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扶持北京旅游商品发展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扶持北京旅游商品发展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扶持北京旅游商品发展的暂行办法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扶持北京旅游商品发展的暂行办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旅发[2011]10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2.23

【实施日期】2011.12.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扶持北京旅游商品发展的暂行办法

(京旅发〔2011〕101号 2011年12月23日)

大力发展旅游商品是促进旅游消费、打造首都旅游支柱产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促进北京旅游商品又好又快发展,引导、扶持社会资本投入北京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推进旅游商品产业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升“北京礼物”的品牌效应,提升北京旅游商品的品质和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扶持对象

本办法所称旅游商品主要指针对旅游者设计、开发的,可在旅游过程中购买,具有纪

念性、实用性、艺术性、便携性、收藏性、馈赠性的物质形态的商品。

“北京礼物”是具有鲜明的北京元素或北京景区景点特色,并获得市旅游委认定的旅游商品。

本办法扶持的对象为经过遴选和评议确在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推广等环节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按年度将给予获评企业一定数额的旅游商品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获得扶持资金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定数额资金奖励对本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二条扶持内容

(一)支持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工作。

鼓励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企业根据北京特色与元素,深入挖掘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传统工艺,重点开发“北京礼物”四大特色旅游商品系列。包括:1、北京特色的书画制品;2、结合民族文化与首都景区景点等地域特点的旅游纪念品;3、北京特色的工艺美术品;4、北京特色的、适合旅游者购买的都市工业品。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积极鼓励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企业,推出适合市场需要的旅游商品。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按照研发类别、数量给予研发投入总额30%的扶持资金,每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北京礼物”标准的商品,授予“北京礼物”品牌称号。对在“北京礼物”研发和生产中取得好评的商品,北京市旅游委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地向大众传媒推荐。

(二)推动“北京礼物”旅游商品营销体系建设。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0a9290345.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10 【实施日期】2012.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687号)要求,现组织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6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有关申报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根据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向当地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相关认定材料。各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在对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于10月22日(周一)前按管理归口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或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为每个申报企业服务的具体负责人员,同时由其与申报企业人员在受理申报材料清单共同签字,并在报送的报告(表格)上签字。 四、企业材料审核 申报截至日期后,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到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于初步核实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包括提交材料不全的企业),将在10月26日(周五)前通过市发展

国家旅游局令第12号《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令第12号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2000.10.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旅游规划管理,提高旅游规划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应当服从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 第四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导向的原则,注重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合理利用,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第五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旅游发展规划的范围 第六条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 第七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确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拟定旅游业的发展规模、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安排旅游业发展速度,指导和协调旅游业健康发展。 第八条旅游发展规划一般为期限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规划。 第九条旅游发展规划按照范围划分为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条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三章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与经济增长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适应。 第十二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有关区域规划相协调,应当遵守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国家确定的重点旅游线路、旅游区的发展规划;地方旅游局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国家旅游局对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并予以公告。

旅游商品产品的开发方案设计

开阳旅游产品统一开发运营 实 施 方 案

XXXX发展 2015年9月 一、概述 从2006年起,我县就把发展旅游产业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旅游产业作为继磷煤化工后的又一支柱产业来加以打造。近年来,紧紧依托市打造“避暑之都,温泉之城”旅游品牌的有利契机,通过举办汽车拉力赛、南江大峡谷漂流赛、乡村旅游文化节等节会赛事活动,对外加大宣传力度,对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和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档次,“开阳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成功将南江大峡谷景区打造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被评为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景区;将十里画廊乡村旅游区打造为“全国农业旅游示点”,被评为“十大标志性景观”。十一五期间,累计接待游客635.5万人次,年均增长76%,实现旅游收入50.7亿元,年均增长182.5%。2012年,全年共接待游客419.52万人次,较2011年的288.81万人次增长45.25%;完成旅游总收入50.4亿元,较2011年的28.84亿元增长74.9%。

