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环评征求公众意见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环评征求公众意见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环评征求公众意见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环评征求公众意见

近日,广州地铁官网发出公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正在进行环评公众意见征询。据悉,本次建设规划调整建议在已批复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地铁八号线北延段线路规划方案,延伸两条(段)轨道交通线路,总长约59公里,站点29座。

最新变化

地铁八号线新增北延段拆解线和东延段

据悉,本次规划调整主要围绕未开工建设的地铁八号线北延段(滘心至广州北站)。该线路拟进行拆解调整,八号线继续往北延至江府,江府至广州北段拆解成二十四号线,并南延至市中心的纪念堂站;目前已开通运营的八号线万胜围向东南延伸至莲花。

其中,地铁八号线北延段(滘心-江府),线路长约9.4公里,设站4座,全地下线路。地铁八号线北延段拆解线(新一轮线网二十四号线,纪念堂-广州北站),线路长约31.6公里,设站18座,全地下线路,设唐阁车辆段一座,雅瑶停车场一座。地铁八号线东延段(莲花-万胜围),线路长约18.0公里,设站7座,全地下线路,设化龙车辆段一处。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已开通运营的地铁八号线万胜围向东南延伸至莲花,这是首次出现在广州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中的新线路。地铁八号线两端再延长之后,里程将达到60公里左右,共计设39个车站,运行时间至少一个半小时,超过广州所有已开通的线路。

此外,江府至广州北段拆解成二十四号线,并南延至市中心的纪念堂站,该线路将成为另一条连接广州北与广州市中心的重要交通动脉。

市民建议

地铁二十四号线在飞翔公园加站提高通达性

据了解,此次经过拆解出来的地铁二十四号线始于广州北站,南下沿广花路行进,经过铁路枢纽白云站,与十二号线换乘,沿三元里大道进入中心城区,在梓元岗站换乘十一号线,到纪念堂站换乘二号线、十三号线。

据此前铁路白云站的相关招标,地铁二十四号线拟采用设计时速100公里的列车,广州现在唯一用相同速度级别列车的是十三号线。据介绍,地铁二十四号线的主要功能,是让花都市民快速到达白云站、进入市中心。与十三号线相反的是,二十四号线的设站是郊区密,市区疏。根据相关媒体曝光的车站线路图,该线路在广州北站始发的前三站——秀全公园、雅瑶、雅源,平均1.3公里左右就有一站,密度堪比地铁一号线。进入中心城区,在远景站之后仅设两站——梓元岗站、纪念堂站,车站之间的距离约2.4公里。笔者还发现,地铁二十四号线无法换乘十四号线,与二号线在我区内无换乘站,最近的换乘站是纪念堂站,线路的覆盖面、通达性都有所损失,降低了客流吸引力和市民出行的便捷度。

“二十四号线在花都的站点密集,为了加站还多拐两个急弯,进入市区反而设站稀疏。”有市民看到最新的车站分布图后建议,地铁二十四号线应该在远景和梓元岗之间加一个站,可设在飞翔公园的位置,飞翔公园西有地铁十四号线乐嘉路站,东有地铁二号线飞翔公园站,二者均为南北走向,若二十四号线以东西向经过并设站,则可一次性实现与二号线、十四号线的换乘。

也有市民表示,考虑到地铁二十四号线未来还要南延,成为市区的南北纵贯线,在此处相交换乘,为北上客流提供多种方向选择,尤显必要。

延伸

地铁二十四号线现阶段设站规划:

广州北站(换乘九号线)—秀全公园—雅瑶—雅源—东镜—神山东—水沥—江府(换乘八号线)—桃源—均禾—白云大朗—夏茅—黄石—白云站(换乘十二号线)—棠景—远景—梓元岗(换乘十一号线)—纪念堂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深度和要求的规定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深度和要求的规定 (试行) 为提高我局立案及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规划建设业务审批成果,建立统一标准的数据信息库,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类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一览表

