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职务规则的五大制度

船员职务规则的五大制度
船员职务规则的五大制度

驾驶台纪律

1、驾驶台是值班人员执行职务工作,发布命令、指挥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场所,应保持肃静整洁。

2、在航行中,严禁在驾驶台内开会、漫谈、唱歌、嘻笑、饮餐和酗酒。

3、在航行中,非值班人员未经值班驾驶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4、为了保证正常的了望和听觉,在航行中,驾驶台不可以关闭必要窗户,在夜间不可敞露灯光。夜航中探照灯不可照射他船驾驶台。

5、航行中驾驶台严禁收听广播(天气预报除外),放唱片。

6、在驾驶台内,指挥人发布命令,执行人回答命令,都应发音清楚、语气肯定;实习人员学习操舵,须经当班驾驶同意,有任职值班员在场指导。

7、值班人员必须听从值班驾驶指挥,如果船长在场,没有宣布接替指挥,值班驾驶不能松卸职责;若船长宣布接替亲自指挥,值班人员应听从船长指挥。如船舶在困难条件下,当班驾驶有必要要求船长接班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操舵,但并不减免原值班人员协助了望和其它应尽责任。

8、驾驶台内的航行仪器设备、图表、文件、旗号,都应存放固定的地方,禁止无关人员动用翻阅。

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

2011年12月

航行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本身职责,严格遵守纪律,集中精神,谨慎操作。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随便离开岗位。

2、驾驶台值班人员应衣着整齐。

3、值班时,要严守岗位,不准闲谈、嘻笑、唱歌、阅读书报、打瞌睡、收听无线电广播(天气预报除外)、放唱片以及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4、要严守《内河避碰规则》,礼貌行船,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要掌握航道、水位气象变化,听从指挥站指挥。

5、在正常航行中,不得借故任意停靠,不得操自由舵。要勤了望、勤联系、勤撩水、勤检查。

6、航行中值班水手应穿救生衣。舷外、高空、抛起锚、解挂拖等作业人员亦应穿救生衣。

7、值班前4小时和值班中不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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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航行中驾驶部交接班制

1、值班驾驶员在交班前半小时,就应派人通知接班人员准备接班,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在规定值班时间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2、值班驾驶交接事项:

(1)交船位、地点、航向、航速、舵性、轮驾合一性能、水位、气象、以及前方航道标志情况。

(2)前方来船或尾随船舶动态、会让意图。

(3)本船及船队性能、中途加解驳船数。

(4)航行信号、灯号及助航设备使用情况。

(5)船长(正驾驶)指示。有关水位、航道公告、站点信号以及其它应交待事项。

3、舵工水手交接事项:

(1)航向、船位、地点、舵角、舵性和前方马口。

(2)舵的传动装置检查和使用情况。

(3)航行信号、撩水篙、靠把球、拖带设备和被拖船动态。

(4)值班驾驶交待应注意事项。

4、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延长交接班时间:

(1)正在通过险要浅滩、航道、桥孔、船闸时。

(2)正在会让船舶、排筏或正在困难紧张操作、以及发生事故时。

(3)情况没有弄清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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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停泊值班制

1、为了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担任护船、移泊和开航准备工作,全船必须派定停泊留守人数和值班(安全班)人员。

2、船舶停泊留守人数,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驾驶员和轮机员至少各留一人在船。

3、船舶停泊值班(安全班):机动船,每班一人,非机动船,每船一人。停泊留守和值班人员按次序全船分别轮流,驾驶部由大副、轮机部由轮机长、驳船或趸船由驾长(或班、组长)编定公布实施。

4、值班人员因事需要离船,必须有代替值班者后方可离船。留守人员有事离船,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有同职人员代替时方可离船。

5、值班人员必须紧守工作岗位,不得睡觉、玩牌、下棋、钓鱼、洗衣、闭门呆坐或进行其他无关活动。

6、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巡回走动检查。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情、走锚、移位。检查潮舱信号、灯光等。

(3)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项工作。

(注:船舶厂修或停航检修不派留守班,只派值班人员。停泊指停靠趸船、码头、坡岸、抛锚、搁浅。“值班”是指做安全保卫执行职务守在岗位上。“留守”是指留在船上,但不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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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航行中轮机部交接班制

1、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团结协作,交接清楚。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机舱,根据接班程序,按分工进行逐项检查。

