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xxxxx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业务信息系统等软件。

第四条我局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计算机软件的购买、安装、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软件的安装、维护、报废,协助软件的购买工作,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局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使用分配的软件,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二章软件的购买

第五条为提高计算机软件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我局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购买、调配计算机软件,具体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所有软件的购买,须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用,从而

选择最合适的软件,避免资源浪费。

第七条软件购买流程:

(一)各科(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当中,交办公室审核。

(二)各科(股)室在购买软件之前,必须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三)申请批准后,由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软件采购。对于涉及金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集中采购。

(四)软件采购回来后,办公室负责填写领用单,对新软件进行登记,然后交相关工作人员签名领用。

第八条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购买、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九条申请购买的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软件的版权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的。

(二)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它办公设备安全的。

(四)申请购买的软件的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明显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或不适合在我局计算机操作系统运行的。

第十条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购买软件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软件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且不得从事下列涉嫌盗版行为:

(一)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复制、再分发。

(二)擅自或要求他人安装盗版软件并使用。

(三)超越授权许可的要求扩大软件的安装范围。

(四)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五)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的信息。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的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并实行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等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分发。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自己使用的软件,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定期检查、清除办公计算机中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十四条各科(股)室每季度,办公室每半年对办公电脑进行检查,及时卸载随意下载、安装、更换的软件。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对随意下载、安装、使用非正式授权软件的工作人员

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因使用盗版软件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

Xxxxx

2014年11月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各部门(单位)资金、资产清理; (八)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经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督察组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3 2020年4月19日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 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通过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执行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 (三)坚持优质高效原则。分级负责、严格把关、规范办理,及时、准确、快捷地做好各项督查督办工作。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任务 (一)对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上级公司会议决定涉及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或上级公司领导同志在本单位进行调研工作时议定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三)对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涉及需要查办落实,并向领导同志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公司和公司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四、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 (一)督查督办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省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各所属单位(部门)对公司文件、公司会议决定事项及公司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各所属单位经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岗)要按照公司和省公司经理办公室的要求,负责公司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司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中涉及本单位(部门)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各所属单位(部门)要明确一名专兼职督查督办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承办任务的分解、督办、汇总和反馈工作。督查督办任务要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以保证督查督办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建立督查督办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中的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doc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1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镇政府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妙峰山镇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职责部门 镇政府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 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 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

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镇机关职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立项 第二条督查督办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1、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相关公文、会议精神,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2、国家及省、市领导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有关食品安全事项的讲话、批示,及交办的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 市政协常委会议及主席会议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决定和审议,需要查办落实 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 4、省食安办、市政府、市长专线、信访等部门转办及各县(区)政府或职能部门上报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5、食品安全相关的群众举报、媒体报道问题,及社会群众关注的 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协调处理; 6、市食安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市食安办认为应督查督办的其它

事项 第三条对第三条中列举的问题及事项,市食安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经市食安办领导签批立项。紧急事项、市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或检查时发现问题现场提出督办意见的,可直接交各县(区)政府或职能部门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备案。 第四条督查督办事项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市食安办督查科查询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 第五条立项的督查督办件,根据内容重要程度和时间要求划分为普通、重要、紧急三种,并指定办理时限。 第三章交办 第六条立项的督查督办件应分类处理: 1、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市食安办转交指定的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办理; 2、对个别不宜转给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查处或领导明确要求市食安办直接办理的事项,由市食安办负责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办理; 3、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市食安办领导指定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并明确责任范围; 4、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市食安办报请市食安委领导批准,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办。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镇政府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妙峰山镇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职责部门 镇政府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 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

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镇机关职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xxxxx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业务信息系统等软件。 第四条我局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计算机软件的购买、安装、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软件的安装、维护、报废,协助软件的购买工作,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局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使用分配的软件,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二章软件的购买 第五条为提高计算机软件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我局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购买、调配计算机软件,具体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所有软件的购买,须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用,从而

选择最合适的软件,避免资源浪费。 第七条软件购买流程: (一)各科(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当中,交办公室审核。 (二)各科(股)室在购买软件之前,必须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三)申请批准后,由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软件采购。对于涉及金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集中采购。 (四)软件采购回来后,办公室负责填写领用单,对新软件进行登记,然后交相关工作人员签名领用。 第八条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购买、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九条申请购买的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软件的版权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的。 (二)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它办公设备安全的。 (四)申请购买的软件的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明显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或不适合在我局计算机操作系统运行的。 第十条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购买软件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 2 页共 2 页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第 2 页共 2 页

