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省略。

第3. 6. 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二、《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灭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

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 10. 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 10. 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 10. 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

小于2.0m。

第 6. 10. 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第6.12条对于地下工程,“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的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0m-1.2m之间,也可设置在地面上。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第8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

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节录:

第9. 2. 1条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第9. 1. 1.1条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难层(间)。

第9. 2. 1.2条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第9. 2. 1.3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9. 2. 1.4条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9. 2. 2条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四、《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节录:

第5.1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

第5.2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

第5.3条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用电池必须的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小于4年,或全充、放电循环次数不小于400次。

五、《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节录:

第24.7.2条下列部位须设置火灾事故时的备用照明:

(1)疏散楼梯(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发电机房、UPS室和蓄电池室等)、配电室、消费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

(4)建筑(3)观众厅、宴会厅、重要的多功能厅及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等;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5)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BAS中央控制室等重要技术用房;

(6)每层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

(7)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24.7.3条建筑物(二类建筑的住宅外)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处,应设疏散照明。

第24.7.4条凡在火灾时因正常电源突然中断将导致人员伤亡的潜在危险所(如医院内的

重要手术室、急救室等),应设安全照明。

第 C.3.1条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间应满足:疏散照≤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安全照明≤0.5s。

第C.3.4条......,在有无障疑设计要求时,宜同时设有音响指示信号。

第C.3.6条.......,楼梯间内的疏散标志灯宜安装在休息板止方的墙角处或

壁装,并应用箭头及阿拉伯数字清楚标明上、下层层号。

六.......,根据出口门和疏散走道的相对位置,可以装设双面有图形、文字的出口标志。

(摘〈应急照明设计指南〉)

接线方式:各应急灯具宜设置专用线路,中途不设置开关。二线制和三线制型应急灯具可统一接在专用电源上。各专用电源的设置应和相应的防火规范结合。应急电源与灯具分开放置的,其电气连接应采用耐高温电线,以满足防火要求。

二线制该接法是专用应急灯具常用接法,适用在应急灯平时不作照明使用,待断电后,应急灯自动点亮。也适用于微功耗应急灯平时常亮,待遇断电后,转为应急持续点亮。

三线制

该接法为应急灯最多的接法,可对应急灯具平时的开或关进行控制,当外电路断电时不论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应急灯立即点亮应急。K为平时照明开关。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

作者:EHOMECN 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1630 更新时间:2003-9-26

>下面介绍关于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控制方式的一些问题。

1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确定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供电容量不受限制的特点。但是,在目前的城市供电条件下,要得到两路完全独立的高压电源的可能性比较小。在大部分情况下,供电部门不能提供完全独立的两路高压电源,或者虽然能够提供但因为投资过大而被建设方否决;

(2)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其特点是供电容量和供电时间基本不受限制,但由于机组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经常处于后备状态的机组,停电时自启动时间规范要求小于30s,因此只能作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而不能用于安全照明及某些对转换时间要求较高的场所的备用照明。这种电源在高层建筑中常常为满足消防用电要求而设置,专门为应急照明设置是不经济的;

(3)采用蓄电池电源。当采用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时,其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便、线路故障无影响、电池损坏影响面小,缺点是投资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制、运行管理及维护要求高。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当采用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供电方式时,其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它与灯内自带蓄电池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缺点是需要专门的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大,且线路要考虑防火问题。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种类较多、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

在实际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由于对系统的要求和应用范围不相同,所以仅仅选择上述某一种电源形式有时是很难满足要求的,也很难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因此供电方式的确定要结合消防动力负荷综合考虑,同时选择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规模小的建筑物选用自带蓄电池的供电方式,规模较大的高层建筑和一些特殊重要的建筑采用电网独立电源供电,配以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或者采用由发电机组与自带蓄电池相结合用的供电方式。

2应急照明控制方式的确定

应急照明的控制一般可有三种形式:

(1)应急照明灯具全天24小时点亮。火灾发生时,由于灯始终是亮的,不会影响人员疏散,也不必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耗费电能,对灯具的工作寿命也有影响;

