原则糖皮质激素合理应用的基本

原则糖皮质激素合理应用的基本
原则糖皮质激素合理应用的基本

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

1.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2019年整理】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糖皮质激素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前要权衡利弊,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使用方法、激素种类、剂量、疗程、减药方法及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全面考虑治疗益处及不良反应极为重要。 【关键词】糖皮质激素;剂量;依赖;撤药综合征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已经应用了半个多世纪,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几乎每一位临床医生都非常熟悉,不少医生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使用经验,并形成了各自的激素用药习惯。然而,临床上不合理使用激素的现象却非常普遍。而且在激素的用法上,的确还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因此,激素的临床合理应用,虽然不是一个新颖的问题,却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1 糖皮质激素内科适应证[1] 1.1 内分泌代谢病 急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生理替代剂量)、恶性突眼、甲状腺危象、亚急性甲状腺炎、垂体前叶功能减

退症(生理量)、垂体性昏迷、抗胰岛素性糖尿病等,高钙血症。 1.2 感染性疾病 各种严重感染甚至感染性休克时,也适用于寄生虫病引起异性蛋白反应而致症状严重者,如急性血吸虫病,结核性心包炎、胸膜炎、腹膜炎有大量积液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并发心肌炎。 1.3 血液病 过敏性紫癜、自体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1.4 心血管疾病 重症心肌炎、心肌梗死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1.5 消化疾病 吸收不良综合征、克罗恩病、暴发型肝炎(黄疸重)、特发性脂肪泻。 1.6 呼吸疾病 呼吸窘迫综合征(尤其婴儿)、哮喘、结节病、变应性肺泡炎、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

1.7 肾脏疾病 肾炎肾变期急性肾功能不全。 1.8 风湿免疫病 所有系统性结缔组织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各种血管炎性疾病,如结节性多动脉炎、Wegener肉芽肿等及部分关节炎累及内脏情况下,为尽可能减少组织损伤,对这些严重疾病常常开始剂量很大,很快控制疾病,可的松1~2mg·kg-1·d-1,分次服用;严重患者,多数采用大剂量冲击疗法,常规用甲泼尼龙1000mg·d-1,连用3d。 1.9 变态反应性疾病 血清病、严重药物性皮炎、过敏感性休克、荨麻疹、输血过敏反应。 1.10 水中毒 1.11 眼科疾病 激素滴眼药、激素眼局部注射治疗眼炎。 1.12 皮肤病 湿疹等。

原则糖皮质激素合理应用的基本

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 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 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糖皮质激素在感染性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感染性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感染性疾病原则上不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可降低机体免疫功能,感染加重、扩散甚至危及生命,但在某些情况下,如严重感染导致休克、呼吸衰竭及严重炎症反应综合征等,可以适当应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某些细菌感染性疾病如中毒性细菌性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型肺炎等,在有效抗感染基础上可加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病毒性疾病如急性肝衰竭、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重症流行性感冒肺炎呼吸衰竭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所有感染性疾病使用糖皮质激素皆应慎重并严格掌握适应证。 (一)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分枝杆菌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其他部位(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传染源是排菌的肺结核患者,呼吸道传播是本病传染的主要方式。 【治疗原则】 1.化学治疗:初治病例其方案分两个阶段,即2个月强化(初始)期和4~6个月的巩固期。初治6个月标准化疗方案:2HRZ/4HR(2个月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个月

巩固期异烟肼、利福平)/4. 2.手术治疗:对耐药或耐多药结核病或疾病危及生命(如危及生命的咯血等)的单侧特别是限局性病变,在心肺功能能耐受手术的情况下,外科治疗仍是可选择的重要治疗方法之一。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糖皮质激素用于治疗结核病的有利因素:非特异性抗炎和抗毒作用抑制病变区毛细血管扩张,降低其血管壁与细胞膜通透性,减少渗出和炎性细胞浸润。糖皮质激素可以稳定细胞内溶酶体膜,保护线粒体,减轻充血、渗出和水肿,减轻机体对结核分枝杆菌的变态反应所致的免疫损伤,同时能缓解支气管痉挛,改善肺通气。 2.糖皮质激素用于治疗结核病的不利因素:抑制细胞免疫功能,使结核分枝杆菌得以活跃增殖,导致病变加重。 3.糖皮质激素治疗结核的不同情况: (1)结核性心包炎:早期在有心包积液的情况下,在积极抽取心包积液、化疗的同时,应常规予以糖皮质激素治疗,减少心包积液渗出,避免或减轻心包膜纤维粘连及增厚,避免心包缩窄而影响心功能。一般泼尼松20~30mg/d,心包积液消失或厚度少于5mm、体温正常后可采用小剂量递减法,每周减1~2次,总疗程不超过6周。 (2)结核性脑膜炎或脑膜脑炎:主张早期在全身化疗降低

