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5 年试行版-广东)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

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

第五章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减少执业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上所称的专利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各类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无效,专利侵权判定,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等方面的非诉讼业务及诉讼业务。

第三条专利业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专利审查指南》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四条本指上旨在为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指引,律师还应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及完善各项业务操守。

第五条本律师协会在处理本会会员执业经律和纠纷案件时,涉及专利法律业务的案件,参照本指引。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六条专利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国内、涉外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转达让及实施许可;提供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分析,侵权判定分析等法律资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各类专利申请业务

律师代理此项业务,主要是负责办理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其责任在于将发明创造的有关事实正确地按照法律的要求将其表述出来。提出专利申请必须迅速及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注意法定期限限制。同时亦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国内申请:

1、专利代理律师从事该项业务的一般程序:

1) 提供专利申请咨询,对客户专利性进行分析;

2)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专利代理委托书;

3) 发出律师费用报价及支付代理费用;

4) 整理客户递交的技术交底材料;

5) 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申请人审阅申请文件;

6) 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将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文件副本交付

申请人;

7) 经过专利局审批,收到授权决定后通知申请人登记手续;

8) 领取专利证书,并通知专利梭按时缴纳年费,转送专利局文

件。

2、受理机关:

位于北京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如申请港、澳、台专利,应单独向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署(智慧财产局)办理。

3、理办理途径:

1)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专利申请事宜有两途径:一是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二是可以自己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2)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专利申请和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非。

4、提交有关文件。

1)应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式样、文字、书写方式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填写专利申请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权利要求书,提供处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2)如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5、及依法请求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专利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专利

申请是否条例《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从而决定是否批准授予专利权。律师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免逾期造成被动。

二)国外申请:

1、从事该项业务的主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律师。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道先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

2、办理途径:

专利代理律师可通过两种途径为申请人办理向国外申请专利业务,一种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另一种是通过PCT 国际申请途径。

3、申请国外专利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申请国外专利指令信,该指令信应详细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指明申请专利的种类;拟提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曾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情况;是否要求优先权;委托人的联电话、地址等。

2)、该国内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复印件;

3)该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该国内专利申请的文件;

5)现有技术资料,指就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

文献、外国专利局的检索报告或审查结果;

6)国外代理人委托书;

7)国外专申请表。

第八条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业务

(一)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律师在专利申请复审程序中,应当为当事人做好如下工作:

1、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2、为当事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或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签名册复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公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要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否则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专利法之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律师应识识到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及专利权人应从不同角度采取相应对策:

1、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

1)分析被请求无效宣告专利情况;

2)检索相关文献,收集证明其无效的证据;

3)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授权委托书及说明无效理由;

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在提出无效宣告请之日起1 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及增加无效理由;

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合法、规范 l、合伙入的人数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人的条件符合要求,不存在匿名合伙人、不合格合伙人的现象。 2、合伙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符合法律要求,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明确、规范,无欠缴、抽逃出资现象。 3、合伙协议、章程对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的规定合法、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实践中执行有效。 ·4、律师事务所主任符合规定条件。 5、合伙律师事务所名称、章程、住所、负责入、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变更,及时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二、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内部机制健全、规范 6、合伙人会议制度健全、议事程序和规则完备。合伙人会议能够定期召开,及时对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做出决策。舍伙人会议的重大决议均记录完整。 7、合伙人依合伙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伙人内部团结,共同研究管理决定律师事务所的事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8、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职责划分合理、明晰。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分工明确、相互制约、运行规范。 9、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所内重大事项的决策征求全体律师的意见,信息公开。 10、律师事务所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本所各项重大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对合伙人履行职责情况和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三、合伙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制度规范,业务运行机制完善 11、律师事务所以张贴等形式公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示律师事务所收费办法和标准等信息。 12、律师事务所建立统一收案制度。律侈事务所设专人统一保管委托合同、介绍信函、印章。接受当事人委托,由律师事务所审核、统一签订委托合同,出具各种手续。 1 3、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前,书面或口头向委托人告知诉讼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取的费用。律师与当事人首次谈话有书面记录备查。 1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前,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发现利益冲突情形时,及时告知委托人另行委托。 15、委托合同的内容公平、合法,形式规范、完备。 16、律师事务所按照本所收费标准、委托合同,收取服务费用,并出具正式的收费票据。 l 7、律师事务所的统一结算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统一与当事人结算办案费用,不存在律师个人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或与委托人进行结算的情况。 18、积极主动地处理与当事人的收费争议,妥善、合理地解决争议。 l 9、建立并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20、建立所内律师办理各类业务的流程和标准,规范律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服务质量控制、检查制度。 21、拟受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报告。 22、建立案件质量反馈与评价制度。重视收集客户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备,执行到位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良心干货】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律师应该掌握的实务要点汇总

