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学生会章程

吉林大学学生会章程
吉林大学学生会章程

吉林大学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组织名称

本会全称是“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吉林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组织宗旨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组织原则

吉林大学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基本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对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第六条工作目标

吉林大学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一)校内相关部门与学生以学生会为组织媒介,定期沟通并积极解决问题的维权服务体系。

(二)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民主管理体系。(三)多方联系、定期培训、定点认证的培训认证体系。

(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群体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五)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六)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工作原则

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八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二)对吉林大学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二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一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为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由在学生会内任部长及部长级以上职务的会员共同组成。

第三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第四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决定讨论修改本章程。

(二)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三)审议和通过重要提案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五)主持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吉林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提名、聘任部门负责人。

(七)领导、监督吉林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活动。

第五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1名),主要负责学生会对内对外一切工作的统筹领导,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外代表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六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空缺时,由常务副主席暂时代理主席职务主持工作。第七条吉林大学学生会秘书长(1名,由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指派专职教师担任),代表校团委具体指导吉林大学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常务副主席(1名)、校区主席(6名)、副主席(若干名)协助主席完成工作。

第九条根据校区工作需要,设立校区学生会作为校学生会分支机

构,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各校区学生会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各校区学生会常设机构由各校区自行决定,各校区学生会主要干部变动必须及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条吉林大学学生会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主持工作,直接对秘书长负责,必要时兼任部长级职务。

第十一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下设秘书部、维权部、宣传部、学术部、文体部、联络部、培训部、女生部、少数民族部。各部门由部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一)秘书部

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部人事管理及办公室管理;负责学生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并编入档案;负责记录、整理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负责年终对学生会内部成员进行奖惩;负责编写《吉林大学学生会工作简报》;负责定期组织学生会干部的培训与实践工作;负责财务申报等工作。

(二)维权部

负责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影响力的特色活动。

(三)宣传部

宣传部下设媒体中心和网络中心,各设主任一名,由宣传部部长统一领导。

媒体中心:负责学生会活动新闻稿件,会议材料等的编写和整理;负责传达党中央、团中央颁布的最新重要文件的精神;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向全体学生汇报学生会的工作动态;负责《吉大先锋》的撰写和编辑。

网络中心:负责收集、分类、整理,保存各方面活动信息;制作、维护学生会网站,更新信息;通过网络加强对外联系;为学生会宣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四)学术部

负责开展演讲、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性活动,增强校园文化的学术氛围;负责吉林大学“先锋论坛”大学生辩论赛、成功人生讲坛系列活动和考研状元现身说法等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五)文体部

负责策划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协同校体育教研中心组织各类赛事,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与兄弟院校、校内外文艺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增进文化的交流和沟通;在特殊的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六)联络部

统筹学生会组织与校内外团体、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与社会各界及兄弟院校的联系,接待来访、参观人员;通过各种合法、有效的途径拓宽学生会经费来源;有选择性的联系校企和校外优秀企业开展活动;负责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联席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七)培训部

以加强内部作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具有内部培训,作风建设,经验借鉴,素质拓展等四项主要职能。通过本部及与其他部合作的各种素质提高活动,达到增强学生会内部凝聚力,提升学生会成员综合素质,改善学生会成员对外形象,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的目标。

(八)少民部

少数民族部,简称少民部,以“丰富少数民族学生文化生活,维护少数民族学生合法权益”为宗旨,致力于搭建少数民族学生与学校之间沟通的平台,打造积极向上、平等团结的校园氛围,展现具有民族风情的校园文化。以“同乡会”为媒介,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以“民族文化节”为窗口,传播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促进各民族学生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1]

(九)女生部

第四章基本制度

第一条选举制度

本会实行换届选举制度。欲竞选者须先填写竞选申请表,写明相关信息,并准备竞选材料,按时参加竞选。竞选中须遵守相关规则。

第二条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三条考勤制度

秘书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各部门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请假制度

会员应该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各职能部门可具体规定请假事宜。

第五条考核制度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上一级领导研究讨论,经半数以上同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六条监督制度

一、自上而下的监督

(一)学生会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

(二)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三)秘书部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二、自下而上的监督

