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

(二)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确保全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根据超限额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对限额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三)积极推动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研究和应用,为压力测试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不断完善压力测试程序;

(四)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市场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负责对内外部审计报告所发现的市场风险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采取改进措施;

高级管理层可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履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能。

第十二条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足够的了解。

第四章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第十三条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

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第十四条本行应当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

第十五条本行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计量承担的所有市场风险。

本行市场风险的计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并采用压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补充。

第十六条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对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

总的市场风险限额以及限额的种类、结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本行在设计限额体系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

(二)能够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

(三)业务经营部门的既往业绩;

(四)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

(五)定价、估值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

(六)压力测试结果;

(七)内部控制水平;

(八)资本实力;

(九)外部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

第十八条本行应当为市场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和安全。

第十九条本行应当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和测试,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本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

第五章市场风险报告体系

第二十条本行应建立明确的市场风险报告体系,包括报告路线、报告内容、报告频率。有关市场风险情况的报告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

第二十一条市场风险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

(二)对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的结构分析;

(三)盈亏情况;

(四)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及程序的变更情况;

(五)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六)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包括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

(七)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情况;

(八)内部和外部审计情况;

(九)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情况;

(十)对改进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市场风险应急方案的建议;

(十一)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当出现重大市场风险事件时,相关部门应提高市场风险报告的报送频率。

市场风险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出现超过我行内部设定的市场风险限额的严重亏损;金融市场发生重大事件、引发较大市场波动对我行市场风险管理产生的影响;交易业务中的违法行为;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第二十三条市场风险信息披露

本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市场风险状况的相关定量和定性信息,主要包括:

(一)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

(二)有关市场价格的敏感性分析,如利率、汇率变动对我行收益、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三)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四)市场风险资本状况。

第六章市场风险内部控制和审计

第二十四条本行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本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促使本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十五条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本行应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1、在行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 险的管理丄作。2、拟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经批准后公布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定期检讨和修订,并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各业务单位制定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指引进行检查,对其中不符合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规定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有关单位修订。 3、制定、跟踪并完善全行性的信贷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信贷决 策规则和流程,拟订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4、负责全行信贷产品管理的调研、审批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5>负责对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考核与业务指导,负责对分(支)行信 贷业务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负责对分(支)行放款审核中心的管理丄作,负责全行贷款风险分类的核查和管理匸作。6、负责对总行公司业务部授信管理处及风险经理在整体职责履行方面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参与授信管理处负责人及风险经理的选聘工作。 7、负责对信贷审批工作的后评价。 8、编制、汇总各类风险管理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行长办公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负责提供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所要求的银行风险管理信息。负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预警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包括测量组合的风险;对行业、目标客户、现有客户等进行研究,编制研究报告,拟定我行信贷组合战略方案;分析信贷组合绩效。

10、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客户信贷风险评级体系及定价模型,负责CECM系统和个贷系统管理。11、负责统筹对零售授信管理中心和实施正式方案分行的对公授信管理中心的管理。12、负责全行信贷风险管理培训,建立信贷人员的准入与资格认证制度。 说明: 1 1、法律合规部已不再作为我部二级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其负责全行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丄作,故以上职责中合规性风险管理(第1条)不再为我部职责。 2、根据行办会相关决议,授信后管理职责山公司部调整到风险管理部,根据新分工以上第6条调整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分行的授信后管理工作,负责向银行管理层及时汇报全行授信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及发现的各种问题。 总行风险管理部处室职能划分 综合规划处职责: 负责协助总经理室草拟全部的工作总结及规划,监督全部工作计划(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执行情况;全行风险管理机构的考核和人员的管理;总行风险报告的草拟和意见反馈,全行风险报告体系的管理工作;全行的拨备预算、记帐等相关管理工作;按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存贷款、不良贷款等报告;本部门的行政事务。 风险政策处职责: 依据莆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负责组织草拟及维护全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审核各部门提交的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相关文件; 根据风险核准制进行新产品的风险审核;全行操作风险的统筹组织。 风险监控处职责:

