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合同

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合同

甲方:

乙方:常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政办发[2008]38号文件批复及常熟市公安消防大队熟公消[2008]45号文件、常熟市物价局常价管字[2010] 71号《关于正式明确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费用及监测维护收费标准的批复》等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网络监控器的安装、联网、调试和监测维护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用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正常、资料齐全,七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监测维护服务时间自《联网监控系统开通运行通知单》下达之日起算。服务期限暂定三年。期限届满后,甲方继续支付服务费用的,服务期顺延。

三、收费标准:

根据常熟市物价局常价管字[2008]107号文件规定,收取费用如下:

(一)安装联网费:

1、监控传输设备费(大写):元(¥:);

2、设计、安装材料费(大写):元(¥:);

(二)监测维护费:

监测面积 M2,年服务费(大写):元(¥:)。

(三)专线网络服务费:

专线数量端,年专线网络服务费(大写):元(¥: )

四、付款方式:

(一)安装联网费。网络监控器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方于收到票据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安装联网费。

(二)监测维护费、专线网络服务费。当年入网开通的监测维护费和专线网络服务

费自《联网监控系统开通运行通知单》下达之日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次年的监测维护费和专线网络费由甲方通过市农村商业银行每月10日支付(见合同附件:《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

五、双方职责:

1、安装施工:甲方须派一名专业人员配合网络铺设及设备安装,提供《火灾报警探测器分布图》、《火灾报警探测器编码表》、《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位置图》等完整、准确的消防资料复印件,如上述资料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为甲方建立消防报警信息系统电脑数据库,并配合甲方使项目通过消防部门检查或验收。

2、人员培训: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培训二至四名消防值班人员,使其掌握网络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甲方应保持消防值班人员的相对稳定,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乙方。

3、监测值班:乙方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对甲方确认的消防受控设施实施每天24小时网络监测服务,接收、查询、核实、处理各种信息;甲方应按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规定配备消防值班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并按规定做好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严格遵守《用户须知》,配合乙方的查询及各种信息的确认,并按《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3.0.3第三款要求将附录A中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发送到监控中心,确保消防设施系统运行正常,并按做好信息传输装置的定期有检查和测试。

4、保修期:乙方安装的网络监控器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网络监控器如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偿服务(只收取器材的成本费)。

5、甲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若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逾期满一个月的,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甲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6、为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对自身的财产、乙方对提供的网络监控服务应分别办理商业保险。

六、责任承担

1、甲方发生火情,由于下列原因,消防网络监控器有可能不报警:⑴乙方原因导

致网络监控器故障;⑵乙方监测维护服务不到位;⑶甲方消防值班人员操作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失误;⑷甲方擅自装修移动火灾探测器位置造成监测不到位。

对于上述⑴、⑵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发生故障的网络监控器,对于因不能及时发现火情,延误消防救助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赔偿限额为:当月监测维护费的两倍。

对于上述⑶、⑷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受理和认证有关巡检记录。在系统巡检时,乙方如发现甲方使用的探测器、火灾报警按钮等零部件老化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甲方如不能及时维修或更换以及不作任何回应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方未按时缴纳监测维护费,导致乙方停止对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监测维护服务,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自负。

七、特别条款:

1、系统或者行业等部门集体团购5户以上,相关费用一次性交清,可享受安装联网费优惠20%,并一次性赠送2个月的监测体验服务。

2、系统或者行业等部门集体团购10户以上,相关费用一次性交清,可享受安装联网费优惠40%,并一次性赠送2个月的监测体验服务。

3、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管理网络系统是监控管理服务系统,对于消防安全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如发现火情,甲、乙双方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人工报警,报警电话119。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经法律途径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常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劳务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消防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工程承包范围:图纸中所显示的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安装及开 通调试; 第二条:工程承包形式 所有施工工具乙方自备,配合消防部门验收。 注:严禁吸烟、防火、防水、防盗。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并按照相关安装规范要求执行。第四条:合同工期 本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 开竣工日期:; 第五条:合同价款 暂定总价(大写) (小写) 注:本合同价格不含税 1、工程量的确定:;

火灾自动报警点位个; 2、合同单价:; 3、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六条: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1、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生活费 大写:整。小写:¥.00元。 2、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上报本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审核后向乙 方支付审核后金额的7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和建设单位与监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 乙方支付至结算价95%; 3、剩余5%留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算起)一年 后支付完成。 第七条:甲方工作 1、及时提供施工材料并运送至工地指定位置,避免因材料不到场出现停工待料情况。 2、与其他相关单位关系的协调。 3、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4、负责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施工人员生活食宿自理,按工地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进场人员的必须购买保险,全权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 2、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书

