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论文一篇(占总成绩的 60%,平时考勤和两次作业占 40%) 题目: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提纲:存在问题; 提出问题的原因和背景; 分析合同制度与问题的关系(关联性) ; 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占总篇幅的

要求:不少于 3000 字,以正规论文格式撰写(具体格式老师会发到网上) 数量 4篇

以上,打印好, 7月 21日课堂上交。

其他: 7 月 21 日下午 13:00,最后一次

课,教 2— 506,除交论文外,会有关于今后写论文 的一些交流,请同学们准时参加。 建筑工程合同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文本 (国家 GF-1999-0201 示范文本、 FIDIC 示范文本等 ) 的条款设计上,对发

包人和承包人各项权利义务的履行在时间期限上给予了非常细致的程序性规定,同时还规定了未在这些约 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会产生诸如 “视为确认或视为放弃 ”等的法律后果。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中对于重要的履约时限没有约定,如承包人提交计划、方案、确认函、签证索赔、结算报告 的时间限制,发

包人给予确认、回复以及办理结算的时限等等,使双方陷入无尽的督促、催促和纷争等内 耗之中。

(二)合同中虽然对于重要的时限给予了明确的约定,但约定的时限不科学,不具备可操作性。如对于 重大的设计变

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 3 天之内不仅提出索赔要求,还要附具体数额及计算式,否则,发 包人可以不予考虑 ;再如,上亿元的工程,双方约定在 30 天内办理完结算等等,导致这样的约定要么形同 虚设,要么对一方显失公平。

(三)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直接按以前的通常做法开展各项工作,未按约定程序行事的现象普遍存在。

承包人迟延报送的签证索赔,发包人不仅不严格依据有关约定明确回复不予考虑,相反,有些还确实给予 了确认,使承包人产生发包人不会 “较真 ”的错觉,甚至对发包人代表的 “这个你放心 ”、“那个不会让你吃亏 的”、“只要我在这个位置,保证给你解决 ”之类的口头承诺深信不已。但是一旦真正产生纠纷诉诸法院要严 格按合同和法律来认定有关事实的时候,悔之晚矣。

(四)为了维系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关系,以利于工程顺利进展,或者出于策略性的考虑,承包人有 时会人为地将某

些签证索赔 “压一压 ”,以在认为合适的时间报送发包人,以期获得最佳的经营效果,有的 承包人甚至委曲求全,生怕严格按合同约定 “逼 ”甲方签收、确认,这工程就没法干了。导致本来可以产生 法律效力的签证和索赔,由于没有发包人的签收而无法获得合同约定的法律效果。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重实体,轻程序 ”的传统意识。同我国司法实践中 “重实体,轻程序 ”的传统做法一样,工程施工管

理人员也同样存在这样的思想。发包人认为,工程干好了,成本控制了就行了,能签的字签一下,不能签 的放一下 ;承包人则认为,该报送的瞅时机报了,该签的签了,该签不签的工作慢慢来做,管他什么时限不 时限的,最后结算不亏就行了。

(二 )“一般不会出问题 ”的风险意识。 不可否认, 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成千上万的交易, 真正产生纠纷的

只占很小的比例,诉诸法院的就更微乎其微了。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相对比较复杂的交易形态,在合同履行

1/4~1/3)。

,查阅文献、书籍

过程中大的纠纷不说,小的纠纷和争议还是随处可见的。而我们有的承包人认为自己干了一辈子工程,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根本不会闹到法院。有这样的思想并不可怕,但由于有这样的思想,在实践过程中,就不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报送有关资料、提出有关索赔和签证事项,并同时严格作好签收记录,那结果就很令人担忧了。

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存在发包人和承包人地位相对不平等,社会诚信危机,以及个人工作原则、态度、能力和责任心等等多方面的原因。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

根据国家GF-1999-0201 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其履约时限及其预期的后果有三大

类:第一类是未约定具体的履约时限,此类主要存在于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遵守和履行的原则性义务,以及时间性不强,还有发生不确定的检查、返工、重新检验、安全施工检查与防护、质量保修、不可抗力等方面;第二类是仅约定具体

履约时限,并没有约定超出该期限履约将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如6.1 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撤回、33.1 条、33.2 条竣工结

算时间的约定等等,这类履约时限占少数且主要存在于对

工程进展影响不大的事项;第三类是不仅约定了明确的履约时限,而且也明确了违反该约定将导致的法律后果,如发包人违反时限的有关约定,将导致指令被确认(6.2条)、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视为同意(10.1 条)、

不按时进行验收应承认验收记录(17.2条)、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2 条)等等,而承包人违反时限的有关约定,将更多的导致经济利益方面的损失,如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9.2 条)、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1.2 条)等等。

对于一、二两类时限,如果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及时履行有关义务,并不一定导致对违约方的不利法律后果,有的时候甚至还可以利用对方记忆模糊而作出一些有利于己方的判断或认定。对于第三类时限,应当引起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旦怠于行使权利和义务,将会导致不利法律后果的承担,如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丧失签证索赔机会等等。因此必须在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

为今后结算以及争议的解决获得有利的谈判地位,一旦进入诉讼结果。

(仲裁)程序,也能够确保获得有利的裁决

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存在的法律风险,项目的有关人员尤其是承包人,必须要有风险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握好原则,控制好度,另外也应该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商场如战场,一定要多一点谨慎,多留个心眼。

