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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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阜新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

、特种作业人员指:架子工、电工、起重司机、焊接工、提升设备拆装工。 1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

1、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资部门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统一向上级部门申

报。

2、《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签发。

三、复审

、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1

2、复审内容:

(1) 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2) 健康检查。 (

(3) 进行事故案例教育、

3、特使作业人员复审统一由公司劳资部门向市级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复审手

续。

四、日常管理

1、特殊作业人员不洗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由所到单位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单

位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退休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资部门收缴,并报发发证部门注销。

4、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销其操作证,

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是一种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密切相关的特殊性。因此,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的规定。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卡。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学习有关业务、规程。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查教育,制止他们的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六、对从事登高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从事登高作业,要从三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建立登高审批制度;二

十建立登高用具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登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制度、群众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十不登高”是一条好经验,应于坚持。

“十不登高”,即:

1、患有登高禁忌症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病的工人不

登高。

2、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4、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6、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采用起重运、攀爬设备等方式不登高。

7、穿着易滑鞋携带重物不登高。

8、石棉瓦和玻璃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10、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

七、电气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凡从事电气设备装置、检修、值班的电工都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后持证操作,并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内电气设施管理要强调“十个不准”。即:

1、非持证人员不准操作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破损的电器设备应及时调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和合上拔5 去的熔断器。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熔断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7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不办任何手续进行打桩和动土。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刻切断电源,进行抢救。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

接触触电者。

10、雷雨天气不准接近壁垒器和避雷针。

八、起重司机管理制度

起重司机使用吊车,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过程。每班工作前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验各部位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吊车运行时,均应鸣信号,禁止吊

物从头上驶过。吊运接近额定负荷重物时,应进行试吊,即在距地面不太高的空中起落一次,以检查制动构是否可靠。当吊车发生危险时,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需停车。当吊运重物落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所存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圈,在吊车停止使用时,不准悬挂重物,须将重物卸下后,并将吊钩升到适当高度,控制手闸停到到零位后,再切断电源使用。

九、对焊接工的管理制度

焊接工作是特殊作业,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持证操作。电气焊接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在日常管理中要强调“十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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