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基础知识上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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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基础知识

精品资料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透析基础知识

1规律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透析时间为4小时。肝素使用时间比透析时间短30分钟。

2 血液透析设备包括(1)透析器(2)水处理系统(3)透析液(4)血液循环控制系统(5)超

滤及超滤控制系统(6)透析机基本结构和维护消毒。

3血液循环控制系统:由动脉血路,透析器,静脉血路三部分组成。

从患者的血液引流出体外开始到透析器的动脉端称动脉管路。

动脉血路上也有血泵,肝素泵,动脉壶和动脉压力监测器。

静脉血路上有静脉壶,静脉压监测器,空气探测器及静脉夹。

4超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液体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半透膜的运动称为超滤。能排除尿毒症患

者体内多余水分,是透析疗法的主要功能之一。

5合理使用抗凝剂:1)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使用行动静脉内瘘的患者,或深静脉留置导管术后立

即进行紧急透析者,为了有利于止血,避免皮下血肿。一般选用低分子肝素透析。2)对于血

管条件好,无出血倾向患者采用常规剂量肝素透析。3)对于严重出血倾向可给予无肝素透

析。

6透析用水要求清除所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影响透析液电解质浓度的物质,对透析机造成

损害的物质,包括不溶解性颗粒,可溶性有机物,可溶性无机物,重金属和微量元素,细菌和致热源。

7透析液电导度主要反映钠离子的浓度,正常范围13.5----14.5ms/cm,钠浓度过高时患者易口

渴,心力衰竭;钠浓度过低可引起抽搐,低血压。

8透析液的正常温度为36.5---37.5C,温度过高会引起溶血,过低患者会发冷,寒战。

9血液透析定义:简称血透,是根据Gibbs-Donan膜平衡原理,将病血液与透析液同时引入透析器内,分别在透析膜的两侧反向移动,两种液体内的溶质及水按浓度梯度和渗透压梯度作跨膜运动,以进行物质交换,达到动态平衡,又称人工肾。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 一、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法律调整在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依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2、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3、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二、合同、侵权 1、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合同”同“协议”。 合同法律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每个人几乎每天都会与别人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大家早上起来买早餐便与餐厅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若餐厅出售了变质的食物,即构成了违约责任,我们便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退还款项、赔偿损失;乘车与公交公司建立运输合同关系,租房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合同关系。因此,合同无处不在,合同纠纷自然成为人们社会活动中最常见的纠纷。 2、侵权: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只要是因故意或过失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就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 侵权纠纷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如侵犯名誉权(恶意造谣,毁坏他人名誉)、肖像权(未经许可将他人肖像利用在商业广告中)、侵犯公司名称权、侵犯健康权、侵犯财产权等等。 三、常见纠纷 1、民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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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基础知识

精品资料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透析基础知识 1规律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透析时间为4小时。肝素使用时间比透析时间短30分钟。 2 血液透析设备包括(1)透析器(2)水处理系统(3)透析液(4)血液循环控制系统(5)超 滤及超滤控制系统(6)透析机基本结构和维护消毒。 3血液循环控制系统:由动脉血路,透析器,静脉血路三部分组成。 从患者的血液引流出体外开始到透析器的动脉端称动脉管路。 动脉血路上也有血泵,肝素泵,动脉壶和动脉压力监测器。 静脉血路上有静脉壶,静脉压监测器,空气探测器及静脉夹。 4超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液体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半透膜的运动称为超滤。能排除尿毒症患 者体内多余水分,是透析疗法的主要功能之一。 5合理使用抗凝剂:1)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使用行动静脉内瘘的患者,或深静脉留置导管术后立 即进行紧急透析者,为了有利于止血,避免皮下血肿。一般选用低分子肝素透析。2)对于血 管条件好,无出血倾向患者采用常规剂量肝素透析。3)对于严重出血倾向可给予无肝素透 析。 6透析用水要求清除所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影响透析液电解质浓度的物质,对透析机造成 损害的物质,包括不溶解性颗粒,可溶性有机物,可溶性无机物,重金属和微量元素,细菌和致热源。 7透析液电导度主要反映钠离子的浓度,正常范围13.5----14.5ms/cm,钠浓度过高时患者易口 渴,心力衰竭;钠浓度过低可引起抽搐,低血压。 8透析液的正常温度为36.5---37.5C,温度过高会引起溶血,过低患者会发冷,寒战。 9血液透析定义:简称血透,是根据Gibbs-Donan膜平衡原理,将病血液与透析液同时引入透析器内,分别在透析膜的两侧反向移动,两种液体内的溶质及水按浓度梯度和渗透压梯度作跨膜运动,以进行物质交换,达到动态平衡,又称人工肾。

