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大纲

二、机构司法鉴定案件程序规范

三、机构司法鉴定成果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四、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五、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六、机构司法鉴工作回避管理制度

七、机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八、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专用章管理制度

九、机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司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十二、附则

一、管理大纲

第一条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大纲。

第二条本机构的宗旨是:发展司法鉴定业务,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条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科学活动依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司法鉴定遵循“科学、高效、客观、中立、公平、公正、求实、严谨”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本机构是经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鉴定机构。

本机构的名称是: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本机构住所地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绿洲北路108号

第五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以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时确定的为准,超过核准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本机构不予受理。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并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本机构参加鉴定工作的具体人员由本机构聘用、选任、调派。对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的司法鉴定,在总工程师的协调下进行,由机构统一接受,按物价局规定收费。司法鉴定人员或行政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本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委托人(自然人)可以减收部分费用。

第七条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追究制度。

本机构根据业务活动、行政管理的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第八条本机构接受司法鉴机登记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与指导。

二、机构司法鉴定案件程序规范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践、借鉴以往鉴定机构的经验,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本机构特制定司法鉴定受鉴案件工作程序,以便加强鉴案的规范化,提高鉴定成果质量。

一、本机构办公室接到委托申请(含来电来函预约)后,简单了解案情,确定鉴定所属业务种类,通知机构负责人,由机构负责人向委托人详细了解受理案件司法鉴定委托书内容后,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受理,由机构负责人指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并严格审查送检材料,并将决定受理案件通知单送达机构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收费。

二、机构各项目部在受理案件过程中注意事项:

1、受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格掌握司法鉴定各项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受案条件的(送鉴材料不全、无法补充鉴定材料、不合理鉴定要求、技术条件不足或其它无法完成正常鉴定的),办公室主任应写明拒绝受案原因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回复委托单位。

2、受理案件时应告知委托单位及当事人,在鉴定过程中可能出现依法中止、退鉴的情况,并声明常规鉴定时限及延期鉴定的条件。

3、严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之规定,对专家鉴定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在受案时应事先询问委托单位及当事人有无需要回避的人员或辅助检查机构。

4、在受理、审查、登记送检材料时,不得轻易委托非鉴定人员办理,严格登记送鉴材料的交接记录,以确保鉴定材料的客观准确性。

5、鉴定室每一名成员都有义务为所鉴案件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6、对于送检文证材料客观性不确切的,应要求委托人对材料的客观真实性签名担保,必要时亲自复查,复查过程以委托人陪同为宜。如遇有当事人不配合的可拒绝鉴定或在办案人及当事人共同对送鉴材料签名担保后,出具书证审查意见书。

7、对符合受案条件,但存在部分不合理鉴定要求的,由办案委托人删除并签名,并要求委托办案人标明鉴定适用标准。

8、办公室在接到委托后,七日之内决定案件是否受理,鉴定时限自鉴定材料送达齐全之日起计算。

如遇有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机构办公室沟通,请示机构相关领导。总之,在鉴定受理案件过程中,切实做好鉴定警示、声明、提示等事项。(依据详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三、办公室在接到收费通知后,正式启动鉴定程序:

1、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按各鉴定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

2、在鉴定过程中由于技术条件限制,而无法继续完成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向委托单位说明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委托机构,申请依法终止鉴定,不允许私自委托其它鉴定机构代为鉴定。申请终止鉴定时限一般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一般鉴定时限的2/3期限内提出,遇到特殊情况的,申请终止期限不得超过一般鉴定时限的4/5时间,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上报机构领导。

3、司法鉴定书发出后如发现有需要补充的意见,或发现有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的鉴定结论不确切,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委托单位,申请撤销原鉴定,或进行补充鉴定。

4、对于鉴定结论意见不一致的,鉴定结论以2/3以上鉴定人意见为准,并在原始讨论记录上标明鉴定人不同意见。

四、对于各项目部需要特殊鉴定程序的,应形成书面材料报机构办公室备案。

各司法鉴定人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积累经验,严格遵守以上操作规程,遇有规定以外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制定处理预案上报机构以备制度完善与调整。

五、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案件程序流程图:

委托受理司法鉴定程序

接受公、检、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及其他组织等委托

(个别无争议性案件,可遵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受理个人委托,建议通过

律师事务所来完成)

办公室接待、统一受案:了解简要案情

呈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指派司法鉴定人审核送检材料

同意立案后,由机构办公室统一办理收取鉴定费,受案登记委托鉴定书,受案时间以鉴定送达齐全之日起计算。

机构要求接案项目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以规范形式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或检验报告书等文书正副本。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办案人说明理由,协商延长期。

项目部与机构办公室办理移、交接、签发司法鉴定材料后,由机构办公室发送至委托办案机关(办案人)处。

三、机构司法鉴定成果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统一规范化管理,保证司法鉴定成果质量,执行诚信承诺制度,特拟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由机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负责鉴定技术质量的第一层监督与管理,监督考核司法鉴定人业务能力考核,年终负责进行业务总结并报机构领导。

(二)由机构负责人适时对每个案例进行全程监督、测评,完成第二层质量控制与监督。

(三)接受机构上级行政机构的检验、审核,如有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派专人核实整改意见落实执行情况,填写考核表备案。完成第三层质量技术监督与控制。