第二条用地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一、现状地形图 1.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测绘; 2.图纸比例为1/500或1/2000; 3.盖有原勘测单位的现状地形图章; 4.图纸为蓝图,可用铅笔在其中一份图上标示建设用地的位置,不得使用其他彩色线条或色块。 二、总平面关系布置图 1.反映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关系; 2.标明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等基本指标; 3.标注尺寸和图纸比例; 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 三、总平面规划图 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2.附有建筑明细表,明确保留建筑物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层数、面积、编号等;3.附有技术经济指标表,明确总用地面积、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 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资质章。 第三条规划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一、现状地形图 1.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测绘; 2.图纸比例为1/500或1/2000; 3.盖有原勘测单位的出图章; 4.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标示。 二、绘制在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 1.蓝图加绘墨线图,图纸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要求与相应阶段的总平面规划图相同; 3.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三、总平面规划图 (一)基地区位图(可附在总平面规划图上)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

广州市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5

广州市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广州市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2011-2015年建设方案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和市人大审议,计划2015年前继续新建11条线路(含延长段)共312.6公里,其中,十三号线二期、七号线二期、四号线南延段、十六号线、三号线东延段、二十一号线及八号线东延段将于近期开工建设,争取2015年底建成。 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司拟同时启动十三号线二期、七号线二期、四号线南延段、十六号线、三号线东延段、二十一号线及八号线东延段七条线路的前期研究项目,以尽快稳定各新建线路方案,促进各线路设计和建设工作的顺利进展。为上述线路尽早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1)十三号线二期(凰岗~鱼珠) 十三号线二期起于凰岗,止于鱼珠。 罗冲围客运站地处广州西北出口的增槎路,是广州八大出口的西北主要出口起点。罗冲围地区有富力半岛花园、盈福居、松洲花园等居住小区,居住人口密集。为改善罗冲围地区的交通状况,十三号线线路出东风路后向西经流花路,到达罗冲围地区。由于车辆段选址原因,线路继续沿增槎路向东到达罗冲围客运站后折向北,至西槎路口设起点站凰岗站。 (2)七号线二期(大学城南~大沙东) 七号线一期主要经过广州南站地区、汉溪长隆万博发展区、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构建广州南站至大学城快速通道。其中小谷围岛作为大学城发展区的核心,现状开发已初具规模,且由于四号线大学城南站建设时已同步建成七号线车站及部分区间,七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选在大学城南站,位于大学城中轴线,在保证近期客流的同时,能有效促进周边地块开发,使得轨道交通运营效益和周边地块开发实现双赢。

二期工程继续延伸至黄埔区,覆盖深井和长洲岛历史文化保护区、黄埔区商业中心,终点选择在黄埔大沙东站。线路延伸使七号线作为接运线的功能增强,将城市的南拓轴(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与东进轴(五号线,十三号线)串接,远期还与八号线、十二号线、广莞惠城际线形成换乘,不仅方便沿线客流进入新、老城区中心,亦减轻地面交通的过江通道压力;且长洲岛作为广州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有非常著名的黄埔军校等历史文化古迹,二期线路也为东部去往广州南站的旅客提供便捷通道,同时支持黄埔区发展。 (3)四号线南延段(金洲~南沙客运港) 四号线南延段起点由金洲站接出,终点选择在南沙客运港,主要覆盖南沙岛重点区域。南沙岛发展定位为南沙区的综合服务中心,广州“多中心网络式布局”的中心之一,南沙科技创新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基地,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海滨新城的典型示范区。广州市城市建设规划明确,南部地区集中建设大学城重点发展区、广州新城、南沙重点发展区等三个南拓发展的重要节点,四号线延伸至南沙,能够将南拓轴的各核心节点串联起来,通过建立“TOD”土地利用发展模式,带动南拓轴沿线的土地开发建设,对实现“南拓”的城市布局调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时,四号线工程南延段终点选择在南沙客运港,是顺应广州市促进“知识经济建设”的发展,促进在东部珠江口滨海地带,规划建设新的大学园区,以及南沙汽车城和南沙客运港建设的需要;是稳定城市结构形态、实现广州总体规划的需要。 (4)十六号线(新塘~荔城)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六号线西起增城市新塘镇新塘火车站,并在新塘火车站设置新塘站,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新塘站平行换乘,强了增城市与中心区的联系。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编写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目录 第一节术语 (3) 第二节建筑高度 (5) 第三节建筑间距 (8) 第四节建筑退让间距 (11) 第五节建筑工程外部附属设施 (16) 第六节居住建筑天井 (19) 第七节骑楼 (21) 第八节建筑场地竖向设计 (25) 附录本标准与准则用词说明 (30)