透析基础知识

透析基础知识 1规律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透析时间为4小时。肝素使用时间比透析时间短30分钟。 2 血液透析设备包括(1)透析器(2)水处理系统(3)透析液(4)血液循环控制系统(5)超滤及超滤控制系 统(6)透析机基本结构和维护消毒。 3血液循环控制系统:由动脉血路,透析器,静脉血路三部分组成。 从患者的血液引流出体外开始到透析器的动脉端称动脉管路。 动脉血路上也有血泵,肝素泵,动脉壶和动脉压力监测器。 静脉血路上有静脉壶,静脉压监测器,空气探测器及静脉夹。 4超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液体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半透膜的运动称为超滤。能排除尿毒症患者体内多余水分,是透析疗法的主要功能之一。 5合理使用抗凝剂:1)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使用行动静脉内瘘的患者,或深静脉留置导管术后立即进行紧急透析者,为了有利于止血,避免皮下血肿。一般选用低分子肝素透析。2)对于血管条件好,无出血倾向患者采用常规剂量肝素透析。3)对于严重出血倾向可给予无肝素透析。 6透析用水要求清除所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影响透析液电解质浓度的物质,对透析机造成损害的物质,包括不溶解性颗粒,可溶性有机物,可溶性无机物,重金属和微量元素,细菌和致热源。 7透析液电导度主要反映钠离子的浓度,正常范围13.5----14.5ms/cm,钠浓度过高时患者易口渴,心力衰竭;钠浓度过低可引起抽搐,低血压。 8透析液的正常温度为36.5---37.5C,温度过高会引起溶血,过低患者会发冷,寒战。 9血液透析定义:简称血透,是根据Gibbs-Donan膜平衡原理,将病血液与透析液同时引入透析器内,分别在透析膜的两侧反向移动,两种液体内的溶质及水按浓度梯度和渗透压梯度作跨膜运动,以进行物质交换,达到动态平衡,又称人工肾。 10弥散:任何溶质总是由浓度高的部位向浓度低的部位流动,这种依靠浓度梯度进行的转运叫弥散,这是清除溶质的主要机制。影响弥散的因素包括溶质浓度梯度,溶质的分子量,半透膜的阻力,透析时血液和透析液的流速等。11血液透析时血液与透析液逆向流动时浓度梯度最大,血液与透析液同向流动时,其清除率将减少10%。 12血液透析的适应症 (1)急性肾功能衰竭: 1)用利尿药难以控制的水超负荷, 2)用药物难以控制的高钾血症 3)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 4)有明显的尿毒症临床表现和并发症。 (2)慢性肾衰 : 1)有尿毒症表现非透析治疗无效。BUN高于28.56mmol/L血肌酐高于707umol/L. 2)肾移植前准备,肾移植后急性排斥反应导致肾衰或慢性排斥反应致肾功能失调,需透析治疗维持。13干体重:身体内无多余水分潴留,也不缺水时的理想体重。身体无不适,血压正常(高血压者除外),无水肿的体腔积液(胸水,腹水,心包积液)X线胸片检查心胸比例小于50%,无肺淤血表现时的体重为干体重的设定值。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著作权法