3、检查和交接内容:

(1)主、辅机各部位润滑情况,有无发热、异常响声。

(2)温度、压力等仪表显示读数是否正常。

(3)尾轴总代及中间轴轴承润滑和运转振动情况。

(4)舵机油压、动转使用情况是否正常。

(5)配电板上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仪表显示数字及指示灯,开机使用供电情况。

(6)日用燃油箱、机油柜的油位,油柜内有无残水。

(7)备用发电机和其它辅机备用状况,各阀门、开关使用情况。

(8)机舱清洁情况,舱底有无积水,机舱专用工具是否齐全。

(9)锅炉汽压,水位是否正常。

(10)轮机日志记载情况。

(11)领导布置任务执行情况。

4、交接双方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在交班时间内,如遇有机舱主、辅机发生故障或紧急操作时,暂缓交接。在过大桥、进出船闸、危险航道时,暂缓交接。交接中如有意见分歧,报请轮机长现场解决。交将处理结果记入轮机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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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工程船舶操作规程及船员职务

工程船舶操作规程及船员职务规则和岗位责任制 汇编

二〇一二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船舶操作规程 第一篇总则 1.为保证工程船舶的安全操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及中交股份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船舶情况与特点,特制定本工程船舶操作规程汇编。 2.工程船舶操作规程是船舶施工作业中技术操作的主要依据。 3.全体船员应认真学习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船舶作业并正确使用船舶设备,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4.船舶施工指挥人员和管理部门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指挥和管理船舶。在检查船舶生产安全和船上设备情况时,应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列为检查的主要内容。 5.所有新任职的船上工作人员,应首先对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学习,经船长、轮机长考核合格后方能单独工作。

第二篇甲板部操作规程 第一章航行及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 1.1船舶出航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由船长(驾长)统一领导,其他人员必须各司其责,服从指挥。长途航行必须按要求配齐合格的三班船员。港内航行作业,要有至少一班人员坚守岗位。 1.2出航前应认真检查和测定各种航海仪器(包括磁、电罗经,雷达,定位仪,测深仪,计程仪、风向标等),确保设备仪器的完好性与可靠性。 1.3出航前全面检查舵系装置,检查舵系各部位的油位,并对舵机活动部分进行加油润滑。 1.4检查车钟、声号、号灯、号型等设备是否正常。 1.5检查绞缆机、锚机、锚等系泊设备。 1.6检查通讯、救生和消防器材,确保其安全可靠。 1.7备足航行期间的燃料、淡水、食物及急救药物。 1.8准备好航行区间、作业区域的海图和有关资料。 1.9根据航行和作业情况,按规定做好封仓加固工作。 1.10拖航任务实施前,应召开航前备航会。备航会由船机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实施拖航调遣任务的全体船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拖航调遣方案、应急措施等,检查落实备航情况。 1.11出海拖带前按照《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工程船舶海上调遣、港内拖运、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拖带设备的检查准备工作,并向船检部门递交拖航检验申请报告,待取得有效拖航证书后方可实施出海拖带任务。 1.12当船舶进行特殊拖带作业,操纵能力受到限制(如拖带沉箱、拖带船舶长度过长等),以及港区和河道内进行起重打桩和抓泥等作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岗位职责 船长是全船的最高领导者,对本船的安全、生产、行政、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全体船员使船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上级下达的规章制度命令、指示和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执行上级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 一、日常工作 1、按时制订生产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审阅、审批有关日志、报表等。 2、定期召开船员大会,船务会,传达有关制度,命令和任务,布置并落实,检查和总结各项工作。 3、督促各部门按时开展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督促全体船员定期实施演习,确保安全,审核本船执行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规定的情况。 4、教育船员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审核各项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 5、组织船员搞好船舶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并教育船员厉行节约。 6、组织船员的技术、业务学习,搞好培训工作,正确指导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生产技能,提高生产效率。 7、每日认真审阅,《绞吸挖泥船施工日志》、《船舶日志》,并填写意见、签名。 8、关心船员思想状况,关心船员生活。 9、及时向上级正确反映船上的各种动向,参加上级指派的各种会议,向上级提出对船员的升、调、任、免、奖、惩等建议。 二、船舶调遣 1、船舶调遣前严格贯彻有关规定,做好各种设备的检查准备工作及封仓等工作。 2、调遣前检查船员的到岗情况,顿促并安排好各部门班次,检查并顿促落实食品,淡水、燃物料等的储备情况。 3、熟悉本船性能、结构,熟练掌握船上各种航行仪器的使用,并能熟练驾驶。 4、明确调遣目的地,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保证航行安全。 5、靠离泊位时亲自驾驶,航行过程中督促各部门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6、调遣时指定专人驾驶附属锚艇或拖带,并注意锚艇安全。 三、施工 1、研究工程资料,作好施工准备工作,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污染措施,指挥船舶进点定位。 2、督促各部门及操作人员落实各项施工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有效的进行施工,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督促检查各疏浚设备的运转情况。 3、不断研究改进施工方法,督促指导操作员进行施工,控制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生产效率。 4、密切与配合施工的单位进行联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掌握施工区域的潮汐、水深、地质、泥层厚度等情况及船舶进出工地动态,制定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安全施工。 四、修理 1、督促各部门制定检修计划,审核上报。 2、平衡各部门的修船协作,监督厂修、自修的进度和质量,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工程要亲自深入现场。 3、核实更换设备及零件的质量,确保维修后各项性能的恢复。