(一)吉林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均有权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学生干部情况。

(二)会员发现上级领导有违反吉林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可予以指正;情节严重者,可向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部门

学生会财务由主席团总体管理、协调使用。秘书部负责具体事宜。

第二条财务主管范围

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包括对校团委分配的资金和社会赞助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财务申报人

(一)由主管财务负责人(秘书部部长)主持学生会的日常财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并由秘书部派专职秘书协助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申报,并汇总到财务主管负责人处。(三)校区主席负责各校区财务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并汇总到财务主管负责人处。第四条财务申报程序

(一)主管财务负责人、部门主管和各校区主席根据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做出预算,分别交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审议。

(二)部门主管、校区主席在活动结束后,需将财务票据(须为正规发票并注明经手人)、结算详细帐目汇总到主管财务负责人处,并由校团委主管教师审核报销。

第五条财务申报批准

(一)部门主管,校区主席申报的预算需要经过校学生会主席、秘书部部长分别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举办活动如需提前垫付大额现金(500元以上),可以书面形式报告学生会主席、秘书部部长审议通过,由主管老师处支取现金。

(三)事态紧急,又无法找到校学生会主席、秘书部部长签字时,可由副主席直接告知校团委主管老师处,支取经费。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做出解释,秘书部存档。

第六条财务备档

财务预算、决算,在申报过程中均准备一式两份,秘书部负责统一备档。

第七条财务监督

(一)主席团监督学生会总体财务收支,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及各项活动中的具体开支。

(二)秘书部委派专人具体负责学年度的财务审查工作。

第六章章程效力

第一条本章程需经吉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为保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本章程因以后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需做出修改时,由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修改意见,并经吉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更改。

附则

吉林大学学生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这里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未能及时准备相应的应对方案,国内外突然发生的严重破坏我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危害我国国家利益,严重危害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我国学生权益的事件。

第二条吉林大学学生会秘书部应密切关注本预案中第一条中规定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生会主席。

第三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上报校团委,并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任命专门小组,对事件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第四条调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对事件的调查了解,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报告,报告要求符合事实,详细准确。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紧急召开特别会议,由学生会秘书长(校团委教师兼任),传达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及校团委的具体指导,帮助学生会主席团结合调查小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解决方案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依据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及校团委的指导方向,符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同时保证方案适时适当,符合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以最快方式,安排督促学生会相关成员,依据学生会主席团制定的解决方案开展最为有效的工作。

第八条为谨慎起见,学生会成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是非观念,在主席团未出台正式的解决方案前,学生会内部的所有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敏感问题在任何地点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做出不合时宜的行为。

第九条凡违反本预案规定的学生会成员,报请学生会主席团给与相应处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依据解决方案开展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在同学中间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校党委的相关指示精神,配合学校的工作部署。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组织名称

本会全称是“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吉林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组织宗旨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组织原则

吉林大学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基本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对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六条工作目标

吉林大学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一)校内相关部门与学生以学生会为组织媒介,定期沟通并积极解决问题的维权服务体系。

(二)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民主管理体系。(三)多方联系、定期培训、定点认证的培训认证体系。

(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群体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五)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六)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工作原则

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八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二)对吉林大学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二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一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为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由在学生会内任部长及部长级以上职务的会员共同组成。

第三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第四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决定讨论修改本章程。

(二)监督本章程的实施。

(三)审议和通过重要提案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五)主持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吉林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提名、聘任部门负责人。

(七)领导、监督吉林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吉林大学学生会的活动。

第五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1名),主要负责学生会对内对外一切工作的统筹领导,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外代表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六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空缺时,由常务副主席暂时代理主席职务主持工作。第七条吉林大学学生会秘书长(1名,由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指派专职教师担任),代表校团委具体指导吉林大学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常务副主席(1名)、校区主席(6名)、副主席(若干名)协助主席完成工作。

第九条根据校区工作需要,设立校区学生会作为校学生会分支机

构,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各校区学生会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各校区学生会常设机构由各校区自行决定,各校区学生会主要干部变动必须及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条吉林大学学生会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主持工作,直接对秘书长负责,必要时兼任部长级职务。