糖皮质激素临床用药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用药规范-血液系统(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是机体淋巴细胞功能异常,产生针对自身红细胞的抗体和(或)补体,并结合于红细胞膜上,致红细胞在体内破坏加速而引起的一组溶血性贫血。 【治疗原则】 1.查找、治疗基础疾病及溶血诱发因素,危重患者可输血。 2.糖皮质激素单用或联合其他免疫抑制剂减轻溶血。 3.难治性、慢性反复发作或需大剂量糖皮质激素长期维持者亦可选择脾切除或其他二线免疫抑制剂。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急性溶血发作或伴溶血危象者首选静脉滴注甲泼尼龙或地塞米松,剂量按照泼尼松1 mg?kg-1?d-1换算,疗程7~14天。溶血控制或病情稳定后可换用泼尼松晨起顿服。 2.慢性起病、病情较轻者首选口服泼尼松,剂量1 mg?kg-1?d-1,晨起顿服。 3.糖皮质激素治疗3周后,多数患者可取得明显疗效(网织红细胞下降,血红蛋白稳定上升,黄疸明显改善)。疗效不佳者仅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并无益处,应考虑联合二线免疫抑制剂治疗。 4.足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疗程以3个月内为宜。2/3以上患者血红蛋白可稳定于100g/L。其后应逐渐减量:开始每周递减10mg/d(按泼尼松量计算);减至30mg/d后,每周递减5mg/d;减至15mg/d后,每2周递减2.5mg/d。以最小维持量(可维持血红蛋白>90g/L的剂量)维持治疗3~6个月后可停用。 5.最小维持量在20mg/d以上者为糖皮质激素依赖,应考虑联合或换用其他二线免疫抑制剂治疗、脾切除术、CD20单克隆抗体等治疗措施。 (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是由于患者体内产生抗血小板自身抗体与血小板抗原结合,导致血小板迅速从循环中清除的一种自身免疫病。 【治疗原则】 1.血小板数超过30×109/L而无症状者,无需治疗。 2.治疗方法包括糖皮质激素、大剂量静脉丙种球蛋白、达那唑或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糖皮质激素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糖皮质激素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上海交通大学瑞金医院皮肤科郑捷 一.功能 1.转录后抑制:对炎症及免疫反应有强大的抑制效应------药理作用 2.转录后激活:对炎症及免疫反应有强大的增强效应------副作用 二.命名 类固醇:含胆固醇,性激素和皮质类固醇等具有共同多环结构的化合物 皮质类固醇和类皮质激素 肾上腺皮质类固醇 三.糖皮质激素(GC)是把双刃剑 败血症早期应应用GC,激活免疫细胞。 GC是最强大的免疫抑制剂和抗炎药。(而非环磷酰胺那类的细胞毒性药物) 正是由于其强大的免疫抑制和抗炎作用,再改变病理过程的同时也会导致新的病变。 SLE或者PV(自身免疫性疾病寻常型天疱疮),目前只有少量患者死于原发病,而多数私语长期、大剂量是用GC后的并发症。 GC是抗炎免疫抑制,还是促进炎症,增强免疫反应应答,取决于不同疾病和不同阶段。 药理作用:1.抗炎2.免疫抑制3.抗毒4.抗休克 四.生理和病理作用 1.糖代谢:促进糖异生,对抗胰岛素,减少外周组织对糖的利用,导致糖耐量减退--------- 类固醇性糖尿病 2.蛋白代谢:抑制蛋白合成,促进蛋白分解,形成氮负平衡,增加尿钙排泄------------低蛋白血症,皮肤变薄,肌肉萎缩,儿童生长发育障碍,骨质疏松。(低蛋白血症→水肿,用利尿剂→高凝状态→脑梗塞、DIC)(低蛋白血症时,糜烂面不会修复) 3.脂肪代谢:脂库中脂肪分解,血糖升高,促进胰岛素分泌,促进机体某些部位的脂肪合成-------脂肪异常分布,产生皮质醇增多症 4.水盐代谢:增加肾血流量和滤过率,对抗抗利尿激素的利尿作用。化学结构与醛固酮相似,保钠排钾,引起低血钾,低血钙,高血压。 5.心血管系统:提高心肌收缩功能,加速传导作用,抑制炎症,增加小血管对儿茶酚胺的敏感性,改善微循环。大剂量长期的(老SLE,或者银屑病病程大于10年)使用会使心肌发生退行性变,收缩力下降。小剂量和外用的GC很少导致心肌改变,但对冠脉也有影响。 6.血液系统:延长红细胞的寿命,抑制红细胞被吞噬。 促进骨髓中中性粒细胞及单核细胞向外周释放,边缘池向循环池转移。(用GC后,白细胞增加不一定就是感染,而可能是白细胞的分布改变) 抑制骨髓嗜酸性粒细胞释放,加速其破坏。 抑制淋巴细胞增生并溶解淋巴细胞,淋巴组织萎缩。 活跃巨核细胞,使血小板增多。 (有时候判断激素足量不足,可以看嗜酸性细胞。E减少则GC足量,E不变或增多则GC不够。)

