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在仪器设备初次使用前,责任人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制订出简明扼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为保证实验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力求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实验人员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如因操作者违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不认真、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及器具损坏者,根据定损情况及造成的影响,赔偿仪器设备损坏价值的10-50%,并承担因操作不当造成除损坏仪器设备以外的其他损失。

5.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6.实验室仪器设备因故障需要维修的,应及时填写设备申请维修单申请维修,并注明导致故障的原因。

7.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小型仪器应归于原位。

8.公司仪器设备不允许外借,因仪器负责人管理不严,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根据定损结果按照实物原有价值的1-100%进行赔偿。各实验室之间如需相互借用仪器的,应填写借用仪器登记表,并经操作培训后方可使用该仪器设备。归还仪器时,仪器设备责任人应及时检查仪器设备性能,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否则因无法确定损坏者或损坏原因,保管员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损失。

9.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登记。

10.各实验室将属于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汇总,于10月15日前将仪器设备清单及各仪器设备的责任人名单按要求填报后交行政部,并于10月30日前将各仪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报。

11.行政部每半年对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仪器设备各项指标均正常、性能稳定、无维修记录且管理符合要求的,实验室主管绩效加3分,责任人加2分。如单个仪器设备半年维修超过2次、3个以上仪器设备在半年内进行了1000元以上的维修、5个以上仪器设备在半年内进行了1000元以下的维修,该实验室所属部门的部门主管扣绩效总分的3分,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扣绩效。同时,要结合实际分析仪器设备损坏和故障的原因,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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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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