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XXX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XXX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XXX城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XXX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7-2030)》,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治理活动。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城区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整治和规范治理。通过治理,彻底改变目前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杂、乱、差”的局面,力争达到“三符合”(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设置准则、符合市容管理要求)规定的目标,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序、管理规范、体现绩溪特色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县城区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

二、治理原则与时间安排

(一)治理原则。按照依法行政、规划引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采取示范带动、逐街推进、全面提升的方式平稳有序推进治理工作进行。具体整治方式根据工作实际情

况采取逐街全面整治与分类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示范街道以逐街全面整治方式为主进行先行整治。

(二)时间安排。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月底前完成市容环卫示范街会山路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任务,通过示范带动,2019年下半年底前完成XXX进入城道路户外广告整治任务;2020年在总结2019年整治经验基础上向城区XXX等其他主次街道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主次街道户外广告整治任务

三、治理范围与治理内容

(一)治理范围。此次户外广告治理范围为XXX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西至xxx;北至高xxx;东至东xxx;南至xxx。

(二)治理内容。集中整治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超过审批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规划要求、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景观以及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开展户外广告提升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一)、集中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

1、依法拆除外挑竖式灯箱广告。对外挑竖式灯箱广告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主要道路两侧及沿街设置的外挑竖

式灯箱。其中对无主的外挑竖式灯箱通过公告形式组织进行首批拆除。对有主的外挑竖式灯箱按照示范街先行拆除、存安全隐患的先行拆除的原则逐街推进拆除工作。

2、依法拆除店面“小耳朵”式广告。以会山路、龙川大道为切入点,对城区沿街商铺“小耳朵”式外挑式广告牌、灯箱、电子屏装置进行摸排。督促店主对店面“小耳朵”式广告进行自行拆除。对经宣传教育仍拒不拆除的依法进行拆除。

3、整治附着于公用设施的户外广告。组织召开约谈会,督促报刊亭、配电箱、电信设备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单位加强设施管理,以书面形式要求公用设施的产权单位不再继续依附于公用设施违规发布户外广告。并督促对公用设施产权单位附着于报刊亭、配电箱、电信设备等设施上的已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限期清理。限期未清理的,依法进行查处。

4、整治占用市政设施的户外广告。对未经审批或超出审批期限占用人行道、绿化带设置的龙门架、立柱式广告、底座式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拆除、移交管理方式进行处理。规范占用市政设施公益广告及各类指示牌设置行为。拆除逾期使用及违规设置的占用人行道、绿化带的指示牌、施工牌、标志牌的,拆除市政杆线上破损陈旧的各类道旗广告。

5、整改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对

楼顶广告、三面翻、大型LED显示屏、立柱式广告、看板广告、墙体附着式广告等户外广告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符合规划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并由产权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通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的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进行拆除。

6、清理乱粘贴悬挂广告。清除各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各种张贴、喷涂、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各商户张贴于店面玻璃门窗及店面墙体上的各类商业宣传广告,清理各楼盘悬挂的巨幅布幔广告,清理主街道两侧及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乱悬挂条幅及门头横幅。

7、整治店面招牌。对沿街店面招牌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破损陈旧及不符合街区店面招牌设置标准的店面招牌。督促商户拆除破损陈旧的店面招牌并按规定进行设置;督促对商户对不符合街区店面招牌设置标准(包括尺寸规格不符合要求、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招牌的上下沿及外立面不齐平等情形)的店面招牌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严重影响市容的予以依法查处并组织拆除。

(二)、开展户外广告提升工作。

1、规范公益广告设置。联合县委宣传部加强公益宣传广告的管理,要求各政府部门在设置宣传类标语标牌前,必

须按照《XXX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经过内容审核、设施审批后方可设置。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创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科学设置户外公益广告设施,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规范设置,对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提标改造和后续管理工作,使之布局更加合理、品质有效提升。

2.精心打造特色亮点。围绕XXX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结合城市功能和区域特色,分类别、高标准地在部分重要节点、公园广场、重要区域路段进行景观小品类户外广告建设,打造亮点,让高质量的景观小品类户外广告为城市品质争光添彩,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线。

3、进行户外广告提档改造工作。全面梳理城区低档材质招牌现状,引导现有商户采用新型硬质材料进行重新规范设置。结合市容环卫管理示范街建设,打造户外广告管理示范一条街,对会山路大柳发超市至县公安局段的招牌、大型户外广告进行美化、亮化,同时把户外广告管理示范街的户外广告档次提升作为一个突破口,以点带面,并向其他街道辐射,以带动户外广告治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先期调研,启动《XXX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工作,着力形成高效管用、全覆盖的规范制度体系,用法治方式巩固整治效果,

