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Q/GTQD-GL-**-2011

车辆管理规定

2011-05-05发布 2011-05-05实施

发布

前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现执行的各项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安健环委员会提出。

本规定由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归口。

本规定起草单位: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杨登鹏

审核:朱加永

审批:朱逢民

本规定由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解释。

本规定于2010年05月05日发布。

本标准文件的版本及修改状态:A/00。

GTQZFD(XZ)-08

车辆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考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统一维修、定额考核的原则实行管理。

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机动车辆管理。

1.4 本规定规定了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方式、安全责任、调配原则、驾驶员管理、考核要求、公司公务车辆、私家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厂区送餐电瓶车及外来车辆管理等内容。

2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汽车机械常识》

3 专用术语定义

4 职责

4.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所属公务车辆、私家车辆、厂区送餐电瓶车及外来车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物资采购部、驻外部门分别是工程机械车、物资提货车、驻外用车的归口管理部门。

4.2综合管理部

4.2.1是公司所有机动车辆资质证书、运营证书办理的责任部门。

4.2.2负责公务车辆调拨、内部转移、出售及报废的审核。

4.2.3负责公务车辆审核、安排车辆的大修和更新计划;负责车辆例保费、装具费、大修费及日常维修费的报销。

4.2.4与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公务车辆保险的办理,保险期满后的续保,发生肇事后要及时报案并办理索赔相关事宜。

4.2.5负责各用车部门驾驶车辆人员名单的审核,经确认发放厂内准驾证。4.3车辆管理部门

4.3.1发电运行部负责推土机、推耙机、铲车的管理。

4.3.2设备维修部负责叉车、吸尘车、升降车的管理。

4.3.3物资采购部负责物资提货车的管理。

4.3.4驻外部门负责驻外用车的管理。

4.3.5各用车部门出现其他情况责任全部由本部门自负。

4.3.6车辆日常费用由各用车部门管理。

4.4安全技术部

4.1.1负责建立公司机动车及工程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各用车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驾驶员的档案。

4.5车辆管理人员的职责

4.5.1后勤主管负责公务车辆安健环管理,公务班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及执行,统筹安排出车任务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4.5.2负责车辆统一调度,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5.3负责监督审核车辆维修与备件采购,登记审核车辆使用情况的油耗和费用并进行考核。

4.5.4公务班班长协助后勤主管工作,负责所有公务车辆建立技术档案,详细记录车辆基本状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4.5.5负责车辆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为考核驾驶员提供理论依据。

4.4.6负责检查单位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所有公务车辆收车后的入库停放。

4.4.7负责车辆的路桥费、油费的报销,负责油耗、公里数及维护保养的统计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统计车辆各项使用费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管理方式

5.1.1公务班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等实行集中管理,持公司准驾证上岗。公司根据驾驶人员所持国家颁发机动车驾驶证并通过考评、审批后方可颁发公司车辆准驾证。机动车辆按其性能和工作需要分别调度。

5.1.2拍卖出售的车辆,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时一同办理转户手续,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连带责任公司概不负责。

5.1.3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原则上就地强行报废,确因车况良好工作需要继

续使用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手续,参加审验,未经审验合格的车辆不能使用。

5.1.4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行车,机动车驾驶员和后勤主管、综合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和公司总经理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逐级负责的交通安全机制。

5.2车辆调配

5.2.1车辆调配本着安全、经济、高效、优质服务的原则。本着“先紧急后一般”的派车顺序合理调配使用,部门之间能合并使用的不单独派车。原则上公司同一部门或不同部门员工两人以上人员公务用车,方可调配车辆。

5.2.2车辆使用部门事前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钦州市内由后勤主管审核,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派车。钦州市及广西区以外须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方可派车。《用车申请单》见附件1。

5.2.3钦州市境外用车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钦州市用车须提前半天提出申请;港区用车须提前1个小时提出申请。