第一节术语 1.1 建筑工程 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以及原状维修工程。 1.2 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 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居民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兴建的仅供自己居住的建筑工程。 1.3 建筑场地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用地。 1.4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 1.4.1 指一定地块内建筑工程规划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建筑面 积的总和。具体计算方法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1.4.2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可以分为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和自然计算的 总建筑面积。 1.5 容积率 指一定地块内,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5.1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包括: (1)地面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上的架空层、避难层、屋顶梯间和电梯机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2)以下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下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1.5.2 净建设用地面积是指扣除宽度为1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河涌等用地面积的 建设用地面积。 1.6 建筑密度 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1.7 规划户数 指一定地块内居住建筑所规划的居住人口户数。 1.8 建筑层数 指建筑层高2.2米以上的建筑自然层数(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天河公园)(含交 通衔接工程)停车场设计 招标文件 第Ⅰ卷投标须知 第Ⅱ卷合同条件 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IV卷技术要求 第Ⅴ卷评标办法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第I卷投标须知 目录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招标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投标资格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踏勘现场及投标费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招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招标文件的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招标答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投标价格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投标有效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投标保证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业主拒绝投标人的情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投标书的递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投标截止时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开标与评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开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评标过程保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投标文件的方案介绍及澄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详细规划和技术规定的关系 第三条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第四条密度分区 第五条实施性规定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第六条城市规划层次 第七条“六线”控制体系 第三章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 第八条城市规划编制与城市勘察、测量 第九条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 第十条城市基础测量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工程测量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勘测资料管理 第四章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用地分类 第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 第十六条用地面积的最小规模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第五章详细规划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用地技术经济指标控制 第十九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配套要求 第二十条竖向标高 第二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二十二条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 第二十三条传统骑楼街的保护、更新和改造第六章建 筑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使用功能的确定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第二十五条建筑工程的高度控制 第二十六条建筑间距 第二十七条建筑退让 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停车配建 第二十九条零星建(构)筑物和建筑物外部附属物 第三十条村民和城镇居民住宅 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城市道路交通 第三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 第三十三条其它交通设施 第三十四条管线的布置 第三十五条河涌水系规划控制范围 第三十六条市政设施 第八章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第三十七条规划验收 第三十八条分期验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用语说明 第四十条溯及力 第四十一条生效日期 附表: 附表一:居住用地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二: 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三:普通仓储 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附表四:公园内部用地比例 附表五:居住建筑建筑间距表 附表六: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边线、河道规划控制边线退让规定附表七: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退让规定 附表八: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退让规定附录: 名词解释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用地篇)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二○○五年五月

目录 第一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相容性 (4) 1.1用地分类及代码 (4) 1.2 建设用地相容性 (7) 第二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原则 (9) 2.1 一般原则 (9) 2.2 城市建设用地的选址原则 (9) 2.2.1居住用地 (9) 2.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0) 2.2.3工业用地 (11) 2.2.4 仓储用地 (12) 2.2.5对外交通用地 (13) 2.2.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3) 2.3 村建设用地选址原则 (16) 2.3.1村民住宅用地 (16) 2.3.2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6) 2.3.3村经济发展用地 (16) 2.3.4村绿化和市政设施用地 (17) 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控制 (18) 3.1 一般规定 (18) 3.2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控制 (18) 3.3村建设用地规划控制 (19) 3.3.1 一般要求 (19) 3.3.2村民住宅用地 (20) 3.3.3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0) 3.3.4村经济发展用地 (22) 3.3.5村绿化和市政设施用地 (22) 第四节名词解释 (23)

第一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相容性 1.1 用地分类及代码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结 合广州市规划用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了划 分和归类。 1.1.2广州市城市用地分为10大类,48中类,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1.1的规定。【条文说明:1.1.1 城市用地分类参考《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以及《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表1.1 广州市用地分类

