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独立基础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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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基础构造要求

轴心受压基础一般采用正方形。偏心受压基础应采用矩形,长边与弯矩作用方向平行,长、短边边唱之比一般在1.5—2.0之间,最大不应超过3.0。

锥形基础的边缘高度,不宜小于200mm,也不宜大于500mm;阶梯形基础的每阶高度,宜为300---500mm,基础高度500---900mm时,用两阶,大于900mm时用三阶,基础长、短边相差过大时,短边方向可减少一阶;柱基础下通常要做混凝土垫层,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为C10,厚度不宜小于70mm一般70---100mm,每边伸出基础50---100mm。

底板钢筋的面积按计算确定。底板钢筋一般采用HPB235、HRB335级钢筋,钢筋保护层厚度,有垫层时不小于35mm,无垫层时不小于7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当位于潮湿环境时不应低于C25。底板配筋宜延长边和短边方向均匀布置,且长边钢筋放置在下排。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也不宜小于100mm。当基础边长B大于3m时可采用0.9l(l=B-50)。

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础基础的插筋的钢种、直径、根数及间距应与上部柱内的纵向钢筋相同;插筋的锚固及与柱纵向钢筋相同;插筋的锚固及与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箍筋直径与上部柱内的箍筋直径相同,在基础内应不少于两个箍筋;在柱内纵筋与基础纵筋搭接范围内,箍筋的间距应加密且不大于100mm;基础的插筋应伸至基础底面,用光圆钢筋(末端有弯钩)时放在钢筋网上。

独立基础最小配筋率(转)

问题终于有了一个说法。由规范主编单位组织编写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理解与应用》中说到了这个问题,现将该段文字转录如下(P166页):

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各类构件的受拉钢筋配筋率与其他国家相比明显偏低。89规范虽没有明确扩展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但规定了“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小于200mm“,如果按计算截面有效高度为260mm进行推算,其最小配筋率仅为0.1%。

在国际上,原苏联《工业建筑基础设计规程》规定独立基础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小于10mm;美国ACI318规范关于独立基础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的取值,并没有按受弯构件的最小配筋率(1.38/fyk)来处理,而是选用了等厚度板的

温度和收缩最小配筋率0.2%(用于钢筋fyk=275~345Mpa)或0.18%(用于钢筋fyk=415Mpa)。尽管0.2%~0.18%的最小配筋率只相当于受弯构件的一半,但仍具有大于混凝土出现裂缝时弯矩的1.1~1.5倍的承载力,足以防止因出现裂缝造成突然的破环。

由于扩展基础底板的厚度一般都由受冲切或受剪切承载能力控制,并非按受弯承载能力确定,因此底板相对较厚,如果套用受弯构件的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将导致底板用钢量不必要的增加。借鉴《高层建筑箱形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6-80)、《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 6-99)中有关箱筏底板钢筋配筋率不小于0.15%的要求,并按底板有效高度为260mm进行推算,受拉钢筋直径为10mm,钢筋间距为200mm。因此《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规定:扩展基础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也不宜小于100mm。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纵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小于8mm,间距不大于300mm;每延米分布钢筋的面积应不小于受力钢筋面积的1/10。当有垫层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40mm;无垫层时不小于70mm;垫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为C10。

1.地基承载力,基础底面的附加应力要小于地基承载力。如果上部荷载有偏心,则要考虑基础底面应力的不均匀性。

2.软弱下卧层,验算附加应力传递至持力层以下那层土时,下卧层承载力是否大于传至的附加应力。

3.地基土变形,即沉降。在附加应力作用下,土体的压缩变形。沉降有总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的要求,在验算时都要满足。

4.基础的内力计算,即抗弯、抗剪、抗冲切等。

5.柱与基础连接处的局部承压验算。有些设计中,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会大于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此时,就需要验算基础混凝土的局部承压。

差不多就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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