【良心干货】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律师应该掌握的实务要点汇 总 作者:李骞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案件相对传统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和刑事案件来 说算是律师行业的新业务,自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改革方向后,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已经变成了国家层面的具体行动。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已经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处理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一、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难点知识产权案件不同于其他民间借贷、人身侵权等普通民事和刑事案件,笔者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务操作中深感由于所涉及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维权成本高,维权举证难,维权收益低。这三维总结,决定了权利人轻则不动,一旦启动维权,对律师的期望值则成倍加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除了证据保全、诉讼禁令等程序启动难之外,专利特征等同、商标混淆可能性、著作权的实质性近似又是何等主观,飘忽不定,权

利人举证责任有多大,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深有感触。所以在办案过程中要求律师既要对诉讼法里的相关程序和实体 法相关法条了如指掌,还要对所涉及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理解,需要具备能精准把握相关证据证明力的基本能力,才有可能办理好此类案件。所以许多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一般都具有理科或者工科的专业背景,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相当的专业知识,否则很容易说错话,或根本满足不了客户对律师的法律要求。 在实践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客户往往都是这个领域的专家,如果作为律师不懂或者懂得不比他多,客户很难把业务交给他不信任的律师。所以作为知识产权律师应当要善于总结知识产权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并将其上升为自己的办案规则。专利纠纷案件是有规律可循的,无论出现多少案件,其内在规律性是一致的。在整理总结这些规律时,就会逐渐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而善于把这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起来并运用到下一个案件中是律师操作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重 要成功秘诀,尤其对常见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基本知识,原理、基本法律原则应该做到胸有成竹,先要成为专家或者业内人士,其次才是律师。二、知识产权律师办案技巧笔者在参与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实务操作中,深感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压力大,典型案例也比较突出。无论是结合当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司法政策背景,还是落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最新发布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本次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的排名的依据是行业内影响力、人数规模、胜诉率、客户满意度、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履约能力等,结合各大机构发布的调研报告等综合评定,仅做参考。 第一、恒略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海淀区) 恒略律所是典型的后起之秀,虽然品牌创立时间不长,但近两年频繁在在各大榜单上胜诉率和好评率排名靠前,诉讼业务是其强项。恒略律所内部有征地拆迁团队、房产律师团队、刑事辩护团队、合同纠纷团队、医疗纠纷团队等诉讼业务领域的专门团队研究院。恒略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京师律师事务所虽然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是其发展最快的是最近的5年,律师人数由百余人的团队迅速扩张到突破千人。也是公司化运营律师事务所的先驱者,其从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并且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改革。 第三、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盈科专注于全球化法律专营机构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1个国家的140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贸易、海外投资、公司、资本证券、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不仅如此,盈

科近些年在国内诉讼业务上也有所展进,分别成立了不同的诉讼团队。 第四、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金杜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金杜在全球拥有2400多名律师,分布于世界各地28个城市,借助统一的全球平台,协助客户了解当地的挑战,应对地域性复杂形势,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业解决方案。 第五、大成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大成作为WSG(世界服务集团)中国区唯一成员,虽然北京总部人口不及京师,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人数超过7000人。专长于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第六、中闻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创立于2001年的中闻律师事务所作为新世纪律师行业的开拓者,近些年频频展现它的影响力,虽然名称不及以上各位响亮,但其在律师行业内部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其对律协的发展的推动作用得到了行业认可。 第七、君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君合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专长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典型的老牌律所,人气聚集。同时也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和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