2020年广州地铁线路规划图

方案一(小环线方案) 方案一采用了经行康王路的小环线方案,选择了东风路东西干线与三号线形成的十字快线,构建了拆解三号线支线形成的十号线与新八号线构成的X形对角线。远期轨网由20条城市线和11条城际线组成,轨网总里程为1041公里,其中城市线里程为761公里。 (1)轨道环线 环线利用原八号线,新增康王路、人民北路、火车站、广园路、广州东站、天河北路、中山大道、员村二横路走廊构建,全长公里,设站31座。该环线串接两大火车站,并直接连通所有外围放射线,整合了珠江两岸并带动员村、琶洲等重点地区的发展。 (2)十字快线 三号线(南北快线):北起新机场,南至海鸥岛,串接了花都、白云、天河、海珠、番禺等5区,线路长公里,设站33座。预留与花都九号线贯通运营的条件。 十三号线(东西快线):线路西起白云湖,经东风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港前路、广深公路,东至新塘,线路串接白云、荔湾、越秀、天河、黄埔、萝岗、增城等七区市,线路长公里,设站24座。另设东莞支线(沙埔-东莞):线路西起沙浦站,向东经黄埔客运港,延伸至东莞,广州段长公里,设站2座。 (3)X形对角线 1十号线(西南-东北对角线):线路西起穗盐路,经花蕾路、同福西、东湖路、寺右新马路、天河路,与三号线支线贯通,向北延伸至天河客运站,线路长公里,设站15座。 2八号线(西北-东南对角线):线路北起凰岗,经西槎路、白云大道、下塘西路、东川路、二沙岛、双塔路、新港路,向东延伸至化龙,该线长公里,设站25座。 表1 远期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一指标一览

线路 长度 (km) 线路名称起讫点 城市线 一号线中山路线西塱-广州东站 二号线嘉禾线嘉禾-广州新客站 三号线市桥线新机场北-海鸥岛 四号线科学城线暹岗-南沙客运港 四号线支线琶洲线琶洲-大学城北 五号线环市路线滘口-黄埔客运港 六号线沿江线浔峰岗-萝岗 七号线新造线广州新客站-萝岗 八号线双塔路线凰岗-化龙 九号线花都线汽车城-高增 十号线同福西线穗盐路-天河客运站 十一号线市区环线火车站-赤岗-东站 十二号线新滘路线东沙-汇景新城 十三号线东风路线白云湖-新塘 十三号支线东莞支线沙浦-黄埔客运港-东莞十四号线从化线火车站-街口 十五号线南沙环线蕉门-南沙客运港-蕉门十六号线荔城线新塘-荔城 十七号线紫坭线紫坭-莲花山 十八号线大岗线八沙-灵山 十九号线沙湾线沙头-莲花山 二十号线清流线滘口-清流小计761 城际线GS线57 广深城际广州东站─深圳 GF线广佛线广州沥滘─佛山魁奇路GG线0 广莞城际广州黄埔客运港─莞城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本细则。 本市城市规划区即本市行政区,含市辖各区和各代管县级市的全部区域。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 市辖各区、特定管理区的城市规划部门,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市、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建制镇或者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负责建制镇或者开发区规划工作。 建设、土地管理、房屋管理、环境保护、市政、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实施本细则。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按密度分区进行规划控制。不同密度分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密度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一)市区城市规划密度分区除特别控制区外分为4个密度区:密度1区:市中心区内环路以内,番禺区市桥镇中心,花都区新华镇中心。 密度2区: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区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