第十一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下设秘书部、维权部、宣传部、学术部、文体部、联络部、培训部、女生部、少数民族部。各部门由部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一)秘书部

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部人事管理及办公室管理;负责学生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并编入档案;负责记录、整理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负责年终对学生会内部成员进行奖惩;负责编写《吉林大学学生会工作简报》;负责定期组织学生会干部的培训与实践工作;负责财务申报等工作。

(二)维权部

负责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影响力的特色活动。

(三)宣传部

宣传部下设媒体中心和网络中心,各设主任一名,由宣传部部长统一领导。

媒体中心:负责学生会活动新闻稿件,会议材料等的编写和整理;负责传达党中央、团中央颁布的最新重要文件的精神;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向全体学生汇报学生会的工作动态;负责《吉大先锋》的撰写和编辑。

网络中心:负责收集、分类、整理,保存各方面活动信息;制作、维护学生会网站,更新信息;通过网络加强对外联系;为学生会宣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四)学术部

负责开展演讲、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性活动,增强校园文化的学术氛围;负责吉林大学“先锋论坛”大学生辩论赛、成功人生讲坛系列活动和考研状元现身说法等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五)文体部

负责策划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协同校体育教研中心组织各类赛事,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与兄弟院校、校内外文艺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增进文化的交流和沟通;在特殊的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六)联络部

统筹学生会组织与校内外团体、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与社会各界及兄弟院校的联系,接待来访、参观人员;通过各种合法、有效的途径拓宽学生会经费来源;有选择性的联系校企和校外优秀企业开展活动;负责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联席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七)培训部

以加强内部作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具有内部培训,作风建设,经验借鉴,素质拓展等四项主要职能。通过本部及与其他部合作的各种素质提高活动,达到增强学生会内部凝聚力,提升学生会成员综合素质,改善学生会成员对外形象,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的目标。

(八)少民部

少数民族部,简称少民部,以“丰富少数民族学生文化生活,维护少数民族学生合法权益”为宗旨,致力于搭建少数民族学生与学校之间沟通的平台,打造积极向上、平等团结的校园氛围,展现具有民族风情的校园文化。以“同乡会”为媒介,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以“民族文化节”为窗口,传播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促进各民族学生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1]

(九)女生部

第四章基本制度

第一条选举制度

本会实行换届选举制度。欲竞选者须先填写竞选申请表,写明相关信息,并准备竞选材料,按时参加竞选。竞选中须遵守相关规则。

第二条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三条考勤制度

秘书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各部门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请假制度

会员应该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各职能部门可具体规定请假事宜。

第五条考核制度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上一级领导研究讨论,经半数以上同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六条监督制度

一、自上而下的监督

(一)学生会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

(二)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三)秘书部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二、自下而上的监督

(一)吉林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均有权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学生干部情况。

(二)会员发现上级领导有违反吉林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可予以指正;情节严重者,可向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部门

学生会财务由主席团总体管理、协调使用。秘书部负责具体事宜。

第二条财务主管范围

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包括对校团委分配的资金和社会赞助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财务申报人

(一)由主管财务负责人(秘书部部长)主持学生会的日常财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并由秘书部派专职秘书协助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申报,并汇总到财务主管负责人处。(三)校区主席负责各校区财务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并汇总到财务主管负责人处。第四条财务申报程序

(一)主管财务负责人、部门主管和各校区主席根据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做出预算,分别交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审议。

(二)部门主管、校区主席在活动结束后,需将财务票据(须为正规发票并注明经手人)、结算详细帐目汇总到主管财务负责人处,并由校团委主管教师审核报销。

第五条财务申报批准

(一)部门主管,校区主席申报的预算需要经过校学生会主席、秘书部部长分别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举办活动如需提前垫付大额现金(500元以上),可以书面形式报告学生会主席、秘书部部长审议通过,由主管老师处支取现金。

(三)事态紧急,又无法找到校学生会主席、秘书部部长签字时,可由副主席直接告知校团委主管老师处,支取经费。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做出解释,秘书部存档。