范文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著作权 1/ 6

法 著作权法◆ 不适用本法保护的对象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著作权的归属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 权利的保护期 3/ 6

血液净化基本知识

血液净化血透、血滤、血浆置换 血液净化是所有连续或间接清除水分或溶质的治疗方式的总称,包括超滤、血液透析、血液灌流-吸附、血液滤过、腹膜透析、血浆置换、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等。血液净化治疗的主要目的是清除代谢产物和有害的生物活性物质,维持和调节机体内环境的稳态,而血液透析、血液滤过和血浆置换则是临床上最常见的三种方式,转过肾内科或者ICU 的小伙伴们可能常常会遇到,但是,这三个相近的名词又有什么区别呢 血透就是血液透析,临床意指血液中的一些废物通过半渗透膜除去。血液透析是一种较安全、易行、应用广泛的血液净化方法之一。 血滤就是模仿肾单位iede这种滤过原理设计的.治疗过程中需要补充大量的与细胞外液成分相似的液体来代替肾小球的功能. 血滤与血透主要区别在于血滤是通过对流的方式清除溶质,而血透是通过弥散作用清除溶质,对尿素,肌酐等小分子物质有较好的清除率,对中分子物质的清除能力较差. 血滤的方法是将患者的动脉血引入到具有良好通透性并与面积相当的半膜滤器中,当血液流过滤过器时,血浆除蛋白及细胞等有形成分外,水分和大部分中分子物质均被滤出,以达到清除潴留于血中过多的水分和溶质的治疗目的. 血灌就是血液灌流,是借助,将血液引入装有固态吸附剂的容器中,吸附清除某些外源性或内源性毒物的血液净化方法。目前多用于抢救药物和毒物中毒。 血液透析(hemodialysis, HD) 原理 不同血液净化技术的理论基础不同,血液透析之所以被称为血「透」,是因为其原理是依靠半透膜进行弥散和渗透。半透膜两侧的溶质浓度差就是驱动溶质移动的原动力,溶

质从浓度高的一侧通过平衡膜向浓度低的一侧(弥散作用),水分子移向渗透浓度高的一侧(渗透作用)。 不过,不是所有溶质都能通过半透膜的「考验」,半透膜有着「铁面无私」的筛选原则:膜上孔径平均3nm,仅有小于这个孔径的分子,也就是分子量小于万的小分子和部分中分子可以通过,而蛋白质、血细胞、细菌等均会被拒之膜外。 方法 透析器就是一个体外「人工肾」,血液和透析液借助半透膜进行水电解质的交换,从而达到吐故纳新的目的(图1)。 图1. 血液透析 适应症 回顾一下急诊透析指征吧,即「AEIOU」 ◆ Acidosis (酸中毒):严重酸中毒; ◆ Electrolytes (电解质紊乱):尤其是血K>L; ◆ Input (摄入),摄入可引起肾衰的物质,如某些抗生素; ◆ Over Transfused (负荷过多):如容量负荷过多引起肺水肿; ◆ Uremia (尿毒症),指尿毒症及相关症状:如顽固性恶心和呕吐、神志改变、心包炎、神经疾病病变、癫痫发作。 此外,血液透析还可应用于一些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高尿酸血症等。 血液滤过(hemofiltration, HF)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法律基础知识专题讲座讲稿

法律基础知识专题讲座讲稿 <1>大家好!首先,自我介绍(我是乌鲁木齐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该所的合伙人之一··)。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我感到很荣幸,希望大家能与我一同轻松愉快地度过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 <2>咱们言归正传,先来看一些今天讲座会涉及到那些方面的法律知识。今天,咱们要讨论九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法学理论,其次是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还有劳动合同法,大家看我的这个表格,在民法下面,还有几个分支,当然民法并不是仅仅包括这几个方面,我只是选取了其中一些我认为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来和大家一起学习。可能会有人有疑问,在我的表格里,合同法是属于民法的,那劳动合同法不也是讲合同吗?为什么就不属于民法呢?对于这个问题,在接下来的法学理论中就能找到答案。那么下面咱们就第法学理论的学习吧。 <3>在法学理论这一节中,咱们会见到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系,中国现代法制化进程这样几个词语。我给大家一一介绍。