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市桥镇、花都区新华镇除密度一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番禺区洛溪、大石、石楼、增城荔城镇、从化街口镇中心区。 密度3区:芳村区的花地河以东及石围塘地区;海珠区的新洲、赤岗、南洲地区;黄埔区、天河区的环城高速路—广深高速公路以南地区及天河区的龙洞地区;白云区的华南大道以南及江高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东涌、灵山城市副中心,花都区新华城市副中心。 密度4区:密度1、2、3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含不可建设区)。 各密度分区的具体范围详见表1—1《广州市市域规划密度分区图》。 (二)特别控制区: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控制区,华侨新村、天胜村、东皋大街、昌华大街、新河浦、农林上路、西关大屋等具有传统风格和地方特点的民居保护区,沙面近现代建筑保护区,上下九路、第十甫路、北京路、长堤大马路、长洲岛、芳村区聚龙村古民居建筑群、番禺区眉山寺、番禺区沙湾紫坭鳌山群庙、番禺区留耕堂、番禺区宝墨园、番禺区石楼镇贞寿之门、番禺区龙津桥、番禺区陈氏大宗、番禺区大魁阁塔、花都区洪秀全故居等历史文化街区和保护区,城市传统中轴线、珠江广州河段两岸、新城市中轴线、城市广场等城市空间景观保护区,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海珠果园保护区、芳村花卉保护区、城市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珠江新城、二沙岛、领事馆区、白云新城、黄村地区、新机场地区、大学城、番禺区大夫山森林公园、番禺区滴水岩保护区,番禺区大刀沙、番禺区观音沙、番禺区海鸥岛、番禺区沙湾水道、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与旅游度假区、花都区芙蓉嶂水库、水源林保护区与芙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府办规[2017]3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4 【实施日期】2017.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穗府办规〔201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4日

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关于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6〕952号),建设综合换乘系统,改善出行条件,切实推进轨道交通场站同步规划、同步选址、同步设计和一体化建设,同时围绕轨道交通场站开展土地储备规划,推进土地储备,实施综合开发,形成城市功能区,实现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筹集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补亏资金,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的方案编制、审查、用地征收与供应、储备与开发、项目管理、收益管理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是按照“零距离”换乘、一体化建设运营要求,以便利出行、便捷换乘为主要目的,以轨道交通场站为核心,科学组织出入口、换乘设施、步行系统与城市生活服务设施,构建轨道交通场站及相关设施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衔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轨道运输功能与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机衔接的一体化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用地范围包括轨道交通站点、车辆基地、附属工程(含出入口、通风亭等)和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及交通衔接工程所需用地,具体范围可根据轨道交通场

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偿债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偿债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发改城[2014]74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05 【实施日期】2014.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偿债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城[2014]74号 2014年9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偿债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监管工作,优化资金支付流程,保障资金需求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控制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3-2016年广州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偿债资金(以下简称轨道交通资金)是指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及广州市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铁资金办)负责组织筹集、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专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旅客自动输送系统、新型有轨电车等)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和债务偿还,以及承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及其它轨道交通项目出资部分的资金。 第三条轨道交通资金包括市本级财政地铁建设专项资金、市区共建区出资资金、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和物业开发收益分配资金、债务性融资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各类资金。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研究广州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组织拟订并统筹实施轨道交通资金筹集总体实施方案,下达轨道交通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程序审定市地铁资金办组织拟订的轨道交通资金年度筹集计划(含年度融资方案,下同),对轨道交通资金进行综合管理;指导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研究提出轨道交通沿线上盖物业综合开发模式和收益分配办法,牵头协调相关区政府落实区出资责任。定期将轨道交通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对轨道交通资金筹集和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 第五条市地铁资金办根据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轨道交通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资金筹集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轨道交通资金的年度筹集、运用、增值和还贷工作;负责组织对轨道交通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下达轨道交通资金月度计划(含建设资金和偿债资金月度计划,下同),对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和月度实际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城乡规划篇—— 语术1节第 控制体系”“六线1.1 指在分区规划中通过确定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的控制线范围,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 导则,形成规划引导和控制的体系。 紫线1.1.1 即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广州市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 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外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红线1.1.2 即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绿线 1.1.3即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规划控制绿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 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蓝线 1.1.4即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指规划中用于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 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原则上城市绿线范围内的水域也属于蓝线控制范围。黄线 1.1.5 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黄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黑线1.1.6 即城市建设区规划控制黑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其中村镇用地划入黑线) ,是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与非城镇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用地之间的政策性控制线,城市及村镇开发建设活动应在黑线控制范围的可建设用地内进行。 密度分区1.2在综合评价区位、交通设施、环境及现状建设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控制指标实行分区、分级量化管理的体系。广州市城市规划区按密度分区进行规划控制。不同密度分区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 密度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区1密度 1.2.1 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区芳村大 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中心城区中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老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松园以南,茶元南路、体育路、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从化市旧城区,米,东至河滨北路,西至环市路,南至新城路和城内路的地区;增城市中心城区200即北至西宁路以北. 中心区,即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荔乡路、荔景大道的围合范围,新塘镇原中心区,即东华路以西,东洲大道以东,规划环城路以南和东江以北的地区。区2 1.2.2密度区和特定管理控制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1除密度特定管理控制区 1.2.3 根据城市规划及管理情况执行不同于所在密度分区的控制标准:包括《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 四条所规定的重要地区和县级市内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控制区,以及因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根据城市规划确。定需要进