(四)由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全方位的年度鉴定工作质量检查、汇总、评估与测评,查找质量控制薄弱点,最大限度地降低错鉴率,坚决杜绝伪鉴现象,并负责实行年度奖惩措施。

(五)对于忽视鉴定质量的鉴定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机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于违法违纪人员,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六)各鉴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质量管理制度、接受机构技术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的监督、考核与测评,对违规作弊行为,机构将给予从重处罚。

(七)每一名鉴定人员都应牢记“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永恒的生命”,都有责任为提高机构鉴定质量管理水平而谋划。

(八)对于鉴定质量成果、监督考核连续两次以上不达合格标准的鉴定人员,实施暂停业务、限期整改,必要时给予解聘或上报申请注销执业资质等处罚。

四、鉴定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第一条为维护司法鉴定人的职业声誉,提高司法鉴定人的职业素质,规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特制定本规范。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司法鉴定行政管理机关及所在鉴定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第四条司法鉴定人应当恪尽职守,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正义。

第五条司法鉴定人应当珍惜职业声誉,廉洁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提高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六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和有关法律知识,提高执业水平,确保鉴定质量。自觉开展同业互助,共同维护职业信誉。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在本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并接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司法鉴定人不得超越管理机关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从事鉴定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当事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者财物,不得向当事人许诺鉴定结论。

第十条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自觉遵守、履行回避制度与义务。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本机构的受、检、鉴案程序规定和司法鉴定有关技术操作规范标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鉴定人应妥善保管好鉴定委托人提交的一切鉴定材料,确保鉴

定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与可塑性,不得无故损坏或遗失。鉴定结束后,按要求送达本机构存档。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不得利用鉴定材料或者执业中知悉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应当保证司法鉴定文本的质量,及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按时出庭,出庭时应当着装整洁、举止文明,遵守纪律。

第十六条鉴定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不得贬损和诋毁其他鉴定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声誉;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与其他鉴定人竞争;不得阻挠或者干预委托人再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秉公执业,不得迁就委托人或当事人的要求而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注重社会效益,视其情况,有政府部门证明,经机构负责人批准,积极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免费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第十八条鉴定人应按照本机构规定的鉴定程序受理鉴定委托,不得私自受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要求委托办案人、当事人为自己办私事,在鉴定过程中不得与当事人或办案人、当事人私下进行交往,不得接受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宴请与馈赠。

第十九条鉴定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做出决定,不得无故变更、拖延或私自决定撤销鉴定、终止鉴定;如有疑难案件要及时上报机构,不得玩忽职守,草率处置已受理的鉴定。

第二十条鉴定人应保证鉴定文书质量,不得将内容失实或有差错的鉴定文书送至机构,发出其负面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鉴定人要遵守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配合其它鉴定人完成好每一项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鉴定人应自觉遵守本机构年度业务总结制度,认真、及时填写各项质量、业务考核档案。

第二十三条鉴定人有义务遵守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的章程与决定,自觉遵

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好司法鉴定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拓展相关的科研与开发领域,积极开展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理论、技术研究。

第二十五条每一位司法鉴定人,不论资历深浅均需积极配合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与监督制度的测评、考核工作,不断完善鉴定质量控制与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司法鉴定人,本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予以处罚,必要时相关法律责任。

五、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鉴定工作的保密管理,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经常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员保密观念。

第三条保密范围:

(一) 鉴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

(二) 本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书及委托人、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 司法鉴定人研究鉴定的意见记录;

(四) 本鉴定机构长期积累的案例汇编及业务统计数据;

(五) 本鉴定机构重大决策不对外公布的事项;

(六) 其它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司法鉴定报告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第五条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本鉴定机构的秘密,由电脑操作人员负责保密。

第六条保管措施:

(一) 非经批准,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文件资料,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文件资料应在专门的资料柜中存放。

第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本鉴定机构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鉴定机构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本鉴定机构秘密。

第八条定期检查、清理秘密文件、资料,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

文件底稿随同废纸遗弃。

第九条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辞退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本鉴定机构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本鉴定机构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一条泄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机构司法鉴定工作回避管理制度

为了做到鉴定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公正”,切实保障司法鉴定质量,本机构根据国家《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有关回避制度条款之规定及相关精神,特制定针对本机构司法鉴定工作的回避管理制度,望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对于拒不执行本规定的,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本机构保留对相关人员责任的追究权。

(一)本机构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鉴定人员独立开展鉴定工作。

(二)机构鉴定辅助人员,应恪尽职守,同样遵守司法鉴定人员应遵守的回避制度,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影响鉴定人员科学、公正、独立地进行司法鉴定工作。

(三)司法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鉴定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是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是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四)、司法鉴定人在受理案件过程中,应当按照司法鉴定协议书向办案(委托)人、涉案当事人或家属明示是否需要回避及需要回避的人员姓名,并在受理案件协议书上签字、署名及印指纹,以确保受理案件程序的严肃性。

(五)、对不能遵守以上回避制度的人员,视其情节及所引发的不良后果,机构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必要时取消其工作资质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机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第一条司法鉴定人出庭应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的要求,按时出

