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画面怎么进行版权保护

游戏画面怎么进行版权保护
游戏画面怎么进行版权保护

近年来,对于网络游戏直播的各种问题,业内的研究和探讨可谓汗牛充栋。但是,对很多问题,仍然没有形成共识,例如关于简单游戏画面的版权保护问题。

很多业内人士指出,游戏画面有复杂的,也有简单的,因此在版权保护上不能“一刀切”,而是要区分情况。一般认为,游戏画面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种是角色竞技型。这是游戏中设计最为复杂的一类游戏,也是时下最为热门的一类游戏,包括角色扮演游戏、第一人称射击游戏、多人在线竞技游戏、战略游戏等等,其特点就是游戏画面组成元素较多,设计复杂精美,能使玩家获得极大的审美体验。这种类型的游戏画面构成作品,一般没有争议。第二种是营建型。此类游戏开放性较大,属于需要玩家高度参与的经营建设类的游戏,对玩家而言存在较大的二次创作空间,例如如何修建规模较大的城市、如何营建复杂的堡垒体系等,其画面一般来说也都能看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第三种是小游戏型。此类游戏的特点就是画面简单、占磁盘空间较小,如各种消除类游戏、卡牌类游戏等等。对于这类游戏,有些业内人士认为,其游戏画面过于简单,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此,笔者重点对第三类游戏画面进行讨论。所谓“举轻以明重”,如果第三类游戏画面也有版权,那么前两类画面是否有版权就可以不证自明。很多人轻视第三类游戏画面,因为其画面设置单一,组成元素又多为简单的人物或物品符号,而且也没有足够的动态效果。笔者不能认同这种观点。在作品判定中,长期存在着一种“简化推定”,即认为表达较为简

单、变量较少的作品其独创性较低而不宜保护。事实上,“表达简单、变量较少”并不意味着就绝对不构成作品。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看似简单的符号都曾被司法机关认可为作品,如“camel”标识。又如,最近,腾讯公司因为苏州和广州两家公司未经许可在生产、销售的服装上使用“捂脸”表情而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其诉诸法院。显然,如果该表情最终能被法院认可为作品,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认可那些小游戏的画面构成作品呢?与静态的捂脸LOGO不同,那些游戏画面不但包含更多的类似“捂脸”的LOGO、符号,而且还有动态效果,因此,其独创性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一个金币”的高度。

作品的简单程度与受保护强度成反比,对于这一观点,很多业内人士会感到无法接受,他们很容易举出一个例子来反驳:例如,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鸿篇巨著,与一位小学生自己原创的日记,其内容表达高下之悬殊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在版权保护强度上,二者有何区别?不都是居于平等地位吗?

笔者承认,在这个层面上,作品在美学方面的高低与受保护的强度无关,但是,作品的评价还有另一个维度。前文提到,只要符合作品最低的独创性要求,看似简单的图形LOGO 也可以构成作品,但必须指出,即使同为作品,不同作品之间的独创性多寡仍然有高低之分,这种区分,在图形LOGO构成的作品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对于独创性较低的图形标识,排除其作品构成中属于公有领域的元素或者造型方式,剩下的才属于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成分。由于独创性要素在独创性较低的图形标识中含量较少,因而除非绝大部分被他人复制使用,否则难以认定构成侵权。例如,就“camel”标识而言,其表达形式就是一个单词

排列成拱桥状。就该单词本身而言,属于人类语言资源,不能被任何人垄断;就字体而言系左右排列并呈拱形,也并不属于多么新奇的表达形式。换句话说,这种图形标识即使认可其构成作品其独创性也非常之低,他人如果使用其他字体、造型表示“camel”或者使用拱形表示其他单词,例如“carnel”,笔者认为,均不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侵权。换言之,对于这种作品,要认定他人构成版权侵权,在侵权比对上所要求的相似度,要远远高于一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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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版权保护的数字水印技术 (2)

目录 摘要 (1) Abstract (1) 1. 引言 (1) 2. 数字水印的分类和基本特性 (2) 2.1 数字水印的分类 (3) 2.2 数字水印的基本特性 (4) 3. 数字水印基本原理及其嵌入 (4) 3.1 数字水印基本原理 (4) 3.2 数字水印嵌入典型算法 (5) 3.3 水印嵌入的主要处理步骤 (6) 4. 基于数字水印的数字作品保护系统 (6) 4.1 数字水印系统的基本框架 (6) 4.2 数字产品的销售模型 (8) 4.3 基于数字水印的数字作品保护模型 (8) 5. 一个版权保护框架模型实例(基于PKI和数字水印技术) (9) 6. 结束语 (13) 参考文献 (13)

