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知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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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知识摘要

为使大家对个人所得税的有关知识有更详尽的了解,我们特别摘录了几项和我们生活中有关的要点,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

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

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三、下列项目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四、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

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

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XX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XX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五、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

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

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

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

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

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

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八、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十、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XX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20%=200元

十一、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我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每次取得的利息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利息全额×20%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储蓄机构在向储户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十二、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存入银行个人帐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三、个人取得中奖、中彩等偶然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XX参加有奖竞猜活动中奖,获一台价值8000元的电脑,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20%=1600元

十四、哪些人必须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心得体会.doc

个人所得税心得体会 篇一:我对《个人所得税》的体会 我对《个人所得税》的体会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自开征以来发展迅速,在增加国家财政 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2003年为1418亿元,2004 年1737.05亿元,2005年为2093.91亿元,为我国经济发展 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不大,约为 6%-10%,仍是“小税种”。为什么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低呢?我认为,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及其征收办法出现“不合理”是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 首先我认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不尽合理。扣除标准的设计依据不充分。我国各项费用减除标准设计都是针对收入者个人而言的,没有考虑个人承受的债务额的差异,没有考虑纳税人婚后赡养家庭人员数等影响家庭开支的具体情况和实际税负能力。同样月收入2000元的纳税人, 一个是单身汉没负担,另一个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五口之家,要支付赡养费、教育费乃至医疗费。但两者却执行每月1600 元费用扣除标准,这显然不公平。税收减免项目过多过滥。我国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太多,既不规范又不完善,给予个人诸多借口合理避税。大量税收优惠项目的存在不仅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难度,而且对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由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经验

表明,优惠项目越少,纳税人越是难于偷税漏税,因此应简 化征管工作,提高总体征管能力。纳税意识淡薄。公民缺乏 纳税的自觉性,由于我国长期处于低收入水平,没有牢固树 立公民纳税思想,造成近几年许多人收入水平提高了,但仍 未树立纳税意识。不了解税法知识,主观上对纳税有抵触情 绪,缺乏纳税的主动性。税务部门的稽查力量较弱。税务部 门的整体素质不高,许多税务工作人员本身不能系统的把握 税法知识,不能有计划、有力度地对高收入阶层进行专项稽 查。造成稽查力量较弱,处罚难以从严从重,起不到应有的 震慑效果,逃避个税的成本低,使得税收漏洞拉大。监控制 度不健全。目前收入来源渠道的多元化,更增加了实施监控的难度,尤其对垄断高收入行业、高收入阶层的监控更加薄弱,税收征管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征管手 段,征管手段的落后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所以我认为应该对《个人所得税》加以改善平税负,完善 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减少减免范围,只保留少量减免税项 目;确定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不算 低,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尽可能把税率设置在较低的水平上。 因为过高的税率强化纳税人的收益动机,容易造成税收收入 流失,正如拉弗曲线所表明,高税率不一定产生高收入。因 此,确定一个合理有效的税率是至关重要的;改革分项征收 办法。单纯的分项征收人为地形成了不同类别收入之间的不 公平税收待遇。今后可考虑,分项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办法,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题及标准答案-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题及标准答案 一、判断题 1、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英国是世界上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 3、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 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已经三次修订。(√) 5、2005年9月27日举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史上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6、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7、我国个人所得税为分类税制模式。(√) 8、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9、居民纳税人应就中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有10个。(×) 11、某歌舞团歌唱演员张某到外地“走穴”演出取得收入50000元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2、“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1600元。(√) 1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3200元/月。(√) 14、个人所得税区别不同所得项目分别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 1 —

15、“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1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35%的比例税率。(×) 17、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农历正月初一至腊月三十日止。(×) 18、单位向本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外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用扣缴个人所得税。(×) 19、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一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照顾。(√) 20、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1、个人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2、个人教育储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3、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24、个人将其应税所得全部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可不承担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 25、个人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所得应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26、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7、英国人亨利先生因公于2004年1月1日被其所在的英国公司派到中国工作1年。2004年亨利先生回国休假两次,共30天;去其他国家出差三次,共25天,则在计算布朗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可以扣除其五次离境的时间。(×) 28、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 — 2 —

最新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 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 1. 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它项目 (1)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2)岀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岀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岀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退休人员再任职、企业(职业)年金、股票期权的行权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 范围: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如: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个体岀租车运营等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的个人; (3)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纳税人。 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3.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岀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岀,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精品文档