(2)应急照明灯具全部自带蓄电池,平时由现场的跷板开关就地控制开闭,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其外部的供电电源,由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保证灯具的点亮。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一次性投资大(灯具必须自带蓄电池),灯具维护工作量也很大;

(3)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其同时使用,当正常照明因故失电时,无论应急照明的控制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开/闭),都应自动点亮。这种方式是比较理想的控制方式,但要求布线时必须增加一根控制线,其控制原理图见图1。

3工程实例分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供电设计的条款(11.8.7.2、11.8.7.4、11.8.8、11.8.9等)指出: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还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但在工程实践中,有些设计片面强调套用上述条款,没有针对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设置选择相应的控制方式,这种作法不是很妥当。下面举例说明:

某写字楼的应急照明设计中选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并采用分别来自变电所两段低压母线(来自两台变压器)的两路电源,经现场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对应急照明灯进行供电(专用回路)。应急照明灯的控制方式为:平时光源由现场跷板开关控制,灯具处于浮充电状态;当正常照明因故失电时,依靠灯具自带蓄电池自动点亮。

上述设计方式在很多场所都可以见到,但是,其设计人员都没有注意到很重要的一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上述设计不能满足在火灾状态下全部点亮应急灯具的要求,因为应急照明由双电源切换箱供电,而双电源切换箱由两路电源供电,在火灾时要求确保持续供电。这样,应急照明的电源实际上是不间断的,那么加载于应急照明灯的外部电源依然存在,只是换了另一路而已,应急照明灯自然无法自动点亮(现场跷板开关处于闭合位置的除外)。在这种供电方案中,必须采取上述第二种或第三种控制方式与之对应。但是,在有外部电源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如果要依靠切断外部电源强制让带蓄电池的灯具自动点亮,有些不妥。笔者认为,在这种供电方案中,采取上述第三种控制方案为最佳选择。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5.3条规定“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因此,在高层住宅的楼梯间内必须采用普通的跷板开关,以此联系到其它类别的高层建筑,在疏散楼梯间内也应尽量采用普通的跷板开关,而不采用节能自熄开关。但是,这样做也带来了其它的问题,如楼梯间灯具的常明。在写字楼以及宾馆等建筑物内这个问题由于有专门的物业管理人员因此还显得不是很突出,但在高层住宅中这个弊端就比较明显。

笔者认为,疏散楼梯内的照明属于应急照明,规范的用意是指在紧急情况(包括火灾)时必须保证楼梯间内的连续照明不能间断,而用节能自熄开关就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能不能做到既不违反规范的用意,又能保证平时的节能需求呢﹖有两种方法可以实现这个目的:

(1)可以通过采用带有消防触点的延时节能开关,原理图见图2。图中,采用的延时开关其原理要求开关内部带一小型继电器,带有两对触点,一常开一常闭,要求互锁。平时利用常闭触点(带延时功能)点亮灯具,火灾时利用其常开触点点亮灯具;

(2)可以采用双光源(双接线端子)的楼梯间灯具,原理图见图3。这种方案其实就是将两套光源安装于同一外壳当中,实施起来很简单,又兼顾了建筑上的美观要求(毕竟在楼梯间同一位置安装两个灯具不够美观)。

以上两种方法通过不同途径都可以实现应急照明在平时节能自熄,在紧急情况(火灾)下连续点亮的目的,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没有这样的配套产品推出,建议有关厂家加紧进行这方面的研制,推出一种既能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又满足节能要求的新型跷板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产品。

4结束语

(1)正确的设置应急照明,特别是其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的正确选择,对增强建筑物的防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在充分满足规范要求及控制功能的情况下,作为设计师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应急照明平时的能耗。

参考文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1993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9993《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1999(注:查图请您参阅《电气&智能建筑》杂志2002-09

DB11 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ICS 29.140.40 DB K 70 备案号:19840-2007