5.2.4生产抢修、抢险、救护等特殊情况下用车,公司领导、综合部经理或生产部门经理均可直接进行调用,驾驶员应迅速出车,不得有误。

5.2.5接送员工通勤的各类客车,应按公司规定的发车时间发车,未经综合管理部通知不得随意调整班次及发车时间。

5.2.6下班后及双休日公务班留值班司机,因生产、工作需要用车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电话联系。

5.2.7公司车辆驾驶实行“准驾证”管理,在遇到车辆调度紧张或特殊情况,准许持有公司准驾证的人员使用公司车辆执行公务,严禁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公司车辆。

5.2.8雨天、大雾、气候不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出车,并根据要求携带相应的车辆用具。车辆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并由综合管理部后勤主管定期检查、维护及更换。

5.2.9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应提前通知驾驶员认真检查车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2.10公司车辆只为全公司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不参加社会营运,不外租和外借,业务单位借用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2.11送餐电瓶车的使用由餐厅调配,负责生产厂区内配送餐、办公楼、值班楼送水等服务。电瓶车不使用时按公司规定停放。

5.3驾驶员管理及任职资格

5.3.1驾驶员必须年龄在20-45岁之间,持有国家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的男性驾驶员。派遣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驾龄须在三年以上的职业驾驶员。派遣驾驶员进入公司时必须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机械常识》和公司组织的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报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录用。

5.3.2公司驾驶员在业务、技术和安全教育上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管理。驾驶员考勤,安全考核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

5.3.3公司驾驶员不足时,综合管理部可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予以补充。

5.3.4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应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对外接待时应自觉维护企业形象。进入生产区和施工区必须戴好安全帽。

5.3.5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文明行车,礼貌待人。出车时保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随调随出。

5.3.6驾驶员出车住宿后不准私自开车参加宴会、娱乐活动或办理私事,在外执行任务时应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固定停车点。

5.3.7驾驶员在收车后应对车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理。

5.3.8驾驶员必须接受户籍地交警部门、综合管理部的安全管理,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安规考试、年检、技术培训等以交通安全为内容的各项活动。

5.3.9驾驶员宿舍是提供驾驶员休息和集中待命的地方,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休息时间保证安静。值班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随调随出。

5.3.10工程机械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有公司颁发的准驾证,方可上机操作;了解设备的特性、构造、保养规程,熟悉操作方法并经过考核后方可单独驾驶。

5.3.11非正式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工程机械车辆,如有学员驾驶时,应有正式驾驶员在机指导,非操作人员一律不得搭乘工程车辆。

5.3.12驾驶员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工程机械操作安全及技术培训,并考试合

格,方能上机操作。

5.4 准驾证管理

5.4.1劳务单位派遣的专职司机及工作需要的人员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核发准驾证。

5.4.2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者,经综合管理部部批准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收回并作废准驾证。

5.4.3严禁无准驾证人员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允许把车交给无照无证人员或他人驾驶。

5.5行车管理

5.5.1公司车辆、员工私家车及外委单位车辆凭综合管理部发放的“出入证”出入公司大门。见附件7。

5.5.2驾驶员出车时遵循《驾驶公司车辆“十不准”》,见附件6。必须带齐驾驶证、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5.5.3出车时应严格执行派车路线、行车天数,无特殊原因不能随便变更行车路线。行车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告知车辆状况、住宿地址等,保持通讯联系。

5.5.4车内严禁吸烟,乱仍果皮纸宵,不许带家禽、宠物,携带防碍操作及影响他人乘车的物体乘坐公司通勤大巴和其他车辆,如若发现驾驶员有权进行制止,如不听劝告可报知综合管理部进行考核。

5.5.5严禁在公司通勤大巴上播放国家禁止、不雅及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音像制品。

5.5.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抢超、强会、不违章驾驶,自觉接受交警部门的检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5.5.7严格遵守车辆装载规定,禁止提货车超载,客车超员,人货混装。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不能随便停放,驾驶员或押运人不能离开车辆。