浅析韩国政策性银行

浅析韩国政策性银行 如今,各个国家的银行结构中,一般来说均以中央银行为首,然后以商业银行作为主体,辅以各种专业性银行。其中政策性银行分摊着各类专业性银行的重要构成部分,鲜明的性质让其拥有自身独特的地位,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的程度日益加剧,并且在国际上对世界的经济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既是机遇也为挑战,令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也要求国内的政策性银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找出自身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多加借鉴国际的先进管理技术,加快发展步伐。因此,我将对邻国的政策性银行进行探究,借鉴其对韩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作用和成功经验,吸纳经营和管理的先进方法,进而完善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六十年代的韩国还是个贫穷的农业国家,GDP仅仅为87美元,但仅经过30余年,其发展为新兴工业化国家,2000年左右,其GDP为7466美元。在这个工业奇迹中,韩国产业银行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将要以KDB为切点,进行探究。 韩国产业银行(Korea Development Bank),是韩国目前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前身是1918年的韩国开发银行,在1954年,伴随朝鲜战争结束,政府依据《韩国产业银行法》,全额出资成立了韩国产业银行,其宗旨是:“遵照国策,为产业的开发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和管理产业资金。”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韩国产业银行身为韩国政府的代表,在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引导者的角色,配合国家政策的变化,顺应经济不同时代的需求,不断扩宽的金融业务的范围,开发金融机能,主导了产业的发展,也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在不断进行长足的发展。 一、KDB经营特征 (1)有效利用国家政策权利和财政手段

某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方案计划政策

X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实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第五条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第六条为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与本行总体资产负债管理策略相匹配。 第七条本行的资本分配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总额及分配办法,

核定市场风险的资本分配总量,并在本行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中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实施部门。 第九条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全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 (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三)定期获得并审阅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 (四)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全部或部分职能。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就承担的相关职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风险管理与金融机构课后附加题参考答案(中文版)

风险管理与金融机构第四版 约翰·C·赫尔 附加问题(Further Problems)的答案

第一章:导论 . 假设一项投资的平均回报率为8%,标准差为14%。另一项投资的平均回报率为12%,标准差为20%。收益率之间的相关性为。制作一张类似于图的图表,显示两项投资的其他风险回报组合。 答:第一次投资w1和第二次投资w2=1-w1的影响见下表。可能的风险回报权衡范围如下图所示。 .

市场预期收益率为12%,无风险收益率为7%。市场收益率的标准差为15%。一个投资者在有效前沿创建一个投资组合,预期回报率为10%。另一个是在有效边界上创建一个投资组合,预期回报率为20%。两个投资组合的回报率的标准差是多少 答:在这种情况下,有效边界如下图所示。预期回报率为10%时,回报率的标准差为9%。与20%的预期回报率相对应的回报率标准差为39%。 . 一家银行估计, 其明年利润正态分布, 平均为资产的%,标准差为资产的2%。公司需要多少股本(占资产的百分比):(a)99%确定其在年底拥有正股本;(b)%确定其在年底拥有正股本忽略税收。 答: (一)银行可以99%确定利润将优于资产的或%。因此,它需要相当于资产%的权益,才能99%确定它在年底的权益为正。 (二)银行可以%确定利润将大于资产的或%。因此,它需要权益等于资产的%,才能%确定它在年底将拥有正权益。 . 投资组合经理维持了一个积极管理的投资组合,beta值为。去年,无风险利率为5%,主要股票指数表现非常糟糕,回报率约为-30%。投资组合经理产生了-10%的回报,并声称在这种情况下是好的。讨论这个表述。

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3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3.1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3.1.1公司治理机制仍不完善 目前,中国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已在内部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公司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3.1.1.1存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公司治理理论中的“内部人”控制,是指经理班子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控制,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外部人利益现象。现在我们要分析的是,在中国银行公司治理中,作为“内部人”的总行高管层,“非职业经理人”身份和干部管理体制决定了他们的利益与委托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也决定了他们虽然控制着银行的经营管理权,但绝不会轻易利用权力去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但大量的事实证明,银行的不良资产的较大比重集中在一线,而不良贷款的形成并非源于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而在于银行员工被利诱、拉拢和收买。银行案件多集中在基层机构的事实,也似乎证明了“内部人”控制发生了“层级性位移”,同时,也说明大型银行公司治理中多层级“内部人”控制问题是严重的。 3.1.1.2监事会尚未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属于平行式二元模式(不同于的传统的二元模式?),董事会与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产生,其法律地位平等,董事会只对股东大会负责无需对监事会负责,而监事会只有监督权并无决策权,更不能任免董事会成员,或否决董事会决策;另一方面,监事会成员都来自于股东和内部员工,而这些人在行政上受制

