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行政处罚规定

违纪违规行政处罚规定
违纪违规行政处罚规定

金烟发〔2005〕44号

关于印发《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政处罚规定(试行)》的通知

永昌县烟草专卖局(营销管理部),分局稽查支队、各专卖管理所(客户服务部),欣大金昌经销有限公司:

《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政处罚规定(试行)》已经分局(公司)2005年10月27局(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政处罚规

定(试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通知抄送:省局(公司)

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办公室2005年10月28日印发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行政处罚规定(试行)

为了保证政令畅通,严肃政纪,遏制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和金昌市的有关维护经营秩序和职工廉洁自律的规定,本着加大行政监督监察力度,统一量纪标准,严格执纪的精神,结合我局(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对违反销售经营管理方面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分、县局(公司)业务经营部门不执行省局(公司)下达的地产卷烟购进计划,擅自购进卷烟的,扣发分管业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1—3个月的岗位工资,并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条分、县局(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违反地产卷烟购销合同,拒销工业企业准产牌号生产的卷烟,或低于限价销售的,扣发单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2—4个月的岗位工资,并视其

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条分、县局(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经办人员给系统外单位或个人赊销卷烟,或以职权迫使下属人员赊销卷烟的一律撤职,无行政职务的降1—2级(档)工资,扣发一年效益工资,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款。一年内收不回货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全部赔偿。造成损失又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损失5万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条在卷烟经营活动中,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以上处分:

1、给系统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介绍信、工作证、准运证、发货票、银行帐号者;

2、分、县局(公司)业务部门给个体户直接供应卷烟,低于规定的批发价给个体户供应卷烟或大量供应卷烟者;

3、利用个体户从事本单位经营活动者。

第五条凡以职权或工作之便,为系统外单位或个人从系统内单位购买卷烟所得的手续费、回扣、好处费均以受贿论处;造成货款被骗或不能收回全部货款的,按本规定第三条处理。

第六条县局(营销管理部)、欣大金昌经销有限公司未经分局(公司)批准擅自从外地购进卷烟未纳入省外购进计划之内

的,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购进卷烟的,视其情节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企业所属卷烟经营单位违反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分局(公司)业务主管部门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究处不力的,视其情节给予负有分管领导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自运卷烟过程中的丢失、短少,经营环节中的付货差错、短款,仓储保管中的短缺等损失,均由直接责任人包赔,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九条货、款被盗,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被盗负有责任的,要追究其经济、政纪责任。

第十条凡从系统外单位或个人手中购进、代销卷烟,视其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购进或销售假冒卷烟,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烟草专卖声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以上处分,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违反烟草专卖法规和分局(公司)有关专卖管理规定,被有关执法单位查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按本规定第三条处理。

第二章对造成资金流失和损失的处罚规定第十二条企业所属各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擅自以单位名义给系统外单位或个人提供货款担保,给予撤职以上处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并给予以下经济处罚:

1、从银行划扣之日起,到收回被划扣的全部资金止,发给本人月岗位工资70%的生活费。

2、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能收回被划扣的资金,按分段计罚、累计相加的办法处罚;损失5万元以下的处罚20%;损失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加罚5%;1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加罚5%;25万元以上的加罚2%。

处罚计算公式如下:

处罚数额=(5万元以下×20%)+(5至15万元×10%)+(15至25万元×5%)+(25万元以上×2%)

第十三条企业所属各单位领导违反国家金融财政法规,动用本企业资金或以本企业名义贷款借给系统外单位和个人,逾期不能收回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十四条所属企业在销售经营活动中,由于领导人失职或当事人渎职,签订不当的经济合同或中途变更合同主体,造成经济损失,半年内不能挽回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和责任人,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十五条失职渎职,购进不合格的产品,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从中谋利的按本规定第十二条处罚。

第十六条所属商业企业违反分局(公司)有关规定,拖欠分局(公司)货款,按拖欠月数相应扣减拖欠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效益工资,直至付清为止;并按当时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交分局(公司);同时扣减拖欠单位3%的当年新增效益工资。

