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检查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检查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检查

第14章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检查

信息系统的检查工作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系统的检查涉及系统管理和技术的方方面面,是对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措施能否切实保障系统安全的检查和确认。本章中将详细叙述检查重要性、分类和实施方式。

14.1.1 概述

信息系统检查是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性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对建立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性检查,能够发现系统的不足,并及时补救和改进。所以,各国为了解决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问题,对系统的检查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且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来保障安全检查的正常运行。

14.1.2 检查的工作形势

检查的工作形式,可以分为自检查、监督检查和委托检查。

(1)自检查:指信息系统所有者或运营、使用单位发起的对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状态进行的检查。若系统所有者的自检查有周期性,则不必每次都执行完

整的检查流程,而只是自检查系统变化的部分和重要部位。

(2)监督检查:指信息系统的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或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的检查。监督检查一般需要执行完整的检查流程,但特殊情况下,也可在自

检查的基础上,只执行关键部门的检查。

(3)委托检查:受检单位或监督检查的组织部门不具备检查能力的,可委托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来检查。

14.1.3 检查的分类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检查按照起因和组织形式可分为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事件检查、安全检查和自查五类;按照内容划分可分为管理类检查和技术类检查两类。本章将从内容划分进行描述。

(1)管理类检查:针对信息系统的管理过程施行的检查称为管理类检查,主要分为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系统建设检查和系统运维检查等几个部分。

(2)技术类检查:针对支持和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使用的技术和操作施行的检查称为技术类检查,主要包括物理安全检查、网络安全检查、主机安全检查和应用安全检查等几个部分。

14.2 检查的目标和内容

14.2.1 检查目标

信息系统的检查,无论是自检还是监督检查,实质上都是一种持续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过程。美国《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中明确要求了联邦各机构需要对每一个系统实施“定期的有效性测试与评估”,考察信息安全的策略、流程和措施“。维持这样一个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过程,能够有效地将系统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这也就是信息系统安全性检查和目标。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检查的目标,这里给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检查目标的定义;通过对信息系统安全性检查,将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并且保障系统在相应的系统保护等级上达到相应的等级保护标准和规范。

14.2.2 检查内容

通过细化信息系统安全性检查目标,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系统检查相应的检查内容,如表14-1所示。

表14-1 系统检查内容

14.3 检查的实施

14.3.1 管理类检查

1.组织安全检查

检查对象: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相关文档和管理制度。

检查条目和结果判定可参照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表,如表14-2所示。

表14-2 组织机构安全管理检查

检查对象:人员管理的制度和记录。

检查条目和结果判定可参照人员安全管理检查表,如表14-3所示。

表14-3 人员安全管理检查表

检查对象:系统顶级管理中的制度、记录文档和相关的合同及文档等。检查条目和结果判定参照系统建设管理检查表,如表14-4所示。

表14-4 系统建设管理检查表

14.3.2 技术类检查

1.物理安全检查

检查对象:机房环境安全、设备安全、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和检测验收报告。

检查条目:

1)物理环境安全

(1)检查机房安全环境,包括机房布线、防静电和防盗防毁措施的实施情况;

(2)检查机房防水、防火和温湿度调节等保障措施和设备是否完全符合标准,以及其运行维护情况;

(3)检查机房管理制度和相关的记录文件;

(4)检查机房的门禁机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和相关记录文件;

(5)检查屏幕和办公桌面。

2)设备物理安全

(1)检查物理设备的防电磁干扰和泄露措施;

(2)检查物理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相关记录文档。

3)介质物理安全

(1)检查物理介质存放、管理措施和相关文档记录文件;

(2)检查物理介质信息消除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相关记录;

(3)检查介质信息加密措施实施情况。

检查条目和结果判定可参照物理安全检查表,如表14-6所示。

检查对象:网络拓扑、安全策略、设备和网络安全的各类保障措施。如访问控制等的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的记录和审计文件等。

