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能评项目信息公示 - 西安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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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能评项目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陕西德丰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万元)124090.51万元

项目名称周至县裕盛逸福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原小学旧址,项目四至情况为:东至育才路、南至村路、西至哑翠二路、北至裕盛一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0000m2(折合250亩)

建设内容及规模西安市周至县裕盛逸福苑老年公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60000 m2(折合250亩),由四合院、二层、六层、小高层、高层等组成建筑群,建筑风格为中古式,苑内为湖泊荡漾、小桥流水、花厅楼阁、呈现一派天然优雅的江南风光;总建设面积373800 m2,建设标准间3654间,(其中:四合院20套每套10间计200间、五栋框架六层430间、四栋11层590间、六栋18层2434间)有相应水电气以及热水井、温泉、浅地层空调系统、太阳能发电等配套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远程视频对话监控系统,集低碳、绿色环保生态养生养老居住、健身、食宿、医疗及康复中心、文化、休闲、娱乐等功能齐全的中古林苑式现代化星级老年公寓。项目计划床位约7308个。

用能概况

水消耗量:本项目年用水量为101.75万t。用电量:本项目年总用电量2480.38万kWh。天然气用量:本项目年用

天然气为56.47万m3。项目综合能耗当量值为3787.82tce,等价值为8751.07tce。

对所在市、区能源消费增量及节能目标的影响分析评估本项目年耗电量2480.38万kW?h,年耗水量101.75万t,年耗气量56.47万m3。本项目耗能(等价值)8751.07tce。根据西安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中对“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建筑使用过程能源需求预测,2013—2014年建筑能源需求新增27.59万吨标准煤,本项目新增能源需求占2013—2014年西安建筑能源新增需求比重约为3%,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有一定影响。

项目建设方案

一、总平面布置

1、规整的总平面

首先,将整个园区分成生活区、活动区、生态种植区、临街配套商业区和办公及辅助区等几个部分。整个项目区平面较为规整,没有大的进退或扭转,这样即有利于降低造价,也有利于提高地下室停车位的利用率。

2、交通组织设计

做到安全、便捷,同时尽量满足人车分流的要求。首先,整个园区的道路分为三级,即:主干路(园区主要道路)、次干路和宅间路。主干路道路宽6m,成环状布置,承载着园区车行交通;组团级道路宽5m,以步行交通为主,担

负一定的日常汽车通行;宅间路宽2m,主要承载着园区步行交通。

二、结构设计

1、抗侧力结构体系

高层公寓楼利用楼、电梯间布置剪力墙核心筒,外围布置框架柱及剪力墙,形成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多层公寓楼采用框架结构;地下车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2、屋盖及楼盖结构

所有子项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具体布置详见图纸部分,地下室顶板厚160mm;纯地下室部分顶板考虑防水要求厚为250mm,上覆1.5m填土,以满足楼基础埋深和专业管道铺设要求。

3、基础

拟建场地天然地基难以满足设计要求,因此采用桩基础方案。具体采用的基础形式结合地质报告根据场地周边现状

后分析确定。

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完全按照《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西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年能源项目能效水平

消耗总量在8751.07tce(等量值)。单位建筑消耗水平为23.41kgce/m2。能源利用效率较高,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主要节能措施

一、节能措施

本项目在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测评;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中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陕西省制定的建筑节能标准。

建筑设计采用简洁的几何造型,减少外立面不必要的凹凸变化,以较小表面积达到节能的目的。外墙做保温,屋面采用新型节能的屋面隔热、保温材料;采用节能门窗,选用塑钢框料,中空玻璃。避免采用落地窗。

二、节水措施

1、施工过程中采用节水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2、供水系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水资源无效消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卫生配件及器具应采用节水型产品,水嘴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座便器冲洗水箱应采用3-6升两档型冲洗阀。

4、使用过的水,可经过多次重复利用,用于冲厕、托地等用用水环节,节约水资源。

5、按规定安装各级水表,以控制用水量。

6、加强对居民的思想教育,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做到防止跑、冒、滴、漏,以降低水资源的损耗。

