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编号:AQ-JS-04815

( 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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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Special measures for radiation and radiation safety protection

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现场射线检测过程中安全作业要求,射线安全防护的方法、要求及检测时应注意事项。

2.检测前准备

2.1.从事射线检测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2.进入检测现场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2.3.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书、鉴定书等,无需经过部门鉴定的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自校检验记录表。

2.4.对从事射线操作和射线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配备完好的个人计量仪、报警器及作业现场备好γ辐射仪等安全防护品。

2.5.每次的探伤作业应提前开具相应的射线作业票,并根据射线

源的能量强度大小计算出安全区域包括控制区、监督管理区,通过业主或施工单位把作业时间、地点以及警戒范围告知给相关单位。

3.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安全管理

3.1.检测现场不设立临时的储源库,源应存放在公司的储源库或租用检测现场附近的专业储源库,X射线装置由现场的指定点存放。

3.2.放射源的使用,每次领用人必须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装置领用登记表》。

3.3.设备领用登记表中的经办人必须由安全员签字有效,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领用人、领用日期及时间必须写明。

3.4.归还时,安全员用监测仪器检测无泄漏方可起运入库,在设备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好归还日期、时间。

3.5.放射源的运输,应用专用的机动车辆(设置放射性标志、固定源罐装置或保险箱)运输,由专人运送。

3.6.运送放射源的人员应携带防护用品、监测仪器。严禁未携带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运送放射源。

3.7.起运前、运输途中及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用监测仪器分别

测量有无泄露超标情况,确定无泄露超标才准装卸、起运。

4.现场射线检测安全规定

4.1.检测前须进行清场把无关人员撤出监督管理区域边界线之外,并按划分好的控制区和监督管理区域进行警戒。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标牌,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监督管理区域允许相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边界线应有“当心,电离辐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并在不同区域边界拉好警戒绳,放置好警戒灯。

4.2.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

4.3.检测进行时应用监测仪器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并记录下监测数据。

如有超标应立即停止检测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周围环境不达标不检测。

4.4.检测现场的警戒须设立专人看守、巡视。

4.5.检测完毕应用监测仪器对γ仪器进行监测,源是否归到正确位置。

4.6.完工清场并解除警戒。

5.现场安全控制流程图

6.射线探伤事故应急预案

6.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突发的工业射线探伤辐射事故。包括放射源丢失事故、源收回屏蔽容器时失败事故、导管损坏导致源泄露事故、装源的源组件破损而导致工作场地的污染事故和在使用工业射线探伤装置过程中造成的超剂量事故。

6.2.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任应急处置预案指挥,统一组织事故处理。

6.3.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召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报告,并负责整个事

产品防护措施

XIANYANG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产品防护措施 1 总则 本措施针对独山子10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的工程产品的防护。 工程产品指所有顾客提供的产品(如设备、材料等)、我们施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尚未正式交付业主的工程最终产品。 2 依据 2.1 ZYLJ/独山子常减压-QP-A 《10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工程质量计划》 2.2 ZYLJ/独山子常减压-00-01 《10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为工程产品防护的主责部门,根据产品特性、施工过程状况及搬运对象的特点,组织技术、生产、质量安全人员对工程产品防护进行策划,制定产品防护的业务流程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3.2物资管理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做好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防护。 3.3 QA/QC部负责对工程产品防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 作业班组在工程技术部的组织下,负责具体实施过程。 4防护措施 4.1防护内容 4.1.1 防雨防潮:下雨或设备、管道压力试验、水联运的时候,工地都有大量水存在。对于电气、仪表设备以及其它忌水的东西,应与水源隔离,如用棚布遮盖,防止水淋;垫高,防止水淹。 4.1.2 防风:独山子多风,对于细柔、易折的部件、设备,应采取防风措施;高空的电缆、灯具应安装牢固,必要时绑扎结实;高空安装的管线、结构等一定按要求焊牢。 4.1.3防电、防雷:班房、施工机具、各种动静设备做好接地,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对电气、仪表的盘柜、测量设备,做好静电屏蔽,防止设备损坏。 4.1.4防热胀冷缩:本地昼夜温差大,对换热器、滑动管架等要求自由滑动的设备、结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 第二条拥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直属企业应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领导和协调放射防护工作。 第二章许可登记 第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凡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建设、使用与废止、放射源的购置与拆装处理,应到卫生、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固定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设计应经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竣工后,应经所在地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验收,获得登记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第五条放射工作许可登记证每两年到原发证部门审核一次。许可登记证不应伪造、涂改。转让或出租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刊登公告,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变更许可登记证规定的内容时,持许可登记证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放射工作应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注销许可登记手续。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

