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做好地名规划的关键,是把地名群体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即以路街共性居民区地名为骨架,连带其他各类地名,统一考虑其合理的整体布局。命名时既要考虑到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特点,又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现状,符合地名规范化要求,做到层次分明,序列明显,继承和创新并举,科学性强,有时代感,便于人们查找和记忆。具体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注意保持地名的稳定。在地名规划工作中,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理》中“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的原则。在对现行地名的规划中,应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改,以保持地名的稳定”的原则。在地名规划工作中,应以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科学态度,对老城区和新建城区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不因企业出资买地名而更改人们已经熟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

2、突出本地特点。一个城市的地名,要反映和突出当地的特点,这样的地名,易为社会接受且有生命力。规划地名,要注意反映当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增强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历史上形成的现行地名,具有特

定的含义,在地名规划中,要注意保留和继承。地名要反映地理实体个性的有关特点,地名用字要确切,做到名地相符。

3、与城市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地名规划要以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

4、整体与局部相协调。整体地名要布局合理,同一类别地名通名应根据所反映的地理实体功能、大小、长短等差别分清层次,做到层次分明,有规律可循,便于人们好找好记。局部地名要有特点,类型多样,个性鲜明。主地名与派生地名以及同甘共苦类地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联系,形成序列,做到彼此相互联系、协调,形成科学有序的分布形态。

5、要有时代特征。制定地名规划要注意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反映当代的精神文化风貌、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状况,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6、一般不用下列名称或词语命名地名:①不用全国名山大川、行政区划和大城市的名称命名地名(历史上已形成并需保持这个特点的除外);②不用时尚性过强和政治色彩过浓或口号式的词语命名地名;③不用外国地名、人名和企业(商标)名称命名地名。

城市地名规划达到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科学化

的要求。

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做好地名规划的关键,是把地名群体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即以路街共性居民区地名为骨架,连带其他各类地名,统一考虑其合理的整体布局。命名时既要考虑到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特点,又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现状,符合地名规范化要求,做到层次分明,序列明显,继承和创新并举,科学性强,有时代感,便于人们查找和记忆。具体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注意保持地名的稳定。在地名规划工作中,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理》中“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的原则。在对现行地名的规划中,应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改,以保持地名的稳定”的原则。在地名规划工作中,应以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科学态度,对老城区和新建城区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不因企业出资买地名而更改人们已经熟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 2、突出本地特点。一个城市的地名,要反映和突出当地的特点,这样的地名,易为社会接受且有生命力。规划地名,要注意反映当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增强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历史上形成的现行地名,具有特

定的含义,在地名规划中,要注意保留和继承。地名要反映地理实体个性的有关特点,地名用字要确切,做到名地相符。 3、与城市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地名规划要以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 4、整体与局部相协调。整体地名要布局合理,同一类别地名通名应根据所反映的地理实体功能、大小、长短等差别分清层次,做到层次分明,有规律可循,便于人们好找好记。局部地名要有特点,类型多样,个性鲜明。主地名与派生地名以及同甘共苦类地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联系,形成序列,做到彼此相互联系、协调,形成科学有序的分布形态。 5、要有时代特征。制定地名规划要注意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反映当代的精神文化风貌、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状况,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6、一般不用下列名称或词语命名地名:①不用全国名山大川、行政区划和大城市的名称命名地名(历史上已形成并需保持这个特点的除外);②不用时尚性过强和政治色彩过浓或口号式的词语命名地名;③不用外国地名、人名和企业(商标)名称命名地名。 城市地名规划达到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科学化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年级专业:2012级园林(景观设计) 学号:201206194028 姓名:唐明明

第一节技术标准 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其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分区规划应采用1/5000或1/2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的内容: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除水域和其他用地(E)类外应包括九大类用地。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I~Ⅳ四级(用地指标数为60.1~120.0m2/人),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应根据其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上海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精心整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1.规划编制体系的构成和特征 特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层级往往较一般城市更为复杂,规划的门类与内容也更加丰富。一方面由于特大城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在行政分级管理体制背景下展开的,既要保证市、区县、乡镇几级政府在规划管理上的独立性,也要确保各级政府所执行的规划具有高度的衔接性和可操作性,那么规划编制体系势必呈现多层次的特征,以强化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的延伸关系,战略部署与实施安排之间的衔接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特大城市地域大,规划管理涉及的覆盖面大、地区多,那么为了使规划便于实施管理和突出地区特色,规划的编制也会在横向上进行细分和针对性处理,加强网1.1结构。横向的1.2第三层面是中心镇总体规划、市级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新城、国家级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四层面是一般镇(含乡)总体规划和市级产业园区、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五层面是按经批准