三、节电措施

1、道路路灯均选用节能光源,照明系统采用日照启闭和夜晚12点后半灯制。

2、采用建设部推荐的建筑照明节能技术和材料,选用效率高、配光合理的灯具及绿色照明设施等。

3、选择节能的空调设备,采用自动控制,同时分室控温。

4、在变电室设集中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

5、采用节能型电力变压器,降低变压器的能耗。

6、制定节电管理制度。

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项目能源管理项目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最高领导机构。在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

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提供,监督举报电话:(029)86786337 (029)86786339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十三五”重点专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十三五” 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成办函[2015]107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1 【实施日期】2015.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 (成办函〔2015〕10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1日

成都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质量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4〕33号)的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重点专项规划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编制重点要放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城镇化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方面。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规划成果科学、可行、有效,体现规划的预见性、指导性。要按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程序(详见附件3),主动与上级、本级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衔接,使各级各类规划紧密衔接、协调统一。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关于尽量减少市场竞争领域规划编制的要求,正确区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凡是市场能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领域、部门和行业的常规性工作以及非自身事权的事项尽量不编制规划;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应编制专项规划。 二、编制领域 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共30个(详见附件1),主要涉及以下领域: (一)需全市统筹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领域; (二)重要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储备领域; (三)关系全市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防灾减灾领域;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主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陕政办发〔2018〕36号)、《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38号)和《西安市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8〕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目标要求)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坚持规范高效、简政放权、信息共享、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制、强化监督管理等举措,逐步实现我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0个(小型项目20个、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80个(小型项目57个、工业项目4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50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努力把西安打造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操作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最优城市。 第三条(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四条(工程分类)按照投资类别划分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两大类。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类型和规模大小分为工业项目(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业项目除外)、小型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 第五条(适用阶段)新建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至竣工验收办理完成,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决策立项至竣工验收办理完成;利用自有土地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规划设计条件获得至竣工验收办理完成。 第六条(环节流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环节。对于工业项目实行带方案出让制度,工业项目(特殊项目除外)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对于小型项目,减少不必要的评审评估事项,缩短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的时间。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用地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环节。 每一个环节审批结束后,审批部门按规定出具行政许可结果。建设单位可向各审批部门进行咨询服务,并接受各审批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七条(在线平台)西安政务服务网作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在线平台,必须满足项目单位、审批部门、中介机构等多方共同使用

成都市建设项目发改委立项指南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2. 投资项目范围: 1)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公检法、消防等利用政府性性资金建设项目; 2)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3. 办理单位: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办理窗口: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5. 承诺时限: 1)审批项目建议书,从材料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10 个工 作日;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材料齐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 10个工作日; 3)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需委托有资质的终结机构对项目进行预审后,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 6. 电话:86921922; 乙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发改委窗口申请,由窗口人员预审后受 理; 2. 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与许可的 书面决定,由窗口人员答复申请人,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书 面答复申请人。 3. 依法报送上级机关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材料: 1)项目业主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2)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 (可由国资委出具); 3)项目建议书; 4)当年年检的项目业主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材料; 6)银行出具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40%勺资金证明; 7)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合同或者协议; 8)如项目无可研审批环节,则需要提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及有相 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节能登记表。(房地 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

成都市建设项目发改委立项指南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2.投资项目范围: 1)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公检法、 消防等利用政府性性资金建设项目; 2)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3.办理单位: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办理窗口: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5.承诺时限: 1)审批项目建议书,从材料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需转 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10 个工作日;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材料齐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 报10个工作日; 3)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需委托有资质的终结机构对 项目进行预审后,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 6.电话:86921922;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发改委窗口申请,由窗口人员预审后受 理;

2.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与许可 的书面决定,由窗口人员答复申请人,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 书面答复申请人。 3.依法报送上级机关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三、申请材料: 1.申请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材料: 1)项目业主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2)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 (可由国资委出具); 3)项目建议书; 4)当年年检的项目业主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材料; 6)银行出具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40%的资金证明; 7)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合同或者协议; 8)如项目无可研审批环节,则需要提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 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及有相 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节能登记表。(房地 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 1)业主申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 2)区(市)县发展改革或实际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