第六条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 第七条直属企业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对从事接触放射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第九条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前应到安全、生产等部门办理“中国石化射线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在作业现场应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危险标志和防护设施,派专人警戒。 第十条购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时,应到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运输时应使用运源专车,派专人押送,途中不应在人员密集处停留,不应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过夜。 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不应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符合放射防护要求,不应超过该储存场所防护设计的最大储量。储存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 储存室应实行双人双锁制,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在室外、野外工作场所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应于当天运回源库。特殊情况应设临时储存的场所,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检查确认,设置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5、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6、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使用射线装置,作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辐射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人员培训制度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产品防护作业以利生产作业顺畅,防止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产品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中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等的防护作业。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采购产品:钢板、型材、嵌件、塑粉、焊丝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4 在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5 最终产品:完工交付前的成品。 4. 权责部门 4.1 生产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本规定。 4.4 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 原材料流转和防护管理规定

4.1 4.1.1流转和防护时机 1)原时。 2)产品订单增加,模具产能不足时。 3)旧模具寿命期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 4)其他原因必须增加新模具时。 4.1.2开模申请单位 1)新产品开发时,由开发部申请开模。 2)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开模。 4.1.3开模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准予后续作业。 2)技术部提供模具图纸或制品图纸,会生产部、质量部检讨后,确定开模方 案。 3)模具外购由技术部联络厂商提供开模方案及报价。 4)技术部应将报价、议价结果呈总经理核示。 5)经总经理核示后,技术部与厂商签订开模协议书。 6)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材质、表面处理、模具结构、 模具规格、模具数量、交货日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 4.2模具验收 1)技术部负责模具材质、表面处理、结构、体积、交货日期等事项之验收;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本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加强医院射线装置操作安全与质量管理,防止因 误操作而引起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医院设备情况特制定本 操作规程。 1、医技人员必须通过放射工作相关培训,掌握摄像 装置相关防护知识,掌握射线装置诊疗适应症,合理正确 进行射线诊疗。 2、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射线规 程,做好射线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性能检查,及时发现并解 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3、仔细阅读申请单,按患者投射肢体厚度,年龄, 体重等具体情况,仔细核对和确定诊疗方案。注意选取合 适的照射方式和照射条件(包括管电压、管电、焦距、照

射野、照射时间及虑线条件等),并注意保护非照射部位,尽可能使患者受到的照射剂量控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最小值,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4、做好投射前的准备,除去患者影响投射部位的衣服,腹部摄影在必要时清洁灌肠。 5、摆好投射位置,病人肢体放置力求稳定舒适,选择适当的焦一片距,认真定位,对好中心线,必要时放好照片标记、 6、投射胸腹部时,应训练患者呼吸和屏气动作。 7、实施诊疗过程中,医技人员应密切注意控制台和患者,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意外发生。 8、诊疗过程中,除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病人外,候诊者和陪护人员不得在无屏障防护的情况下在X射线机机房内停留。 9、移动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尽可能佩戴防护设备做

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Purpose 为认真贯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开展企业辐射管理工作,完善体制,防止和减少辐射事故,保障员工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Scope 适用于全公司。城东厂区、滁州公司、宿迁公司应根据属地政策,参照本制度制订各自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3 定义Definition 3.1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3.2 辐射作业人员,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3.3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 异常照射。 4 安全Safe 无 5 职责Responsibility 5.1 公司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5.1.1 公司安全环保处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辐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 5.1.2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辐射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等要求,推进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5.1.3 负责江阴厂区辐射项目环评的申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并指导外地厂区的工作。 5.1.4 负责公司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写、修订、完善。 5.1.5 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责令改正。 5.1.6 与外部业务单位工作联络,传达及布置政府部门下发的工作要求。 5.1.7 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对射线装置进行工作场所环境质量检测。 5.1.8 实施辐射作业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5.1.9 负责重大辐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2 各实体中心、各厂负责人职责 5.2.1 全面负责本中心/厂辐射安全工作。

毕业论文浅谈电子产品的防护措施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作者学号 系部 专业 题目 指导教师 评阅教师 完成时间: 2015 年 4 月 10 日

目录 一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热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热设计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热传导 (1) 2.1.2 热对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 热辐射...............................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减振与缓冲......................................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机械作用的分类及对电子产品的危害 (3) 3.2 减振与缓冲的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静电防护.. (4) 4.1 静电的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静电的特点 (4) 4.3 人体静电的产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静电的危害 (6) 4.4.1 静电对电子产品产生危害的原因........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2 静电对电子产品的损害形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静电的防护 (7) 4.5.1 消除静电的途径 (7) 4.5.2 防止静电的产生 (9) 4.6静电防护物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产品防护措施