检查条目:

1)结构安全

(1)网络拓扑结构图与当前网络系统结构的符合性;

(2)网络结构设计和区域划分的合理性;

(3)重要区域和网段、业务、职能部门的隔离性;

(4)重要业务系统的带宽优先级;

(5)路由控制;

(6)网络冗余性配置。

2)访问控制

(1)检查身份认证系统运行情况和相关记录文件;

(2)检查访问控制措施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的监控和记录文件。

3)安全审计

(1)检查审计数据保护措施实施情况;

(2)检查审计数据的审查记录文件;

(3)检查审计工具使用情况。

4)边界检测

带宽控制、非授权连接行为检查和阻断。

5)入侵防范

(1)检查入侵检测技术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监控和记录文件;

(2)检查攻击情况和相关额攻击记录。

6)恶意代码防护

(1)恶意代码检测、清除措施实施情况和记录;

(2)恶意代码库升级情况。

7)网络设备防护

(1)用户身份鉴别;

(2)网络管理员登录地址限制;

(3)网络设备用户标识唯一性;

(4)登录失败处理功能;

(5)权限分离;

检查条目和结果判定参见网络安全检查表,如表14-7所示。

表14-7 网络安全检查表

检查对象:主机安全中各类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相关记录、日志和审计文件。

检查条目:

1)身份鉴别机制

(1)检查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管理员用户的身份标识和鉴别;

(2)检查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管理员用户标识唯一性和不可冒用性和口令的复杂性;(3)检查用户登录失败的处理机制;

(4)检查服务器远程管理功能及其保护措施;

(5)检查管理员身份鉴别组合技术及其实施情况。

2)访问控制机制

(1)检查访问控制机制的实施、审计情况和相关审计记录;

(2)检查管理员用户权限分配情况是否符合最小权限管理;

(3)检查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管理员权限分离情况;

(4)检查其他默认账号的权限分配和管理情况;

(5)检查敏感资源标记情况,以及对敏感资源进行控制。

3)安全审计

(1)检查审计范围覆盖情况;

(2)检查审计内容覆盖情况;

(3)检查审计安全记录内容;

(4)检查审计报表生成和自动生成情况;

(5)检查审计进度保护情况;

(6)检查审计记录保护情况。

4)剩余信息保护

(1)检查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用户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内存和硬盘空间)移为他用时剩余信息和痕迹清除情况;

(2)检查系统文件、目录和数据库等资源文件存储空间,被释放或移为他用时剩余信息清理情况。

5)入侵防范

(1)检查主机入侵检测软件运行情况和入侵检测记录;

(2)检查重要程序完整性检查和恢复措施;

(3)检查操作系统安全是否符合最小安装原则,以及系统补丁的升级和更新情况。6)恶意代码防护

(1)检查恶意代码软件的安装、运行和更新情况;

(2)检查主机恶意代码库和网络恶意代码库分离情况;

(3)检查恶意代码库的统一管理和升级。

7)资源控制

(1)检查终端登录限制情况;

(2)检查安全策略中终端登录超时情况;

(3)检查单个用户系统资源使用情况;

8)备份恢复

(1)检查关键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关键设备的硬件冗余情况,保障系统的高可用性;检查条目和结果判定操作主机安全检查法,如表14-8所示。

1)脆弱性检查

检查对象:重要业务系统和网站等重要应用系统。

检查条目:业务系统和网站等重要应用系统中、高风险安全漏洞情况。

2)应用措施防护

检查对象:业务系统和重要网站等应用系统。

检查条目:

(1)防篡改与恢复功能;

(2)WEB应用层防护功能。

3)门户网站监测

检查对象:门户网站系统。

检查条目:

(1)系统可用性监测;

(2)信息破坏事件监测;

(3)有害程序事件监测;

