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所涉及的职业危害。

3.职责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本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4.1主要负责人

4.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4.1.2设置与本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1.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1.4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保证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

4.1.5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6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4.1.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4.1.9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2分管职业健康负责人

4.2.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4.2.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2.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2.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4.2.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3技术支持部门

4.3.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4.3.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3.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3.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4.4职业健康管理部门

4.4.1在本公司分管职业健康负责人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4.4.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4.4.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4.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4.4.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4.5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5.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4.5.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5.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5.4协助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4.5.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5.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4.6车间主任

4.6.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4.6.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4.6.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6.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4.6.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4.6.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7员工

4.7.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7.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4.7.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7.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本公司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

3.术语和定义

3.1建设项目:指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2“三同时”制度:指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4、职责

4.1生产总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协调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5、工作程序

5.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5.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5.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5.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5.6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5.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5.8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5.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

3.检测及评价的管理

3.1生产总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定检测及评价计划,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并具体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4.检测及评价的周期

4.1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5.检测前的准备

5.1生产总部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往年检测、评价资料等,并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6.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公布

6.1生产总部接到检测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将检测报告结果在车间内公布。

6.2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应及时处理,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生产总部负责生产部门查找原因,限期治理,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检测。

6.3生产总部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强化本公司在职业卫生防治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人企合一、和谐发展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的进入本公司的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3、职责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行政总部配合生产总部负责培训工作具体实施。

4、培训内容

4.1本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2具体包括:

4.2.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2.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4.2.3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2.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4.2.5典型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4.2.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培训形式

5.1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本公司生产总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人事行政部应当及时做好统计考核。

5.2凡是进入本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生产总部配合行政总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5.3按照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3.4记录: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定义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职责

4.1生产总部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4.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5.内容

5.2应对本公司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5.3生产供应部(采购)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5.4生产总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5.5各部门在生产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

立即检修。

5.6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5.7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8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9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10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日常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职工的健康、提高劳动效率,合理供应、使用和管理防护用品,根据本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

3.配置原则

3.1严格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进行防护用品的配置。

4.发放原则

4.1防护用品的发放是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直接伤害的一种辅助措施。是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防护品,不是发给个人的生活福利用品,职工应当爱护,节约使用。

4.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酸手套、浸胶手套、帆布手套、安全鞋、安全帽、、防毒口罩和护目镜、皮围裙、耳塞、防酸碱雨靴等。

4.3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有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资格的厂家进行采购,以保证其护品质量与防护性能。

5、工作程序

5.2行政管理人员向企业提供职工工种变更名单,然后再根据变更及时、合理发放防护用品。

5.3岗位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配备的防护用品。对需要回收的防护用品旧品,企业必须严格、妥善收存。

6、管理原则

6.1新进厂职工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按规定领用防护用品。

6.2职工因岗位变动,防护用品,台帐也作相应调整,原工种防护用品原则上要使用到期方能调换。

6.3必须建立防护器具和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4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

7、领用办法

7.1防护用品发出后,发放人员要做好记录。

7.2发放记录必须认真严格,妥善保管,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有工种、姓名、领用品、数量、时间等。

7.3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归个人支配,不属于个人的防护用品或可再利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处理。

7、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

7.1任何防护用品的使用效率都可能随时间和重复使用而减少,为了保证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正确的维护是十分必要的。

7.2指定专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完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

7.3职工之间开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知识培训,让所有使用它的工人都知道怎样保存、定期清洗和维护、出了问题应由谁负责。

7.4为清洗提供物质支持,例如提供好的冲洗、清洗设施。

7.5为职工提供防护用品的更换附件,使职工在必要时随时更换。

8、防护用品的报废

8.1防护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从作业现场清理出来

8.2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原因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

8.3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免因误用而引发事故。

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防护用具检查维护卡》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目的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

3.申报

3.1新项目立项前,项目负责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的同时,申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说明“三同时”过程中的详细清单。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职业危害评价。

3.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应由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监测人员和工程人员共同承担,识别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识别方法、生产施工工艺流程、仪器设备等,并经专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为保证申报工作的及时与准确,工作人员的工作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向区安监局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每年在公司公告栏中向职工公布,存档。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3.4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

3.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3.4.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4.3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4.3公司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本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

3.内容

3.1本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3.2公司与已进、新进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3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4本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5应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3.6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3.7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8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3.9公司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术。

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

3.内容

3.1公司依法参加全员工伤保险,确保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2生产总部按规定定期组织职业病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员工本人。

3.3行政总部按规定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转岗员工及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4行政总部按规定组织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进行。离岗前90日内进行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5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应症、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应立即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3.6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人事部门和员工所在部门应当按照要求予以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3.7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3.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生产总部负责建立并维护。

3.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分为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其他档案。

3.10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需长期保存,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申请表、工伤认定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3.11其他职业健康档案保存5年,包括:职业健康体检总结报告、健康体检职业禁

忌症处理意见、职业病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检测报告等。

3.12所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生产总部专人保管,避免丢失、损坏。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特编制此制度。

2.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定义

3.1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4.2公司安全卫生环境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4.3公司生产总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4.4安全卫生环境委员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4.5各部门负责配合安人事行政部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4.6生产总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4.7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5.内容

5.1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5.2培训

5.2.1行政总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5.3应急救援

5.3.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5.3.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5.3.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5.4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5.4.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部门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卫生环境委员会;