产品防护措施 1目的 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等在标识、搬运、包装、贮存、交付的过程中进行防护,不至于受损和变形,以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的防护 3职责 3.1仓库、生产车间负责防护的实施与检查。 3.2品管部负责产品防护的检查与监督。 3.3储运科负责运输至交付给客户的搬运、交付过程的防护控制。 4工作程序 4.1标识 各相关部门负责物料、半成品、成品的唯一性标识工作,尤其是做好状态标识。标识管理具体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4.2搬运 4.2.1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卡板上,用车叉入匀速推行。 4.2.2各使用部门应妥善保养、维护搬运工具,以防搬运途中因工具的异常,造成搬运的损害。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资。 4.2.3物资堆叠,以不超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1.2米为原则。4.2.4人力搬运时应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资做好防淋措施。 4.2.5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能有抛、掷、丢动作,以保证成品出货时外观无变形、破损现象。 4.2.6机动抱(叉)车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操作安全,防止压伤、撞伤、滑倒等现象。 4.3包装 4.3.1物资进仓前仓管员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是否有破损、变形等现象,对不合要求的物资包装有权要求改正或拒收。 4.3.2车间在产品包装之前应进行自检,以防止不合格品入库。 4.4贮存 4.4.1物资在贮存放置时,底部应垫上叉板,防止受潮、污染变形等。4.4.2物资放置应有利于存取并防止误用,应按要求摆放,严禁混合堆放。4.4.3物资摆放时不能挡住电源开关或消防器材的位置,物资堆放高度应离电源至少1米的距离,且应远离火源。 4.4.4 仓库室内要经常保持干燥,尽量做到避光保存。温度保持常温,湿度控制在≤65%以下,仓管员每天对温湿度进行检查,发现温湿度不在规定标准范围时,立即开启所有抽风机抽风2小时以上。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录在《仓储温湿度记录表》,品管部每月不定期(每周至少1次,雨天每天抽检)对仓储温湿度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也记录在记录表上。 4.4.5仓库、车间贮存间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等带危险性的电器,并严禁烟火。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XX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或设备科等)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辐射防护措施(完整篇)

编号:AQ-JS-00349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辐射防护措施(完整篇) Radiation protection measures

辐射防护措施(完整篇)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为保障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和广大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辐射防护措施》,公司的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遵守本措施。 1、辐射防护原则 1.1坚持实践的正当性原则 1.2坚持计量限制和潜在的照射危险限制原则 1.3坚持防护和安全最优化原则 2、密封管理过程中辐射防护的规定: 2.1安全意识: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应培养和保持良好的辐射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对防护与安全事宜采取深思、探究和虚心学习的态度,把防护与安全视为高于一切的方针和程序,明确每个人员对防护与安全的责任。 2.2降低事故可能性:辐射工作中应采取相应措施以尽可能减小

人为错误导致事故和事件的可能性,具体包括: 2.2.1所有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均应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辐射工作人员资格,能理解自己的责任,并能正确的判断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 2.2.2按照行之有效的原则制定操作程序,使设备的操作或使用尽可能简单。 2.2.3设置适当的安全系统和控制程序,以尽可能减小人为错误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可能性并提供发现和纠正或弥补人为错误的手段。 3、密封源实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应按照下列要求使密封源始终处于受保护状态,防止被盗和损坏。 3.1确保密封源的实物保护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将源的失控、丢失、被盗或失踪的信息立即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及环保部门。 3.2应对密封源运用设置其潜在照射的大小和可能性相适应的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973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Radiation safety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

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组织复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

(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措施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张家口市下花园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河西小区12#、13#、16#、17#、19#、20#、22#、23#、24#、27#住宅楼,建设地点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总承包建筑面积77190.29㎡。地下建筑面积9972.87㎡。建筑物地上6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7.95米,其中一~六层层高2.7米,地下室层高2.5米。 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建筑等级为三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 二、施工目标 (一)工期目标 计划2012年2月15日开工,2012年12月31日结束。 (二)质量目标 确保优质工程,为挣市优质工程。 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做好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的悬挂,以及板报的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并由专人负责。 4、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5、工程在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对作业区域、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施工时气候等各阶级、各条件下的危险源的辨识以及对危险源所产生的后果进行评价,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6、根据工程所在区域、作业条件、施工阶段,安全管理人员针对现场情况,作出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并对安全演练记录在案。 7、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种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专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9、施工现场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裙子、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10、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

