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与建设项目设计的阶段相适应,一般分为,选址勘察、和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A.工程测量

B.水文勘察

C.初步勘察

D.地质勘察

答案:C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批注:

第2题

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一般由“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与材料”、“”和“设计图纸”等4篇组成。

A.工程估算

B.工程概算

C.工程预算

D.工程决算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第3题

水运工程均实行项目开工备案制度。开工备案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章规定内容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A.7日

B.14日

C.7工作日

D.14工作日

答案:A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批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A.可行性研究报告

B.初步设计报告

C.施工图设计报告

D.竣工验收鉴定书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第5题

航道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条件之一是: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航道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工程正常运行,投资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

A.3%

B.5%

C.8%

D.10%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第6题

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绝大多数环节实行审批制,少部分环节实行备案制。

答案:正确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基本建设是由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组成的,按其建设总规模和投资的多少可划分为大型和小型项目。

答案:错误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第8题

按现行规定,项目建议书报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后,即可以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还不是项目立项的最终决策。

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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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第9题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应以建设单位名义上报。

答案:错误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第10题

基本建设是指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工程及其与之有关的工作。

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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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批注:

试卷总得分:80.0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2)

精心整理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工可编制由其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负责上报审批。“678网”内属于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内的项目(以下简称“国高项目”),由省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审查,由国家 ???2. ???(1 ???(2 ???(3 件。 ???3. ???4. ??? ???1.项目法人的组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执行。作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业主,必须达到该标准的甲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 ???2.项目法人组建后,应按该资格标准的要求履行相关机构成立的审批程序,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建设资金,在初步设计批准前报省交通厅审查。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①《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②法人单位成立的批文,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财务、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②~⑦项材料作为申报表的附件装订成册。证照、批文、业绩材料等可采用复印件,证照 ??? ???3.执行,???4. ??? ???1. ???2. 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招标方式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委令2000年第4号)及《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仅在省内媒体上发布。因项目特殊,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01年第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但省高项目须事先报省政府批准,国高项目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

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基本建设程序就是基本建设项U从决策、设汁、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必须遵循得先后次序。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因其规模大.费用高、制约因素多等特点,更具复杂性及失事后得严重性。 (一)流域(或区域)规划 流域(或区域)规划就就是根据该流域(或区域)得水资源条件与国家长远计划对该地区水利水电建设发展得要求,该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得梯级开发与综合利用得最优方案。 (二)项U建议书 项U建议书乂称立项报吿。它就是在流域(或区域)规划得基础上,山主管部门提出得建设项U轮廓设想,主要就是从宏观上衡量分析该项U建设得必要性与可能性,即分析其建设条件就是否具备,就是否值得投入资金与人力。项U建议书就是进行可行性研究得依据O (三)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得U得就是研究兴建本工程技术上就是否可行,经济上就是否合理。其主要任务就是: (1)论证工程建设得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与综合利用得主次顺序。 (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与成果,查明影响工程得主地质条件与存在得主要地质问题。 (3)基本选定工程规模。 (4)选定基本坝型与主要建筑物得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 (5)初选水利工程管理方案。 (6)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得主要问题,提出控制性工期与分期实施意见。 (7)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与水土保持设施得影响。 (8)提出主要工程量与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 (9)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指标,评价工程得经济合理性与财务可行性。 (四)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就是在可行性研究得基础上进行得,就是安排建设项U与组织施工得主要依据。 初步设计得主要任务就是: (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 明确运行要求。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三)水土保持方案论证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最完整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主要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相关的一些细节要求随国家政策、机构调整等因素变化而发生改变。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规模、建设方案;3、主要内容;4、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5、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6、项目进度安排;7、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估计;8、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中央、省、市、区县)。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同时,应做好拆迁摸底调查、论证,做好资金筹措准备和地形图测绘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上的合理性全面分析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等级和业务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论证。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其他附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续、拆迁评估报告、可研报告的论证报告、资金来源和筹措情况等)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所变动以及突破投资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经确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水利工程施工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_SAL

关于黑龙江省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及各项专题报告审查与审批的工作汇报 第一部分黑龙江省水电工程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程序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流域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结合伊春市上甘岭区红山水电站核准过程,并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对水电项目核准前期工作的相关要求,水电项目核准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预可行研究、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 一、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取得路条阶段) 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对水电项目开发的要求,在开展前期工作前应先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继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省发改委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取得由省发改委能源三处出具的“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即路条的批复文件。 1、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流程 ①项目的申请和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待编写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发改委提出“关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县级发改委向市发改委提交书面呈文→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提交书面呈文→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核验后确定是否受理。 ②项目预可研报告审查:由省发改委能源三处委托黑龙江省工程