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 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一、用药监管 1.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用量,并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

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三、医院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案 我院根据卫生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案(详见附件一)。

第二主要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肾科肾脏疾病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 一、适应证: 1. 肾病综合征 2. 自身免疫性疾病(SLE,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肌炎) 3. 系统性血管炎 4.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 5. 各种肾小球肾炎 6. 部分间质性肾炎 7.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 二、剂量 小剂量: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狼疮性肾炎、原发性肾脏疾病)、器官移植的维持治疗,泼尼松剂量不大于10mg/d。 中等剂量:泼尼松或泼尼松龙30-45mg/d(0.5-0.75mg/kg.d),治疗4-8后逐渐减量,长期使用易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大剂量(用于治疗肾病综合征、重症自身免疫性疾病、急性变态反应、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等):泼尼松或泼尼松龙1mg/kg.d,成人最大剂量60mg/d,儿童最大剂量80mg/m2.d;肝功能有异常时,以泼尼松龙为主(0.8mg/kg.d);诱导治疗时间不超过8,不宜长时间使用。 大剂量冲击疗法(肾移植急性排斥反应,肾移植围手术期,重症获得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如狼疮性肾炎、重系统损坏、心包炎、肺出血及狼疮性脑病,新月体肾炎,重症过敏性紫癜性肾炎,系统性血管炎,新月体型IgA肾病等):泼尼松龙500mg-1000mg/d,连续3d,可根据病情重复1-2个疗程。 三、使用法: 1、每天给药:自身免疫性疾病和肾脏疾病,诱导期和维持治疗期,每天1次顿服。 隔天疗法:维持期治疗,可有效减轻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和对HPA轴的抑制作用。 冲击治疗:静脉给药,起效快,作用持久。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一)肾病综合征需要根据病理类型制订免疫治疗案。 1.微小病变肾病:糖皮质激素对微小病变肾病治疗效果较好。 儿童患者,推荐泼尼松(龙)口服60 mg/m2.d (不超过80 mg/d),4~6后约90%的患者尿蛋白可转阴,改为隔日泼尼松(龙)40mg/m2,标准疗程是8,但停药后易复发。为减少复发率,可在隔日疗法4后,每月减少总剂量的25%,总疗程持续6个月以上。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原则

2013级全科九班李安虎学号:320130916971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 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详解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谢调节激素。体内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内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 内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点评依据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三、实施方案 1.抽样标准:处方中含有静脉用或口服给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处方; 2.抽样频率:1次/月; 3.抽样时间:每月1日到月末; 4.抽样方法:随机抽样或全样本抽样; 5.点评方法:点评所抽取患者的处方或用药医嘱,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点评处方规范性的参照指标”要求内容点评。 四、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的;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儿科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并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也不适用于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 (二)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

