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雾防突风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防雾防突风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防雾防突风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防雾防突风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本风电场地处风大、浪高、流急的外海作业区域,风电场运行环境非常恶劣,进入十月份到次年五月份,本区域西北风风势强劲,经常出现大雾天气,由于其到达时的突然性,对各海上船舶、作业人员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同时大雾给船舶航行带来极大危险性。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的三落实,将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天气以如东气象台天气预报及舟山渔场中心气象台关于吕泗渔场天气预报为依据。风电场所有班组及人员、船舶密切配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2)严格遵守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长:负责现场抢救指挥工作,并提供各种必要的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3)成员*:负责对突发事件期间各种船机设备、电力设备、通讯设施、物资的加固、撤离及其它相应措施的组织落实、检查,并负责对所需设备、电气组织抢修。

(4)成员*:负责与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整合各类应急资源。

(5)成员*:负责对各项措施安全性的检查、落实和监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6)成员*:负责建立突发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7)成员*: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8)各工作船舶船长:

①各工作船舶船长是船舶应急现场施救的指挥者,一旦遇到本船出现应急遇险情况,有权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和要求风电场支持及请求第三方援助。

②负责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及采取的施救措施的效果和计划采取的措施。负责向作业海域的当地海事部门报告和联系。

③当情况十分危急,船长为防止船员和其他人员受伤害,有权采取程序以外措施,宣布弃船,但需记录在案。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准确预报转达给现场生产及作业人员。

(2)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4.2 预警行动

大雾、突风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对预警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向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3)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准备,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5)一旦发生相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1)应急小组成员,在各现场要密切关注不稳定因素,与各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发现苗头及动向及时向管理部汇报。

(2)应急小组成员收集到内部不安定的信息及时汇报,并开展先期的处理。

(3)应急小组收到信息时,迅速分析、判断、事件的规模、原因、发展的动态,制定相应的措施,赶往事件发生地,采取果断措施,将事态控制在最低限度,最小范围内。

6 应急处置

(1)大型船舶

大型施工船舶现场基本来不及拖航避风,在风电场安排拖轮现场值班的基础上,大型施工船舶(达到抗风等级在十级以上)原则上就地抗风。达不到抗风等级在十级以上的大型施工船舶到洋口港进行避风,但各船舶必须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在大雾期间(按海事有关能见度规定)大型施工船舶全部停航,并开启雾灯,非自航船不得动缆。

(2)小型船舶

平时要注意船机保养,当预报风力七级时停止作业,全部就近进行避风,船舶避风时应集中航行,由较小型船只领头,后面由较大型船只压后。在到达避风锚地后及时向风电场通报。大雾期间停止航行,集中靠泊,所有船舶都打开雾灯,设立明显的方位标志。

(3)人员

由领导小组下令组织撤离,路线是乘船从现场到码头;作业期间,其他人员因为浪大不能上岸时,随施工船舶一起进行防风、防雾;民船避风后,人员运送由交通船进行;大雾天气人员行走时,要注意观望,预防其他因素造成伤害。

(4)施工材料、机械电气。

现场材料就地采取加固措施;仓库做好防海水侵袭、防潮、防霉变的措施;

垫高可能受影响的设备,或拆下电动机和电气控制部分;其中机械根据抗风能力决定是否放下起重臂,带有行走部分的,同时止垫轮胎,防止移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