DB11/T 388.1—2006 前 言 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设计要求; ――第3部分:光污染限制; ――第4部分:节能要求; ――第5部分:安全要求; ――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 ――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 ――第8部分:运行、维护与管理。 本部分为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应和DB11/T 388第2部分~第8部分共同使用。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照明学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德慈、贾建平、王大有、赵建平、邴树奎、屈素辉、汪猛、李农、李铁楠、徐华、荣浩磊、王晓英、马龙。 I

DB11/T 388.1—2006 II 引 言 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保证北京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 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水平,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可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舒适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照明学会组织专家对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现状深入调查,实地测试,认真总结多年来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经验,参考国内外的相关标准,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DB11/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 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广场、桥梁、园林、绿地、河湖、名胜古迹、树木、雕塑等环境景观的夜景照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38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00.65 电工术语 照明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6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11/T 388的本部分。 3.1 夜景照明 nightscape lighting 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道路照明和室外安全照明外,所有室外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 观照明(简称夜景照明)。 3.2 绿色照明 green lights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以及保障身心健康的照明。 3.3 光污染 light pollution 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身心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负面 影响的总称。 3.4 干扰光 obtrusive light 在特定场合下溢散光数量、方向或光谱引起烦恼不适、分心或视觉能力下降的光线。 3.5 溢散光 spill light 从照明装置照射到照明目标范围以外的光线。 3.6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电器附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 4 设计要求 1

应急照明设计依据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10.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10.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第6.10.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这些场所一般照明标准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