用于版权保护的数字水印技术 摘要:全球迅猛发展的Internet网络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新的商机,数字技术提供了与原作品同样精美的复制品,但同时使得数字媒体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介绍了最新的多媒体版权保护技术-数字水印的概念,在阐述数字水印的分类和特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数字水印为基础的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系统,并研究了数字水印系统的处理框架和数字水印算法。最后对数字水印技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数字水印;数字产品保护;版权保护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93 Digital watermarking Techniques Used on Copyright Protection Abstract:New commercial opportunity is emerged with Internet expanding all over the worl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technology, copyright protection of the digital multimedia has to be solved. First, the watermarking technology, which is a new copyright protect technology for digital multimedia, is briefly introduced. And, based on the classification and features of watermarking, a general copyright protection system using watermarking techniques is presented. Finally, the framework of watermarking system is discussed. Key words:Digital watermarking;Digital products protection;Copyright protection system 1. 引言 自从1993年11月因特网上出现了Marc Andreessen的Mosaic网页浏览器,因特网对用户变得友好起来,很快人们便开始乐于从因特网上下载图片、音乐和视频[1]。对数字媒体而言,因特网成了最出色的分发系统,因为它不但便宜,而

基于Matlab的数字水印设计——基于DCT域的水印实现

摘要 数字水印(Digital Watermark)技术是指用信号处理的方法在数字化的多媒体数据中嵌入隐蔽的标记,这种标记通常是不可见的,只有通过专用的检测器或阅读器才能提取。数字水印是信息隐藏技术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随着数字水印技术的发展,数字水印的应用领域也得到了扩展,数字水印的基本应用领域是版权保护、隐藏标识、认证和安全不可见通信。 当数字水印应用于版权保护时,潜在的应用市场在于电子商务、在线或离线地分发多媒体内容以及大规模的广播服务。数字水印用于隐藏标识时,可在医学、制图、数字成像、数字图像监控、多媒体索引和基于内容的检索等领域得到应用。数字水印的认证方面主要ID卡、信用卡、ATM卡等上面数字水印的安全不可见通信将在国防和情报部门得到广泛的应用。 本文主要是根据所学的数字图象处理知识,在MATLAB环境下,通过系统编程的方式,建立并实现基于DCT域的数字水印加密系统。该系统主要包含数字水印的嵌入与提取,仿真结果表明,数字水印算法具有有效性、可靠性、抗攻击性、鲁棒性和不可见性,能够为数字媒体信息在防伪、防篡改、认证、保障数据安全和完整性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关键词:数字水印;MATLAB;DCT

目录 1 课程设计目的 (1) 2 课程设计要求 (2) 3 数字水印技术基本原理 (3) 3.1 数字水印基本框架 (3) 3.2 算法分类 (3) 3.2.1 DCT法 (4) 3.2.2 其他方法 (4) 3.3 实际需要考虑的问题 (4) 3.3.1 不可见性 (4) 3.3.2 鲁棒性 (5) 3.3.3 水印容量 (5) 3.3.4 安全性 (5) 4 基于DCT变换仿真 (6) 4.1 算法原理 (6) 4.1.1 准备工作 (6) 4.1.2 选取8*8变换块 (7) 4.1.3 边界自适应 (7) 4.1.4 DCT变换与嵌入 (7) 4.1.5 恢复空域 (8) 4.2 嵌入算法扩展 (8) 4.2.1 RGB彩色图像三个矩阵的划分 (8) 4.2.2 八色彩色水印 (8) 4.3 水印的提取 (9) 4.4 仿真程序 (9) 5 结果分析 (14) 结束语 (16) 参考文献 (17)

0105114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

0105114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 孔祥维 (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学院, 116023) 杨德礼胡祥培 (大连理工大学治理学院, 116023) 摘要全球迅猛进展的Internet网络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新的商机,数字技术提供了与原作品同样精美的复制品,但同时使得数字媒体的版权爱护咨询题日益突出。本文介绍了最新的多媒体版权爱护技术-数字水印的概念,在阐述数字水印的分类和特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数字水印为基础的数字作品版权爱护系统,并研究了数字水印系统的处理框架和数字水印算法。最后对数字水印技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数字水印数字产品爱护版权爱护系统 1 引言 随着多媒体技术和数字传输的迅猛进展,因特网和CD-ROM上的数字媒体应用正在呈爆炸式的增长。数字信号处理和网络传输技术能够对数字媒体(数字声音、文本、图像和视频)的原版进行无限制的任意编辑、修改、拷贝和散布,造成数字媒体作品的原创者庞大的经济缺失,并对数字媒体的安全权限提出了挑战,促使数字媒体的知识产权爱护和信息安全咨询题日益突出,并已成为数字世界的一个专门重要和紧迫的议题。 目前的信息安全技术差不多上以密码学理论为基础的,采纳的传统方法是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密钥系统或公钥系统,提升加密、解密系统密级的方法是持续增加密钥的长度。据报道:56 bit长密钥的DES可在20多小时内攻破,因而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变得越来越不安全[1]。另外这种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方法,在将密文解开后就失去了保密意义;加密的密文还容易引起许多好事者的爱好,触发他们主动破译的激情。数字签名技术是一种较新的技术。已用于检验短信息的正式可靠性,尽管数字签名的标准已

