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十一条企业应该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并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别、同职务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第十二条300人以上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要负责对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审查,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决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切实发挥工会和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管理、监督作用,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四)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五)安措计划管理制度;

(六)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七)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九)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十)电气临时审批制度;

(十一)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十二)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奖惩制度;

(十五)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十六)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八)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十九)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二十)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二十一)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等;

企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能涵盖企业所有的工种。

第十五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都应由企业统一制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执行。

第十六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保证干部、职工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分以下九种:

(一)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对入厂新工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的厂级、分厂(车间)级和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主要内容包括:

1、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分厂(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等内容。

(三)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方法、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四)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应根据企业的特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控制要点等。

(五)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六)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部门的分厂(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等,每二年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3、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七)全员教育。每年要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八)复工教育。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分厂(车间)级和班组教育;因工伤伤愈上班前也要进行如上教育。主要内容同“新职工入厂教育”相同。

(九)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4、事故现场勘查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5、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8、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七条企业要组织进行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操作者要坚持每日“三检”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以此为基础,进行班组、工段、分厂(车间)检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巡回检查、节假日检查等。要完善检查记录,受检单位负责人、检查人员,要分别签字,标明检查日期。凡能当时解决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和未整改前的安全防范措施,按期解决。分厂(车间)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上一级报告,企业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凡未按要求整改,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企业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制定《班组安全管理达标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班组安全管理达标验收标准》等管理文件。分厂(车间)每季度要考核一次,企业要每年考核一次,选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强化对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设备必须按周期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操作证要按期审验,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按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确定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将重大危险源,按要求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绘制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建立制定有效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评估。对不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危险部位,企业应该根据危险、危害特性,制定本单位的重要危险源管理目

标。

第二十二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企业要根据生产的特点以及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危险源,进而制定完善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严密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明确报警联络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配备和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要认真对应急救援体系进行评估、检查,加强培训,制定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时,要同时编制安全专篇。在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审查时,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安全专篇提出审查意见。按规定应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前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要将安全设施设计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前,按有关规定须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建设项目总体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安全设施单项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总体验收。

第二十四条有两个或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

(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三)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经济赔偿事故善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金等安全生产事项涉及有关资金安排的约定;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等作业规定;

(六)其它应该规定的内容。

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五条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在签订承租、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二十六条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作业,首先要做好资质审查,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

单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长期在本企业从事零星项目施工的承包方,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要加强对合同工、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企业应告知

从业人员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和控制办法,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或违规行为,控制事故发生。

第二十八条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要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对危险因素,企业应当履行告知的义务。

第三十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健康档案,安全健康档案包括:

(一)工伤事故档案;

(二)安全教育档案;

(三)安全奖惩档案和违章记录;

(四)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

(五)安措项目档案;

(六)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七)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九)职业病档案;

(十)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技术评价档案;

(十一)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档案;

(十二)职业危害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报表档案。

第三十一条要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凡属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爆破或具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进行审批,要落实安全措施,严格进行监控。

第三十二条企业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坚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伤亡事故。

第三十三条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管理,对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表、目标管理、预先危险性分析等方法,应坚持应用,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十四条坚持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开生产调度会议要首先布置、检查、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三十五条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三十六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闭录电视、广播、厂报、安全简报、黑板报、固定标语等形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第三十七条在建设企业文化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使安全文化深入人心。

第三十八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设备可靠运行。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购置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标准的设备设施,凡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的工艺设备,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十条企业的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按电力设计规范、标准和《纺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做好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保护接地(接零)、工作接地、重复接地。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应按电气行业的标准要求,做好检修、预防性试验和电气设备、设施绝缘(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并有专业的检测报告和数据。

第四十二条加强各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按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善,灵敏可靠,符合标准要求。企业要根据《纺织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制定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保养工作周期、技术条件,并严格执行,使设备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十三条强化危险设备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手进入危险区域进

行作业,预防断指,、伤手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强化对变电所、锅炉房、气瓶库等危险要害部位的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监管、监控。

第四十五条强化职业卫生的管理,定期对有害作业点进行监测,加强对职业危害设备设施的管理,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不断改善作业环境,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十六条纺织企业要认真切实保护女工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女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纺织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和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

第四十七条原成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的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四十八纺织企业的成品和原料仓储要符合纺织工业部关于《纺织原料、成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区和库内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各类仓库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达到防火、防霉变等要求。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通道、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经营场所的疏散通道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五十条纺织企业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应该建立分级防火责任制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组织要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对专职消防队要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第五十一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定置管理,目视管理,“5S”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文明。