西安市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西安市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工作规程 1.0目的 明确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条件、法律、法规依据,以利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2.0使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开发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 3.1行政负责: a )公司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资质评定申报; b )公司备案申报。 3.2 前期部负责: a)《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 b)《土地使用证书》办理; c)《建设用地批准书》申办;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e)《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f)《施工许可证》的申办; g)《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 h)《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3.3工程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 4.0作业内容

4.1公司项目开发新立项目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报批、取证手续,获取有效的批准/注册/许可文件。 4.2各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取证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报建/报批、取证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清晰。 4.3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及资质等级的办理 4.3.1本程序所称项目,是指由公司投资或与他方共同投资,从策划、立项、 筹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经营的全过程。 4.3.2公司与他方共同投资开发的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 理有关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 4.3.3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b)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部门或理事会任命的专职总经理/ 经理,并配备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c)有不少于企业等级的自有流动资金; d)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4.3.4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应具 备的条件和可承担的开发业务。房地产项目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资质认定申请。 4.3.5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定资质等 级,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审定其资金、人员 2

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说明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办发[2009]48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14 【实施日期】2009.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9〕4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信息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 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信息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防范和遏制恶意低价中标,惩处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招标准备工作 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工程,招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进行招标:(一)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8〕41号)规定,招标控制价已经评审。 二、进一步扩大竞争 (一)为方便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扩大竞争,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二)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留存加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规划局-8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8市规划局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3、受理范围:城六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4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2、《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规划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内容;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踏勘; 3、经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4、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需要组织听证; 5、召开规划、国土、财政、房产、国资、建设部门关于建设用地性质调整联系会议,依法提出用地性质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6、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调整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由首席代表签署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7、受理窗口核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 五、申报材料 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 3、六线地形图(六线指: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黑线); 4、国有土地使用证(含宗地界址坐标); 5、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需提供),以及原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6、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7、自有划拨土地的,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 8、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属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属特种行业的,应提供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原规划设计条件及其审查资料。 六、备注 1、立案申请表及授权委托书须在西安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下载专用制式;具体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91940987.html,。 2、申报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 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企业 【发文字号】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10 【实施日期】2013.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 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房管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以下统称物业服务机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

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二、市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业主与物业服务机构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计费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四、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定期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另文下发。 六、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对应的等级标准和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统称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机构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七、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机构的合理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环保局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登记表项目)

3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项目)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环保局窗口 3、受理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8 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按并联程序办理受理和审批手续。 2、不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由综合窗口转环保窗口受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3、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审核申报资料; 5、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环保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两份及电子版。 2、备案、审批项目需附发改委许可文件。 3、核准项目需附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 4、特殊项目需附其它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六、备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在环保部、省环保厅或市环保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七、办理流程(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不符合申报条件,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说明不予受 理的理由。 3、首席代表审核签署审核意见。(1个工作日) 责任人:赵元伟电话:86785244 4、分管领导审定签发(1个工作日) 责任人:颜昊联系人:赵元伟电话:86785244 5、窗口发放审批文件。(0.5个工作日) 责任人:袁杰电话:86785158 经审核,属于并联 审批事项的,综合 窗口按并联程序办 理受理手续。 不属于并联审批事 项的,到环保窗口 办理受理手续。 1、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0.5 个工作日)责任人:袁杰电话:86785158 2、审查申报材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拟办意见。 (2个工作日) 责任人:孟晨赵旭东电话:86785244 86785241 需要整改的,申请 人根据意见限期整 改。(办件计时暂 停)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环保局-1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报告书项目)