律师函(专利侵权)律师拟定版本

第 1 页 共 2 页 律 师 函 (20XX)粤正民律意函字第 号 深圳市XXXXXXXX 有限公司(XXX ): 广东XX 律师事务所受XXX 先生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司专利侵权一事,向贵司严正致函如下: 一、本律师依据我委托人XXX 的介绍及提供的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图片等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实以下事实: 1、我委托人XXX 是“XXXXX ”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上述专利是我委托人XXX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后授权公告,同时取得正式的专利证书,专利号:XXXXXXXXXXXXX ,专利有效期限为X 年,均属于有效期间,委托人XXX 享有专利专用权,未许可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侵占我委托人XXX 的专利权。 2、近期我委托人XXX 发现贵司在XXXX 等市场上销售和上述专利相同的产品(https:/*************************),贵司已经严重侵犯我委托人XXX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严重损害我委托人的XXX 合法利益,相关证据委托人已经通过公证处公证,以备后期诉讼之用。 二、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违反此规定者,属于侵权行为,将被判以“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及《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三、综上,本律师认为贵司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擅自销售侵犯我委托人XXX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代理业务流程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以一名专利代理人身份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0710505040.html,)中进行注册,登录系统后提出申请。办理流程为: 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向地方知识产权 局提交开办业务 的电子申请 提交证明文件供 地方知识产权局 核对、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批 领取专利代理机 构注册证、执行 备案程序 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 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开办申请,经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同意后进入下一流程。 二、向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开办申请 通过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下列表格: 1.《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2.同时具有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每人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工作设施登记表》。 同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验资证明;

4.每个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 5.每个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 四、电子审批、文件核对及备案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提交下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供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核实: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原件1份;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原件1份;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和验资证明原件1份; 4.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每人1份; 5.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1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1份;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或者复印件1份;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与电子件核对无误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规定条件同意设立的,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发放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有业务专用章的,还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盖有业务专用章和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表格一式两份,进行备案。 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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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20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师事务所组织正处在改制的关键时期,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按照现代公司法原则的指引,正在探索依照公司制进行治理的途径。下面是有20xx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欢迎参阅。 20xx年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范文1 一、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行为 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所内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有学习记录,律师个人有学习笔记、体会、所内对此学习阶段进行了总结,该所及每位律师均按县司法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真正领会创先争优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xx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了每位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学习使律师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业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为零、无违纪现象。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

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我所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四是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管部门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三、严格律师收费管理 我所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

专利侵权 律师函(2010)

律师函(专利侵权) 时间:2010-04-22 11:24:16 作者:吴京京文章分类:文书样本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收先生的委托,针对目前市场上目前所销售 的系列(见附图)产品外观,向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单位,个人以及 无有限公司转授权登载我方专利产品的媒体,提出严正警告。要求立即停止广告,抄袭和销售。否则,我方将保留侵权方所登载的媒体广告,并且购买相关产品,作为证据保全,适当时候向知识产权机构提出鉴定申诉,并且可以申请知识产权部门或者相关法律行政部门对侵权方行为进行我方权利的保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侵权方承担。 本(见附图)产品是专利申请人自行开发设计并授权相关公司投产的新型产品,该产品在外型和结构上有多处创新,如等等。侵权方所销售的产品,一种是和我方完全一致,一种是作些小的改动,比如,但是主体部分系抄袭仿冒我方专利要保护的主体重点创新部分,如等等。为避免他人抄袭仿造并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先生在产品投入市场前已 于年月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批准了我司的专利申请,年月日并取得正式的《专利证书》(见附图),证书号为:。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违反此规定者,属于侵权行为,将被判以“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其中,赔偿损失的数额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许多不法厂家之所以大胆违法侵权,就是因为有高额利润的诱惑。但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显然高额的利润意味着高额的赔偿。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于仿冒我公司并在媒体上广告以及销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我方可以申请知识产权部门或者相关法律行政部门对侵权方的以上行为进行我方权利的保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侵权方方承担。我方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广告,抄袭和销售。否则,我方将保留侵权方所登载的媒体广告,并且购买相关产品,作为证据保全,适当时候向知识产权机构提出鉴定申诉,并且可以申请知识产权部门或者相关法律行政部门对侵权方行为进行我方权利的保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排名不分先后) 1李玉麟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2王亚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3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4张勇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 5孙仁荣上海市孙仁荣律师事务所 6金占良北京市冠平律师事务所 7王才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8王雪华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 9童平宇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 10王维嘉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 11宋建中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12王凡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 13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14王天举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15薛云华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16陈友兵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 17周雷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 18陈卓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19刘信平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20陈少先北京市恒烁律师事务所律师21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22张显峰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 22魏东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3周正江苏诺金律师事务所 24蒋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5何悦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 26郑筱荷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27张培义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 28吴革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29何延法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30杨建伟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31李家有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32唐有良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33颜湘蓉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34窦万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 35张栋河南金研律师事务所 36林影上海国巨律师事务所 37陈海航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 38刘彦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 39王向兵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40苏跃龙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41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42刘宏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43俞卫锋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网站建设方案