夜景照明技术要求样本

第二章工程技术要求 一、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系统工程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有关标准和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 北京照明协会)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 1993 年)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 1993 年)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 ) 《室外环境照明指南》( CIE-37) 《都市城区照明指南》( CIE-92) 《泛光照明与装饰工程照明指南》( CIE-94) 《城区照明指南》( CIE-13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范》GB50198-19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标准》YD/T -8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 2423.1- 实验A: 低温实验方法》GB/T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策略研究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策略研究 发表时间:2019-08-26T15:54:43.060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12期作者:戴传斌 [导读]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是一门综合多学科研究,涉及城市规划学、城市美学、色彩心理学及行为心理学等研究。 深圳市壹光壹城照明设计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172 摘要: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是一门综合多学科研究,涉及城市规划学、城市美学、色彩心理学及行为心理学等研究。我国的照明事业起步较晚,目前城市照明体系研究尚没有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当中,许多城市的照明设计尚不完善,实践中还存在很多误区,进行夜景照明规划设计的相关理论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由此进行夜景照明规划设计的策略研究,希望对城市的夜景照明研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并对我国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夜景照明;规划与设计;照明策略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昼出夜伏的生活规律在逐渐发生变化,夜生活时间逐渐增长,人们对城市夜景观的品质需求正在逐渐提高,在满足基本照明需求的同时,更多地倾向于满足心理和情感需求方向发展。由此可见,现阶段夜景观中所提倡的“亮化工程”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让人们能够从心理感受到安全、舒适,满足和提高人们审美及文化体验的多元化夜景照明是未来照明设计发展的新方向,国内各主要城市已经加大了对夜景环境的营造力度。与此同时,夜景观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象征,一座城市的风貌不仅仅体现在白天景观当中,夜景观也是城市的一张“名片”,能够体现城市的发展风貌,国际上很多都市都因拥有迷人夺目的夜景而使人流连忘返,如巴黎、伦敦、横滨、曼哈顿等,皆因其独特的,符合城市特征的夜景而成为知名的旅游城市。由此可见,城市夜景观已成为城市规划设计领域的重要部分和重点研究内容。 1城市夜景照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大规模的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特别是以市政管理单位主导的城市照明必然产生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时间比较短,缺乏持续、长远性考虑。基本是项目前期论证时间相对较长,但给施工留出的时间太短,缺少精品意识。如厦门金砖五国会议的夜景照明项目给施工方只留出了45天,要完成近20亿元的项目规模建设,势必对项目的质量会产生一些影响。二是“长官意识”比较明显,盲目上马或套用效仿其他城市夜景项目效果,即使有些城市虽然有专家论证,但最终都由领导拍板决定,导致建设效果、区域光环境和城市规划不统一、不协调、不和谐,缺乏整体性。这些问题和隐忧从根源上来说不利于整个行业和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城市夜景照明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同时,重建轻管问题、用电安全问题、节能问题、生态问题、光健康问题、滥用激光灯等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关注[1]。 2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目的及意义 2.1改善城市环境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白天城市景观的延续,是城市不可忽视的另一张“名片”。目前,许多城市因城市亮化工作出现了很多“千城一面”现象,使得城市夜景观缺少城市特色、地域特色、人文特色[2]。合理的照明规划设计可以有效地改善美化城市面貌,凸显城市个性。 2.2促进经济发展 城市的夜生活也从侧面能够反映出城市的经济,是城市经济阶段发展的产物,优秀的城市夜景观可以通过有效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进而促使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旅游消费、吸引投资,并对城市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3增加城市夜晚安全性 夜景观在保证人身安全方面要求更高,它不仅要求美丽和谐,展示城市特色,更重要的是保证居民的安全问题,改善城市的治安状况,保障交通安全。有研究表明,城市犯罪率和交通事故率与城市夜间照明密切相关。优秀的城市夜景可以有效地提高居民夜间生活的安全性,使其感到安全放心,满足居民的心理需求。 3城市照明规划策略 3.1效率策略 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按道路性质、环境条件提出道路照明分级规划,规定照明水平、光色、显色性和照明设施要求,对机动车道路照明进行全面测量统计,与规划标准对照,制定改造、维护计划。在十字路口,人与车相遇,交通繁忙,应加强照明[3]。对于人行路径或集中活动区域,在有高差变化或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并应保证一定的环境照明,避免过于强烈的亮度对比,同时提供心理安全感。通过标识照明帮助市民夜间定向定位,保证夜间的可达性。为提高驾驶员的视觉舒适度,选用截光型灯具以减少眩光。不对称配光灯具可减少溢出光线,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3.2展现城市特色策略 逐步完善整体照明的布局,整合景观及建筑的夜景照明,构建丰富合理的照明格局,突出城市特色景观节点,突出城市历史渊源及现代活力。找出最具特色夜景的道路载体和景观照明载体,以其为重要照明轴线,配合几条主要道路及重要建筑和开放空间的景观节点,突出城市独特的夜景模式,并制定与城市规划相协调的夜景整体规划方案。 3.3市民生活改善策略 照明规划策略从以物体为中心转变为以人为中心,从以夜景为中心到以夜生活为中心,以“宜居”为核心照明战略,充分利用夜间活动聚集的影响,促进市民生活空间的照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精神和生命健康需求。应该注意夜生活的载体——街道,休息区和与人类行为有关的其他因素,而不仅仅是强调装饰照明。改善居民区内或附近公共场所的照明质量,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持维护和管理条件。对于不符合开发要求的现有照明设施的改造,应适度推广新设施。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公园,延长开放时间,提供夜间庭院照明,增加公民夜生活的兴趣[4]。 3.4绿色照明策略 应按照国家标准中有关功率密度的规定,尽可能实施节能环保。做好新照明工程的能耗记录,对现有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进行能源调查,并在城市建立照明能源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照明能耗研究工作,提出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推广节能措施和节能产品,

应急照明规范

8. 6. 2 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3 应急照明 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 (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 (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3)地面水平照度不应小于0.5Lx。 5.3.2 备用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营业厅,餐厅、急诊室、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计算机室、楼梯间等应设置备用照明; (2)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等工作部位的备用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其它场所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10,但最低不应小于5Lx。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的创意表达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的创意表达 摘要: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夜景照明”日益为人们和社会所关注,它既丰富了人类的精神文化生活,又塑造了形象鲜明、独具特色的城市外部形态。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作为一门经营空间的艺术设计,是人们“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精神需求上的一种产物,其建设成功与否,与夜景照明设计的创意表达有着直接的关连性,它是城市夜景照明建设项目主题思想得以推广和实施的重要环节与保障。本文从“重”理念、“续”文脉、“话”时代、“构”整体、“表”层次、“突”主从等六个方面解析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的创意表达,并结合案例论证,提出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设计;创意;环境 1987年,日本朝仓教授提出“光构成”理论,他将光引入造型领域,并提出了光的装饰机能以及光作为艺术表现创作素材的两大重要观点。此后,夜景照明理念逐渐跨入城市规划领域、建筑领域及艺术领域,并不断得到改进与提高。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生活、审美水平的普遍提升,人们逐步意识到创建一个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生态平衡、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的重要性。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作为顺应时代需求脱颖而出的新事物,是城市规划设计、景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创造和实现这一美好环境构想具有深远的作用与意义。它是建立在城市自然及人

