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存在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职业危害,在作业中应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上岗前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必要时应佩戴防尘口罩。

1.电动葫芦应指定专人操作,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手操器、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住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碰顶。

4.起吊物体时必须捆扎牢固,在物体的棱角处,应设垫衬保护。

5.手操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电动葫芦在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7.钢丝绳相互缠绕时,应停止使用。

8.起重和移动吊物时,应尽力防止吊物摇摆,严禁斜拉吊物。

9.吊物不应长时间悬在空中,如遇停电或发生故障吊物不能落下时,在吊物下面应设防护禁止人员活动。

10. 吊物下严禁站人,人员应在安全距离外监视。

11. 工作完毕,电动葫芦应停在规定位置,收起勾头到安全位置,并将遥控器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

12. 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切勿盲目用手扶起触电者,应立即拨打120呼救。

13. 如果电器着火,不要用水扑灭,应使用灭火器扑灭火苗。

14. 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报警并组织现场急救。

15. 工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2)光线暗淡,照明不足不吊;(3)重量不明,超负荷不吊;

(4)工件捆扎不牢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7)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8)物体下有人不吊;

(9)斜拉歪挂不吊;

(10)物体锐角、快棱未垫软物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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