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最新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020年年最新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020年年最新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xx年最新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要实现教育的公平。教育公平的前提是中小学校的全面优质品牌化,从而满足好老百姓方便就近地享受优质教育的现实需要。为此,我区通过成立九年一贯制学校,构建优质带,深化学校联盟,开展初中双优校建设工程,试点教研部门支持初中校发展,大力实施提倡“头脑”共享的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进一步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水平,在学区盟管带相互集合的基础上形成个别集成共享、减政放权管理的集团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与首都高校、社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等路径,不断增强优质的供给能力。与此同时,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将入学政策改革纳入综合改革整体考虑、同步推进,使改革的成果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有获得感。

一、深化综合改革,努力实现优质全覆盖

(一)大力实施全面优质品牌化建设工程

一是继续推进学校深度联盟建设,新增五中与1中、分司厅小学与1中小学部等4对深度联盟一体化管理学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新增景泰小学与文汇中学等3对一定比例对口直升学校和地坛小学

与安外三条小学1对特色教育联盟,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断深化精品特色战略。

二是进一步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前门小学与前门外国语学校在原有一定比例对口直升的基础上建立九年一贯制学校。xx年9月起,入学的新一年级六年级毕业时100%直升前门外国语学校。

三是选取北京二中、五中、广渠门中学、史家小学4所改革项目校作为试点,在盟、贯、带多校区相互集成的基础上形成教育集团式管理模式,通过“依托品牌名校的带动作用、依据共同的办学理念和章程”组建学校发展联合体,在战略规划、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设施使用、学段衔接与联合育人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品牌共创,进而实现联合体内优质品牌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

四是借助“首都高校、社会教育机构支持东城区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与首都高校、社会教育机构等合作办学,建立北京工业大学广渠门实验学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班牙语实验学校(109中)、首都体育学院实验学校(安外三条小学)、国家大剧院艺术教育实验学校(166中校尉小学部)、中国儿童艺术剧院艺术教育实验学校(革新里小学)等共计15所合作办学实验学校。

(二)全面落实学区制度建设

一是各学区工作委员会全面启动,制定学区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学区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学区各项综改任务的落实。各学区工作委员会将分别组建学区管理委员会、学区学术委员会和学区评价委员会,加强学区建设统筹管理力度,学区学术研究指导水平及学区工作评价机制建设。

二是研究落实各项综改任务的保障机制,巩固、夯实前一阶段的改革成果。开展引智工程,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国内外知名的教育机构,如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社科院及部分首都高校团队、专家引进到东城,引领服务教育改革实践,确保学校整体育人质量的

提高,促使教育改革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发展的新常态。研究制定学区工作评价体系,建构学校、家庭、社会多元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及评价体系,广泛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

三是南北研修部门作功能重组定位。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将承

担全区教研(含特教研)、课程建设与学生学业监测等职责。东城区教育研修学院则承担全区教育科研(含教育政策研究)、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干部培训等职责,并内设两个“中心””,一是“东城区教师

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教师招聘、培训、交流、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二是“东城区教育督导与质量评价研究中心”,探索

开展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引入高校及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并将适时向社会作质量评价结果发布。

(三)积极推进“学院制”综合改革

一是成立东城区青少年学院(与东城区教育研修学院同址办公),统筹规划、组织管理东城区学院制育人模式的整体改革与发展。学院下设行政管理中心、课程研发中心、课程管理中心、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中心、教师注册管理中心及网络运行中心等部门。

二是进一步完善东城区青少年文艺学院、科技学院、体质健康

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的已有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

三是建立东城区青少年学院学区分院,按照学科门类、资源分布,在学区文艺、科技、体育、国际交流龙头学校、高中重点实验室、职教重点实训基地、校外单位、““蓝天”资源单位等地设立学院课