为XXX城区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不断规范许可审批。进一步完善相关许可审批,在不违反放管服要求前提下,严把户外广告审批关,做好户外广告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防止出现违法审批、未批先建现象发生。

3、大力创新管理方式。加快推动城市管理指挥平台户外广告管理子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健全城区户外广告的数字信息库,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效率和水平。将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人员和数字城管运营公司的量化考核评比指标,以考核促进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整治行动分为三期进行开展。第一期对xxx存在的户外广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第二期对xxx存在的户外广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19年7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第三期对中xxx等其他主次街道存在的户外广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一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根据户外广告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对每期整治计划涉及路段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按照路段和类别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整

治工作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治理氛围,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并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引导广告业主配合支持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二)、自行整改(拆除)阶段。督促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对须拆除的户外广告要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对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人)的户外广告设施,通过公告后组织代为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对逾期未整改或未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四)、巩固提升阶段。各部门对每期整治行动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集中整治成效,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反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XXX担任组长,XXX担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局户外广告设施集中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城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局属各部门应狠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二)、宣传到位,统一认识。要充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让公众了解整治工作意义,最大限度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尽最大努力赢得整治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的理解配合,形成有利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整治工作的成效。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此次整治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次户外广告治理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充分认识户外广告设施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协作、主动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形成合力。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保存执法影像资料。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凡不符合规划总体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设置。

(四)、规范作业,确保安全。要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在组织强制拆除或代为拆除前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防控预案,在拆除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严格要求规范作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拆除作业要干净彻底、不留安全隐患;要积极寻求治安、交管、社区等单位配合,做好拆除现场秩序维护工作、拆除对象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监督,确保实效。领导小组和执法监督股要对集中整治期间参与人员出勤到岗、着装规范、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和作风纪律等进行督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效果到位。

XX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月日

嘉善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嘉善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规划背景 (1) 第二节嘉善概况 (1) 第二章户外广告现状概况 (3) 第一节户外广告的定义与分类 (3) 第二节户外广告分布总体概况 (3) 第三节主要路段店招设置现状 (4) 第四节大型户外广告分布现状 (5) 第五节户外广告亮化现状 (5) 第六节户外广告现状管理概况 (6) 第七节户外广告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6) 第三章规划总则 (7) 第一节规划依据 (7) 第二节规划期限 (7) 第三节规划范围 (7) 第四节规划策略 (7) 第五节规划总体思路 (8) 第四章总体规划回顾 (9) 第五章户外广告总体布局 (11) 第一节导向分区 (11) 第二节集中展示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13) 第三节一般展示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16) 第四节其它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19) 第五节大型广告的设置规划 (19) 第六章户外广告规划控制导则 (23) 第一节户外广告设置通用规定 (23) 第二节不同类型户外广告控制要求 (26) 第七章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要求 (31) 第八章户外广告近期建设规划 (33) 第一节户外广告近期建设主要内容 (33) 第二节户外广告近期建设重点 (33) 第三节主要路段户外广告近期建设规划 (34) 第四节主要节点(道路交叉口)户外广告近期建设规划 (38)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

嘉善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规划背景 户外广告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大众媒体,在宣传企业、宣传产品、宣传政策、弘扬地方文化和社会主流意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广告作为城市景观的构成要素,对构建城市整体风貌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现代城市户外广告具有历史文化性、地域差异性、人工可塑性等景观特征。 目前嘉善县周边部分城市已制定了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地方法规与专项规划,如上海、杭州市分别制定了《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杭州市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嘉兴市域由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先后编制了《嘉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桐乡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平湖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等。 嘉善县在2000年制定了《嘉善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近几年嘉善城区户外广告的规范设置与管理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城市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的有限性,随着当前户外广告市场需求的增加,使得广告数量与城市空间景观的矛盾日渐突出;此外,伴随城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审美情趣的提升,市民对户外广告也有了更高的美学要求;基于以上原因,嘉善城区急需相关专项规划对户外广告进行有效地指导和管理,以规范广告设置,美化城市景观与提升城市品位。 第二节嘉善概况 嘉善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会处,是浙江省接轨上海第一站,全县总面积507.68平方千米(县土地详查数),至2007年年底,全县常住人口约70万(本地户籍人口38万,外来常住人口32万),素以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名扬天下。县城东距上海市90千米,西至杭州110千米,南滨乍浦港35千米,北接苏州91千米,处于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 嘉善环境优美、经济发达,是国家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和“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嘉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确定了“经济强县、文化名县、现代化新城”的发展目标,力争以丰厚的的历史文化底蕴、江南水乡特色和现代文明结合的人文环境为基础,努力把嘉善建设成为城郊型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外向型工业生产加工基地和水乡田园式休闲度假基地,成为环境优美的工贸型、现代化省际边界“窗口”城市。 嘉善有着优越的交通条件,沪杭铁路,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北连接线,亭枫高速连接线,320国道,都穿境而过,即将建设的沪杭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沪杭磁浮铁路和嘉通高速公路,也都将经过嘉善,区位条件得天独厚。 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嘉善城区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基本形成了梯度推进的城市化格局。在城市建设中全面推进城