文景观环境的根基上,经过宏观规划、设计改造,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与创意艺术表现而形成的城市夜间综合景象。它不但通过灯光艺术再塑了城市外部形象,展现了城市特色风貌,而且利用照明技术彰显了城市综合实力,促进了城市全面发展。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作为一门经营空间的艺术设计,是人们“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精神需求上的产物,其建设成功与否,与夜景照明设计的创意表达有着直接的关连性,它是城市夜景照明建设项目主题思想得以推广和实施的重要环节与保障,有效地揭示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的本质,体现了夜景照明建设的必要性,更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轻松愉快、景色宜人、陶冶性情的精神场所。那么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我们应如何处理才能更具创意? 一、“重”理念 “设计贵在创新”,要设计出具有独特个性和高品味的城市照明环境,就必须要有卓越的设计理念。设计理念卓越,首先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的艺术构想上要有不同于一般的立意,要新颖独特,另辟蹊径。在夜景照明设计中,通过城市主观文化内涵的挖掘、提炼与创造,彰显其独特的个性魅力与浓厚的文化气息,这是夜景照明设计能否具有艺术创意的关键点。其次,要开辟新视野,开拓新思维,开创新观念,追求新的审美愉悦,体现时代甚至超越时代步伐的、求新求异的创新精神与意识,集中体现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艺术构想与总体布局的统一,创作手法与形式法则的统一,功能追求与审美价值的统一。对卓越设计创意的追求,实质上既是对设计师创新思维才能的挖掘与体现,也是对城市夜景照明项目软资产的开发与建设,更是对照明设计

最新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概述 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内外照明指南和标准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 消防安全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1 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 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 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 系统不节能。 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 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 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 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 疏散区域 3.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 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共篇.doc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_共10篇 范文一: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8照明供配电与安全8照明供配电与安全8.1照明供配电 8.1.1应根据照明负荷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地确定负荷等级,并应正确的选择供电方案。 8.1.2夜景照明设备供电电压宜为0.230.4kV,供电半径不宜超过0.5km。照明灯具端电压的偏差值不宜高于其额定电压值的105%,并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值的90%。 8.1.3夜景照明负荷直采用独立的配电线路供电,照明负荷计算需用系数应取1,负荷计算时应包括电器附件的损耗。 8.1.4当电压偏差或波动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或光源寿命时,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可采用有载自动调压电力变压器、调压器或专用变压器供电。当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变压器的接线组别宜采用D,yn-ll方式。 8.1.5照明分支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30A。 8.1.6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8.1.7当采用三相四线配电时,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室外照明线路应采用双重绝缘的铜芯导线,照明支路铜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8.1.8对仅在水中才能安全工作的灯具,其配电回路应加设低水位断电措施。8.1.9对单光源功率在250W及以上者,宜在每个灯具处单独设置短路保护。8.1.10夜景照明系统应安装独立电能计量表。 8.1.11有集会或其他公共活动的场所应预留备用电源和接口。 8.2照明控制 8.2.1同一照明系统内的照明设施应分区或分组集中控制,应避免全部灯具同时启动。宜采用光控、时控、程控和智能控制方式,并应具备于动控制功能。 8.2.2应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日、节假日、重大节日等不同的开灯控制模式。8.2.3系统中宜预留联网监控的接口,为遥控或联网监控创造条件。 8.2.4总控制箱宜设在值班室内便于操作处,设在室外的控制箱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3安全防护与接地 8.3.1安装在人员可触及的防护栏上的照明装置应采用特低安全电压供电,否则应采取防意外触电的保障措施。 8.3.2安装于建筑本体的夜景照明系统应与该建筑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相一致。