所示。 2. 2.1 1 用、 安排。 2.2 1 总量, 每个分区面积约为100-150平方公里。6个分区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细化和深化,将宏观发展目标的原则转化为中观层次规划要素的规定性控制,使局部地区的规划建设更好地贯彻城市发展总体战略,实现整体目标与局部利益、宏观战略与微观策略的统一。2)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依据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原则,结合行政单元、市政社会服务设施网络,合理划分规划单元,中心城进一步划分为242个控制性编制单元,一般一个街道分为2-3个规划单元。按编制单元进一步分解人口与建筑的控制总量,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和高度、公共绿地、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内容,作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城市设计、规划策略等指导性原则,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所明确的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原则,对编制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强度、空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为强化规划的全覆盖,对编制单元进行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3郊区规划

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具体办法

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具体办法 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统一管理,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制订本办法。 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都很强,必须严肃对待。要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确对待历史形成的地名,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地名的命名、改名要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遵循“符合习惯、照顾历史、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原则,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一、地名的命名 1.新设的行政区划,新建的居民地,各专业部门新增的台、站、港、场(包括厂矿、医院、大中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下同),要及时命名。实际无名称的山、河、湖、海湾、岛屿等自然地理实体,都应命名。 2.地名的命名,要注意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地名用字要确切简明,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 3.在一定范围内的地名,要注意关联性和统一性。各行政区划的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的名称,一般要与当地地名统一。派生地名一般要与主地名统一。 4.一个地区内的公社名称、一个县内的生产大队名称、一个公社

内的自然村名称、一个市内的街道、胡同名称,不重名,也不用同音汉字命名。县、市内较大的自然地理实体和省内著名的山、河、湖泊、岛屿等不重名。 5.地名的通名用字要名副其实。城镇主要街道一般用“街”或“路”;狭窄的街道一般用“巷”或“胡同”;很短的巷、胡同或小范围的块状居民区,一般用“里”。 二、地名的更名 1.“文化大革命”中乱改的地名,原则上要恢复原名。 2.凡有损我国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地名,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妨碍民族团结的地名,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或极端庸俗性质的地名,其他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予以更改。 3.凡不符合命名原则的地名,原则上应予更名。 4.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用字不当的地名,应予调整。长地名可保留其主要成份,缩改为短地名。 5.行政区划名称与驻地名称不一致的,原则上予以更改,使其与驻地名称取得一致。但行政区划不是以居民地名称命名的(例如以地理位置、特征命名者),可以不改;行政区划名称与当地著名特产密切相关的,也可以不改。 三、地名命名、更名的方法 1.确定地名时,可以当地的地理实体、著名特产取名,可以邻近的地形、地理特征取名,还可以邻近较重要的地名加形容词、方位词等取名。在一个小的范围内,可用一个主地名派生新地名。

中英地名翻译规则

中文地址翻译原则 中文地址的排列顺序是由大到小,如:X国X省X市X区X路X号,而英文地址则刚好相反,是由小到大。如上例写成英文就是:X号,X路,X区,X市,X省,X国。掌握了这个原则,翻译起来就容易多了! X室RoomX X号No.X X单元UnitX X号楼Building No.X X街XStreet X路XRoad X区XDistrict X县XCounty X镇XTown X市XCity X省XProvince 请注意:翻译人名、路名、街道名等,最好用拼音。 中文地址翻译范例: 宝山区示范新村37号403室 Room 403, No. 37, SiFang Residential Quarter, BaoShan District 虹口区西康南路125弄34号201室 Room 201, No. 34, Lane 125, XiKang Road(South), HongKou District 473004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42号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42 Zhongzhou Road, Nanyang City Henan Prov. China 473004 434000湖北省荆州市红苑大酒店李有财 Li Youcai Hongyuan Hotel Jingzhou city Hubei Prov. China 434000 473000河南南阳市八一路272号特钢公司李有财 Li Youcai Special Steel Corp. No. 272, Bayi Road, Nanyang City Henan Prov. China 473000 528400广东中山市东区亨达花园7栋702 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702, 7th Building Hengda Garden, East District Zhongshan, China 528400 361012福建省厦门市莲花五村龙昌里34号601室李有财 Li Youcai Room 601, No. 34 Long Chang Li