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

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在互联网逐步普及并日渐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今天,网络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此同时,网络产业所涉及的版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信息拥有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引发了版权拥有者与网络技术产业之间的激烈冲突。网络环境下,网络音乐、网络视频及搜索引擎等网络产物的蓬勃发展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目前,我国在立法层面已初步建立了涉及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仍需不断地完善;从司法实务上看,虽已出现众多典型判例,但均未建立良性的解决机制;就理论而言,网络版权案件所涉及到的版权间接责任制度、合理使用制度及技术中立原则等问题有待更深入地探讨。 网络时代版权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 问题一:搜索引擎服务商“主观认知”标准 就《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的“避风港条款”中“应知”与“明知”的判断标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层面着手: 一是应基于搜索引擎服务商的直接侵权行为来判断其主观认知,而不能采取技术认知,否则会背离技术中立原则,从而妨碍技术创新。 二是服务商需建立审核机制的有效性并确定合理的审查范围。只要服务商建立有效的、符合“合理管理人”要求的审核机制,则应视其尽到了审核义务。 三是不宜对“应知”标准做宽泛解释。在引入“红旗原则”解释之时,应对“红旗原则”本身做进一步的限定,并结合具体情形分析服务商的主观过错。 问题二:新兴网站存储空间技术的替代责任 首先,服务商的主观认知标准存在模糊之处。网络存储空间服务商的判断标准应适用搜索引擎服务商的相关原则和标准。 其次,替代责任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标准尚未明晰。在理论上,替代责任与共同侵权制度的具体关系存在疑问;从现实层面,广告收入是否属于《信息网络

版权保护与数字水印技术

版权保护与数字水印技术 作者:伯晓晨沈林成常文森 中国古代印刷术的发明第一次使数字作品的大规模复制成为可能,印刷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最终导致了现代版权制度的建立。综观版权制度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版权制度与传播技术之间总是存在着微妙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传播技术的革命和传播方式的进步始终是推动版权制度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版权制度又对保护和促进传播技术的推广与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个世纪以来,无线电广播、电视、录像等新技术的产生都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过版权保护的困难,但最终都被版权制度所吸收和规范。近年来,数字化技术和Internet的飞速发展,在最大限度地拓宽权利人利益范围的同时,也带来了版权的危机。数字化技术精确、廉价、大规模的复制功能和Internet的全球传播能力都给现有版权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成为困扰各国政府、法律界、艺术界和计算机科学家的难题。 数字技术与Internet的挑战 ----现代版权制度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出现了专门的版权保护技术。在版权保护方面,法律与技术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补关系,当法律的威慑力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时,技术手段就用来弥补法律的不足。随着多媒体技术特别是声像数据压缩技术的发展,CD音乐、VCD/DVD影碟、电脑动画等数字化产品走进了人们的生活,Internet的迅猛发展更为数字作品的广泛传播创造了条件。相对于其他版权保护对象而言,数字作品有一系列突出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它很难得到现有版权制度的保护。 ----1. 低廉的复制代价 ----绘画、雕塑、书法等传统艺术品的复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以至于一些赝品本身也具有相当高的艺术价值。但对于数字作品来说,即使是大批量复制,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一幅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电脑绘画作品,只要成为网页的一部分,在短时间内就会产生成千上万份拷贝,以至于无法分清谁是创作者,谁是复制者。廉价的复制不仅导致了盗版的猖獗,也给追查侵权行为造成了困难。 ----2. 司法鉴定的困难 ----针对纸质文书和传统艺术品的真伪辨别,目前的司法鉴定技术有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如纸张鉴定、笔迹鉴定等。而对于数字作品来说,原作与复制品百分之百相同,在理论上就不存在鉴别的可能。虽然文件本身还会携带诸如修改时间、所有者姓名、读写密码等附加信息,但这些信息很容易被篡改,只能构成一种脆弱的保护。原创者不仅可能“有理讲不清”,而且可能反遭诬告。因此,数字作品侵权的取证工作已经成为知识产权执法过程中的一个棘手问题。 ----3.篡改方便 ----对传统艺术品来说,篡改或引用是非常困难的,很难想像谁能够将达芬奇的油画剪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试卷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试卷
一.单选题
1.技术创新( )排除通过合法许可利用他人的先进技术。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不能 B.可以
2.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20 年 B.15 年
3.不属于专利权人的义务包的选项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A.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 B.不得滥用专利 C.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与奖励 D.做好专利的工业化
4.下列有关知识产权基本概念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A A.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系同义语 B.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义语 C.人身权与身份权系同义语 D.商标权与商号权系同义语
5.以下选项不属于演绎作品的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A.整理 B.改编 C.翻译 D.创作

6.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C A.加入 WTO 后,涉及我国的国际间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明显下降 B.知识产权已成为各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 C.知识产权问题仅仅是法律问题
7.以下各项不属于专利涵义的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A.专利权 B.专利文献 C.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 D.专利证书
8.下列各项中哪一项应作为确认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C 学员答案:B A.专利请求书 B.职务发明证明 C.权利要求书 D.说明书摘要
9.狭义的知识产权不包括(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C 学员答案:B A.工业产权 B.版权 C.专利权
10.商标按使用目的不同分为(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B.制造商标、服务商标