5.4.2公司安全卫生环境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5.4.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5.5应急物资管理

5.6在生产部门配有有工作服、防酸手套、浸胶手套、帆布手套、安全鞋、安全帽、防毒口罩和护目镜、皮围裙、耳塞、防酸碱雨靴、急救药箱等。

5.7各区域配有火灾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5.6监督与处罚

5.6.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5.6.2生产总部监督各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5.6.3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涉及本公司的职业危害处置与报告

3.内容

3.1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文件编号:AQK—Z—12—28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 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

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 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管理人员:*** 员工:***、***、*** 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

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 度(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佛山A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

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最新版】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该应急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 (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发生重

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1)、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①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②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①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

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2)、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安全科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三)、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监、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 易版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 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第三条 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3.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系统文件编号:FRDJC/AQ-02-2019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 制度汇编 编制人: 审核人:李江龙 批准人:李江龙 2019-1-1发布 2019-1-1 实施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发布

发布令 为建立、实施、促进和改善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控制企业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绩效,实现企业达标、车间达标、岗位达标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以及《乌鲁木齐经开区工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并结合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制度和运行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公司《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工作做了总体要求和具体描述,是指导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 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乌鲁木齐经开区工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理解并掌握《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中的内容和精神,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自身素质。 现批准公司《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于:发布之日起开始运行。 发布人(公司最高管理者): 2019年1月1日

目录 1.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1) 2.设置安全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3.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责任管理制度 (4)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 5.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7) 6.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8) 7.识别和获取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9) 8.安全及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1)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3) 10.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4) 1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6) 12.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8) 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 1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27) 1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9) 16.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31) 17.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 (33) 18.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6) 19.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20.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0) 21.职业卫生档案与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42) 2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44) 23.职业病防护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45) 24.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46) 25.应急管理制度 (47) 26.事故管理制度 (48) 27.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50) 28.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1) 29.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2)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健康权益。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是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标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实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四)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第六条员工依法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因员工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11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 以及国家、公司等相关管理规定。 四、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五、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公司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公司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四)安全科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

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五)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科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六)公司供应科,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七)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六、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七、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车间——粉尘、噪声,包装车间——粉尘,原料车间——粉尘 八、工作要求 一、培训 公司安全科,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二、应急救援 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3.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4.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兰考汇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号: HT-ZYWS-201607(A/O) 编制单位:安全环保部 审核:睿伟山 审批:战涛 2016年7月10日编制2016年7月15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第二章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6)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11)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15)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1) 第六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0) 第七章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 (34) 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37) 第九章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9) 第十章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设置管理制度 (42) 第十一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52) 第十二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55) 第十三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8) 第十四章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制度 (61) 第十五章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65) 第十六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2)

第一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围 适用于汇工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术语 3.1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职业禁忌症(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危险因素(hazardous factors):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有害因素(harmful factors):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有尘作业(dusty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有毒作业(toxic work)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职业病危害伤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全办公室、各分厂厂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并负责日常管理。 5、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

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要对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置,结合本公司实际,坚持“人员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车间是日常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对车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车间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报告。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公司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十条:公司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身份的真实性,任何人均不得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职能部门、科室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本制度规定从院长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医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五、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质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

听取职工对本院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医院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医院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医院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医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医院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4865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理》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必须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公司必须告知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等。 (5)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6)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7)严禁使用童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危险品的作业。 (8)严禁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混在一起,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进水。 (9)有害作业场所尽量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严禁住人。 (10)企业为员工提供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无噪音的作业场所,并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把有害因素绝对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4)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5)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8)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9)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1)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3)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4)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3、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危害岗位员工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各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按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所有有粉尘、油漆、喷沙除锈、电焊、防腐、地下施工等有毒有害作业时或存在潜在职业危害作业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防和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并制定本单位防止群体性职业病的措施和预案,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各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九条各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各单位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尘技术措施,没有防尘技术措施不得施工。 第三章防护、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区别本单位的职业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测、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检查;安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监测、检查; 工会组织负责组织劳动者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劳动者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 第十六条进行土石方开挖,使用散装水泥及石材切割加工等有粉尘作业时,应配置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第十七条在隧洞、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地下管线、喷沙除锈、喷漆等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巡视监护。保持通风畅通。并佩戴有效的防毒、尘口罩。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要戴防护耳塞,减少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各单位卫生部门和安全部门,要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作业队的测尘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并对测尘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各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 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 因素、生物因素等)。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冶金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XXXXXX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起草人:XXX 审核人:XXX 审批人:XXX 实施日期:20130101 XXXXXXXXX 安全处发布 职业健康承诺书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工作,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特此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法律义务。 2、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容的真实性负责;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性,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健康防护要求。 3、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按时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4、书面如实告知员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

果和防护措施等,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专项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承诺人:XXXXXX 关于成立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车间、处室: 为加强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成XXXXXX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任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 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并整理检查培训的计划和演练,考核救护人员的业务能力,负责分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抢救所需的设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祺比鸥工贸 职业病防治 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编 编制:马永生 校对:利芳 审核:武平 签发:宗祺

第一章机构设置 一、成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关于成立职业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祺比鸥工贸职业病卫生管理机构。现将管理机构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 1、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宗祺总经理 组员:武平保平马永生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容。 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 负责人:武平 组员:曦马永生利芳 管理机构职责:

1、审议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3、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6、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9、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0、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