目录 1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确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探测区域和报警区域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定火灾探测器的种类、设置部位和数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探测器种类的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监控系统的选择和系统布线以及工程应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应急广播或火灾警报装置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4设计体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do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1-1 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1.1根据业主提供的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的设计图纸。 1.2根据国家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和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 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8、《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5-2005) 9、《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 10、《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B19880-2005) 11、《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 12、《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GB14003) 13、《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16280-2005) 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05) 15、《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61-2002) 1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17、《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18、《工业控制用软件评定准则》(GB/T13423-1992) 2.工程概况及特点 2.1工程概况 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工程PPP项目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工程建设包含地下车站8座,分别为宁丹路站(含小行车辆基地区间工程)、共青团路站、花

20 智能化监控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宁波轨道交通技术标准-2012.11.15

20智能化监控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1综合监控系统 20.1.1一般规定 1宁波市轨道交通宜设置综合监控系统(ISCS),以满足行车指挥、防灾安全和乘客服务等现代运营管理需要。 2综合监控系统宜为实时监控与事务数据管理相结合的系统。 3综合监控系统面向的对象主要包括控制中心的各中央调度员(行调、电调、环调、维调和总调)、车站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和车辆段维修中心的系统维护人员等。综合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上这些岗位的功能要求。 4综合监控系统应采用集成和互联方式构建,并应将电力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屏蔽门(安全门)控制系统和防淹门控制系统等集成到综合监控系统,以及宜将信号系统的列车自动监控(ATS)系统、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门禁系统、时钟系统、通信系统集中告警系统等与综合监控系统互联。 5 6综合监控系统应实现正常、阻塞、火灾、公共灾害、故障和维护等运行模式。对重要控制对象应实现远程手动控制功能。 7综合监控系统在控制中心和车站应以模式控制和群组控制为主,并能反映各相关系统的工作状态。各相关系统的安全联锁应由各相关系统完成。 8综合监控系统设计应满足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的要求,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易于扩展,能为今后线路的扩展以及其它线路的接入预留条件,并应为线网运营控制中心提供有关信息,实现线网运营管理协调功能。 9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选型可采用工业级产品,并同时考虑采用成熟的商用级产品,保证能全天候不间断地运行,并应满足宁波市轨道交通环境条件与电磁兼容性要求。 10综合监控系统应实现对各个集成或互连系统的数据信息接口,实现无缝连接,满足整体性能要求。 11综合监控系统宜每隔5~6座车站设置维护工区。 20.1.2系统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合同样本

乌石化公司动力厂建南变等变电所隐患治理(建南、集水站35kV变电所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技术协议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卖方: 年月日

签字页买方:动力厂 代表: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计控中心 代表: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代表: 卖方: 代表:

目录 1、总则 2、现场和公用工程条件 3、技术方案 4、设计、安装、制造、检验和验收应遵循的标准 5、供货范围 6、技术要求 7、职责和界面 8、人员培训、验收和现场服务 9、文件、资料和图纸 10、涂色、标识与包装 11、质量保证与技术服务 12、偏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简称买方)、 (简称卖方)和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简称工程设计方)就买方动力厂(建南、集水站35kV 变电所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本技术协议是商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务合同生效后,本技术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 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成熟的优质产品。 1.2 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 术协议的要求。如有异议,卖方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买方和工程设计方提出,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1.3 在签订商务合同之后,买方和工程设计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 承诺予以积极配合。具体事宜由三方商定。 1.4 卖方作为总成套方,对于产品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附件起总成负责作用,卖方保证对其提供设 备的完整性负责。 1.5 卖方为买方提供的技术协议,完全满足设计方和买方技术规格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如因卖方 所供的成套产品因在选型、设计、尺寸、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并满足性能要求,卖方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 1.6 卖方在技术协议中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 必须无偿补足。 1.7 卖方在技术协议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互相矛盾之处,应以对买方有 利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为准。 1.8 卖方在技术协议中所提供成套产品的技术规格中若有不满足规格书的指标或有差别的地方,卖 方必须在技术协议偏离表中明确说明。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问题(不论技术协议是否被确认)均由卖方负责无偿更换或补足。 1.9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的各项现行标准。本技术协议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技 术协议所列的国家标准、环保、化工、石油化工自动化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在合同签订至交货期之间若颁布有更新、更高要求的标准、规范时,应按合同签订时颁布的有效版本执行。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定或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所提出问题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解决。 1.10 成套产品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承担所提供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方案与对策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案 ●本系统采用控制中心型智能消防报警系统,具有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等功能。系统包括以下容: 手动报警按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警铃和水流指示器等报警装置,系统同时监视消火 栓按钮、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等的动作信号。 ●为了便于控制和管理,所有消防信号将显示于总控制屏上,以便一旦发生火灾时,可迅速报告 消防局。 ●消防总控制室有以下设备:消防系统主机(工作站)、火灾视屏显示屏(LED)、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总控制屏、消防联动控制盘、消防专用主机、应急电源配电盘和UPS电源、消防系统运行记 录打印机等。消防控制室可监听所有消防电源设备的状态。另外,消防总控制室设置一部直拨 消防单位的外线,并同时提供与消防插匹配的手提。 (1)火灾报警系统保护目标 ●快速火灾探测 ●准确定位火灾地点 ●及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警示相关人员以实现: ●快速疏散建筑物人群 ●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救援措施 ●指示相关消防设备动作以实现: ●自动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等水系统灭火设备 ●联动火灾隔断手段如关闭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阀等 ●开启排烟风机、正压风机等防排烟设备 ●开启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消防管理条例和标准。 ●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格保证设备可靠性和系统可靠性,避免 误报。 ●系统应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系统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在安装调试、 软件编程和操作使用各面均简便易行,并适合建筑特点,达到最佳的性能价格比。 ●在系统设计时应明确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防系统之间的接口界面,且系统的各项技术规均 符合相应要求。 ●在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预留该系统与综合信息共享管理系统之间信息数据交换接口,系 统的各项技术规均符合相应要求。 ●在系统设计时应尽量优化设备配置,考虑了整个建筑全系统的统筹配置,避免设备的重复购置 和管线的混乱局面。 在系统设计时应保留足够的冗余度:探测点与控制点的容量上及回路卡的设置上均应保留不少于20%的扩展余地。报警系统施工主要程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5.2.1材料准备 根据图纸设计及相关合同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缆式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控制模块、切换模块、短路隔离器、搂层显示器、区域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专用电话、插孔、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管材、接线端子箱等。 5.2.2技术准备 1.图纸设计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取得消防建审意见书。 2.施工前应进行由业主(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3.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5.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5.2.3主要机具 1.操作工具:手电钻、冲击钻、梯子、对讲机、喷机、焊锡锅、电工专用工具等。 2.检测工具:万用表、卷尺、探测仪器实验器、水平尺、小线、先坠、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等。 5.2.4作业条件

1.线缆沟、槽、管、盒施工完毕,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2.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 3.设备机房的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成,具备安装条件。 4. 设备、管道安装满足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工程施工要求。 5.2.5施工组织及人员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配置合理,劳动力已组织进场。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工人应进行岗前培训。 5.3材料和质量控制要点 5.3.1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备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即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CCC”认证标识等。 2.对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开箱全面检查,所有随机的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 3.消防主机应具有汉化图形显示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 4.进口设备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的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体(或附中文译文),设备安装前,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方可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1总则 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1报警区域Alarm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探测区域Detection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保护面积Monitoring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安装间距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5保护半径Monitoring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6区域报警系统LocalAlarm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集中报警系统RemoteAlarm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CenterAlarm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注:①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②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4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报警区域的划分 4.1.1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探测区域的划分 4.2.1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从主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警自动报警系统 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2.1质量管理 2.2设备、材料进场检验 3 系统施工 3.1一般规定 3.2布线 3.3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 3.4火灾探测器安装 3.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 3.6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 3.7模块安装 3.8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 安装 3.9消防专用电话安装 3.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 3.11 系统接地 4 系统调试 4.1一般规定 4.2调试准备 4.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4.4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4.5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4.6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 4.7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调试4.8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调 试 4.9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 4.10 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 4.11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 4.1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 4.13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 4.14 消防电话调试 4.15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 4.16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 4.17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 4.18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调试 4.19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 4.20 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 4.21 其他受控部件调试 4.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 5 系统的验收 5.1 一般规定 5.2 验收前的准备 5.3 验收 6 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6.1 使用前准备 6.2 使用和维护 附录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 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表 C.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表 C.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续表 C.0.3 表 C.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续表 C.0.4 续表 C.0.4 续表 C.0.4 附录 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附录 E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 F 日常维护检查记录 1 总则 1.0.1 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