第十七条所属企业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除按有关法规纠正外,分别扣发企业有关责任人1—3个月的效益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在发展多种经营中,不经报批,乱上项目、盲目投资、管理混乱,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1、凡投资5万元以上的经营项目必须报分公司批准;投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营项目必须报分局(公司)备案。违反者,给予投资单位主要领导警告以上处分。

2、多元化经营项目,从建成投入运营之日起,一年内经营亏损,必须采取扭亏措施;二年内继续亏损,必须停业整顿,停发该多种经营单位的效益工资或奖金,并对责任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所属企业领导个人擅自决定投资多种经营项目或签订联营项目,一经发现,停止责任人的工作,只发给本人月岗位工资60%的生活费,责令限期追回投入资金;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处罚,并给予撤职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因公务活动借用的公款,在公务活动结束后,超过三个月不结清借款的,从第四个月起按照银行同期的货款利率还本付息,逐月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挪用公款进行经营性活动谋取私利的,予以立案查处。

第三章违反基建管理制度方面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一条所属企业投资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必须报经分公司批准,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以及地方批准的基建项目必须报分公司备案。违者其项目无效,并给予基建单位主要领导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在基本建设工作中,不经集体决定,由个人决定施工单位或批准他人转包工程,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撤职处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第二十三条所属企业违反审批权限的基建项目计划,擅自改变项目用途、扩大规模,人为地提高工程造价,除予纠正外,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购买不合格建筑材料从中谋取私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其责任人处以材料总额10%的处罚,并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四章对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五条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回扣、好处费、金银珠宝制品不交公的,除全部收回所受钱、物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条在公务活动接受系统外单位、个体户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做出有损于企业利益的行为,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处罚,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七条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违反经营规定,为他人从事卷烟经营提供货源者,扣发其全年的效益工资或奖金,调离现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八条在购进酒类商品中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

舞弊、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吃回扣的除收缴非法所得外,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九条专卖管理人员执法犯法,私分罚没卷烟;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袒护不法烟贩或为其通风报信等,调离现工作岗位,扣发全年的效益工资,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不经分局批准从系统外调进人员,一律予以清退。扣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一年的效益工资,并分别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一条弄虚作假,增加工资、获取专业技术资格和各种荣誉称号的,除取消已增加的工资、技术资格和荣誉称号外,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二条借公务之机携带亲属出国(境)或在国内旅游,利用职权用公费送子女上学或培训的,在本企业或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责令其全部退还,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三条企业领导人或非在驾驶岗位的人员驾驶单位汽车,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发本人、驾驶员各一个月的岗位工资;造成车辆损坏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驾驶者全部承担。

第三十四条超标准多占住房,违反规定建私房,用公款为

个人装修住房的,按市委、市政府和分局(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不自查自纠,拒不执行组织处理决定的,除强制按规定处理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挥霍公款、吃喝玩乐,经批评不改正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六条对重大案件不予调查处理,时间超过三个月;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或案件查清后拖着不结,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被查人直接或唆使他人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其上述人员的亲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殴打,寻机进行报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七条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八条从事第二职业,经组织批评教育不改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九条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条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各类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经济损失的,按国家烟草专卖局国烟生(1995)50号文《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分局(公司)安

