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二级三级开发概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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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二级三级开发概念

2013-01-21 18:05:14 来源:贵州圣思项目策划有限公司浏览:6631次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一般工作程序

程序一:确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程序二:确定一级开发单位

程序三:办理建设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四:办理交通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五: 办理古树处理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六: 办理文物保护意见(根据联席会要去办理)

程序七: 办理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八:办理规划意见书

程序九:办理土地一级项目开发项目核准

程序十:取得征地批复(实施征地) 程序十一:办理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

程序十二: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程序十三:组织验收,评估土地成本

程序十四:纳入土地储备库或直接入市交易土地开发市场相关知识储备

目录

一、土地一级开发. 2

1.1 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2)

1.2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2)

1.3 土地一级开发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3)

1.3.1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 (4)

1.3.2土地一级开发协议 (4)

二、土地二级开发. 4

2.1 土地二级开发的概念 (5)

2.2土地二级开发流程 (5)

2.3土地二级开发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6)

2.3.1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6)

2.3.2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8)

三、土地三级开发. 9

附件一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10

附件二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监管协议. 17

附件三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 22

附件四土地出让合同. 27

一、土地一级开发

1.1 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三通一平”是指:达到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上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

“五通一平”是指:通路、通电、通上水、通讯、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是指:除了五通一平外,实行市政供热和供气的地区还应该达到宗地外通燃气、通热力。

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出让前的运作方式,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或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土地开发企业,而土地一级开发的结果是

要使“生地”成为“熟地”,达到出让的标准。在大多数城市主要是由政府来操作,也有政府委托企业来做,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或者由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性质的土地储备机构来做。

1.2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不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制约)及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

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1.3 土地一级开发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土地一级开发在各个阶段涉及土地征收、评估、拆迁、拆除、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具体工作。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向国有土地所有权转变的过程中,征收农民土地涉及的土地补偿、人员安置、地上物拆除、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开发城市国有土地涉及的拆迁居民安置、国有企业拆迁补偿、地上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

1.3.1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

土地征收具有下列特点:(1)征收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只有国家才享有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利,实际行使第征收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外代表国家具体行使。(2)土地征

收是国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3)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4)土地征收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土地征收是有偿的行政强制行为,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应当依法取得经济上的补偿。(5)土地征收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权,国家可直接行使处分权利,但对土地使用权人应作相应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是征收工作中的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征地补偿协议是指权利人在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权利人和土地管理部门达成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安置方案的协议。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1)实行货币补偿的,应载明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贴金额、结算方式、付款期限;(2)实行产权调换的,应载明安置房屋的权属、安置地点、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搬迁过渡期限和方式、产权调换差价款金额、差价结算方式、交款期限;(3)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4)搬迁当事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搬迁公有住宅房屋的,搬迁人应当与被搬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的具体制作详见附件一范本。

1.3.2土地一级开发协议

当政府委托企业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时,就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协议》、《土地一级开发监管委托协议》等相关协议。详见附件二范本。

二、土地二级开发

2.1 土地二级开发的概念

即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通过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过程,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等。以房地产为例,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场。即一般指商品房首次进人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2.2土地二级开发流程

同样以房地产项目为例,大体上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决策阶段

发地产房地产开发项目书面决议(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皆可以形成书面决议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专家会涉及律师,房地产市场分析师,环境评估师,会计师,税务师等),可行性主要分为三方面的可行性投资

收益的可行性,大致性的可行性方案与详细的可行性论证方案,其中包括法律方案,选址方案,财务方案,涉税方案,环境方案等。另外要有充裕的资金保证,对于房地产开发决策阶段前期可能的项目融资或其他融资方式,律师早期即可以介入项目。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向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方式包括划拨,出让,兼并

收购,招,拍,挂的方式等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中涉及众多的合同审查,文件的报批备案,应该有专业律师进行风险控制。

2、征地拆迁,向政府或专项拆迁管理部门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拆迁过程中的涉及的程序,方式,文件的取得,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等,都应有律师介入。

3、规划设计,向建设规划部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随后凭以上一书一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时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土地取得的方式不同),然后到地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拆迁办办理《拆迁许可证》。其后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附件《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筑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随后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接到通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中还涉及到很多费用的收据与证明,应妥善保存。