第六条财务备档

财务预算、决算,在申报过程中均准备一式两份,秘书部负责统一备档。

第七条财务监督

(一)主席团监督学生会总体财务收支,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及各项活动中的具体开支。

(二)秘书部委派专人具体负责学年度的财务审查工作。

第六章章程效力

第一条本章程需经吉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为保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本章程因以后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需做出修改时,由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修改意见,并经吉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更改。

附则

吉林大学学生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这里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未能及时准备相应的应对方案,国内外突然发生的严重破坏我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危害我国国家利益,严重危害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我国学生权益的事件。

第二条吉林大学学生会秘书部应密切关注本预案中第一条中规定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生会主席。

第三条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上报校团委,并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任命专门小组,对事件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第四条调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对事件的调查了解,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报告,报告要求符合事实,详细准确。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紧急召开特别会议,由学生会秘书长(校团委教师兼任),传达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及校团委的具体指导,帮助学生会主席团结合调查小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解决方案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依据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及校团委的指导方向,符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同时保证方案适时适当,符合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以最快方式,安排督促学生会相关成员,依据学生会主席团制定的解决方案开展最为有效的工作。

第八条为谨慎起见,学生会成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是非观念,在主席团未出台正式的解决方案前,学生会内部的所有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敏感问题在任何地点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做出不合时宜的行为。

第九条凡违反本预案规定的学生会成员,报请学生会主席团给与相应处分。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依据解决方案开展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在同学中间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校党委的相关指示精神,配合学校的工作部署。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学生会工作思路

谈谈你对团委学生会的看法、建议、任职后的工作思路(可另附页) 工做思路:高校的核心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 团委学生会作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更多承担了文化传承的职能。秉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打造“创新创业和国际化教育”的办学特色,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多注重国际化双语化的特色,也是区别于其他分院的亮点。同时,团学联也可以开展素质培训活动来培养学生干部人才;开展学科竞赛等活动来促进科学研究;服务同学,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也是在服务社会。 工作理念:1.在传承的基础上,创新,打造外语学院国际化的特色;2.加强内部团结建设;3.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四个方来开展工作。 在2016下半年,特色打造外语节活动,除了英语演讲大赛(学科竞赛),外语配音大赛,外语话剧大赛,我也希望新一届团学联在活动形式上有所创新,传承外语国际化的特点。如:单词比赛,外语歌唱比赛。2016年的第16届外语节闭幕式暨迎新年晚会一般在12月,我们将在9月初就启动晚会节目演员招募工作,提高节目质量,并成立外语分院主持团和歌舞团,隶属于团学联文艺部,为外语的各种活动提供文艺人才;在外语节开幕式上要进行团学联干部聘任仪式,鼓舞团学联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 在2017年上半年,特色打造“菁英班”学生干部训练营。面对学生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开展除了讲座,桌面讨论等常规培训活动,也希望能够走近大自然,在领导力,合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丰富创新活动形式,全方面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也为日后分院发展培养学生干部人才。 在2016-2017学年具体的工作设想:(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来阐述) 一,(资料整合)关于外国语学院的学生手册:和张老师一起梳理完成一本属于外国语学院的学生手册,目的旨在让学生更详细地了解外国语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包含以下5个内容:外国语分院评奖评优细则,外国语分院学科竞赛介绍,纪实考评详细说明,外国语分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外国语分院优秀学长选拔考核细则; 二,(人才培养)关于学生干部考核和素质:组织部实践部重点负责学生干部考核和素质提升工作,我目前想到具体可实施的工作有:1,期中期末开展交流活动如:到钱江外国语学院宁波理工学院交流,与我校传媒工程等团学联交流学习等;2.完善团学联班干部的班助的考核评优制度,最终写到蓝宝书里;3.开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章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 , 是在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领导下, 挂靠在校学生会下的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下设五 个部门: 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风文明检查部、校园文明督查 部、宿舍文明督导部、食堂文明督导部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

领导, 接受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在 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展开活动。 第四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 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全体学生行使工作职权。 第五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 对外唯一代表南昌 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第六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发扬”日新自强, 知行合一”的精神, 为我校创优良学风, 建 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 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沟通学校与同学们的联学院, 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热情为同学们服务, 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培养一批高