而地域性旅游产品的开发,既能带动旅游区经济的发展,又能起到很好的宣传旅游区文化的作用。随着开阳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旅游产品的开发已迫在眉睫。必须开始考虑从开阳地域性特色进行挖掘和开发属于开阳的旅游产品,这对提升开阳旅游服务档次有极大作用,也是开阳旅游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实施办法 1、统一规划,由XXXX发展对开阳旅游产品进行统一规划,包括深度挖掘开阳的地域特色,比如富硒农特产品、高寨小花苗工艺品等。 2、合作共赢,根据实际情况,将开阳地域性特色产品进行深化,筛选符合该类产品的当地企业,与其洽谈合作开发事宜,我公司将负责策划、设计、营销工作。 3、旅游产品开发,结合我公司在南江大峡谷旅游购物店营运一年的市场经验以及市场调查情况,对开阳现有优质地域性特色产品进行从新策划、设计、包装及营销,改变之前的市场定位,专门以旅游市场作为主要盈利对象,开发出适合开阳旅游的地域性旅游产品。 4、景区营销,在旅游商品开发的同时大力做好市场开发工作,我公司计划将开阳所有景区、景点作为开阳旅游商品的营销终端,在各景区、景点铺设开阳旅游产品购物店、购物专柜。争取实现让来开阳旅游的游客在任何景区、景点都能够购买到开阳旅游产品。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X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文化旅游委)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文化旅游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市、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对外交流、竞赛、展演活动,拟订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体育竞赛计划,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最受喜爱的十大景区节庆活动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0北京请您来过年 春节十大系列群众评选获奖名单 由北京市旅游局联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晚报等多家机构共同主办的“2010北京请您来过年——春节十大系列群众评选”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整理、评选,获奖名单闪亮出炉。 本次评选共设立了十大奖项:分别是最受喜爱的年夜饭(100家)、最受喜爱的十大庙会(获奖名单另发)、最受喜爱的十大节庆活动(庙会除外)、最受喜爱的十大购物街区、最受喜爱的十大餐饮街区、最受喜爱的十大滑雪场、最受喜爱的十大温泉、最受喜爱的十大旅游商品、最受喜爱的十大民俗户、最具旅游人气的区县。 本次评选本着群众评选的原则,分别通过网络和短信两大通道接受群众投票,并同时在新浪网、沸腾都市网、北京旅游信息网同时开设了投票平台。在为期半个月的评选中,共有2000万余次点击,近70万人参与投票。在群众投票的基础上,经过专家的审核,按照票数的排名和安全卫生一票否决制的原则最终确定了本次评选的获奖名单。 全部获奖名单如下: 最受欢迎的年夜饭(100家)

序号店家名称区县 1 生态餐厅一隅、生态餐厅平谷区 2 全聚德前门店崇文区 3 北京市延庆县新城服务楼延庆县 4 留民营生态餐厅大兴区 5 大东饭店大兴区 6 爱民民俗旅游服务部餐厅大兴区 7 杨府饭店大兴区 8 便宜坊烤鸭集团崇文区 9 鼎香渔港大连海鲜酒楼东城区 10 梅地亚中心海淀区 11 日月星辰民族文化生态园大兴区 12 眉州东坡酒楼大兴店大兴区 13 红旗飘飘餐厅大兴区 14 鼎盛人家饺子城大兴区 15 白金生活大兴区 16 根据地饭店大兴区 17 眉州东坡酒楼亦庄店大兴区 18 吴门一江水大兴区 19 大兴宾馆餐饮部大兴区 20 湘夏人酒楼大兴区 21 南门涮肉后海店西城区 22 牛街洪记小吃店宣武区 23 鸿云楼饭庄朝阳区 24 全聚德王府井店东城区 25 大鸭梨通州2店通州区 26 老宅院东城区 27 张生记北京分店朝阳区 28 燕春饭店延庆县 29 全聚德什刹海店西城区 30 雅玛花式铁板烧好运街店朝阳区 31 大鸭梨航天桥店海淀区 32 新风大酒店延庆县 33 亚洲之星新马印餐厅朝阳区 34 九如轩饭庄西城区 35 金龙潭大饭店海淀区 36 农招大酒楼通州区 37 北京红螺园饭店怀柔区 38 晋阳饭庄中关村银谷店海淀区 39 北京松秀园度假村怀柔区 40 北京红螺钟磬山庄怀柔区 41 北京双阳宾馆怀柔区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关于贯彻国家“六部委”加快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 意见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计农字[1996]第04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市乡镇企业局 【发布日期】1996.06.12 【实施日期】1996.06.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2月7日实施日期:2002年2月7日)废止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 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市乡镇 企业局关于贯彻国家“六部委”加快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京计农字(1996)第0431号京财农(1996) 982号1996年6月12日)