于董事会或管理层,其独立性不可避免地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3.1.1.3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改进 科学激励机制的基础在于建立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中国银行还尚未建立有效地董事、监事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董事会和监事会尚未对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从而难以对董事和监事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董事会也未普遍建立书面的、制度化的对高级经营层成员绩效进行评价的标准和程序,仅对每年高级经营层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认定,对高级经营层年度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也主要以任务完成情况为主,缺乏系统的立足长远发展的考核。 3.1.2缺乏明确合理的操作风险容忍度 所谓操作风险的容忍度,是指银行依据本行的风险偏好确定的可接受的操作风险敞口(暴露)。目前,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的风险容忍度方面存在两个问题: 3.1.2.1容忍度尚不明确 近年来,中国银行为了控制操作风险,普遍加强了操作风险管理、积极开展案件治理工作,但各银行的操作风险容忍度还不够明确,己确定了“适中”的风险偏好,但还未能依据此确定具体的风险容忍度,部分银行简单的把案件防控目标作为操作风险的容忍度。 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风险容忍度应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全行逐级分解落实,容忍度应当逐步量化。容忍度不明晰的原因,一方面是操作风险的量化工作正在起步,损失数据收集正在开展或不能据以形成合理的风险管理标准,但主要原因是银行董事会对于此问题的重视和研究仍不够充分。 3.1.2.2容忍度过于严格

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暂行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依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监局辖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参照执行。 第三条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评估的总体目标是,银行通过适时有效开展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全面梳理自身合规风险管理状况,及时解决合规缺陷和问题,持续改进和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不断夯实依法合规经营和案件风险防控的坚实基础。 第四条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合规机制建设情况、合规履职情况及合规管理效果等三个方面。 第五条银行开展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应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银行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并纳入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计划。银行应根据经营规模、业

务复杂程度、内控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合规风险管理评估的重点、范围和频度,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合规风险管理自我评估。 对新实施的政策和程序、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新业务方式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以及客户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等所产生的合规风险管理应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第二章评估程序与要求 第七条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分为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第八条评估准备阶段。 (一)银行应成立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小组,小组成员应当熟悉银行业务,能够正确理解与银行有关的法律、规则和准则及对银行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银行应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内容、范围、重点、要求等,全面收集评估期内与合规风险管理相关的文件、工作记录、有关数据等资料。 (三)银行可聘请外部机构承担部分内容的评估工作,但银行应监督其评估过程,确保其合规性,并承担其评估结果及相关责任。 第九条评估实施阶段。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理念,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管理办法》、《贷款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思想是:追求稳健,以适度承担风险获得适中的回报;反对不计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的激进经营行为;果断把握较低风险较高收益的市场机会,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平衡。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订详实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倡导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二)创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有效风控的同时兼顾效率、价值的均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确保贷款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公司经营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支持业务拓展和创新,保障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宗旨】 (4) 第二条【定义】 (4) 第三条【操作风险的主要类别】 (4) 第四条【适用范围】 (5) 第五条【操作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 (5)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与职责分工 (5) 第六条【架构原则】 (5) 第七条【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 (6)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 (7) 第九条【分行管理层】 (8) 第十条【风险管理部】 (8) 第十一条【各业务条线和职能部门】 (8) 第十二条【法律合规、运营管理、信息科技、安全保卫、人力资源等部门】.. 10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10) 第三章操作风险管理制度 (10) 第十四条【范畴】 (10) 第十五条【制度体系】 (11) 第十六条【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11)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11) 第十八条【内部控制制度】 (12) 第十九条【紧急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2) 第二十条【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细则】 (12) 第二十一条【对分支行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细则的特别规定】 (13) 第四章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和技术 (13) 第一节业务标准操作流程管理 (13) 第二十二条【基本思路】 (13) 第二十三条【职责】 (13) 第二节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 (14) 第二十四条【操作风险识别】 (14) 第二十五条【操作风险评估】 (14)