咨询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预可研报告进行上会审查,通过后由评估中心出具专家评估意见和评估报告。 ③项目预可研报告的批复:省发改委能源三处根据评估中心提出的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最后由省发改委对预可研报告进行批复,即取得路条批复文件。 2、路条审批需要提交的文件及材料 ①建设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 ②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县级地方政府出具的请示文件; ④市级政府发改委出具的初审意见及请示文件; ⑤流域规划报告及流域规划报告批复文件。 3、在预可行性研究前,应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由其组织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编制等有关工作。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批准后,应正式组建项目法人机构,及时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的核准阶段)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 ①项目的申请和受理:项目建设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发改委呈交项目核准申请→县级政府发改委呈交向市级发改委请示文件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个工作环节的先后顺序和步骤。也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其内容包括调查研究、河流(或地区)水利规划、项目确定、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中国规定,对拟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并纳入国家各级基本建设计划后才能开工。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两大阶段:工程开工前为前期工作阶段,包括河流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开工后到竣工验收为施工阶段,包括工程招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等。 前期工作中根据工程规模大小不同,建筑物构成不同,作用不同和管理部门不同,建设程序的繁简亦不同,设计阶段的划分亦有所区别,各个阶段的审批程序也不同。水利工程设计须遵循分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原则进行。设计阶段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重要的大型水利工程,增加技术设计,为三个阶段。对技术复杂的工程,还要编制技术专题报告。对技术经济条件简单,方案明确的中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为一个阶段。对小型水利工程,则可进一步简化。至于配套工程,如灌溉渠首、渠系重要的大型交叉建筑物应与主体工程一样,其他建筑物可予简化。 对前期工作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一般由主管业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审批,其中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和协作关系比较复杂的项目,主管业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或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中小型水利工程可由设计单位的上级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经审查批准,可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基建计划,或作为计划的预备项目。 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江河流域规划根据国家制定水利建设的方针政策,地区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利建设的需求,提出某一河流治理开发的全面综合规划(见流域规划)。 可行性研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江河流域规划研究的基础上,选定建设项目,广泛收集有关资料,踏勘建设地点,基本弄清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条件,提出项目建议书。按照项目建议书的要求,对拟建工程勘测调查,收集水文气象、地理、地质等自然资料和社会经济资料,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技术经济分析研究,确定工程的任务和规模,拟定多种可行方案,经过论证比较和必要的科学试验研究选择最佳方案,编制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编制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初步设计对可行性研究推荐的方案进一步分析利弊,落实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全过程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关系及相互联系。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基本建设程序可分成若干阶段,这些发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规律。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从事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都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 一、公路建设程序概述 公路建设一般可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运营阶段3个大的阶段,对于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具体建设程序如下: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大中型项目需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可直接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阶段还要完成相关专题研究,包括土地预审、环评、水保、地质、地震、防洪、文物、通航论证、银行承诺等。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于特殊复杂工程,必要时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包括施工、监理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申请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 7、根据批准的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8、项目完工后,完善竣工图表和档案资料、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9、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二、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建设要遵循法制化原则,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建设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主要建设环节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对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和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对某个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初步估计。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一项水电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直至投产和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内在规律。 按照水电工程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应经过决策、勘察、设计、施工、交付和运行若干个发展时期。每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阶段,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不能随意颠倒的先后顺序关系。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水电站工程建设条件比较复杂,工作量大。 1993年电力工业部将设计阶段进行了调整,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将工程投资体制进行了全面调整。目前一般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为: (一)编制河流开发规划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河流水电规划初步查明河流开发条件,明确河流开发任务,协调综合利用要求,优选梯级开发方案和推荐近期工程。其主要内容有研究河流的主要开发任务,查明流域的水文泥沙情况,了解区域地质和地震情况,提出各梯级单独和全部联合运行的能量效益,对河流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初拟坝址、坝型和枢纽总布置方案,提出开发顺序初步意见,推荐近期工程,完成河流开发规划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二)依据电力系统规划和流域开发规划提出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提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查 预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对拟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初步评价,以便确定工程建设项目能否成立。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是:(1)根据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河流水电开发规划、地区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要求,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基本确定综合利用要求,提出工程建设任务; (2)收集水文、气象资料和进行必要的水文勘测,基本确定主要水文参数; (3)了解区域地质、地震、水库和枢纽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勘测和试验,初步评价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问题,初选代表坝址、厂址; (4)初选工程规模、代表坝型和主要建筑物型式,初选工程总布置; (5)初选施工导流、对外交通、水电供应、建筑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 (6)初选机组、电气主接线、主要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的型式和布置; (7)进行水库淹没实物指标和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初步分析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和安置去向; (8)估算工程投资,提出资金(包括内资和外资)筹措的设想; (9)测算上网电价,进行初步的财务评价和经济效益分析,提出工程能否立项的意见。 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供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拟建项目的建议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之前,要先编报项目建议书。它是根据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已经审查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的必要性; (2)建设规模;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立项阶段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 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 根据所编制的工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可阶段 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一般发改委指定咨询公司) 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 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是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 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勘察设计阶段 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 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 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 发布监理、施工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报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 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评审预算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公路工程建设程序