[键入文字]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网 站 建 设 方 案 池州博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1

一、国内律师网站的现状 目前在国内,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网站大致有3种类型:律师事务所网站、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律师个人网站。 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律师事务所网站,网站功能与内容较为丰富,注重对自身的专业性的法律服务业务宣传,专业性最强,对公众的吸引力较大。 其次是律师个人网站,一般均为个人介绍,网站功能单一且缺乏专业针对性设计,公众信认度较低。 最后是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这类网站一般为拥有法律业务资源的网络公司进行运营,极为注重与民众进行线上的互动,有很多的特色栏目,如律师在线、我要咨询、律师推介等,这类网站侧重于构建大范围的律师业界与公众的第三方交流平台,而不是专属于某个律师事务所或者个人,且提供的资讯和法律服务最多,最全,因此浏览量也最大,传播范围最广。 二、公众寻求法律服务的一般途径: 1、搜索引擎+对比筛选 这是极为主要的途径,律师作为高端行业与公众的联系很少,当需要律师服务的时候,公众往往侧重于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搜索与对比筛选,然后再进一步面对面沟通进行筛选。因此,搜索引擎是公众寻找律师服务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第一道筛选关口。公众将能够从互联网上找到极多的法律服务网站,无论是个人、事务所,还是服务平台,并通过对比比较、查看别人对其的评价,进而选择他所认为服务

质量优秀的、值得信赖的律师。 2、朋友介绍 这种方式通常只能发生在小范围的圈子中,而无法面向全体公众进行普及。 3、114查询+电话询问 这种方式在过去互联网不普及的时候极为常见,但现在已经逐步被搜索引擎的方式所代替。 三、现今我国律师行业的竞争、服务情况: 1、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左右,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每9000人平均拥有一名律师。 2、法律服务业市场基础弱,公众对法律服务的观点仍很落后,“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仍是主流观念。 3、律师数量地域性不平衡,发达地区律师数量要远远超过欠发达地区。这也意味着发达地区的律师竞争极为激烈!在北京每13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上海则每18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广州每25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 4、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一批专门或主要出事证券、金融、房地产等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5、法律服务业务一般属于地域性的业务,公众或企业单位寻求法律服务往往都是寻找本地律师服务。

规避律师函和警告函法律风险的五大要点.doc

规避律师函和警告函法律风险的五大要 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既判案例中体现出的裁判原则,在判断发函行为是正当合法的维权行为,还是构成了对他人合法权利侵害的时候,主要会从发函动机、意图、信函内容、发送方式和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关于规避律师函和警告函法律风险的五大要点,欢迎借鉴参考。 合理确定函件发送的对象和范围 一般来说,律师函、警告函发送(或抄送)的对象包括如下两类: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者或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主体; 二、相关主体:经销商、销售商、进口商、侵权人客户或用户、电商平台、供货商等;三、被控侵权主体的代理人、顾问或其它关系人(例如代理其股票上市申请的律师、保荐人等);四、政府机关;五、不特定公众。 对于不同的函件发送对象,发函时所应尽的注意义务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原则上,向涉及侵权主体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发送警告函、律师函或告知函,都因为函件的受众范围较大、且发送后产生的后果和影响较大,因而需要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以避免因发函不当导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导致自身的法律责任。 函件发送的方式和范围包括定向发送以及公开发送。定向