(4)信息内容安全监测。

检查条目和结果判定如表14-9所示。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doc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 ——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一般来说,信息系统需要靠多种安全措施进行综合防范以降低其面临的安全风险。本标准针对信息系统中的单项安全措施和多个安全措施的综合防范,对应地提出单元测评和整体测评的技术要求,用以指导测评人员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角度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单元测评对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各个层面的安全控制点提出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测评要求。整体测评根据安全控制点间、层面间和区域 间相互关联关系以及信息系统整体结构对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影响提出测评要求。本标准给出了等级测评结论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未规定给出测评结论的具体方法和量化指标。 如果没有特殊指定,本标准中的信息系统主要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在本标准文本中,黑体字的测评要求表示该要求出现在当前等级而在低于当前等级信息系统的测评要求中没有出现过。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要求,包括对第一级信息系统、第二级信息系统、第三级信息系统和第四级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单元测评要求和信息系统整体测 评要求。本标准略去对第五级信息系统进行单元测评的具体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安全测评服务机构、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及运营使用单位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的安全测试评估。信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可以参考使 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 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和GB/T 22239-2008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版

附件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版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XXX信息系统描述 简述确定该系统为定级对象的理由。从三方面进行说明: 一是描述承担信息系统安全责任的相关单位或部门,说明本单位或部门对信息系统具有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该信息系统为本单位或部门的定级对象;二是该定级对象是否具有信息系统的基本要素,描述基本要素、系统网络结构、系统边界和边界设备;三是该定级对象是否承载着单一或相对独立的业务,业务情况描述。 二、XXX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定级方法参见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描述信息系统处理的主要业务信息等。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说明信息受到破坏时侵害的客体是什么,即对三个客体 (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9 —

的合法权益)中的哪些客体造成侵害。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 说明信息受到破坏后,会对侵害客体造成什么程度的侵害,即说明是一般损害、严重损害还是特别严重损害。 4、业务信息安全等级的确定 依据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以及侵害程度,确定业务信息安全等级。 (二)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系统服务描述 描述信息系统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等。 2、系统服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说明系统服务受到破坏时侵害的客体是什么,即对三个客体(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的哪些客体造成侵害。 3、系统服务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 说明系统服务受到破坏后,会对侵害客体造成什么程度的侵害,即说明是一般损害、严重损害还是特别严重损害。 4、系统服务安全等级的确定 依据系统服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以及侵害程度确定系统服务安全等级。 (三)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0 —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

附件2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 (试用稿) 公安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 —9 —