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

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 一、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冲突 版权法的宗旨乃在于促进文学艺术创作,其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内容本身。故此,版权制度与专利制度相比,其与技术创新之间鲜有出现紧张的态势。然而,现时的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冲突却愈演愈烈。以软件设计业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正受到版权强化保护的制约。版权制度阻碍其他产业发展的负外部效应在当代的呈现,要求我们对二者的关系作深层的探讨。 在版权制度的历史演进中,科学技术一直起着决定的作用。它一方面不断拓展着版权保护的对象,使版权的内容日益丰富多彩;而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又削弱了版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故此,通过立法来限制影响版权人控制作品能力的新技术的发展就成为版权人的重要立法诉求。 回顾传统版权制度史,我们可以发现,每一次新的信息传播技术的开发与使用都会引起版权人的巨大恐慌。静电复印技术的运用遭到出版商的强烈抵抗;收音机的发明使得当时的唱片业惶惶不可终日;家用录像机的出现也被电影业视为洪水猛兽,以为电影业会从此失去了市场。为有效维护版权人的利益,促进文学艺术创作,面对上述的技术冲击,传统的版权制度进行了多个层面的完善:承认作者对作品享有精神权利,确认版权人对电影、广播、录像等新的传播方式的控制权等。由于上述权利的增设和扩展较好的满足了版权人的利益,同时由于新的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确立,故此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冲突没有激烈的表现出来。 然而,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出现,作品的复制、传播更加简便易行,版权人对其作品的保护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这时候,版权人需要用新技术以加强对其作品的控制能力,于是网络信息保护的技术保护措施应运而生。这些法律之外的技术保护措施从技术的层面加强了对版权的保护,同时也为数字下版权的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 将技术保护措施纳入版权法的保护体系的始作俑者美国白皮书建议从设备和行为两个方面对版权技术保护措施予以法律保护。一脉相承的美国版权法、日本版权法以及《欧盟信息社会版权与相关权利协调指令》也都从设备和行为两个方面对技术措施进行保护。美国和欧盟不仅在其国内法中规定,后者在1996年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伯尔尼议定书专家委员会提出保护版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建议亦表达了相同的主张。按照上述诸国的立法模式或者立法建议,如果某些设备或零件的“主要目的或者效果”是用于规避任何有效的技术措施,制造、进口、发行、销售、出租、做广告以及销售或出租、或以商业性目的拥有这些设备、产品或零件的人或企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设备或者零件“主要目的或效果”实际上取决于使用者对这些设备、产品或零件如何使用。在此归责原则之下的法律责任,犹如达莱克利斯之剑永远悬挂在这些设备、产品或零价商的头顶。利剑何时斩下则完全取决于那些设备、产品或零件的使用者如何使用这一设备等,与这些制造

0105114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精)

——第6届全国青年管理科学与系统科学学术会议论文集2001年·大连 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 . 孔祥维 (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学院, 116023) 杨德礼胡祥培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116023) 摘要全球迅猛发展的Internet网络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新的商机,数字技术提 供了与原作品同样精美的复制品,但同时使得数字媒体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 突出。本文介绍了最新的多媒体版权保护技术-数字水印的概念,在阐述数 字水印的分类和特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数字水印为基础的数字作品版权保 护系统,并研究了数字水印系统的处理框架和数字水印算法。最后对数字水 印技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数字水印数字产品保护版权保护系统 1 引言 随着多媒体技术和数字传输的迅猛发展,因特网和CD-ROM上的数字媒体应用正在呈爆炸式的增长。数字信号处理和网络传输技术可以对数字媒体(数字声音、文本、图像和视频)的原版进行无限制的任意编辑、修改、拷贝和散布,造成数字媒体作品的原创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对数字媒体的安全权限提出了挑战,促使数字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并已成为数字世界的一个非常重要和紧迫的议题。 目前的信息安全技术基本上以密码学理论为基础的,采用的传统方法是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密钥系统或公钥系统,提高加密、解密系统密级的方法是不断增加密钥的长度。据报道:56 bit长密钥的DES可在20多小时内攻破,因而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变得越来越不安全[1]。另外这种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方法,在将密文解开后就失去了保密意义;加密的密文还容易引起许多好事者的兴趣,触发他们积极破译的激情。数字签名技术是一种较新的技术。已用于检验短信息的正式可靠性,虽然数字签名的标准已被许多国家采纳,可以通过私有密钥对数字产品进行签名,检测算法可用来检测产品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的签名,但因对多媒体中需要大量的签名,因而对多媒体保护的不适用也不方便。由此可见目前的 保密方法在当今广泛应用的Internet多媒体信息安全中难以起到全面保障的作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70031020) 431