户外广告牌匾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治乱、减量、规范、提档”的原则,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公共空间资源配置,美化市容景观,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布局合理,疏密有序,彰显特色,视觉通畅,昼夜兼顾,和谐统一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四环路外延1000米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的、主要干道应亮化未亮化或亮化不全的、陈旧破损的、一店多匾的、落地灯箱、广告牌等不符合规定的户外广告牌匾。 三、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0月10日—10月12日)。组织各小组在所辖区域内向沿街商户宣传相关政策,对所辖范围内所有需整改的户外广告牌匾、店牌、标志进行分类登记,并照相留证,由办公室汇总,拉出单子,分清类别,摸清底子。

(二)通知整改阶段(2011年10月13日—10月20日)。根据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户外广告牌匾,组织各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设置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下达《强制拆除通知书》。 (三)强制拆除阶段(2011年10月21日—10月25日)。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业户,市城管局将组织人员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城管执法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由点到面,全面推开。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要求,先期整治主次干道两侧的广告牌匾,并逐步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延伸,四环路外延1000米在整治范围之内的户外广告牌匾由三处街办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四环路以内由城管局各执法小组负责,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建立目标责任制,严密组织,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严格程序。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排查工作,以减少整治过程中的阻力。在拆除

户外广告实施方案

篇一: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的实施方案 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的实施方案 、基于户外广告管理现状应采取的对策 1、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凡未做规划或规划中未包括的路段、地点,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设立户外广告;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许可设立户外广告。这样,可避免因“先斩后秦”、先设后审而带来的随意设立等违规设置弊端。 2、建立“批、管联席小组”工作制度。 行政审批与执法通力合作,相互及时通报户外广告审批情况和对无手续广告的查处情况,以便执法人员按审批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广告设施完工后再处理,导致执法难度加大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符合“执法前置、预防为主”的理念,更能体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思想。 3、出台一套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部门应从基本概念、外形特征、内容要求、设置标准以及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等方面,尽快对“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都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对户外广告的管理。 4、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对户外广告的管理行为和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的经营行为,每季度或每半年应组织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包括广告公司和)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学习《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等相关内容,宣传政府对广告设施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倾听户外 告设置单位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使行政执法工作从事后的行政处罚转向事前的监管和教育预防。 5、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城市管理部门与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签订《户外广告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主要包括:不经审批不得随意乱设置户外广告;对经过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及霓虹灯,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对广告画面破损、污浊以及霓虹灯夜间不亮或显示不全的要及时更换、清理、修复;违规责任追究等。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增强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的责任心,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形成设置单位与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户外广告管理和执法中应把握的环节 1、预防为主,注重宣传。 教育执法人员树立“预防比惩处重重要”的理念,改变过去“轻事前监管、重事后处罚”的工作方法。对非法广告设置单位,要注重宣传教育,使其学法、知法、懂法,进而做到守法。预防为主,注重宣传,可减少违法设置广告的数量,减轻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实现城管执法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的净化、美化。 2、及时发现,温馨提示。 各管辖中队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做到腿勤眼尖,对辖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情况了如指掌。发现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时向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发出温馨提示,告知该行为已违反了某法规的某条某款,提示其在一周内自查自改(拆),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积 配合城管执法工作。通过温馨提示,给违法设置单位充足的时间认识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自觉组织人力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实现人性化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3、督促整改,鼓励自拆。 在温馨提示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经常询问整改情况,积极指导协调。对于正在整改的,监督其按审批的规格施工,不得超标;对于正在拆除的,提醒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深入设置单位(广告公司),进一步做政策宣传及思想教育工作。对于需要拆除的,积极鼓励自拆;