区(县)各有关部门: 北京市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中蓬勃发展,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不仅为乡镇企业的整体发展发挥了外向带动作用,而且其自身获得了迅速发展,已成为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八五”期间,北京乡镇企业累计完成出口供货额217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5%;出口企业已发展到714家;23家企业被国家赋予了自营进出口权;利用外资取得了一定进展,兴办了一批“三资”企业。 北京市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虽已有较大发展,但与广东、江苏、山东、上海、天津比较,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等问题比较突出,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北京市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产品出口的积极性,促使外向型经济提高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益。为此,根据“六部委”的通知精神,对北京市乡镇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意见》,北京市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依靠科技,加强管理,引导其向提高质量、调整结构、注重效益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农工技贸相结合,外经、外贸、外资齐发展的格局。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在信贷

绿维创景:2013文化和旅游地产的创新发展

2013文化和旅游地产的创新发展 旅游与城市规划设计专家旅游地产开发运营顾问 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 New Dimension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 Ltd. 官方网站:旅游运营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a9290345.html, 版权声明:该报告知识产权归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篡改、挪用、从事盈利性宣传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013文化和旅游地产的创新发展 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 本文内容摘自由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发布、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执笔的《2013中国房地产创新发展报告》。内容由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协助提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概念,文化产业迎来改革巨大推力,旅游业也迎来了多重的利好。文化和旅游地产领域作为房地产行业转型的重要领域之一,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进一步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一、2013年文化和旅游地产发展特征 1、政策导向更加明确,使其从房地产开发的另类领域向主流领域转变 十八大报告八次提到“文化强国”,六次提到“美丽中国”,建立一个生态文明、和谐宜居的国家成为当今中国发展建设的主题。各地政府也希望通过文化提升区域竞争力,通过挖掘地方文化底蕴,获得更多的人文魅力以吸引更多的人来驻足、消费,以此提升地方的GDP和形象。 2013年,中国经济进入改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旅游引导的新型城镇化模式被看作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会议后,旅游地产迎来新的机遇,发展路径更加清晰。结合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文化创意地产,正在从另类地产开发领域向主流领域转变,成为下一个抢手的目标。 2、国内市场对文化和旅游地产的需求有显著提升,扩大内需的作用突显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业、旅游业发展持续升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旅游地产发展迅猛,其体量之大、投资额之大,在旅游界和房地产界引起极大关注。而“十八大”所力推的城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也无形中促进了文化旅游地产的开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工作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工作的 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旅游规划管理,规范旅游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强化执行监督力度,有效发挥规划对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旅游规划通则》和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旅游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旅游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认识旅游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旅游规划是各级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指导、实施调控旅游产业各因素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加强旅游规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编制、有效实施好各类旅游规划,对于保障旅游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升旅游产业素质,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旅游产业,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旅游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编制和实施旅游规划要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依据,遵循旅游产业的客观规律,按照景区城市乡村旅游相统筹、红色绿色古色旅游相融合、观光度假休闲旅游相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