1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项目)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环保局窗口 3、受理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8 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按并联程序办理受理和审批手续。 2、不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由综合窗口转环保窗口受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3、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审核申报资料; 5、组织现场踏勘,重大项目组织听证或由环评审委会审议; 6、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7、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环保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两份及电子版;非房地产报告书项目还应分别准备8份报告书简本和评估意见复印件。 2、西安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两份及电子版。 3、非房地产项目报告书需附下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备案、审批项目需附发改委许可文件。 5、核准项目需附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 6、特殊项目需附其它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六、备注 1、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七、办理流程(3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1、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1个工作日)责任人:袁杰 电话:86785158 2、审查申报材料。(3个工作日) 责任人:孟晨 赵旭东 电话:86785244 86785241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不符合申报条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需要整改的、听证或审查委员会审议未通过的,申请人限期整改。(办件计时暂停) 对不符合环保法 律、法规要求的, 或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工作的,提出不予许可决定意见。 不属于并联审批事 项的,到环保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经审核,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综合窗口按并联程序办理受理和审批手 续。 3、现场踏勘,征求意见(10个工作日)。 需听证或由环评审委会审议的重大项目,安排会议。计时暂停(不计入办理时限)。 责任人:孟晨 赵旭东 电话:86785244 86785241 4、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3个工作日) 责任人:孟晨 赵旭东 电话:86785244 86785212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印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防办,各开发区、新区、改造办公室: 为加强我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依法行政,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依据《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现制定下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县人防办应与同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 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为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理顺市和区、县、开发区、城改办在“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上的职责关系,加强人防部门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

我市现行审批情况作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条: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市人防“结建”工程审批工作; 第二条: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灞桥区、曲江新区、沣渭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大兴新区、纺织城综合开发办、大明宫改造办、城中村改造办、棚户区改造办辖区内新建项目,以及符合改造的人防“结建”工程由市人防办负责审批; 第三条: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高新区、经发区、浐灞生态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人防“结建”工程审核工作,由市人防办委托本区、县人防办负责审批,并将审批有关数据每季度上报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 第四条:对未经市人防办规定部门审批的报建项目,一律视为违规建设,并依法追究建设方的责任; 第五条: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四部委[2003]国人防办字18号文、《西安市第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权内保留的行政许可许可项目》第89项规定及陕价费调发[2004]12号文等有关规定;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多层(10层以下)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 级防空地下室。 3、新建多层(10层以下)非住宅楼,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

成都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概要

成都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txt 你不能让所有人满意,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人成功人士是—在牛B的路上,一路勃起你以为我会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吗?我会闭上眼睛的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成都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9年09月23日 15时54分 720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工商行政 “政府投资” “招标” “投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成都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9]4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信息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监察局、成都市建委、成都市交委、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信息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防范和遏制恶意低价中标,惩处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招标准备工作 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工程,招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一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8]41号规定,招标控制价已经评审。 二、进一步扩大竞争 (一为方便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扩大竞争,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二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除外。 招标人不得再另行设置其他条件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1-地震局流程教学内容

1 市地震局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地震局窗口 3、受理范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 4、承诺时限:2 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21 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 2、《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导办台抽号后,在地震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首席代表签署意见; 3、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备案确认书。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申请文件1 份;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 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 2 份。 4、拟建工程项目选址平面图、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 1 份。 六、备注 1、《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领取,亦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地震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流程(2个工作日) 1、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0.5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工作日) 责任人:张蕊涛 电话:86785121 3、窗口制作审批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 0.5个工作 日) 责任人:张蕊涛 电话:86785121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当场出具《补 正材料通知书》,告 知需要补正的内 容。申请人补正申 请材料。 不符合申报条 件,出具《不予 受理通知书》, 说明不予受理 的理由。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市建委-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市建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建委窗口 3、受理范围:城六区(不含开发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 4、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60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1节 2、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 3、《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建(1999)67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按并联程序办理受理和审批手续。 2、在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组织现场踏勘,提出拟办意见; 3、首席代表签定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建委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申报材料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登记表(白皮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土地证(看原件收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收复印件) 3、盖建审方章的总平面图、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 4、施工合同(原件)、施工中标通知书 5、监理合同(原件)、总监的法人委托书、监理人员名单表、总监监理证、监理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造价3000万以上提供)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7、银行出具的资金保函或证明(证明资金到帐50%以上的证明原件,时效为近期3个月内)(原件) 8、城建费用缴纳证书、工程项目报建表 9、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区市容局办理) 10、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施工组织设计申请表(已经签署总监意见) 11、(1)开发项目:需提供开发处的立项批文、户型审批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规划局-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1