船员上船服务协议范本(1)

1.中国船员服务机构与中国船员就船员上船服务达成本协议。 2.中国船员服务机构与境内外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所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并入本协议:境内外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是船员的用人单位,中国船员服务机构按照船员用人单位的委托向其提供船舶配员服务;中国船员的工资、休假金、遣返费用及社会保障责任均由船员用人单位承担;船员服务机构应如实向船员披露《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涉及船员权利、职责和责任等方面的所有内容。 3.中国船员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服务机构许可证编号: 4.中国船员(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传真: 护照号/有效期: 海员证号/有效期: 体检证书/有效期: 担任职务: 保险受益人姓名: 与乙方的关系: 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5. 境外船员用人单位(以下简称船东)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6.船舶概况 船旗: 登记港: 船型: 航区: 7.船员工资标准(USD/其他币种) 8.船员上船服务期限为__ 个月,根据船舶操作实际需求,该期限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各壹个月。 9.甲方责任 9.1 确保乙方在签字前应有机会对该合同进行征询意见和审查,

为乙方提供其他便利以确保其在充分理解其权利和义务后自由达成协议。 9.2了解船东的资信情况,向乙方解释船东的各项要求和管理规定,协助、协调船东对乙方在合同期间的管理。 9.3负责办理乙方的出境手续和乙方在外籍船舶上工作所需的船籍国要求的证件。 9.4按用人单位要求对乙方进行派前教育和培训。 9.5监督船东履行合同条款,敦促船东为乙方投保,维护乙方在船的合法权益。 9.6听取乙方对在船情况的反映,会同船东及船舶领导妥善解决乙方提出的问题。 9.7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物。 9.8协助船员按中国有关规定办理船员个人基本社会保障;协助船东处理涉及乙方社会保障的事项、确保乙方足额、及时得到船东支付的费用、补偿和赔偿。 9.9《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10.乙方责任 10.1如实、诚信向甲方披露个人服务资历、个人安全事故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和身体状况。如隐瞒事实由此造成后果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10.2应持有真实有效的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海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国际旅行健康证书、体检合格证书,高级船员还应持有适任证书,并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办理证件及出境手续所需的各种资料、证明材料及照片等材料。 10.3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派前培训教育(若必要),做好登船准备。 10.4 在船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船东为船舶正常和安全航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船长的命令,听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相关国际公约、船舶到达国及船旗国的法律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事项,而依约定或依法应当承担的后果。 10.5 乙方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涉外纪律,不得擅自离船、走私、赌博、贩毒、嫖妓、酗酒、打架斗殴、盗窃、不参与任何政治活动,自觉维护甲方和中国海员的声誉;如发生上述行为,由此造成甲方和船方的经济损失及自身伤害等由乙方自负或负责赔偿。 10.6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船舶进行维修和保养,以确保船舶适航、适货等。如因乙方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停航、海损、机损、油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或船方有权依据情节对当事者进行