<4>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部门法所指的同类法律,不包括国际法,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它仅指国内法。不包括已经失效的法,它仅指现行法;也不包括将要制定但尚未制定的法律,它仅指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上分这几个门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部门法或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特征。首先,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协调的。其次,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因为它们各自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每一个法律部门都调整一定的社会现象所反映的社会关系。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刑法调整国家社会的统治秩序和社会规范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社会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下商主体和商行为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调整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劳动法部门等等;第三,法律部门是基本确定的,又是不断变化的,在一法律部门确定后,会持续保持相对一段时间,同时随着社会的发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公务员法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法》复习讲义(重 点版)含真题 从历年真题来看,每年涉及公务员法的内容均有一至两分,而且不管是否涉及,对于每个有志于跨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公务员法都是必需要掌握的内容。 【重点法条】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意思分解】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还包括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公务员,甚至包括中国共产党员及民主党派的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军事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意义上的公务员。 【真题回顾】 (2008年上海真题) 9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A ) A 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快捷记忆】 国籍八宪品身化,不录开除受刑罚。 【快捷记忆】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29、根据《公务员》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是(C D )。 A 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B 曾因个人原因辞去公职 C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D 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意思分解】掌握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说明一下,这是一般条件,《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较高些。特别要注意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几类人员。另外公务员的试用期为1年,与《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同。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意思分解】了解一下,什么组织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招录。(省级以上) 【重点法条】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附答案)【最权威内部资料】

《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模拟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45题,每题1分)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美国的宪法B.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英国的宪法C.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法国宪法D.我国正在实施的宪法已经过5次修正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 3.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对其侦查羁押期限应()。 A.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B.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两个月 C.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由( )立案侦查。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5. 司法机关接到报案、举报、控告后,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 A.告之举报人向有管辖的权单位举报B.决定不予受理 C.先接受再按管辖分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D.先立案后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6.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B.惩罚与教育C.杜绝D.警示 7.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 C.国务院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8. 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委托”给某一组织。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9. 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聚众赌博,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李某违法行为不进行追究B.公安机关应对李某予以处罚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10. 某企业对县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申请复议。 A.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B.县人民政府 C.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和县人民政府D.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或县人民政府 11.1998年甲违反海关法的规定,走私香烟入境,尚未达到犯罪标准。2001年,甲走私的违法行为被举报。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A.由公安机关处罚,予以罚款

血液透析基础入门知识资料试题

血液透析知识试题69 血液透析知识试题;一、名词解释;1、CPR:即心肺复苏,是指各种原因所致的呼吸,;2、低蛋白饮食:是一种限制蛋白质供给量的饮食;3、单纯超滤:是通过对流转运机制,采用容量控制或;4、干体重:患者无水肿、无组织间隙及血管内水分潴;5、失衡综合征:是指在透析中或透析结束后不久(一;--6、代谢性酸中毒:以血浆【HCO3】原发性减;正常者称为代偿性代酸;7、诱导期 血液透析知识试题 一、名词解释 1、CPR:即心肺复苏,是指各种原因所致的呼吸,循环突然停止而采取的有效的关键性的抢救措施。其目的在于恢复机体有效的气体交换和血液循环,达到整个机体生命活动及功能恢复正常。 2、低蛋白饮食:是一种限制蛋白质供给量的饮食。一般用于急性肾炎,尿毒症,肝功能衰竭的病人。每日蛋白质供给量约为每公斤体重0.5克,总量根据病情一般限制在20--40克(包括动植物蛋白),在限量范围内要求适当选用优质蛋白,如牛奶、鸡蛋、瘦肉等。 3、单纯超滤:是通过对流转运机制,采用容量控制或压力控制,经过透析器或血滤器的半透膜等渗的从血中除去水分的一种治疗方法。