XXX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XXX城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XXX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7-2030)》,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治理活动。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城区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整治和规范治理。通过治理,彻底改变目前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杂、乱、差”的局面,力争达到“三符合”(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设置准则、符合市容管理要求)规定的目标,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序、管理规范、体现绩溪特色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县城区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 二、治理原则与时间安排 (一)治理原则。按照依法行政、规划引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采取示范带动、逐街推进、全面提升的方式平稳有序推进治理工作进行。具体整治方式根据工作实际情

况采取逐街全面整治与分类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示范街道以逐街全面整治方式为主进行先行整治。 (二)时间安排。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月底前完成市容环卫示范街会山路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任务,通过示范带动,2019年下半年底前完成XXX进入城道路户外广告整治任务;2020年在总结2019年整治经验基础上向城区XXX等其他主次街道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主次街道户外广告整治任务 三、治理范围与治理内容 (一)治理范围。此次户外广告治理范围为XXX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西至xxx;北至高xxx;东至东xxx;南至xxx。 (二)治理内容。集中整治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超过审批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规划要求、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景观以及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开展户外广告提升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一)、集中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 1、依法拆除外挑竖式灯箱广告。对外挑竖式灯箱广告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主要道路两侧及沿街设置的外挑竖

户外广告清理整治的方案【最新版】

户外广告清理整治的方案 根据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的战略目标,按照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使户外广告以规范、健康、美观、靓丽的面貌,为城市建设增光添彩,现决定对全市的户外广告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依法清理整治户外广告活动,拆除一批违法违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整改一批档次较低的户外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促进户外广告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清理整治工作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以《2009年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方案》

为标准,统一要求,透明操作。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各责任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对阻挠、破坏清理整治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分类整治,区别对待。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实行限期补办或强制拆除(重点解决大中路上的问题);行政许可已期满的户外广告设施,应主动办理续办手续,否则停止发布广告或予以强制拆除;行政许可有效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或已影响市容的,应责令户外广告经营者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户外广告经营者承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四、工作安排 清理整治工作从2009年4月起至5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附件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黑体部分为增加内容) 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建(构)筑物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

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 广告和招牌的行为。 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区两级管理职责的规定。根据国家《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市工商局已没有对招牌进行登记,因此,对本条第三款作了修改,删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招牌内容发布的审

查的内容,但对招牌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仍属于市工商局。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循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原则,逐步应用网络技术在线行使行政审批、监管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管理职能,并建立电子信息检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审批、 第七条户外广告规划包括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突出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减量治乱、调整置换、出新提档、规范有序的原则,实现我镇农村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总体要求。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户外广告管理秩序,提高户外广告档次和质量,全面提升镇容村貌,使农村户外广告秩序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以县城至镇公路主干道沿线为重点整治区域,内容包括: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 (二)商业与公益广告,主要包括以洁具、美容、名酒等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以及创卫、计生广告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广告和社会公益广告; (三)年久失修、无人问津,已影响市容的公益广告牌、指示牌和导向牌; (四)已经设置多年,未纳入管理的商场广告牌、灯箱条幅等有碍市容市貌的广告; (五)设置杂乱的建筑工地广告;

(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 (七)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的小广告; (八)墙体广告。 三、整治目标 xxxx年10月底前,分期拆除辖区公路范围内所有招牌广告,覆盖辖区内所有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广告和不符合规划以及陈旧破烂不堪的墙体广告,清理整治其它各类广告,做到设置规范、整洁优美、品味高雅。从xxxx年7月1日起,所有农村户外广告设置均应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广告位实行有偿使用,其收益归乡镇人民政府所有,主要用于改造公共环境。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强制拆除、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xxxx年6月10日——6月xx日) 1、召开动员会议,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和整治内容,组织力量对镇域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别列出应拆、应整改的户外广告清单,建立户外广告数据库。 (二)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6月21日——7月10日) 通过召开广告从业单位代表会议、上门宣传、车辆游行宣传、下达整改通知或拆除通知等形式,公布整治决定,教育引导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或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xxxx年7月11日——9月30日) 对逾期未能自行整改(拆除)的,由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联合执法队强制拆除。属于无主广告的,一并组织强制拆除。 (四)检查验收阶段(xxxx年10月1日——10月31日) 由领导小组对农村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整治后,应严把审批关,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户外广告,防止出现反弹。 五、职责分工 成立镇农村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城建办主任、工商所所长任副组长,督查室、