5.5.8长途行车应每隔2-3小时停车休息一次,晚上22时以后原则上不再继续行车,特殊情况下行车应经相关领导批准。

5.5.9公司车辆回公司应按照指示停放在车库固定车位,办公楼前严禁长时间停放。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司以外停放车辆过夜。

5.5.10公司通勤大巴应准点发车,严禁长时间(五分钟以上)延误发车,造成的掉车及其他异常情况均由本人负责。

5.6车辆消耗管理

5.6.1 燃油费管理

5.6.1.1车辆燃油实行“定点加油、定额管理、单车核算、统一结算”的原则。每月统计单车辆的燃油情况并进行分析,并根据车辆标配油耗及车辆使用年限对公务班进行考核。《车辆油耗统计表》见附表2。

5.6.1.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加油IC卡”定点管理。加油IC卡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发放,一车一卡。

5.6.1.3长途出车必须在有正式发票的加油站加油,凭出车单报销。

5.6.2 维护修理费管理

5.6.2.1维护修理费包括车辆例保费、装具费、大修费及日常维修费等管理。

5.6.2.2公司公务车维修费实行单车核算。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4,编制预算费用并经后勤主管审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维修。

5.6.2.3公司车辆的维修,应在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维修,并将相关报价和明细表备案。高档车辆在定点修理厂无法维修时,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送专修厂进行维修。

5.6.2.4车辆报销单据由综合管理部后勤主管审核签字,报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走公司报销程序报销。外派车辆的维修费、油费管理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办理。

5.7 工程机械车辆管理

5.7.1驾驶员证件的管理要求

5.7.1.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进行年审一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5.7.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7.2 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5.7.2.1工程机械车辆应根据其保养周期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必须经专业维

护队伍进行保养、维护、检修并存档。维修人员经常检查工程机械车辆,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5.7.3日常工作

5.7.3.1 机械使用中努力做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良好(调整、紧固、润滑、各部件、安全)。每天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检查机械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操作人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5.7.3.2每班必须把所有机械的卫生(卫生要求:把驾驶室清扫干净,对车身进行冲洗,并擦试)工作搞好,并把机械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关好门窗,把车锁匙交回班里,方可交班。

5.7.3.3因工作关系需要,在厂内使用本部门的机械,必须有公司内部联系单。

5.7.4交通安全管理

5.7.4.1 交通安全管理坚持的原则:

5.7.4.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7.4.3谁主管、谁负责;

5.7.4.4逐级负责、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7.5建立安全学习制度

5.7.5.1 公务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并由班长做好记录。

5.7.5.2 学习内容包括:进行“安全第一”的安全思想教育;进行遵章守纪和法制教育;进行文明行车、礼貌行车的教育;进行驾驶技术、交通安全形势等方面的学习。

5.8交通安全检查

5.8.1 公务班每月必须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

5.8.2 后勤主管不定期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和问题;各种台帐、记录是否完整;车辆检查有无缺陷和隐患,详见附件5“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查表”。

5.8.3交通安全考核,见附件7《驾驶员考核办法》。

5.9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5.9.1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并积极配合事故处理的相关事宜。并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管理的需要,重大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安全技术部和相关领导。

5.9.2由驾驶员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大修,按保险公司索赔金额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相应考核。

6 检查与评价

6.1本规定在到达标准定期评审期限时,综合管理部应组织对制度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检查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6.2 考评内容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调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特制定此制度。 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车辆管理实行由行政部统一调配 1.用车原则 a.优先使用 同等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 时使用车辆,应考虑职级较高者或业务繁忙的部门优先使用,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 b.合并使用 各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部调派,合并使用。 c.工作时间严禁私人用车。 2.用车范围 a.公司日常送货业务 b、财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 e.紧急情况或特殊用车 3.用车手续 a.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一),呈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统一调配。 b.驾驶员依照《用车申请单》所报批的行车路线行车;