4、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投标手续,确定勘验,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确定具体实施人的资质,严格控制,,申请《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保存相应收费凭证,充分准备申请投标手续,确定中标,签订确认书,并及时签订招标投标合同。

2.3土地二级开发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2.3.1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二级开发市场中,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之前,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审查尤为重要,下面就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作一阐述: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法律表现形式。出让合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出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理论界一直存有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其是民事合同。国家机关无疑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国家机关也可以参与民事活动。虽然出让合同中往往会包括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单方解除、变更合同之类的内容,但是该

等内容本身出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非是因为双方约定而有效。任何一个典型的民事合同都默认一个基本前提,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等规定不论双方是否在合同中具明,均是客观存在且双方必须遵守的。自然,合同的性质也不会因为是否在其中具明了该等强制性规定就发生变化。就出让合同而言,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之外,如土地位置、面积、价格、期限、违约责任等事宜,合同双方系按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合意而订立的,完全符合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1月23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实质上已经确认了按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审理出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二)出让主体的资格

(1)出让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解释》第1条也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出让合同关系中的出让主体。

(2)出让主体不包括市辖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在《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1国土函字第71号)中已经明确指出,《城镇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包括市辖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让主体的问题,国土资源部认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辖区人民政府不具备出让主体资格,其土地管理部门自然也不具备。《解释》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出让主体作了明确规定,对《解释》实施前(2005年8月1日)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出让主体订立的出让合同,按无权处分原则视作效力待定合同,在起诉前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有效。

(三)出让标的物的范围

出让标的物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只是针对国有土地实行的一种土地利用制度,《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该法第43条、第44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可见,集体土地使用权本身不可以作为出让合同标的物,除非

依法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才可以用于出让。

(四)出让价格的形成方式与协议作价的效力

1、出让价格的形成包括两种方式:市场形成(通过招、拍、挂)和协议形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协议作价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0 02】第1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对经营性用地只允许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形成出让价格,不允许采用协议作价的方式。

2、协议作价出让合同的效力。根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不得协议作价。

(1)经营性用地协议作价出让合同是否一概无效就此,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作出了例外规定,如果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如无人参与竞买或者投标的情形,允许采取协议作价出让的方式。该《规定》出台背景和初衷是可以理解的,即防止暗箱操作,杜绝腐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如果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例外规定,协议作价的方式在特定情况下是允许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合同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是无效的。另,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规定》属于部委规章层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比法律、行政法规为低。

(2)协议作价低于国家确定的底价时出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有观点认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已明确规定,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其目的就在于防止出让人和受让人随意甚至恶意串通,以极低的价格获取土地使用权,导致“炒地”现象大量出现,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均明确规定为无效。因此,出让金低于当地政府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的,出让合同整体无效。对此,《解释》第三条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司法界的态度是价格条款无效,过错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并赋予受让方以

合同解除还是继续履行的选择权。

土地出让合同详见附件四范本。

2.3.2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45条的规定,若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则该副土地在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依法予以转让、出租、抵押。

同时根据《解释》第11条,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另外,根据该《解释》第12条、13条,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受让人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由人民政府将该划拨土地直接划拨给受让人使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的合同按照补偿合同来处理。若目标土地的土地来源为划拨土地,受让方若想取得土地使用权,均需首先获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三、土地三级开发

三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的土地转让、租赁、抵押、交换等交易活动。它是市场调节的开放市场。房地产三级市场,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卖或转租的市场。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人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房地产三级市场也包括房屋的交换、抵押、典当等流通形式。