4、干体重:患者无水肿、无组织间隙及血管内水分潴留状态下,液体平衡时的净体重。(临床定义:是HD患者在透析过程中不出现症状及低血压所能耐受的最低体重) 5、失衡综合征:是指在透析中或透析结束后不久(一般24小时内)出现的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血压升高,肌肉痉挛,嗜睡,行为异常,严重者出现惊厥、癫痫样发作,甚至昏迷、死亡。 --6、代谢性酸中毒:以血浆【HCO3】原发性减少和PH降低为特征的酸碱平衡紊乱类型。仅有【HCO3】轻度降低而PH 正常者称为代偿性代酸。 7、诱导期透析:指患者开始血液透析的最初一段时间的透析,即患者从未经血液透析的明显尿毒症状态过渡到平稳透析的透析阶段。 8、血液灌流:是将患者血液引入装有吸附剂的灌流器中,通过吸附剂的吸附作用,消除外源性或内源性毒素,将净化后的血液回输体内的一种血液净化方法。 9、医院感染爆发:是指医疗机构或其它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二、填空

(推荐)血液透析室学习培训计划

血液净化新进护士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 1.熟悉工作环境,血液净化中心工作性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和各项管理制度。 2.急性肾衰,尿毒症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血液净化的原理, 适应症、治疗目的以及治疗中常见的并发症。 3.透析器的复用程序及相关的培训内容(消毒液的理化性质、 配置方法、透析器复用的优缺点)。 4.水处理系统的原理、保养及消毒方法。透析液的配置方法及 注意事项。 5.各种类型血液净化机器的正规操作常规,常见报警原因及处 理。常见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 6.动静脉内瘘穿刺技术和临时性血管通路的建立及护理。 7.治疗过程中的病情观察及各种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 8.各种血液净化记录单的记录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具体计划如下 第1周 1.环境及人员介绍、血透中心的布局、三区的划分环境的要求。 2.熟悉基本工作程序,各班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要求各规章制 度。

3.理论学习,血透护士的基本素质,肾脏的功能,肾衰的发病 原因、临床表现及治疗方法、血液净化的基本原理。 第2周 1.熟悉透析器及管路的分类、名称。 2.透析机各部分的中英文名称、主要功能、工作原理;透析机 的保养、消毒清洗程序。 3.透析用水的要求、水处理机的工作原理、保养方法及消毒程 序。 4.透析液的用途、成分、配制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三周(跟班) 1.了解透析机报警内容的主要原因并且能做简单处理。 2.掌握透析器的复用程序,了解消毒液的理化性质、配制方法, 熟悉复用的优缺点。 第四到第五周:掌握上下机技术,熟悉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和处理措施及远期并发症护理。了解血液透析滤过的原理;血透病人的饮食指导,并具备基础的健康宣教能力。 第9-12周掌握内瘘的穿刺技术、血液透析滤过的操作及并发症的处理;熟悉血液灌流技术、连续性血液净化技术等操作,能初步给出急诊透析方案及护理对策。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民法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 义:民法 第一节民事主体之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所揭示和要求的是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和前提,没有这个基本的资格,就谈不上具体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 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真题回顾】 我国公民从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 B.年满16岁 C.年满14岁 D.出生时****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外,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十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对比较重要的民事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患痴呆症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外,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此类被称之为“纯法律上利益”的行为,不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相对方行为人也不得以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理由否定行为的法律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需要参加重要的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事前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可事后征得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3.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既不能自己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也不能经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实施民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不过,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有效。 【真题回顾】

血液透析考试题及答案(水处理)