全责任追究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职工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下发执行之前,已按有关法规、政纪处理过的问题,再不重新处理;尚未处理和正在处理的问题,原则上按本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按照本规定有关条款,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报批程序付诸实施。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中各种经济处罚的帐务处理,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分局(公司)监察科负责解释。在执行中与国家和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教学提纲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 第四条本规定处罚对象主体为员工个人,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具体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标准,由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的制订标准,设立专业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规定实施的支持性文件,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六条凡发现在贯彻执行本规定中有包庇、袒护、拖拉等失职行为者,按违规违纪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给予失职行为者相应处罚。 第二章职工违规违纪分类、处罚形式与处罚标准第七条职工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与产生的后果做如下处罚: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罚款:罚款金额为5—500元。 警告:警告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5%--10%的处分。 记过:记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15%--20%的处分。 记大过:记大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25%--30%的处分。 留用察看:留用察看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工资待遇按同期社会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金支付。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纪律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一)作息时间 1、白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为12时30分至17时。 2、波纹管夜班工作时间为15时30分至23时30分(其中18时30分至19时为进餐时间)。 3、如有特殊情况,由生产部临时通知。凡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均视为早退。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 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十二条各市公路局应针对内业表格编制填写说明,确保填写规范、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及标准统一。 第四章整理及保存 第十三条对涉及管理生产活动、需要责任人签字的表格均要以纸质材料填写并保存,对统计报表、台账类表格可只保存电子版。 第十四条文字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印刷、填写,影像资料应刻录光盘,单独存放。 第十五条各级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及省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养护内业资料整理及存档工作。 第十六条各市应对档案盒样式、封面题名、卷脊题名、档号分类等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管理,集中存放,便于查阅。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专门档案室存放。 第十七条内业资料保存期限按照本办法附件内容执行。超过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经各市公路局批准,并执行申请-核查-批复-销毁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常用表格式样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 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 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100分; 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 3.5.1 休假逾期的; 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 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 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 3.5.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 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 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2 倍追究赔偿责任。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员工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员工的自省意识和自我修正能力,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与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过失行为 一、依据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仪容仪表、言语举止不符合职务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 2、未按规定使用办公用品或生产设配,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浪费公司财物; 4、培训活动无故缺席; 5、未经许可,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6、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等非指定区域乱扔垃圾; 7、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未造成损失的; 8、虽未影响工作结果,但工作拖拉; 9、一个月三次以上迟到或早退; 10、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二)一般过失 1、对领导和同事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非员工设施; 3、造谣生事,挑拨是非; 4、在工作区域喧哗、打闹,扰乱工作秩序而不服从纠正;

5、未经允许,擅自贴布告、通知或擅自涂改、撕掉布告栏任何公文告示; 6、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7、工作失误,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8、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做主,未造成严重后果; 9、不及时传达企业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适用于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10、上班时间开小差、擅离工作岗位或有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 11、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未造成损失及其他后果的; 12、其他一般过失行为。 (三)严重过失 1、不服从管理,顶撞、威胁、侮辱上司; 2、对同事粗暴侮辱,恶语中伤; 3、划地自封、各自为政,拉帮结派; 4、隐瞒事实真相,包庇他人的严重过失; 5、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将工作资料带出工作区,导致泄漏公司; 6、因工作疏忽遗失公司或商户重要资料和物品; 7、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 8、对危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及时阻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9、矿工1天或季度累计矿工3次; 10、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 11、擅自安排亲属在自己的职权围工作,擅自或瞒报实情介绍亲属在本公司工作; 12、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四)非常严重过失 1、服务态度较为恶劣,与商户或顾客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2、与公司部同事发生不道德的私情,影响公司声誉或个人工作;

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

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 1 日常保养管理办法 1.1 目的 明确规定公路日常保养的工作对象、作业要求、质量标准、考核方法;达到排水系统无於塞、无损坏,边坡挡墙等附属设施良好、稳定;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公路环境,提高公路环境卫生水平,使公路处于良好的服务水平。 1.2 日常保养的内容 1.2.1 路基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 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路基日常保养管理,路基范围包括:路缘石、排水系统、路基边坡与挡土墙等防护设施。 工作内容要求: 1、对公路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理,频率为1次/月。平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地面排水设施中的杂物和杂草进行清理,确保地面排水设施的洁净畅通。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及急流槽、拦水带等。 2、清理的淤泥、杂草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如在水沟边缘堆放,应距离水沟边缘1.0米以外,在不影响排水及景观功能的情况下集中堆放,四周码放整齐、表面平整,1-2m留50-100cm的间隙; 3、地面排水设施清理时,对松动的石块进行固定,并报告修理; 4、清理、疏通地下排水设施时,对沟口的杂草进行清除,对沟口堵塞的用水进行冲洗或剔除较小颗粒的砂石,补充大颗粒碎(砾)石,以保持空隙,便利排水。 5、对各种排水设施,在雨季前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疏浚。 (1)雨天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疏导水流,保持水流通畅,防止水流集中冲坏路基; (2)暴雨后应对排水系统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需及时报告修复加固,如有堵塞应立即清除; (3)拦水带的设置应合理,保证路面雨水及时排出; (4)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纵坡符合要求,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及边沟内不积水。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极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极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1. 处罚措施: 记过:员工犯A类过失记过一次并处罚金10元 记大过:员工犯B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罚金50元 处罚权限: 1.部门主管对本部门所有员工具有管理处罚权 2.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员工处罚执行第一执行人 3.公司总经办有监督执行的权利并对执行不利的部门主管做出处罚 的权力; 2. 执行流程: 1.部门主管发现或得知本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在了解情况、 确定事实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罚决定; 2.到办公室文员处填写员工处罚单; 3.通知违纪员工签字确认; 4.如被处罚人拒不签字翻倍处罚; 申诉流程: 1.如被处罚人认为处罚不合理的可向更高一级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必须上报总经理并在3日内会同综合部办公室 给出答复,此答复为公司最终裁定。