益相统一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坚持以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法规为指导,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与风景名胜、自然保护、文化宗教、遗产保护等相关规划相适应的原则;坚持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生态人居环境和景观特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产品为主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上下协同、分级负责、规范操作和严格执行的原则。 二、科学建立旅游规划体系,努力创新旅游规划工作 (三)合理进行旅游规划分类。根据《旅游规划通则》和旅游规划发展实际,旅游规划可以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各地和各旅游规划项目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不同的旅游规划,并重视旅游详规、旅游专项规划和旅游策划的编制。 1.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系统安排。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在省内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等。 2.旅游区规划是指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旅游区规划可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我国旅游商品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旅游商品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目前,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已经变成了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消费所占的比重。对广大游客来说,旅游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购物,游览过程中选购一些当地的传统工艺品作为纪念,是一种旅游的乐趣。对于旅游经营者来说,旅游商品的销售是赚取外汇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所以目前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对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商品的销售额已成为衡量当地旅游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商品产业是旅游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能否最大限度开发旅游商品市场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旅游业发达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中国旅游产业将持续带动旅游商品市场上升,运作管理成为旅游商品市场发展瓶颈。我国拥有丰富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尽管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起步较晚,但在这20多年里,我国旅游业得到了长远的发展。无论是入境、国内、出境旅游人数,旅游收入,还是旅游在世界旅游市场中的地位,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成为世界旅游业发展最快的国家。 伴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各式各样的旅游商品的大量推出,成为延续旅游效应的必然,所以,旅游商品也就成为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满足人们休闲和消遣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在发达国家,旅游商品的收入占整个旅游业收入的40%~60%。我国旅游业发展较晚,旅游商品在旅游业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还较低,这严重地影响了国家和地区旅游业的整体发展。所以,发展旅游商品成为国家和地区全面发展旅游业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旅游商品市场发展现状 1.旅游商品资源丰富 我国乃泱泱大国,不仅拥有极为丰富的旅游资源,而且拥有品种繁多、技艺精湛的各种传统工艺品和地方特色鲜明的土特产品及各种物产。其中可供开发和生产旅游商品的资源非常丰富。大体可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类: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类、旅游食品类、土特产品类等。种类繁多的传统工艺美术品和土特产品等,历来受到国内外旅游者的喜爱,为我国旅游商品开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 2.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例小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旅发[2017]34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07 【实施日期】2017.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旅发〔2017〕346号) 各旅行社,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附件

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发展我市入境旅游业务,拓展国际市场,增加入境游客数量,改善旅游消费结构,有效提升旅游业对我市经济的拉动作用,进一步突显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根据《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申报主体以在北京市注册的经营入境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为主,以在中国注册、对北京入境游作出重要贡献的相关企业为补充。 第三条奖励年度以自然年度划分,实行事后奖励。 第四条申报主体需满足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无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投诉或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等相关管理要求。 第二章奖励资金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旅行社入境外联人天奖 根据旅行社年度综合指标统计报表(以北京市统计局的统计年度数据为基础)的相关数据,对一年内入境游客外联人天数排名在全市前二十位的旅行社给予政府奖励。排名

第一至三名的旅行社奖励50万元;第四至十名的旅行社奖励40万元;第十一至十五名的旅行社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商发[2003]4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3.08.15 【实施日期】2003.08.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7月6日实施日期:2009年7月6日)废止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京商发[2003]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特制定《北京市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试行)》,现予发布实施。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三年八月十五日 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试行) 一、总则 本规范依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构建安全快捷食用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精神以及《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制定。 本规范是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粮油、蔬菜、果品、肉禽蛋及水产品等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选址、设施、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定义 本规范用辞定义如下: (一)农产品:指粮油、蔬菜、果品、肉禽蛋、水产等产品及其加工品。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指经常性的、公开的进行农产品批发交易并具有信息、结算等配套服务功能的规范场所。 (三)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指以外埠农产品进京集散交易为主、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年交易量占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量25%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由市商业流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三、功能 (一)价格形成功能:集中供需信息,形成农产品合理的交易价格,并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