水处理系统专业知识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____成绩____ 一、单选题(每题1.5分,共60分) 1、配液间应设在( ) A 清洁区 B 半清洁区 C 污染区 D 半污染区 2、水处理间应设在( ) A 清洁区B半清洁区C 污染区D 半污染区 3、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得多少倍() A2倍B 1倍C 1.5 倍D 2。5 倍 4、水处理机得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___表,_____应符合设备要求。() A、流量;流量B、温度温度C、压力;压力D、水表;水表 5、每____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参数校对。 A 一年 B 半年C三个月D 一年 6、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参数校对由_____________完成、 A 生产厂家B本单位科室专业技师C医护人员D 生产厂家或本单位科室专业技师 7、关于水处理系统说法错误得就是_____ A 透析水处理系统得寿命、消毒方法、消毒程序、产水量、小时等与生产厂家及型号有关。 B每一台水处理设备应建立独立得工作档案,记录水处理设备得运行状态, C 水处理设备应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得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D 水处理设备得滤砂、活性炭、阴阳离子树脂、反渗膜等每一年更换一次、 8、水处理系统得再生装置得再生周期为每_____再生1 次、 A 一天 B 二天 C 一周 D 一月 9、石英砂过滤器根据用水量反洗得周期一般就是________。 A 1~2 次/周 B 1次/天 C 1~2次/月D 1 次/周 10、活性炭过滤器反洗得周期一般就是________。 A 1~2 次/周 B 1 次/天C1~2次/月D 1 次/周

血液透析专科护士培训大纲课件.doc

血液透析专科护士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具备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在正规的血液透析中心接受3个月正规培训并取得血 液透析专科护士资格的注册护士。 二、培训目标 (一)掌握血液透析专业理论知识 (二)掌握透析抗凝技术及护理 (三)掌握血管通路的护理措施 (四)掌握透析病人的饮食指导 (五)掌握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的病情监护及护理 (六)掌握血液透析中急性并发症的防治及护理 (七)掌握特殊血液透析病人的护理措施 (八)掌握血液透析病人的心理护理 (九)掌握血液净化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熟练掌握血液净化中心的应急预案 (十一)掌握血液净化中心的护理常规 (十二)掌握血液净化中心的专科操作技术 (十三)掌握血管通路的健康宣教及护理 (十四)做好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措施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3个月,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3个月时间在具有带教能力和带教条件的三级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进行进修学习血液净化理论、业务知识及操作规程的系 统学习。 (一)理论学习 主要内容包括:肾脏的基本功能及基础疾病的知识、血液透析的基本原理、血液净化护士的素质、血液净化设备的基本理论、血管通路的护理、血液透析的抗凝疗法、 血液透析过程中的病情观察及护理、血液透析中并发症的防治及护理、血液净化 中心的专科操作技术、透析病人的饮食指导、血管通路的健康宣教及护理、血液 透析病人的心理护理、血液净化中心的规章制度,职责、血液净化中心的应急预 案、血液净化中心的护理常规、血液净化中心的感染控制措施等等 (二)临床实践学习 在具有示教能力、带教能力的三级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进行3个月的临床实践技能学习。 四、培训内容 【肾脏的基本功能及基础疾病的知识】 (一)肾脏的基本结构和功能 (二)急性肾炎 (三)慢性肾小球肾炎 (四)急性肾衰竭 (五)慢性肾衰 【血液透析的基本理论】 (一)血液透析的基本原 (二)血液透析的适应证 (三)血液透析的常用技术

江苏省教师招聘考试《幼儿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核心讲义(教育法律法规)-第1~2章【圣才出品】

教育法律法规 第1章教育法律基础 考点1 教育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规的内涵 1.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它包括宪法、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2)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法规 (1)法规泛指宪法、法律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称,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的总称。 (2)法规有时也特指某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地方性法规。 3.教育法规 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二、教育法规的特点