贵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贵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3-2030)》 (征求意见稿)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任务确定的规划设计范围为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即98平方千米的范围。规划重点区域:火车站广场周围、港口周围、汽车站周围、步行街、沿江两岸、主要道路节点等;详细设计为中山路、金港大道、迎宾大道、建设路、仙衣路、荷城路、桂林路、江北大道、江南大道路段等市中心城区主干道。 二、总体目标 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分为整治和建设两部分。 整治:通过大力整治城区户外广告,还原建筑美,形成静闹分区、整治有序的广告面貌。 建设:通过建设一批设计精美、技术先进的户外广告,展示贵港的城市文化,推动贵港广告业的整体发展。 三、户外广告一般性要求 1.各种形式户外广告应符合相应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对城市环境起到美化、亮化的作用。 2.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 不得破坏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其设置位置、形状、尺寸、色彩、图 案必须与建筑及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调。 3.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制作精良,支架不得裸露,金属材料应作防锈处理。 4.在残旧的建筑立面设置户外广告,应进行建筑立面装修,整体设计制作。 5.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注重昼夜景观协调。属同一形式多处设置的,应 统一规格、材质。 6.户外广告牌位不得空置,如合同期满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应以公益广告 补充版面。 7.社会公益性广告优先,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户外广告总量的10%,其 中LED电子显示屏发布公益性广告的数量不低于广告总量的20%。 四、户外广告安全设置要求 1.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 不得妨碍生产、生活及损害市容市貌;道路上不应设置易与交通标志牌 混淆的广告牌,LED广告不得对交通信号灯造成干扰。 2.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建筑物 的立面形象和安全,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和行人安全。

户外广告投放策划方案

户外广告投放策划方案 怀远县户外广告投放策划方案 一、工作目的:为了更进一步体现国家三边三线的政策号召向前推进~利用现有的场地对外宣传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响应国家三边三线制度~特考虑设立户外广告投放作为一种新的模式~以下为本模式的策划方案。 二、策划思路:剐河二桥所以能建立两块广告宣传大牌~与其具有的地理优势~人流量分不开~面对大众消费群体~如何胜出对手传播将是所有商家必然面对的难题。先入为主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手段。有没有先入为主的办法~有:通过大面积户外广告抢先战略~,响应国家三线三边制度必须在对政府形象~市场的形象~美化环境的提升上,将起到很好的品牌宣传和印象营销的作用。借此~我们搭建平台~将怀远县的所有户外广告宣传进行整治规划 三、市场分析: 1、路段优势分析:本路段车辆通行密集~过往车辆以县政府、白莲坡工业园、龙亢、蒙城、蚌埠方向居多。此路段既是主干道~但又有着双通行且无红绿灯的便捷优势~是从蒙城、河溜、白莲坡工业园到怀远县、蚌埠市等方向最快捷、最方便的路径~因此该路段过往车辆众多。 2、周边环境分析:本路段最大特点是清爽~干净~形成地铁式风格~无任何广告干扰分散受众群体的注意力~车辆经过能造成强视觉效果。同时~本路段靠近怀远县人民政府~中间路程小区林立,后期小区入住率增高人流量会更大,这种状态下的人群也被定义为最理想的户外广告接受人群。 3、投资商分析:本路段广告~以落地式、长距离、高频率接触受众人群为特点~因此~全路段承包广告内容才能充分发挥其广告效应及特色。因此选择有实力、

有需求的投资商才是本广告位的最佳且长期的客户选择。以房产、酒代理商、建材家居、汽车行业为主导。 四、前期策略: 1、运营模式,简,: 思路:制定空白广告框架~打招租广告, 2、增值营销:增加夜间灯光投放~列为广告增值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定期广告页面内容或部分内容的更新服务。 五、成本预估: 一次性投入成本预算:广告框~广告灯~每块广告位广告布及安装成本37800元,15米长*6米高,~总共4个广告位~151200元广告位安装成本,,无自然灾害情况下质保3年~3年后需维护每次15000元~维护后质保延续2年, 广告位招满租总收入:一个广告位50000/年~4个广告位~年收入200000元~减去喷绘布费用和发票费用一年回本应还有盈余。以上为估算。 六、运作方式: 1、承包给个人或广告公司~收取年租费, 利:直接简单~方便管理, 弊:利润不高~失去主动权。 2、淮风广告处自主经营~产生效益~为集团创收,

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 况汇报 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督查室: 根据5月16日召开的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旧城区景观打造的总体工作部署,xx县城管局围绕“减量、规范、美观、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情操作、依法推进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把深入广告专项整治作为深入开展“五乱”治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打造优美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为迅速落实市县安排部署,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 (二)调查摸底、做实工作。为准确掌握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我局于5月17日迅速安排8名工作人员,分4个小组,采取查阅审批档案、现场拍照取证、电话联系业主等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期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大型户外广告进