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

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 版权保护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 . 孔祥维 (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学院, 116023) 杨德礼胡祥培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116023) 摘要全球迅猛发展的Internet网络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新的 商机,数字技术提供了与原作品同样精美的复制品,但同时 使得数字媒体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介绍了最新的 多媒体版权保护技术-数字水印的概念,在阐述数字水印的 分类和特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数字水印为基础的数字作品 版权保护系统,并研究了数字水印系统的处理框架和数字水 印算法。最后对数字水印技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数字水印数字产品保护版权保护系统 1 引言 随着多媒体技术和数字传输的迅猛发展,因特网和CD-ROM上的数字媒体应用正在呈爆炸式的增长。数字信号处理和网络传输技术可以对数字媒体(数字声音、文本、图像和视频)的原版进行无限制的任意编辑、修改、拷贝和散布,造成数字媒体作品的原创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对数字媒体的安全权限提出了挑战,促使数字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并已成为数字世界的一个非常重要和紧迫的议题。 目前的信息安全技术基本上以密码学理论为基础的,采用的传统方法是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密钥系统或公钥系统,提高加密、解密系统密级的方法是不断增加密钥的长度。据报道:56 bit长密钥的DES可在20多小时内攻破,因而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变得越来越不安全[1]。另外这种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方法,在将密文解开后就失去了保密意义;加密的密文还容易引起许多好事者的兴趣,触发他们积极破译的激情。数字签名技术是一种较新的技术。已用于检验短信息的正式可靠性,虽然数字签名的标准已被许多国家采纳,可以通过私有密钥对数字产品进行签名,检测算法可用来检测产品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的签名,但因对多媒体中需要大量的签名,因而对多媒体保护的不适用也不方便。由此可见目前的保密方法在当今广泛应用的Internet多媒体信息安全中难以起到全 面保障的作用。 数字水印技术是九十年代中期信息安全领域的一个新方向。它是指用 信号处理的方法 在数字化的多媒体数据中嵌入隐蔽的水印标记,并使人的感知系统察觉 不出来,隐藏的水印标记只有通过专用的检测器才能提取出来的一种最 新的多媒体保密技术。 数字水印技术源于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保护多媒体版权的新型技 术,它可验证数字产品的版权拥有者、识别销售商、购买者或提供关于 数字产品内容的其他附加信息,并将 这些信息以人眼不可见的形式嵌入在数字图像或视频序列中,用于确认 数字产品的所有权和跟踪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它在证据篡改鉴定,数

浅谈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

浅谈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高效发展的不竭动 力。技术创新成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份。 入世给我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企业要发展,就必须通过技术创新, 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关键组成部 份。一个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是企业长期经营的积累,是企业创新的成果,是 企业文化的体现,更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法律途径,对自己知识 产权认真保护的结果。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面临着引进更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快速优化升级,以及扩大出口 等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势必将面对来自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竞争压力。因此,加强企 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在国内 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是我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实现经济发展的 必然要求。近几年来,我国一些企业通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开发了一批 新产品,推广应用了一批新技术,使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都得到了大 幅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但同时也有一批企业不 思创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创新则兴,不创新则亡,这是市场竞争的无情法则。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 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 场价值。从技术创新的定义、过程、结果看,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首先, 新技术的产生需要调动发明人致力于创新的积极性。知识产权制度承认智力劳 动成果是有偿的,有利于新技术的生产。二是知识的占有,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就是知识占有的法律形式,其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物权(即财产权) 保护。三是知识的有序、健康、合理使用,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正是知 识产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四是知识传播,申请专利就是公开,是在 全世界公开,这种法律保障的公开是知识传播有效、规范的手段。一、新技术生产(或产生)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发明创造的产生,这些发明创造将是重要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若不加以 保护,就会使研究者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搞出的发明创造,很快会被国 内外的同行(包括竞争对手)使用。不仅使技术生产者市场竞争力大大减弱,还 将损失掉技术贸易的收入。如第一个提出制作VCD机的是万燕公司的一个人,他应用现代数字压缩技术做出了VCD,实现了盘子小,容量大,有音、像,适 销对路,但由于没有知识产权观念,未申请专利,反而告诉了日本四家大公 司,日本人听后马上申请了VCD2.0的专利,中国人再使用,日本人则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此时,才如梦方醒,后悔莫及。知识经济的到来,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就是拼争知识产权。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科技投入也愈来愈 大,没有专利的保护,就不能收回科技开发的投入,更不能获得高额回报,也 就不能为下一轮技术研究与开发准备资金。在新技术生产过程中专利制度的服 务和保护功能主要表现在:1.加速新技术的生产据专利局抽样调查,科研单位52.5%的科研成果不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大专院校有33.6%的成果不具备“三性”,企业有63%的成果不具备“三性”。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材料介绍,在科研工作中经常查阅专利 文献,可以缩短科研时间60%,节省研究试验经费40%。因为,专利文献可提供