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1)各国的教育立法都是把本国的基本教育政策以及教育的各方面、各时期的重大政策,通过立法程序,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达到教育目的。 (2)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基础、灵魂,而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体现,是政府实施教育政策的有力保证。教育法规能保证教育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有效性。 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1)根据法律实施教育行政是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后的产物。随着中世纪基督教会统治的全面崩溃,国家逐渐控制教育并用法律规定了教育制度。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形势发生很大变化,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科技革命和经济竞争需要培养更多的人才,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 (1)19世纪六七十年代,美、英、法、日等国的教育法规,是根据当时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体现出迅速发展免费的、义务的初等教育的要求。 (2)进入20世纪后,由于科学技术的新发展,许多成文法如1944年英国《巴特勒法》写下了给所有人以中等教育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当前已进入科学技术革命和信息化的新时代,经济竞争、科技竞争、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因此各国都在开展新的教育改革,制定新的教育法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3)总结 ①教育法规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即调整教育法律关系; ②教育法规有其独立的调整原则,即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坚持民主办学等原则; ③教育法规所调整的教育社会关系主体的地位不是单一的,既有处于平等地位的,也有

血液透析基础知识

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Hemodialysis),简称血透,通俗的说法也称之为人工肾、洗肾,是血液净化技术的一种。其利用半透膜原理,通过扩散、对流体内各种有害以及多余的代谢废物和过多的电解质移出体外,达到净化血液的目的,并吸达到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目的。根据其治疗方法的不同,分为间歇性血液透析治疗和连续性血液透析治疗。除了应用于慢性肾衰替代治疗外,还广泛应用于不同原因引起的急性肾衰、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外伤、急性坏死性胰腺炎、高钾血症、高钠血症、急性酒精中毒等。在全世界依赖透析维持生命的50万患者中多数是血透,对减轻患者症状,延长生存期均有一定意义,也是抢救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有效措施之一。 血液透析-发展历史 1、历史学家称最早的透析是在古罗马皇帝的浴池。在那里四周用大理石铸造,池水沸腾充满蒸汽,那些患尿毒症的人们在浴池里通过出汗和蒸气浴使体内的毒素和水分清除到池水中。在人们寻求有效的透析方法的过程中,由于毒素和水分地逐渐堆积,无数的尿毒症病人死亡了。通常他们会静悄悄地死在家里,有人称之为“dropsy”(浮肿而死)。 2、从1850年开始,人们寻求清除毒素和水分的研究有了一定进展。1854年,苏格兰的化学家ThomasGraham利用牛的膀胱膜做为过滤分子的膜。在以后的近一个世纪里,科学家们遍寻可以作为半透膜使用的能够过滤水分和毒素同时又不容易破坏的材料。烟丝和纤维素膜一直应用到现在。 3、1943年,被公认为现代透析机之父是荷兰Groningen大学的年轻医生WilliamKolff。为了得到制造透析器必须的材料,他冒着生命危险伪造文书,他制造了第一个现代鼓膜透析机。在其后的10年里,这个技术一直被作为全球的临床标准。Kloff的透析机非常简陋,他应用的是一个巨大的木条制成的旋转的鼓膜,缠绕了30~40米醋酸纤维素膜,然后放到一个巨大的透析液缸里。 4、20世纪60年代,华盛顿的Georgetown大学医院的GeorgeSchreiner医生开始为肾衰竭病人提供长期的透析治疗。另一方面,战争也使透析治疗在20世纪50年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当时,美国当局参加了朝鲜战争,战士的医疗问题使美国官员大伤脑筋。很多士兵在身体主要器官受伤后常继发肾衰竭,85%的人因此而致死,而战争的总体死亡率只有5%。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局要求在前线使用30分钟的透析治疗。结果证明透析治疗大大降低了死亡率,这进一步证明了新型透析机的效果。这次在朝鲜战场上的成功使透析治疗在和平年代得到了广泛使用。 5、20世纪60年代初,GeorgeSchreine医生的战地诊室成为第一个为慢性肾衰竭病人提供中心透析的地方。他的动静脉分流装置使血液持续流出体外循环往复,使长时间透析成为可能。纤维素膜的产生更促进了透析治疗在全世界开展。 血液透析-原理