4.驾驶员须知: a.驾驶车辆出发前例行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车况,如外观、车灯、水箱水、刹车、轮胎、各种油类是否正常;核对里程数,并如实在《行车记录本》(见附表二),记载每次出车时间、地点、用途、用车及里程数等。每星期五下班前将《行车记录本》交回所属机构行政部核对;行政部每月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等。 b.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因领取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而外出,以事假论处。 c.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所有车辆非特殊批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另: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 用车申请单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申请人 申请用车时间 所属部门 用车事宜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附表二 《行车记录本》 为了加强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公司办公车辆管理办法

XXX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公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往来、商务洽谈必备的交通工具。为了适应公司改革改制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根据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办公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轿车、越野车、小客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本办法由物资机械管理部(以下简称物机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二章办公车辆的基础管理 第五条车辆的购置权限在公司,租赁中心代表公司办理车辆采购的具体事宜。未得到公司的书面委托,各单位不得擅自购置车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如需购置车辆,应以书面形式将购置申请上报物机部,经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七条物机部负责建立管理台账,统一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负责新上牌照、年审、日常调配、收费、核算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必须办理公司牌照,不得挂靠个人。 第九条车辆在达到报废条件后,由租赁中心提出书面报废处置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上缴车管单位指定的回收公司,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务部。 第十条严禁将报废车辆随意处置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需处理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等手续。

第三章办公车辆的配备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需车辆,必须首先考虑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当公司此类资源不足、无法调配时,方可新购或外租,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对于公司已经配置办公车辆的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再外租办公车辆。 第十二条劳务公司原则上要求使用公司现有的办公车辆,应尽量避免新购车辆。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外租车辆,所有具体事宜都应由机械管理部门进行,其它部门及人员不得越过机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事宜。 第十四条外租车辆应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原则上不得租赁原值在25万以上的车辆。车辆进场前,应按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申请及合同评审。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办公车辆,无论是新购还是租赁,都应在各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上报物机部备案。 第十六条车辆调动时,操作司机应及时办理一式四份的交接手续,交接双方、物机部、租赁中心各一份。如未办理交接手续,除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外,租赁中心将继续向原使用单位收取租赁费。 第四章办公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车辆原则上实行人车终身负责制度,即操作人员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调离其所驾驶的办公车辆。操作司机调离其所驾驶的车辆,必须事先征求物机部及车管组的意见。 第十八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非专业司机单独驾车外出。 第十九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原则上要求由公司职工驾驶。在未征得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渣土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责任: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的规章规则,安全驾 车,并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2.驾驶员必须认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3.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 4.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内外的卫生整洁,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保持车辆的良 好运行状态。 5.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 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6.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送修。车辆不得带病上路。 7.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道路状况,专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遇对方车 辆违法行驶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8.收车后,应做好车辆保养和保洁,及时清洁车辆,检查燃油存量,燃油不足 1/3时,应及时加足燃料。并把车辆停放在工地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确保安全。 一.驾驶员运输作业规范 1.驾驶员应随车携带处置证附本.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交通费缴费凭证及相 关证件。并将有关证件放在适当位子,方便检查。

2.待装渣土车辆应息火,有序停放,按顺序装土。装土完毕车辆应及时检查是 否漏渣,保证密闭运输。 3.渣土装载量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要求,杜绝超高超载装 运,装载作业时,应控制在车厢栏板顶端以下30公分。 4.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及时冲洗车辆轮胎.底盘和车身外表污物。 5.车辆驶出工地前或卸点前,应按规定收取纸质联单。 6.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不得擅自改变交通.市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运输 时间.运输路线。 7.严禁这道路.绿化等处偷乱到渣土,不得擅自更改处置卸点。 8.如遇管理.执法部门检查,应按要求与以配合,不得逃逸.冲闯.消极回避。 三.违章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不论何种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要保留事故现场,急救伤患人员。向当地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及向工地管理人员报告。 2.事故后,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及工地的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服从交警部门处理结果。 3.因驾驶员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因私用车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私自交与未经本工地认可的人员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扣除保险公司的陪付金后)由当事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4. 因驾驶员违法交通法规被处罚款等,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因工地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超标,造成工地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根据省、公司和行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车辆管理的日常使用、管理。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生产经营管理用车。 第二条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车辆使用坚持公车公用和“确保生产、保障公务、各司其职、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办公室主管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并对车辆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和派车单制度。用车人须提前(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在办公系统内填写“用车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无用车申请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不得派车。临时用车或紧急事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车辆管理人员安排。除办公室外,任 -1-