最新广州地铁线路示意图

最新广州轨道(地铁)交通运营线路示意图

广州地铁一号线: 发车时间:广州东站→西朗方向(首班车:6:10 尾班车:23:30) 西朗→广州东站方向(首班车:6:00 尾班车:22:55) 途经站点:广州东站、体育中心、体育西、杨箕、东山口、烈士陵园、农讲所、公园前、西门口、陈家祠、长寿路、黄沙、芳村、花地湾、坑口、西朗 广州地铁二号线: 发车时间:嘉禾望岗→广州南站方向(首班车:6:00 尾班车:23:15) 广州南站→嘉禾望岗方向(首班车:6:00 尾班车:23:30) 途经站点:嘉禾望岗、黄边、江夏、萧岗、白云文化广场、白云公园、飞翔公园、三元里、广州火车站、越秀公园、纪念堂、公园前、海珠广场、市二宫、江南西、昌岗、江泰路、东晓南、南洲、洛溪、南浦、会江、石壁、广州南站 广州地铁三号线: 发车时间:番禺广场→天河客运站方向(首班车:6:00 尾班车:22:50) 天河客运站→番禺广场方向(首班车:6:18 尾班车:23:30) 途经站点:番禺广场、市桥、汉溪长隆、大石、厦滘、沥滘、大塘、客村、赤岗塔、珠江新城、体育西路、(林和西路、广州东站)、石牌桥、岗顶、华师、五山、天河客运站 广州地铁四号线: 发车时间:黄村→金洲方向(首班车:6:00 尾班车:22:40) 金洲→黄村方向(首班车:6:21 尾班车:22:15) 途经站点:黄村→车陂→车陂南、万胜围、官洲、大学城北、大学城南、新造、石碁、海傍、低涌、东涌、黄阁汽车城、黄阁、蕉门、金洲 广州地铁五号线: 发车时间:文冲→滘口方向(首班车:6:00 尾班车:22:30) 滘口→文冲方向(首班车:6:15 尾班车:23:00) 广州地铁八号线:(8号线宝岗大道站、沙园站、凤凰新村站尚未开通) 发车时间:凤凰新村→万胜围(首班车:6:15 尾班车:22:40) 万胜围凤→凰新村(首班车:6:00 尾班车:22:55)

重磅!《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

重磅!《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 千呼万唤始出来! 昨日,《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草案正式公布,未来近20年,羊城如何发展,有了清晰脉络。 整个草案亮点颇多,赶紧来看看。 城市使命:“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 长极、独具特色,文化鲜明的国际一流城市;城市目标:至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兼具实力、活力、魅力的美丽宜居花城; 至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成为经济实力、 科技实力、宜居水平达到世界一流城市水平的活力全球城市;至2050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型全球城市, 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富裕文明、安定和谐、令人向往的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人口规模:2035年,常住人 口规模控制在2000万人左右,同时按照2500万管理服务人口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区域协同:加强与香港、澳门全面深度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广清一体化、优化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发展布局、强化与深圳、东莞的科技合作等。 城市结构:以山水城田海为基地、以珠江水系为发展脉络、

以生态廊道下相隔离、以交通骨架为支撑、聚焦航空、航运和科技创新三大国际战略枢纽、强化多点支撑、构建枢纽型网络空间结构。城乡空间网络体系:主城区-副中心-外围城区-新型城镇-乡村 主城区: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九龙镇以南地区及番禺区广明高速以北地区。是承担科技创新、文化交往和综合服务职能的核心区域。 副中心:南沙区全域。是广州副中心与功能完整的滨海新城,也是广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门户。 外围城区:花都城区、空港经济区、知识城、番禺南部城区、从化城区和增城城区,是承接主城区人口、功能疏解的主要区域和外围综合性服务地区。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第一层级:城市级主公共服务中心,共2处。 第二层级:城市级次公共服务中心,共12处,分别是白云新城、白鹅潭、天河北部、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广州南站、市桥、蕉门河、新华、空港、知识城、荔城、街口。 第三层级: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共23处。 第四层级: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约80处。大美珠江 滨江绿化带面积增加40%,控制沿江建筑高度与开敞空间。实现主城区珠江两岸60公里滨江漫步道、骑行道、无障碍通道三类通道全线贯通。