3. 过失类型 A类过失: 1.未经批准私自调班; 2.请假未办理有关手续; 3.未按规定接待公务或私人来访; 4.未按规定着装,或衣衫不整,衣服污秽不干净的; 5.在公司禁烟区范围内吸烟; 6.工作时间内做吃东西,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7.未在公司指定地点用餐,影响办公室整洁环境; 8.未按规定佩戴工牌或工牌佩戴不规范者; 9.工作场合讲粗话,脏话; 10.违反仪表仪容及处事礼仪等各项规定; 11.开会时手机等通讯工具未按要求处于静音状态; 12.在办公区高声喧哗; 13.员工晚上下班后无故逗留在办公室。 14.擅离工作职位或外出公干但未报备者; 15.私换(配)办公室钥匙或私撬办公室锁; 16.会议资料准备不充分,又未在会上作必要记录造成后面的工作受 到影响; 17.擅自标贴或涂改公司的各类通告或在空白表单据上乱涂乱画等; 18.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司无关事物者;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检查电源及电气控制开关、旋扭等是否安全、可靠;各操纵机构、传动部位、挡块、限位开关等位置是否正常、灵活;各运转滑动部位 润滑是否良好,油杯、油孔、油毡、油线等处是否油量充足;检查油 箱油位和滤油器是否清洁。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开机试运转。 在启动和试运转时,要检查各部位工作情况,有无异常现象和声响。 2.在使用过程中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要违章操作。 (2)确保活动导轨面和导轨面接合处无切屑、尘灰,无油污、锈迹,无拉毛、划痕,研伤、撞伤等现象。 (4)设备运转时,操作工应集中精力,不要边操作边交谈,更不 能开着机器离开岗位。 (5)设备发生故障后,自己不能排除的应立即与维修工联系;在排除故障时,不要离开工作岗位,应与维修工一起工作,并提供故障 的发生、发展情况。 3.当班工作结束后无论加工完成与否,都应进行认真擦拭,全面保养,要求达到: (1)设备内外清洁,无锈迹,工作场地清洁、整齐,地面无油污、垃圾;加工件存放整齐。 (2)各传动系统工作正常;所有操作手柄灵活、可靠。 (3)润滑装置齐全,保管妥善、清洁。 (4)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可靠,内外清洁。 (5)设备附件齐全,保管妥善、清洁。

(6)保养后,各操纵手柄等应置于非工作状态位置,电气控制开关、旋扭等回复至“0”位,切断电源。 (7)保养工作未完成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养不合要求,接班人员提出异议时,应虚心接受并及时改进。 4.为了保证设备操作工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规定每班工作结束前和节、假日放假前的一定时间内,要求操作工进行设备保养。对连 续作业不能停机保养的设备,操作工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为 使保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由维护工人设备及相关部门定期进行 评测,予以奖罚。 一、坚持执行变电所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 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逐步向预知检修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二、变电所供电系统,包括高压电缆主线路、变电所硐室内设备、电缆、馈出高压配电点、线路的电气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设备检修分为小修(日常检修)、中修(月度检修)和年度 检修。 三、变电所日常巡检或检修时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立即处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四、变电所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发现三次短路或过流跳闸,应立即进行实验检修或更换。 六、实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变电所主要生产设备要保证有每班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若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故 障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七、变电所应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人员在月度检修时间内都应参加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检修完毕后,当班包机人员和当班 配电工负责验收,验收完毕后签字交接,配电工负责变电所设备的 外观防爆。

