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三位一体”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三位一体”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三位一体”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煤矿“三位一体”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三位一体”系统)管理,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三位一体”系统是根据煤矿标准化达标要求开发的,实现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的软件系统。其目的是将煤矿打造成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型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实现更高的安全管理目标。

1.3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全体部门。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2.1矿长负责领导全矿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二)负责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每月开展全矿重大

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召开每月矿长安全例会,分析全矿重点风险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布置下个月的月度安全管控重点。

(三)负责A级隐患的督办工作,督办跟踪隐患的整改过程,提出督办意见。督办的隐患申请验收时,完成督办验收工作。

2.2分管负责人(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领导本专业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有关业务科室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辨识评估,形成专项辨识评估报告,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二)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每旬开展本专业重大、较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召开每旬分管负责人安全例会,分析本专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管控措施,落实矿长布置的本月度安全管控重点;

(三)负责B级隐患的督办工作,督办跟踪隐患的整改过程,提出督办意见。督办的隐患申请验收时,完成督办验收工作。

2.3安监科负责“三位一体”系统的管理和相应等级相关专业的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创建系统使用的部门和用户,负责用户权限维护;

(二)负责“三位一体”系统中基础数据维护,包括煤矿的区域地点、专业类型、风险等级、隐患等级等选项数据;

(三)负责“三位一体”系统中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发布,负责公示公告和教育培训记录发布;

(四)负责年度辨识评估报告发布,风险清单库更新;

(五)负责隐患标准库维护,A级B级隐患下达;

(六)负责需要安监科整改、督办、验收的隐患的处理过程信息记录工作;负责隐患提级审核、延期审核工作;

(七)负责隐患销号工作;

(八)负责标准化检查计划发布;风险管控专业、隐患排查专业结果录入工作;

(九)负责每月全矿风险管控检查、隐患排查计划制定下达工作;

(十)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4 各使用科室领导负责本专业“三位一体”系统工作,同时确定一名技术员负责日常管理。各科室领导及人员的职责是:(一)负责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发布,风险清单库更新;

(二)负责隐患标准库维护,C级D级隐患下达;

(三)负责需要本科室整改、督办、验收的隐患的处理过程信息记录工作;

(四)负责标准化检查本科室所负责专业的结果录入工作;

(五)负责本专业每旬风险管控检查、隐患排查检查计划制定下达工作;负责本专业每月的隐患台账导出签字工作;

(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5 机电科负责服务器维护工作,保障服务器正常运行。如果系统运行出现问题,负责与信息研究院沟通解决。

第三章基础管理

3.1 为使“三位一体”系统使用真正地落到实处,并能保障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系统使用人员必须随时随地、及时地打开“三位一体”系统,处理当天的风险隐患检查计划、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工作。如遇出差、事假须委托本科室其他人员完成相关工作。

3.2 各科室上报C级、D级隐患,应在1天内下达到整改责任部门。凡因非客观因素不能及时审批的,应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遇A 级B级隐患或者隐患延期和隐患提级,发起人需告知安监科。

3.3 为保证风险检查计划、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整改流程及时收发,各科室原则上应该全天在线,至少每天登陆两次“三位一体”系统(10:00、15:00),接收各类通知,处理待办事项。

3.4各科室领导及员工在上报、下达、整改、督办、验收隐患填写意见时必须将意见写清楚,交给谁办理,如何办理,如何落实的。

3.5 身份认证。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用户名是每个员工的唯一标识,个人的密码是安全的保证。用户应自己更换初始密码,防止他人非法使用。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每位“三位一体”系统使用人都要熟练掌握“三位一体”系统的使用方法。

3.6每位“三位一体”系统用户要保证通过“三位一体”系统发布、流转的信息和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并对所发布的内容和审批的内容负责。在“三位一体”系统中的意见和审批与原书

面填写具有同等效力和权威,相应人员应予以执行和遵守。

3.7 有任务需要领导完成,如果领导有事没有使用“三位一体”系统,发起人可发送短信消息或者直接拨打手机进行提醒。

3.8因个人原因未登陆和使用“三位一体”系统,不能及时处理相关工作,造成的责任由本人负责。

3.9“三位一体”系统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工作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程序

4.1 安监科应建立“三位一体”系统用户台账,详实记录用户所属信息,包括账号信息、权限信息等。

4.2“三位一体”系统账号信息变更。因人事调动或者本人忘记密码,账号的信息发生变化时,需提报安监科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五章信息安全保障

5.1 各科室使用人员对各自的登录密码严格保管。必须在第一次登录系统后立即修改个人密码,不得再使用初始密码,离开办公室时应退出办公系统,防止他人进行非法操作,密码泄漏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5.2 机电科定期检查、维护服务器及计算机网络,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应立即与相关技术人员联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3各科室应对文件资料的保密性、正确性、完整性、发布范围负责,不得将涉密信息、带病毒文档录入系统。

第六章罚则

“三位一体”系统的应用需煤矿领导及相关科室高度重视,风险、隐患数据的及时更新直接影响到整个区域煤矿风险分析与预测预警系统平台指标模型的数据质量,对处理延误造成隐患下达不及时、隐患整改逾期,长期不使用“三位一体”系统、不按统一要求添加风险隐患信息;填报数据不准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煤矿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相关处罚条例。

第七章附则

7.1本办法由安监科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生效。

安全监察科

2020年4月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