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结算证明

水电费结算证明

水电费结算证明

致: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

兹我单位承建的红玺台公馆项目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现已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经与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结算如下:现场发生电费元,水费元,现已付水电费元,剩余水电费扣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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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证明!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单位(签章):总包单位(签章):

日期:日期:

主办工程师(签字):日期:

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

海亮九玺项目(章):

说明(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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