三级配电、-二级配电箱等漏电保护及施工要求

三级配电、二级配电箱等漏电保护及施工要求 该配电箱(柜)适用于施工现场及户外临时用电,应满足“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及保护的使用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配电箱(柜)的生产制造应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四部分GB7251.4 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的标准要求。 (二)配电箱(柜)、开关箱安装使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标准及《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标准化要求。 (三)配电箱(柜)、开关箱应分设N 线、PE 线端子板,进出线必须通过端子板做可靠连接。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 线必须通过N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必须通过PE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与端子板连接必须采用电气连接,电气连接点的数量应比箱体内回路数量多2 个,1 个为PE 线进箱体的连接点,1 个为重复接地的连接点。 (四)电器元件应选用符合GB/4048.2-2001、GB6829以及JGJ46-2005 标准的产品,并符合建设部“十一五”推广应用技术要求。 二、总配电箱(柜) 内设400A-630A 具有隔离功能的DZ20 型透明塑壳断路器作为主开关,分路设置4-8 路采用具有隔离功能的DZ20 系列160A-250A 透明塑壳断路器,配备DZ20L (DZ15L)或LBM-1系列作为漏电保护装置,使之具有欠压、过载、短路、漏电、断相保护功能,同时配备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两组电流互盛器。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mA.S,最好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00-2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其动作时间为延时动作型。 总配电柜示意图

土地一级二级三级开发概念资料

土地一级二级三级开发概念 2013-01-21 18:05:14 来源:贵州圣思项目策划有限公司浏览:6631次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一般工作程序 程序一:确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程序二:确定一级开发单位 程序三:办理建设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四:办理交通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五: 办理古树处理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六: 办理文物保护意见(根据联席会要去办理) 程序七: 办理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程序八:办理规划意见书 程序九:办理土地一级项目开发项目核准 程序十:取得征地批复(实施征地) 程序十一:办理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

程序十二: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程序十三:组织验收,评估土地成本 程序十四:纳入土地储备库或直接入市交易土地开发市场相关知识储备 目录 一、土地一级开发. 2 1.1 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2) 1.2 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2) 1.3 土地一级开发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3) 1.3.1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 (4) 1.3.2土地一级开发协议 (4) 二、土地二级开发. 4 2.1 土地二级开发的概念 (5) 2.2土地二级开发流程 (5) 2.3土地二级开发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6) 2.3.1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6) 2.3.2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8) 三、土地三级开发. 9 附件一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10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盈利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盈利模式探讨 一、前言 随着二级市场拿地成本越来越高,万科、龙湖、恒大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多地介入到土地一级开发之中,土地一级开发逐渐趋向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我们集团目前进行的大连卫星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具有明显的代表性。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分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如从一级土地开发本身获利、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持有部分公共建筑和为二级拿地铺垫等。其中,盈利的关键在于严格控制住各项成本费用。相比房地产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譬如拆迁成本风险、长期占用大量资金风险,以及来自政府的违约风险和政策风险等等。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有效控制成本,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同时妥善处理好与政府方面的关系,准确解读政策法规,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主要观点 1、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发展趋势。 2、土地一级开发的赢利点包括从一级土地开发本身获利,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持有部分公共建筑,为二级拿地铺垫等。 3、一级土地开发获利的关键是严格控制住各项成本费用。其中,比重与控制难度最大的是征地拆迁费用。 4、具有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企业,其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大都集中在企业注册地或主要发展区域,它们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特定区域内的综合优势,集中力量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 5、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策略包括: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有效控制成本;加强规划能力、挖掘区域潜在的价值;把握行业波动周期,控制开发节奏。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典型模式

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活动不断发展,人们对城市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而可供城市利用的土地又非常有限。同时,由于具有特定用途的土地非常稀缺,所以,必须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的开发利用土地。 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 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因素,因此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 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 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该模式在早期比较普遍,近期可能存在机会,但长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 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是指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 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如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从而达到调控土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增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变更对策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改变、工程使用意图变化,以及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等原因,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不符,对原规划设计局部工程进行修改,或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分析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 1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原因 1.1 前期调查勘测资料不详尽 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言,前期调查勘测资料非常重要,其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规划方案的优劣程度。但很多项目申报单位重申报、轻实施,忽略了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或者说前期调查工作不实、不细、不具体,导致了项目规划设计粗而不精,工程布局的错位、偏差,单体工程的规格尺寸不符合项目区实际要求等等,给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普遍被忽视的一项工作就是项目区现状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大多数项目申报单位都是依据原始地籍图进行规划设计,其实是非常不准确、也是不合理的。有的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虽然也进行调查勘测,但由于项目区涉及范围比较大,很难面面具到。有的干脆就按照项目申报所在地的水利、交通以及村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规划方案的设计等等,这些都导致项目规划方案与项目区实际要求有偏差,最终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规划变更。 1.2区内情况发生变化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如:有的因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打乱了原项目规划,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地方经济发展,占用项目区部分土地,需要对项目建设规模、位置、工程数量等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规划不适应现在发展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水利等部门在项目区内新建小型配套工程,为了避免项目的重复投资,需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变更等等。 1.3少数工程无法实施 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阶段,其项目申报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未深入当地群众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没有认真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不了解当地农