放射科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

放射科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 X线检查设备属大型贵重精密医疗设备,为保持X线检查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其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加强X线检查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常规保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放射科各类使用和维修工程人员的职责。 1正确使用 1.1制定正确使用X线检查设备的严格规章制度。放射科领导和工程人员应监督各类使用人员,加强管理。 1.2对入科各类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经专门培训,必须掌握X线检查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如何正确使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由于X线检查设备种类繁多,结构和性能差别较大。因此,每个使用人员在操作不同X线检查设备时,应首先了解该设备的主要结构和性能,做到心中有数后方能上机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或步骤进行,绝不可随心所欲。 1.4在当天首次使用X线检查设备时,应对X线管进行必要的老化训练,切勿突然大容量暴光,以免X线管损坏。 1.5在摄影暴光过程中,不得改变任何摄影暴光参数,以防产生严重后果。 1.6严禁连续大容量和超负荷使用。 1.7在操作设备或暴光过程中应认真观察控制台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其它各电路或机件有否不正常声音,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或暴光,及时通知维修工作人员或上报。 1.8不能频繁开启和切断设备电源,因为开关电源时会对电子元件产生很大的浪涌电流使其易于损坏。 2常规保养 常规保养是针对使用人员的,在平时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2.1保持机房通风良好和设备干湿度的要求。特别是湿度不能超出允许范围,否则容量造成机械部件生锈,引起机械活动不灵。电路参数发生改变,元件易于损坏,这在南方尤为重要。在用空调的机房,使用设备通电之前必须先启动空调工作15min 以上。在清扫机房时尽量少用水。清洁设备时,不要用湿布,使设备保持干燥。 2.2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做好机房和设备清洁卫生,

浅谈电磁辐射的防护技术与措施

浅谈电磁辐射的防护技术与措施 摘要:电磁辐射对人体具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本文阐述了电磁辐射的防护技术、设备和措施。 关键词:电磁辐射防护技术措施 电磁辐射又称电子烟雾,是一种复合的电磁波,以相互垂直的电场和磁场随时间的变化而传递能量。人体生命活动包含一系列的生物电活动,这些生物电对环境的电磁波非常敏感,因此,电磁辐射可以对人体造成影响和损害,如头晕、失眠、健忘等,严重者甚至导致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突变等,同时,还会影响通讯信号、破坏建筑物和电器设备以及植物的生存等,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电磁辐射防护的出发点就是要减低电磁辐射对人们的正常生活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要减少其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 一、电磁辐射的防护技术 屏蔽防护技术 屏蔽防护技术的目的是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电磁辐射的作用和影响限制在指定的空间之内,屏蔽防护技术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电磁辐射防护技术。 电磁辐射的屏蔽防护技术须采用合适的屏蔽材料,一般认为,铜、铝等金属材料宜用作屏蔽体以隔离磁场和屏蔽电场。专家的研究表明,铝箔纸及铝箔纸加太空棉对高频电磁场的电场分量和磁场分量之屏蔽效果十分显著。 吸收防护技术 吸收防护技术是将根据匹配原理与谐振原理制造的吸收材料,置于电磁场中,用以吸收电磁波的能量并转化为热能或者其他能量,从而达到防护目的的技术。采用吸收材料对高频段的电磁辐射,特别是微波辐射与泄露抑制,效果良好。 接地防护技术 接地防护技术的作用就是将在屏蔽体内由于应生成的射频电流迅速导入大地,使屏蔽体本身不致再成为射频的二次辐射源,从而保证屏蔽作用的高效率。射频防护接地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护效果。射频接地的技术要求有:①射频接地电阻要最小;②接地极一般埋设在接地井内;③接地线与接地极以用铜材为好;④接地极的环境条件要适当。

辐射安全与伤害防护制度防护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74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辐射安全与伤害防护制 度防护措施正式样本

辐射安全与伤害防护制度防护措施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 度。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 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一、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对射线装置

的监督和管理。 二、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三、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2年进行1次职

放射科安全防护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放射科安全防护措施正式 版

放射科安全防护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 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 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充分利用 X 线诊断技术防病治病的同时,尽可能降低 X 线工作者和受检查的受照剂量,把 X 线检查可能带来的潜在性危害降至最低限度,而制定本措施。 一、对已从事和准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并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二、严格掌握 X 线检查适应症,对 X 线检查应当贯彻正当化与最优化的原则。 三、工作时应在屏蔽室内操作和观察病人,采用间断曝光,尽量缩短曝光时

间,缩小照射野,优选投照条件,不出或少出废片,以便面重复照射。 四、X 线机工作时,除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停留,对必须的陪护人员或工作人员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尽可能远离球管或病人,同时尽量缩短照射时间。 五、对患者非投照部位或射线敏感部位应用铅橡皮遮盖。 六、在无防护设施的手术室和病房,使用移动式 X 光机时,操作者除穿戴个人防护衣具外,曝光时应距球管 2 米以上,无关人员应到室外。 七、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了解并严格掌握受照剂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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