庭。

第二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庭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着装整齐,在法庭上语言文明。

第四条出庭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擅自退庭。

第五条司法鉴定人应依法客观、公正、如实地回答司法鉴定相关问题。

八、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专用章管理制度

为了整顿司法鉴定工作秩序,规范使用司法鉴定人工作名章,按照特拟定司法鉴定人工作名章管理制度:

(一)、本机构聘任、注册,并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由机构统一管理,使用。

(二)、司法鉴定人工作名章由机构办公室统一管理,因名章上带有司法鉴定机构及个人执业证编号信息,故鉴定人工作名章仅限于司法鉴定文书签发时使用,不得在鉴定书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上使用,机构办公室应严格履行用印程序,做好用印登记工作。

(三)、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工作名章只限于在《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补充意见书》两种鉴定文书上使用。对于某一案件的证明、意见、情况以及不予受理案件的情况说明等文字材料,由办公室确认内容后,加盖本“机构”公章,方能出具。

(四)、因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机构办公室人员应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规定的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原有印章送印章备案的机关登记、销毁。

(五)、为确保司法鉴定人工作名章的法律严肃性,司法鉴定人名章不可随意在其它纸张等载体上使用,鉴定人在鉴定文书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名章。

(六)、对于违反鉴定人工作名章使用原则、规定的情形,经机构领导确认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惩处。

九、机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作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鉴定文书是本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

第三条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补充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补充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需要针对需要补充鉴定的问题出具的补充意见书。

第四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

第五条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

第六条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项目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扉页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七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

(四)鉴定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鉴定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鉴定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

(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

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可以根据不同鉴定类别和专业特点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司法鉴定文书附件应当包括与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有关的关键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的目录。附件是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应当附在司法鉴定文书的正文之后。

第九条司法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

(二)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

(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当符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

(四)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

第十条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格式和要求:

(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

(二)在正文每页注明本页是第几页;

(三)不得有涂改。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文书经过复核的,复核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单上签名。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司法鉴定文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

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司法鉴定机构应确定专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司法鉴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作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和泄漏司法鉴定档案的涉密内容。

三、鉴定人员从接到鉴定委托书时,就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有关文书材料,鉴定结束后及时整理,然后交档案员统一收档。

四、遵循文书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书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种类,集中保管。

五、卷内文书材料应当按照排列顺序,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上填写页号,并填写卷内文书材料目录和备查表。

六、案卷封面应当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扼要,确切反映案内材料内容。

七、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材料,应有交接记录。接收的所有档案应建立目录,以备查阅。其他载体的档案材料也应当注明档案号,在备案表里注明其他案卷材料的关系。

八、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两种。

九、鉴定机构应建立档案借阅、复制登记制度、凡查阅复制档案的,需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十、有关部门和单位需查阅、抄录、复制司法鉴定档案的,应当持本部门的介绍信并说明原因,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抄录、复制。

十一、可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阅、抄录、复制的司法鉴定档案材料只限于送检原始文证材料及鉴定书原本,鉴定讲座记录和鉴定人工作过程记录不能查阅、抄录、复制。

查阅、抄录、复制的司法鉴定档案只能供查阅、抄录、复制单位使用抄录、复制的内容中涉及保密的,由抄录、复制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泄密。

十二、对查阅、抄录、复制的司法鉴定档案,保管人员要及时收回,发现案卷破损、缺页、涂改、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及时追查处理。

十三、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

十四、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档案管理人员要带头遵守保密制度,以身作则,对档案保密工作随时监督检查,并给予指导,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十五、对于违反以上条款,引发不良后果的人员,本机构将依法保留对其责任追究的权利。

十一、司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和拓展,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内容,由鉴定机构办公室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和业务工作的需要,按季度安排布置,以项目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1、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培训;

2、机构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3、接受法律专业或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或其他教育形式;

4、参加行业培训;

5、针对司法行政机关相关政策学习。

第四条鉴定机构办公室根据学习计划的进度安排,提前准备有关资料发各部门,并根据时间安排,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备课和认真组织课堂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第五条提倡全体司法鉴定人利用工作间隙时间自学,但学习内容应当与计划相一致。

第六条本机构鼓励和支持司法鉴定人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保证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定制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确立业务员奖励,处罚的方式和标准。 第三条、凡公司业务员均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业务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全勤奖、提成和公司统一福利构成。实际月薪=基本工资+全勤奖+业务提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 业务员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 第六条、业务提成标准 业绩提成是销售额的12%点。注:不少于3万业绩目标基础内。 第七条、超额任务提成、未完成任务标准 1、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超额部分提成为 15% 2、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没有提成只有底薪,底薪只发放两个月,第三个月没有底薪。 3、一些特殊项目的奖励提成由总经理评定发放。 第八条、提成发放 业务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