浅析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要点

浅析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要点 摘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各个城市在2015年之前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不少省住建厅也专门下达文件要求确保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顺利进行。作为从事照明工作设计者,不揣浅陋谈些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的要点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肌理夜景照明设计要点 住建部印发的《“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的通知》建城[2011]178号要求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东中部地区县级城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划编制要求,于2015年前完成城市照明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并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认为要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首先是认知城市,梳理城市,明确城市结构组成,从而建立城市夜景照明系统。 1、城市肌理 “城市是历史的场所,人们记忆中的、历史性的以及其秩序性是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反映社会及文化习俗的“集体的表现。”它们形成了一种建筑构成的场所。 1898年英国人霍华德提出了“田园城市”的理论。 1933年以“功能城市”思想为核心的雅典宪章,形成了以居住、娱乐、工作和交通四大功能来理解城市结构的规划思想。 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建筑师史密森提出了房屋、街道、区域和城市的概念,强调了可识別性、归属性、多元性。 中国经过封建社会漫长的历史发展,到明清时期,已形成都城、省城、府(州)城、县城、镇五级行政中心组构的城镇体系。

近代中国的城市转型,既有新城的崛起,也有老城的更新。自20世纪末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景观照明发展迅猛,但同时也显示出建设 管理无序、重视觉形象而轻社会经济效益、浪费能源、光污染严重等问题。究其根本,缺少在科学的系统性理论指导下,对城市照明进行行之 有效的规划是重要原因。 从我国国情需求出发,在对城市景观照明进行广泛调查和专题研究 的基础上,对城市景观照明规划的现存问题从规划理念、程序内容和改 进方法等方面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2、城市夜景构架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不能一概而论。下面以我们在设计实践中的心得、经验,重点浅析城市各个部分的夜景照明设计要点。 (1)老城区 对于城市中的老城区,夜景照明设计中既要表现中国建筑的形体美,还要注意表现体积感、空间感。 (2)欧式风格区 欧式民居风格协调、雅致。在夜景照明设计时,注意建筑细部的刻画,控制灯光的亮度。对于巴洛克建筑用光用色强调其浪漫性、强烈的曲线光影关系。 (3)公建区 当你从高楼林立、道路拥挤的中心城区来到公建区时,那开阔的广场、造型优美的博物馆,使得原本郁闷的心情突然得到了释放,心胸顿时开朗起来。夜景照明设计时,广场要安静、温馨,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相融合。

厦门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技术导则

厦门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技术导则 2016-11-XX发布 2016-11-XX实施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为系统地提升我市夜景照明工程,厦门市建设局组织熟悉夜景照明工程的相关单位成立编制组,编制本导则。编制组对国内外大量夜景照明工程和规范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实测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设计要求,控制系统,安全防护,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工程施工,工程调试,工程质量验收,运行、维护与管理等。 本导则由厦门市建设局负责管理,厦门市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厦门市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高新园合立道大厦;邮编:361004)。 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厦门市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市闽力安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中易城市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曾文源韩晓安许林英徐斌秦碧芳黄茂能施尉江清源 孔令秋林连上余露张勇蒲国柱蔺秀华 主要审查人:韩明清李章根郭燕萍王伟杨喜云陈子鹏赵龙民 目次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设计要求 (5) 3.1 一般规定 (5) 3.2 照明设计 (6) 3.3 照明配电 (6) 3.4 光污染控制 (7) 4 控制系统 (8) 4.1 系统架构及控制方式 (8) 4.2 控制中心 (8) 4.3 控制软件 (8)

