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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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质量通病?它有哪些危害?

答: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渗、漏、空、裂堵”。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由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制订相对滞后,传统的施工工法已不适应工程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也随之产生,以前一些不太关注的质量通病,现在也日显突出。例如:新型砌体开裂、渗漏,卫生间、给水管暗敷渗漏等。这些质量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在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对住宅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成为了人民群众质量投诉的热点。

2、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答: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就是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等问题,力争将住宅质量通病减少到最低程度,让广大群众买上放心房、住上满意房。

随着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老百姓对住房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住宅工程质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既是实践“三个代表”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充分体现,更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3、住宅工程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凡我县所有新开工建设的住宅工程都必须纳入无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范围。

工作目标为全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工程100%的纳入通病防治范围,住宅无质量通病率达到50%以上。

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反映在哪些方面?

答: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主要反映在以下9个方面:

(1)、厨、厕等有水要求的房间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外墙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屋面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4)、楼面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5)、楼地面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6)、内墙、顶棚抹灰及室内尺寸控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7)、门窗安装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8)、给排水管道安装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9)、电气、设备安装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5、无质量通病防治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责任是什么?

答: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是无质量通病工作的组织者,对建

设的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设计单位是通病防治工作的先导,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注重提高住宅工程的科技含量。

施工单位要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

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通病防治的方案和措施,按照《宜昌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有针对性的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控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6、如何实施通病防治工作?

答:住宅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查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完成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和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对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所列的治理内容及质量的防治情况进行专项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竣工验收中不符合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的,竣工验收监督机构应责令整改。经验收组通过的质量通病防治工程可申报“秭归县无质量通病住宅示范工程”。

7. 什么是分户验收?

答: 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近年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即一户一验。

8、为什么要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答: 目前实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采用的是选点验收,即以单位工程为基本验收单位,选取10%的套数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对该10%的抽样检查来对整个工程进行评价,即判断整个工程是否达到合格。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建筑工程这种特殊产品这样做有它的科学性。但在市场经济形势下,福利分房取消后,住宅作为商品,用户关心的除整个工程的环境、结构安全等质量外,更关心的是自己购买的那一套住宅的质量。而在目前实行的选点验收的情况下,住户购买的那一套住宅可能未进行检查验收,出现质量投诉后再向住户解释所谓的“选点验收”往往没有多少说服力。

9、推行分户验收制度的意义:

答:通过部分省市推行的实践证明,分户验收制度的实施,不仅大大减少了交付使用后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投诉,有效地提高了工程质量,降低了工程返修率,而且提高了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强化了市场主体质量意识,提高了政府的监管效率。

因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的推出,是落实市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有效途径,是改革创新的成果,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的要求,符合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要求,符合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符合政府行政改革的要求。

10、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分户验收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影响使用功能和主要观感的项目,同时也是住户质量投诉较多的项目,如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楼层净高、墙体保温、门窗安装、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施工、防水、采暖系统安装、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室内电气工程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等。

11、如何实施分户验收?

答: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如果该住宅项目已经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抽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情况。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并加盖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由开发商将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12、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均是建立在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两者有所不同,首先验收主体不同,分户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第二验收对象不同,分户验收适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应进行竣工验收;第三验收阶段不同,分户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分户验收合格是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质量最终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产权的必备条件;第四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包括实体、观感、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抽查结果等)并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核;第五实体检查数量不同,分户验收逐户全数检查,竣工验收对实体工程抽样检查。

13、什么是民用建筑节能?

答: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14、哪些建筑为民用建筑?

答:民用建筑所指的是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15、建筑节能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为了降低建筑物的建造与使用能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16、建筑节能包含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含以下10个方面: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通风与空调节能;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监测与控制节能。

17、我国建筑节能规范什么时候发布,并于什么时候实施?

答:《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于2007年1月16日发布,2007年10月1日实施。

18、为什么要开展建筑节能?

答:节能是基本国策,乃至是国际公约。建筑节能工作是建设领域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筑是用能大户,能耗居高不下,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据测算,在我国能源消耗总量中,2005年仅建筑运行用能所占比例就达30%左右。如果不改变建筑业的粗放型增长方式,2020年建筑耗能比例就有可能进一步升至40%,将居各行业能源消耗之首,这将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相关法规、规范的实施,则标志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进入了一各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它的所有条文,尤其是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都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样,“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节能目标才能得到实现。

19、国家目前鼓励和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有哪些?

答:国家目前鼓励和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有:

(1)、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2)、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3)、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4)、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5)、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6)、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7)、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8)、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1、我们买的房屋都有分户验收合格证,怎么还发现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

分户验收的目的是保证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经过了分户验收并且都有合格证还有质量问题,有可能是验收组成员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按《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检查,而且分户验收对每一户虽然是全数检查,

但对每一个检查单元来说还是抽样检查:也有可能是有些质量问题当时检查时没有发现,房屋交付、装修、入住时才发现。如有的细微裂缝原来目测发现不了,经过一定时间的温度变化开裂变大,目测又发现了。

2、作为买房者,遇到商品房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应该找开发商。因为按照建设部建质(2004)18号《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应先行解决,待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

3、我是一个拆迁安置户,安置房在质量上比商品房差吗?

没区别。因为不管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都执行国家的统一标准,都有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并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和抗震审查合格,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主要原材料和试块、试件都必须经检测合格;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均由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督相关参建责任主体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也必须由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督验收。

4、我家楼下门面房业主地坪随意下挖,墙面随意开洞我找谁?

按照淮政【14】280号文件要求,由房管局按照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管理,城管局负责对擅自改变外立面的行为;对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由建设局根据《质量管理条例》69条规定处理。

3、我是盛祥苑一住户,入住已三、四年,楼上装修造成渗水,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按照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5、我是丁集镇农民,我们中心村建设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应该找建设单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到处都在建设中心村,房屋质量控制基本都靠自我约束,容易造成质量失控,但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受现有的《建筑法》约束,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6、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的混凝土现浇板裂缝?

混凝土是由砂、石、水泥拌合而成,混凝土自身的特性在温度、荷载受力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极易造成裂缝。而混凝土本身就是带裂缝工作的,有些人家没有发现裂缝并不代表就一定没有裂缝,严格意义说混凝土裂缝无处不在,再加上施工方面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也会带来裂缝。一般裂缝在国家规范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小于0.3mm),不影响结构安全使用。

(1)设计方面:

《1》追求建筑立面美观导致平面布局凹凸较多。转角不作构造处理,应力集中形成了薄弱部位,加上混凝土收缩及温差变化,转角处容易产生裂缝。平面布局合理

《2》设计采用后浇带代替伸缩缝造成混凝土收缩时间短。缝距宜短《3》建筑物角部未按抗裂需要设置双层双向钢筋或构造钢筋。《4》配筋设计时虽能满足承载力但不利于提高混凝土极限抗拉强度。选用细而密配筋

(2)施工方面:

《1》板底保护层过厚或上部负弯矩筋下陷,导致板有效厚度减小,易形成与受力钢筋方向垂直的裂缝。加强保护层管理

《2》施工方法不当:振捣不实导致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楼板在荷载作用下易产生裂缝。

《3》施工时模板、支架刚度不足。

《4》板中预埋线管造成的裂缝。采取加强措施

《5》混凝土养护不到位

《6》材料方面:砂石含泥超标,级配不好,水泥选型不当(收缩性较大)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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