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击实试验标准试验方法D

ASTM击实试验标准试验方法D
ASTM击实试验标准试验方法D

Designation: D 698 - OOaε1

击实试验标准试验方法

1. 范围

1.1 这些试验方法适用于实验室击实方法,以确定土的含水率和干重度之间的关系(击实曲线),在直径为4或6in.(101.6或15

2.4-mm)模子里,重为5.5-lbf(24.4-N)的重锤从12in.(305mm)的高度掉落,产生12,4003

lbf

ft-(6003

/ft

kN-)的击实作用力。

m

/m

注释1-

注释2-

1.2 这些试验方法仅应用于含30%或更少质量的保留在

3-in.(19.0-mm)筛上的土(材料)。

4

注释3-

1.3 提供三种供选择的方法。使用的方法应按规范说明的,规范为试验材料的说明。如果没有指定方法,方法的选择应基于材料等级。

1.3.1 方法A:

1.3.1.1 模子-直径4in.(101.6-mm)。

1.3.1.2 材料-通过No.4(4.75-mm)号筛。

1.3.1.3 分层-三层。

1.3.1.4 每层击数-25。

1.3.1.5 用料-如果保留在No.4(4.75-mm)号筛的质量含量为20%或是更少的材料可使用。

1.3.1.6 其它用料-如果方法没有明确指定,符合等级要求的材料都可能被方法B或C使用。

1.3.2 方法B:

1.3.

2.1 模子-直径4in.(101.6-mm)。

1.3.

2.2 材料-通过

3-in.(9.5-mm)筛。

8

1.3.

2.3 分层-三层。

1.3.

2.4 每层击数-25击。

1.3.

2.5 用料-如果保留在No.4(4.75-mm)号筛的质量含量超过20%的材料和保留在

3-in.(9.5-mm)筛的质量含量为20%或更少的材

8

料可使用。

1.3.

2.6 其它用料-如果该方法中没有明确指定,符合等级要求的

材料可能被试验方法C使用。

1.3.3 方法C:

1.3.3.1 模子-直径6-in.(15

2.4-mm)。

1.3.3.2 材料-通过

3-inch(19.0-mm)筛。

4

1.3.3.3 层数-三层。

1.3.3.4 每层击数-56击。

1.3.3.5 用料-如果保留在

3-in.(9.5-mm)筛的质量含量超过20%

8

的材料和保留在

3-inch(19.0-mm)筛的质量含量超过30%的材料可使

4

用。

1.3.4 直径6-in.(15

2.4-mm)的模子不能用在试验方法A或是B。

注释4-

1.4 如果试验含有超过质量百分数超过5%的超粒径部分(粗粒),则该材料在该试验中,必须对单位质量和试样含水率或是合适的野外原位测试试样密度采用操作规程D 4718修正。

1.5 该测试方法对于不能自由排水的土通常会产生一个已定义好的最大干重度。如果该测试方法用于自由排水土,最大重度可能不能定义好,可能小于试验方法D 4253取得的值。

1.6 用英寸- 英镑单位表示的值被认为是标准值。用SI单位表示的值仅作为信息提供。

1.6.1 在工程领域实践习惯单位同时用质量和力,两种单位可交换使用,除非包含动力计算(Ma

F )。这就暗中结合了两种单位系

统,也就是,绝对体系和重力体系。在同一标准里结合了两种独立的单位系统按科学方法来说是不希望的。该标准已经使用英寸-英镑(重力体系)单位,英镑(lbf)表示单位力。使用质量(lbm)是为了单位使用的方便,并不是想传达使用这样使用在科学方法上是正确的。值都按照IEEE/ASTM SI 10转换成SI系统。使用天平或是台秤记录质量英镑(lbf)或是记录密度用lbm/f3t不能认为是违反该标准。

1.7该标准试验方法没有包含所有的安全问题,即便要,也应联系实际需要。在试验前确定合适的安全、健康守则和决定其规章制度适用的局限性是试验者的责任。

2. 参考文件

3. 术语

3.1 定义:一般定义见术语D 653。

3.2 该标准特定的术语描述:

3.2.1 超尺寸部分(粗粒),C P in%-总试样中的该部分不能用于击

实试验;可能为总试样保留在No.4(4.75-mm),83-in.(9.5-mm)或是

43-in.(19.0-mm)筛上的部分。

3.2.2 标准力-应用该试验的仪器和方法产生的12,4003/ft lbf ft -(6003/m m kN -)的作用力。

3.2.3 标准最大干重度,m ax d γ,3/ft lbf (3/m kN )-对于用标准作用力的击实试验,由击实曲线定义的最大值。

3.2.4 标准最优含水率,w ,in%-用标准作用力,土能被压实到最大干重度时的含水率。

3.2.5 试验部分(细粒),F P in%-总试样中用于击实试样的部分;

在方法A 中是通过No.4(4.75-mm )号筛的部分,在方法B 中是小于83-in.(9.5-mm)筛,在方法C 中是小于43-in.(19.0-mm)筛。

4. 试验方法概要

4.1 将选定含水率的土分三层放入给定尺寸的模子里,每层用

5.5-lbf(24.4-N)的撞锤从12-in.(305-mm)的高度掉落击实25击或是56击,使土遭受大约12,400 ft-lbt/ft 3(600kN-m/m 3)的击实作用力。结果确定干重度。对足够数量不同含水率的土试样重复上述步骤以确定干重度和含水率之间的关系。当绘图时,该数据代表曲线的关系,众所周知的击实曲线。最优含水率值和标准最大干密度都是从击实曲线确定。

5.意义和作用

5.1 土放置作为工程填土(堤坝,基础垫层,路基)被击实直密实状态,以获得满意的工程性质,如剪切强度,可压缩性或是渗透性。同样,地基土常压实以改善它们的工程性质。试验室击实试验提供决定击实百分度和需要的含水率的依据以达到需要的工程性质,用于施工控制以确保达到需要的压实度和含水率。

5.2 在设计工程填方、剪切、固结、可渗性或其它试验要求期间,通过击实准备在某些含水率的测试试样,达到某些重度。通常操作是先确定最优含水率(o w )和最大干重度(m ax d γ),通过击实试验。测

试试样在一选定的含水率(w ),湿于或是干于最优含水率(o w ),或者最优含水率(o w ),和在选定干重度下击实,选定的干重度关系

到最大干重度(m ax d γ)的百分含量。含水率的选择(w ),湿于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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