地铁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调试方案

轨道交通1号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方案

目录 第一章 FAS调试综述 (3) 1.FAS调试目的 (3) 2.调试依据 (3) 3.调试前置条件 (3) 4.调试计划 (3) 4.1.调试计划安排 (3) 4.2.各厂家配合 (5) 4.3.调试人员安排 (5) 第二章 FAS系统调试方案 (5) 1.系统组成 (5) 2.前置条件 (5) 3.调试工具及仪器仪表 (5) 4.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6) 4.1.熟悉资料 (6) 4.2.FAS系统的准备 (6) 4.3.一般准备 (6) 5.调试内容 (6) 5.1.自动报警调试 (6) 5.2.系统联合调试 (8)

第一章FAS调试综述 1.FAS调试目的 调试就是在正式投入及联调测试前进行一些基本性能试验,来确保各种部位设备、各个系统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及标准,以保证各个车站FAS系统的综合功能。 2.调试依据 2.1、参考现行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2.2、施工图设计参数及标准; 2.3、轨道交通1号线机电设备采购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3.调试前置条件 3.1、调试前,按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相关组件、设施的参数和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进行处理。 3.2、整理好所有施工图纸,包括楼层平面、系统图、接线图、安装图等。 3.3、整理好设计变更文字记录,各种文件和与调试有关的技术资料。 3.4、整理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中间验收检查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3.5、准备好各种调试记录表格。 3.6、电系统:现场各终端联动设备动力、电源、信号等供应正常,子系统自调完毕,设备运行良好,无故障。具备联动条件。FAS自动投入功能正常。 4.调试计划 4.1.调试计划安排 4.1.1编制说明 根据工程总控计划的安排; 本计划的关键点为业主提供的总控计划中的市政供电未正常; 该工程的调试分为单机单系统调试及系统联合调试两个阶段,故在永久用电未正式送电前,采用临电进行各单机单系统调试; 4.1.2调试计划表 调试内容 序号调试内容调试时间备注 1 现场图纸、资料准备调试开始前完成 2 FAS系统基本施工完毕。确认所有1日前提条件,主要外设均安装到位。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最终版

消防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方:湖南飞恒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罗甸县城西生态移民安置区项目13#~22#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罗甸县 3、建设规模:约56568.13㎡(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经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自动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含灭火器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设计图中所含与消防相关的配套设施以上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注:施工图中已经由前期承包人施工完成的工程量除外,具体工程量以现场移交清单为准)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确定 计价方式: 1、根据竣工图以及经设计、业主、审计、监理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收方单及签证单结算进行结算,计价方式按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总价下浮15%作为合同价款(新增部分不作下浮)。承包人自行承担建安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国家及地方政府要求的各种附加税等等国家税务部门、政府部门规定缴纳的税费;承包人自行负责消防工程的资料、验收、实验、二次搬运、施工措施、安全防护、专项验收、协助提交工程备案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税费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主材单价按照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若造价信息上未有的主材单价应按多方市场询价后经业主、监理、审计签字确定主材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每月25日承包人自行申报当月工程进度,在经业主、监理、审计审核后,发包人支付消防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每月按审核确认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支付致已经审核工程进度款80%;验收合格发包人付款支付至已经审核工程进度款90%;工程结算后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发包人付款后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完后发包人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将受湖南飞恒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委托的收款账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且承包人保证告知的开

基于PLC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毕业设计

摘要 在仓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这样在火灾初期可得到报警信号并能采取措施,从而防止火灾蔓延将火灾损失降到最小。本文重点讲述了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概况,系统的构成等方面做了介绍,根据控制要求,对控制系统的分析给出I/O列表、控制梯形图以及程序的调试,并给出了调试过程和控制系统逻辑控制部分的方法。 关键词:火灾PLC 自动报警灭火系统

Abstract In the warehouse set up automatic fire alarm and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which can receive the alarm signals and can take measures in the initial stage of a fire,in order to prevent the spread of fire the fire damage to minimu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design of fire automatic alarm control system,system structure are introduced,according to the control requirements,debugging and analysis of control systems to I/O list,control of ladder diagram and the program,and presents the debug method of logic control part of the process and control system.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KEY WORD:The fire PLC Automatic fire alarm and fire fighting system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合同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和消防工程安装规范,经双方协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乙方的承诺声明,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安装设施概况: 1、建筑名称: 2、安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文书所含设备,不含CRT系 统)。 3、开工日期:年月日。 4、竣工日期:年月日。 5、施工工期:天(历天),注:根据甲方施工期进行。 6、施工方式:根据图纸进行购料施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提供一份完整蓝图,如有变更图纸,同样提供一份。 2、甲方负责施工水电费,第一次进场工具的运输费及最后一次撤场 时工具材料的运输费。 3、根据甲方招标文书所需安装,列表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 单 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产品备注 1 JTY-GD-G3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只134 155.000 20,770.00 2 JTW-ZCD-G3N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只 3 155.000 465.00 3 DZ-02通用底座只137 10.000 1,370.00 4 J-SAM-GST912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只18 138.000 2,484.00 5 HX-100B火灾声光警报器只10 230.000 2,300.00

