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一)

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一)
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一)

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一)

(一)毒物的概念

1、定义物质进入机体,蓄积达一定的量后,与机体组织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学变化,干扰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称该物质为毒物。工业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毒物(主要指化学物质),称为工业毒物。

2、工业毒物的物理状态在生产环境中,毒物常以气体、蒸气、烟尘、雾和粉尘等形式存在,其存在形式主要取决于毒物本身的理化性质、生产工艺、加工过程等。

3、毒性及其表示方法

毒性是用来表示毒物的剂量与引起毒作用之间关系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一种物质引起人体的病理变化,造成损伤的能力。我们通常采用下列指标:

1、半数致死量或浓度(LD50或LC50)

引起一组受试动物中半数动物死亡的剂量或浓度。

2、绝对致死量或浓度(LD100或LC100)

引起一组动物全部死亡的最低剂量或浓度。

3、最小致死量或浓度(MLD或MLC)

引起一组动物中个别死亡的剂量或浓度。

4、最大耐受量或浓度(LD0或LC0)

引起一组动物全部存活的最高剂量或浓度。

5、急性阈剂量或浓度(Li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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