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告知书
XXXX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活补助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靖政教体发〔2020〕46号文件《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为进一
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精神
告知如下:
一、申请生活补助经费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件:(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
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生活补助经费平均资助比例为住宿学生总数的55%.具
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资助:1、孤残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
《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三、生活补助标准:小学住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非寄宿四类学生(建档立卡、残疾、低保、农村特殊
供养学生)按照住宿生的一半来资助。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
和物价变动,逐步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生活补助经费每学期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申请表》,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
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校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
由学校填写《汇总表》,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