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辅导班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辅导班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辅导班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制定以下例条。 2:名词解释: [A01] 开除:被解除合同。 [A02] 员工:所属辅导班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员工之间相互监督义务及奖励 1:根据《员工违纪违规处罚条例》所定的标准,只要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该条例当中的行为,发现者必须及时向甲方如实举报。 2:举报属实后,被举报者此次被罚款总额的60%(百分之六十)奖励给举报者。 3:被开除的负责人,其罚金为其所有分成;被开除的派单员,其罚金为其所有提成;被开除的辅导人员,其罚金为其实际工资的1/2(二分之一)。 4:发现者如若包庇违规者,则发现者与被包庇者受同等的处罚。

5:监督举报奖励由甲方秘密单独发放给举报者。 第三条:违规;处罚;改正措施条例 1:适用于所有员工条款如下: (1)工作时间抽烟;喝酒。责令立即熄烟并嚼块口香糖; 如若不服从,立即开除。如若服从,每抽一支;每喝 一瓶(点燃一支;打开为一瓶);罚款 50 元。(2)工作时间,着装不整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A01] 穿较丑的没有鞋把的拖鞋(女同事的没鞋把的拖鞋比较时尚漂亮的话,可以穿,男同事一律不 准穿没鞋把拖鞋)。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 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20元。 [A02] 穿比较暴露的衣服,袒胸露乳(男女同事的衣服不能是透明的,可以从外面看到里面皮肤的那 种,除非透明衣服里面又穿了一件不透明的衣 服(胸罩不算衣服)。而且衣服都要有袖子,并且 女同事的衣服要能够盖到肚脐)。违规一次(每 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为一次)罚款40元。 [A03] 穿比较短的裤子,裤腿只能够盖到膝盖上面的部分(女生可以穿长裙或超短裙,但必须穿安全 裤)。违规一次(每半天当中出现的任何次数 为一次)罚款10元。 (3)工作时间,仪容糟蹋者。根据不同的情节,罚款不同。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公司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平地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关心爱护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员工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克尽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自觉维护 公司声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上海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外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处罚类型 第四条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予以处罚。对违纪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扣发业绩工资;2、解除劳动合同;3、赔偿经济损失;4、除名;5、行政处分。对于 员工的同一件过失行为,公司有权采取一种或多种处罚方式。 第五条扣发业绩工资,是指按照相关标准扣发实际处罚月的业绩工资。 第六条赔偿经济损失,是指赔偿公司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公司依法实施解除劳动合同。 本规定中列明的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均属员工过失造成,按照《劳动法》等 有关规定,公司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除名,是对员工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达到一定期限,公司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第九条给予行政处分,是指根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对员工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三章违纪类型 第十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指不按规定执行企业规定、条例、制度等的行为。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1、旷工(包括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不按公司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或请假未获得 批准私自休假;请假期限已满,不继续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私自休假等情况)一个月内达到二天或年内累计达到四天。 2、虚报考勤、伪造病假单、代刷卡等考勤弄虚作假的行为。 3、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包括迟到、早退等)、违反《员工手册》中行为规范要求或公司其他规 章制度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次或年内累计发生六次。