发送是将函件仅仅发送给收件人,而公开发送则指将函件公开给特定或不特定的其他主体。同样,函件发送的方式也会因函件的影响范围而有较大区别。函件发送和公开的范围越大,发函人所应承担的注意义务和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将越高。 发函应当出于正当维权的目的 在因为发送律师函、警告函引发的纠纷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是看发函主体发送函件的目的及主观动因。如果发函的目的的确出于维护自身正当权利,而非借此机会打击竞争对手、破坏竞争对手与交易相对方的合作关系、或者破坏竞争对手在市场上的声誉等不正当竞争的目的。 在实践中,要证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和目的是较为困难的(除非通过类似英美国家证据开释的程序发现关于当事人行为动机的直接证据)。通常只能依据其所实施的行为的具体表现、行为后果、其它行为等来推断其主观动机及目的。 发函时发函人的权利状态 如果权利人在发送函件时已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不真实、不稳定、或存在被无效、被撤销的较高风险,则权利人发送函件的行为将具有较大的风险。如前所述,法律所支持和保护的发函行为应当为权利人的正当维权行为。如果权利人已经明知其权利存在瑕疵或可能不复存在,则很难证明其目的和行为的正当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理邦诉迈瑞案件中的认定,专利权人的专利已经被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不一定意味着权利人的权

中国知识产权代理的公司排名

中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排名 专利业务 第一集团: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雷曼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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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2008-12-14 信息来源:重庆律师网作者:成晓明赵岩杰 核心提示:通过对律师及事务所管理的探讨,寻求中国律师业管理和发展的理想模式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管理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公司化标准化商业化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将迎接一系列的新挑战,同时也将面临 很多问题,其中的首要问题就是外国律师的竞争。这种竞争一是业务的竞争,二是人才的竞争, 三是管理的竞争,四是素质的竞争。众多跨国公司扩大了在中国的投资和经营,中国进行企业改 制重组、更多地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这为律师业带来了进一步开拓业务的良机。但是同时,外国 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资本、经验、理念及管理方面的优势,迅速实施“本土化”战略,抢占中 国法律服务市场。 我国律师业应积极面对“入世”挑战,紧紧抓住“入世”机遇,完善律师业管理机制,提高 律师业管理水平。走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公司化、标准化 的复合型路线。 一、律师队伍建设及具体架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机构,律师是律师事务所最宝贵的资源与财富,二者相辅相成。律 师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因此,对律师队伍的建设是 律师事务所管理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建设 律师事务所要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必须依据“让最合适的人做最合适的事”的原则对 律师进行适当的划分。事务所各律师应当依据自身的综合素质与发展阶段进行定位,并努力向自

己希望达到的人力资源层级努力。 律师队伍的划分应当以给律师一个科学合理的发展阶梯为目标,使每一个律师经过“打基础阶段—提升技能阶段—树立品牌阶段”三个阶段的发展,最终成为品牌律师的阶梯式发展过程。律师通过遵守事务所的律师队伍安排,能在扎实的基础上充分提高,最终提升全所人员的素质。 在打基础阶段的律师应当首先明确律师是一项需要不断学习的事业,不是一夜暴富的捞钱手段。这一阶段的律师要戒掉浮躁心理,踏踏实实,虚心刻苦。在充分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学习如何同当事人、法官以及合作律师进行交往,如何提升律师的人格魅力与亲和力,如何提高当事人信任度,如何提高自身在法官心目中的地位。这一阶段在接案时要研究如何对当事人出于自己一方的愿望提出的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请求进行合理的解释,如何让当事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并给与配合,如何让当事人产生信任并最终委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及时同当事人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将做过的工作以及成果向当事人进行说明。在案件的进展与自己预测出现偏差时,如何同当事人进行解释,如何解决这些偏差,如何避免当事人的不信任甚至不满。在案件代理完毕后,要同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联系,要进行一定的回访,以保持已经同当事人建立的良好关系,最终达到当事人满意。 在提升技能阶段要在坚实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入探究法律规定的根源,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对法律条文的立法背景及相关法律理论作更深层次的探讨,要对法律程序了如指掌,要能将法律基础理论同法律实践良好的结合。要充分了解法院及公安、检察等机关的人员构成,这些部门处理案件的内部流转程序,各部门以及部门内的各种制约关系,了解党委、人大对案件的督办与监督程序。了解当事人委托时的心理,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社会背景以及目前的处境,了解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以及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中对本案以及自己承办其他案件有所帮助的部分。这一阶段在接受委托时要了解当事人的各种背景,要总结各种类型当事人的特点,要根据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谈判技巧,要体会、把握同当事人探讨案情时对案件分析的“度”,要通过同当事人的简单接触抓住当事人最为困扰的问题,要简明扼要地指出困扰当事人难题的解决办法,但要避免将办案细节过多的透露,以避免当事人自己办理案件。在接案时,应当简单叙述公检法部门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协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遭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纪律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关于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实务分析