第五十二条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十三条企业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检查。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日期起开始执行。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各类生产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 3、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转岗、复工、新聘人员和民技工等上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率达到100%; 4、设施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5、现场安全防护可靠率100%; 6、生产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率100%; 7、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无严重不符合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项目部每年初与所属各单位(包括外协队)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每年底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监督,按工程需要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第八条主管安全副经理是本项目安全主管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 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 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 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 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 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

附件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促进分部具备规范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门用于完善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检测试题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测试题 一、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1、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系统中的三大要素是:人、机器、厂房或环境。() 2、机器设备故障停止处理故障时,切断电源,挂安全警示牌,在设备停妥后再检修,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3、成品布打包机上下升降应安装限位装置,传动轮系部位不用安装防护罩、安全阀、保险杆不用安装自动断位装置。()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5、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 dB(A)。() 6、抓棉机开车前,不用检查轨道上是否有人或有物品,即可开车。() 7、火场逃生的方法有:用手巾,手帕捂鼻护嘴、遮盖身体、寻找避难处所、利用疏散通道逃生、往人多的地方逃生() 8、电器着火时可以用大量的水灭火。() 9、安全教育中的"三级教育"仅针对新入职的工人() 10、除尘、吸尘、滤尘等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最大限度地降低棉尘悬浮物废气的排发。并定期对产生的尘土,腐蚀物等设专人负责清除。() 11、开棉机打手部位应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销杆的长度必须大于观察窗0.03m,观察窗与打手距离不小于0.80m。() 12、凡生产专用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和使用,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13、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纵,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分,不用认真登记和交接() 14、操作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纵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5、载货电梯可以载人运行。() 16、摇纱车绞纱圈故障时应关车处置,不用停车就可以寻找纱头。() 17、防火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其他生产场所不准流动吸烟,吸烟应有指定地点。() 18、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不准架设在生产作业场所的高空吊平顶内。()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康健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康健、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康健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能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 3总则 3.1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康健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康健评价和审批。 3.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职业安全康健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职责 4.1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康健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康健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配合单位,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

4.3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康健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程部、安全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康健“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经营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康健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主管领导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1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1.2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报送安全部审查后,报送经营部。 5.1.3安全部根据单位报送安措计划,经调查审核、综合平均,与12月10日前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 5.2计划的实施 5.2.1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年度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没有分外情况不得转到下年度。财务部负责考核。 5.3项目的验收 5.3.1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完工后,由工程部、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分别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建立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档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

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陕西骁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九、考核奖惩制度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三、卫生保洁制度 十四、不扰民措施 十五、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十六、安全例会制度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 十八、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施工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公司发展前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使施工过

程得到有效控制并能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制 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 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和立体 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相关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基本原则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5.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控股公司总经理及成员企业总经理分别是控股公司、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签发安全工作重大决定。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考核与奖惩。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业务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9)领导编制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及审批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2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人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落实安全设施

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 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 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重大安全环保因素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二章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内容 第四条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二)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三)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四)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五)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 (六)重大安全环境因素控制 (七)应急准备与响应 (八)项目现场安全环保奖惩管理 第三章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工程师,根据公司已建立的《项目环 境因素清单》、《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项目设计文件,按 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确定控制程序》识别、评价施工过程安全、环境因素,编制《××

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根据《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规定》确定应进行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编制《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 第七条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实施计划》、《××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和《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编制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并报送工程建设部经理进行审批。 第八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环保管 理方针和目标、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清单、项目施工适用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施工过程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监督和测量、项目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 第九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审批后,进行发布并分发给项目 项目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分包商、用户等。 第四章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第十条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分包商项目经理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环保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组织、监督和管理,协调施工 过程各单位之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关系,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管理例会, 处理项目现场重大安全环保事项。 第十一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 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等。安全工程师可以受项目经理委托,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现场安 全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应列入《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 第五章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 x 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53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建安〔2005〕17号 关于印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夯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基础,保护职工和工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上级和本企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的特点制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生产的基本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单元,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切实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的正常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以维护企业、项目、分包单位及相关方权益为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济保障、技术保障等措施,对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生产进行有效的计划、—2—

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经理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六条每年年初(或新开工程入场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项目经理部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与各项目经理部党政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集团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形成不同岗位上的安全指标,并定期对岗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八条安全生产指标形成后,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分解情况同项目员工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有权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奖惩,并与员工工资奖金分配、评选先进个人挂钩。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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