行了为期1周的全面摸底,逐个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为迅速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做实了基础工作。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当地电视台、大型led 显示屏、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宣传字幕,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社区宣传队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对户外广告业主,通过召开会议、电话联系、上门宣传等方式耐心沟通,做细工作,得到了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分批推进、成效显著。 1、第一批:5月26日至8月10日。 从5月26日起,我局开始组织对县城规划区内以及规划区公路沿线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期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大型户外楼顶、墙体广告实施拆除。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局积极与住建、公安、交警、研城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等施工安全、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现场安保等保障工作。 2、第二批:9月26日至10月22日。 根据旧城区景观打造工作总体部署,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路边大牌、单立柱以及第一批未到期的楼顶、墙体广告等一律进行拆除。

长沙市户外广告招牌专项规划

长沙市户外广告招牌专项规划 评审标准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1、背景 为加强长沙市户外广告招牌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长沙市规划局组织对五一路、芙蓉路、韶山路、劳动路、蔡锷路、黄兴路、湘江大道以及五一广场、火车站广场、劳动广场、东塘广场、荣湾镇广场、伍家岭广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专项规划设计。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审查工作即将开展。为了统一规划方案的评审标准,细化和量化评审依据,特制定本要点。 2、依据 本要点依据《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规划设计要点》、历次会议纪要、咨询意见等制定。 二、户外广告规划方案评审标准 1、通则 (1)、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功能和形象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2)、户外广告的材质、形状、尺度、色彩、图案等应与周边环

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立面形象;要求进行亮化,与城市夜景融洽协调; (3)、户外广告符合各种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确保自身安全; (4)、户外广告不得危及所属建筑及相邻建筑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设施安全,不得影响使用功能,如遮挡视线、光污染、影响采光、通风等; (5)、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妨碍交通视线,影响交通安全; (6)、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影响航空安全,机场及其周边地区禁止使用霓虹灯、闪烁光源和红色光形式的户外广告; (7)、户外广告设置应当体现当代科技水平; (8)、危房、违章建筑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原则上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如必须设置须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体方案设计报批; (9)、各道路公益广告的数量不得低于户外广告总数的20%。 2、分类控制原则 规划中将户外广告分为三类,一类: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查,要求做法先进、做工精良、材质高档,设置位置较好;二类:每年进行一次审查,可适当放低标准;三类:临时性起遮挡作用的户外广告位,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时应立即无条件自行拆除,设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3、户外广告分区控制原则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_New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并感谢各位领导莅临我局考核指导工作。 作为我区户外广告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以广告问题综合治理暨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严格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辖区户外广告多、大、破、乱等突出问题。下面将我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区长刘守斌为组长,区执法局局长赵晨阳为副组长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外,还从创文工作一线抽调3个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针对当前辖区户外广告设置多、乱、滥、杂的现状,经充分调查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要求,对辖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了分类,确定整治拆除对象。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方案细致周密,宣传发动到位,组织保障有力,激励措施得到落实,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外,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多次召开广告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布置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力,执法到位,保证我区各项广告整治目标顺利完成。 二、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查询档案、现场拍照取证、发布公告督促确权登记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逐个进行摸

底排查,建立起详细的户外广告登记台帐,进一步摸清全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同时,派专人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实际核对,摸清每处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内容,相关的广告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各广告商进行初步调查,宣传各项政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为依法拆除,文明拆除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照台账,与相关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逐路巡查,逐户查处,对辖区内违法广告、破损广告、LED灯箱、软体条幅、橱窗广告等各类违章户外广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 三是加强督促,全面清理。首先,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不彻底的单位和商户责令其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其次,对于限期责令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如逾期未自行拆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四是强化监管,杜绝反弹。以宣传教育为主,以严格执法为辅,增强店主的规范意识。软的方面,为充分体现城管部门“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是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以及残缺不全、污损不堪、字迹模糊等影响市容的不规范广告,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统一标准,限其自行整改。硬的方面,对劝阻不听,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户外广告,将予以严肃查处,责令设置人自行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坚持杜绝违法设置广告行为。 自去年年底至今,我局共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490处共计10510.2平方米,其中高速公路沿线违规广告塔35处,三环沿线违规广告155处,四环沿线违规户外广告300处。累计清理软体条幅1045条、移动灯箱564个、各类小广告5192处,拆除LED

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为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景观容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环境,现就开展全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工作部署和治理城市管理突出短板问题的工作要求,全面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市容景观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拆除违法设置广告。 1.全面拆除建筑立面违法设置广告。对全市建筑立面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不符合设置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其他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全面进行拆除,还复建筑本来面貌。二楼以上非法设置招牌和广告全部拆除。2017年12月前全面拆除所有市政道路两侧建筑立面非法广告,同时推进城中村等其他区域的拆除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全市违法广告拆除。(责任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2.全面拆除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在已拆除原特区内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的基础上,2017年底