何人不得随意调用车辆和安排驾驶员出车。对车辆状况不满意,挑选车辆和私自指定驾驶员的,办公室有权取消派车。 (二)按照xx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司各级管理干部一律不允许固定或相对固定用车的规定。领导干部用车须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和车辆调派制度,上下班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交流干部周末往返不得使用公车接送。 (三)业务协作单位原则上不予派车,确因特殊需要用车的,由业务联系部门严格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派车。 (四)车辆调派坚持高效、节能、安全原则,在满足乘坐的情况下,同一方向多人开会、公务的,尽量安排同车出行,做到一车多乘、一车多用,提高用车效率。用车人员应服从安排,按时乘车。 (五)用车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指挥驾驶员改变车辆用途、行驶路线及延长使用时间,确需改变的,用车部门或用车人须向车辆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车辆使用管理部门统一调配。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事后须补办相关用车手续。 (六)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三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车辆不随行。城区内公务一般不安排派车,确需派车的,由用车人上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分领导报告,经分管理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车辆须由指定的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2-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 车辆使用管理是体现公司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二、管理办法 (一)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部门用车必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批准后并通知办公室驾驶班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 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并通知驾驶班安排可以派车。 (三) 下班后或节假日有公务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领导,否则不予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四) 车辆出差外地时,由驾驶员统一保管(使用),驾驶员认真做好出车准备。 (五)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车辆管理负责人安排。 (六) 车辆在上下班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八) 车辆如需送维护、年检、修理等事宜,须事前报公司办领导批准。 (九) 驾驶员必须凭公司办的派车通知或公司办领导认同出车,否则不予派车,同时做好往返公里数、加油记录登记,用车人员签字确认,交财务核对,特殊情况除外。 (十)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办理。车辆司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驾驶好车辆,如个人原因造成处罚、处理、损失等事故由本人负责。 三、日常管理 1、本公司车辆的钥匙上交车辆管理负责人,工作时间由车管负责人统一安排车辆调度;非工作时间,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及公司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驾驶人员应及时登记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路线、里程数、事项及车辆使用状态。 3、所有车辆保险、年审、维修、清洁等由驾驶员负责。 4、驾驶员及派车人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驾驶员应服从调度、随叫随到。工作时间内所有车辆公司指定位置停放,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5、驾驶员禁止在车内吸烟。 6、驾驶人员在驾驶前须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便于界定责任。 二、安全管理

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费用控制和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行车,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2.1 运营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公司车辆调配,确保车辆规范使用。 2.2 各部门:各部门如需用车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用车。 三.作业内容: 3.1 车辆调度管理: 3.1.1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稽核及调度统一由公司运营部负责管理。 3.1.2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遵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部门 使用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由运营负责 人批准,市内提前5 小时提出申请,市外出差需提前1天申 请,然后由运营部统一安排调配;省外出差用车需分管副总经 理批准,否则运营部不予派车。 3.1.3每车应设置“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 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 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每月进行 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者严肃处理。 3.2 车辆使用管理: 3.2.1公司车辆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车型驾 照。 3.2.2外出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搭载任何人;驾驶员也不 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任何人驾驶,违者公司将严厉处罚,直至 辞退处理。 3.2.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3.2.4 车辆出行由运营部统一负责记录,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将用车 申请单交由门岗保卫处,门岗保卫人员见用车申请单无误后方