泛光照明夜景照明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包括方案效果设计(提出效果方案及确保可实施性与合理性的产品、数据、造价估算);初步设计(提出灯具清单、控制系统图、灯位布置图、用电负荷计算、主要安装节点与布线方式、造价概算等);施工招标图设计(在前述设计内容基础上,完善从灯具安装到控制系统直至电源的全套施工图、灯具设备线缆的详细规格要求清单、预埋预留图纸等);招标与施工服务(包括提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招标后的设计调整、采购、安装、调试提供咨询与指导)。 A.无锡新区太科园金融服务区项目建筑外立面和景观照明设计、室外公共区域及景观灯光设计。 B.其它应纳入室外泛光及景观照明设计范围的工作内容。 3.1各阶段设计工作内容 A.概念设计 1)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标准,灯光设计师要与建筑师、景观设计师进行相关方面的沟通,了解并分析该项目品牌定位。 2)了解建筑整体设计风格、功能要求,并对建筑进行整体光环境分析。 3)基于以上要求,提出灯光设计创意及确定灯光设计概念。 B.初步方案设计 结合建筑和景观设计的条件,设计师与各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选择最适合的照明方式及设备,确定主要夜景组成部分的设计方案及照明方式,以达到实现创意并满足功能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考虑的重点是可靠性、经济性和安装维护的便利性.以方案汇报的形式提交给甲方方案设计成果,具体内容如下:1)灯光设计理念。 2)亮度级别分析。 3)照度级别分析。 4)色温级别分析。 5)灯光设计草图或示意图。 6)总平面灯光分布图,及重要立剖面灯光分布。 7)照明设计方案定稿所需各区域效果图、鸟瞰图及多媒体资料。 8)照明控制说明。 9)特殊区域的灯具设计概念。

10)夜景照明用电总功率估算。 11)完成方案设计概算书,说明是否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以及控制方式等的必要技术说明 初步方案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方案图册(A3规格)。 (2)完成设计范围中所有场所的设计方案。所有设计方案需提供对应场所实景照片,设计方案主体要与实景照片主体基本相符。 (3)投资估算书附于方案图册后。 (4)提供与方案有关的灯具及控制系统样品演示。 (5)灯具的型号、灯具成本、灯具质量说明。 (6)设计方案演示文件电子光盘1份,包含且不限于动态多媒体视频、PPT等格式。 (7)关于后期维护的方案说明。 (8)其他设计人擅长和认为必要的各种资料。 C.深化设计 甲方审核并确认概念及设计方案后,乙方开始确定灯具的安装位置、灯具和光源选型,编制深化图纸,并且要和建筑师、景观设计师及电气工程师等其它专业人员进行更深入细致的沟通、配合和协作,落实灯具定位、安装条件、维护方法等各方面的要求,力求泛光照明和建筑物的完美结合,凸显建筑物自身的特色,还要实现景观环境与夜间照明的完美融合,使整体景观表现出与白天不同的效果。还应当进行现场或模型试灯,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 1)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灯位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 2)各部分照明逻辑回路连线图。 3)功率负载表:列出所有控制回路中灯具的类型、数量、功率、光源类型。 4)灯具选型表,包括灯具说明、光源、功率、材质、安装条件、可选型号、任何所需的特殊修正。 5)所有灯光设备、灯具一览表 6)提供具备达到施工招标要求的全套招标图纸。 7)乙方确保深化设计图纸必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8)调整的设计概算书 9)工程招标清单、技术要求等文件的准备 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在按合同要求提供规定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急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火灾确认后,应将非消防电源切断,并接通火灾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可分为:疏散、安全、备用应急照明。 疏散应急照明:为保证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快速安全撤离建筑物设立的照明。 安全应急照明:在正常照明熄灭时,为保证潜在危险场所的人员人身安全设立的照明。 备用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时,为保证室内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 在此我们谈论的是火灾发生时的疏散应急照明控制方式问题。 目前,疏散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可分为:蓄电池集中应急电源和独立灯具内置电源。 1、蓄电池集中应急电源(EPS)控制方式:正常情况下市电供电,并通过紧密的充电电路为应急电源周期充电,市电故障时自动切换由专用集中式应急电源供电,照明灯具采用普通灯具。 此系统优点:照明灯具价格便宜,故障率低,维护费用少,集中应急电源放置在强电间或专门安全区域,蓄电池寿命较长,一般可使用10~15年; 此系统缺点:集中应急电源处发生火灾,相应应急照明失去作用,配出电源线应用耐火电缆、电线,所以电源及线缆投入较高。 2、独立灯具内置电源控制方式:正常电源切断时,自动启用灯具内置蓄电池。 此系统优点:电源采用普通试点供电,供电线路为普通线缆,供电部分价格便宜;灯具彼此独立,内置蓄电池故障时只影响灯具本身,对整个系统影响很小。 此系统缺点:每个灯具都配置充电、逆变电子电路及蓄电池,灯具价格较贵;接内置蓄电池的充电电路简单,缺少精密的滤波、整流电路保护,蓄电池的寿命较短,一般为2年左右。灯具分散且故障率高,维护费用较高。 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烟雾,消防喷淋系统工作,疏散走廊中喷淋头喷水,为防止人员疏散中发生触电伤亡事故,普通照明电源被切断。此时疏散应急照明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电源和控制方式,使得应急照明系统更安全可靠的工作呢? 对规模大的高层建筑而言,宜采用市电+EPS+普通灯具作为疏散应急照明系统,为了更加安全起见,可在重要的疏散通道设置少量的内置蓄电池的应急灯具。 针对设计人员在疏散照明灯具末端加设切换开关,达到平时就地控制疏散照明灯具点亮和熄灭,确认火灾或切断正常电源时,可强制点亮疏散照明灯具的设计方案,笔者个人认为: 这种设计虽然不违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但是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对于市电+EPS+普通灯具+末端切换开关系统,假设火灾发生后,切换开关被火烧坏发生断路或消防喷淋水进入发生短路,可想而知疏散灯具将无法点亮。 如果切换开关集中放置在强电间配电箱内,由专人管理,虽然对一般人员来说,疏散照明灯具集中控制起来没有就地控制方式明了、方便,但这样系统会更安全、更可靠。