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第二节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本章第四节的基础,一般与第四节结合考查) 大纲要求: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熟悉) 重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城市和镇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乡域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 难点:城市总规和详规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 知识点1:全国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重要程度*)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目的 (1)从区域整体出发,统筹城乡发展,明确城镇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2)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 (3)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2.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重点:确定国家城市发展方针政策,组织全国城镇空间结构以分类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3.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重点:明确适合当地特点的城市化发展模式,确定发展重点,安排和协调省域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城市职能、方向和规模提出指导性规划。 知识点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原则要求(常考点)(重要程度***)1.涵义: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法定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应该包括纲要和成果两个阶段,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2.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9个方面) (1)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 (2)综合确定土地、水、能源等各类资源的使用标准和控制指标,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地名命名 更名审核办理程序

地名命名、更名 审批项目依据: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及《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京政发[1983]46号) 审批收费依据: 本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地名命名、更名20个工作日;建筑物名称核准1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地名命名、更名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区域的位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功能、原有地名情况,申报名称及含义。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地域的地形图,并在图上用红笔标出用地范围。道路、立交桥需报线位图。 5、申报地域建设规划平面图或道路建设规划图。 6、非产权的相关单位申报建筑物名称时,须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出具有关书面材料。 7、命名登记表或建筑物名称登记表。(以上各项均依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申办要求的通知》)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总体规划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地名立案表”,将“地名立案表”第一联(受理单)交申办人作为领取“地名命名、更名通知书”或“建筑物名称核准证”批准文件的凭证;将第二联和申报材料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审核人员。 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所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主管副处长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无重名。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2、符合地名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总要求。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四条》 3、与国家地名标准一致。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 4、用字符合《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不使用生僻字、自造字。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款和《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5、无损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不使用外国地名。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6、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 7、无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内容,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名符合民族政策。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8、符合北京地名文化传统。 依据《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9、符合“尊重习惯,照顾历史,体现规划,好找好记”的北京地名命名总

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西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地名档案的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地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一)自然村、集镇、路、街、巷等名称; (二)门牌号、建筑物; (三)山、河、湖、泉、峡、沟、滩、草场、林地等名称; (四)工业区、开发区、林场、牧场、矿山等名称; (五)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纪念地、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公共场所、文化设施名称; (六)居民地(小区、花园、城、苑等)名称; (七)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水库、堤坝、灌渠等水利、市政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管理原则)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的原则。

第五条(主管部门)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职责)市、县(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地名工作规划; (三)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核、承办以及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地名的使用; (五)负责地名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管理; (六)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七)编辑出版地名资料和地名工具图书; (八)依照本办法监督查处地名违法行为。 第二章地名的申报和许可 第七条(地名许可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规定

