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

一、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劳务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使用范围: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按项目制管理,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支出用于支持从事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科学研究活动、科研活动支撑工作的人员。

1.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

2.本科生、研究生劳务费;

3.博士后培养费;

4.本校退休返聘教职工的返聘费;

5.聘请国际交流访问学者费用;

6.聘请校外人员开展相关学术和科研活动、科研讲座劳务费;

7.其他校外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劳务费。

三、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标准由学校人事部按相关合同和政策管理。其他各类人员劳务费支出,应

根据劳务性质、人才层次参照以下标准:

1.以上劳务费标准指同一劳务提供人、月全时工作情况下全月劳务费汇总发放。不是单次发放劳务费标准,单次劳务应参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劳务性质、工作量、工作时间折算。

2.人才层次判断依据

(1)高端人才:指学术地位十分重要(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世界一流大学讲席教授及其他相当分量)的专家学者,以及难以替代、具有特殊技能的工程技术人才(2)高级人才:一般指副高级职称以上及相当资历人员。

(3)中初级人才:一般指中初级职称以及相当资历人员(包括研究生)。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和审批权限

1.项目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的真实性、相关性及发放标

准合理性负责,并在劳务费发放单上签字确认。不得通过多次发放变相提高劳务费标准。

2.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或实体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负有监管责任,并在劳务费发放单上签字确认。

3.确有必要超月标准发放,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应报学科建设办公室批准。

五、本意见以相关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为依据,如果国家政策做出调整,则以国家政策为准,请遵照执行。

学科建设办公室科研部社科部人事部财务部

2015年10月8日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 一、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劳务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使用范围: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按项目制管理,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支出用于支持从事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科学研究活动、科研活动支撑工作的人员。 1.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 2.本科生、研究生劳务费; 3.博士后培养费; 4.本校退休返聘教职工的返聘费; 5.聘请国际交流访问学者费用; 6.聘请校外人员开展相关学术和科研活动、科研讲座劳务费; 7.其他校外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劳务费。 三、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标准由学校人事部按相关合同和政策管理。其他各类人员劳务费支出,应

根据劳务性质、人才层次参照以下标准: 1.以上劳务费标准指同一劳务提供人、月全时工作情况下全月劳务费汇总发放。不是单次发放劳务费标准,单次劳务应参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劳务性质、工作量、工作时间折算。 2.人才层次判断依据 (1)高端人才:指学术地位十分重要(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世界一流大学讲席教授及其他相当分量)的专家学者,以及难以替代、具有特殊技能的工程技术人才(2)高级人才:一般指副高级职称以上及相当资历人员。 (3)中初级人才:一般指中初级职称以及相当资历人员(包括研究生)。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和审批权限 1.项目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的真实性、相关性及发放标

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附表1 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计划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承担单位(公章): 课题负责人(签章): 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课题起止时间:20 年月-20 年月

月年日 承诺书 本课题财务自查报告,是课题负责人会同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在认真清理账目,核实拨款与支出数,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完成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课题负责人保证自查报告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1.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科技计划专项经费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情况,是否确保专款专用。会计科目设置规范性,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项目(课题)经费实际到位、使用情况,以及未能按预算执行的情况及原因;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预算调整及报批情况。 3.项目(课题)经费对外拨付经费情况,预算外外拨经费情况及原因说明。 4.项目(课题)经费明细支出情况,按附表填列。 5.项目(课题)经费中设备购置是否按批复的预算执行,是否进行政府采购,购置设备是否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6.项目(课题)经费自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若自筹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说明原因。

7.项目(课题)经费账面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应付未付款项金额及使用计划,净结余金额。 8.课题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及经费管理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建议。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附件明细 1.该项目(课题)专项申报时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含经费预算)。 2.该项目(课题)资金到位及支出明细账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该项目(课题)资金到位文件及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该项目(课题)资金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尤其是加强、完善劳务队伍管理,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能力,根据《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司对劳务队伍的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总则 一、劳务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必要补充,使用劳务队伍的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二、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及《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为了便于管理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考虑自己职工组成的“架子”工队,尽可能地鼓励职工实施劳务承包。 四、项目部在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队伍的管理,结算与支付中适用本实施细则。 劳务队伍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具体工作。 二、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经理、总工、项目部各部门组成。 三、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选择、确定劳务队伍,审查劳务队伍的合法有效证件、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管理施工能力; 2、确定劳务队伍劳务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 3、对劳务队伍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服务;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根据施工情况研究、制定施工奖罚条例。 5、执行并监控劳务队伍结算支付流程,严把劳务结算支付关。 四、项目经理职责:主抓劳务承包管理工作,签署劳务合同评审结果,签署劳务合同,审批劳务结算与支付。 五、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提出劳务队伍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建议意见;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细则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细则 依据“吉林大学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和“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做好项目的立项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 、支持范围及立项条件 重点支持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开展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研究。 ()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和自由探索性研究; ()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交叉研究。 、申报条件 ()不设项目申报指南,自由选题,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年; ()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不含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不得申报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重复的项目,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 ()各单位严格按限额指标申报。指标依据各单位三年人均到款经费,折合教授数及岁以下青年教师数来确定。具体数额见附表; ()国家重点实验室原则上使用本实验室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 、遴选和审批程序