服务器日常维护及管理制度

编号:XMDMTQS220-2009 服务器日常维护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所有服务器稳定、安全地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中所指的服务器包括:WEB服务器、TSM服务器、OA服务器、SCM服务器以及其他对外公布的服务器。 3 活动内容 3.1系统维护人员的权限管理 3.1.1系统支持部指定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网络设备管理员,记录于《服务器、网络设备管理员对照表》中。 3.1.2 服务器、网络设备默认超级用户帐号由系统管理员(或网络管理员)根据需要更建立、修改,并在填写《服务器、网络设备超级用户帐号对照表》的“修改日期”、“帐号”、“密码”、“修改人”栏后,由其上级主管在“确认人”栏签名确认。 3.1.3 《服务器、网络设备超级用户帐号对照表》由系统支持部统一存档。 3.1.4 系统管理员负责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参数设置、系统安全维护、服务器应用软件系统设置、系统备份。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设备的系统参数设定、备份、网络设备安全维护,参数更改完必须马上更新该设备系统参数数据备份。 3.2 日常维护与备份 3.2.1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每天上班后必须马上检查服务器、网络设备的工作状态、查看服务器的运行日志并随时关注服务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处理。检查结果记录于《服务器、网络设备日检查表》中。 3.2.2 备份包括:系统备份、数据备份。 ——备份的存储介质应放于机房外。 ——原则上每年年底做一次系统备份;每日做一次数据备份。应至少保留最近7日的日数据备份;设备系统参数变化时应做系统参数数据备份,并保留最新的系统参数备份数据。 ——系统备份的媒体应异地存放。 原则上系统备份、日数据备份应在系统空闲时间进行,如:设置在每日晚上下班后开始备份。每日日常设备状态检查时应检查备份状态,并在《服务器、网络设备日检查表》填写备份记录。年备份可在备份媒体栏注明年备份,系统参数数据备份可在备份媒体栏注明系统参数备份。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参考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 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 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受处分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将处分决定抄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纪委,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一般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并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处分决定由劳动人事部门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同时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向公司监察部门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复议,也可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 第十六条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或申诉,一般应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经审查认为处分决定正确的,应予维持;认为处分决定不当或错误应予变更或撤销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维持、变更或撤销处分决定

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又好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局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人员;在公司各单位工作的人才派遣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照本规定予以惩罚。 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除按本规定处理外,需要给予党纪处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企业党组织处理。 第四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调查处理权限 第五条违规违纪人员的调查、初核、审理,由公司纪察审计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组成

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研究决定,纪察审计部负责具体行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三章处理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规违纪人员,实行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 经济赔偿就是指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企业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受到损害,企业针对其行为,结合损失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要求当事人予以经济赔偿的一种处置方式。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免除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五种形式。 第七条公司对违规违纪人员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受处理人员在调查审理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参加公司相关的荣誉评比,不得享受奖金待遇。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减轻处理:(一)主动交代本人违规违纪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他人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规违纪所得的; (五)在配合案件调查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网络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及安全设备 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每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至少保证每周检查两次。 第二条定期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备份,每次更改配置、策略后,都要及时更新备份文件,保证当前为备份最新数据。 第三条每天正常工作期间必须保证监视所有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状态,一旦发现服务器、网络设备或安全设备异常,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条每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保证每周或依据数据情况对相关日志进行整理,整理前对应的各项日志如应用程序日志、安全日志、系统日志等应进行保存。 第五条要及时做好服务器的补丁升级和漏洞修复工作。对于新发布的漏洞补丁和应用程序方面的安全更新,要及时分发给每台服务器。 第六条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CPU利用率、运行状态、性能、网络流量等方面。安全管理员必须保证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并生成检查报告。 第七条不定时的相关工作。每台服务器如有应用软件更改、需要安装

新的应用程序或卸载应用程序等操作,应提前告知所有管理员。 第八条密码定期更改工作。每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保证至少每一个月更改一次密码,且要满足复杂度要求。 第九条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时对系统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发现病毒要及时处理。 第十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实需要安装,安装前应得到授权并进行病毒例行检查。 第十一条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定时对硬件进行检查、调试和修理,确保其运行完好。 第十三条关键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行单独操作。 第十四条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借用,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如有损坏应由借用部门或借用人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及时上报,填写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业务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系统、网络管理员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每半年要核对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第十七条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应由相关管理人员每周进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73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

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严格把关落实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奖惩制度: 1、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保障和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实行奖励先进、惩罚违章。 2、实行各责任领导、班组、个人,对安全生产与月工资挂钩,基本工资占50%,安全占50%,全月遵章守纪,考核达标,无安全事故,按工资100%核发,对安全生产有违章现象的,打分从工资中扣除。 3、对安全员、守护人员、库管员全年达到安全责任目标,分别嘉奖30000元,对安全责任目标除与当月工资挂钩外,发生安全事故1次以上的除书面检讨外,根据情节罚款10000元,全年2次以上辞退。 4、保管员、货物配送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保管员应保持库内干净整齐、无杂物、产品堆码规范,否则按照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根据酒店办公会议要求,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明确违章违纪处罚标准,结合酒店现有的规章制度,借鉴其他酒店的经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从组织纪律(75条)、行为规范(44条)、仪容仪表(23条)、考勤(4条)、培训(4条)、安全(64条)、物资(53条)、设备设施(31条)、表格(10条)、服务(44条)、管理人员职责(68条)等十一个方面,尽可能的覆盖了酒店所有的人、财、物的规范,涉及面较广,处罚规定细,是酒店今后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处罚职责 1、酒店总负责人履行对酒店所有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的处罚职责; 2、分管经理履行对分管部门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处罚职责; 3、各部门经理履行对本部门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处罚职责; 4、部门主管、领班,履行所属员工处罚职责。 5、酒店质检部门在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全酒店的检查监督处罚职责; 6、酒店所有员工均为该制度针对责任人。 二、处罚标准 1、每1分处罚1元, 2、轻微过失、敬告处罚20分, 3、严重过失、严重警告处罚50分, 4、重大过失、重大警告处罚80分。 5、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个人。