程中心及实践基地,承担学生学院课程学习任务,实现学生学区跨校选课。

未来我区青少年将不仅拥有学校学籍,还将拥有学院学籍;不仅在非常优质的学校里开展文化知识的学习,还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修四大学院课程;不仅有在校学习的学科成绩评定,还有综合素质培养和参与实践活动的成长记录。到那时,东城区所有的学校都是所有学生的学校,所有的老师都是所有学生的老师,所有的都是所有学生的学习资源,整个东城都将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学校。

二、探索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使改革的成果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有获得感

xx年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和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综合改革,继续提高优质资源覆盖面,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决取消共建,严格计划管理。通过北京市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全程记录每一个孩子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巩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划片入学办法,细化规范特长生入学,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联审制度,完善统筹协调入学机制,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一)小学入学

凡年满六周岁(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北京市

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登记入学。严格划片入学,努力保障划

片全覆盖,实现一校一片、一址一校。为方便区域内百姓对所属划片小学的了解,随着入学工作的启动,我们将会开放网上“小学入学划片查询系统”,为百姓入学提供便利。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2017年关于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 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 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 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 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 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 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 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 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 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

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 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 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 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 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 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 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 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 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 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 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 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 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 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 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 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典型材料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典型材料 【篇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沙湾镇混子小学 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遵义县教育局相关精准扶贫会议精神,为有效落实教育 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挥资助效益,保障资金安全,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扶贫先 扶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教育 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边远山区基础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关爱,提升我 校辖区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 消除贫困。 二、具体工作 1.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生、建档立卡,给予生活 补助,保证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贫困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 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落实好教科书免 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学校要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 渠道筹集贫困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 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要

认真遴选贫困户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积极和公益部门联系落实救助 政策。 3、健全定人定向结对帮扶机制。对精准扶贫对象(留守儿童、困境 儿童)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一帮到底,解决政策以外的扶贫资金,帮助学生就读。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学生。认真落实好关爱“留守儿童”“十个一”关爱工作,管理好 留守儿童管理系统平台。 4.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狠抓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上升到均衡发展的重 要高度,关系到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 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计,要通过定期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和家长进行沟通,确保学生全部入学。 5.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抢抓“均衡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上级 扶持资金,改善我校办学条件。为教学班配齐“班班通”教学设施。 学校财务要开源节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定期改善办公及教学设施,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6.切实保证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等,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 7.切实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台账。工会、教导处要组织教师对学 生实地走访、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留守儿童、困境儿 童的资料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家庭、每一个贫困 学生、留守儿童都要有相应的信息台账资料,确保不漏一户、不漏 一个,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 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三、组织保障 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 工要和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因此我校成立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一、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对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 2.申请条件 依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教资〔2016〕23号)文件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或一般困难的寄宿生。 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确定为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寄宿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3.资助标准

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5元/天。每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1)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补助的寄宿生向就读学生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寄宿生名单。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寄宿生名单上报县级教育部门审核。 (4)县级教育部门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到受助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按照《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要求,我省从2016年秋期开始,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1.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资助标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学校对贫困学生的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学校对贫困学生的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篇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沙湾镇混子小学 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遵义县教育局相关精准扶贫会议精神,为有效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挥资助效益,保障资金安全,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扶贫先扶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边远山区基础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关爱,提升我校辖区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具体工作 1.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生、建档立卡,给予生活补助,保证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贫困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