6 GST-LD-8300输入模块只15 170.000 2,550.00 7 GST-LD-8301输入/输出模块只 1 225.000 225.00 8 J-SAM-GST9124消火栓按钮只20 138.000 2,760.00 9 GST-5000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软件 套 1 8000.00 8,000.00 琴台式,报 警、联动点总 数为484点JB-QT-GST5000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 型) 1 48000.0 00 48,000.00 1 0 GST-XG9000A/150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套 1 9900.00 9,900.00 1 1 YXJ3-4A室内音箱只21 68.000 1,428.00 1 2 GST-LD-8305输出模块只 4 190.000 760.00 1 4 3 LD-FB-600非标单节琴台柜台 1 3600.00 3,600.00 1 6 4 GST-NNET-02接口卡块 1 1420.00 1,420.00 1 5 GST-TS-Z01A消防电话总机台 1 2820.00 2,820.00 1 6 GST-LD-8304消防电话接口只 3 260.000 780.00 1 7 GST-TS-100A消防电话分机只 2 276.000 552.00 1 8 GST-TS-100B消防电话分机只 2 148.000 296.00 2 6 火警信号报警线米1531 3.800 5,817.80 2 7 消防电话线米159 5.500 874.50 2 8 消防广播线米323 5.500 1,776.50 2 9 消火栓按按钮控制线米295 4.000 1,180.00 2 9 辅助村料 2000.00 2,000.00 施工费12% ¥14,655.36 税费6% ¥8,207.00 合 计 ¥144,991.16