前完成全市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的拆除工作。(责任部门: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3.全面梳理整治立柱和LED显示屏广告。按照《深圳市立柱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和《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全面梳理全市立柱和LED显示屏广告,对违法设置的广告立即进行拆除,对合法设置但不符合规划的,按政策给予相应过渡期后给予拆除。2017年底前完成违法广告梳理工作,梳理与拆除同时进行, 2017年底前拆除违法设置立柱广告100根,2018年6月前全面拆除违法LED显示屏广告,2018年底前全面拆除违法立柱广告。(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监察支队,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 4.进一步完善违法广告监督举报机制。将合法审批设置户外广告信息向社会公布,鼓励市民对非法广告进行举报。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5.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结合城管执法勤务模式,建立健全市容动态巡查和实时管控机制,防止新增违法广告。(责任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二)严格规范户外广告审批。 1.严格审批延期户外广告。对不符合设置指引、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到期后不同意继续设置,或者按政策给予一定过渡

杭州出台全国首个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杭州出台全国首个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今后,杭州的西湖风景区、西溪湿地保护区内,不得设置与景区宣传无关的户外公益广告,而杭州五个主城区内,户外公益广告的总量应不低于户外广告总量的20%。由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杭州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正在公示,这是全国首个针对户外公益广告的规划文本。 内容过期要及时更换 杭州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但街头高质量的户外公益广告还不多。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规定,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要大于广告总量的20%,杭州目前的公益广告设置与该规定尚有较大差距,公益广告往往是见缝插针的布局,设施简易,高品质的公益广告并不多见。 以市中心武林广场为例,目前武林广场有三块户外广告,分别位于广场东西跑道两侧和广场南侧,东西两侧跑道绿化带内各有一块电子屏广告,形式比较呆板,东侧的电子屏还被绿化遮挡,不够醒目,南侧的临时广告,面积大,与广场环境不太协调。 此外,《杭州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规定,内容过期的公益广告要及时拆除,千万不能出现活动已经结束好久了,还出现庆祝某某博览会召开的公益广告。 户外公益广告将分三个设置区

此次规划,涉及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这五个区,主要针对利用公共道路广场空间或建(构)筑物设置的户外公益广告,利用交通工具等设置的不属于这次规划范围。 根据规划,杭州的公益广告设置将分为三个区: 固定公益广告禁设区。在禁止设立户外商业广告的区域,一般不允许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如确需要设置,只能为临时性广告,必须定期拆除。 固定公益广告许设区,在繁华商业区、特色商业街、城市交通枢纽、入城口等节点,都是允许设立户外广告的,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总广告量的20%。 固定公益广告限设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区属于特殊的限设区,不得设置与景区宣传无关的户外公益广告,一般的居民区,也只能设置1-2处落地式的小型公益广告。 重要节点都要重新布置 根据规划,武林广场、庆春广场、吴山广场、西城广场、和平会展中心、世贸中心是人流密集区域,结合周边建筑,要设置体现杭州周边特色、都市城市文化氛围的高品质广告。现有的一些户外公益广告要进行调整。 比如武林广场,规划保留西侧通道的公益广告牌位,但应改变广告设置形式,采用现代精致造型,控制尺度,不宜过大,提升品质,提高醒目度,拆除东侧公益广告牌,建议把东侧移动通信入口处的电子屏作为固定公益广告位。广场南侧为临时性公益广告,要合理控制体量,禁止悬挂横幅式广告。 而在九堡长途客运中心、彭埠入城口、留下入城口等城市对外交通枢纽,也将规划设置1-2个固定公益广告位。

城管局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制度

城管局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改善城市景观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中心城区从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 (一)建(构)筑物外部、户外场地、道路、交通设施上设置的广告牌、展示牌、招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模型、布幅以及绘制的广告; (二)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广告; (四)其他利用户外空间设置的广告。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实施 第五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职责,协同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第六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不得妨碍公共设施功能,不得妨碍相邻方的通风、采光等权利。不得损害市容、市貌。 第二章户外广告设置 第七条申请户外广告设置、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户外广告发布、设置的时间、地点、形式应当符 第八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设计方案。在供电、供气、供暖、供水、排水和通讯及其他管线周围设置户外广告的,还应当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第九条 (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 (三)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地带; (四)利用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