血液透析室所有制度全

一、主任职责及管理 (1)负责全面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和安全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3)负责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透析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及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报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1

二、护士长职责及管理 (1)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实施。 (2)协助透析室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透析护理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技术培训。 (4)负责透析医疗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透析中心的感染控制和管理。 (6)负责各项报表如患者账单、工作量、各种护理记录的汇总。(7)负责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8)定期对卫生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负责护理人员(含卫生员)工作安排。 (10)负责定期组织对患者家属的科普宣教工作。

2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三、各级医生职责 (1)在透析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血液净化室的日常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和调整,遵循个体化透析方案。(3)经常巡视患者,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4)积极开展各种血液净化新技术、新疗法。 (5)负责透析技术操作前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填写知情同意书。(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制度。 (7)认真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 (8)贯彻持续质量改进,定期分析评估患者透析质量,不断提高透析效果。 (9)负责进修及新进入医师的培训和带教工作。 (10)负责统计汇报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3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完整版)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 讲义(完整版)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核心考点提示 第一讲法理学考点 1、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注意1:法的意志性特指的是 注意2: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2、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 3、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与社会作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4、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1)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前者制定修改基本法;后者制定修改基本法以外的。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

件。 (4)部门规章:(注意制定者是谁 ) (5)地方性法规:地方权力机关 (6)地方政府规章:其效力等级低于地方性法规。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法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由后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其它: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5、法的一般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一般是指习惯法。 ◆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 ◆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根本法和普通法,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掌握适用的原则:特别优于一般。 6、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一是法律调整的对象(首要标准);二是法律调整的方法(补充标准)。 7、法律事实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法律

血液透析题库

@ 题库: 一.选择 基础知识 1、透析性低血压发生的主要原因() A、有效血容量的减少 B、血浆渗透压的上升 C、自主神经功能的紊乱 D、心脏功能的异常 2、透析液引起低血压的主要原因:() A透析液的温度B透析液成分C透析液钠浓度过低D透析膜生物相容性差 / 3、透析患者的饮食治疗原则是:() A、低脂、优质高蛋白、低磷 B、低脂、优质低蛋白、高磷 C、低脂、优质低蛋白、低磷 D、高热量、高蛋白、高磷 4、透析间期体重增长不超过干体重的多少:() A、3% B、4% C、5% D、6% 5、每次透析4小时可丢失葡萄糖多少克() ~30g ~30g ~35g 6、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复查1 次。 # A 月 B 季度 C 半年 D 年 7、透析治疗室、候诊室应为()区。 A 清洁区 B 半清洁区 C 污染区 D 以上都不是 8、对于血液透析患者()情况下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查 A 存在不能解释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 B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 C 丙肝表面抗原阳性 D 乙肝表面抗体阳性 9、常用透析液钠离子浓度为()mmol/L。 A 低于130 B 130-140 C 135~145 D 高于145 " 10、终末期肾衰竭患者有低钙血症倾向.常用透析液钙离子浓度一般()mmol/L。 A B C D 11、中心静脉临时导管是各种血液净化疗法的血管通路之一,主要有单腔、双腔和三腔导管,目前()导管最常用。 A 单腔 B 双腔 C 三腔 D 以上都不是 12、中心静脉临时导管置入,因为()导管感染机会增加,不推荐常规使用。 A 单腔 B 双腔 C 三腔 D 以上都不是 13、中心静脉长期导管置管术首选: A 左侧颈内静脉 B 右侧颈内静脉 C 颈外静脉 D 股静脉 ¥ 14、新血液透析患者要严格()必要时对患者做相应的检查,排除传染性疾病。 A询问接触史B询问病史C遗传史D家族史 15、正常成人24小时尿量为()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基本设备:(一)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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