6、下岗培训期间无工资,处罚50分,取消当月所有提成、奖金等。 7、停职检查不超过两周,无工资。处罚100分,并取消当月所有提成、奖金等。 8、该规定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依从重处。 三、处罚程序 1、部门内部处罚:负有处罚职责的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后交财务部,存根联部门留存,每月初统一交财务部核查。 2、酒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处罚:酒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对部门下发由酒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名的整改通知单,列明违规细节,交部门经理做出处罚方案,按3.1款处理。 3、酒店质检部门处罚;酒店质检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对部门下发由酒店主要领导签名的整改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交部门经理做出处理方案,按3.1款处理。 4、无薪停职、辞退、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5、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分管经理开具罚款单,酒店主要领导签批(存根联交办公室留存)。 6、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7、员工违规违纪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直接签署后,报分管经理审批。 8、部门经理违规违纪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分管经理直接签署后,报酒店主要领导审批。

养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养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养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条养护队职责范围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养护规范标准,完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 2、编制年度、季度日常养护计划。 3、负责建立养护台帐,数据的统计与整理,及时上报各种养护报表和资料。 4、按规范进行桥梁日常检查。 第二条日常养护的管理模式:每条高速公路设一个养护队伍。 1、人员构成:队长1名; 队员2名; 劳务工程队一个,10人左右; 2、设备配置:皮卡1部,双排一部。 3、工作内容:详见后表《检查标准》、《日常检查内容》。

4、费用计算(以环城快速路为例): 工具车:44公里×365天×2×1元/km=32120元; 皮卡:44公里×365天×2×1元/km=32120元; 工人:10人×1500元/人×12月=160000元; 职工工资:3人×30000元/人=90000元; 合计:314240元; 5、奖罚: 养护队长及公司员工的工资与养护质量挂钩,原则是:基础工资小,加大奖励力度; 在例行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2次,免除组长、部长的职务,只享受基本工资;(评分小于95分,进行量化)。 注:实行制度下的内部检查体制,具体奖罚见《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6、需填报的表格(详细见附表1、2、3): 7、日常检查的内容: (1)路基(路肩)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公司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处罚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了《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先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XX公司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

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 (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 (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 (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

公司职工违纪处分规定

公司职工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册正式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均按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对有违纪行为的公司职工,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对公司职工违纪的处分决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对公司职工违纪的经济考核分为:赔偿损失、经济考核。 在给予公司职工违纪处分的同时,可予以经济考核。 第四条对考勤“两本帐”或考勤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1、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对职工考勤搞“两本帐”,冒领脱岗职工的工资奖金进行私分或脱岗期间仍发给脱岗职工工资奖金的,对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当事人的休假按旷工处理; 2、不坚持原则,碍于情面,对职工考勤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当事人的休假按旷工处理; 3、接受当事人的好处,对职工考勤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当事人的休假按旷工处理; 4、没有门禁刷卡记录且在单位(或门卫)没有登记未刷卡事由,但纸质考勤为出勤的(经查实出勤为虚假考勤的),当事人按旷工处理,责任人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凡发现代刷卡、不刷卡等违规进出公司门禁系统的行为,以及通过翻越或强行进出等方式违规进出门岗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代刷、被代刷的和不刷卡的等违规员工一次进行经济考核,一年内累计2次给予警告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及以上给予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8次及以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对旷工行为的处理: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旷工或视同旷工: ⑴未履行公司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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