(一)对于合同中对关键程序没有约定时限及其后果的,在合同洽商的时候应尽量进行有关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

时间在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确实认为不科学、不具备操作性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要利用各种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等书面形式予以补充约定。因为不作为的默示条款只有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发生当事人期待的法律效果,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适用该法律依据的前提

是双方在合同中必须进行这样的约定。因此,承包人应利用合同洽商中、签定后甚至是工程竣工结算时的一切机会,进行诸如此类的约定,一旦发包人怠于进行有关事项的确认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无故拖延的,

只要未导致法律上的显失公平,都将会视为认可和确认,从而使承包人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

(二)建设工程施工周期长,组织管理复杂,工程签证、索赔、变更不断,而项目上的人力资源相对有限,如何配置现有的人力资源,做到签证索赔事项不遗漏,做到事事给予及时的回复、确认和催促,笔者建议从如下方面着手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1. 从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看,对项目上涉及重要经济技术往来的工作和事项,进行细致的分工并确保专

人负责,同时在人员配备上作适当的倾斜,如商务预算岗和内业技术岗。

2. 从制度及合同履约策划方面看,每个项目在成立之时,就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合同履约的策划。

合同履约策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中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应结合合同履约时限的程序性约定,制定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签证、索赔、变更、重要往来函件的处理、印章的管理等等。

3. 从精细化管理方面看,相应的责任人可以结合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签证、索赔、变更等具体的工作制

定详尽的台账并妥善保管原件资料。

以签证单台账为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目):编号、时间、内容、报送金额、发生时间、合同约定的

报送时间、实际报送时间、合同约定对方签认的时间、实际签认的时间、确认金额、未确认原因、签收人、责任人等等,可以说,通过这样一本台账,可以清楚地了解项目签证工作的整体情况,如什么签证处于什么状态,其效力如何等等。可谓是“一表在手,心中全有”,每天浏览一下台账,不仅能明确工作的轻重缓急,而且增强了工作的条理性,做到忙而不乱。

由台账而对应的各项资料的管理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原件资料专人负责、专人保管,还要做到封面、目录、资料的签收记录、资料原件整齐划一、装订美观、拆卸便易、查找快捷。以上工作看似繁琐,

但只要在开始的时候花点工夫,构建了体系,养成了习惯,其实工作都分解在平时,相对于每天而言根本增加不了多少工作量,此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若干问题的预防与处理

从一亿元工程款纠纷谈起

宋安成

1995年1月28日,双阳公司与中基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双阳公司对闸北广场

一期及汇贡商厦地下室及上部工程(土建)进行施工。合同约定:

币8300万元,扣减预留项目 550万元,合同承包金额应为 7750万元整,1997年7月20日,

双阳公司致函中基公司,报审工程总造价为 1.07亿元(未经工程决算),法院经审理认定

工程造价9044万元,中基公司只支付了

8349万元。双阳公司认为,加上工程增加部分的款 项,要求中基公司再支付工程款 2236万元。而中基公司却认为,不应再支付双阳任何的工

程款,后法院委托造价部门进行签定确定应支付的工程款,

该案作出判决,认定中基公司应支付双阳公司

423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流动 资金贷

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律师分析:

本案所涉工程从1995年4月开始施工,1999年3月工程完工,而双方到 2004年3月双阳公

司起诉一直没有签订工程结算书。

本工程涉及工程款近亿元(按照双阳公司决算材料,为1. 07个亿),与最初工程预算确定的 8300万元多出近2000万元,最后双方不能达成意见,只

案体会,从解决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出现问题的角度, 对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读者

交流:

、对合同之外增加的工程量计算

在本案过程中,双方就二次试桩所涉工程款不能达成一致, 双阳公司认为,进行工程试桩所 产生的费用318004元是不属于7750万元包干价内。中基公司认为试桩是桩基围护工程的合 同(与第三方合同)内容,不应当记计入本次工程价款中,退一步说,即便属于本次工程价

根据核工业部双阳企业公 司签署的投标书及中基公司致双阳公司的中标通知书,

双方已经确认本工程的总金额为人民

经多长达2年4个月的审理,对 到诉诸法院,鉴于本案事实极为复杂,判决书长达 30多页,不便全面分析,笔者仅根据办

通过此案所反映一些问题的分析,

款,其具体的价款应当重新计算。法院委托的签订机构认为,在双阳公司不能证明其在履行

地下室及上盖结构工程合同期间进行了第二次试桩的情况下, 不予计取该笔费用,若有证明,

可予计取。法院认为,根据证人证言以及签证单的记载时间和内容, 可以证明双阳公司确系

在土建工程中进行了第二次试桩,该次试桩不属于土建合同的内容,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属

于包干价之外的增加帐部分,中基公司应当给付双阳公司。至于具体费用,应以中基公司在

签证单上认可的318004元为准。

对于二次试桩,在双方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是没有约定的, 但对于二次试桩的确是由双阳公

司进行施工这一情况,是否应由中基公司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笔者认为,该工程款应由谁负