放。如:当累月业绩销售额10万=(3万12%)+(7万15%)=14100元整;当月发放60%,剩余40%在全款收回后全部发放。 第九条、业务员奖励办法 1、全勤奖(当月无不良记录)奖励100元。 2、业务员能每月超标完成业务量的奖励:话费补贴100元整。 3、确保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全年无客户不良反馈意见,奖励100元。 4、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制度,无任何不良记录,奖励50元。 5、积极检举违纪行为,敢于和歪风邪气作斗争,表现突出者或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人员查获破案者,奖励500元。 6、有效制止重大事故或案件的发生,方法处置得当,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500。 第十条、业务员薪酬处罚办法 1、业务员在当月没有完成业务指标的,给予减100元底薪的处罚,如连续三个月没完成指定指标,公司将书面通知业务员,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辞。 2、业务员上下班不打卡处罚标准:迟到一次处罚10元整(10分钟内),迟到30分钟处罚50元整,迟到半小时以上安矿工处理,矿工一天扣三天,忘打卡一次5元。 3、发现业务员有窜单、私单、卖单行为的,第一次严重警告,并罚款1000元整,如第二次再犯,公司直接退辞,并没收所有奖金

业务部规章管理制度

业务部规章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的营销战略,顺利的展开国内销售部工作,明确国内销售部各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与营销人员。 制度细则: 1:考勤与纪律制度 2:岗位职责 3:会议制度 4:工作报告制度 5:考核制度 6:差旅费用支出与报销管理 7:业务员每日工作内容 一:考勤与纪律制度 1:公司实行考勤签到制度 2:业务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上午:9.00-下午:6.00 3;:指纹打卡是作为公司考勤形式,出勤记载和核算薪资的重要依据,,没有打卡视为没有出勤。 4:因公事出差没有打卡签到者,可第二天补签到并注明事由 5:公司实行每月26天出勤,业务员每个礼拜天公休,平时不得无故迟到与早退。6:因私事需要请假者应提前书写请假条给上级领导审批,1-2天交由业务总监审批,3天或以上需由总经理审批并提前3天申请,如遇到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应通过电话等其他通讯方式告知上级领导并在事后补写请假条。 7:业务员需要外出公干的需要提前告知上级领导。 8:上班期间禁止利用网络下载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影音文件和网站。 9:保持好办公室的环境整洁。

二:岗位职责: 业务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道德修养水平。 2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根据市场变化规律,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个人的营销工作流程和细则。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市场特点,营销特点,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预测工作,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服务。 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手销售款项。 5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各种信息。 6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有关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收集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7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分析和总结报告,做好销售费用支出控制。完成销售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8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杜绝经济犯罪。 9外发的样品需一个月内返还,超出期限视为客户认同购买。外发样品如未收取押金的,且客户无意归还,业务员需承担外发样品的最低市场价的50%。 10不得将产品以及服务的订单外包给其他公司。 三:会议制度: 公司会议分临时会议和例会。 公司定于每周六下午3:00为公司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业务部人员。、 会议内容主要宣告,公司的新产品,新计划,新政策;回顾上周内发生的事情,存在的问题点;新产品及业务知识培训和听取业务人员的的本周工作报告与总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大纲 二、机构司法鉴定案件程序规范 三、机构司法鉴定成果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四、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五、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六、机构司法鉴工作回避管理制度 七、机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八、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专用章管理制度 九、机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司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十二、附则

一、管理大纲 第一条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大纲。 第二条本机构的宗旨是:发展司法鉴定业务,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条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科学活动依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司法鉴定遵循“科学、高效、客观、中立、公平、公正、求实、严谨”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本机构是经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鉴定机构。 本机构的名称是: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本机构住所地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绿洲北路108号 第五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以青海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时确定的为准,超过核准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本机构不予受理。本机构各项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并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本机构参加鉴定工作的具体人员由本机构聘用、选任、调派。对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的司法鉴定,在总工程师的协调下进行,由机构统一接受,按物价局规定收费。司法鉴定人员或行政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本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委托人(自然人)可以减收部分费用。 第七条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追究制度。 本机构根据业务活动、行政管理的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第八条本机构接受司法鉴机登记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与指导。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精品】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收集整理的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向上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员基本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2.底薪计算方法 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晚会制度,宣布当日各位业务人员的业绩,包括小区情况、拜访客户数,成交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次日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六、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甘肃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甘肃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档案 【发布部门】甘肃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09.08.14 【实施日期】2009.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第三条司法鉴定档案(以下简称鉴定档案)是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整理、保管好鉴定档案是司法鉴定机构的重

要职责。 第四条鉴定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以及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应收集、整理、保管好鉴定档案,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鉴定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法律、保守秘密,做好保管、防护和利用工作。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七条鉴定档案的立卷工作,实行谁鉴定谁立卷,鉴结卷成。多人参加的鉴定,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指定某一鉴定人负责立卷。任何人不得将鉴定档案相关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八条鉴定档案应当收集齐全、分类合理、页码编制准确、卷内目录排列整齐、封面填写清楚规范、保管期限明确、装订结实美观。 第九条鉴定档案的归档顺序和范围: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司法鉴定委托书;

(四)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五)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六)相关鉴定、检查、检测记

业务员提成管理制度方案[1]