()申请项目经单位学术委员会、答辩、讨论,并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后,将拟资助名单报科技处,中层单位按限额指标的确认拟资助名额,其余拟资助名额由学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认。 ()确定资助的项目经公示后立项。 、项目申报流程及过程管理 ()申报人按申报书格式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申报书(格式)及附件(格式)资料按按要求上传至; ()各单位可登录网站查看项目申报情况,通知申报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各单位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修改项目状态,同时将盖章后的汇总清单报科技处; ()各中层单位评审结束后,科技处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项目科技处核拨第一批经费; ()年度进展报告于每年月日前经网上提交后,经各单位审核是否完成年度进展后提交至科技处; ()总结报告于项目运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经网上提交,并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科技处,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将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网上,科技处对已结题项目所提交信息进行公示; ()对于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并减少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立项指标; ()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需严格按预算执行,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将全部收回。 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组建重大项目研究团队为目标而申报的包含若干子课题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未获得批准但参加答辩的团队。 、申报条件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2013-10-10 9:38:57版本03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文件编号QAC-TR02修改码0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页码第1页共4页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pdf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数不代表全文字数),有任何不清楚的烦请咨询本站客服。1.目的为规范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控制。3.职责3.1审核部、财务部负责审核单据。3.2总部财务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办理报销,发放审核费。4审核劳务费发放标准4.1现场审核劳务费标准4.1.1现场审核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审核、第二阶段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不符合项现场跟踪审核、补充审核、特殊审核(扩大认证范围、调查投诉或对被暂停的追踪)等。4.1.2一般审核项目审核劳按一般审核项目组员计算审核费(执行4.1.2的标准)。4.1.4审核组聘请技术专家,专家参与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300元/人;专家仅提供技术培训,不参加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为100元/人。级别审核员担任多体系审核项目的专业审核员时,按4.1.2标准发放审核费,不再另行支付专家费用。4.1.5二方审核项目审核劳务费发放:如为一般审核项目按4.1.2标准发放;如为增值审核项目按4.1.3标准发放。4.1.6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如需要派人对受审核方不符合项进行现场跟踪审核,需经审核部同意方可实施。现场跟踪审核劳务费以组员标准按实际发生的审核天数计算。4.1.7审核员实际的审核天数应与审核计划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审核天数时,需报告审核部负责人,同时审核组长应在审核费报销单中注明,审核费发放以审核员实际审核天数为准。4.1.8为方便审核费计算,发放标准可以参照附件《审核劳务费速算表》。4.2文件审核劳务费标准受审核方初次认证、转换机构认证、认证认可行业审核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文件审核。其它情况(如受审核方文件发生重大变更)发生文审费时,需经审核部批准。非现场一阶段只发文审劳务费。单体系文审劳务费为60元,多体系文审每增加一体系,文审费增加20元。4.3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5-01-08 12:54:21 字号: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的名义或以上述机构医护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转入医院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合同预算开支。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科研处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审核,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约定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 第七条科研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2万(含)-5万元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5万元(含)以上支出签署大额联签单。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 第十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按照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纵向科研经费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指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经费。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预算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处、计财处的协助下,按有关规定编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预算编制。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交流会情况汇报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交流会”情况汇报 2010年11月3日,教育部、财政部召集中央高校主管科技或财务的校级领导、科技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在中国地质大学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交流会”。 会议由教育部科技司谢焕忠司长主持,教育部财务司陈伟光司长、教育部科技司谢焕忠司长、教育部社科司张东刚司长到会讲话,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介绍了他们的经验。 一、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重要意义 1、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立和实施,是财政部、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 2、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享有的8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包括学科专业设置权、科研开发和社会服务权等。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立和实施,是促进高等教育法“依法自主办学”基本原则落实的重要手段。 3、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立和实施是高校科研经费投入机制的一次重大改革,缓解了困扰高校多年的自主科研经费严重匮乏之局面,使高校能够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需求,以及学校特色、优势,真正实现自主规划。 4、促进高校科技体系创新,包括以下方面:基础性、前瞻性研究;