素质的学生干部。 (五)维护校纪, 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 秩序和学习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本会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的候选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成员需经过面试及老师、上一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的审查、评定而最终产生。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凡取得南昌航空大学学籍的在南昌航空大学学习的, 所有本科和专科学生均可经过竞聘成为本会成员, 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 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经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 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 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 有权请求 本会帮助解决, 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全

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全 【篇一: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 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 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 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 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系各 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秘书处:统一管理各部档案、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学习部:学风检查,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院学习气氛,为学生学 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和方法及指导。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并配合院里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 的精神文化生活。艺术团:在文艺部的领导下带领我院学生开展文 艺活动。 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 类活动信息。科技部:普及网络方面的知识并培养网络方面的人才,还负责院网络建设。体育部: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学生的竞争 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生活部:对全系宿舍的卫生进行 不定期的检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 外联部:为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拉赞助以筹集经费,还包括学生会 的外事联系工作。实践部:为我院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机会。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学生会生活部管理制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会生活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会生活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院学生会生活部例会包括部长主任例会以及各分院学生会生活部长联席例会。 第二条、部长主任例会以及各分院学生会生活部长联席例会时间。 第三条、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可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第四条、例会不得缺席、迟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者,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派人代为参加。无故缺席达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生活部。 第五条、各部门按一定顺序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如有重大事项(活动)需提交集体讨论的,须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议程。 第六条、生活部负责人在例会上及时分派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各负责人必须认真记录。有不能处理或不能完成的请当场提出。 第七条、办公室会务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整理成会议记要,备份存档。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 : — : (周六、周日除外)。 第二条、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征得办公室同意,并安排好临时值班者。凡经办公室抽查发现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者,每次在期末考核总分中扣 分。 第三条、保持安静,不得嬉闹、喧哗或带无关人员进入学生会值班室。 第四条、值班人员应认真完成总务部或学生会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值班人员须热情礼貌地接待来访人员,记录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配合各部门做好报名、咨询等相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给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值班室的整洁有序。严禁在值班室乱扔果壳类物品。凡经办公室抽查当日有值班室脏乱等情况出现二次者,将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值班人员,并扣 分。 第七条、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学生会生活部资产、报刊杂志,应爱惜办公用品,不经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1

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意的活动。 第二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布置其工作任务,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学生日常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我院学生,有特长,热爱学生会工作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期为1个月。由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开除。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果受过学校的处罚,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生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决策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3.协调能力 4.宣传能力 5.交际能力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原则: 1.疏导原则 2.服务原则 3.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本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处、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习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重点是纪检部和男生部。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的完成本部的日常工作,同时不定时的了解其他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给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个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干事要协助部长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需与部长商量,不能越级。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青岛黄海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二条主席团工作职权 主席(一名)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 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学院的指导和帮助。 5.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 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及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学生会章程(新修订).docx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职能 (3)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7) 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8) 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0) 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 (11) 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 (16) 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17) 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17) 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19) 第十二章附则 (21)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性质: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 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政教处的 指导。 2.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 1. 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 2.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 3. 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 名、副部长2名。 第三章职能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 提议任免各部部长; 2. 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 3. 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 4. 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 5. 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6. 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 7. 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 1. 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 2. 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 1. 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

浙江大学形策题库

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对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错 3:大一上25学分大一下30学分大二上7学分退学警告错 4:跨校修读课程成绩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对 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对 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对 7:休学学生应班里手续离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 8: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对 9:适当方式实行考勤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错 10:无故缺课1/4不得参加期末考核错 11: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对 12:未经请假连续2周不参加教学活动应予退学对 13: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2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对 14:辅修双专业注册该专业学生优先对 15: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错 16: 毕业时没有完成辅修专业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所缺课程对 17:不及格者有2次补考机会错 18: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入成绩单注明补考重修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对 19: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需提交医院证明;实习期间请假未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课处理对 20: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两种,均采用5级记分制错 21: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详尽告知家长取得书面回执对 22: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错 23:自修整门课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错 24: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错 25: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业确认对 26: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请转换我校课程对 27: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9-10月进行对 28: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学生中评定对 29: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对 30: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错 31: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万人民币包括无息贷款不超过万对 32: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对 33: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违约行为载入系统对 34:困难补助分为学费临时困难专项3种错 3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第二年开学后需要填写小结表对 36: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错 37: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括blablabla 对 38:同学甲参加二课累计获得3分乙同学6分都视为4学分二课学分对 39:SRTP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blablabla 对 40:思想品德的评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若一致则按照纪实不一致对纪实进行调整错 41:一等奖学金比例3%奖励金额6000 错 4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和励志奖学金错

