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前言

1目的

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范围

适用于TU事业群客户。

3内容

3.1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3.2质保金管理

3.3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3.4诉讼收款管理

3.5坏账管理

4定义

4.1期内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内的应收账款。

4.2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

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4.3质保金金额:一般情况下,质保金金额按实际出货量的5%进行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

实际操作。

4.4质保金期限:一般情况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到期;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实际操作。

4.5逾期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到账的应收帐款。

4.6催款函: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

的通知书。

4.7客户通话记录簿:为了有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法务部门拟定的记录电话催收过程中相关信息(电

话催收日期,通话内容等)的记录簿。

二、期内应收账管理

1过程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1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1.1.2销售部门应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1.1.3客户如表示无法按时还款的,销售部门应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并做进一步处理。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1.2.2法务部门应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1.2.3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反馈的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并协助处理。

2工作流程和内容

三、质保金管理

1过程管理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1.3.1销售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向法务部门提交质保金申请。

1.3.2销售部门每3个月对质保金明细,包括:质保金金额、质保金期限及对应销售人员进行核实。

1.3.3销售部门应向客户索取质保金收据,注明金额及归还时间。

1.3.4销售部门应主动对到期的质保金进行追讨。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提交的质保金申请内容进行审批。

1.2.2法务部门将审批通过的质保金申请提交财务部门。

1.2.3法务部门每3个月协助销售部门对质保金明细,包括:质保金金额、质保金期限及对应销售

人员进行核实。

1.2.4法务部门应当提醒销售部门对到期质保金进行追讨。

1.3财务部门职责

1.3.1财务部门根据法务部门提交的质保金申请内容,调整客户应收账款中质保金部分的金额与账

期。

1.3.2财务部门每月提供客户质保金报表,作为销售部门及法务部门跟踪质保金还款情况的依据。2工作流程和内容

四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1过程管理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1.1.1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逾期程度,对客户采取催款措施。包括:带款提货、电话催款、邮件催款、

催款函催款等。

1.1.2销售部门应将督促客户制定还款计划,并反馈给上级领导及法务部门。

1.1.3销售部门应督促并确保客户按还款计划还款。

1.1.4客户逾期情况恶劣的,由销售提出诉讼申请,准备诉讼。

1.1.5诉讼催收前,销售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诉讼证据。包括:信函送达凭证和电话催收通话记录(电

话录音)等。

1.1.6诉讼过程中,销售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务部门进行诉讼催款。

1.1.7催款函必须以挂号信、EMS或当面签收的方式寄送,销售员应保留相关凭证。

1.1.8电话催收必须填写客户通话记录簿。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关注客户逾期欠款情况,并对销售部门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提供专业意见与建

议。

1.2.2法务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诉讼申请及材料,对客户进行诉讼催款。

1.2.3诉讼结束后,法务部门应当对诉讼案件进行分析与通报。

2工作流程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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