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面承包合同

农村水面承包合同

黄沟湾土地承包之

——农村水面承包合同

发包方: 颍州区西湖镇大田村村民委员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 安徽黄沟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水面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水面的位置及范围:位于黄沟湾,范围为大田村土地范围内。二、承包期限为_30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三、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合同签订乙方接收水面后,除乙方外,任何人不得再在水面进行任何作业,不得出现任何纠纷。

2、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应确保合同签订之前,不得出现破坏原有水系生态的情况(比如在捕捞的过程中使用电击、下药等)。如有发现电击、下药等破坏原生态水系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面。

2、因拆迁、政府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乙方享受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4、现有水面如乙方进行改造、拓宽,在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不得有村民干涉的事件发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村委和政府共同解决,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如一方出现违约或违反合约规定,按合同签订价格的5-10倍给予对方赔偿,并且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协调单位或证明人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鉴证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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