目次 1范围 (11) 2术语和定义 (11) 2.1 业务信息(Business Information) (11) 2.2 业务信息安全性(Security of Business Information) (11) 2.3 业务服务保证性(Assurance of Business Service) (11) 2.4 信息系统(Information System) (11) 2.5 业务子系统(Business Subsystem) (11) 3定级对象 (11) 3.1 信息系统的划分 (12) 3.2 信息系统和业务子系统 (12) 4决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要素 (12) 4.1 决定信息系统重要性的要素 (13) 4.2 定级要素赋值 (13) 5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步骤 (15) 6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方法 (16) 6.1 确定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 (16) 6.2 确定业务服务保证性等级 (16) 6.3 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18) 7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 (18) 8附录 (20) 8.1 实例1 (20) 8.2 实例2 (21) —10 —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 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为4级及4级以下的信息系统确定安全保护等级提供指导。 有关部门根据文件确定涉及最高国家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该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定为5级,不再使用本指南的方法定级。 各行业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指南制定适合本行业或部门的具体定级方法和指导意见。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 业务信息(Business Information) 为完成业务工作而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使用的各种信息。2.2 业务信息安全性(Security of Business Information) 保证业务信息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程度的表征。 2.3 业务服务保证性(Assurance of Business Service) 保证信息系统完成业务使命程度的表征。业务使命可能因信息系统无法提供服务或无法提供有效服务而不能完成或不能按照要求的目标完成。 2.4 信息系统(Information System) 基于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服务的人机系统。 2.5 业务子系统(Business Subsystem) 由信息系统的一部分组件构成,是信息系统中能够承载某项业务工作的子系统。 3定级对象 如果信息系统只承载一项业务,可以直接为该信息系统确定等级,不必划分业务子系统。 如果信息系统承载多项业务,应根据各项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信息系统分成若干业务子系统,分别为各业务子系统确定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由各业务子系统的最高等级决定。信息系统是进行等级确定和等级保护管理的最终对象。 —11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4.1 测评原则 (2) 4.2 测评内容 (2) 4.2.1基本内容 (2) 4.2.2工作单元 (3) 4.2.3测评强度 (4) 4.3 结果重用 (4) 4.4 使用方法 (4) 5 第一级安全控制测评 (5) 5.1安全技术测评 (5) 5.1.1物理安全 (5) 5.1.2网络安全 (7) 5.1.3 主机系统安全 (9) 5.1.4 应用安全 (11) 5.1.5 数据安全 (13) 5.2 安全管理测评 (15) 5.2.1 安全管理机构 (15) 5.2.2 安全管理制度 (17) 5.2.3 人员安全管理 (17) 5.2.4 系统建设管理 (19) 5.2.5 系统运维管理 (23) 6 第二级安全控制测评 (27) 6.1 安全技术测评 (27) 6.1.1 物理安全 (27) 6.1.2 网络安全 (33) 6.1.3 主机系统安全 (37) 6.1.4 应用安全 (42) 6.1.5 数据安全 (47) 6.2 安全管理测评 (50) 6.2.1 安全管理机构 (50) 6.2.2 安全管理制度 (52) 6.2.3 人员安全管理 (54) 6.2.4 系统建设管理 (56) 6.2.5 系统运维管理 (61) 7 第三级安全控制测评 (69) 7.1 安全技术测评 (69) 7.1.1 物理安全 (69) 7.1.2 网络安全 (76)

7.1.3 主机系统安全 (82) 7.1.4 应用安全 (90) 7.1.5 数据安全 (97) 7.2 安全管理测评 (99) 7.2.1 安全管理机构 (99) 7.2.2 安全管理制度 (104) 7.2.3 人员安全管理 (106) 7.2.4 系统建设管理 (109) 7.2.5 系统运维管理 (115) 8 第四级安全控制测评 (126) 8.1 安全技术测评 (126) 8.1.1 物理安全 (126) 8.1.2 网络安全 (134) 8.1.3 主机系统安全 (140) 8.1.4 应用安全 (149) 8.1.5 数据安全 (157) 8.2 安全管理测评 (160) 8.2.1 安全管理机构 (160) 8.2.2 安全管理制度 (164) 8.2.3 人员安全管理 (166) 8.2.4 系统建设管理 (169) 8.2.5 系统运维管理 (176) 9 第五级安全控制测评 (188) 10 系统整体测评 (188) 10.1 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 (188) 10.2 层面间安全测评 (189) 10.3 区域间安全测评 (189) 10.4 系统结构安全测评 (190)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测评强度 (191) A.1测评方式的测评强度描述 (191) A.2信息系统测评强度 (19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关于系统整体测评的进一步说明 (197) B.1区域和层面 (197) B.1.1区域 (197) B.1.2层面 (198) B.2信息系统测评的组成说明 (200) B.3系统整体测评举例说明 (201) B.3.1被测系统和环境概述 (201) B.3.1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举例 (202) B.3.2层面间安全测评举例 (202) B.3.3区域间安全测评举例 (203) B.3.4系统结构安全测评举例 (203)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介绍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增强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对促进我国信息安全的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律和文件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999年9月13日国家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2003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明确指出,“要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分工和组织协调 (一)工作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部署,由省公安厅主管网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小组,组织本系统和行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制。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 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 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方案