数字水印技术与图像版权保护

第2卷第1期 解放军理工大学学报 V o l .2N o .12001年2月 Jou rnal of PLA U n 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 echno logy Feb .2001 文章编号:100923443(2001)0120032205 数字水印技术与图像版权保护 王焕伟, 陈向东, 陈显治 (解放军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江苏南京210016) 摘 要:数字水印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图像版权保护技术,它通过在原始图像中嵌入一定的数字信息,实现对图像的版权保护。主要介绍这一技术的原理、要求、发展、分类及典型算法,概述水印技术所面临的种种攻击手段,并讨论其发展方向和应用前景。 关键词:数字水印;版权保护;完全水印;不完全水印;图像攻击中图分类号:T P 309文献标识码:A D ig ita lW a te r m a rk ing a nd I m a ge C opy right P ro te c tion W A N G H uan 2w ei , CH EN X iang 2d ong , CH EN X ian 2z h i (In stitu te of Comm un icati on s Engineering ,PLAU ST ,N an jing 210016,Ch ina ) Abs tra c t :D igital w aterm ark ing ,a new techn ique fo r i m age cop yrigh t p ro tecti on ,is p erfo rm ed by em bed 2 ding certain digital info rm ati on in to the o riginal i m age .In th is p ap er ,the p rinci p le ,the techn ical requ ire 2m en t ,the developm en t ,the classificati on and the typ ical algo rithm s of digital w aterm ark ing are in tro 2duced ,the attack s that confron t it are summ arized ,and its developm en t tendency and app licati on p ro sp ects are also discu ssed . Ke y w o rds :digital w aterm ark ing ;cop yrigh t p ro tecti on ;com p lete w aterm ark ;incom p lete w aterm ark ;i m 2 age attack 收稿日期:2000204211. 作者简介:王焕伟(1973- ),男,硕士生.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In ternet 应用日益广泛,越来越多的人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发布自己的作品,进行传播、交流和商业运作。但是,各种数字媒体因其数字特征极易被复制、篡改、非法传播以及蓄意攻击,其版权保护,已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一种新型的版权保护技术——数字水印技术,利用人类的听觉、视觉系统的特点,在图像、音频、视频中加入一定的信息,使人们很难分辨出加密后的资料与原始资料的区别,而通过专门的检验步骤又能提取出所加信息,以此证明原创者对数字媒体的版权。本文着重介绍数字图像的水印技术。 1 数字水印的要求及发展 数字水印技术不仅要实现有效的版权保护,而且水印后的图像必须与原始图像具有同样的应用价值。因此,数字图像的内嵌水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透明性:水印后图像不能有视觉质量的下降,与原始图像对比,很难发现二者的差别; (2)鲁棒性:加入图像中的水印必须能够承受施加于图像的变换操作(如:加入噪声、滤波、有损压缩、重采样、D A 或A D 转换等),不会因变换处理而丢失,水印信息经检验提取后应清晰可辨; (3)安全性:数字水印应能抵抗各种蓄意的攻击,必须能够唯一地标志原始图像的相关信息,任何第三方都不能伪造他人的水印图像。 数字水印可以是图像、签名、文本文件、符号序

从知识共享看版权保护对知识产品创新的影响

从知识共享看版权保护对知识产品创新的影响 吴聃王雷1 摘要:本文把创新的主要推动因素概括为知识存量与创新动力,并进一步指出知识共享水平决定了创新的知识存量,探讨了两大推动因素在推动物质产品创新与知识产品创新时的不同作用,并以软件产品的创新为例,通过软件创新行为分析模型共享水平对知识产品创新的重要性,最后得出在某些领域版权保护应被降低以支持知识产品的创新。 关键字:知识产权,版权保护,知识共享水平,知识产品创新 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熊彼特在1912年问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创新理论”(Innovation Theory),按照熊彼特的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除了把创新列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以外,熊彼特还指出由创新带来的垄断利润是促进进一步创新的必要保证。从这一结论中我们可以有如下的推论:如果创新的结果不易扩散,即外部性弱,那么垄断利润既是一个客观结果同时也是创新者所必需的补偿与奖励;如果创新的结果容易扩散,即外部性强,那么必须采用一种策略(如技术专利)使外部性内在化,以保证至少在短期内垄断利润得以实现,否则创新主体缺乏应有的动力,进而社会失去发展的动力。 在这样的推论之下,在创新领域的私有财产制度得以派生,也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明晰产权的主要作用在于外部效应内在化、控制交易成本和限制竞争。其 1吴聃(1979~),浙江金华人,浙江大学经济学员国际贸易专业博士生。王雷(1979~),山东枣庄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

最终目的都是使在既定条件下的社会总收益最大化或者社会成本最小化。知识产权通常分成两大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专利是工业产权的最重要的形式。 以专利保护为代表的早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掀起一轮又一轮的技术革命浪潮。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符合边沁的论断:“建立思想产权制度能够使社会得而不失。”尽管如此,我们还不能认为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完美的。事实上,即使是产权制度的实施也是有成本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一样。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成功地促进创新,要看最终的净收益是否大于零。当然,从专利制度来看,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但是我们仍需要通过对产权制度有效运转的条件作一些讨论,只有明确了这些基本的前提,才能在新的情况出现时判断产权制度运转的效率。 我们认为,产权保护对个体要产生正的激励效果,应当以下列条件为前提: 1、产权保护对被保护的对象本身没有负的作用。 2、产权保护之后的社会净收益应当高于之前的社会净收益。 事实上,熊彼特及产权学派的诸多观点正是在以上两个条件下展开的。 应当承认,在当前绝大部分的经济社会领域,产权保护制度的实施满足以上两个前提条件,尤其针对第二个条件,经济制度自身的调整功能保证了高成本的产权保护制度不会大规模地发生,而代之以模糊的产权制度,比如公交车的月票。就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言,传统的专利保护制度也基本满足条件,至少对侵犯专利行为的监督和惩罚成本相对是比较低的。 但是在某些知识密集型产品的生产领域,沿袭专利制度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乏应有的效率。这一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知识产品的版权或者说是着作权纠纷之中,其中最广为人知的领域是软件业。而相应地,法律界对版权问题也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这一切都要从版权保护的悖论说起。