可放行。 3.2.5 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违者按相关 规定处罚。 3.3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3.3.1驾驶员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车 病不上路,保证行车安全。 3.3.2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提出 维修意见,并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送定点厂维修。未 经批准,擅自将车辆送至其他厂维修,全部费用由自己承担。 3.4 车辆用油管理: 3.4.1驾驶员出车前,要检查油量。 3.4.2 车辆油耗应与行车路程相符合,如果油耗不符,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4.3车辆加油由公司运营部管理。外出购油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 凭发票实报实销。 3.5 违规与事故处理: 3.5.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追究驾驶人的责任,并 予以运营处分直至辞退。 a.无照驾驶。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c.违反交通规则。 3.5.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 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运营部车辆管理员联络协 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报告。 3.6 驾驶员管理: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工程总队机械车辆管理规定

一、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是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负总责;对总队各项目部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总队项目经理部需配备专职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持证上岗。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无上岗资格证书,如确实需要使用无岗位资格证书人员,先要经过培训,待取得了上岗证书再使用。 二、总队项目部所有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实行科学先进的采购方法。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砼、电气设备等)实施招标,由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牵头,采购要按计划,货比三家,按质论价,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具体工作由总队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 三、总队项目部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需签定货合同的,必须统一以总队名称对外签订定货合同,经逐级评审报批合格后,加盖总队器材设备定货合同专用章。总队各项目部一律不得用个人名章、个人签名代替订货合同专用章。如有擅自用签字、名章,代替总队器材设备订货合同专用章,发生的经济纠纷和一切后果由职责人负责。 四、材料进场要严格验证验收手续,验证验收工作由总

队项目部保管员组织实施,专业工长、材料员、质检员参 加,主要对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进行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质量、验凭证资料的五验制度”并相应做好记录,对需要复试送检的材料按规定办理,并选择合适的场地存 放材料,材料按规定要求进行码放,做好相应的标识,保 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做到帐物相符、账帐相符,坚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五、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采购计划,材料清单,合同书核对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并进行严格点数计量,随货要有供货单位的发料凭证、装运清单、过磅单、合格证等资料;发料凭证上要有材料价格、数量。 六、保管员接受无凭证或发料凭证末到的材料,应先办理暂估入库,单独存放,单独保管,单独标识;并做好相应记录,待查明原因后处置。材料质量验证,一般只做外观验证,验收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按规范、标准对材料外观质量进行仔细观察,对资料进行审查,要求复试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并做好记录。材料验证验收合格,由保管员填制入库验收单,经验证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登记台帐,并将单据记录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人员。 七、总队各项目部工程完工后,无后续工程,材料原则上退回到高家堡仓库统一保管。 八、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对周转材料进行维修、保养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商务用车及物流用车均适用。 3、职责: 3.1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 3.2行政人事部:用车申请的指派和安排,公司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平时 的正常维护保养及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事宜; 4、车辆使用 4.1商务用车 4.1.1各部门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 行政人事部; 4.1.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并开出《派 车单》注明此次所安排的车牌号并加签,然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 请用车人将《派车单》交司机出车。 4.1.3司机在《派车单》上注明此次出车前里程数并在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填上回司时间 及里程表显示里程数,加签姓名将《派车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涉及到如过路/ 桥、停车等费用的一并在单上注明。 4.1.4公司领导用车或迎送客户/客人时,由副总/总经理或市场部经理电话提前通知行政