《旅游规划》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发布:2017-08-12)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 1.1旅游规划的类型 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 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 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 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1.2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 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 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

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公开招标:委托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邀请招标:委托方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直接委托:委托方直接委托某一特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1.2.3 规划合同的签订 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明确项目的性质与任务、成果形式与要求、项目完成时间、项目经费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委托方和承担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合同书中“规划性质与任务”、“成果形式与要求”等内容应符合《旅游规划通则》的相关要求。 1.3 旅游规划编制单位与人员 1.3.1 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 根据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规划资质。承担全省旅游发展规划的国内规划设计主持单位应具有甲级规划资质;承担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跨(县)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的国内规划设计主持单位应具有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一般旅游区发展规划应具有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专项旅游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影响确定。 1.3.2 规划编制队伍的要求 接受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应组成合理的规划编制队伍。主要成员应始终保持稳定,规划编制人员的专业特长应覆盖旅游、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城市规划、区域规划和建筑等领域。 1.3.3 规划项目主持人的要求 规划项目主持人应来自拥有资质的规划主持单位,具有主持相关规划项目的实际经验,与主要成员有着合作共事的基础。主持人应是规划设计的实际负责者,必须实

关于旅游商品发展状况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旅游商品发展状况的分析与思考关于***旅游商品发展状况的分析与思考 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旅游业,经过20多年的努力,特别是近几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已经初具产业形态和产业规模,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一个新兴产业。但是,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一些影响我市旅游业深度发展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旅游产业链中有一些环节相当薄弱等等。这些问题若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必然会制约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影响我市旅游业整体效益的提升,使我市旅游业与国内、省内旅游先进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旅游业是一个由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所组成的综合性产业,在这六要素中,食、住、行、游四要素是旅游者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所必需而又基本稳定的消费;购、娱二要素对旅游者来说,并非每次旅游活动必需消费,是具有较大需求弹性的消费。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刺激旅游者的购物消费,使之成为旅游产业经济增长的重要突破点。况且旅游购物的销售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大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经济结构是否完善的重要方面。而旅游购物的发展是以旅游商品为基础的。那么,我市旅游商品市场的发展状况究竟如何? 一、***旅游商品市场发展现状

1.旅游商品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小 作为一个旅游资源丰富的沿黄城市,近年来我市旅游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无论是入境旅游人数和国内旅游人数都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但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却一直徘徊不前,这与我市旅游业快速的发展步伐不相适应。而且我市旅游商品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世界上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可达40%-60%,平均水平也达30%,我国的这一比例平均为22%左右,我省的为16%左右,而我市的为10%左右。这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这一比重又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状况不仅与我市旅游发展总体水平极不相称,也与我市所拥有的丰富的可供开发和生产旅游商品的资源量极不相称。 2.丰富的旅游商品资源可开发 ***地处黄河中游,是黄河文化的最主要的发祥地和发展地之一。数千年来,勤劳智慧的劳动人民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创造出了光辉灿烂的中原文化,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作为黄河文化的载体,***不仅拥有极为丰富的旅游资源,而且拥有品种繁多、技艺精湛的各种传统工艺品和地方特色鲜明的土特产品及各种物产。其中可供开发和生产旅游商品的资源非常丰富。大体可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类:(1)旅游纪念品:如以黄河澄泥砚、虢国青铜器仿制、