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辨析

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辨析 摘要我国已经确立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个目标不但需要开启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建设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有效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又离不开清晰地辨识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本文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在科技发达国家与中国之间以及中国国内两个层面分析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关系,认为科技创新活动有赖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又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科技发展水平以及文化等因素。 关键词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创新主体;制度建设 0引言 现代人类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财产的范畴已经由传统的有形物发展到有形物与无形财产并存,甚至无形财产逐步表现出其在社会中更加重要的作用。以前,对于有形财产的保护主要依靠所有权制度。现在,无形的财产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知识产权。对于我国而言,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已经大幅度修改了法律,当然包括知识产权法。那么,在追求国富民强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以促进技术进步以及经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个体性。它的复杂性就体现在个体性上,这往往与一个社会的发展阶段、文化、民族精神等因素有关。例如,在我国,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大,才能保护权利人利益进而刺激人们的创造激情,从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另一方面,有人主张,我国应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门槛,因为我国现在的技术创新水平较低,为了更好学习与借鉴外国的先进技术而不被认为违法,所以,极力呼吁降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不难看出,如何维护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适当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的探讨,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话题。 1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的综述 关于二者的关系,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国与国之间,一个国家内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分歧。但是,不可否认,在科技领域同经济领域一样,发达国家往往在科学技术方面也表现非常优秀,可以称之为科技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一般可以称之为科技追赶型国家;落后国家往往可以称之为科技落后国家。 知识产权纠纷大量发生在科技发达国家与科技发展型国家之间,问题产生的原因即在于科技发展竞争日益激烈,还在于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所持理念的差异。一般来说,科技发达国家经过长时间的科技发展,人们普遍形成了对于科技创新成果予以尊重和保护的观念。但是,在科技发展型国家,人们对于科技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持有不同的看法。这种分歧看法的折中方案就是建设一个与本国发展国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于是,一个普遍的较高保护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一个折中的模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生

《技术创新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教学案例

《技术创新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教学案例 番禺石北中学通用技术科组 一、内容分析 1.课标分析 在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技术与设计1》的第一部分“技术及其性质”中列举了六点“内容标准”,涉及技术的各种性质,与本节授课内容相关的要求是“知道知识产权在技术领域的重要性,了解专利的作用、有关规定及申请方法。”在“活动建议”中提出:“模拟一个产品的专利申请过程。”所用教材对这一内容要求展开得比较不充分,特别是申请专利的过程,只是从宏观上介绍了申请的部门。因此在在教学中要注意理解课标提出的这一内容的重要性,充分贯彻课标中所提出的有关理念和内容,并在教学中加以发挥,使学生明确专利的重要性,培养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正确的态度和科学做法。 2.教材分析 本节教材内容将围绕知识产权各方面的知识展开。首先要让学生清楚什么是知识产权,为什么国家要成立这样的制度;其次清楚知识产权的种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例重点向学生介绍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最后让介绍申请专利的过程,使得以后我们也能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3.学情分析 学生虽然对知识产权的确切含义不了解,但是由于日常生活中充斥着很多盗版、假冒的事情,因此学生对产品申请专利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由于这个内容非常贴近学生的生活,因此学生的兴趣应该比较浓厚的。可以在课堂上多举一些学生感兴趣的例子引导他们思考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并设置一些互动讨论环节,让他们在同伴的提醒和交流中感受到更多的。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理解知识产权的内涵和作用; (2)知道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 (3)能够区分商标和商标权; (4)清楚申请专利的过程及如何保护自己的专利。 2.过程与方法 (1)在对相关知识产权案例的分析过程中领悟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2)通过对课本材料的阅读及教师的介绍清楚专情专利的一般过程。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技术中的人文问题,培养学生的技术责任感; (2)通过对本节课的学习,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人们对知识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