业务员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一、业务员薪资构成: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2、薪资发放:每月发放底薪+补贴 提成每个季度发放一次 年终奖金年底发放 二、业务员底薪及补贴设定: 1、业务员的任务底薪为1200元/月, 2、补贴: 1)交通补贴:按乘坐公共汽车为标准实报实销; 2)通讯补贴:15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能享受通讯补贴。 三、提成制度 1、提成方案 新开发市场: 前3个月以开发新客户为主,每开发1个新客户(销量达2000元),提成奖金为50元,3个月后,实行任务底新+销量提成方案。 成熟市场: 实行任务底新+销量提成方案,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年48万,按淡旺季分摊到每个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2、提成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3、提成考核:任务销量按销售额的2%提成,超额完成部分销量,按销售额的3%提成。 4、提成计算方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年终奖金=年销售净总额×0.5% 四、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

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1000元奖励;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2000元奖 励;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3500元奖励;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 资中扣除。

业务员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业务员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篇一:业务员管理制度 业务员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业务员管理,引导业务员提升业务水平,使之能更好地完成销售 业绩,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 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个品牌部所有业务员。 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条业务员应思想端正,诚实守信,认同公司,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不得拉帮结派, 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 不良方式,一经发现,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情节 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业务员对外代表公司形象,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做出有害公司 形象的行为,不得做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 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处以50元/次罚款。 第七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 活动。如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 第八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 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立即予 以解聘。 第九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 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短裤、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 举止。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改正,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款。 第十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业务电话、电 脑及其他办公设备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档案就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的总与。 第三条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就是指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司法鉴定过程中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检索等工作进行规范,以保证司法鉴定档案的完整、系统与安全。 第二章材料的收集与立案归档 第四条本司法鉴定机构从接到鉴定委托书时,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需收集有关的文书材料,鉴定结束后及时整理,然后交机构总师办档案员统一归档。 第五条归档立卷总的要求就是:遵循文书材料的形成规律与特点,保持文书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种类,集中保管。具体要求就是:归档文书材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保管期限划分明确,案卷封面填写清楚,装订规范美观。 第六条鉴定档案归档立卷实行一案一卷,复杂的可以一案多卷。 第七条根据司法鉴定实际情况,归档立卷按环境损害鉴定相关分类原则以及时间进行整理立卷。

第八条鉴定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司法鉴定委托书; (二)受理通知书; (三)鉴定案件受理审批表; (四)鉴定笔录; (五)鉴定文书底稿; (六)鉴定文书正本; (七)送达回证; (八)收费凭据; (九)送鉴材料; (十)其它应当归档的材料。 需退还委托方的鉴定材料,应复印或拍照存档,如不便复印,应附加说明。 第九条卷内文书材料应当按排列顺序,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上填写页号,并填写卷内文书材料目录与备查表。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鉴定委托书; (四)鉴定书; (五)鉴定书底稿; (六)鉴定组检查(检验)、讨论记录; (七)鉴定受理登记与鉴定方案材料;

公司业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公司业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业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订货、退货、收款、回款及费用报销管理 ××业务员订货需与客户签订合同,注明客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补货可以不签合同,价格按首单执行;无合同者不予订货。成交额数目较少,经请示主管批准后可以不签定合同。订货必须预付30~×××(不得低于×××)的定金,否则不予定货,如因业务人员自行少收或不收订金而造成客户毁单或改单,所订货品一律由业务人员个人承担货款,货品自行处理。 2.为减少退货积压造成库存,减少公司损失,工程退货现规定如下: 退货为国内期货时,以销售金额的2倍从个人业绩中扣除;退货为进口期货时,以销售金额的3倍从个人业绩中扣除;退货为本公司库存产品,在售后一个月内可以退货,并以原销售金额从个人业绩中扣除。 ××除合同上盖有客户方公章款项外禁止业务员自行收款,公司由专人负责收款。严禁业务员截留现金货款,违者处以×××元~×××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4.原则上公司不允许欠款。签定合同发货后,三个月不回款者,工资、提成扣发;逾期回款者,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其提成。 5.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业务招待或其它费用需提前请示,未经请示者费用自理。费用报销严禁虚报,违者根据情况罚款×××元~×××元。 第 2 页共 5 页

二.日常管理 1.业务部实行早、晚会议制度,由业务部主管负责主持,确因有紧急业务工作需处理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示或打电话说明;无故缺席者,罚款×××元。会议其间,要求所有人手机关机或振动或静音,违者罚款×××元。 2.业务员每日必须填写工作联络表,并且注定所要拜访客户名称、地址、电话及预计到达时间,公司由专人负责抽查,如不属实,一次罚款×××元;第二次降薪,工资按×××发放;第三次予以辞退。 3.业务员每天需打十个业务电话并记录上交,与客户预约或联系后方可出门,确因紧急事务需处理未能打满者,下午返回后打满;未达到十个者,每缺少一个,罚款×××元。 4.业务员必须做到每日通讯畅通,禁止无故关机或失去联系。 5.业务员每周六填写业务周报,按项目详细填写并按时上交,无故不交者,罚款×××元。 6.业务员工作时间禁止办理私人事务,违者罚款×××元~×××元。 ××禁止业务员借工作之便,经营私人业务或代理其它公司、个人从事业务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及提成。 8.业务员每人每周必须有×××个以上半天时间留在公司,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或者约见客户上门,并整理学习报告或客户约见记录并上交。 第 3 页共 5 页