北京旅游业概况.doc

2014年北京旅游业概况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处发布时间:2015-01-27 一、全市旅游业综合情况 2014年,北京市旅游总人数2.61亿人次,同比增长3.8%。旅游总收入4280.1亿元,同比增长8%。旅游餐饮和购物额2142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23.5 %。旅游特征产业完成投资额614.9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8.1%。 二、全市旅游市场情况 北京的旅游客源市场分为入境旅游、国内来京旅游和市民在京旅游三个板块。 1、入境旅游 2014年,全市共接待入境旅游者427.5万人次,同比下降5.0%。其中,接待外国人365.5万人次,同比减少5.7%;香港同胞34.2万人次,同比减少3.4%;澳门同胞2.2万人次,同比增长23.5%;台湾同胞25.6万人次,同比增长1%。 按洲际区域分,接待亚洲游客(含港澳台)192.4万人次,同比减少4.5%;亚洲游客(不含港澳台)130.4万人次,同比减少6.2%;欧洲游客112.8万人次,同比减少4.3%;美洲游客94.8万人次,同比减少7.1%;大洋洲游客17.5万人次,同比减少4.8%;非洲游客9.2万人次,同比减少1.7%。 实现旅游外汇收入46.08亿美元,同比下降3.9%(折合人民币283.1亿元,同比下降4.6%)。 入境旅游者在京旅游人均花费1078美元,同比增长1.2%,人均天花费254.23美元,平均停留4.24天。花费构成中,长途交通占27%,购物占26.7%,住宿占16.7%,餐饮占7.4%,娱乐占4%,景区游览占4.3%,邮电通讯占1.7%,市内交通占2.6%,其他占9.6%。 2、国内来京旅游 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来京旅游者1.56亿人次,同比增长5.8%,旅游收入3628.9亿元,同比增长8.9%,人均花费2324元/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9%,平均停留时间4.99天。人均天花费466元/人天,与上年基本持平。 花费构成中,长途交通占17.6%,购物占28.2%,住宿占20.2%,餐饮占22.1%,娱乐占0.6%,景区游览占6.5%,邮电通讯占0.3%,市内交通占3.8%,其他占0.7%。 3、市民在京游 本市居民在京旅游人数1.01亿人次,同比增长1.2%,旅游消费368.1亿元,同比增长10.2%。人均花费364元/人次,同比增长8.7%。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规划管理办法1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规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05-04】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区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旅游规划管理,提高旅游规划水平,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区各盟市、旗县编制和实施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包括旅游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本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应当在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框架下进行编制,并遵从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管理。 第四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导向的原则,注重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合理利用,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第五条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是旅游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旅游区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开发、旅游产品开发都要按照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所确定的规划方案进行,不得随意、盲目地进行开发建设。 第六条自治区各盟市、重点旅游旗县都要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都要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 第七条自治区旅游局负责全区的旅游规划管理工作;盟市和旗县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旅游规划的范围

第八条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 第九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确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拟定旅游业的发展规模、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安排旅游业发展速度,指导和协调旅游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旅游发展规划一般为期限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规划。 第十一条旅游发展规划按照区域范围划分可分为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发展规划。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旅游发展规划分为自治区旅游发展规划、跨盟市的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盟市旅游发展规划、旗县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二条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十三条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按规划层次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十四条旅游区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分析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旅游区的主题形象和旅游产品体系,划定旅游区的用地范围及空间布局,安排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提出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至20年,同时可根据需要对旅游区的远景发展做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对于旅游区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亦应做出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3至5年。 第十六条在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为了近期和当前建设的需要,编制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区内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

旅游发展委员会(文化文物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最新)

旅游发展委员会(文化文物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X县文广旅游局更名的批复》(安编办字〔X〕1X号),将X县文广旅游局更名为X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加挂X县文化文物广电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X县文广旅游局全部职责划入X县旅游发展委员会(X县文化文物广电局)。 (二)新增和加强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业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业、旅游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各镇文化建设和旅游村镇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项目的编写、申报及组织实施。

(三)贯彻推行中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业的各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研究拟定地方行业管理标准;依法对全县文化文物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新闻出版市场、旅游建设经营市场实施监管,做好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工作;负责演出市场设立审批及变更许可,娱乐场所审批设立及变更许可,文化类民营非企业单位设立许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离审批,建立城市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出版物设立审批及变更许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负责全县2A以下景区等级质量评定及2A以上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申报、复核与管理,全县农家乐、家庭旅馆、乡村酒店星级评定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村镇创建,做好省市旅游村镇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依法申报全县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维护所辖行业正常的建设经营秩序。 (四)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发挥县假日旅游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牵头做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大旅游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协助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