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制度1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建立起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的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关软件信息准确登记、备案。 第三条通辽分公司办公室是本单位正版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解释软件资产管理办法,承担软件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并指导、监督我街道软件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软件资产实行综合管理。指定专人作为软件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信息填报、沟通联系相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有关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自觉删除未经授权许可的盗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第五条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避免浪费。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第六条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第七条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授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各科室应加强软件资产登记、领用、维护、保管等内部管理。对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其他应用软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记录,保存好各类软件的电子许可证书、序列号或激活码等信息。第九条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条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软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且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一条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最新单位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干部。 第二条 职责部门单位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公办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 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 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 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

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工会各项工作。 第十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的,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 单位干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4、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代他人下载。 5、明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6、故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7、故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力管理信息。 第十二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三条

某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督查工作制度》和**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 (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 (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 件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合理分 配、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信息中心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使用正 版软件,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中心负责公司软件正版化标准的制定和软件的选 型。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规定。 (二)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用户是软件需求的发起人。正版付费类软件需经过请示, 待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购买和安装。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第八条采 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指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九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任何非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十条使用的管理 (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 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公司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未经授权禁止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使用和下载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财务室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考核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组织领导及其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新疆昊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部一室”。 第二章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四条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各部门、财务室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财务室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八)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奖励与处罚工作; 第三章督查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财务室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督查考核小组的成员及其工作 组长:邱小平负责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副组长:拓宏前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组员:杨梅承上启下负责承办、督办、延期、催办、 反馈、审核、退办、 祁婷婷制定各种方案,计划、措施、报表 景志宏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章督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形式 第九条督查考核小组分为总经理督办考核、公开(挂牌)督查督办考核、公开(日常)督查督办考核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 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 **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 **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 **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

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 **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委良好的政府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委机关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发改委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中心为我委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行科室。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我委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七条采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八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九条使用的管理 (一)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我委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我委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不得未经授权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不得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使用。 (六)不得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十条科室在年度计划上报时,要将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总结同时上报,将组织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填写《正版软件登记薄》(见附件1)。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发改委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我委还将追究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本部门和本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推进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采购软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规范政府采购软件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准确核实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明确需采购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使用年限、技术支持与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要求,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的软件,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软件集中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定期公布软件价格、供应商目录等。 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 第七条各级政府机关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根据不同软件资产的特点,坚持制度手段、技术手段并重,有针对性地实施软件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完善有关标准和管理工作程序,实现软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相结合。 第八条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九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 负责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日常监管、督促检查及培训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督促软件生产商和供应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会同著作权行政管理等部门做好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软件采购资金保障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软件集中采购工作,

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附件1 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1. 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 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3. 信息化、办公厅(室)、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软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信息化、办公厅(室)、人事、财务、资产等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_1361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

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本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联

办公室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办公室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全行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总行《关于印发<督办督查管理规定(修订)>等制度的通知》(银发[2013]148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分行督办工作操作细则。 一、督办范围 (一)党政部门、银行监管机构布置事项 1.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包括: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以会议、文函、传真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有关文件、材料上的重要批示需要我行办理的事项。 2.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的政策、法规、监管意见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包括: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以会议、文函、传真件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任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领导在有关文件、材料上的批示需要我行办理的事项。 (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行工作会议、行党委会议、行务会议、行长专题会议、经营形势分析会议等重要会议部署的事项。 (三)工作计划安排的重要事项 行季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重要事项。 (四)行领导批示需督办事项 —1—

行领导在有关文件、签报、资料上的批示,及其他方式交待需督办的事项。 (五)重要信访件、客户投诉的处理。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督办事项分类 按照督办事项的重要程度、操作难易程度、涉及部门个数等不同情况,将督办事项分为公告督办事项及立项督办事项两种。 三、督办流程 (一)公告督办事项流程 分行综合员根据外单位来文、来函或实际工作需要,拟定公告督办事项,填写《公告督办事项表》(见附件1)于每周一向全行公告督办事项,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告内容完成督办工作。 (二)立项督办事项流程 1.立项。 (1)分行综合员根据以上督办范围,确定拟督办事项,填写拟《分行拟立项督办审批表》(见附件2),呈行长审批后,进行立项。 (2)分行综合部对确定的督办事项,进行统一督办立项,填写《分行督办立项表》(见附件3)。 2.主办部门签署办理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是指从立项到结项的时间限度,一般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行领导布置事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重要紧急的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2—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1)

Xxx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参考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软件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本制度适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一、计算机软件采购制度 1、局机关计算机软件系统的采购按银川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全局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3、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4、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软件的要求。 5、对采购的产品,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调试、加密、设置使用权限,编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并做好与使用人的交接。 二、计算机软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2、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具体责任。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局机关任命,并由熟悉计算机的个人担任,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5、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6、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局机关: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7、管理员每年要在11月底前对本局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市级软件正版化主管部门。 三、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1、为规范和加强我局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2、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3、3、局办公室是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软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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