担,应根据合同具体约定及双方在具体处理此事时的文件来确定。如果该工程双阳公司在签

订施工合同、计算工程量时,应当计算在内,但由于其疏忽而漏报,这一部分造成施工工程

款应由其来负担,除非中基公司同意支付这部分工程款。如果根据施工合同,双阳公司只进行土建工程进行施工,桩基工程根本不应其进行施工,但其根据工程的需要,并经中基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施工,这部分费用理应中基公司来承担。本案中,就属于第二这种情

况,所以法院认可了双阳公司的诉讼讲求。这里, 笔者需要提示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中,就应当注意这一问题,明确在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约定是由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埋单”。如果不属于施工合同附件约定的工程量,也不属于施工单位的漏报,建设单位要

求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到先签证、后施工。否则难免会

出现本案中的争议。

二、桩基工程与土建工程的范围划分之争

审判中,双阳公司与中基公司就哪些事项属于桩基工程, 哪些工程属于土建工程有不同的理

解。中基公司认为,土建工程合同工程款的起算点应当是1995年4月1日,即双阳公司正

式开工之日。之前的施工内容当属桩基工程合同范围。而桩基工程的验收时间是1997 年5 月26日,在此之前的相关工程内容应当属于桩基工程的范围,与土建工程无关。双阳公司

则认为根据土建工程的一般惯例,在正式施工前有一些准备工作,因这些工作发生的费用也

应当计入工程价款中。此外,中基公司提出的争议的部分工程款都有相应的现场签证、报价单,这些单据都注明是土建工程发生的费用,因此该些费用不应当扣除。

法院认为,根据中基公司和双阳公司的约定,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条款是双方应当遵循的权利

和义务。根据招标文件对建筑师、甲方驻现场代表的定义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 工程价款的最后确认,必须有建筑师的指令,由建筑师予以签证,且甲方的所有指示应当以书面发出并

有甲方的印戳。根据以上的约定, 法院认为判断具体工程的内容是属于桩基工程还是属于土

建工程的标准应当以建筑师的指令为准。从上述中基公司提出异议部分的工程内容所涉及的

签证单来看,在没有相反证据能够证明建筑师的指令不是针对土建工程而作出的情况下,

合本案实际情况,可以认定相关的签证都是基于土建工程而作出的。

工程计入桩基工程还是计入土建工程,是土建工程的范围问题,作为业主是香港的公司,与

中国大陆专业人士对此理解有所不同。事先,双方合同中对土建工程与桩基工程均没一个明

确划分,合同履行中,这一问题也没有引起双方的重视,所以到工程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

从工程本身讲,其内容复杂,有些项目有时出现交叉也在所难免的。这就要求作为施工合同

的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分部、分项工程要分的细一点,在工程清单中尽量详尽的反映出来。对于确实难以界定是否属于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应通过及时签证的形式解决。

三、对合同履行中与合同无关的往来账的处理

在庭审中,中基公司提供了一份《闸北广场一期及汇贡商厦土建总承包补充合同》,根据这份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双阳公司欠付中基公司150万元,应当从工程价款中扣除。而双阳公

司则认为《闸北广场一期及汇贡商厦土建总承包补充合同》并没有经过双阳公司的签章认可,

所以不能作为主张150万元借款的依据,双阳公司并没有借双阳公司150万元钱款,不同意

上述款项从工程款中扣除。法院认为,中基公司又无法提供关于150万元借款的往来帐目的

情况下,法院对于中基公司要求从工程款中扣除150万元借款的主张不予支持。如中基公司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有债权债务关系,可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根据笔者执业的经验,由于建筑市场中,业主的强势地位、导致带垫资的普遍性、工程款项支付亦不规范,往往会出现与工程施工没有直接关系的收支现象, 有时是建设单位欠施工单

位的,有时则相反。从法院审判的角度讲,如果法官认为这些收支与施工项目无关,任何一

方这种债权主张是不会得到支持的,保障权利的方式只有另案起诉。对企业来说,应严格按

照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约定进行执行外,

还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 规范每一笔收支,防

其认可后先由中基公司支付。之后,南通五建根据与中基公司所定施工合同,

完成了有关的 工程内容,其中有三份报价单上有双阳工作人员的签字。 止“有理说不清”情况的出现。

四、工程审价费的负担问题

本案中,工程结束后长期没有进行工程审价,

中基公司认为由于双阳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审 价费而导致正式审价文本没有出具, 但中基公司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 由于本案是

中基公司出面委托审价,而其认为应由双阳公司支付审价费的要求与事实不符,

故法院并没 采信中基公司观点。

般来讲,工程审价机构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的,

审价费用也应由建设单位来承担, 当然如果 双方有约定由施工企业承担, 也可由施工企业来承担。 本案中,由于没有约定是双阳公司来

承担,故中基公司的主张法院没有支持。 从另外角度讲,在施工单位结算报告报给建设单位

后,其有义务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 及时回复。工程是否要经过审价单位的审核,

也应是建 设单位的事情,未及时审核的责任也应由其来承担。

五、合同约定工程的整修由其他施工人施工所涉工程款的处理

本案中,双阳公司与中基公司就第三方对部分工程进行修整的费用各执一词。

中基公司认为, 根据双方的约定,双阳公司同意中基公司委托其他公司对双阳公司部分工程进行整修,

相关 费用应当由双阳公司承担,现南通五建替双阳公司完成了

361449.5元的工程,中基公司垫付 了该笔费用,因此应当从工程价款中予以扣除。 双阳公司认为,其对于中基公司与南通五建 所签订的合同并不知情,其之所以在报价单上签字,是对工程量的确认,而不构成付款的承