业务部门规章制度

业务部门规章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业务战略,顺利开展业务工作,明确业务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客服组、运营组、美工组、销售部 三、制度细则 包括:1.考勤与纪律制度 2.岗位职责 3.会议制度 4.工作报告制度 5.运营每日工作内容 1.考勤与纪律制度 a.公司实行考勤签到制度 b.业务人员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下午:6.00 c.指纹打卡是作为公司考勤形式,出勤记载和核算薪资的重要依据,没有打卡视为没有出勤。 d.因公事出差没有打卡签到者,可第二天补签到并注明事由 e.公司实行每月工作日出勤,业务员每个礼拜2天公休,平时不得无故迟到与早退。 f.因私事需要请假者应提前书写请假条给上级领导审批,1-2天交由业务总监审批,3天或以上需由总经理审批并提前3天申请,如遇到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应通过电话等其他通讯方式告知上级领导并在事后补写请假条。 g.业务员需要外出公干的需要提前一天告知上级领导,出差需要提前三天告知上级领导。 h.上班期间禁止利用网络下载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影音文件和网站。 2.岗位职责(业务部门为主,美工部门配合) a、落实店铺的日常操作工作,包含店铺的日常维护、产品上下架、产品标题制定和优化、产品价格定制、装修进度的跟进与落实,负责组织安排市场调研和评估,掌握竞争对手价格、质量、促销、服务等情况,负责店铺内产品的品类、价格、质量、售后等的管理,及时根据市场的竞争情况调整经营策略,并向上级领导及时

提出可行性建议。 b、维护日常销售数据,分析市场行情,调整和制定符合店铺发展的各种策略。 c、制定店铺各个阶段的各类促销方案和计划。包括店铺的首页框架策划和文案内容,店铺内页展示的策划和文案内容,店铺营销排版的策划及文案内容,从客户及消费者角度出发,深度挖掘产品的卖点,以文案的形式将产品的优点展示给消费者,提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制定店铺的创意装修方案和创意执行广告。 d、处理店铺的所有售后难题,以及各种客户需求。 e、引导和配合美工部门制作和完成店铺的各种创意方案。 f、落实上级领导指派的营销推广计划及方案执行,并配合完成阶段性销售目标。 g、定期汇报和反馈每个阶段的各类推广计划以及促销计划的执行成果。 h、负责收集和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数据库,分析客户购买导向,对客户咨询率,转化率,投诉率,以及产品纠纷率进行数据统计和数据监督,实时勘测和处理各种客户突发事件。 3.公司会议分临时会议和例会。 a、例会 (1)公司定于每周一下午2:00为公司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运营人员。 (2)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各个店铺上周数据总结、上周工作成果以及下周工作计划;回顾上周内发生的事情,存在的问题点;以及本周工作报告与总结。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开。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的,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 (4)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特殊情况除外。 b、临时会议 (1)临时召开的产品会议,业务事项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特殊情况除外。 4.工作报告制度: a、工作报告分为:上周(周会)工作报告,(包含本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计划以及月销售总结)、刷单总结、爆款总结表、京准通/快车总结、优化产品总结表。 b、业务人员在本周末需提交下一周的工作计划,详细累出工作安排,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小结。在本月最后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时间:2010-04-21 23:45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783次 一、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鉴定意见负责;

3、依法回避; 4、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5、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7、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8、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守则 1、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遵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2、司法鉴定人应当讲求社会效益,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服务。 3、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鉴定活动。 4、司法鉴定人应当加强学习,始终保持过硬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 5、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循独立原则,坚持科学立场,忠于事实真相。 6、司法鉴定人应当保持职业谨慎,严格遵循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7、司法鉴定人应当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四、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规范 1、司法鉴定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鉴定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或鉴定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收取任何费用、礼品或谋取任何利益。 2 、司法鉴定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接受其他组织或鉴定机构的聘请,参加特定事项鉴定应当事先得到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准许。

业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文件

业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日常业务管理,规范业务部门经营活动,杜绝不利于公司利益的经营行为,合理规避风险,根据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商品请购管理 1、各部门按需进行商品请购的申请,填明请购的时间、要求到货时间、请购产品的品牌、 规格、型号、数量、建议价格,其中商品的建议价格为必填项。由部门经办人、产品经理、部门经理、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上传到经营财务部进行审签,单据生效后留存财务一份,由采购人员进行商品询价。 2、项目类产品在请购前需向采购部、经营财务部提交各部门签字确认后的开工报告方可申 请采购。 3、项目类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增项情况,需在请购单生成前对原开工报告进行变更, 经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申请采购。 4、请购单由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后为生效确认,如需他人代签,需部门负责人签发“授权书” 同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代签,并于当日传于采购部及财务部。 5、请购生效后,如发生请购变更,需进行请购单变更,不得在原单据进行修改,审签流程 与第一条类同。 二、实物库存管理 1、出库管理: A.对入库手续齐全的到货商品,库房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业务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B.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到货商品,库房保管员不具有处置权,业务人员不得擅自提货;

