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子阅览室开放实施方案

学校电子阅览室开放实施方案
学校电子阅览室开放实施方案

学校电子阅览室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决定星期六、日开放电子阅览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师生提供公益性、社会性、服务性和教育性的知识传播的平台,方便师生网上学习交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子阅览室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苏国兵

副组长:吴娥英、毛翰林

成员:潘熙瑜、教务处工作人员、网络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等。

三、具体要求

(一)开放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共27.5小时):

星期五下午17:00-晚上22:00(5小时)

星期六上午8:00-晚上22:00(14小时)

星期日上午8:00-下午16:30(8.5小时)

其它时间要开放另定。

2.地点:3003、3004机房

(二)收费标准及费用管理

电子阅览室安装网吧管理系统,采用电子计费方式。

1.收费标准

电子阅览室以“重在学习、适当娱乐”为原则,不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但综合考虑电费、管理费、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决定电子阅览室

收费标准为:1.5元/小时*人。

2.费用管理

(1)资金和账目分开,设会计、出纳各一名。会计、出纳分别由副组长以上人员担任。

(2)电子阅览室每周资金收入的30%用于收银员的劳动报酬(设上下限,若每周资金收入的30%不足200元按200元的标准发放,若高于400元按400元的标准发放)。

(3)电子阅览室每周资金收入的20%用于监督员的劳动报酬。

(4)网络管理员按25元/周的标准发放报酬;若有临时维修,补贴交通费。

(5)工作协调员按25元/周的标准发放报酬。

(6)除去以上开支,剩余的资金原则上作为电子阅览室设备的维修、保养费。

(7)教务处因工作原因,要从电子阅览室资金收入中开支,在保证电子阅览室设备维修费用的前提下,由组长提出申请,并报分管校长同意方可。

附: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鹰潭应用工程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每个电子阅览室为一组,一般设1-2个收银员,要严格按作息时间开放,有事调好班并向本周监督员请假,不能迟到、早退,否则扣10元/次,旷工半天,扣除本天全部劳动报酬,旷工一天,扣除本周全部劳动报酬,旷工两天以上,扣除本周全部劳动报酬,并取消电子阅览室工作资格。

2、每周收银员要认真计费、结账,发现有虚报、瞒报、错计、漏计等现象,按数额大小酌情严肃处理。

3、每周收银员负责本电子阅览室室内卫生,要做到干净整洁,做到每天一扫一拖。发现室内不清洁的酌情扣10-20元/次*人。

4、收银员不准学生带杂食、纸屑等进入机房,更不准有吸烟、打骂、破坏设备等行为。做好电脑维护和安全防范。否则扣20元/次。

5、收银员员要随时检查学生浏览内容,不准学生浏览色情、凶杀、暴力、反动等内容,若发现要及时制止并教育,否则扣5元/次。

6、电子阅览室一般是对校内人员开放。收银员做到随时检查,有问题及时报告,不准校外人员进入,否则扣10元/次。

7、电子阅览室要保持安静、注意安全,收银员要及时制止大声喧哗、抢占座位、打架滋事等行为。没有做好的酌情扣10-20元/次*人,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8、每次电子阅览室结束后,收银员要及时关门、窗、电,做到室内干净整洁,没有做好的酌情扣10-20元/次*人,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9、监管员要做好以上监管工作,否则参照收银员作相应的扣款。

10、网络管理员做好电子阅览室的电脑维修、网络维护、软件更新等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否则作相应的扣款。

11、协调员做好工作人员协调工作(如人员调配、上传下达等),并做好资金管理、结算等工作。否则作相应的扣款。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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