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 √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兹有本人 和本人配偶 (合称“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

及贵行下属分支机构(“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 1、授权事项及用途

(1)授权人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的查询和使用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有权因□本人/本单位 □ (第三方姓名或名称)在被授权人处办理 (涉及的业务事项)事宜为下列所选事项的目的及其他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 关业务合同下利益的目的,随时向中国人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信机构: (以上统称“征信机构”)查询、使用和保存授权人在征信机构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口审核本人贷款申请; 口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口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口对已发放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口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

用状况;

口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用状况;

口审核特约商户开户申请; 口处理本人异议申请; 口经人行同意的其他查询事项。具体查询事项为: 。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将在双方相关业务关系建立和存

续期间获得的与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中国人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中国人行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信机构: 。

前述“不良信息”是指对授权人的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 授权人在借贷、赊

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承担担保责任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授权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授权人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 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 2、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前述事宜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且相关授信额度终止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3、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授权人同意,即使前述事宜下的业务未获批准,贵行仍可继续保留本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内容所述事项,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人(配偶签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