C.直达商品及物资的出库办理程序等同于实物商品,库房保管员应在出库单据上标注“直 达”字样,并注明直达单位; 2、商品责任划分: A.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商品直接责任转移至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实物负责人应对所负 责的商品及商品包装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性、完好性,不得擅自将商品借于他人及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开封损坏,出现非人为损坏及质量问题的商品应及时返还物流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 B.如发生人为损坏,由行为人按价赔偿; C.出库手续办理后,库房保管员对库房内暂存商品仍负有监管职责,有义务与业务部门实 物负责人配合,保证商品存放安全; 3、其他业务管理 A.调拨:公司间各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可进行商品调拨。由调出部门实物负责人填写调 拨单,调拨单上应写明商品名称、数量、成本价。双方实物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调拨单生效,实物责任转移至调入方; B.领用: 1、内部领用 由领用部门出具领用单,领用单注明商品名称、数量、进价。由领用人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签字许可后,领用单生效;

业务员规章制度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1.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向上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办理正规入职手续。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 (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期1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 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薪资提成管理方法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及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补贴+提成 注:详见业务员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主管、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周会制度,宣布本周各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情况,包括区域情况、拜访客户数,签约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下周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六、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业务员规章制度范本

业务员规章制度范本 【篇一: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2014修改版】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 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必须向部门经理申请报告。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 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 过基本培训阶段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产品知识、产品卖点、公司 文化,企业概况,产品优势,技术知识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 客户的理论)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绩 效奖励+提成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的拓展业务。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 实际情况,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 对业务员进行考核,一切以出业绩为标准,业绩决定业务员转正非 转正。新业务员试用期1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 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转正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 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3. 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 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见好地服务于司法鉴定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的原则和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三条司法鉴定档案是存储信息的载体,是司法鉴定过程各个环节形成的或涉及的各种材料的总和。包括司法鉴定委托书、送鉴材料、调查材料。实验和检查记录、出庭质证记录、专家会鉴意见、司法鉴定文书、照片、数据、图表、图谱、音像资料、信函等等。 第四条本机构设置档案室,并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室统一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档案,并开展档案开发、利用和编研工作,为司法鉴定活动服务。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五条司法鉴定档案中所有文书资料、档案名称、档案目录、档案备查表等要求字迹清晰,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 第六条司法鉴定人在完成一项司法鉴定任务后,应当及时整理本人手中的案卷材料,3个工作日内交予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档案管理人员在收集整理时,要对照登记簿?一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七条档案整理和归档的基本要求是:收集齐全、分类合理、页码编制准确、卷内目录排列整齐、封面填写清楚规范、保管期限明确、装订结实美观等。 第八条案卷编排顺序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表; (三)司法鉴定委托书; (四)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及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并注明合同编号;

(五)司法鉴定方案; (六)专家会签讨论记录; (七)司法鉴定文书备案件; (八)与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九)备查表; (十)卷底。 第九条案卷封面应当逐项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负对接收的各种档案,应当根据其特征和有关规定,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目、确定保管期限、排列卷宗序号等、归档的卷宗封面右上角加盖“归档”章,并注明归档年度、日期、保管期限和卷宗序号。 第十一条档案按年度、类别、卷宗序号等顺序。由左至右、从上至下排列十档案架。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对卷宗应做到当日收到,当日归档,每月进行检查、清点,统计。发现案卷丢失、损坏应及时报主管领导,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档案室应严格规范档案利用(包括查阅、调卷、摘抄、复制等)工作。 摘抄、复制的案卷材料限定为原始材料及司法鉴定文书原本。鉴定过程中的讨论记录、会鉴意见等不得摘抄、复制。 第十四条档案室建立档案利用登记簿,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批、登记,办理相应手续。并提出保密要求。 (一)本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须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的批示单,借出的档案应按规定期限及时归还。 (二)委托司法塔定的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律师等利用档幸、须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律师执业证),办理相应手续,按规定,或现场查阅、或借阅时限定归还日期。 (三)卷宗内材料需摘抄或复制,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报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

司法鉴定建设活动方案

司法鉴定建设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工作制度化、鉴定程序化、档案模本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省司法鉴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开展“工作制度化、鉴定程序化、档案模本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业流程,完善档案管理,确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制度化建设 工作重点:市局延续去年以来的制度建设规划,制订出台《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市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将《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制度加以具体化,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各鉴定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及收费、印章管理、鉴定援助、培训学习、信息调研、人员管理及劳资等制度,已经建立的制度要充分论证可行性,对缺乏可操作性的部分要根据实际及时修改,确保所有制度可操作、有落实。 工作目标:鉴定机构进一步制订完善鉴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人手一份,确保机构内所有人员能熟知并按制度操作运行。 (二)鉴定程序化建设 工作重点:各鉴定机构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执业。着重规范以下方面:审查鉴定用途及要求的合法性;对鉴定材料接收流转要有登记;建立审批分案流程;正确适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证外