团委 学生会章程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4年3月

目录 总则 (4)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 权利、执行机构 (5) 基层组织 (6) 选拔和增补制度 考核制度 会议制度 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团费缴纳制度 团员注册制度 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附则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 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 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 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权力、执行机构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导读:本文是关于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您!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

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虽然我只是学生会中的一名普通的成员,但是我想在这块展现自我的舞台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认真工作,不断在工作生活中塑造自身,提高自己的修养,培养能力,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作好准备,为学生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学生会的学习心得 感谢人事处给我安排了这次参加网络学习机会,同时也感谢教师发展在线网站,这让我从中收获很多。通过北京工业大学赵丽琴老师主讲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在线培训课程的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我对本课程进行了认真地学习,按时完成作业,集中精力参加培训的各项活动,顺利完成了培训预定的各项任务。 首先,赵丽琴教师完全是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考虑,了解学生的起点,直面学生的教学现实,注重学生的感悟,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同时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又站在教师的角度上分析怎样处理好教师与教学的关系,非常的具体扎实,方法很到位,举例也非常生动并且所用到的实验及实例都与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非常吻合,与学生的生活都很切近,使抽象

浙江大学2012014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

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 1.宝钢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递交材料: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 2、网上申请(先填写完毕后提交); 3、两寸照片2张。 2.先正达农业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面向植保、农经、农化(应用化学)、农学、园艺等涉农专业;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 4、在同等条件(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下,优先选择来自农村地区和贫困农民家庭的 学生; 5、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公私财物、破坏公物、无故旷课、不按时报到注册 等违纪现象;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 递交材料: 先正达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3.博世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交流沟通,在本专业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 和影响力; 3、学习能力强,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学院前25%; 5、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综合能力突出; 6、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4.陶氏化学奖学金 申请条件: 一般奖学金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学习努力,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前一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 20%; 2、做事主动努力,具有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善于交流沟通,担任学生工作; 4、品行端正,勤奋、诚实,能为其他同学做出榜样; 5、获奖者能体现多元化(如来自不同省份、性别等); 6、具有一定的实习经验及社会活动经验; 7、具有较强的英语口语及书面交流能力。 特等奖学金须具备额外如下条件: 1、致力于加入化工行业或有意愿加入陶氏化学; 2、学习能力强,出色的学习和科研表现; 递交材料: 陶氏化学奖学金申请表。 5.光华奖学金 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6.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 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7.葛克全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综合测评成绩优秀,体育达标;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 本着坚持自我教 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 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 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 到同学中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以”自主创新, 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 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 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 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 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 承认本学生会章程, 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 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 执行本会决议, 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 经本会经过, 则退出本会。 2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 建议, 观点, 看法, 并保留意见的权利。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 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 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 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 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 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 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3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1)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医学部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科学、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医学部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生资助中心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医学部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北京大学医学部勤工助学活动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科学发展,助学成才”为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由教育处学生资助中心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 第五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教育处学生资助中心同意的情况下,聘用医学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由用人单位支付薪酬。 第六条学生私自在医学部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医学部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医学部相关部门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审核本学院(部)开展勤工助学的情况。 第九条充分发挥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的作用,共同做好勤工助学工作。 第三章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条学生资助中心职责: 1、在学生勤工助学服务的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2、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医学部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实施办法。 3、在医学部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配合医学部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医学部勤工助学岗位的薪酬标准,并负责薪酬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协调医学部内各单位做好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6、收集勤工助学信息,开拓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接洽并鉴定合法的校外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创造条件。 7、保障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努力保障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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