户外广告日常维护方案

户外广告日常维护方案 针对户外广告工程存在其设施分布范围广、点位多、任务单工程量小而琐、应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我们做出如下维护方案: 一.成立固定户外广告日常维护小组,有项目组长进行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工作如下: 1.熟悉招标人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分布情况、设施内外部结构、电源接入走向及各类广告设施经营单位情况。对各类设施的亮灯情况实施养护、维修。 2.根据招标人要求,定期(一年至少二次)对灯箱定时器进行时间调整(定时器时间调整不计工程量),如定时器发生定时误差,立即进行修复。 3.对各类设施发生的结构性破损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相关数字城管案卷、网络问政等进行及时解决。在收到数字城管案卷信息后,需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在数字城管案卷规定的处理时间范围内完成维修或维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招标人,确保服务期内城发公司数字城管案卷解决率与及时解决率均达到100%。 4.按招标人要求对相关设施进行巡查养护、维修、拆除、迁改、新建、清洁和画布的设计、制作、安装以及亮灯设施维护、改造等工作。 5.工作组全年随时待命,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在第一时间对招标人下达的任务进行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6.在防汛、防台、防雪等特殊时期,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并做好抢险的人员、机械等准备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巡查工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顺利完成抢险工作。 7.在收到数字城管案卷信息后,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在数字城管案卷规定的处理时间范围内完成维修或维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招标人,确保服务期内城发公司数字城管案卷解决率与及时解决率均达到100%。 8.在施工时做好周边安全围护,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穿警示背心,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施工结束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清洁工作,保证招标人广告设施及周边受施工影响区域的干净、整洁。 9.工程完工后,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并在一周内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认为必要的,须提供竣工图纸),以供招标人确认并审核。 二.对于需要维修、更换、清洁的设备要求如下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市政办[2008]80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8 【实施日期】2008.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8〕8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范我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美化我市的市容市貌,提高我市的城市品质,制定我市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整治规范大型户外广告和临街牌匾设置,美化城市市容景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按照“国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容环境要求,高标准整治规范我市的户外广告和临街门店牌匾,改变我市户外广告设置零乱的局面,以崭新的面貌迎接自治区50周年庆典。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明昱副市长 副组长:樊伊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华军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陆华军(兼)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李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谷海洪市建规委副主任 谢裕江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王传爱市工商局副局长 柳茵市市容管理处主任 成员:毛献青市市政局副局长 李兰市园林局副局长 蒋小钦市公路局副局长

黄光年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易立林象山区副区长 宁静秀峰区副区长 秦伟七星区副区长 李玉清叠彩区副区长 石自强雁山区副区长 张洪伟中山路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贺兴凤机场路管理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管理局(电话:3844053 2136680)。

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1.总则 为规范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美化城市视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2020)》等规范,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行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应遵照本规范设置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本市其他地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集中、规范、升级”思路,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环境要求,实行分区、分类控制,注重与周边人文景观、自然环境、市容景观的和谐统一。 鼓励使用新媒体、新形式、新技术及新材料,推进高新技术与优秀创意在户外广告媒体的融合,运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灵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景观、空间环境中的艺术效果及文化魅力,体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色。 因城市发展、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户外广告设置突破本《规范》有关要求的,应进行专家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2.基本规定 本规范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城市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工具或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等开敞空间设置(安装、张贴、绘制、放送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根据载体不同,户外广告主要包括以下分类形式:?? 表户外广告分类

除临时性广告、公共交通工具广告、地铁等地下公共空间广告外,本市户外广告应当在专项规划许可区域、位置或符合要求的设施上设置。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与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城市空间布局相适应,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分区要求,结合城市风貌、街道特色、区域功能、景观及建筑特征,合理布局选点,规范有序设置。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体现功能性与景观性、审美性与艺术性、统一性与多元性的融合,广告的形状、规模、色彩、图案等应当与建(构)筑物、周边环境或依附的载体相协调。属同一形式多处设置的,宜统一规格、材质,且符合节能与生态环保的要求。 户外广告及其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按照批准的点位、形式、规格、数量、材质、照明、结构等要求制作安装、维护维修。并及时更新画面,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牢固安全、画面完好美观。 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周边居住环境和行人、行车安全,不得影响建(构)筑物安全和消防救援通道,不得损害建(构)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不得破环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影响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 3.设置要求 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 (1)户外广告设施及画面应与墙面相协调,广告设施四周距离建筑墙面边缘不得小于 m。外突式户外广告设施底部距地面不得小于3m,边框宽度和厚度不得大于 m,边框颜色应与墙面色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