(建筑工程管理)公路工程 建设程序

公路工程建设程序 壹、申报和获得项目 公路建设是指公路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和之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其他工程建设工作,包括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投资决策活动以及征用土地、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这些工作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 公路建设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且对众多产业的振兴发挥促进作用,因此它于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国家也十分重视运用法律于段,通过制定和实施公路建设管理法规,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管理。 1、公路建设程序的概念 公路建设程序是于认识公路建没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于公路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均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它也是公路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公路建设是社会化生产,它有着产品体积庞大、建造场所固定、建设周期长、占.用资源多的特点。于建设过程中,工作量极大,牵涉面很广,内外协作关系复杂,且存于着活动空间有限和后续工作无法提前进行的问题。阅此,公路建设就必然存于着壹个分阶段、按步骤,各项工作按序进行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人为地将公路建设的顺序颠倒,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所以世界各国对这壹规律均十分重视,对之进行了认真地探索研究,不少国家仍将研究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强迫人们于从事公路建设活动时遵守,我国也制定颁行了不少有关公路建设程序方面的法规。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公路建设认识的不断加深,我们又会总结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路建设程序。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中,也有关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壹些规定。 2、公路建设程序 《公路法》第22条规定:“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该规定用法律形式确定了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制度。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不仅是公路建设质量的保障,也是公路建设科学管理的内容之壹。 根据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县级之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核准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核准项目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根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建筑施工中的基本建设程序

建筑施工中的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内外关系复杂,环节很多。因此,必须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妥善处理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全面地保证工程质量。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可划分为决策、准备、实施这三个阶段。 1 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 这个阶段是根据国民经济长、中期发展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又叫设计任务书)。其主要工作包括调查研究,经济论证,选择与确立建设项目的地址、规模和时间要求等。 1.1 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对拟建项目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的工作。其主要问题是:为何要建设这个项目;该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理、能否盈利;需要多少资源、多少时间和多少投资;怎样筹集资金;经济效益是否显著;预汁成功的把握有多大等。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后,即可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出明确的结论,作为投资决策机构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依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 1.2 计划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是对可行性研究得出的结论再进行深入研究的工作,是确定拟建项目的规模、地址、布置和建设时间等的重要文件。

编制计划任务书时,要进一步分析项目的利弊得失,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审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选择和确定建设地址。例如,选择建设地址主要应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设时所需要的水、电及运输条件等是否落实;三是投产后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经批准的汁划任务书是设汁单位着手设计的依据。 2 基本建设项目的准备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勘察设计,做好建设准备,安排建设汁划。其主要工作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设汁概算,设备订货,征地拆迁,编制分年度的投资及项目建设汁划等。 2.1 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般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或直接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将建设项目的要求逐步具体化为可用于指导建筑施工的工程图纸及其说明书。对一般不太复杂的中小型项目多采用两阶段设计,即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重要的、复杂的、大型的项目,经主管部门指定,可采用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扩大初步设汁)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是对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所提出的内容进行概略的设计,作出初步的规定(大型、复杂的项目,还需绘制建筑透视图或制作建筑模型)。技术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步确定建筑、结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规定详解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规定 竣工验收应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一定运行条件是指水库经过6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12个月。 6.1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注1]。 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注2]; 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注3]。 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7、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注4]; 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 9、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注5]; 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详见附件6-2、6-3) 注: 1、若工程有少量建设内容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且能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尾工作出安排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进行竣工验收。 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请查阅《关于加强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桂水技〔2010〕19号)文相关条款。 3、此处专指档案专项验收。 4、竣工决算审计前,项目法人应将竣工财务决算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查。 5、除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合格外,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样检测项目也必须全部合格。 6.2竣工验收的组织 竣工验收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应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应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注: 大型水库一般指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审计;县(市、区)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 中型水库一般指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县(市、区)政府和发改委、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 小型水库由各市水利局定。 6.3竣工验收的程序 1、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自查; 2、项目法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审批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项目审批 一、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各项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因其规模大、施工难、费用高、制约因素多等特点,更具复杂性及失事后的严重性。水利工程建设须经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及试运转和验收等过程,各工作环节必须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正确反映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一)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特点 综合分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不难发现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1)工程差异大,各具不同特点。水电建设项目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须单独设计和单独建设。即使是相同规模的同类项目,由于工程地点、地区条件和自然条件(如水文、气象)等不同,其设计和施工也具有一定的差异。 (2)工程耗资大,工期相对较长。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施工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建设周期长,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工期甚至长达十几年,如小浪底水利枢纽、长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 (3)工程环节多,需要统筹兼顾。由于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建设地点须经多方案选择和比较,并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在河道中施工时,需考虑施工导流、截流及水下作业等问题。 (4)涉及面较优广,关系错综复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一般为多目标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如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电厂、船闸等)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效益,需要科学组织和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并采用现代施工技术和科学的施工管理,确保优质、高速地完成预期目标。 (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如图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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