2020年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第四季度招聘试题及答案

2020年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第四季度招聘试题及答案 1.(单选题):下列行政处罚措施中,只能由法律设定的是()。 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D.行政拘留 【解析】正确答案:本题为单选题。答案D。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因此,行政拘留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种类,只能由法律进行设定。 2.(单选题):结构性失业是指由于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的变动,使劳动力在包括技能、经验、工种、知识、年龄、性别、主观意愿、地区等方面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一致而导致的失业。根据以上定义,下列最能体现结构性失业的是()。 A.某公司计划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引进了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负责人认为该公司的管理层经验和能力不足,因此将他们中的大部分辞退了 B.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危机,致使国际市场对我国所生产的纺织、玩具等产品的总需求大幅降低,继而导致沿海地区大量工人失业 C.近几年来深圳市每年都有1万名失业员工需要再就业,而该市每年急需中、高级技能人才3万余人 D.小张很不喜欢现在的工作,于是辞职重新寻找工作,但找了近两个月,还是没有找到他想从事的职业 【解析】正确答案:本题为单选题。答案C。结构性失业的关键是:失业是由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变动所导致的,且结构性失业的重要特征是失业和空位并存。C项最能体现这一定义。A项中导致失业的原因是人为辞退,而不是由于“经济结构、体制、增长方式等变动”的客观因素。B项是由于经济衰退引起的,即属于周期性失业。D项小张的失业是在寻找自己感兴趣的职业过程中产生的摩擦性失业。 3.(单选题):我国古代项羽“破釜沉舟”战胜秦军的战役是()。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前期研究报告 ——前言 1984年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到8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原城市总体规划安排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大部分已经实施完成,有些方面已不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研究,从1989年开始修编《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在上报国务院审批过程中恰逢2000年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总体规划暂缓批复,规划调整期间,广州市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参照原上报国务院的城市总体规划”。 2000年,广州市开始编制《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确立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空间拓展方针,并相继编制了番禺、花都两个新区发展规划,完成了《近期建设规划》,形成了城市规划实施跟踪评价制度,及时地对规划进行政策调校,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增强了广州城市发展的科学性,较好地发挥了规划对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十五”期间,广州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区域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成为华南地区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依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指示,在综合2000年之后广州的发展实际以及《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形成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并获得国务院批复(国函(2005)105号文)。 2010年,在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将通过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拓展并优化空间布局,初步形成由中心主城区、南沙副城区、花都副城区、萝岗副城区、荔城组团、街口组团组成的“一主三副两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同时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功能分区,强化城市六大功能建设目标:经济中心、国际都会、创业之都、文化名城、生态城市、和谐社会。 为了更好地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城市中远期发展的根本作用,响应中央宏观政策,落实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等国家相关规划政策,深化和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征求意见稿]、《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以及为了实现2020年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2010-2020年的空间发展将实现从以“南拓、东进”为主的拓展战略向强调“优化与提升”的品质战略转移。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 理办法 1