夜景照明设计方案

目录 一、项目背景 二、设计原则 三、灯光分析 四、设计方式 五、效果图 六、布灯图及灯具资料 一、项目背景 该大厦位于慈溪中心城区商贸黄金地段CBD区块,以新颖的设计理念、独特的个性风格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慈溪市标志性建筑之一。大厦占地122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地下二层,裙房4层,其上部为双塔型主楼,为未来慈溪市的新型写字楼代表之作。 作为晚间大厦的外衣,灯光设计本着高效节能,高雅大方的原则,依据《JGJ T-163 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我们对大楼照明夜景进行了整体规划。务求以人为本,美观大方,亮化与美化并重,务求打造夜间CBD段新标志。

二、设计原则 1、确保先进性原则灯光主要采用先进的LED光源为主,符合现代化商务办公楼的气质,体现会长级商务大楼的王者风范。 2、节能环保原则商务办公楼的绚丽多彩与绿色节能完美结合,彰显其先进性。 3、以人为本灯光绚丽而不失庄重,将大楼总体照度控制在20—500Lux以内,亮度适合人眼的观赏,不产生眩光与视觉疲劳。 4、灯光与大楼形体美和谐统一原则,光色与大楼结构巧妙结合起来,做到见光不见灯,灯光与建筑材质或完美映衬。

三、灯光分析 二级照度区域20—100Lux 该区域灯光为建筑主体灯光,能给远处的观众视觉上的吸引,而又区别于参加灯光表演的动感LED灯光,为凸现建筑材质与灯光相互辉映,虽然照度不高,亮度与光色却能吸引人的眼球。 三级照度区域5—50Lux 该区域为夜景灯光表演的主体部分,LED灯具的特殊属性,虽照度不高,但光波长,给人的感觉异常明亮,动感的灯光在晚间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一级照度区域50—250Lux 该区域灯光给身在其中的客人最直接的感受,应严格遵循人体规律,使光照度均衡,使身在其中的客户能身心舒爽,光色在2700K—3500K以内,平均照度100Lux左右,符合商业照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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