一级二级和三级配电箱

又土又木2017-06-22 11:14 一级配电箱 就是指的总配电箱。一般位于配电房。一级箱柜采用下进下出线,前开门,主母线采用铜排连接,接触良好,内带计量系统.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二级配电箱 就是分配电箱,也叫分箱,一般负责一个供电区域。二级箱采用内外门设计,外表喷塑.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三级配电箱 就是开关箱,只能负责一台设备。所谓的“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针对开关箱而言的。(现场操作柱) 1. 配电箱配置 箱内配置,建议看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里面对于各级配电箱里面的配置要求说得很清楚。在这里简单说一下; 一级要求配置:总路:总隔离+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分路隔离+分路漏电保护开关。 二级要求配置:总路:总隔离+总路熔断器或断路器;分路:分路隔离+分路熔断器或断路器。

三级要求配置:隔离+漏电保护器。其中,一级配电中的漏电保护开关,动作电流与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毫安秒。三级配电中的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 浪涌保护器 一般配置要求: 第一级:一般安装在低压总进线开关处。承受雷击或感应雷击的大电流,可将大量的浪涌电流分流到大地。雷电通流量不低于60KA(三线电压开关型)。 第二级:安装在重要或敏感用电设备的分路配电设备处。一般选用40KA(限压型)。 第三级:安装在用电设备内部电源部分。一般选用20KA或更低(串联式限压型)。 电涌保护器的前端一般都加装熔断器或断路器; (1)防止雷击而产生的工频续流,对SPD 及其线路的损坏: (2)方便维护、更换SPD;

(3)防止因SPD老化,而造成线路故障 第一级、第二级必须采用需采用塑壳式断路器或熔断器。第三极可采用分断能力10 KA的微断开关或熔断器 电流等级的配置: 第一级63~80A 第二级40~50A 第三级25~32A 2.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总配电箱(配电柜)以下可设置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制作,钢板厚度为~,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箱门均应设加强筋,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紧固在金属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总配电箱(配电柜)也可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设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 4.1 基本规定 4.1.1 设计依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以项目规划和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4.1.2 设计原则 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要求。 b)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C)因地制宜。 d)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 4.1.3 项目设计的类型 a)耕地整理工程设计。 l)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2)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 3)排灌电气工程设计。 4)农村道路工程设计。 5)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 b)园地整理工程设计。 C)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 d)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e)林地整理工程设计。 f)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g)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h)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i)土地开发工程设计。

4.1.4 项目设计应由项目提出者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4.1.5项目设计应由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 4.1.6 项目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4.2.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4.2.1.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原则 a)因地制宜。 b)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c)填挖土方量最小。 d)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相结合。 4.2.1.2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a)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 b)以防涝为主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m以上。 c)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的田面高程设计应因地制宜。 d)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in 以上。 4.2.2 梯田田坎设计 4.2.2.1 梯田田坎设计原则 a)安全稳定。 b)占地少。 c)用工省。

配电箱一级二级三级定义及适用范围

配电箱一级二级三级定义及适用范围 一级配电箱就是从变压器引入三相电源,地线,零线。 二级配电箱;就是从一级配电箱电源线至临时用电, 三级配电箱;就是电器设备自身的控制柜。 一级配电箱:施工用电配电柜作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用,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纟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非常适合各类达标工程采用。一级柜采用下进下出线,前开门,主母线采用铜排连接,接触良好,内带计量纟统.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设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原则,即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二级配电箱: 适用建筑工地施工用电,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纟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二级箱采用内外门设计,外表喷塑.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二级配电箱要离地1.5M放置 总开关60A——DZ47-63 100A 照明开关16A——DZ47-63 16A 两相漏电开关 空调1.5P—20A——DZ47-63 20A两相漏电开关 电热水器8000W 洗衣机——DZ47-63 60A两相漏电开关(因为没有40A的开关,只有32A 的) 插座开关16A ——DZ47-63 16A 主要用电器为冰箱、电磁炉、微波炉 空调开关需要更换,总开关也需要更换。 总开关不用带漏电。分支开关带漏电保护最好。因为人体通过30mA用致命危险。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是15—30mA 目前市内配电用线一般都是4平方的,有点已经用到6平方的。最好把2.5平方的换掉