诺。

法院认为,根据双阳公司于1999年12月31日致中基公司的函以及 2000年1月10日的委托 书,可以认定双阳公司委托中基公司办理有关工程维修事宜以及合同内的遗留工程施工事

宜,双阳公司允诺维修费用应予从工程保修金中支付,

合同内遗留工程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经 由于报价单上有具体的数量、单价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第八章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第一节合同管理保证措施 合同管理就是对与本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工程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控制目标,维护订立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总目标是:在监督各项建设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规范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满足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不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程现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明工地的标准。 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就是遵循业主与承包商或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等订立的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来解决处理各种合同问题。 ㈠、工程质量合同管理方法 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消除质量隐患,防患质量事故,严把质量关。 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一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㈡、施工进度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关于工期的要求,编制施工进度控制的监理计划,审查承包商

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工程施工过程,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全面受控,工程按期开工,顺利施工,如期竣工。 ㈢、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方法 监理机构作为工程费用的监控主体,处于工程计划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表,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此外,还应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的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督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三节《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㈣、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以及相关施工合同条款,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组织施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防患施工安全事故,创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具体请见第九章第二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三、管理手段 ㈠、建立合同管理体系,打造合同管理基础 1.本工程监理中标后,立即根据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标准,并建立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以为组织协调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时、妥善处理合同争议,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应有的基础。 2.建立工程合同管理数据系统,将所有合同文件的条款分门别类进行分解、组合、归纳、存储,形成计算机合同管理数据系统,使各种合同的时间概念、逻辑关系更

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四)近 1 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我公司近1年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五)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没有此类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履行情况良好。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3)其他 没有此类情况。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 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没有此类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资料,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 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 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 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 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 “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善的口号。 回顾本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此刻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 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加强学习认识到位 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适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 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性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公 司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全面、 系统地学习强化了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 规范合同审查工作人员行为,明确合同审查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合同 审查工作职责,提升了合同管理战线的整体素质,为维护企业的正常

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1、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个性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了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用心协助合同签订单位依法签订合同,严格审查合同,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由本部门管理,程序合法,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依法检查合同履行状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建立合同档案,有效制止了不贴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依法监督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状况,依法执行合同审查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质量履约到位 1、对新进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了劳动部门鉴定,并为其办理了养老保险。 2、为更好地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搭起员工与公司间的桥梁,本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的思考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的思考 1.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现在我国施工合同履约率较低,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平均合同履约率只有50% 左右,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影响到我国建筑市场秩序,以致造成建设市场出现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进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此外,由于建筑市 场运行尚不规范,部分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相互扯皮,形成拖延期工程,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环境。 1.2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的相 关规定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权利义务应是对等的。但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承包人的,其中较多地强调了承包的义务和责任;相对而言,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发 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1.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少承包人、发包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条分析,认真订立。 (2)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能依照合同办理,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 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3)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 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 1.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 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筑市场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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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说明怎么写 篇一:执行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说明 执行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说明 一、第35.2中14.2及15.1款及补充条款关于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 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 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确定后的建造师在施工期间不能更换,建 造师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不能超过总过去的15%,否者没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抵扣(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除外) 以上三条违约情况,我方均未违约,按照施工合同如期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福建省永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X年11月15日 篇二:信誉声明及履约情况证明 信誉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在201X年-201X年中没有出现过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没有无辜弃标的不良记录,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来自: : 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说明怎么写 ) 日期: 201X年02 月24日 履约情况证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在201X年-201X年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以及招投标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设计质量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1X年 9月17日 篇三: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1#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2#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3#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4#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工程经营部部长年度工作总结(复核合同、预算、投标)

工作总结 本人张某,现在某公司任经营部长。主要负责:******************** 工作; 协助公司招投标中经济标、商务标编制等工作。以下就我的工作情况与工作体会做一简明总结。 一、工程计划、完成情况: **********高速公路标段,主线穿越山谷、稻田,桥梁横跨河流、冲沟和斜坡, 路基高挖深填,边坡地质差,各类软基处理及构筑物结构类型多样,江西德昌及湖南桂武高速公路项目部均为今年新中标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因此,根据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在工程实施中的科学组织、合理计划显得至关重要。在编制总体施工计划的同时,更要编制每月施工计划,每旬施工计划。从而细化施工项目及工序,去科学合理的指导生产,使决策者在合同工期内去统一布署人力、调配机械,合理筹措资金,使工程施工正常运作。同时,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和外界因素及时调整计划,把信息反馈给决策者,使工程施工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合同管理、预算、结算工作 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在很大程度上约束着双方的行为。劳务合同的签订也是我们在劳务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的签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给施工队和项目部提供了结算的依据:一要签订责、权、利分明的施工合同,为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责任目标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二要摆正项目部的定位,充分发挥协调与服务功能。增强透明度,减少了事后人为的影响,有助于项目部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避免在结算过程中出现纠纷,如在某高速公路中,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项目部提供哪些设备和材料、施工队自己承担哪些机具和材料,在结算过程中在其完成产值的基础上扣除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就是施工队应收款项,双方依据合同办事避免了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报告(监理)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报告 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 由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扩建工程,经贵局组织于2012年8月15日竣工验收并合格。现向贵局提交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施工合同履约报告: 一、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补充协议工期60日历天)。 实际工期: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15日,共计377日历天。 本工程经贵局组织竣工验收后并确定竣工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暖通工程联合招标”、“工程变更较多”等原因,从而影响施工进度,故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经核算,无工期延误。 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每个环节质量符合要求,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达到质量目标的,除自行承担返工费用外再酌情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三、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或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每次从承包人承诺的文明安全施工履约担保中扣除人民币10000元整,直至扣完为止。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四、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材料,如因客观原因须作变更,须经发包人及监理确认,更换后的材料价格按本合同专用条款33.7和有关条款确定,否则视为违约,一经发现,除无条件更换外,每次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的10%。一