人事部开出《派车单》给司机,司机按4.1.3办理。 4.1.5当公司出现如员工突发性疾病、公伤等紧急情况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其它 管理人员安排出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公司后司机仍需补《派车单》 交行政人事部。 4.2物流用车 4.2.1公司自备车 4.2.1.1市场部自行核算出车辆装载量并规划好行车线路,至少提前两小时电话通知 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记录后,电话通知司机到 行政人事部领取《派车单》,司机依4.1.3办理; 4.2.2租赁车辆 4.2.2.1因公司车辆不能满足物流需求时,市场部可向外联系租赁车辆供使用,对第 一次与公司产生业务关系的车辆市场部需登记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类型、 牌号及电话等信息; 4.2.2.2市场部须详细向租赁车辆司机交接清楚送货客户名称、地址、产品类型和数 量,有必要时可安排公司送货人员随行; 4.2.2.3市场部凭司机签回的《送货单》开出《租赁车辆费用单》,注明送货地址、金 额及车牌并签名后给司机,并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向司机约定结算日期,自己 在《车辆租赁登记表》上记录; 4.2.2.4每月在公司财务结算前市场部将《车辆租赁登记表》交至财务部,结账时账 务凭此表与租赁车辆司机对账。 5、车辆维护/维修 5.1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车牌固定等,每周按《车辆检查 表》进行检查一次,如因出现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引起车辆故障(如缺机油、制动失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1.目的 为加强对集团总部各类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行车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中的车辆是指集团总部的各类机动车辆,使用对象为因工作需要而用车的集团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总裁办公室 4.1.1负责集团总部车辆的调度使用。 4.1.2统一安排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并做好档案记录。 4.1.3负责对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4.2职能部门 4.2.1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4.2.2对本部门兼职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 4.2.3遵守交通规则,正确驾驶公车,及时归还公车。 4.3集团领导 根据权限对部门及员工使用公车进行审批。 5.工作要求 5.1车辆的使用

5.1.1集团车辆仅作领导用车、集团对外接待、团体活动、各类物品的集中采购、重要证券钱款的运送、集团保密文件及紧急商务文件的传递等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员工上、下班及市内出差交通费一律自理。 5.1.2埠外出差赴车站、码头、机场,除部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外,一般情况下由员工自行安排往返交通,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早于6:00,或晚于20:00往返机场的员工,可酌情考虑安排车辆接送,或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 5.1.3员工如工伤、急病、重病者,可使用公务车辆。 5.1.4凡符合上述用车范围者,除集团领导用车外,在用车前,由部门填写《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用车联系单》,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和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 5.1.6总裁办公室一般按各部门用车单送交的先后安排用车。如遇紧急用车,可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1.7驾驶员须凭用车单出车;没有用车单不得擅自出车。 5.1.8部门用车原则上必须当天返回,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5.1.9周末、节假日用车,须逐级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能使用。 员工出差外埠,原则上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确因业务需要,并经集团总裁批准用车的员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返回后按实报销路桥、停车、加油等费用。 5.2车辆的管理 5.2.1集团各类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是总裁办公室。车辆的调度使用、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档案记录。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附件: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为规范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安全合理、高效节约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规定 1.1、本细则适用于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使用的皮卡 车等工程车辆管理。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由风电场或现场项目部(下称:责任人)具体调度。 1.2、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车辆出车前要填写《湖北风电 出差及用车申请表》;车辆使用前、后驾驶员要填写《行车登记表》,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事由等,并核对车辆里程表与随车“记录表” 中内容是否与前一次的记载相符;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综合部不定期对其抽查。 1.3、车辆的证件和交费(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 保险)等相关事项责任人须提前告知综合部统一办理。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时必须维护企业形象,保持人员服装整 齐、工程车辆整洁。 1.5、驾驶员平时要正常备勤,严禁脱岗、窜岗,违反风电分公司纪 律,应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 2.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签报”管理制,车辆有故障或需维护时要