XX安全服务公司 2018-2019年XXX项目等级保护差距测评实施方案 XXXXXXXXX信息安全 201X年X月

目录 目录 (1) 1.项目概述 (2) 1.1.项目背景 (2) 1.2.项目目标 (3) 1.3.项目原则 (4) 1.4.项目依据 (4) 2.测评实施容 (6) 2.1.测评分析 (6) 2.1.1.测评围 (6) 2.1.2.测评对象 (6) 2.1.3.测评容 (7) 2.1.4.测评对象 (9) 2.1.5.测评指标 (10) 2.2.测评流程 (12) 2.2.1.测评准备阶段 (13) 2.2.2.方案编制阶段 (14) 2.2.3.现场测评阶段 (14) 2.2.4.分析与报告编制阶段 (17) 2.3.测评方法 (17) 2.3.1.工具测试 (17) 2.3.2.配置检查 (18) 2.3.3.人员访谈 (19) 2.3.4.文档审查 (19) 2.3.5.实地查看 (20)

2.4.测评工具 (21) 2.5.输出文档 (21) 2.5.1.等级保护测评差距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2.等级测评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3.安全整改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时间安排 (22) 4.人员安排 (22) 4.1.组织结构及分工 (23) 4.2.人员配置表 (24) 4.3.工作配合 (25) 5.其他相关事项 (27) 5.1.风险规避 (27) 5.2.项目信息管理 (29) 5.2.1.责任法律保证 (30) 5.2.2.现场安全管理 (30) 5.2.3.文档安全管理 (30) 5.2.4.离场安全管理 (31) 5.2.5.其他情况说明 (31)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 见》、《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 办法》的精神,2015年XXXXXXXXXXXXXXXXXXX需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示例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XX平台系统描述 (一)2014年8月,XX正式上线,XX隶属于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主要是通过线上XX平台,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衔接,为二者提供中介服务进而实现借贷关系。通过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解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投融资难的问题。目前该XX平台系统由公司运维部负责维护。我公司是该平台系统业务的主要负责机构,也是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此系统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该系统金融业务数据信息进行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机制。 该系统相关的用户数据中心网络,资金管理等边界部分都是等级保护定级的范围和对象。在此次定级过程中,将该系统的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连同业务数据作为一个定级对象加以考虑,统一进行定级、备案。该系统的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还要作为整个系统的分系统分别进行定级、备案。 (三)该系统业务主要包含:用户身份安全信息、业务平台数据、购买服务等业务,并新增加了法务审核,风险控制等等业

务。系统针对业务实现的差异分别提供实时联机处理和批量处理两种方式。其中:通过网络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连接,均采用约定好的报文格式进行通讯,业务处理流程实时完成。 业务处理系统以内部财务结算模式,负责各类买入转让还款的业务处理,包括与第三方实时连接、接口协议转换、非实时批量数据的采集、业务处理逻辑的实现、与会计核算系统的连接等。系统结构拓扑图如下: 二、XX平台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定级方法参见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XX为旗下借贷平台主要是通过线上平台,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衔接,为二者提供中介服务实现借贷关系。通过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解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投融资难的问题。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害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 ——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CCCC-CCCC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GB/TDDDD-DDDD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以下简称等级测评)工作的测评过程,既适用于测评机构、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及运营使用单位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的安全测试评价,也适用于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在信息系统定级工作完成之后,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现状进行的测试评价,获取信息系统的全面保护需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271.8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CCCC-CCCC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DDDD-DDDD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3术语和定义 GB/T5271.8、GB17859-1999、GB/TCCCC-CCCC和GB/TDDDD-DDDD确立的以及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方案详细