4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3、受理范围:西安市城六区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包括10000平方米)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类项目许可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5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规范 4、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规划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退件; 2、审核申报资料,组织现场踏勘,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 3、经办人提出建筑设计方案拟办意见; 4、首席代表签署审核后报局领导签发; 5、加盖“建设工程审核章”,并发放相关函件,申请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 6、建设单位准备发证相关资料; 7、经办人审核资料,提出拟办意见,审批办研究同意后,整理资料填写发证存根,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后签发; 8、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申报材料 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法人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用地决定书等,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 5、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准文件及附图; 6、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7、绘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六线现状地形图 (原件); 8、绘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 9、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册: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即“总平面规划与绿地规划图”和“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与竖向规划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 10、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规划条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2、规划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13、已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4、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及其附图附件;(加盖方章后提供) 15、建设工程定线报告书;(加盖方章后提供) 16、建设工程规划公示材料(公示单、现场照片);

西安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西安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优惠政策实施 细则

西安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细则所指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平面式停车场、立体停车场解释如下: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设置在城市商业区、中心区、交通枢纽点及城市干道两侧,为从事各种活动的出行者提供停车服务,投资和建设相对独立的路外停车场所。 (二)配建停车场是指为某一建筑或居住区配套建设的,提供与该建筑或居住区业务、生活相关的停车服务场所。 (三)平面式停车场是指在道路红线范围之外,利用空闲用地设置的地面公共停车场。 (四)立体式停车场是指以机械式停车库、多层停车楼及地下多层停车场为主要形式的公共停车场。 第二条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原则上限于城六区的公共停车场或配建停车场中超出标准数量的停车泊位。 第三条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共停车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停车场的立项完成于优惠政策颁布之后即 12月18日之后; (二)平面式停车场的泊位在50个(含50个)以上,立体式停车场的泊位应在30个(含30个)以上; (三)各项建设经营手续齐全,必须纳入正常工商税务管理。 第四条享受优惠政策的配建停车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配建停车场中超出配建标准的停车泊位;

(二)各项建设手续齐全; (三)向社会开放,必须纳入正常工商税务管理。 第二章优惠政策的类型及标准 第五条优惠政策分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资金补助、税收优惠和优化经营条件等。 第六条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停车场,原则上可享受全部四种类型的优惠政策,符合第三条规定的配建停车场原则上只享受资金补助的优惠。 第七条停车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优惠标准为全额免缴。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的资金补助标准分为元、1500元、1000三个档次。位于城墙内的,享受一类补助标准,为元/泊位;位于城墙外二环路以内的,享受二类补助标准,为1500元/泊位;位于二环路以外的,享受三类补助标准,为1000元/泊位。对于二环外部分停车场供需差距较大的区域,能够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但以不超过二类补助标准为限。 第九条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内的立体式停车场,满足停车收费收入大于总收入70%的,从经营之日起,减免第1年企业所得得税,从第2年起,可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享受15%优惠税率。 第十条优化停车场经营环境的优惠政策及措施包括: (一)新建停车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自停车场正式营业之日起一律取消; (二)同步完善停车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和停车诱导设施; (三)对于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停车场,给予建设经营方附属事业经营权允许其进行汽车维修、保养、美容、洗车等服务活动及商业零售服务,商业经营用地不得大于停车场总面积的1/10。

西安市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西安市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西安市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工作规程 1.0目的 明确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条件、法律、法规依据,以利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2.0使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开发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 3.1行政负责: a )公司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资质评定申报; b )公司备案申报。 3.2 前期部负责: a)《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 b)《土地使用证书》办理; c)《建设用地批准书》申办;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e)《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f)《施工许可证》的申办; g)《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 h)《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3.3工程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 第 1 页共 10 页 4.0作业内容

4.1公司项目开发新立项目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报批、取证手续,获取有效的批准/注册/ 许可文件。 4.2各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取证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报建/报批、取证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并提供所 需的文件、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清晰。 4.3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及资质等级的办理 4.3.1本程序所称项目,是指由公司投资或与他方共同投资,从策划、立项、筹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经营的全过程。 4.3.2公司与他方共同投资开发的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 4.3.3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b)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部门或理事会任命的专职总经理/ 经理,并配备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c)有不少于企业等级的自有流动资金; d)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4.3.4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担的开发业务。房地产项目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向项 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资质认定申 请。 4.3.5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定资质等第 2 页共 10 页 级,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审定其资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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