部信息并在鉴定文书中明确标明;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按规定出庭质证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已通过认证认可的机构要严格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执业过程的每个环节规范可控;尚未通过认证认可的机构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 工作目标:各机构结合上述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流程,抓好关键环节的流程再造,突出制度化和便捷化,确保鉴定人及鉴定机构内部人员熟知流程并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以表格、图示等直观形式向当事人公开,增加透明度。 (三)档案模本化建设 工作重点:鉴定机构按照市局下发的《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及文书模本的要求整理档案。着重规范以下方面:卷宗封面填写完整、清楚、美观;重新鉴定要在委托书中注明;鉴定协议书中要约定结算方式、鉴定时限、争议处理等;鉴定文书发文稿要有复核人签字;活体检查记录、勘查笔录要有被鉴定人及在场人签字;鉴定材料流转要有记录、有签字;送达回证要填写完整;特种载体材料要有承办单位、制作人、制作时间等;档案查阅、复制要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有记录等。 工作目标:全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能够完整记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全部过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要求不漏项、不缺项,并做到全市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整齐划一。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4月)。各鉴定机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省司法鉴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开展“三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三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为扎实开展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并结合各自实际

业务员管理制度

业务员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业务员管理,引导业务员提升业务水平,使之能更好地完成销售业绩,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个品牌部所有业务员。 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条业务员应思想端正,诚实守信,认同公司,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不得拉帮结派,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 不良方式,一经发现,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情节 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业务员对外代表公司形象,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做出有害公司形象的行为,不得做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 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处以50元/次罚款。 第七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 第八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立即予 以解聘。 第九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短裤、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 举止。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改正,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款。 第十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业务电话、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业务员的以下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为自己谋私利,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个人利益;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其他公司;与代理商勾结套取 返利。公司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处以违纪所得双倍罚款,并解除劳动 合同。 日常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业务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业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每日上午上班必须本人亲自打卡(按规定业务员下班可以不打卡),不得 找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当天按旷工处理,并对本人和代打卡人各 处以50元/次罚款。对于不打卡且没有请假的,视为旷工或者迟到。第十三条业务员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10 元,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每次处罚50元。当月迟到累计达五次者,扣除 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业务员请假须提前一天提出,以便部门安排工作,如有紧急突发事故或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请假一天 以上的,还需填写《请假单》报营销部领导核准,并报人力资源部门 备案。请假未获准就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业务员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以方便客户业务联系和与公司保持联系,无故关机处以10元/次罚款。当时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接听电话 的,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回电,并说明原因,否则罚款10元/次。 第十六条业务员必须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并于次日上午7:3 0前交部门经理处,不能按时完成的处以10元/次罚款;早上到公司填写昨日报表 的,按10元/次罚款;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罚款并重 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罚款。 第十七条周计划:每周六下班前,交出下周的拜访计划。月总结:下月2日前上月总结交给部门经理,迟交无论理由,罚款20元/次。若临时有事 须变更拜访行程,业务员应在当天早上离开公司前修改拜访行程,并 呈报部门经理。

业务部拜访客户规章制度

正红时代苏州分公司业务部拜访规定 一、说明 为提高业务员拜访能力和拜访效率,帮助业务员拿到更大成果,促进公司及业务部良好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二、拜访规定 第一条业务部员工如有需要拜访的客户,需第一时间跟经理或总监汇报,并由 经理或总监对客户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要拜访;如经理或总监不在公司,则需要业务员直接与直届经理或总监进行电话沟通,经理和总监同意后到人事部登记。 第二条业务部员工出门拜访客户前,需到人事部登记《拜访及车量领用登记表》,登记好外出拜访时间、姓名、拜访公司名称、具体拜访人、夕卜出地点、事由、出 发时间、驾驶员、随行人员等信息,并由直届经理、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车钥匙。 第三条如一次需多人拜访多个客户或一人拜访多个客户,则需本人亲自逐条登记拜访信息,并由直届经理、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第四条如业务员驾驶非公司车辆拜访客户,则需在出发前电话通知人事部出发 前的里程表数,并于回到公司后上报回来后里程表数,由人事部登记记录。凭行使里程数至苏州公司总经理张总处报销,按每公里1元进行报销。 第五条业务员回到公司后补全回来时间及拜访结果信息(如未见到客户,则填写:

未见到;如见到客户,则填写:已见;如客户开单,则填写:开单第六条拜访客户所需资料提前一天晚上全部准备完毕;如有临时拜访客户,则需在最短时间内整理好所需材料。 第七条拜访前信息的准备:客户公司法人代表、规模、创办年份、注册资金、 年营业额、行业利润率、行业内实力(从这点能看出客户这边的公司实力);公司地址和路线(在打电话给客户约拜访时间的时候就要跟客户把地址核对一下,并网上查明最佳路线);对客户的这个行业的了解,其同行业的比较有影响力的 企业名称及规模(最少不低于5个,见客户时可以很快的谈到一个话题);我们公司服务过的他的同行公司等。 第八条拜访前所需材料:同行业的画册(我们公司做的或其他公司做的但无公 司名落款的均可),好的差的至少各1本;公司宣传折贞;名片;文件夹;公司VI 作品文件夹;合同;U盘;收款收据;个人笔记本和笔;录音笔;需客户提供资料的活单(在拜访客户的前一天准备好)。 第九条拜访前个人形象的准备:服装要整洁、得体、大方、适当;发型要精神;口腔无异味(提前备好口香糖)。 第十条如因拜访客户太多,则员工可登记后乘公交拜访客户,当日回程后凭公交车票到分公司总经理张总处报销。 第十一条拜访人员回公司后需第一时间到人事部登记回来时间及拜访结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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