边界接入平台终端安全保护系统 建设方案 2009年6月5日

文件修改记录

目录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1.1政策必要性 (5) 1.2整体安全需要 (5) 1.3合规性需要 (6) 2法规、政策和技术依据 (7) 2.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法规、政策、文件 (7)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7) 2.1.2《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7 2.1.3《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8) 2.1.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9) 2.1.5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标准体系及其关系 (9) 3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功能介绍 (14) 3.1终端安全防护系统(前置服务器版)功能介绍 (14) 3.1.1强身份认证功能 (14) 3.1.2多用户强制访问控制 (14) 图3.1.3 用户权限控制示意图 (15) 3.1.3应用系统安全封装 (17) 3.1.4自主访问控制 (17) 图3.1.4 文件保密柜示意图 (17) 3.1.5数据保密性保护 (17) 3.1.6系统完整性保护 (18) 3.1.7行为审计监控 (18) 3.1.8边界保护控制 (18) 3.2终端安全防护系统(PC版)功能介绍 (19) 3.2.1强身份认证功能 (19) 3.2.2强制访问控制 (20) 图3.2.2 用户权限控制示意图 (21) 3.2.3自主访问控制 (22) 图3.2.3 文件保密柜示意图 (22) 3.2.4数据保密性保护 (23) 3.2.5系统完整性保护 (23) 3.2.6行为审计监控 (23) 3.2.7边界保护控制 (24)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 国家档案局 2013年7月

目录 1.工作背景 (2) 2.适用范围 (2) 3.编制依据 (2) 4.档案信息系统类型的划分 (3) 5.档案信息系统的定级 (4) 5.1档案信息系统的定级原则 (4) 5.2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 (5) 5.2.1受侵害客体 (5) 5.2.2对客体侵害程度的划分 (5) 5.2.3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划分 (6) 5.3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的方法 (6) 5.3.1确定定级对象 (7) 5.3.2确定受侵害的客体 (7) 5.3.3确定对客体的侵害程度 (7) 5.3.4确定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 (8) 5.3.5编制定级报告 (10) 6.评审 (10) 7.备案与报备 (11) 8.等级变更 (11) 附录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版 (12) 附录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14)

1.工作背景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近年来,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规章和标准,加强了对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于2011年建立了54个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的等级保护联络员制度,档案行业为其中之一。 随着档案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档案部门通过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的数字档案资源越来越多,提高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国家档案局编制《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指导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工作。 2.适用范围 本《指南》是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操作规范,适用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下同)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家综合档案馆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地市级档案局馆和其他档案馆可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本《指南》的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马尔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系统描述 (一)该信息系统于2014年4月上线。目前该系统由马尔康县人民检察院办信息股负责运行维护。九龙县县政府办是该信息系统业务的主管部门,信息股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此系统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门户网站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服务器托管在九龙县电信公司机房 (三)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含:等业务。 二、马尔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含:九龙新闻、信息公开、在线下载、旅游在线、县长信箱等业务。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和公众利 —9 —

益。 侵害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定级对象的具体侵害行为,侵害形式以及对客体的造成的侵害结果)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修改、增加、删除等不明侵害(形式可以包括丢失、破坏、损坏等),会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害,可以表现为:发布虚假信息,影响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法律纠纷等。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 上述结果的程度表现为严重损害,即工作职能受到严重影响,造成较大范围的不良影响等。 4、业务信息安全等级的确定 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 (二)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系统服务描述 该系统属于为民生、经济、建设等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其服务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普通公民、法人等。 2、系统服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客观方面表现得侵害结果为:一可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法律纠纷等);—10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

目录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4.1 测评原则2 4.2 测评内容2 4.2.1基本内容2 4.2.2工作单元3 4.2.3测评强度4 4.3 结果重用4 4.4 使用方法4 5 第一级安全控制测评5 5.1安全技术测评5 5.1.1物理安全5 5.1.2网络安全7 5.1.3 主机系统安全9 5.1.4 应用安全11 5.1.5 数据安全13 5.2 安全管理测评15 5.2.1 安全管理机构15 5.2.2 安全管理制度17 5.2.3 人员安全管理17 5.2.4 系统建设管理19 5.2.5 系统运维管理23 6 第二级安全控制测评27 6.1 安全技术测评27 6.1.1 物理安全27 6.1.2 网络安全33 6.1.3 主机系统安全37 6.1.4 应用安全42 6.1.5 数据安全47 6.2 安全管理测评50 6.2.1 安全管理机构50 6.2.2 安全管理制度52 6.2.3 人员安全管理54 6.2.4 系统建设管理56 6.2.5 系统运维管理61 7 第三级安全控制测评69 7.1 安全技术测评69 7.1.1 物理安全69 7.1.2 网络安全76