【发布单位】81905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6-12-16 【生效日期】1987-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州地区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城市建设必须执行“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严格控制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和耗能多、占地广、污染严重、交通源大的工业项目,着重发展技术密集型工业。市中心区的人口和部分企业事业单位,要有计划地向市郊工业点和卫星城镇疏散。 第四条第四条城市建设必须执行节约土地的国策,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 第五条第五条城市建设实行新区开发与旧城区改造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带状组团式的布局统一规划,成片、成线地进行综合开发与改造,搞好相应的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六条第六条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称市规划局)是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各区、县、镇的城建管理部门,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县、镇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协同做好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七条第七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详细规划。 全市的近期建设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由市规划局与有关单位协同编制。 城市重要地区(段)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要点,委托有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 城市街区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市建设各专业规划,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城镇、村镇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镇、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 第八条第八条编制城市街区规划、重要地区(段)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必须明确用地规模和功能,控制合理的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合理确定道路系统、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分布位置,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全市的近期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各专业部门的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城市各方面建设协调发展。 城镇规划,应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项用地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目录 引言 (3) (一)战略规划的缘起及实践 (4) (二)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背景 (6) (三)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过程 (12) (四)战略规划编制方法的探索与创新 (25) 1 回顾与挑战 (28) 1.12000年战略规划要点 (28) 1.2 2000年战略规划实施效果 (31) 1.3机遇与挑战 (48) 结语 (77) 2 目标与定位 (79) 2.1城市发展目标 (79) 2.2城市定位与职能 (80) 2.3城市规划目标 (82)

3 发展战略 (85) 3.1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 (85) 3.2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 (117) 3.3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 (126) 3.4从安居到宜居—构筑宜居城乡 (136) 3.5从二元到一体—实现城乡统筹 (163) 4 空间与特色 (178) 4.1城镇体系 (184) 4.2 空间结构 (190) 5 实施策略 (259) 5.1生态优先串珠发展 (268) 5.2优化主城构建新区 (275) 5.3文化复萌强化特色 (283) 5.4 制度保障持续发展 (286)

引言 广州市2000年的战略规划是结合城市发展特点,改进城市快速发展和市场体制下城市规划工作方法的成功尝试,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编制方法、实施检讨等方面开创性的、卓有实效的探索,为战略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 2007年开始,伴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要求,应对空间发展战略转型的机遇与挑战,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广州市及时开展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工作。 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新一轮的战略规划经过规划咨询,多方案比选完成初步方案,落实解放思想调研成果完成中期报告,贯彻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完成了最终成果。本轮战略规划不仅因应形势的变化提高了城市定位、明确了城市目标、深化细化了总体战略、科学制定了空间规划、制定了近期行动计划,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业务分类及立案标准规定

开平市规划局业务申请及办事程序暂行规定(规划一类业务分册) 第一条为了实施城市规划建设业务规范管理,提高规划审批行政效率,方便广大建设单位和个人建设申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业务分类开平市规划局对外受理建设单位和个人的规划建设申请业务从申请类别上分为规划一类(含用地项目类和建筑工程类)、规划二类、规划测绘验收类、市政类、违法建设查处及其他类共五大类。该分类旨在明确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申请的条件、期限、期限的依据以及批复文件的发文种类。 第三条规划一类业务(用地项目类)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新征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二)申请资料要求: 1.规划用地申请表一式二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A4格式打印;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 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名及加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号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加盖公章); 2.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或代理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A4格式复印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函(原件,A4格式打印,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名及加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号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加盖公章); 4.市政府用地批文(A4格式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5.征地合约及征用土地界限附图; 6.工业项目还须提交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批复或在建设用地申请表内加具意见; 7.1/1000开平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提供的现状平面地形图(标准A1、A2或A3格式)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8.建设项目用地平面图(反映拟选址和用地的范围界线及拐点、建筑的平面布局等,在开平市城市地理信息 中心提供的现状平面地形图电子文件出图<现状平面地形图经初审需补充测绘的,按“规划测绘验收类” 有关申请要求办理,或委托规划局办事窗口代理补充测绘的申请,补充测绘约需5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间>,按标准A1、A2或A3格式,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名)一份; 9.《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如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等); 10.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文物保护、民航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三)办事程序: 1.申请人集齐上述资料后报送规划局报建窗口; 2.规划局经初审后如需补充测绘或补充资料的,发出《资料补充通知书》,退还所有申请资料(委托规划局办 事窗口代理补充测绘的申请,可不退还所有申请资料,由《资料补充通知书》经办人代为保管); 3.规划局经审批后不予批准的,发出《规划审批通知书》,退还上述5-10资料文件; 4.规划局经审批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附图为规划 用地四至图,附件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如为单项建筑工程项目的附件还包括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以下同)各一份;退还开平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提供的现状平面地形图电子文件一份。 (四)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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