旦扣完质量履约保证金,发包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五、项目部主要成员为本项目专职人员,在本项目部任职期间必须常驻现场,原则上不得兼任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工作,承包人亦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的,应满足同资质、同资历相关人员,并须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并按慈建设[2010]6号《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执行;同时,须至少提前7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申请,该书面申请应同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工程师认为项目部个别或部分成员的工作已经对实现工程目的造成不利影响,且继续服务于本工程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或未能按合同认真履行本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这些成员,承包人须依照要求立即进行撤除。同时承包人须在7个日历天内安排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位,发包人将视其为违约,按违约金1000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因上述原因或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除特殊原因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调换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调换技术负责人2000元/人.次;调换其他人员1000元/人.次。上述违约金在合同价款中扣除。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六、承包人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22天的到岗率,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扣没履约保证金;在此到岗期内项目负责人每天驻工地时间不少于8小时,缺勤按1000元/天.次扣除,连续缺勤二周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例会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每缺席一次扣除相应违约金1000元。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函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函 令狐采学 致:广西保利龙湖蓝湾成长有限公司 我司为保利山渐青二期铁艺栏杆制作装置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积极配合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我司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计划性、有序性、严谨性、目标性的安插安排,具体为:现场实际尺寸的丈量、下料生产、发货进场、监理验收、分货到位、制品装置、制品呵护、制品维护等各个环节,我司委派了不合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团队进行跟踪管理,执行到位。 我司针对甲方所要求的山渐青项目太阳鸟、观星台组团阳台铁艺栏杆;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间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前院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PQ 户型入户铁艺门、等工程项目绝年夜部分基本如期完工。也有部分子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问题有轻微延误工期的情况(比方太阳鸟阳台栏杆),具体原因系数说明如下: 1、土建原因:由于部分土建施工工作面不规整招致我司技术员 在下料过程中尺寸呈现一定偏差,以致于到货进场的一部分栏杆制品无法依照国家标准装置,故此批产品不得已只能返厂,然后重新加工生产、发货进场、装置,故此影响一按时间的工期。 2、上道工序拖延:我司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明有相当一部分 GRC罗马柱没有装置,由于栏杆对装置精度要求比较高,罗马柱

没有装置直接招致栏杆无法精确定位居中,因此我司和贵方协商,最终结论是:GRC装置完成后,具备工作面,栏杆方能装置,此项直接影响一按时间的工期。 3、天气原因:为确保工期,我司要求装置工人加班加点,利用 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做工,但事与愿违,一次下雨天做工,我司其中一位装置工人不小心被漏电击中昏迷,由于抢救处理及时没有造成太年夜的严重后果,为避免同类事情产生,确保工人平安,体现甲方文明施工精神,我司严谨下雨天以及天气卑劣情况下做工,此项也会轻微影响工期。 以上为我司合同执行情况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延误原因说明,呈贵司审阅! 聊城市高力金属资料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4月26日

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的工作,目的是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吸取教训,克服不足,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20XX年在公司各级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和协助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 1、起草、审查、签订各类合同40余件,签订额达1.8亿元以上; 2、合同签约率为100%,履约率为100%; 3、负责工程施工工作; 4、负责合同、招标文件等档案整理并归档工作; 5、负责工程各类签证、工作联系单档案管理工作; 6、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为项目部提供便利条件;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工作表现

1、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签订、审查 目前公司合同种类繁多,主要涉及到土建、水电、暖通、设备安装、内外装饰等。今年以来签订的合同40件,签订额达1.8亿元以上。面对合同类型多,签订额大,履行周期长等特点,从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出发,凡是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均由本部门参与洽谈、起草、审查。在合同商定过程中,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部门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等,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做到了合同管理“零失误”。 2、加强工程档案管理 由于以前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所以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加上人员的变动,有些档案也不知去向,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档案是认识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要做好档案管理,首先要把重点放在档案收集上,档案管理如果收集不到档案资料,就好比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我部门非常重视归档资料的收集工作。为了使收集工作有成效,特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多次给工程人员强调档案移交的范围,如果有盖章的资料一定要交到公司盖章,这样盖完章我可以直接留下一份,避免工程人员不移交带来的档案丢失等。虽然这样工作量大大增加了,但却是对档案收集最好的一种方法。