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落实好教科书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学校要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要认真遴选贫困户贫困学生受助对象,积极和公益部门联系落实救助政策。 3、健全定人定向结对帮扶机制。对精准扶贫对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一帮到底,解决政策以外的扶贫资金,帮助学生就读。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学生。认真落实好关爱“留守儿童”“十个一”关爱工作,管理好留守儿童管理系统平台。 4.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狠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上升到均衡发展的重要高度,关系到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计,要通过定期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召开“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确保学生全部入学。 5.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抢抓“均衡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改善我校办学条件。为教学班配齐“班班通”教学设施。学校财务要开源节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定期改善办公及教学设施,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6.切实保证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等,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一、普通高中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5年普通高中扶困助学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5〕90号)等文件精神,现阶段实行的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两项:1、免学费免代收费制度;2、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享受普高国家资助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1、享受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的对象及标准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能够出具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可免交学费和代收费。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凭民政局发放的就学救助卡可免交学费。 2、享受普高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对象及标准 普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办普通高中酌情参照执行),包括以下两类: (1)符合免学费条件的Ⅰ类和Ⅱ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应该怎样办理? 1.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必须详实填写好“申请表”中的“困难情况说明”,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普高免学费、免代管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怎样评定、审核和审定?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学校,学校组成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然后造册报当地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财政局复核审定。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自查报告导语: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以下是相关报告本文是品才网小编精心收集的,仅供参考!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自查报告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实践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为人民谋利益、巩固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关注贫困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对他们进行经济上资助、心理上扶持、培养他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生活、学习的困难并最终顺利完成学业,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XX年以来,在江安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各部门按学校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紧紧围绕学生资助工作的目标,以实施助、补、减免工作为重点,以社会捐资助学为补充,实行学校补助与社会助学相结合来开展工作,努力使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年来,我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构建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近三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为了抓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牵头,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归口管理助、补、减免等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学校配备固定兼职资助工作人员,能瞒足工作需要。资助机构有专门办公场所,能接互联网,有存放资料的档案柜室。资助机构配备办公电话、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学校保证资助工作的正常办公经费。每个学期开学初,学校提出“百名教师进千家,温暖送进每一户”的口号,要求全校教师开展对贫困生的摸底工作,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学生及住校贫困生的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学生资助工作。 二、近三年学生资助工作的回顾。 1、制定了《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度和学生资助工作奖惩制度》,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数据台账和纸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狠抓过程管理。 ①对困难学生实施减免相关费用及实施补助的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三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问答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问答 1、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2010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城市学校农村户口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对贫困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同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2、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2008年是多少?2009年是多少? 答:2008年,我市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农村小学255元/生.年,初中375元/生.年。 2009年,我市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又做了进一步调整完善,主要是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标准提高到小学300元/生.年,初中500元/生.年。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是多少? 答: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提高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从生均小学70元、初中140元分别提高到90元和180元。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市户口学生是否享受免费

教科书政策? 答:凡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论户口性质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 5、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答: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每生1元/天,提高到小学生2元/天、中学生3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6、铜陵县新桥中心学校凤凰分部2008年发放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13人,请问住宿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7、贫困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是如何确定发放对象的?是否进行了公示? 8、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是如何使用的? 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规定,办理各项业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9、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规定了哪“三不准”? 10、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改革文件中规定按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职工培训,你校每年使用了多少?

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主题班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永济中心完小五2班 一、活动主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性等各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学生心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 五、活动地点:五2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五2班全体同学、班主任。 七、主持人:陆悦谢佳浩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国家中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五年级二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为主题题的班会活动。全体大家好! 有人说,风雨中挺立才是真正的英雄。各位同学们,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2、接下来我问你答,进入本次班会重要环节: 3、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知识问答: (1)、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杂费吗? 答案: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吗? 答案: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问题三:国家对寄宿制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案: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问题四:你了解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吗? 答案: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营养餐地方试点。 (5)、问题五: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申请条件? 答案:(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