7.1.3 主机系统安全82 7.1.4 应用安全90 7.1.5 数据安全97 7.2 安全管理测评99 7.2.1 安全管理机构99 7.2.2 安全管理制度104 7.2.3 人员安全管理106 7.2.4 系统建设管理109 7.2.5 系统运维管理115 8 第四级安全控制测评126 8.1 安全技术测评126 8.1.1 物理安全126 8.1.2 网络安全134 8.1.3 主机系统安全140 8.1.4 应用安全149 8.1.5 数据安全157 8.2 安全管理测评160 8.2.1 安全管理机构160 8.2.2 安全管理制度164 8.2.3 人员安全管理166 8.2.4 系统建设管理169 8.2.5 系统运维管理176 9 第五级安全控制测评188 10 系统整体测评188 10.1 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188 10.2 层面间安全测评189 10.3 区域间安全测评189 10.4 系统结构安全测评190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测评强度190 A.1测评方式的测评强度描述190 A.2信息系统测评强度19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关于系统整体测评的进一步说明196 B.1区域和层面196 B.1.1区域196 B.1.2层面197 B.2信息系统测评的组成说明199 B.3系统整体测评举例说明200 B.3.1被测系统和环境概述200 B.3.1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举例201 B.3.2层面间安全测评举例201 B.3.3区域间安全测评举例202 B.3.4系统结构安全测评举例202

(整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

1建设方案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并考虑信息系统实际情况,从计算环境、区域边界和通信网络出发,按照“分级分域、深层防护”的安全策略,提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方案。建设中,拟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实现对信息系统的等级化防护,结合技术措施,实现具有等级保护深度防御体系。 1.1 建设方法原则 以自主知识产权和国产化信息装置为基础,建成“分级分域、深层保护”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体系。在建设过程中,遵循统筹规划、深度防御,统一标准、统一规范,自主产权、国产为主,强化管理、注重技术的原则。 统筹规划深度防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等级保护对信息系统的各种安全要求。制定落实等级保护政策的安全总体防护方案,做好统筹规划是前提,完成自主研发的应用和数据库防护设备、移动存储安全管理系统进行网络隔离,建设符合需要的三级安全管理中心是防护基础,对信息系统的等级化深度防御是核心。以“分级分域、深层保护”策略为核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总体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是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的最基本要求,是各单位横向集成、纵向贯通,信息共享的前提。同时,在全面推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深度防御工程时,按照统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规范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信息安全防护水平的

一致。 自主产权,国产为主:确保信息安全,核心安全防护设备要立足于国产产品,选用满足等级保护要求的安全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以有效抵御互联网风险。 1.2 系统安全建设方案 1.2.1 等级保护三级系统技术要求 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三级系统的安全建设要在安全管理中心支撑下,按照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网络安全构筑三重防护体系。 其具体描述包括: 1)计算环境安全设计 用户标识和用户鉴别。在每一个用户注册到系统时,应采用用户名和用户标识符的方式进行用户标识,并确保在系统整个生存周期用户标识的唯一性;在每次用户登录系统时,采用强化管理的口令、基于生物特征、基于数字证书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安全强度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机制的组合进行用户身份鉴别,并对鉴别数据进行保密性和完整性保护。 强制访问控制。对在对安全管理员进行严格的身份鉴别和权限控制基础上,由安全管理员通过特定操作界面对主、客体进行安全标记;应按安全标记和强制访问控制规则,对确定主体访问客体的操作进行控制;强制访问控制主体的粒度应为用户级,客体的粒度应为文件或数据库表级;应确保安全计算环境内所有主、客体具有一致的标记信息,并实施相同的强制访问控制规则。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要求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港澳台地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测评机构应为成都市本地机构或在成都有常驻服务机构; 3. 参选人必须具有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4. 参选人必须具有近3年内1例以上,市级以上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的实施业绩(以合同或协议为准); 5. 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 6. 参与项目实施人员中应至少具备3名以上通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格证书的测评工程师。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目标 本项目将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