建筑施工合同学习感想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学习感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也是建设项目管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学习各项合同管理是一个从事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重要的义务和职责,也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通过公司领导的这次合同管理的培训讲座,认识到从财务角度来看很多以前没认识到的内容,也得到很多重要的收获,对今后从财务辅助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这次学习,我了解到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后,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很多种,其中主要有工程内容、工期、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工程量变更、工程转包、分包、签证、索赔、工程质量、黑白合同等方面法律风险。作为一个建筑开发企业即甲方,在签订一个合同前处于绝对的主动地位,而在签订合同之后我们受制于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如何找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当前的发展矛盾的关键点。 首先,第一个问题我个人感觉应该是源头问题:合同管理模式的问题。现在大多数公司合同管理的模式都是法务部统一管理加上各个合同承办部门分级管理模式。法务部一般对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检查、监督以及指导,执行对各个部门申请合同、印章的管理台帐和履约情况登记。但是目前大多数公司合同管理都没实行真正的合同归口管理,其实法务部根本不能彻底了解一个合同的具体履约情况,法务部和其他各个部门在业务往来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了解。例如,从财务的角度去咨询来看,合同文本的编号很随意,自行编号的情况严重,关联合同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方面不利于合同的查询和归档;另外从其他部门来看,一个合同的订立到最后的执行,有些部门认为法务部和承办部门应负有全部责任,思想误区比较大不利于日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从整体来看,现在的合同管理机制是一种粗放式的管理模式。所以建立合理的健全的合同管理模式很重要,第一我们要明确各个部门、合同承办部门、法务部门、合同审查和批准人的职责;第二落实合同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必要的相关培训,建立严格的合同归口管理、审查以及分级管理的制度模式;第三模式制度都确立好之后,除了我们要严格遵守执行外,还应当与时俱进,保证各项制度跟得上国家法律变更的步 伐,保证企业不墨守成规。 其次,第二个问题是在源头问题之后,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过程中,没有有效的进行合同的履行跟踪管理和控制,这也是合同法律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履行监控、管理控制的前提是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和职责制度的落实,合同台账、档案制度的建立健全,如此才能使得合同管理制度化、签约和履行行为规范

合同履行控制方案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合 同 履 行 控 制 方 案 中建五局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工程概况 (3) 三、识别工程项目风险 (3) 四、防范、转移和化解工程合同风险 (6)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合同法》 2、《中建路桥安徽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4、《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分承包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面 3、建设单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包括厂房自控、变电所(2座)、高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低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沙池、泥水分配井、氧化沟、二沉池、污泥回流泵站、混合反应及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及加药间、排水泵站等构建造物的土建及安装调试工作。 6、工程规模:本工程采用A2/O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V型滤池深度处理,处理规模为日处理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7月25日(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11年5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价款(即中标价) 金额(大写):陆仟叁佰柒拾伍万肆仟玖佰贰拾玖点陆捌元(人民币) ¥:63754929.68元

三、识别工程项目风险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高、项目的参与方多、不确定因素大,致使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多、风险大,而实践中,这些风险通过合同都大部分转移给了施工单位,给施工单位的合同风险管理带来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所以,实行合同管理是污水处理厂项目部乃至整个中建五局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由于其项目自身的独特性于特殊性,使得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或合同终止后的风险不同于一般项目。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主合同条款方面的风险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这就意味着施工单位必 须承担着全部的工程量的风险和价格的风险。除了有重大设计变更,一 般合同价不予调整,合同执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的机会也较少。二建 筑人工、材料以及机械的价格不确定性,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都是 施工单位必须承受的风险。 (2)工期的风险 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0天,单体多,工期短,这点无疑给项 目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下面对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工期的主要不确定因素 具体阐述。 1、气候因素。本项目施工场区范围大,且主要在露天作业,气候环境 等因素对施工工期和施工安全影响较大。如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暴 雨、飓风等将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滞后工期。 2、、地基状况。勘察资料未能全面正确解释工程的地质情况,也能造成 施工进度延缓。 3、劳动生产率。(1)施工队伍素质。(2)劳动用工配套性是否合理:一 项工程项目需要许多专业的公众共同完成。诸如泥沙工、木工、钢筋工、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公司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在建项目管理中重点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3月至12月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监察范围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公司各直管项目部、各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在建工程履约中签订的分包合同。专项监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自查阶段,抽查、重点检查阶段及整改、总结和跟踪监察阶段。 在各单位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9月,公司成立了专项监察检查小组,抽调相关部门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世贵带队,于11月上旬至中旬对公司及分公司所属山东、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地的七个重点在建项目(群)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施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人员针对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对各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相关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地询问、了解,认真查看管理资料,并重点检查了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评审、审批、签订与执行情况,有关 物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情况以及分包方的资质、履约情况,