船员管理制度三篇

船员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船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队伍素质,促进船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维护船舶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和国际有关法律、法规、公约,结合本公司实际和船员工作特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船员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全体船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船员,以及本公司从事船员管理工作的部门、人员。 第四条在公司所派遣船舶实习、见习、随船的人员,参照本办法。与本公司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船员中心或公司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 第五条按照STCW公约的要求,船员划分为管理级、操作级和支持级。其中,管理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的船员;操作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的船员;支持级是指除管理级、操作级以外的其他船员。 为了便于公司对船员实施管理,本办法将船员划分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两大类。其中,高级船员是指管理级、操作级以及聘任为政委、电机员等职务的船员或上述职务的实习、见习船员;普通船员是指不属于高级船员的其他船员。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六条本公司船员的用工制度应遵循拥有和控制并举的方针,逐步实现高级船员由公司所拥有,普通船员由公司所控制等多元化用工形式。 第七条高级船员的录用 原则上以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招收作为高级船员的主要补充形式,由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统一与各院校协商,确定招收计划后,组织有关人员赴各院校与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 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或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退回院校。本公司以外的高级船员,满足适任适岗条件的,可以视情况录用。 第八条普通船员的录用 公司应根据现有船员任职条件和有关规定,通过与公司建立有劳务合作关系的劳务中心(或公司),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只有与劳务中心(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方可安排上船工作。公司应及时将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劳务中心(或公司)备案。 第九条其他人员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政策需要安置或推荐就业的转业、退伍军人和退役运动员等,经考核符合船员条件的,可以视情况录用。 第十条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与船员明确录用关系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返聘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船员本人自愿及家属签字同意的前提下,可对一些业

《船员服务簿》签发实施办法

《船员服务簿》签发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06-8-31 9:42:42 来源:办公室 《船员服务簿》签发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交通部颁布的海、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所适用的船舶。但100总吨或主机功率300千瓦(即408马力)以下的机动船暂不办理。 2、货船、客(货)船、科学考察、勘探、测量船,均以船舶总吨计算;拖轮、自航式工程船(包括自航式钻井平台),均以主机马力计算。 二、签发机关 签发《船员服务簿》的机关,应是县港航监督机构或科级以上的港务(港航)监督、航政机构。 三、申请手续 1、申请《船员服务簿》者,应填具“《船员服务簿》登记表”(此表按港监局(84)水监字82号文规定的格式,由各签发机关印制),并附年内2寸证件照片两张,由船员所在单位(包括国营、集体、私营或联营)审定盖章后统一向船籍港的签发机关办理。在个体或联户经营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由申请《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填写登记表,经乡人民政府审定,盖章后统一向签发机关办理。 2、船员在登记表上应详细填写以往的海(河)上资历并提供以往任解职情况等证明。 对普通船员,要求提供: (1)担任一级水手(或水手长、小船舵工)、船舶一级机工、船舶电工、见习(或助理)报务员的起讫日期(年、月)的证明文件; (2)现任何职、任职日期(年、月、日) 对技术干部船员,要求提供 (1)开始上船工作的日期(年、月); (2)中途调离船舶工作的日期以及重新调回船舶工作的日期(年、月); (3)担任诸如船长、轮机长,大、二、三副,大、二、三管轮,各等报务

员,电机员,正副驾驶,正副司机等各级技术职务的起讫日期(年、月); (4)现任何职,任职日期(年、月、日) 上述海(河)上资历,由船员所在单位对其船员的“《船员服务簿》登记表”进行审定加盖公章,尤其应对其在任职期所发生的海损、机损责任事故等情况进行核实记载。 3、曾在军队舰艇、渔船从事工作的船员,其在军队舰艇或渔船的资历不载入《船员服务簿》,但可在“《船员服务簿》登记表”的资历栏内注明。 四、审核 1、签发机关接受申请后,应对“《船员服务簿》登记表”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之处,应向申报单位核实后方予办理《船员服务簿》。 2、对技术干部船员,签发机关应核对其担任船舶各级技术职务的资历,必要时可请申报单位和申请者出示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验证。 五、填写《船员服务簿》 1、编号。一律用十位阿拉伯数字,其中第一二位数字代表地区编号,第三、四位数字代表其地区某一签发机关的编号,第五位数字代表船员在船上的工作部门编号,余下的五位数字,由签发机关根据其所签发《船员服务簿》的顺序先后统一编号。 地区编号如下: 02河北 03内蒙古 04山西 05辽宁 06吉林 07黑龙江 08上海 09江苏 10浙江 11安徽 12江西 13福建 14山东 15广东 16广西 17湖北 18湖南 19河南 20四川 21云南 22贵州 24陕西 25甘肃 26青海 27新疆 28宁夏 29天津船员在职工作部门编号: (1)驾驶,(2)轮机,(3)报务(或话务),(4)电机,(5)政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船员服务市场,维护和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推动航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服务,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船员服务,是指代理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包括外国船员证书)、提供船员信息咨询等业务的船员技术服务和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为中国籍或者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等业务的船舶配员服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从事船员技术服务和船舶配员服务等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包括内河船员服务机构和海船船员服务机构。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船员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 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船员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成立船员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以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行业章程,统一行业标准,提高船员服务机构自律能力。 第二章申请与批准