立即报告责任人,由责任人起草“车辆维修保养签报”,提出维修项目和维修意见,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和负责人会签意见,风电分公司领导签发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业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台账。未经批准,严谨私自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2.2、驾驶员平时要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山地和工地行车以及长途行车前后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及时对车辆清理、清洗和处理小问题;经常检查轮胎禁止“光胎”行走,注意观察路况禁止“野蛮”用车。 3、车辆使用管理 3.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车辆使用的法律、法规,车辆行车区间仅限于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所处市、县范围,不得违反法规和超越范围用车。 3.2、驾驶员和车辆要服从风电分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驾驶员出车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油料供应 4.1、车辆加油一律使用风电分公司派发的固定车辆IC加油卡到对应加油站加油。未经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者由个人承担费用,风电分公司不给予报销。 4.2、驾驶员应及时查看加IC油卡的余额,当IC加油卡的余额低于500元时,驾驶员应及时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汇报,以便综合部及时充值。驾驶员在每次充值和加油后需在随车“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3、车辆进入山区或需远途行驶前,应在出发前加满油料,方可出发行车。若因特殊原因需在行驶途中非对应加油站加油时,应向综合部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Driver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latest edi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 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 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 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 驾车。 十一、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 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 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 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

材料供应商,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在县道X287行驶时,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在学校辖区行驶必须慢速,不得按喇叭,严禁在学校上学、放学时 间通过学校辖区。 第八条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车辆管理,提高驾驶员依法驾驶能力和热情服务,爱护车辆的职业道德水平,特制定此制定。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遵守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公司车辆进行检修并作好记录,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随时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确保车辆准时出行。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需送往修理厂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违者修理费自负。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将钥匙交给管理人员,严禁私自用车。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八条、司机要确保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 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 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 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 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司机因违章(公司原因除外)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第十 二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 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三条、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 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每月末统计当月行 车里程总数,合计数应与当月车辆总行驶里程一致,不一致则由驾驶员承担多余里 程。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 便乱窜其他办公室及车间。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 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 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告知办公 室,并说明原因。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公司,并与公司保 持联系。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浙江通兴铁塔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高层领导专用车辆和员工自驾车不适用本办法。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办事、出差等;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公司员工携带大量现金或提取现金用车;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派车调度员”统一安排方可使用,“派车调度员”由行政办公室内勤兼任。 2、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批准的时间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三、车辆使用办法 1、公司在上午9时和下午13时分别定时派车到富阳办事,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在提前一天安排好自己部门次日外出办事的人员及工作,有利于集中外出办事,集中返还公司。 2、各部门到富阳之外的相关部门办事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各部门到杭州等地办事的人数和地点统计后确定时间统一接送。各部门要相互沟通联系,尽可能争取需要办事的人

员集中一起出发,避免因分散时段用车而造成车辆使用的紧张。 3、公司财务经常跑银行、国地税、财政等部门的人员及销售部人员外出办事的(迎送客户除外),鼓励使用自驾车,每次使用自驾车外出办事的,外出前将“自驾车出车单”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凡使用自驾车到富阳、杭州办事的,公司每月给予一定的油费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当月使用自驾车次数和里程情况由行政办公室统计审核后呈送总经理审批。 4、财务及其他部门第二天上午要到相关部门办公事的人员,可以在前一天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办事的资料等准备好,第二天先办事再返回公司,但需提前与部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不影响考勤。 5、销售部迎送客户用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要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做好销售部用车的准备,统筹安排用车。 6、驾驶员在工作中要尽可能缩短行驶时间,选择最佳的行驶路线,避开路段高峰期。对各部门办事人员的接送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工作上的时间冲突而发生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7、销售部迎送客户必须由销售部人员陪同,不准驾驶员陪同,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除就餐外,驾驶员以在车上休息为主。 8、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到外地出差可以派车接送;业务员出差遇特殊情况,随身携带公用物品重量超过10公斤以上的可以派车接送。 9、公司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要借用公司车辆的(小车、中巴、大巴、货车、铲车、吊车等),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因私借用车辆的,油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在借用中车辆受损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一切费用均由员工自行承担。 四、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行驶档案,须填写车辆行驶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3、公司所有车辆施行加油卡加油,每月由财务部充值交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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