第二十六条【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 (15) 第三节操作风险控制与缓释 (15) 第二十七条【操作风险应对措施】 (15) 第二十八条【外包】 (15) 第二十九条【保险】 (16) 第四节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 (16) 第三十条【操作风险监测】 (16) 第三十一条【关键风险指标】 (16) 第三十二条【操作风险报告】 (16) 第三十三条【操作风险预警】 (16) 第三十四条【操作风险事件举报】 (17) 第五节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17) 第三十五条【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17) 第六节操作风险资本管理 (17) 第三十六条【监管资本】 (17) 第三十七条【经济资本】 (18) 第七节配合监管 (18) 第三十八条【政策程序报备】 (18) 第三十九条【提交报告】 (18) 第四十条【配合检查】 (19) 第四十一条【整改】 (19) 第五章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19) 第四十二条【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19) 第四十三条【传达】 (19) 第四十四条【业务培训】 (19) 第四十五条【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培训】 (20) 第四十六条【全员操作风险管理培训】 (20) 第四十七条【操作风险管理考核及奖惩】 (20) 第六章附则 (20) 第四十八条【重检】 (20) 第四十九条【解释】 (21) 第五十条【实施】 (21) 附件:名词解释 (22) 一、操作风险来源 (22) 二、固有风险与剩余风险 (22) 三、可能性和影响性 (23) 四、操作风险应对措施 (23) 五、关键风险指标(Key Risk Indicator,KRI) (23) 六、风险映射 (24) 七、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 (24) 八、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库 (24)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机制,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为“本行”)。本行由XX银行及其下设各级附属机构组成。附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按照监管规定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风险是导致商业银行的资本、价值或收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通过风险识别机制,本行定期对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并在各类风险中认定主要风险。主要风险是指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以及独立评估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他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含国别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含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 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全过程。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围绕发展战略及风险偏好,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主要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确保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由风险文化和组织、政策、流程、

技术管理体系等构成,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一)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督。 (二)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限额。 (三)全面、及时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五)完善、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七)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 本行通过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密切结合,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五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原则 (一)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原则。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应与发展战略目标一致,风险管理应平衡风险与收益,确保银行业务健康发展,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独立性原则。清晰界定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并确保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三)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覆盖银行整体及各产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对每一类风险都有效地管理。 (四)全员参与原则。建立全员参与的风险文化和配套机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所属全体经营管理人员都应按照其工作职责参与风险管理工作,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职责。 (五)匹配性原则。确保资本水平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收益与

风险管理与金融机构复习整理

风险管理与金融机构 一、名词解释20 二、填空12 三、选择20 四、简答20 五、计算题28 第一章 1、风险偏好 是指为了实现目标,企业或个体投资者在承担风险的种类、大小等方面的基本态度。风险就是一种不确定性,投资实体面对这种不确定性所表现出的态度、倾向便是其风险偏好的具体体现。 2、风险的种类 3、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 R=a+BR M+e R代表投资资产的回报;R M代表市场投资组合的回报;a和B都是常数;e是指回归误差;e项为随机变量。BR M为系统风险,此项为市场投资组合回报的某种倍数;e为非系统风险,此项与市场投资组合的回报无关。 4、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E(R)=R F+B[E(R M)-RF] 5、股票分析的方法 6、买空卖空的定义 买空,是指投资者用借入的资金买入证券。卖空,是指投资者自己没有证券而向他人借入证券后卖出。

第二章 1、场外交易市场、交易所交易市场 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 证券交易所有严密的组织管理机构,只有交易所的会员才能在市场内从事交易活动,投资者则必须通过会员经纪人进行交易。 2、IPO 当一家非上市公司想上市,其发行的股票被称为首次公开发行。这些股票的上市一般是通过非包销形式。投行设定的价格一般会低于市场价格。 3、荷兰式拍卖 在一个常规的IPO发行过程中,发行公司要提供一个招股说明书并进行路演,购买股票的客户要注明自身想买入股票的价格和数量,股票首先卖给提供最高索取价的客户,然后卖给提供次高索取价的客户,并依次类推,直到股票全部售完为止。全部成功中标这所得到的最后价格为将所有股票分配完时最后投标者所提供的最低投标价格。 4、银行权益资本的计算 5、做市商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序实施和推行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提升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XX》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可能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并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不包括

法律风险、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五)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本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七)法律和合规风险是指本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八)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本行总体经营目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并履行相应风险管理职责,有效识别、评估、应对、监测及报告涵盖全行各类业务的风险,进而为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持续过程。 第四条全面风险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全面性原则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基本策略与机制