最全土地一级开发流程详解

最全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一级开发流程 1.1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一定的建设条件(“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使之成为“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1.2一级开发工作流程三阶段 土地一级阶段包括“前期手续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土地入市阶段”。 一般而言,规范的一级开发主要子工作阶段包括取得授权、完成立项核准、融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取得征地批复、取得拆迁许可证、完成拆迁、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取、市政工程移交、供地验收、成本与地价审核、土地入市交易和一级市场投入回收。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节点在时间上存在交叉性。

2 一级开发项目模式 2.1一级开发项目模式 一级开发项目模式具体可细分为八大类:旧城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旧厂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收购储备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中心城区棚改项目、一次性招标棚改项目、土地开发棚改项目。虽然项目模式名称存在差异,但实际中有些模式只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项目模式发生变化,项目性质并未改变。

2.2各模式对比 03 一级开发实务分析

3.1前期手续阶段关键事项(一)授权批复 (二)规划条件

(三)用地预审 (四)立项核准

需关注事项: a. 前期主要涉及三大委办单位:发改委——立项审核;规划局——规划条件的审核确定;国土局——土地规划的核验。 b.一般拿到国土授权很早期,此时土地核验、规划等条件都还未确定,很多项目都卡在规划条件的确定上。一般而言,立项核准后规划条件才基本确定。 3.2组织实施阶段关键事项 (一)征地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 通知 重要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41号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

临时用电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中放置的东西和要求

临时用电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中放置的东西和要求 为贯彻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地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ACS),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国家“CCC”认证,并在本市建委备案的建筑工地用配电箱、开关箱(ACS)的生产制造企业。 1.引用标准及依据 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2.4—1998)。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 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1.5《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2.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2.1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2.2总配电箱(配电柜)以下可设置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2.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制作,钢板厚度为 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门均应设加强筋,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2.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紧固在金属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总配电箱(配电柜)也可采用电气梁安装方式。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2.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的颜色应为:相线L1(A)、L2(B)、L3(C)相序的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颜色为绿黄双色。导线排列应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2.6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N线端子(排)和PE线端子(排),N线端子(排)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排)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总配电箱(柜)N线端子排和PE线端子排的接线点数应为n+1(n—配电箱的回路数);分配电箱N线端子排和

什么叫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

什么叫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 临时用电就是在某个地方施工需要用电,一级配电箱就是从变压器引入三相电源,地线,零线。 二级配电箱;就是从一级配电箱电源线至临时用电, 三级配电箱;就是电器设备自身的控制柜。 一级配电箱:施工用电配电柜作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用,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纟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非常适合各类达标工程采用。一级柜采用下进下出线,前开门,主母线采用铜排连接,接触良好,内带计量纟统.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设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原则,即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二级配电箱:

适用建筑工地施工用电,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纟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二级箱采用内外门设计,外表喷塑.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二级配电箱要离地1.5M放置 总开关60A——DZ47-63 100A 照明开关16A——DZ47-63 16A 两相漏电开关 空调1.5P—20A——DZ47-63 20A两相漏电开关 电热水器8000W+洗衣机——DZ47-63 60A两相漏电开关(因为没有40A的开关,只有32A的) 插座开关16A ——DZ47-63 16A 主要用电器为冰箱、电磁炉、微波炉 空调开关需要更换,总开关也需要更换。 总开关不用带漏电。分支开关带漏电保护最好。因为人体通过30mA 用致命危险。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是15—30mA 目前市内配电用线一般都是4平方的,有点已经用到6平方的。最好把2.5平方的换掉