2019年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BITE

2019年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BITE 展会介绍 展会时间:2019年05月10日 举办周期:一年一届 主办单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展会地址:中国-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China National Convention Center (CNCC) 展会详情 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BITE)自200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四届,第十五届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将于2018年6月15-17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已经成为世界知名展会之 一,是全球旅游行业推广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提升地区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消费的重要的交流交易平台。结合中国旅游市场和旅游者消费习惯,BITE首创了B2B+B2C的展览模式,并成功以此创 新的模式,举办了8届,使该模式发展到了极高的水平,独具特色,国际、国内参展的旅游机构和旅游企业每年参加BITE都会收获丰厚,达到或超过预期效果。2018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拓展延 伸,除传统的旅游资源外,将增加旅游规划、旅游投融资、旅游地产、特色小镇、游学、媒体、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医疗康养旅游、户外旅游、房车露营旅游等全链条、多领域的综合性展会。2018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主要亮点亮点一:3天展会实现3天B2B+3天B2C同步运行组委会将在展览区域设置专门的洽谈区,洽谈专区与展区之间做很好的隔离,供参展商免费使用。参展商可与预约的或现场遇到的买家/专业观众,到免费洽谈专区洽谈,避免现场的嘈杂。亮点二:强化B2B交 流交易效果。根据参展商需求,定向邀请500名国际国内特邀买家,扩大特邀买家邀请范围,为特邀买家提供更好的待遇和礼遇,同时也更严格筛选有效的特邀买家,使选择的特邀买家更有专业性,能给参展单位带来更多生意。邀请普通买家3000人。为参展单位提供更多的生意机会。大幅 度提升专业的观众人数,数据表明,BITE2017比BITE2016专业观众增加了一倍。BITE2018的专业观众人数将突破2万人。亮点三:国际、国内参展单位更广泛参与B2C现场展卖。国际参展单位和国内外省市的参展单位,其自由行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门票、酒店优惠房券/房加餐或加温泉等 套餐、航空公司打折机票/机加酒产品,以及旅游服务商的折扣券、会员卡等等,可以参与现场展卖。还可以联合北京当地的代理商,在其展位上参与现场展卖。即可以达到针对近10万名北京公 众进行品牌宣传的目的,又可以现场取得收益。BITE已经成为旅游目的地面向北京这个中国优质 旅游客源市场进行品牌宣传的最佳性价比的场合。亮点四:最具权威的旅游行业主题论坛和丰富的旅游行业交流研讨会。回顾上一年度旅游行业发展状况,展望未来一年旅游发展前景。行业大咖年度聚会,交流研讨旅游行业不同的话题,分享观点,交流经验,合作共赢。北京国际国际旅游博览会每年成果呈逐渐上升的趋势,BITE2017展出面积为22000平米,有来自80余个国家和地区、国 内近30个省市自治区的旅游行业主流企业来参展,现场有逾千家参展单位进行交易交流和洽谈, 共组织特邀买家、专业观众与参展商洽谈及各类专场推介活动3600多场,近1.2万余名专业观 众,达成合作意向金额约63亿元,同比增长6.8%。公众日前来参观采购的公众达9万人次,参与 现场售卖活动的旅行、景区、酒店等企业共销售旅游产品1.1亿元,同比增长18%。 展品范围 国内外旅游机构、旅游企业: 中国各地方旅游委、局: 旅游及相关行业协会: 旅游目的地: 旅行社: 酒店及特色餐饮: 景区: 航空公司: 车船公司: 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会奖旅游服务机构: 主题公园: 运动休闲娱乐场所: 智慧旅游服务商: 冬季旅游目的地、冬奥会供应商: 文旅综合项目、旅游地产: 医疗机构、康养旅游相关单位: 旅游商品及旅游相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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