特别是主合同与分包合同实施进度、价款结算、分包合同中要求设定的履约担保和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等保证金条款的执行落实情况,分包队伍及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等重点风险控制情况,还与项目部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既针对问题、隐患加强指导、帮助,规范操作和管理,又诚恳地征求他们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理、分析,向各有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同时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将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改进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监管制度和措施,以确保专项监察和检查工作促进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工程公司公 司: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合同的主体行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经集团公司研究在集团内开展一次经济合同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因素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2009-10-11 22:49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时间长,履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难以预料的风险发生,风险发生就意味着要加重一方的经济责任,或者导致工期延长。但是有些风险因素是无须双方承担责任的,最主要的就是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承包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律师可依据拟签订的合同合理提示委托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包括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还包括战争等不能有合同当事人预见等社会因素。此外,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双方不能预见的因素,以降低自身的责任风险,比如约定交通管制、法规修改、政策变化、物价急剧变化等社会因素。 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的赔偿标准进行过界定,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9.3有针对不可抗力费用承担的划分依据,而这个文本是业内比较常用的一个文本,其中有许多内容,基本上是约定俗成的,尤其是通用条款,通常人们在合同签订时不会对这块进行改动。如果你签订的是建设部推荐使用的文本,则在第39.3有如下约定:“发包人承担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的损害以及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各自所在单位负责。”因此,如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采纳了上述合同范本,且在《专用条款》等合同文件中未另行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按上述约定分别承担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损失风险。 注: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火灾、暴风雨、雪灾、海啸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显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房地产建筑工程节点 1、拆迁完成(毛地--净地)

项目工程进展和合同履约情况汇报

二期项目工程进展和合同履约情况汇报 根据二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将工程进展和合同履约情况汇总如下: 一、实际工程进度与合同履约付款的对比 1、2012年月日前(春节前)实际完成: ○11#栋主体18层砌体10层 ○22#栋主体21层砌体11层 ○33#栋主体15层砌体5层 ○48#栋主体9层砌体未施工 注:补充协议第二条第1款:1-3#栋及地下室主体完成第十五层楼面并同时砌体完成至十层后,支付至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70%,4-8#栋主体完成第十五层楼面并同时砌体完成至十层后,支付至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70%; 补充协议第二条第2款:1-3#栋主体工程完成至二十层并同时砌体完成至十六层后(或春节前),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70%工程款; 付款情况:年月日前(春节前)已支付工程款元(含水电费);按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第一阶段的付款时间应在年月日后(因为3#栋的砌体10层3月8日才完成),付款数量约万元,根据合同公司已提前支付工程款万元(因

按补充协议约定为春节前支付工程款必须满足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后才能执行第二款) 2、按补充协议第二阶段(第二条第2款) ○11#栋 2012年月日主体20层 2012年月日砌体16层 ○22#栋 2012年月日主体20层 2012年月日砌体16层 ○33#栋 2012年月日主体20层 2012年月日砌体16层 付款情况:按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约定:根据工程进度第二阶段的付款时间在年月日后(8#栋4月11日才完成砌体10层不在本阶段的付款范围内),付款金额约万元。公司在月9日前已支付工程款万元。(春节后2月14日到3月28日公司已陆续支付工程款万,都属于提前支付) 3、按补充协议第三阶段(第二条第3款) ○11#栋 2012年4月13日主体封顶(电梯机房、屋顶构架未完成) 2012年4月14日砌体21层 ○22#栋 2012年3月25日主体封顶(电梯机房、屋顶构架未完成)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1# 合同名称上海京剧院迁建/朵云轩艺术中心工程 合同履约情况 1、合同工期:原定合同工期2011年12月27日到2013年4月19日。2012年2月8 日正式开工,工期控制在总体工期范围内。到本季度末,已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实施,完成工程桩打桩工程100%,达到计划实物量进度。 2、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强化工程资料检查,做好工程检验试验。桩基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质量问题和隐患。 3、安全生产:抓紧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良好状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但是,还存在个别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轻微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4、文明施工:本工程列入上海市重大工程,作为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单位,项目经理部正在为之努力。目前的桩基施工严格按照市区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要求实施,施工场地实现硬地面施工,按照规定运输处理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防止污染环境的现象产生。车辆出门,轮胎全部经过冲洗,保持道路整洁。 5、环境保护: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废水、扬尘、噪声、光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处理。做到有组织排放。 6、节能降耗:本工程编制了绿色施工,推行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大力实施节能减排,节约利用,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理。目前,尚属起步阶段,需要持之以恒,坚持实施。 7、其他:大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区。 填写时间2012 年3月31日 填写部门京剧院/朵云轩 项目经理部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函.doc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函 致:广西保利龙湖蓝湾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为保利山渐青二期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积极配合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我司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计划性、有序性、严谨性、目标性的安排部署,具体为:现场实际尺寸的测量、下料生产、发货进场、监理验收、分货到位、成品安装、成品保护、成品维护等各个环节,我司委派了不同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团队进行跟踪管理,执行到位。 我司针对于甲方所要求的山渐青项目太阳鸟、观星台组团阳台铁艺栏杆;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间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前院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PQ户型入户铁艺门、等工程项目绝大部分基本如期完工。也有部分子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问题有轻微延误工期的情况(比如太阳鸟阳台栏杆),具体原因系数说明如下: 1、土建原因:由于部分土建施工工作面不规整导致我司技术员在 下料过程中尺寸出现一定偏差,以致于到货进场的一部分栏杆成品无法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故此批产品不得已只能返厂,然后重新加工生产、发货进场、安装,故此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2、上道工序拖延:我司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GRC 罗马柱没有安装,由于栏杆对于安装精度要求比较高,罗马柱没有安装直接导致栏杆无法精确定位居中,因此我司和贵方协商,