城市规划普遍性原则

城市规划普遍性原则 我相信城市不会整齐划一,因为是人根据自己的概念建设了城市。这个概念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因为不同地方的人也是不一样的。 城市的模式是各种各样的,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空间的方式与文化、文明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之间都有区别,而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区别就更大。因此,没有一个模式是绝对比其他要好的。 在美国,城市的空间尺度过大不适宜人类生活其中,但正是它的巨人症形成了纽约和芝加哥的迷人之处。因为尽管有巨人症,还是可以在这些城市里步行散步。实际上,真正的美国城市是洛杉矶、休斯顿和迈阿密,因为距离的缘故,所有的走动都只能靠车,甚至是在市中心。在类似的城市,所有对空间的感觉都被稀释了,这对欧洲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在欧洲,空间的意义是绝对至关紧要的,北方更抽象些,南方则更感性些,却都存在于任何地方。正因为这点,我认为城市主义是一种地方艺术,不能不加以区分地在任何地方运用。 我们欧洲人有一种非常强势的城市文化,非常强也非常古老。欧洲城市数千年来一直是个一体化的地方,在这里不同类型的人们用各种方式接近来往,教堂在宫殿旁边竖起,宫殿成为车间、商店甚至医院的邻居。若要根据传统,把地域划成功能严格区分的不同区域对我们来说是无法忍受的。美利坚属于一个比较年轻的民族,比我们更容易接受活动隔离、居住隔离的状况,但这种隔离的残忍却会让我们愤慨。 美国的城市不仅仅规模大,它们的结构与我们的城市也完全不同,一个个超高密度的商务区和一系列的摩天大楼,周围是那些“卧城”,上班族们每天晚上都要回到那里。日本的城市则不同,海洋性的,低矮的房子间穿插着巨大的基础设施网络,时而有一些高大的建筑群、商务区或者行政中心。我们没有理由来复制这样的方式,欧洲有它自己的建筑和城市传统,我们可以根据这些传统建造属于自己的未来城市。这并不是一个高级的或者低级的传统,仅仅是一个适合这个大陆的方式。 欧洲城市的建筑元素根本上有三个: 第一,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功能的混合; 第二,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充分尊重其个性; 第三,是公共空间的质量和审美。 根据我们做的关于体积和内部空间感的分析以及关于动力、节奏、等级的分析,所有这些建筑元素对欧洲来说都是有效的,对美国或者亚洲就差很多。 功能的混合,人的等级,公共空间——这是三个非常简单的普遍原则,我认为不但稳定而且非常适用。形式有自己的寿命,这些普遍性原则比那些形式更永久。不仅仅是当前,它甚至与我们的城市观也是紧密相联的。对于欧洲来说,我觉得任何想摆脱它们的努力都会失败。 当然,并不是因为要保存地方特性就必须拒绝外来影响。这些影响在没有霸权主义的情况下经常是有益的。比如,美国人就日益趋向在他们的城市设立中心区域。而在日本,目前则比较流行意大利式。日本的在同一个地方低矮建筑与摩天大楼共存的原则,我在做科拜市城市规划项目的时候也研究过,我认为在考虑欧洲式空间观的情况下,在法国的某些地方也可以适用。 尽管世界上很多城市的建设都遇到了困难,我认为还不能说是世界性的危机。大城市永远都存在问题,永远不会变成天堂。但无论如何,不能将发生在欧洲的情况与拉美的情况直接进行比较。 当然,出于对现实的考虑经常会减少行动范畴。但对建筑师来说,为了将来,不管是否愿意,创造

城市道路规划与设计论文

城市道路应当如何规划 城市道路是指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着对外交通的道路。城市道路一般较公路更为宽阔,为适应复杂的交通工具,多划分机动车道、公共汽车优先车道、非机动车道等。道路两侧有高出路面的人行道和房屋建筑,人行道下多埋设公共管线。为美化城市而布置绿化带、雕塑艺术品。为保护城市环境卫生,要少扬尘、少噪声。 中国古代营建都城,对道路布置极为重视。当时都城有纵向、横向和环形道路以及郊区道路并各有不同的宽度。中国唐代都城长安,明、清两代都城北京的道路系统皆为棋盘式,纵横井井有条,主干道宽广,中间以支路连接便利居民交通。由此可见,城市道路规划由古至今都多位人们的关注。 城市道路在我国的发展迅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速城市化,城市面积迅速增加,随之而来的便是人口迅速聚集在城市中,对城市交通的压力日益增大,原有的城市道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快速增加的人流量与车流量,机动化持续发展给城市道路施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对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的负责人发起了巨大的挑战。如果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失误,由于道路一旦规划好想要修改是几乎不可能的,所以会带来众多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对于城市的规划这是一个很难避免的问题。“拥堵-建造-车辆增加-再次拥堵”这个难题已经困扰了很多城市,并且这种不好的现象正在逐步波及到中小型城市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县城,因为县城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供需矛盾正日渐突出。近些年来尽管加强了道路规划方面的投资但收效甚微。 城市道路规划包含很多方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几项便是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城市道路平面和纵断面线性设计,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城市道路路面设计,城市道路排水,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城市环形道路等方面的规划。 (1)城市道路横截面设计 道路横截面是指垂直于道路中心线方向的断面。公路与城市道路横断面的组成有所不同。公路横断面的主要组成有:车行道(路面)、路肩、边沟、边坡、绿化带、分隔带、挡土墙等;城市道路横断面的组成有:车行道(路面)、人行道、路缘石、绿化带、分隔带等。

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方案

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阳市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东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作为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开展地名管理的依据。凡在本规划区域内,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绿地、公园、居住区、专业市场以及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风景名胜、古迹、纪念地等名称的命名,都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体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和要求,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2.以构筑科学的地名网络为目标,体现东阳特色,增强地名整体性。 3.从尊重历史出发,在地名更名或调整时,既要适应社会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又要顾及各方利益和市民的生活方便,把握地名的稳定性。 第四条规划范围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本次地名规划的

