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超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超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超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提高本超市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超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超市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要求。

3.职责

防损部门应根据各部门、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超市工作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4.内容

4.1本超市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应达到100%,培训学时24个学时。

4.1.1 一级安全教育:超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B、本超市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D、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E、超市和同行超市的典型事故教训。

4.1.2 二级安全教育:门店级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

A、本超市概况,经营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B、本超市安全营运实施细则及各岗位安全上岗规程;

C、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D、以往的事故教训。

4.1.3 三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8h,经部门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A、本岗位的安全注意事项;

B、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本岗位用电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D、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