最终结论是:GRC安装完成后,具备工作面,栏杆方能安装,此项直接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3、天气原因:为确保工期,我司要求安装工人加班加点,利用一 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做工,但事与愿违,一次下雨天做工,我司其中一位安装工人不小心被漏电击中昏迷,由于抢救处理及时没有造成太大的严重后果,为避免同类事情发生,确保工人安全,体现甲方文明施工精神,我司严谨下雨天以及天气恶劣情况下做工,此项也会轻微影响工期。 以上为我司合同执行情况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延误原因说明,呈贵司审阅! 聊城市高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012年4月26日

最终版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报告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报告 慈溪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由浙江东航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青少年宫北路北延工程—安置房工程(投资、建设、移交)项目;工程于2016年5月6日综合验收并合格。现向贵单位申报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对合同的履约情况: 一.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情况: 合同工期:30个月。 实际工期:2013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6日,共计36个月零11天。 本工程施工完毕后,经贵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确定竣工日期。因以下原因工期共延期了8个月零1天(未包括第5条、第15条待定工期)。 1、在2013年10月份时该工程处于地下室深基坑施工阶段,该工程6、1 2、18、24#楼基坑东侧与四灶十甲江相邻较近,恰时10月初菲特台风正面登录浙江;台风带来的强降雨致使河床水位迅速上涨且超过堤坝高度,河水大量涌入基坑且有决堤的险情出现。我公司及时组织各方力量想方设法抢险自救,加固堤坝及拦截涌入河水,经多次抢险取得成功。但由于抢险过程有时间差,涌入的河水及基坑的自然降雨量,使得整个基坑大面积积水,平均水位深达0.8米左右,部分区块的施工区域正处于砖胎膜刚成型及基础钢筋绑扎状态,大量的淤泥堆积需逐步清理,基坑短期内处于停工状态无法开展正常施工。我公司及时组织多台水泵24小时不间断排水。经审核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16日历天。 2、在2014年凤凰台风于9月21日持续至9月23日。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3日历天。 3 、在2015年灿鸿台风于7月9日持续至7月11日。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3日历天。 4、在2015年杜鹃台风于9月28日持续至9月30日。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3日历天。 5、2013年10月23日编号为G(16)联系单,-1.8米自行车库外围墙体处于顶板覆土部位,由砖砌墙体改为砼剪力墙体,由于后者自身的施工工艺比前者相对复杂,且填充砖砌墙体可以在上部结构施工时穿插进行,而砼剪力墙体需要与该层结构同步施工,综合两项因素延长了施工时间,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8日历天。 6、2014年12月8日编号为J(07)联系单,所有住宅与商铺顶棚增加腻子饰面层,属于增项且工作量非常大,虽然我公司根据工作顺序进行了穿插施工,但该项工序最后收尾状态时间相对较晚(楼地面浇捣与墙面拉毛完成后方可进行),故影响了整体工程的施工时间,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45日历天。 7、2015年3月23日编号为J(13),2015年3月25日编号为J(14)联系单,外墙节能抹灰层较多面积增加5厚抗裂砂浆(内衬网格)由于工作量相对较大,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18日历天。 8、2015年11月5日编号为07-1(景观绿化专业)联系单,消防登高场由原设计的隐形登高场改为硬化(明)登高场。由于该联系单下发时现场已做好原设计的登高场且已种植苗木,故将种植成型的苗木移除后重新按联系单内容进行登高场施工,工作量较大且恰遇连续雨天50多天,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55日历天。 9、2015年10月28日编号为J(24-8)联系单,公建部分卫生间墙地面砖取消改为用户二次装修自理,减工期5日历天。 10、施工期间遇到中考、高考各三次,延期3天/次,共计延期18天,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18日历天。 11、根据2013年7月15日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在高温期间每天阶段性停止露天作业。在2013年高温影响53天,2014年高温影响11天,2015年高温影响16天。经审核影响施工总进度工期40日历天。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合同履行管理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为保证合同所约定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成果为基础,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的管理过程。 2、合同履行管理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交底 1、合同交底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召集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做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对合同主要内容解读和分析,使大家熟悉合同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合同责任、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能树立大局观念,工作围绕履约理念,保持高度协调一致。 2、合同交底的第一层次是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交底,第二层次是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合同管理人员分别组织设计小组、总监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3、合同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关键事项、注意点。

(2)、工期要求。 (3)、合同总价及清单价格分析。 (4)、计量支付与变更设计、索赔条款分析。 (5)、相关事件搭接关系。 (6)、责任界限划分。 (7)、质量、进度、费用(成本)责任和法律后果。 4、合同交底应当在设计(施工)开始前进行,以保证合同条款在实施过程中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合同跟踪与诊断 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合同履行跟踪与诊断,一旦发现合同履行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2、合同跟踪的依据主要有:合同内容、合同分析成果、工程资料和报告、现场情况。 3、跟踪对象有:具体合同事件、实施的项目、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实施中的重大质量、进度、费用问题等。 4、合同跟踪小组或人员发现合同问题后,应当立即进行合同诊断,其主要内容有:产生问题或偏差的原因分析、产生问题或偏差的责任分析、下一步发展趋势、是否需要采取措施等。如需要采取措施,应立即向项目管理公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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