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2.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3.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3.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 令狐采学 [班会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班会目的] 1.让同学们知道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2.给建档立卡户学生及家庭贫困学生指明更多种可以获取资助的途径 [班会重点]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的类别、金额及发放方式 2. 建档立卡户学生另外可以申请的资助 3.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的申请流程 [班会难点] 建档立卡户学生可以申请的资助种类及申请流程 [教学方法] 讨论法、谈话法、讲授法、演示法等 [教学过程] 一、目前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杂费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定规定课程教科书。 二、建档立卡户学生除可享受以上两项资助外还可享受以下资助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贫困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资助审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相应项目审请书、审请表,提交照片、复印件等资料。 2.学校汇总资料,提交电子文档等至上级主管部门。 3.经核实资料后,在学期中进行人员、资料检查无误的情况下,特定时间资助金额划拨到学生本人帐户或家庭种粮补贴帐户。 [会后反思] 1.要让同学们明白资助的目的是帮助其完成学业,要存感恩之心。2.资助金的到帐时间由上级主管部分决定,学校无权干涉。 3.要让学生学会勤俭节约,专款专用。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一)资助对象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二)资助比例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比例按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总数的65%确定,其中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实行100%全覆盖;其他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补助比例。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每人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250元。 (四)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程序及评审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的县(市、区)不用申请及评审。 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资金发放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以下形式其中一种进行发放 (1)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 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 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 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

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条系统。 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 (1)资助容 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2)资助对象和标准 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

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班会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班会目的] 1.让同学们知道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2.给建档立卡户学生及家庭贫困学生指明更多种可以获取资助的途径 [班会重点]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的类别、金额及发放方式 2.建档立卡户学生另外可以申请的资助 3.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的申请流程 [班会难点] 建档立卡户学生可以申请的资助种类及申请流程 [教学方法] 讨论法、谈话法、讲授法、演示法等 [教学过程] 一、目前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杂费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定规定课程教科书。 二、建档立卡户学生除可享受以上两项资助外还可享受以下资助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贫困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资助审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相应项目审请书、审请表,提交照片、复印件等资料。 2.学校汇总资料,提交电子文档等至上级主管部门。 3.经核实资料后,在学期中进行人员、资料检查无误的情况下,特定时间资助金额划拨到学生本人帐户或家庭种粮补贴帐户。 [会后反思] 1.要让同学们明白资助的目的是帮助其完成学业,要存感恩之心。2.资助金的到帐时间由上级主管部分决定,学校无权干涉。 3.要让学生学会勤俭节约,专款专用。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二)资助比例: 全区资助面约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0%。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 (三)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及发放: 1.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并递交《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高中资助卡上。 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 (一)免学杂费的实施内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免除的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课本费指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中必修课教材和限定选修课教材)。 (二)审核认定: 1.常规程序 三、免学费政策 (一)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1.实施内容: 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2.审核认定: 就读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通高中的学生,由学校统计并上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免除学费或享受免学费补助。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新入学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库区移民或库区移民子女身份认定表》,并经县(区)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水库移民子女身份一经认定,高中三年内有效。 每学年经认定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获得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名单。 (二)我市对就读市属公办高中学校的柳州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免除学费 审核认定:每学期开学后,柳州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填写《柳州市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免交学费申请表》,并提供当前尚在有效期的低保审批表或低保证或低保领取银行凭证,向所就读的市属公办高中提出免学费申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同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确认柳州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获得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 政策,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政策。我校20xx年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 理行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对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 审领导小组,组长: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 2、实行宣传公示制度,透明享受补助人的情况 几年来,我校公示工作流程,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利用早操、集会、广播、主题班会和全体师生大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资助政策,并在校内张贴有关文件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学校设有专门的宣传专栏,还将每个学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公示在专栏内,公示举报电话,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

难的学生。根据上级的指示,把五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还开展了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的征文比赛等活动。 3、设有资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办公室设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放资料,档案资料齐全,有宣传专栏,专栏里公示有工作流程,宣传专栏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 4、有评议、评审、审核及发放流程 我校设有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小组和审核小组,先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每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再由评审小组评议再交审核小组确保无误后评审通过,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资金发放流程:学校派专人管理,按要求有序地操作,20xx年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没有挪用或事物抵顶等情况,也没有冒领代领错发的现象。建立了资助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5、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评审小组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评审小组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然后让学生确认补助资金已到位。 6、下一步的打算 继续学习好困补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困补发放的流程,掌握好本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宣传工作更到位,每个学生都拿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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