最权威房地产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开发流程实施方案解剖

目录 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4) 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5) 3:用地预审 (9) 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10) 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10) 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10) 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11) 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11) 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12) 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21) 11:用地批准 (29) 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31) 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32) 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33) 15:办理征地结案表 (33) 16:环境影响的批复 (33) 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40) 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40) 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41) 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41) 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42) 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2) 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44) 24:商品房计划 (45) 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46) 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48) 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50) 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51) 29:办理预售许可 (51) 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2) 31:消防验收 (53) 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55) 33:组织综合验收 (56) 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7)

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 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 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 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 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 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 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 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 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 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 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 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需提供的材料: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相关手续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相关手续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发行市场,二级市场是交易市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流程: 一.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不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制约)及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

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平整土地)、"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平整土地)

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等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7929-199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GB/T7829-1995;GB/T5791-93地形图图式1:20001:5000,1:10000 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 GB/T1654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54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54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JTJ021-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GB/T50265-97泵站设计规范 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SL73-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LYJ002-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总则 3.1.1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含土地复垦)。 3.1.2规划的基本原则 a)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b)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c)可持续发展。 d)因地制宜。 3.1.3规划的内容 a)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什么叫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

什么叫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 临时用电就是在某个地方施工需要用电,一级配电箱就是从变压器引入三相电源,地线,零线。 二级配电箱;就是从一级配电箱电源线至临时用电, 三级配电箱;就是电器设备自身的控制柜。 一级配电箱:施工用电配电柜作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用,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纟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非常适合各类达标工程采用。一级柜采用下进下出线,前开门,主母线采用铜排连接,接触良好,内带计量纟统.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设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原则,即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二级配电箱: 适用建筑工地施工用电,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纟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二级箱采用内外门设计,外表喷塑.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二级配电箱要离地放置 总开关60A——DZ47-63 100A 照明开关16A——DZ47-63 16A 两相漏电开关 空调—20A——DZ47-63 20A两相漏电开关 电热水器8000W+洗衣机——DZ47-63 60A两相漏电开关(因为没有40A的开关,只有32A的) 插座开关16A ——DZ47-63 16A 主要用电器为冰箱、电磁炉、微波炉空调开关需要更换,总开关也需要更换。 总开关不用带漏电。分支开关带漏电保护最好。因为人体通过30mA用致命危险。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是15—30mA 目前市内配电用线一般都是4平方的,有点已经用到6平方的。最好把平方的换掉

土地一级开发与一、二级联动大纲设计

《土地一级开发与一、二级开发联动:操作模式、资金运作与案例研究》第一部分:土地与土地开发基础 Part 01:土地开发流程与一、二级开发: 1、土地生命周期; 2、土地开发的几个环节 ?城市进入性; ?区域开发商业模式设计。 ?定位与规划; ?区域运作策略与土地营销; ?区域增值。 3、一、二级开发的差异性。 4、土地开发的法律问题; ?国家对土地开发的法律规定; ?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相关规定带来的操作问题。 第二部分:一级开发的模式与案例 Part 02:一级开发模式分析 1、全程运营模式 ?模式解析; ?全程运营模式的要点; ?案例研究:亚龙湾一级开发浅析; 2、主导整合模式: ?模式解析; ?操作要点与成功要素; ?案例研究:海南清水湾一级开发浅析; 3、一级主导开发模式: ?模式解析; ?操作要点与成功要素; ?案例研究:天津泰达城一级开发浅析; 4、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 ?模式解析; ?操作要点与成功要素; ?案例研究:南京吉山产业园一级开发浅析; 5、公建代建开发模式:

?模式解析; ?操作要点与成功要素; ?案例研究:阜阳一级开发浅析; Part 03:国内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成功案例分析: 1、成功案例标准; 2、案例01:金融街惠州金海湾项目----陌生区域一、二级开发捆绑案例。 ?发展历程讲解 ?发展定位与规划调整; ?合作方式; ?排他性土地控制策略; ?土地获取方式; ?启动策略; ?城市设施建设与区域土地开发。 3、案例02:扬州广陵新城开发----典型三线城市一级开发; ?发展历程讲解; ?定位思考与功能确定; ?历史文化名城与区域开发的价值结合; ?一级开发中的政企合作; ?一、二级开发联动实现措施。 ?一级价值兑现实现流程。 4、案例03:青岛即墨南山嶺海(8000水城)----大都市边沿一级开发; ?发展历程讲解 ?开发企业介入机会与土地获取条件; ?定位与规划调整策略(及效果分析); ?公共设施(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等)开发与在一级开发中的作用; ?二级市场价值定义一级土地价值的开发策略; ?一级开发控制二级土地的措施; ?二级开发与公共设施开发的互动性分析。 ?政府对一级开发的支持。 第三部分:一级开发、一二级联动问题解析 Part 04:(结合案例)企业参与一级开发应明确的核心问题 1、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性质、土地指标; ?土地流转进程安排; ?土地流转中的成本概算。 2、资金流转方式 ?合作投资方式; ?投资概算;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参考Word)

TD/T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钱铭、贾中骥、郑凌志、严金明、巴特尔、胡长海、夏早发、范金梅。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基本规定 4 准备工作 5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6 土地开发整理取得划定 7 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与要求 8 规划方案拟定与可行性分析 9 实施规划措施 10 规划成果 11 规划评审与修改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附表

附录 B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例 条文说明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内容、编织程序、成果的提交与评审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单位(县、区、市、旗,下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地、市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城市郊区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流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参照本标准编制。 1.3 本标准所称的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188—1993 村镇建设规划标准 GBJ 137—19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基本规定 3.1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内容 3.1.1 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3.1.2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和任务。 3.1.3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划出各类土地开发整理区,并进一步确定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区。 3.1.4 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3.2 基本原则 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并遵循下列原则: a)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b)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 c)综合考虑土地开发整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的定义

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的定义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的定义提要: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设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更多精品源自制度 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的定义 一级配电箱:施工用电配电柜作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用,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纟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非常适合各类达标工程采用。一级柜采用下进下出线,前开门,主母线采用铜排连接,接触良好,内带计量纟统.安全美观,防雨箱顶适合野外工作。 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设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原则,即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二级配电箱:适用建筑工地施工用电,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比较特殊而设计.符合建设部门有关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全套产品能组成完整施工用电三级保护系统、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目的。二级箱采用内外门设计,外表喷塑.安全美观,防雨箱顶

适合野外工作。 临时施工用电箱按有关国家要求一般分三级防护一级配电箱:可以理解为工地或项目的总配电箱(一般只有1个)二级配电箱:各楼层或各栋楼的配电箱(按实际)三级配电箱:即各用电器的最后接线箱,可以活动,可以固定,切记漏电保护开关是最后的,从漏电保护开关接用电器。(要求一机一漏,不能多接)配电箱的要求可以按工程的用电方案,没的话可以去样板工地看看(例如本地大项目,一般都很正规) 那各级配电箱里面的配置标准是什么? 一级箱:总空气开关和总漏电开关一个,一定要三相四线+保护零线(即地线),按实际用电量选用 开关的大小,起码80A以上二级箱:60A空气开关和60A漏电开关各3~4个,三级箱:32A空气开关和32A漏电开关各2~3个,活动型的三级箱可以安装空气和漏电开关各1个,然后在箱里装2~3个二三插座。注意:所有电线、电缆等一定要有保护零线(地线),不可贪便宜省了,出了事故就麻烦。 从低压电源引入的总配电装置开始,到末端的照明支路配电箱,配电级数一般不多于三级,每一级配电线路不超过30米.如果从变电所的低压配电装置算起,配电级数一般不多于4级,总的配电线路的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00米,每路干线的负荷计算电流一般不宜超过200A.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标准[详]

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保障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郑凌志、刘仁芙、佟绍伟、余曙、朱德举、江峰、王磊、高永、陈原。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验收条件 3 验收组织 4 验收依据与内容 5 验收程序和方法 6 技术档案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质量验收内容 附录 B 主要成果内容、格式 附录 C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及使用管理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条件、组织、内容、程序、成果要求和建立技术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 2 验收条件 2.1 项目实施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了土地 开发整理任务,经自验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2 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文字部分、附表、附图和附件。 2.2.1 文字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和文档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2.2.2 附表,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见附录B。 2.2.3 附图,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土地权属界限图或地籍图。 2.2.4 附件,包括: a)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准文件; b) 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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