第四章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和机制 第一节基本策略 风险策略是指金融机构面临风险时可以选择采用的应对方法,主要包括风险规避、风险控制、风险对冲、风险转嫁、风险补偿和风险准备金。 一、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策略是指金融机构通过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来消除本机构对该业务或市场的风险暴露,简单地说,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1本书第一章第一节分析了金融机构的风险选择问题,指出金融机构在宏观上和战略上都应该选择风险承担,而不能选择风险规避,金融机构从本质上是以承担风险为基本使命并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特殊企业,在总体上都是风险承担者。但是,金融机构对风险的承担却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目的,有标准的。金融机构承担风险的根本的目的在于获得风险溢价形式的回报,选择风险承担的标准在于三个方面。首先,该风险应该是本金融机构的目标风险,即金融机构擅长承担和管理的风险;其次,本机构应该具有足够的资本金用于支持对该风险的承担,即该风险是金融机构有能力承担的风险;再次,该风险应该具有与其相匹配的预期回报(风险溢价),即该风险是金融机构值得投资的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在微观上和面临具体业务风险时可以选择规避风险,风险规避是金融机构管理风险的基本策略之一。根据上述三项风险承担的标准,风险规避策略的应用对象相应是金融机构不擅长承担和管理的非目标风险、超过金融机构资本金承受范围的过度风险和不具有适当风险溢价的不当风险。 在现代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实践中,风险规避主要是通过经济资本配置来实现。经济资本配置过程首先将金融机构全部业务面临的风险进行量化,然后依据董事会所确定的风险战略和风险胃口确定经济资本分配,最终表现为信用限额和交易限额等各种业务限额。对于不擅长因而不愿意承担的风险,金融机构设立非常有限的风险忍耐度(即风险胃口),从而决定了对该类风险非常有限的经济资本配置,迫使业务部门降低对该业务的风险暴露,甚至完全退出该业务领域。风险规避策略的实施成本主要在于风险分析和经济资本配置方面的成本支出,此外,由于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规避风险的同时自然失去了在这一风险和业务方面获 1需要说明的是,此处所指风险规避特指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不包括先做业务将风险承担下来,再通过期权和保险转嫁出去,或者通过期货、远期或互换交易对冲掉,最终做到不承担该风险。而后者在第一章第一节的风险规避中是包含在内的。

农商银行年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农商银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 以及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为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结合本行风险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以及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一、风险管理策略 本行的风险管理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五个方面。 (一)风险分散:即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在经营中不应集中于同一业务、同一性质或同一地域的客户,使客户多样化,从而分散和降低风险。 (二)风险对冲:即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风险。 (三)风险转移:即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如担保)。 (四)风险规避:即通过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具有的风险。 (五)风险补偿:即对于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或转移进行管理,而且又无法规避、不得不承担的风险,可以在交易价格上

附加风险溢价,即通过提高风险回报的方式,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 二、风险管理流程。 本行按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制,将风险管理流程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主要步骤。 (一)风险识别:指借助于各种分析方法,对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即确定正在或将要面临的风险。 (二)风险计量:指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别的风险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基于合理的假设前提和参数,计量所承担的所有风险,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 (三)风险监测:指通过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确保风险在进一步恶化之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随时关注采取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实现质量、效果。 (四)风险控制:指对经过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取分散、对冲、转移、规避和补偿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三、风险管理体系 (一)本行董事会是最高风险管理与决策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可以承受的总体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风险性质和水

《商业银行的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 (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三)适当的组织架构;

(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 (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主要职责包括: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 风险监控:核心是风险计量 整体构架的提出 商业银行首先要建立相关的金融风险管理系统,理论上说,金融风险管理系统的最终业务目标有两个:第一是风险监控,也就是对时常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实时和全面的监控,一避免重大风险时间的发生,第二是资本挖潜,通过风险资本的计量,实现经济资本的分配优化,在满足新巴塞尔协议中具体要求的同时实现有限经济资本回报最大化。 根据这种思想,我们提出了全面金融风险关系系统数据流程整体框架图(如图1)。该框架图只涵盖了主要业务系统以及管理系统和风险计量系统之间的关系,及其数据流程。如果详细讨论,则会涉及到更多的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上图应该从右向左、从上向下进行目标化解读。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以及中国银监会陆续提出的关于银行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正在积极探讨并组织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准备工作。由于新巴塞尔协议体现的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风险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将不可避免地朝这个方向发展。从业务和技术结合的角度,风险计量将是风险管理系统的核心。 风险计量产品的开发 风险计量的准确性不但是风险监控是否有效的基础,而且是经济资本计算是否得到国际同业和监管机构认同的基础。所以应该采用国际公认的、已经被大多数大型国际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风险分析计算产品,而不是自行开发。另外,在风险计量中也应该采用国际公认的模型分析方式,诸如:蒙特卡罗模拟不但在市场风险分析计算中被普遍采用,而且在信贷暴露分析计算中也被普遍采用。按照其它国家金融机构实施金融风险管理系统的经验,以国际公认的风险计算引擎做