第六条从事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服务以外的船员服务的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2名以上具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管理人员; (三)建立公司章程、企业管理方针、船员服务承诺、业务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须知等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前款第(四)项所称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是指:1.有电话、电传、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固定的办公场所等设施设备; 2.配有船员管理相关法规; 3.从事内河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第七条从事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服务的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5名以上具有相应高级船员任职资质的管理人员(其中船长、轮机长2名); (三)建立国家规定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四)具有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前款第(四)项所称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是指: 1.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传、电脑

公司船员管理制度DOC精品资料1(2).doc

公司船员管理制度DOC精品资料1 XX公司船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船员管理,不断提高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航行安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公司全体船员与为本公司服务的全体借用工船员适用本办法。 (二)、船员,是指依照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所有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船舶驾驶员、轮机员、水手、船上服务员、船上电工、船上保洁员以及在船上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船员准入: (一)、船员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 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二)、录(借)用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用人需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应聘者提供个人履历、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学历证书、市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格检查表等相关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

部门审核; 3、用人单位面试、游泳测试、技能测试; 4、用人单位提出录用条件、试用期薪酬,双方协商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录(借)用意见; 5、岗前培训,签领《岗位作业标准书》,跟班实习; 6、跟班师傅和用人单位作出评价,报总公司有关部门验收(船舶驾驶、轮机、水手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验收,服务员由综合管理部验收); 7、一个月内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计生资料表》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劳动用工录(借)用的手续。 8、进行三级安全培训、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与应知应会、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教育。 三、录用条件: 船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一)、瞒报、谎报、虚报个人资料,所填写的履历、婚史、计生资料和《员工自传》不属实;提供假证件、假学历证书,弄虚作假的;故意隐瞒过往重大病史或慢性病、传染病等情况的。 (二)、实际操作或实际任职表现不达《适任证书》要求,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船员职务规则的五大制度

驾驶台纪律 1、驾驶台是值班人员执行职务工作,发布命令、指挥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场所,应保持肃静整洁。 2、在航行中,严禁在驾驶台内开会、漫谈、唱歌、嘻笑、饮餐和酗酒。 3、在航行中,非值班人员未经值班驾驶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4、为了保证正常的了望和听觉,在航行中,驾驶台不可以关闭必要窗户,在夜间不可敞露灯光。夜航中探照灯不可照射他船驾驶台。 5、航行中驾驶台严禁收听广播(天气预报除外),放唱片。 6、在驾驶台内,指挥人发布命令,执行人回答命令,都应发音清楚、语气肯定;实习人员学习操舵,须经当班驾驶同意,有任职值班员在场指导。 7、值班人员必须听从值班驾驶指挥,如果船长在场,没有宣布接替指挥,值班驾驶不能松卸职责;若船长宣布接替亲自指挥,值班人员应听从船长指挥。如船舶在困难条件下,当班驾驶有必要要求船长接班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操舵,但并不减免原值班人员协助了望和其它应尽责任。 8、驾驶台内的航行仪器设备、图表、文件、旗号,都应存放固定的地方,禁止无关人员动用翻阅。 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 2011年12月

航行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本身职责,严格遵守纪律,集中精神,谨慎操作。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随便离开岗位。 2、驾驶台值班人员应衣着整齐。 3、值班时,要严守岗位,不准闲谈、嘻笑、唱歌、阅读书报、打瞌睡、收听无线电广播(天气预报除外)、放唱片以及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4、要严守《内河避碰规则》,礼貌行船,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要掌握航道、水位气象变化,听从指挥站指挥。 5、在正常航行中,不得借故任意停靠,不得操自由舵。要勤了望、勤联系、勤撩水、勤检查。 6、航行中值班水手应穿救生衣。舷外、高空、抛起锚、解挂拖等作业人员亦应穿救生衣。 7、值班前4小时和值班中不准饮酒。 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 2011年12月