等级保护测评准则》和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我单位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通过开展测评,了解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差距,出具相应的测评报告、整改建议,根据测评结果,协助招标方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后期整改工作,落实等级保护的各项要求,提高信息安全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并配合完成公安系统等级保护备案。 等级保护测评主要是基于《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测评。测评主要包括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安全技术方面主要涉及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与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涉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配合相应等级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保障。 三、测评内容及要求 1.完成上述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协助学院编写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2.完成上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工作,测评后经用户方确认,出具符合信息系统等级测评要求的测评报告; 3.协助完成上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 4.对上述信息系统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蓝色部分是操作系统安全等级划分,红色部分是四级操作系统关于网络部分的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 [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CCCC-CCCC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本标准与GB17859-1999、GB/T 20269-2006 、GB/T 20270-2006 、GB/T 20271-2006 等标准共同构成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配套标准。其中GB17859-1999是基础性标准,本标准、GB/T20269-2006、 GB/T20270-2006、GB/T20271-2006等是在GB17859-1999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和扩展。 本标准在GB17859-1999、GB/T20269-2006、GB/T20270-2006、GB/T20271-2006等技术类标准的基础 上,根据现有技术的发展水平,提出和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最低保护要求,即基本安全要求,基 本安全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督 管理。 在本标准文本中,黑体字表示较低等级中没有出现或增强的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指导 分等级的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 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 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和GB 17859-199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保护能力 security protection ability 系统能够抵御威胁、发现安全事件以及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先前状态等的程度。 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4.1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根据其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 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五级定义见GB/T AAAA- AAAA。 4.2不同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报告编号:( -16-1303-0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说明: 一、每个备案信息系统单独出具测评报告。 二、测评报告编号为四组数据。各组含义和编码规则如下: 第一组为信息系统备案表编号,由2段16位数字组成,可以从公 +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备案证明(或备案回执)上获得。第1段即备案证明编号的前11位(前6位为受理备案公安机关代码,后5位为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给出的备案单位的顺序编号);第2段即备案证明编号的后5位(系统编号)。 第二组为年份,由2位数字组成。例如09代表2009年。 第三组为测评机构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省级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的前两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编号:00为公安部,11为,12为,13为,14为,15为,21为,22为,23为,31为,32为,33为,34为,35为,36为,37为,41为,42为,43为,44为,45为,46为,50为,51为,52为,53为,54为,61为,62为,63为,64为,65为,66为兵团。90为国防科工局,91为电监会,92为教育部。后两位为公安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测评机构顺序号。 第四组为本年度信息系统测评次数,由两位构成。例如02表示该信息系统本年度测评2次。

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基本信息表 注:单位代码由受理测评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给出。

声明 本报告是票务系统的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本报告测评结论的有效性建立在被测评单位提供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基础之上。 本报告中给出的测评结论仅对被测信息系统当时的安全状态有效。当测评工作完成后,由于信息系统发生变更而涉及到的系统构成组件(或子系统)都应重新进行等级测评,本报告不再适用。 本报告中给出的测评结论不能作为对信息系统部署的相关系统构成组件(或产品)的测评结论。 在任何情况下,若需引用本报告中的测评结果或结论都应保持其原有的意义,不得对相关容擅自进行增加、修改和伪造或掩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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