为风险计量的核心和风险监控的基础,不但在经济资本计算上可以得到国际同业和监管机构的承认,而且可以得到国际评级公司的升级评估。 市场风险计量 市场风险计量技术在国际上是比较成熟的,而且它对各种抵押计量、信用风险都会产生影响,因为很多信贷业务会有市场风险,所以说,市场风险计量是其它风险计量的基础。各个金融机构在实现内部评级系统的同时应该考虑到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建立,因为市场风险的计量是信用风险计量的一个数据输入源,而且系统实施相对信用风险工程量小,见效快,对风险知识普及提供平台。目前在很多金融风险咨询公司的积极推动下,许多金融机构开始逐步建立内部评级系统,但对市场风险计量上则没有任何实施计划,这种现象也会导致信用风险计量的不完整性。 抵押风险计量 鉴于中国国内目前的金融业务环境,抵押风险计量在目前还不是信用风险管理系统中的重要部分。按照其它国家实施金融风险管理系统的经验,整个金融风险框架的具体实现需要五到七年的时间。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开放,未来五到七年的时间内信贷市场的竞争将日趋激烈,为了增加信贷额度,可以做为信贷业务抵押品将会大幅度增加,届时,抵押风险分析计量将是金融机构进行信贷业务竞争的重要工具之一。所以,尽管抵押风险管理在短期内不会实施,但应该考虑到整个框架结构之中。 风险计算引擎 尽管在框架图中的任何一个闭环都可以看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管理系统,但鉴于在风险计量中交易帐户和银行帐户之间的密切关系,采用统一的风险分析计算引擎是保证交易帐户和银行帐户风险计量一致性的基础,并且是建立企业级风险管理系统的关键,也就是说,市场风险分析计算、信贷暴露风险分析计算、抵押风险分析计算、资产风险分析计算、资本风险分析计算都应该建立在统一的风险计算引擎之上,而不是互不相干的独立系统。 数据 各类数据源的整合是风险计量的信息输入源,进而言之,数据源整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风险计量的有效性。但由于金融风险技术咨询公司不是具体风险计量工具产品的研发商,而不同的风险计量工具对数据源的要求有所不同(也就是所需要进行风险识别的数据要求有所不同)。由此建议,直接和风险计量工具的研发商接触并了解各种风险计量工具之间的差距是在数据整合工作中少走弯路的有效途径。 风险模型的建立 做为风险计量的数据源之一,是各种内部风险模型,诸如内部评级模型、PD模型、LDG模型、等等。这些模型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其完善的方式是根据风险计量的结果通过事后检验方式实现对模型的调整。风险模型是为所使用的具体风险计量工具的基础,而不是风险监控的最终目标。所以说,各金融机构在通过咨询公司帮助下建立各种风险模型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学会调整模型的技术和知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风险模型,真正实现风险模型随着企业的发展、业务倾向的调整而完善和提高。 实施路线 建立全面的金融风险管理系统是一个长期项目,中间包含许多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近年来,随着金融服务的全球化,以及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和发展,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变得更为复杂。在我国,由操作风险引发的大案触目惊心,对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银行规模不断扩大、交易金额迅速放大、经营复杂程度不断加剧,出现了一系列震惊国际金融界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 一、操作风险管理不善引发案件的具体原因分析 案例:某分理处发生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诈骗案 2004年中行湖州市分行凤凰分理处因员工严重违规操作:违规办卡、违规放贷,网点员工基于自身利益,合伙违规、隐瞒不报,引发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诈骗案。经查,涉及金额2599万,形成巨大风险。 案例发生原因分析: (一)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利益误导驱使少数员工为完成考核铤而走险。 一方面在业务发展的管理上,该行采取考核与完成任务挂钩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向钱看”的风气,造成部分风险意识薄弱的员工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惜以违规经营的代价来换取一时的经营业绩和利益。另一方面该行对考核办法缺少辅助教育的手段,还提出了一些诸如“谁完成任务好,谁贡献大,谁多拿钱”等不甚科学的提法,没有通过合理的业绩考核和合理的待遇水平来增强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来提高员工的奉献精神以及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避免员工因追逐短期利益而不惜采取违规经营的行为。 (二)缺乏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没有真正建立起防范约束机制。 该分理处从2002年初开始违规操作,代办借记卡,不签贷款协议书放贷,在此后长达2年的时间里,一次次的检查,一次次的活动都没有发现,没有排除,清楚地说明该行的内部控制苍白无力,从一线人员的制度执行到二线管理人员对一线人员的监督,再到内控部门对各环节的再监督,这三道防线都失察和疏漏。该行案防教育流于形式,各种检查没有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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