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医院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医院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一、优秀人才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无医疗事故发生。

3、热心钻研业务,热爱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奉献精神。

4、有专业业务特长,为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在院内外已有一定知名度。

5、副主任职称和本科学历以上,年龄在35~45周岁(个别专业可适当放宽)。

(二)重点培养人才选拔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无医疗事故发生。

3、热心钻研业务,热爱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奉献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过硬,服务态度优良,院内外已有一定影响。

5、中级职称以上,本科学历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别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重点管理人才选拔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遵纪守法,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

3、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奉献精神,廉洁奉公,大公无私。

4、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有一定管理才能。

5、职能科室副职以上,学历大专或中级职称以上,年龄限45周岁以下,院领导班子及主要职能科室可适当放宽相应条件。

二.优秀人才评选方法:

1、原则上每3年评选一次,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特殊情况下可以增选人员。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科室推荐,院科教和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产生。

2、每次评选总额及专业名额,由科教和人才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

而确定。

3、曾经当选者要求调出本单位时,按照医院人事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优秀人才职责:

1、学科带头人是本学科建设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学科建设负有直接责任,其职责是负责学科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及日常管理。在三年学科建设期间必须立项地市级课题一项或以上,或开展新技术一项以上,发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2篇以上。

2、重点培养人才是医院人才梯队建设的生力军,职责是协助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做好本科室的业务建设,对学科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三年培养期间必须立项地市级课题一项或以上,或开展新技术一项以上,发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2篇以上。

3、重点管理人才是医院行政管理的中坚力量,在本职岗位上应发挥实事求是和开拓进取的组织管理能力,对医院的整体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在三年培养期间能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新思路新方法,发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2篇以上。

一、优秀人才享受政策:

1、优秀人才外出学习需凭会议通知到科教科审批,学习班必须专业对口,相同内容以就近学习为原则。

2、在当选期内可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相关专业一次,时间半年以内,在学习进修期间除享受进修费用报销基本待遇外,学科带头人享受全额医院平均奖,重点人才享受50%医院平均奖。

3、学科带头人除享受人才培养基本报销外,每年另可报销5000元以内学习经费;重点培养对象和重点管理人才另可报销3000元以内学习经费。以上均凭发票报销,不领取现金。

4、当选者可连续3年享受培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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