工程船舶操作规程及船员职务模板

工程船舶操作规程及船员职务

工程船舶操作规程及船员职务规则和岗位责任制 汇编 二〇一二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船舶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篇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篇甲板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航行及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离靠作业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港内航行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起抛锚作业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带缆作业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停泊作业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油类作业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拖带及配合作业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起重船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打桩船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挤密砂桩船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抓泥船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浮坞( 半潜驳) 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整平船( 青平2) 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章方驳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六章泥驳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七章沉箱拖带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油船船员各岗位职责

船长职责: 1. 船长是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下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命令,贯彻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船舶各部门的工作。 2. 评审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组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复查,发现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体系的不足之处及时向公司报告,按公司要求制订纠正措施并实施。 3. 执行船舶会议制度及航前会议制度、安全管理体系季报制度,并查签各项活动的记录。 4. 审批各部门年、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审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签各部门的报表,拟(或签)发电报。 5. 负责管理船舶证书,及时提出检验申请。对船员的调动、升降、培训、奖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建议。并组织开展船舶的在岗培训工作。 6. 督促、落实各部门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保证船舶的适航和适货。 7. 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严格执行航行值班制度,在港内航行、靠离泊位、抛锚、起锚时应亲自指挥,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以及通过冰区、礁区、浅、狭、险要航段和主要转向点应上驾驶台指导或指挥。 8. 当被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必要时,应将航行指示、注意事项和其它有关布置明确写入夜航命令簿。在引航员引航时,应主动配合,但并不解除船长对航行安全的责任。当发现操作不当时,应立即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中止其引领工作,接替其指挥。 9. 严格执行和检查、督促各部门人员执行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以及船舶装卸等有关规定。 10. 在船舶出现紧急情况,履行总指挥职责,按公司有关程序和规定指挥全体船员进行反应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如决定弃船,指挥船员迅速撤离,最后离船。 11. 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严格按公司规定定期组织实施各类演习。 12. 船舶进厂修理,负责审核各部门修理计划,核定厂修工程和自修项目,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监修和自修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13. 按规定进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遵守船员调动交接制度,与接任船长做好交接工作。

船员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船员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10-15 船员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船东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

虑船员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必须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公司举办的船员培训班,更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纵技能。 10、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1、船东应为船员办理保险,消除船员后顾之忧。 12、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3、未经船东或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10-0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权限范围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五条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六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二)证书类别、编号; (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 (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五)发证机构;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七条《适任证书》按照船员任职的内河船舶的总吨位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1000总吨及以上或者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或者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第八条《适任证书》适用的船员职务资格分别为:

题库1 船员职务

1.A三副管理救生衣的职责是________。Ⅰ.对全部救生衣编号及分配;Ⅱ.检查救生衣是否放在指定地点;Ⅲ.按期对救生衣进行试验;Ⅳ.驾驶台、机舱、电台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衣。 A Ⅰ~Ⅳ B Ⅰ~Ⅲ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2.D下列哪些图表及规章由三副布置或张贴________。Ⅰ.固定灭火系统操作规程;Ⅱ.训练手册;Ⅲ.雷达使用操作规程;Ⅳ.安全防火巡回路线图。 A Ⅰ~Ⅳ B Ⅱ~Ⅳ C Ⅰ~Ⅲ D Ⅰ、Ⅱ、Ⅳ 3.D三副的基本职责是________。Ⅰ.管理CO2间;Ⅱ.靠、离、移泊时在驾驶台当值;Ⅲ.停泊时编排驾驶员值班表;Ⅳ.保持全船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不包括驾驶台的救生信号)。 A Ⅰ~Ⅲ B Ⅰ~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Ⅳ 4.D三副的基本职责包括________。Ⅰ.主管救生和消防设备;Ⅱ.船舶靠离泊时在驾驶台工作;Ⅲ.负责张贴驾驶台规则等有关规章;Ⅳ.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 A Ⅰ~Ⅲ B Ⅱ~Ⅳ C Ⅰ~Ⅳ D Ⅰ、Ⅱ、Ⅳ 5.D下列有关三副的应急职责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发生火灾时担任消防队队长 B 弃船时任救生艇艇长 C 船舶破损进水时担任隔离队队长 D 航行值班时发现有人落水立即操落水舷反向舵 6.A三副消防培训职责是________。Ⅰ.接新船时,应做好应变部署表,按照部署表的内容向各位船员讲解其在应变部署表中各自的任务;Ⅱ.如果临时更换个别船员,向新到来的船员讲解其在应变部署表中各自的任务;Ⅲ.对探火员要向其说明防火衣穿着和使用方法;Ⅳ.向有关人员说明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A Ⅰ~Ⅳ B Ⅰ~Ⅲ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船员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船员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571 船员管理规定 Crew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船东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虑船员