个人所得税知识普及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 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6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9月1日开始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计算方法 个人纳税等级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二金后月收入-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说明: 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伍佰元后的余额。 法定对象 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内容 个人缴税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0项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新个人所得税归纳总结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全面归纳总结 一、纳税范围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适用税率 根据纳税范围,分三类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得超额累进税率(附表1);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得超额累进税率(附表2);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与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应纳税所得额得计算 (一)综合所得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得,应当在取得所得得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与依法确定得其她扣除后得余额。 (1)居民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预扣预缴办法 居民工资薪金所得有扣缴义务人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预扣率见附表1—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得其她扣除注:①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得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得范围与标准缴纳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等; ③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见附表3) (2)全年一次性年终奖(财税〔2018〕164号)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暂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得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附表1-3),确定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我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个人看法如下: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一、应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个人所得税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注:本表所列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税法规定减征规定,可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四、减税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五、征管方式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管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新个人所得税归纳总结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全面归纳总结 一、纳税范围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适用税率 根据纳税范围,分三类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附表1);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附表2);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综合所得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居民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预扣预缴办法 居民工资薪金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预扣率见附表1-1)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①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③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见附表3) (2)全年一次性年终奖(财税〔2018〕164号)

税务知识每月题库

10月份每日一题 小企业会计: 一、多选题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下列各项税金应该在“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的是(ABC)。 A.消费税 B.签订购货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C.房产税 D.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营业税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下列各项损失应该在“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的是(ABCD)。 A.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B.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C.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D.税收滞纳金 3.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ABD)。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D.附注 4. 小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可以计入(ACD)账户。 A.制造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管理费用 D.销售费用

5. 下列各项,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有(BCD)。A.盘亏的固定资产 B.出售的固定资产 C.报废的固定资产 D.损毁的固定资产 6.有关长期债券投资表述正确的是(AB)。 A.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B.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C.分期付息方式的债券应计利息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 D.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计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个人所得税: 一、单选题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C)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财产转让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D.其它所得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

(A)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财产转让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D.其它所得 3.对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应(D)。 A.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减半征收 B.按偶然所得项目减半征收 C.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应(D)。 A.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减半征收 B.按偶然所得项目减半征收 C.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转让自用达(B)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A.6 B.5 C.3 D.4 6.下列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项目不属于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C)。 A.住房公积金B.失业保险金 C.商业养老保险金D.基本养老保险金 7.下列不属于减征个人所得税项目的是(D)。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汇编2018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概述 1.纳税人 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所得来源的确定 ①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②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③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确定 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⑤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3.计税依据 ①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②亏损弥补 发生亏损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5年 4.征收管理 ①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②按月或按季预交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③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交应退税款 ④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的,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⑤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位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收入总额 1.应当征税收入

注: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不征税收入 属于“非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收益,是单位组织专门从事特定职责而取得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应税所得范畴 ①财政拨款 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免税收入 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但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内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1.准予扣除的项目 ①工资、薪金支出 ②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14%) 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2.5%) ③社会保险费 ④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当年销售收入的0.5%) 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当年销售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⑥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的12%) ⑦利息费用 ⑧借款费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⑨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 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0.税金 11.损失 12.其他项目(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有关资产费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总机构分摊 的费用、汇兑损失) 注:准予结转扣除的项目: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

新《个税法》学习心得精选

新《个税法》学习心得精选 新《个税法》是上个月底刚刚通过的,这次的改革是伟大的,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了更大的提升,新《个税法》学习心得范文精选一起看看! 2018年8月31日,《个税法》修订稿表决通过,一时间,新个税的规定在朋友圈疯转。作为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税种,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是正常的。 当然,新《个税法》的修订也让我开启了学习之旅,在学习过程中的些许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与君共勉。 征税范围: 1、新《个税法》将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作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删除“其他所得”。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总共有9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一直是公认的兜底条款。 也就是说,个人如果取得了不属于前面几项的所得,税务局如果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也无法证实

其合理性。 虽然愤愤不平,但也没人敢或者没人有精力愿意提起合法性审核。 即使有提出合法性审核的,但也很少被人提及。 敢怒而不敢言,只不过平添愁绪,积聚了满腔不满而已。 此次取消了“其他所得”这样的兜底条款,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就被限定在列举的9项个人所得之内了。 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收入不属于新《个税法》列举的9个征税范围内,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无缘无故地被征个税了。看到这,相信大家都很高兴吧。 往年颁布的法规中,一共涉及到11项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些事项被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我们一起来看下,以往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11项吧,如果你的个人所得曾经是其中之一的,恭喜你,又省下了一笔税。 1、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我是贫困户,表示从来没有这待遇) 2、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嗯,确认过眼神,和我也没有关系) 3、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

个人所得税专项习题(知识点+习题)