确认不侵权诉讼是审判领域特有的一类诉讼类型,该制度对于制止知识产权滥用、保障和发展当事人诉权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确认不侵权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在诸多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对此类目前又缺乏系统、完备的规定,造成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存在不少争议。因此,对此类诉讼涉及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探讨和厘清较有必要。 1、确认不侵权诉讼的概念、产生原因和性质 确认不侵权诉讼一般指利益受到特定知识产权影响的行为人,以该知识产权权利人为被告提起的,请求确认其有关行为不侵犯该知识产权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三他字第4号批复(下称4号批复)首次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类案件。但直到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才将其单列为一类知识产权纠纷。 催生此类诉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市场巨大,受侵权主体分布的广泛性和侵权行为的复杂性原因的影响,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的行为一律通过诉讼来解决对权利人而言无论在维权成本还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性上都并不见得是最佳途径,因此,权利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并在最短时间内促使侵权人停止侵权,减少对自身权益的损害,权利人往往以警告函、律师声明的形式向侵权人发出侵权警告。但有些权利人为了干扰竞争对手,“恶意”发布警告信、在公开媒体上发表声明,或以起诉相要挟。并不与被警告人协商解决侵权纠纷,也不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由于何时启动诉讼完全取决于权利人,也许权利人根本没打算起诉,从而使被控侵权人处于被动地位,是否侵权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为了使知识产权侵权不确定状态予以明确,被控侵权人请求法院确认不侵权。 对此类诉讼的性质认定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属于侵权诉讼。另一种则认为属于确认之诉。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既是确认之诉,也是侵权之诉。笔者认为确认不侵权之诉应属于侵

2014年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2014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银行与金融: 第一等 环球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方达律师事务所 通力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润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商事: 北京(中资律师事务所) 第一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嘉源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资律师事务所) 第一等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协力律师事务所 汇衡律师事务所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 融孚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上海方旭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 上海世民律师事务所 毅石律师事务所 山东(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德衡律师事务所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文康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康桥律师事务所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众成仁和律师集团 第三等

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 天津(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金诺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高地律师事务所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张盈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赫德律师事务所 明洲律师事务所 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耀达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京衡律师集团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第三等 凯麦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江苏(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方本律师事务所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中资律师事务所)第一等 国浩律师事务所(深圳) 广大律师事务所 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信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第二等 安华里达律师事务所 华商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信律师事务所 敬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内容提要:信息化时代的律师事务所,面临崭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本文认为,传统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与业务发展模式早已不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为此,今天的律师事务所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带来的信息建设优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通过建设网站以及搭建综合管理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效率与质量。本文从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以及如何实现信息化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力求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律师事务所实际的信息化发展模式与思路。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发展 一、中国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 律师事务所,从本质上说属于服务性组织。根据这一定位,就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各个方面保持充分畅通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同时还需要建立智能化的知识中心,储备智力源泉,以寻求良好的发展。 上述特征和规律,使得律师事务所对信息化的需求,要比其他企业更加迫切。但在整个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中,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无疑走在最后。 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建设就能反映这一现状。 根据2006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进行的相关管理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近80%的律师事务所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近70%的律所能够提供数据库支持和网络支持,便于律师查阅法律文本和资料。但是,信息化建设的效用十分低下。对于办公管理软件,有42%的律师事务所还没有购买办公管理软件,有近30%的事务所感到由于律师们的工作习惯难以改变,使用不便;只有20%左右的律所能够提供更专业化的业务辅助,如汇总对部委、机关的咨询记录,建立资料共享制度。 该项调查还显示,在业务管理方面,只有五分之一的律师事务所能够做到由律师事务所通过计算机软件统一登记,同时进行利益冲突的审查;在客户管理方面,只有41%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客户维护体系,半数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没有把客户的管理放入发展的议事日程。 目前,全国律师从业人员总数已达到十五万人,现有律师事务所达到一万两千多家。但在实践中,很多律师事务所没有自己的网站,或者虽有网站,但由于长时间无人维护而成为垃圾网站;很多律师事务所没有自己的业务信息管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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