范围为东阳市行政区域,重点是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 第五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近期(2008--2012年):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市、街道、镇各级健全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中期(2013--2016年):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的调整工作;对以地名派生的居住区、市场、企事业单位、店铺等名称进行全面的清理,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所有地名标志、各种图件中的地名(包括地名的专名和通名)拼写做到国家(国际)标准化,即单一罗马化等。 远期(2017--2020年):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与东阳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网络。 第六条规划目标 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市、区、镇(乡、街道)各级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2.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调整工作;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建立地名标志的长效管理机制,地名标志拼写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 一、地名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突出XX特色、提升文化品位”为总体思路,按照体现前 瞻性、规范性、系统性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对规划的街 道予以先命名,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按规命名街道名称,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地名的出现;对地名进行整体规划,使地名更富文化底蕴,更具地方特色,实 现艺术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有机统一。 二、地名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地名专名命名原则。一是符合法定性。所命地名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做到不与现有街道重名,不用生僻字,不用现在的人名,不用外 国地名,不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二是体现整体性。所命地名 在字义、偏旁、思想涵义等某一方面存在统一性,形成一个富有 文化内涵,具备独特魅力的有机整体。三是体现特色性。所命地 名与规划区地域、功能融为一体,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与广安 的风土人情融为一体,体现广安独具的地方特色。 (二)地名通名命名原则。根据街道的规模和功能,将命名的街道通名分为“大道、路、街、巷”四个层次,做到层次分明、 名符其实,对于将来可能规划修建延伸段的,以一段、二段、三段、东段、西段、南段、北段、中段区分:一是街道宽度在XXX

米以上,长度在XXX米以上的,可命名为“大道”;二是街道宽 度在20至XXX米,长度在XXX米以上的,可命名为“路”;三是 街道宽度在10至XXX米,长度在XXX米以下的,可命名为“街”;本次不命名巷。 三、规划命名区的概况 (一)关于街道名称规划中的思路。街道名称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围绕“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这条主线,采取“实地调查摸底、回忆广安历史、梳理重要历史 事件”等办法,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把广安历史上的重要人 物特别是把小平同志理论的有关内容作为了街道名称规划的重点 思路。把“崇先仰圣”作为广安城市精神重要内容,体现了广安 人“饮水思源”的感恩美德,丰富了广安城市文化内涵,以“崇 先仰圣” 思路进一步打造好广安城市名片。 (二)关于道路街道名称的层次问题。广安区枣山片区城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目前规划了44条街道。其中宽XXX米的道路有5条,他们分别是“改革大道、崇先大道、仰圣大道、广南路和广武路”,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干道,是突 出这5条道路的地位和作用。宽XXX米的路、街有7条,他们分别是“南巡路、春风路、德完路、秦炳路、三合路、何鲁街和三利街”。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次干道。对在XXX米以下XXX米以上宽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二)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应做到以下几点: 1、从区域整体出发,明确城镇的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 2、统筹安排和合理布置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 3、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 城市规划,特别是大城市的规划必须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 3、着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做好这方面的规划布局和用地安排。 4、适应科技、信息业迅速发展及其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加强交通、通讯工程建设。 5、加强居住区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生活方便、环境优美。 (四)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 要明确和强化城市规划对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管制作用,确保城市土地得以合理利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科学编制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并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 2、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尽量少占基本农田。 3、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对城市边缘地区土地利用要严格管制,防止乱占滥用。 4、严格查处一切违法用地行为,坚决依法收回违法用地。 5、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收益。 6、重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城市规划统一指导下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 我国也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矛盾同时存在。城市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和节约利用水资源。 1、把保护水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规划,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 2、依据本地区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 3、根据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和调整产业结构,缺水城市要限制高耗水型工业的发展,对耗水量高的企业逐步实行关停并转。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并重视污水资源的再生利用。 5、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地下水已超采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开采。 (五)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逐步降低大城市中心区密度,搞好旧城区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的疏散中心区人口。重点解决基础设施短缺、交通紧张、居住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严格控制新项目的建设。 2、城市布局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建设项目选址要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市区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关停或

城市规划设计编制与收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与收费标准 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与收费标准 (2002年5月1日) 城市规划设计与收费标准 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与收费标准 (2002年5月1日) 目录 第■章总贝U (3) 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三章城市总体规划 (5) 第四章村镇规划 (6) 第五章城市分区规划 (14) 第六章专项规划 (16) 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6) 2.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8) 3.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专项规划 (19) 4. 城市防灾系统专项规划 (20) 5.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1) 6. 旅游规划 (23) 第七章风景名胜区规划 (25) 第八章控制性详细规划 (27) 第九章城市设计 (29) 第十章修建性详细规划 (31) 1. 居住区详细规划 (31) 2. 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 (31)