科技创新基地;高层次优秀人才和科研团队;学术氛围;科技管理;科技评价体系。 5、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造就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能力突出的拨尖人才;形成多层次、布局合理的科研团队建设结构体系。 6、促进组织管理模式创新:自主规划、自主发布、自由申请;高水平管理队伍形成;新兴学科诞生、学科交叉融合、资源整合共享。 7、促进高等教育模式改革,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校的发展具有深远而重要意义。 二、文件精神 与之相关的文件有三个:财教[2006]288号《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8〕23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9]17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精神: 1、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2、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原则:稳定支持、自主安排、公开公正、统一管理。 3、每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负责根据财力状况、高校科研开展情况,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11月26日修订日期: 第一条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医院一般不再予以经费匹配。 (一)纵向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社科规划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等各部、委(局)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经费;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省社科规划办、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等各厅、局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各市、地等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以医院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机构(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拨入我院的各类科研经费,必须由医院计财部统一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医院对所有入我院财务的科研经费提取4%的科研管理费。 第五条科研经费报销必需按项目预算计划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控制数,不得超预算、超范围开支。 第六条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试剂、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试剂、原材料。大宗发票后须附清单。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院外及院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五)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赴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大学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医院科研部、计财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 (2014版) 课题名称: 申报人:手机: 申报单位: 项目领域:具有科研潜质在校学生研究项目 项目类别:□创业培育□创业实践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编写说明 一、课题建议书符合课题申报指南的要求,目标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二、课题任务明确,年度计划安排合理,应充分考虑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三、申请项目领域应在以下18个领域范围内: 1、行业电子技术与新概念;2、综合信息系统技术;3、信息传输与处理;4、信息探测与处理;5、信息对抗与安全;6、计算机技术与计算数学;7、信息材料及应用技术;8、电子元器件与应用技术; 9、电真空与高能微波;10、微电子技术;11、光学工程与光电子技术;12、电子测量与自动控制技术;13、电磁环境与隐身技术;14、机电一体化与先进制造;15、数字电视与广播多媒体技术;16、生命科学与人工智能;17、人文与管理科学;18、其它。 四、项目考核指标中应写明获得资助后拟申请的国家级项目类型;学生项目应写明目标竞赛或者论文目标。 五、课题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需要负责人签字并由申请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简表

申请书内容 一、立项的必要性 1、项目简介 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3、项目的创新点和特色 二、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 1、总体目标 2、考核指标 3、预期成果 三、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1、项目研究内容 2、拟采取与技术路线 3、年度安排 四、研究条件与基础 1、前期研究成果 2、主要研究条件和设备 3、团队及负责人简介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各类专项2019版)

项目编号: 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任务书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项目类型:□重点支持专项 □重大项目培育□省部级平台建设 □团队培育□其他重点项目 □科技基础性专项 □学科交叉性基础研究□成果培育 □实验室日常建设与管理□标准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军工项目培育 □科普工作□其他基础性项目 □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 河海大学 二〇一八年七月制

填写说明 一、任务书为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管理的主要文件。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须填“/”。 二、填写任务书前,请仔细阅读《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三、科技活动类型包括(请选择其中一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 四、国民行业代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查找。 五、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在《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查找。 五、“所在研究基地类别”请选择: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以下重点实验室、无。 六、基本信息中的预期成果要与正文中“预期研究成果”相一致。 七、任务书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发表成果需标注本项目资助编号。 八、此《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需同时递交电子版。