(整理)地铁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及门禁系统

第十八章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及门禁系统1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 A S) 18.1.1概述 为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给乘客创造安全的乘车环境,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全线进行火灾探测、报警及联动控制。本系统主要考虑防火灾的功能,对风灾、水灾、地震等灾害,详见第二十六章。 车站内的商铺报警纳入车站F A S系统,与地铁车站出入口或通道相连的物业不纳入本系统,但车站F A S系统预留与物业火灾报警系统通信的接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 i r e A l a r m S y s t e m---简称F A S)设中央级和车站级二级监控方式,对地铁全线进行火灾探测、报警和控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 A S)是二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这二个系统在不同的工况下能正确地协调工作,并能对各自系统内的设备进行控制、检测和报警,从而确保整个系统的可靠性。 设计范围包括控制中心中央级(由综合监控系统设置)、车站、主变电所、车辆段及地下区间隧道。 18.1.2设计原则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2号线F A S系统按同一时间内发生一次火灾考虑。 3)系统消防设备必须是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并通报认定产品。 4)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及稳定性,技术先进,组网灵活,容易维护及具有扩展功能,抗电磁干扰能力强,能实现全线时间同步。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控制中心中央级和车站级二级监控管理模式。第一级为中央级,作为F A S系统集中监控中心,设置于控制中心中央控制室(O C C);第二级为车站级,作为本地F A S系统消防控制室,设置于车站控制室、车辆段、主变电所消防控制室。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集中监控系统,全线消防系统所有的指挥调度权在中央级。控制中心作为消防指挥中心,实现对地铁全线的消防集中监控管理。各车站的车站控制室、车辆段和主变电所的消防控制室,均能够接受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救灾指令并对其所管辖范围独立地进行消防监控管理。 6)正常工况和火灾工况兼用的设备,如防排烟风机、自动扶梯等,正常工况由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监控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之间设通信接口。F A S 系统监视车站消防设备运行状态,接收车站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部位,通过控制盘的数据接口向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 A S)发出模式指令,由B A S系统启动消防联动设备,火灾工况具有优先权。 7)火灾报警保护等级:地下车站和区间隧道、车辆段车辆停放和检修车库、燃油车库、可燃物品库房、其它重要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报警区域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0.4 安装间距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注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注2: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 报警区域的划分 4.1.1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 探测区域的划分 4.2.1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1.2 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 4.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专项方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专项方案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 西区定向安置房项目西区17地块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施 工 方 案 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工程范围 (2) 三、施工准备 (6) 四、施工程序 (8) 五、施工管理、配合与协调措施 (8) 六、专业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2) 七、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工期的措施 (19) 八、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20) 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23)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西区定向安置房项目其中的17地块,17地块总用地面积4425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836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06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724平方米。总停车数为1299辆(其中地上31辆,地下1268辆)。本地块北临北安河三街,南临北安河五街,西邻北安河路,东邻北安河东一路。抗震等级为8度,地上建筑为二类高层建筑、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楼座范围内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车库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50年。人防等级为核6级,平时用途为汽车库,战时用途分别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和人防物资库。 二、编制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45-95)(2005年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三、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1 火灾自动报警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 1)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设在2#居服首层,各楼层的报警及联动等消防回路由封闭式金属防火线槽引至地库并引上至2#居服首层消防控制室。 2)系统构成:采用智能二总线型式,本系统由火灾探测器、带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水流指示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盘、电梯运行监控盘、火灾应急广播主机和消防通信主机、记录、显示和打印设备 、UPS电源设备等组成。 系统应具有对自动灭火装置及相关设备等进行自动控制;控制室远程控制、现场手动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工合同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施 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和消防工程安装规范,经双方协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乙方的承诺声明,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安装设施概况: 1、建筑名称: 2、安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文书所含设备,不含CRT系统)。 3、开工日期:年月日。 4、竣工日期:年月日。 5、施工工期:天(历天),注:根据甲方施工期进行。 6、施工方式:根据图纸进行购料施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提供一份完整蓝图,如有变更图纸,同样提供一份。 2、甲方负责施工水电费,第一次进场工具的运输费及最后一次撤场时工具材料的运输费。 3、根据甲方招标文书所需安装,列表如下: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付合同价款的 %,计元。 2)、工程量完成一半时付合同价款的 %,计元。 3)、工程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计元。 4)、余款 %,计元质保金一年之内付清。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要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管理,遵守自己的承诺声明。按照消防规范和施工工期,组织施工并保证验收。 3、要妥善使用和保管好甲方的设备、材料、物资,出现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4、要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出现,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做好消防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要无偿立即修复。 第四条、其它事项: 1、因建设方(土建)未完工和不具备消防安装条件时,乙方工期可适当顺延。

地铁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调试办法

轨道交通1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方案

目录 第一章FAS调试综述错误!未指定书签。 1.FAS调试目的错误!未指定书签。 2.调试依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3.调试前置条件错误!未指定书签。 4.调试计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4.1.调试计划安排错误!未指定书签。 4.2.各厂家配合错误!未指定书签。 4.3.调试人员安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FAS系统调试方案错误!未指定书签。 1.系统组成错误!未指定书签。 2.前置条件错误!未指定书签。 3.调试工具及仪器仪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4.调试前的准备工作错误!未指定书签。 4.1.熟悉资料错误!未指定书签。 4.2.FAS系统的准备错误!未指定书签。 4.3.一般准备错误!未指定书签。 5.调试内容错误!未指定书签。 5.1.自动报警调试错误!未指定书签。 5.2.系统联合调试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FAS调试综述 1.FAS调试目的 调试就是在正式投入及联调测试前进行一些基本性能试验,来确保各种部位设备、各个系统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及标准,以保证各个车站FAS系统的综合功能。 2.调试依据 2.1、参考现行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2、施工图设计参数及标准; 2.3、轨道交通1号线机电设备采购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3.调试前置条件 3.1、调试前,按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相关组件、设施的参数和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进行处理。 3.2、整理好所有施工图纸,包括楼层平面、系统图、接线图、安装图等。 3.3、整理好设计变更文字记录,各种文件和与调试有关的技术资料。 3.4、整理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中间验收检查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3.5、准备好各种调试记录表格。 3.6、电系统:现场各终端联动设备动力、电源、信号等供应正常,子系统自调完毕,设备运行良好,无故障。具备联动条件。FAS自动投入功能正常。 4.调试计划 4.1.调试计划安排 4.1.1编制说明 ?根据工程总控计划的安排; ?本计划的关键点为业主提供的总控计划中的市政供电未正常; ?该工程的调试分为单机单系统调试及系统联合调试两个阶段,故在永久用电未正式送电前,采用临电进行各单机单系统调试; 4.1.2调试计划表 调试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