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必须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公司举办的船员培训班,更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纵技能。 10、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1、船东应为船员办理保险,消除船员后顾之忧。 12、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3、未经船东或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船员服务机构申办须1

船员服务机构申办须知(暂行) 一、从事下列船员服务的单位应申请船员服务机构资质 (一)代理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海船船员(社会零散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 (二)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 (三)为船舶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 船员用人单位受自有船员(即与船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委托办理船员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的,不用申请船员服务机构资质。 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的航海院校为本校教师和在校生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的,不用申请船员服务机构资质。 但船员用人单位和相应的航海院校应参照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方式和内容报备相关书面和电子材料。 二、福建海事局船员服务机构申办受理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福建海事局及其授权分支局负责福建辖区乙级船员服务机构的审批。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申请材料,应向本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 的福建海事局授权分支局递交,即:本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宁德地区的,向宁德海事局递交;福州地区的,向福州海事局递交;莆田地

区的,向莆田海事局递交;泉州地区的,向泉州海事局递交;厦门、 漳州地区的, 向厦门海事局递交。 该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没有福建海 事局所属分支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南平地区的,向福州海事局递 交;三明地区的,向泉州海事局递交;龙岩地区的,向厦门海事局递 申请甲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提 申请内河船员服务业务,应当向福建省地方海事局提出。 船员服务机构申办条件 (一)从事甲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工商营业执照经 营 范围须含相关船员服务的相关项目); 2 、有不少于 300 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 2 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 人 员和 5 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4、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 3 年以上,并且最近 3 年来为国 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 300 人以上;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 制 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 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交。 出。 三、

船员值班规则

船员值班规则 值班船员均能熟悉船上的有关设备和船舶特性以及本人职责,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执行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船长及全体船员应了解由于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严重后果,并应遵照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出本船防污染的具体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为维护驾驶台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证航行安全。公司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和《无线电报房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航次计划及值班安排 第一节航次计划 1、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 (一)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二)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 (三)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物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 (四)船长应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2、开航前,船长应充分并恰当地运用预定航线上所必需的、有效的以及最新改正的航海图书资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保证计划好从出发地(港或渔场)到下一目的地(港或渔场)的预定航线。 3、在考虑了所有有关信息而核实了航行计划后,开航前计划航线应清楚地标绘在有关海图上,并且在航行期间可供值班驾驶员随时使用。驾驶员在使用之前应认真核实每一个准备采取的航向。 4、制定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 (二)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 (三)各转向点的经纬度。 (四)各段航线的航程和预计到达各转向点的时间。 (五)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 (六)特殊航区的注意事项。 5、如果在航行中决定改变计划航线的下一目的地(港或渔场),或者因其他原因船舶需要大幅度地偏离计划航线,船长应及早计划好修正航线,并在海图上重新标示 第二节值班安排 1、参加值班的船员必须是符合主管机关规定的合格船员。每个值班船员都须明确自己的职责。 2、船长必须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证船舶安全。值班驾驶员在值班期间,特别在关系到避免碰撞和搁浅时,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轮机长有责任与船长商量,确保轮机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 第三章航行值班应遵守的原则 第一节值班驾驶员 第十四条负责航行的值班驾驶员是船长的代表,无论何时,其首要职责是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必须时刻遵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安全航行规章进行操纵和避让。 第二节了望 第十五条值班驾驶员应遵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并应达到下列目的:

XXX海员资历考试及职务晋升调整

XXX海员资历考试及职务晋升调整 船员适任证书考试重大调整2020年1月1日执行 1、学历:无限航区一、二等治理级均要求大专层次。 2.资历: 2.1 职务晋升:其中至少有6个月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刻能够在低一航区或低一等级的船舶上任职; 2.2 再有效:能够在低一航区或低一等级的船舶上任职,(低职务任职确定待定。) 2.3在校实习资历视作为船上培训(实习、见习)资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一稿) 起草说明 一、第一章总则(1-5条) 1、修改适用范畴 将原《规则》适用范畴修改为“适用于在海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为“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评估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治理。” 一般值班船员(培训合格证明)的考试、评估和发证方法由部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颁布。 说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值班机工、值班水手等一般值班船

员的证书明确为培训合格证,不属于适任证书。为充分履行公约,本次《规则》修订按公约对船员证书的划分,将我国船员证书要紧分为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规则部分要紧规定适任证书的要求,各培训合格证在《规则》中引出,详细规定在各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 需要考虑的问题:制定值班机工、值班水手等一般值班船员的考试评估发证方法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原《规则》及马尼拉修正案对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对一般船员的相关要求。 2、修改GMDSS适任证书的适用要求 删除船长、驾驶员,将原《规则》“在装备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以下简称GMDSS)的船舶……应持有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改为“在装备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以下简称GMDSS)的船舶、近海移动装置、海上平台或设施上任职的无线电操作员应持有GMDSS无线电操作员适任证书。” 说明:部局2005年通知,明确了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不作为申请沿海航区船舶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的条件,无限航区的船长、驾驶员的GMDSS证书要求放在本规则“第三章船长和驾驶员”里要求。另外本次马尼拉修正案将无线电人员修订为“无线电操作员”。 3、修改主管机关 将原《规则》的主管机关改为“交通运输部”,原条文中指中国海事局的主管机关改为“国家海事局”。

船员个人工作总结

船员个人工作总结 船员个人工作篇一:轮渡船员最新个人年度总结 轮渡船员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轮渡船员 岗位所在的单位)轮渡船员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轮渡船员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轮渡船员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轮渡船员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轮渡船员岗位所在的单位)轮渡船员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轮渡船员岗位所在的单位)轮渡船员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轮渡船员岗位所在的单位)轮渡船员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轮渡船员工作岗位,但我时刻关注国 船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二:船员工作小结 姓名:单位:职务: 工作小结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2006年6月10日,成为贵公司的一名毕业于山东走四方技术学校的一名员工。时 光飞逝转眼间六个年头了,想想当初从一个学校无知的学生到工作到现在,从无到有都是在公司的 培养下,老师傅们的细心教导下,船领导的关心下,一步一步的走到现在。我真的很心赏贵公司的 领导所用的培养选拔制度,也很感谢那些有教育我的老师傅们,感谢那船领导们的关心关爱。是他 们教会了我,受育于了我专业技能和做人的道理,深刻受到家的温暖,俗话说千年修得同船渡,这 是多么好的一句话啊!他不只是说让我们懂得它的寓意,更是要让我们知道珍惜眼前的人和事,珍 惜现在因为我们是来自四八方,能在此相容相聚却实不容易深深的感受到了什么是风雨同舟,同舟 共济的深深寓意。 从工作到现在先后在航吸1006轮、航链701轮、新海鸥轮、新海豚轮工作。在公司领导 的关怀下,老师傅们的细细教导下,船领导无处不到你关心下,我不负他们所望,先后参加2007 年2008年,公司为提拔新青年先进员工,技术人才选拨技术比武活动并二年连获公司三等奖,并 于2009年三月份,参加全局青工技术比武,七月份,参加公司为提拔鼓励先进优秀员工所组织

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船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保障船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防止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和疾病,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对船员职业健康管理。 3.组织机构 3.1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由综合部和船员部组成,船员部经理任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主任。 3.2船舶成立由船长、大副、轮机长和客运主任组成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船长任组长。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2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指定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及职工工伤保险的办理。 4.4船员部负责船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组织船员查体,建立船员健康档案,确保船员持健康证上岗。 4.5船舶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履行和实施船舶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针、计划的具体责任,并对在船上工作的船员定期开展相关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及防止事故的知识内容的培训。 5.健康管理 5.1船上医疗与健康保障 5.1.1船员上船工作应当持有健康证书,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其在海上履行职责。 5.1.2按国家相关医疗标准为其船舶配备足够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包括医药箱、医疗设备等。 5.1.4船舶应当至少配备一名持有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的船员负责船上医疗、急救和药品管理。每年至少对全部药品的标签、有效期、存放条件、用法用量等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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