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 (2)小剂量:<0.5mg·kg-1·d-1; (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 (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试题#精选、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试题 一填空题 1.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有:抗毒、抗休克、免疫抑制、抗炎。 2.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当量:5mg泼尼松相当于泼尼松龙4.0mg、甲泼尼龙4.0mg、地塞米松0.75mg、氢化可的松20mg。 3.糖皮质激素常见的用药途径有: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 4.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 5.那些特殊人群应慎用糖皮质激素: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 二单选题 1.下列哪项不是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d ) A.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B.风湿免疫性疾病 C.感染中毒性休克 D.发热 E.过敏性疾病 2. 下列那些药物是长效糖皮质激素( e ) A.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B.泼尼松、泼尼松龙 C.甲泼尼龙、 D.曲安西龙 E.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3.下列关于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哪项是不正确的( a ) A.维持量(泼尼松)2.5~15.0mg/ kg*d B.小剂量(泼尼松)<0.5mg/kg*d C.中等剂量(泼尼松)0.5~1.0mg/kg*d D.大剂量(泼尼松)1.0mg/kg*d E.冲击剂量(甲泼尼龙) 7.5~30mg/kg*d 4. 下列情况应慎用糖皮质激素,除外( e ) A.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患者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B.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患者 C.感染性疾患 D.儿童 E.风湿免疫性疾病 5.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要求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e ) A.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B.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C.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D.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

糖皮质激素在呼吸系统应用

糖皮质激素在呼吸系统疾病的合理应用 天津市胸科医院林燕萍 肾上腺皮质分泌的激素根据生理功能可分为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和氮皮质激素三类。其中糖皮质激素由肾上腺的束状带分泌,其主要药理作用有抗炎症、免疫抑制、抗过敏、抗纤维化、抗毒素及抗休克、对代谢和血液系统的影响以及其他方面如对中枢神经的兴奋作用等。 一、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机制 (一)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1. 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分为无氟激素和含氟的激素两类。如( ppt6 )图表所示,在无氟激素当中,抗炎强度较弱的是短效的氢化可的松,较强的是中效的甲泼尼龙;在含氟激素中,以长效的地塞米松抗炎活性和抗炎强度最强。 2 .水钠潴留作用:在一部分糖皮质激素中有盐皮质激素的活性,盐皮质激素的活性还现在有水钠潴留的副作用。如( ppt7 )图表所示,氢化可的松、强的松盐皮质激素活性较强。因此,对于有高血压心功能不全的病人,在应用氢化可的松、强的松时,一定要注意其盐皮质激素活性的一面。 3 .激素受体亲和力:激素的抗炎作用是通过激活细胞内的受体而合成出相关的抗炎蛋白质来达到的。( ppt8 )图表显示的是用胎儿肺细胞来研究不同激素其与激素受体亲和力的强度的比较。由图表可见,在所有的激素当中以甲泼尼龙受体亲和力最强,受体的亲和力越高,和激素结合的越紧密,在临床上体现出更强的抗炎活性。 (二)激素的药代动力学 激素的半衰期包括血浆半衰期和生物半衰期。由于激素的作用要通过细胞合成相关蛋白质来实现,所以生物半衰期是反映激素作用时间的。但血浆半衰期的长短与其在体内循环中

暴露的时间是一致的,血浆暴露时间长,造成全身副反应的就会就越大。所以,相比而言甲泼尼龙比长效激素如地塞米松的副作用发生机会要少。同时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氢化可的松的生物半衰期比较短,所以要达到相同的作用效果,其使用频率必然要增大。这也就必然会导致其副作用发生机会大大增加。特别是其本身就有很强的水钠潴留作用,这势必造成其在通过抗炎作用降低血管通透性而减轻水肿的同时,也会由于水钠潴留作用而增加水肿的发生。 (三)激素 HPA 轴的抑制作用 ( ppt10 )图表显示的是糖皮质激素 HPA 轴的抑制作用比较。氢化可的松对下丘脑HPA 轴的抑制强度最低, HPA 轴抑制天数也最短;长效的地塞米松无论是抑制强度和抑制天数都是最强的。因此,在临床上,要充分考虑地塞米松这一类长效激素对 HPA 轴的抑制。 二、激素在呼吸系统疾病中的临床应用 (一)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机制:( ppt12 )图表显示的是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机制,从图表中可以看到,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不仅作用在炎症细胞,还作用在结构细胞。糖皮质激素可以抑制嗜酸性细胞、 T- 淋巴细胞、肥大细胞、巨噬细胞、树突状细胞等,无论是从对于细胞的凋亡、减少、细胞因子的释放和激活,都有着很强的调节作用。糖皮质激素对结构细胞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于上皮细胞、炎症因子介质的抑制,减轻血管内皮细胞的渗漏、减轻水肿;可以上调气道平滑肌的 b 2 受体,和 b 2 受体兴奋剂紧密的结合,发挥、解除气道平滑肌痉挛;同时,激素还可以抑制腺体的分泌,减少痰液的渗出。 (二)呼吸系统疾病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原则 1.短期治疗:治疗时间 <10 天;无激素依赖可突然停药;常用剂量 0.5-1mg/kg/d , 1 次 / 早。 2.紧急治疗:时机不要太晚;剂量不要太低;时限不要太长;选择起效快,抗炎作用强,半衰期较短的激素。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目录 前言 (7)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8)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8)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8)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8)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10)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10)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10)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11) (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12) 一、管理 (12) 二、落实与督查 (12) 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14) 一、适用范围 (14) 二、不良反应 (16) 三、注意事项 (17)