税收基础专项练习————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关注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政策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一、判断题 1、个人将其应税所得,全部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不承担缴纳所得税义务。() 2、个人取得稿酬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可减按70%计算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张某获得县级体育比赛一等奖10万元,应该免征个人所得税。() 5、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除外)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将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7、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减去20%的费用。() 8、个人取得不同项目劳务报酬所得的,应当合并为一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9、我国某作家叶某所著一本小说于2011年12月通过一美国出版社出版,并获得该出版机构汇来的稿酬3000美元。因叶某为中国居民,则这笔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0、杨教授编著教材一本,2011年3月出版,获得稿酬8000元。2012年2月再版该教材又获得稿酬3000元,杨教授获得的两次稿酬收入实际应缴个人所得税1204元。( ) 二、计算题 1、假定税务机关对某研究所专家张某2012年度个人收入进行调查,经核实张某2012年1~12月份个人所得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5500元,1~12月份共计66000元; (2)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收入50000元; (3)7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 (4)9月份取得国家颁发的科技发明奖20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900元; (6)个人出租经营性商铺,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 2、中国公民李某2011年全年收入情况如下: (1)8月份出版一本著作,取得出版社稿酬8000元。在此之前,部分章节6月至7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酬1000元,7月份取得稿酬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4000元,后被电影公司拍成电影,取得报酬1万元; (2)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 (3)2011年10月从某大学取得演讲收入30000元 (4)月工资收入4200元;年终单位一次发放全年奖金25000元。 要求: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中国公民赵某2011年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200000元; (2)为某企业设计照明线路,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5000元; (3)将自有的两套住房中的一套出租,出租后仍用于居住, 当月取得租金收入2700元。 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20180903个人所得税知识考试试题Microsoft-Word-文档

个人所得税知识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30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2、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年度,自起至止。 3、将第四条中的“免纳”修改为“”。删除第八项中的“”。 4、在第六项中的“复员费”后增加“”。将第七项中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修改为“”。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综合所得,适用至的超额累进税率; 6、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7、个人所得税以为纳税人,以为扣缴义务人。 8、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9、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10、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1、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12将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13、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或者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彩色清晰笔记) 个人所得税 一、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1.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 2.同一作品又上连载又再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追稿,应与之前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合并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产,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财产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4.个人出租房屋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800元或20%)×20%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0% 4.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5.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工资所得考点汇总: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2.作为“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职工晚会奖品、劳动分红、职工的奖励;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归纳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归纳

十、捐赠的处理(P186)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解释】计算思路:(1)确定该税目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3)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扣除限额,则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捐赠额)×相应税率 (4)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限额,则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30%)×相应税率。 【例题27】张某2009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元: (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 (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4000×30%=1200元; (3)应纳所得税额=(4000-1200)×20%=560元。 十一、境外收入的处理 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P181) (1)居民纳税人:对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2)非居民纳税人: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 【解释1】对纳税义务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确定,税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解释2】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解释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的学习心得

1、专项附加扣除 没有出意外,就是定额与限额的结合。就如专家解读,这是相对节省征税成本的最好办法,也是对付国人聪明劲的利招。 2、专项附加中,赡养老人不按人头不合理。 特别是只针对自己上一辈的规定有问题,三代四代同堂时,上二代的负担,很多情况下是落在第三代身上的,但他只能抵扣自己父母辈的份额,而自己父母已退休,对爷奶辈的赡养就无从抵扣,除非父母还在兼职工作。另外如上二代都是农民时,第三代的负担只减除一人。 3、继续教育中与职业相关的费用,按当年取得证书来抵减,那这证书是什么类型的? 一般的培训机关发的都行?还是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这块其实还需要明确的,如我们学财务的,为了更好的工作,我去学计算机VBA、去学外语,算不算职业相关?这个可能还需明确。 4、大病医疗 生成病自负部分过一万五了,那真的是重病,限额六万,有点低了。 先看二个数据,一是统计局数据,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中位数是33834元,二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医疗消费支出1451元。 从一般情况而言,老人医疗费会多点,年青人医疗费会低点,但从对经济承受力,对家庭的影响角度,中青年人大病的影响显然要大得多。如有此情况,对该家庭可能是灾难性的。 而且60岁后,离退休人员也无个税抵扣的情况(除非有兼职)。 所以上限还可上调点甚至取消上限,保留下限就够。 就平均收入而言,下限还有下调的空间。 5、住房贷款利息 放弃了传说中的普通住宅概念,提出了首套概念。 6、个税实施条例38条

“第三十八条对年收入超过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数额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税务机关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完整版)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与答案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 A、2019 年1 月1 日 B、2019 年2 月1 日 C、2018 年12 月1 日 D、2019 年6 月1 日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 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 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4. 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 A.“三险一金” B. 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 保险赔款 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6、下列各项中, 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股息、红利所得 B. 中奖、中彩所得 C.金融债券利息 D.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7、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所得 B.著作权所得 C.稿酬所得 D.非专利技术所得 8、下列所得项目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法定费用的是( ) 。 A.红利所得 B. 股息所得 C.中奖所得 D. 租赁财产所得 9、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电影剧本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10、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A.稿酬所得 B. 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 个税改革后,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有() A.工资薪金所得 B. 偶然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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