一、基本信息

三、经费预算表

预算编制说明: 1.设备费:是在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小型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控制在30%以内。费用支出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8.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业务费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控制在5%以内。费用支出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不含办公用品),且应当详细说明支出内容。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科研经费在遵循专款专用、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厉行节约原则的前提下,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部委、省厅、市局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费。 (二)各类科研基金下达的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费。 (三)承担企事业单位研究项目所提供的横向科研经费。 (四)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科研基金提成的专项费。 (五)学院划拨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资助标准 (一)资助项目 列入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 1 : 2配套。 列入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 1 : 1配套。列入市厅级教研、科研项目,学院按1: 1 配套。 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学院根据资助情况及项目研究应用价值、难易程度等因素另行确定配套资助经费数额。横向科研项目学院一般不予资助。 (二)自筹项目 列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院资助0.8 万元,列入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学院资助0.3 万元,列入市厅级项目的学院资助0.1 万元。 (三)学院立项项目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青年专项资助经费1000 元。 2、产品开发研究项目及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及实用价值较大的项目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后另定资助总金额。 第四条科研经费只能用于与本课题有关的事项或活动,其主要支出范围: (一)图书资料费(必须的图书资料购置及复印、誊录、翻译等费用)。 (二)项目调查、国内学术交流有关研究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 (三)项目研究购置的仪器设备、元器件、工具费。 (四)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或维护费、学术著作出版费。 (五)办公费(含复印、打印、上网检索、查询、通讯费等)、计算机耗材等必要的办公费用。 (六)协作费(按合同规定须由外单位承担的项目研究、开发、试验等科研协作经费,包括专家咨询费用)。 (七)制作样机的试制费、加工费或样机检测、样品检验费等费用。 (八)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津贴、加班费用。 (九)科研成果鉴定费用(包括研究成果的印刷及版面费、成果专题研讨、评审鉴定等涉及成果鉴定的费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用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科技进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政府拨款、企业投入、承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性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用于科研项目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经费按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经费主要用于公司具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等项目,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战略。 (三)专款专用、分项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透明、符合规定经费使用要清楚明了,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乘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发票。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试验耗材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 (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 (九)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十)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表

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科研处(签章): 年月日

《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表》填表注意事项 填表前请先核对《科研项目立项及经费配套一览表》、《引进人才、博士科研启动费一览表》中的项目名称、经费额度,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 一、博士、引进人才填表时请将表中“其中上拨经费:/配套经费:”的字样去掉; 二、有配套经费的项目才能填写表中的“项目奖励费”项,其余的项目不填写该项(参见《忻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即院政字〔2014〕4号文件第三条第4款、第四条第4款); 三、填表时请仔细阅读《忻州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政字〔2012〕27号)、《关于科研经费支付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党(院)办字〔2014〕58号)、《忻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院政字〔2014〕4号)等文件精神; 四、科目解释 科研业务费:指原材料、试剂、药品、元器件等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和包装运输费,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品、文具等购置费,项目的设计、测试、计算和分析费,以及学术论文评议费、成果鉴定、专利申请费。 仪器设备费: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杂、安装、调试和修理费用。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需经资产管理处审批订购。 图书资料费:指用于项目研究购置的古籍、文物、图书资料、软件、复印费、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成果印刷费、学术刊物订阅费、数据采集费等。 差旅费:指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交通、住宿、订票等)费、市内交通费以及邀请有关专家的相关费用等。差旅费的审批和支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指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成果鉴定、项目验收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包括参会差旅、食宿费用,会议室、设备、交通工具等租赁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出国和参加国际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以及外国专家来华合作的相关费用。出国和参加国际会议按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中大财字〔〕14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12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434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 (一)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经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二)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经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其它所有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中南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

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校长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科学研究部、人事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二级院(部、系、所、中心、室)(以下统称二级学院)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明确职责和权限,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学研究部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负责经费预算审核;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定期上网公布项目到款;审查项目决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结题审计;配合人事处、科学研究部考核绩效经费。 (二)科学研究部: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协同计划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配合人事处进行绩效考核;核定科研经费的类型, 审核科研外协费的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 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管理,加速我院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院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来源: 1、国家财政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2、由院自筹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国际合

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院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 5、用于科技研发绩效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6、其他与科技研发相关的必要费用。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院科研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及科技管理部协作编制,务必保证预算合理性。科研经费收支实行法人负责制,涉及项目预算资金的支出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院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科研经费的拨付按照院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 第十条科研经费在院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科技管理部、财务负责人、院长在

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

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规范和加强院级科研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经费拨款,主要用于组织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支持院属科研机构围绕国家和院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要方向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和系统集成技术与开发,防止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臵。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院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重大项目和重要方向项目,院级项目一般可下设课题。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五条项目经费开支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需由项目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项目经费一般由课题经费和综合集成与调控经费组成。 第六条课题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用是指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1、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购臵或研制的专用仪器设备,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经费要合理控制设备购臵费支出。 2、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臵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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