(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7) (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7) (三)其他注意事项 (18) 四、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 (18) 第四章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23) 一、内分泌系统疾病 (23) (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3) (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25) (三)肾上腺皮质危象 (28) (四)Graves眼病 (30) (五)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31) 二、呼吸系统疾病 (33) (一)哮喘(成人) (33) (二)特发性间质性肺炎 (34) (三)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 (37) (四)结节病 (38) (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9) (六)变应性鼻炎 (41) (七)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42) 三、风湿免疫性疾病 (43) (一)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43) 系统性红斑狼疮 (43) 系统性硬化症 (44)

糖皮质激素的合理应用

a) 糖皮质激素的合理应用 2. 【摘要】糖皮质激素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前要权衡利弊,应严格掌握 适应证、使用方法、激素种类、剂量、疗程、减药方法及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全面考虑治疗益处及不良反应极为重要。 3. 【关键词】糖皮质激素;剂量;依赖;撤药综合征 4.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已经应用了半个多世纪,是临床应用最广的药物之一。几乎每一位临床医生都非 常熟悉,不少医生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使用经验,并形成了各自的激素用药习惯。然而,临床上不合理使用激素的现象却非常普遍。而且在激素的用法上,的确还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 因此,激素的临床合理应用,虽然不是一个新颖的问题,却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a) 1 糖皮质激素内科适应证[1] 1.1 内分泌代谢病 b) 急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生理替代剂量)、恶性突眼、甲状腺危象、亚急性甲状腺炎、垂 体前叶功能减退症(生理量)、垂体性昏迷、抗胰岛素性糖尿病等,高钙血症。 1.2 感染性疾病 c) 各种严重感染甚至感染性休克时,也适用于寄生虫病引起异性蛋白反应而致症状严重者,如急 性血吸虫病,结核性心包炎、胸膜炎、腹膜炎有大量积液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并发心肌 炎。 1.3 血液病 d) 过敏性紫癜、自体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白血病、淋巴瘤、多发 性骨髓瘤。 1.4 心血管疾病 e) 重症心肌炎、心肌梗死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1.5 消化疾病 f) 吸收不良综合征、克罗恩病、暴发型肝炎(黄疸重)、特发性脂肪泻。 1.6 呼吸疾病 g) 呼吸窘迫综合征(尤其婴儿)、哮喘、结节病、变应性肺泡炎、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 1.7 肾脏疾病 h) 肾炎肾变期急性肾功能不全。 1.8 风湿免疫病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指南和规范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 (一)、激素类药物可分为五大类:(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2)性激素类:包括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同化激素类、促性腺激素类。(3)甲状腺激素类:包括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类。(4)胰岛素类: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中效胰岛素类、短效胰岛素类。 (5)垂体前叶激素类:包括生长激素类、生长抑素类、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类。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

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⑶、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⑷、消化性溃疡;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⑹、糖尿病;⑺、高血压病;⑻、妊娠初期和产褥期;⑼、癫痫、精神病的患者。但是,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 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性激素对其他器官的影响。对其它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2、勿间断治疗。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 https://www.360docs.net/doc/058378709.html, 7 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 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

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 个月以。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 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 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https://www.360docs.net/doc/058378709.html, 8 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 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 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 (一)按作用时间分类:可分为短效、中效与长效三类。短效药 物如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作用时间多在8~12 小时;中效药物如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作用时间多在12~36 小时;长效药物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作用时间多在36~54 小时。 类风湿关节炎 类风湿关节炎是一以慢性侵蚀性关节炎为特点的自身免疫病。可

糖皮质激素使用管理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第一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一、用药监管 1.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 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 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 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 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事

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三、医院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 我院根据国家卫生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临床合理使用评价方案(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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