数字水印技术对于版权保护的应用研究

数字水印技术对于版权保护的应用研究 【摘要】在图像版权保护中,数字水印技术的采用占有很大的比重,对这类水印来说,要求算法具有较高的鲁棒性,即在遭受剪切、加扰、随机噪声、失真、滤波、旋转、缩放、JPEG压缩等常见的信号处理攻击和几何攻击时仍能从含水印图像中提取出水印信息。然而,绝大多数水印算法不能抵抗甚至微小的几何攻击,即现有的水印技术抗几何攻击的能力很差。因此,研究既能抵抗信号处理攻击又能抵抗几何攻击的鲁棒数字水印技术仍然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本论文就是针对提高数字水印算法抗信号处理和几何攻击的鲁棒性进行研究,结合零水印的概念和混沌系统,并将图像置乱引入到水印算法中,提出了一种基于混沌阵列的鲁棒零水印算法,对图像版权进行有效的保护。 【关键字】数字水印鲁棒性混沌零水印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 随着当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人类进入了以数字信息为特征的信息社会,数字多媒体产品越来越盛行,各种形式的多媒体数字作品(图像、视频、音频等)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在网络上方便、快捷地发表和传输。多媒体通信逐渐成为人们之间信息交流的重要手段。 由于数字图像信息形象、生动,因而被人类广为使用,成为人类表达信息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它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例如:有些数字图像可能会涉及到国家或企业机密,有些图像只希望被授权者使用,有些图像又可能会涉及个人隐私等等,如何保护这些图像数据的安全是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数字图像易于复制和修改的原因,盗版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如何对数字图像的版权进行很好地保护以保证作品作者、所有者以及合法用户的权利,也是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数字图像版权问题的主要手段是数字水印技术,因此研究数字水印技术对图像版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论文正是基于上述背景,主要研究数字水印技术。 1.2 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国外许多学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信息安全保护思想,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防篡改及信息内嵌式注释等领域提出了崭新的防范与保护措施。信息隐藏(Information Hiding)与数字水印(Digital Watermark)技术就是一种新的数字媒体保护措施,它是将特定的信息(如版权信息、秘密消息等)嵌入到图像、语音、视频及文本文件等各种数字媒体中,以达到标识、注释及版权保护等目的。同时,这种信息对宿主媒体的影响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且具有特定的恢复方法,此信息对非法接收者应该是不可见、不可察觉的。所以,数字水印技术是目前信息安全技术领域的一个新方向,是一种可以在开放网络环境下保护版权和认证来源及完整性的新型技术。 1.3 图像版权保护与数字水印 图像版权保护,即所谓的PRM(Picture Rights Management)就是采取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在保证合法的、具有权限的用户对数字图像信息正常使用的同时,保护数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题库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第1章测试题100 (一) 单选题,每题 5 分,共 5 题。 1. 专利质量主要是指专利的法律质量、技术质量和经济质量,其中(法律质量)是决定性质量。 2. 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商标和品牌。这体现了专利具有(经济价值)。 3. 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共同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其中,(专利数量)是构成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的基础。 4. 专利具有时间性,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10年),过了保护期,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5.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道,全球每年发明成果的(90%-95%)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 (二) 多选题,每题 5 分,共 5 题。 1. 根据本课程,专利的权利特点是指专利具有()。 (A)独占性(B)地域性(C)时间性(D)可转让性 2. 对一个概念下定义至少要遵循()个准则

(A)简练(B)完备(C)准确(D)易懂 3. 企业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时候,审查员会依法审查,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审查()。 (B)新颖性(C)创造性(D)实用性 4. 本课程提到,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 (A)制度价值(B)经济价值(C)文化价值(D)市场价值 5. 高价值专利的“高价值”是一个相对概念,价值高低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下列各项中,属于因事而异的是()。 (A)专利主体为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充分发挥专利的制度价值功能(C)专利主体想和竞争对手开展市场竞争,更多关注专利的市场价值(D)专利主体想建设企业文化,更多关注专利的文化价值 (三) 判断题,每题 5 分,共 10 题。 (是)1. 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制度价值、经济价值、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 (是)2. 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商标和品牌。

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完整版

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 版权保护

数字水印和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 . 孔祥维 (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学院, 116023) 杨德礼胡祥培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116023) 摘要全球迅猛发展的Internet网络给世界经济带来 了新的商机,数字技术提供了与原作品同样精美的复 制品,但同时使得数字媒体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 出。本文介绍了最新的多媒体版权保护技术-数字水 印的概念,在阐述数字水印的分类和特性的基础上, 提出了以数字水印为基础的数字作品版权保护系统, 并研究了数字水印系统的处理框架和数字水印算法。 最后对数字水印技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数字水印数字产品保护版权保护系统 1 引言 随着多媒体技术和数字传输的迅猛发展,因特网和CD-ROM上的数字媒体应用正在呈爆炸式的增长。数字信号处理和网络传输技术可以对数字媒体(数字声音、文本、图像和视频)的原版进行无限制的任意编辑、修改、拷贝和散布,造成数字媒体 作品的原创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对数字媒体的安全权限提出?国家

了挑战,促使数字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并已成为数字世界的一个非常重要和紧迫的议题。 目前的信息安全技术基本上以密码学理论为基础的,采用的传统方法是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密钥系统或公钥系统,提高加密、解密系统密级的方法是不断增加密钥的长度。据报道:56 bit长密钥的DES可在20多小时内攻破,因而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变得越来越不安全[1]。另外这种将文件加密成密文的方法,在将密文解开后就失去了保密意义;加密的密文还容易引起许多好事者的兴趣,触发他们积极破译的激情。数字签名技术是一种较新的技术。已用于检验短信息的正式可靠性,虽然数字签名的标准已被许多国家采纳,可以通过私有密钥对数字产品进行签名,检测算法可用来检测产品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的签名,但因对多媒体中需要大量的签名,因而对多媒体保护的不适用也不方便。由此可见目前的 保密方法在当今广泛应用的Internet多媒体信息安全中难以起到全面保障的作用。 数字水印技术是九十年代中期信息安全领域的一个新方向。它是指用信号处理的方法 在数字化的多媒体数据中嵌入隐蔽的水印标记,并使人的感知系统察觉不出来,隐藏的水印标记只有通过专用的检测器才能提取出来的一种最新的多媒体保密技术。 数字水印技术源于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保护多媒体版权的新型技术,它可验证数字产品的版权拥有者、识别销售商、购买者或提供关于数字产品内容的其他附加信息,并将 这些信息以人眼不可见的形式嵌入在数字图像或视频序列中,用于确认数字产品的所有权和跟踪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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