3. 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 (32) 4. 新区详细规划 (35) 5. 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36) 6. 公园绿地规划与设计 (37) 7. 景观规划 (38) 8. 城市工程管线专项详细规划 (39)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40)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划设计各项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提高规划质量, 规范收费标准,特制定《城市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 收费标准》,以下简称《规定》,作为技术审查与收费的依 据。 第二条各项城市规划编制,除遵守本《规定》夕卜,还应该符合国家和各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城乡规划司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试行。 (1) 城镇体系规划 第五条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则两个部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贝U 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书是对 规划文本的解释,应该附有基础资料汇编。 第五条城镇体系规划规划文本 综合评价区域和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4、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职能分工; 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结构; 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 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0.5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3.1.7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3.1.7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1.5;中、小城市不应大于1.3。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3.3.1 3.3.2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 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4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3. 4.1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3.3. 4.2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3.3. 4.3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3.3. 4.4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6 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 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4.1.3 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4.1.3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4.1.3 4.3.1 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

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我镇范围内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建全地名普查档案和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分水岭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内容 1、地名普查。地名普查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43子类地名。 2、点、线、面地理实体普查。(1)点状地理实体。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场点,锚地,船闸,渡口,车站,收费站,停车场,加油站,灯塔,井,涵洞,发电站,通信基站,房屋,广场,体育场,城堡,墙,单位,泉,山峰,山口等。(2)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道路、大型桥梁、隧道、灌溉渠、排水沟、渡槽、河(湖)堤、河流等。(3)面状地理实体。包括行政区域、开发区、水库、公园、风景区、

丘陵、山脉、湿地等。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 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 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部署全镇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全镇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导 则 规划所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

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 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 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_模板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_模板 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 一、地名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突出XX特色、提升文化品位”为总体思路,按照体现前瞻性、规范性、系统性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对规划的街道予以先命名,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按规命名街道名称,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地名的出现;对地名进行整体规划,使地名更富文化底蕴,更具地方特色,实现艺术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有机统一。 二、地名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地名专名命名原则。一是符合法定性。所命地名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做到不与现有街道重名,不用生僻字,不用现在的人名,不用外国地名,不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二是体现整体性。所命地名在字义、偏旁、思想涵义等某一方面存在统一性,形成一个富有文化内涵,具备独特魅力的有机整体。三是体现特色性。所命地名与规划区地域、功能融为一体,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与广安的风土人情融为一体,体现广安独具的地方特色。 (二)地名通名命名原则。根据街道的规模和功能,将命名的街道通名分为“大道、路、街、巷”四个层次,做到层次分明、名符其实,对于将来可能规划修建延伸段的,以一段、二段、三段、东段、西段、南段、北段、中段区分:一是街道宽度在30米以上,长度在800米以上的,可命名为“大道”;二是街道宽度在20至30米,长度在300米以上的,可命名为“路”;三是街道宽度在10至20米,长度在300米以下的,可命名为“街”;本次不命名巷。 三、规划命名区的概况 (一)关于街道名称规划中的思路。街道名称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围绕“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这条主线,采取“实地调查摸底、回忆广安历史、梳理重要历史事件”等办法,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把广安历史上的重要人物特别是把小平同志理论的有关内容作为了街道名称规划的重点思路。把“崇先仰圣”作为广安城市精神重要内容,体现了广安人“饮水思源”的感恩美德,丰富了广安城市文化内涵,以“崇先仰圣”思路进一步打造好广安城市名片。 (二)关于道路街道名称的层次问题。广安区枣山片区城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目前规划了44条街道。其中宽40米的道路有5条,他们分别是“改革大道、崇先大道、仰圣大道、广南路和广武路”,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干道,是突出这5条道路的地位和作用。宽32米的路、街有7条,他们分别是“南巡路、春风路、德完路、秦炳路、三合路、何鲁街和三利街”。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次干道。对在30米以下10米以上宽的街道分别被取为“路和街”两个层次;枣山片区街道名称规划暂时没有取“巷”层次的名称。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2.0.3 市municipality;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3.0.3 城市设计urban design 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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