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收费及最低出图管理的规定2014.11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收费及最低出图管理的规定2014.11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收费及最低出图管理的规定2014.11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费(出图费)管理的规定为活跃勘察设计市场,增强企业的活力,,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经营方式

1-1.工作室自主经营、依法纳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2.工作室须在江门市六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六艺院)《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各项资质等级证书之内承接设计工程项目,不得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各项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1-3.六艺院不承担工作室及工程项目设计和服务的任何费用,除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外,不参与日常经营及管理。

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费

2-1.收费标准:

2-1-1.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费(出图费)

计项目进度向六艺院支付管理费。如需开六艺院设计费发票,则另付发票额的给六艺院代缴各项税款,税款须在开发票前支付。若项目设计费需由六艺院代收的,六艺院扣除项目管理费及税款后,应在七天内将余款支付给对方。

2-1-2.项目管理费收费标准:民用建筑8层以下的不低于人民币/m2,8层以上

不低于人民币/m2,工业建筑不少于人民币/m2,纯水电的不低于人民

/m2。

2-1-3.装饰工程项目管理费(出图费)按承接项目设计费总额的15%为计算依据,并不少

于人民币/m2。

2-1-5.单项管理费(出图费)不得少于1000元/每项。

2-1-6.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费(出图费)祥见付表一。

2.付费方式:

2-2-1.工作室每季度结付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作室未按时向六艺院缴纳到期的管理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工作室应按到期应支付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给六艺院。

2-2-2.个人单项的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费应于施工图出图15日内支付该项目管理费的100%给六艺院,未按时向六艺院缴纳到期的管理费用,每逾期一天,则按到期应支付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给六艺院。

第三条、其他

3-1.六艺院有权对工作室所设计项目的合同及电子文件进行监控,工作室需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将该阶段的电子文件(包含方案文本、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提供的批文复印件(包含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六艺院存档;

3-2.六艺院负责提供图签及设计说明给工作室,负责审核审定签署及打晒图(打晒图费用由工作室或个人支付)、盖章到该设计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015年01月06日

表一:

说明:

1.电气除配电到层间配电箱外,还含公共照明、应急照明,电话、电视管线至层间配电箱,弱电包含:自动报警、电视、电话、网络、安防监控(电视、电话、网络占1/3其余各占1/3

1.公共建筑的给排水专业已包含热水设计转换层不单独计算面积,其工作量已经包含单价内。

2.弱电包含:自动报警、电视、电话、网络、安防监控等(电视、电话、网络占1/3其余各占1/3),给排

水含:给水、污水、雨水,每项各占1/3。

总图管理制度

总图管理制度——工程部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3) 三、职责 (3) 四、工作内容 (4)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5)

一、总则 1.1 根据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目的是把我公司总图管理的工作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而全面促进连云港公司的工程进展。为今后连云港公司的工程建设提供参照性文件; 1.2按批准的总体规划及工厂总图布置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管理,保持总体规划和总图布置的合理性; 1.3 总图管理是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应按建设和生产的不同阶段进行全过程动态总图管理,不能中断,并作为企业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适用范围 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内部,建设和生产阶段的总图管理 三、总图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的职责 3.1、了解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图设计方案的制定,并参与协调、审查工作;

3.2、负责监督已批准的企业总图设计的实施; 3.3、负责绘制企业现状总图,并根据现状的改变而不断进行补充,修改,使总图正确反映企业建设现状; 3.4、对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有管理权,并有权检查建设用地使用情况。 3.5、监督、检查和制止违章建筑、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3.6、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总图管理所需的图纸、资料、文件,并达 到完整无误; 3.7、与当地城建规划、国土管理、环境保护、绿化、消防安全、交通 运输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和业务联系; 3.8、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做好厂容管理、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消防和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4.1工程筹建阶段总图管理的工作内容: 4.1.1、对于新建工程,应根据设计和建设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建设区域内的总图基础资料,查清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各种管线、古墓、文物等),并应将资料整理成册存档; 4.1.2、对于老厂必建、扩建工程,应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的现状图和地下管线图及其它隐蔽设施资料; 4.1.3、应及时了解企业总体规划和总图运输设计情况,并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审查工作; 4.1.4、对已经验收的测量控制网点、水准点及用地边界标桩等,要加强维修、管理、防止损坏、丢失。 4.2 工程施工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内容: 4.2.1、按上级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总图运输设计文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无权更改总图运输设计,如需更改,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4.2.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总平面图的审查工作,施工单位的永久性和半永久性设施不得占用企业建设用地及发展用地;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2010-06-05 15:55 “基本设计收费”还要加上“其他设计收费”,即“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才能成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对于建筑工程就是“建筑设计收费基准价”。某单项工程如果都不需要这些其他设计服务,“基本设计收费”就等同于“收费基准价”,但是多数建筑工程是需要一项或多项其他设计服务的,全部建筑工程项目的“其他设计服务费”占“基本设计收费”的平均值,恐怕也没有人仔细统计计算过,保守估计应在 1."1~ 1." 2. 从“设计收费基价”到“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增加了上述两次调整,即 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两次调整的总体幅度,保守估计也要在 1."2~ 1."3,相应的费率也应从 4."5~ 收费标准中还有《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供计算不同设计阶段和不同设计专业的设计收费使用。列出了更细分的不同类型的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住宅小区工程、住宅工程、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等)中,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占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大体上方案20~30%,初步设计20%,施工图50~60%。该表还列出了建筑工程全过程设计中三个主要专业的工作量比例,建筑35~43%,结构24~30%,设备28~38%。该表还特别附注,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从以上种种条文和标准来看,我国的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是不低的。与国际上设计费占工程总造价的5~8%的普遍水平相比,相差并不是那么大。 当然,根据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并不是实际的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即在“工程收费基准价”之上,还需要再考虑一些浮动值,才能成为实际的设计收费。 收费标准中列举了两种浮动值的情况: 1、采用政府指导价,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的收费额的,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上下浮动20%; 2、勘察设计收费应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采用政府指导价的可以上浮至25%。 而在实际中,“上下浮动”则是向下浮动的多,“优质”也很难体现“优价”,总体上估计是要打折的。 三、2003年建筑设计实际平均收费率为3%,并不象报道和呼声中那么低 既然实际的设计收费要按国家标准打折的,那么究竟打的几折?建筑设计行业的平均收费率是多少? 相关的正式统计数据并不多,只有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每年7月发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年报情况》,应该是最权威的数据。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 HG 20571—2014代替 HG 20571—1995 第一章 化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 本规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09]104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化协质发[2009]13 6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委托中国天辰工程有限 公司组织修订。 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1995。 本规范的修订依据近年来国家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审批程序的变化和对新建企业安全卫生设计的要求,在总结多年来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计和化T.企业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 本规范共有7章。其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安全、职业卫生、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卫生机构。 本规范与HG 20571—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前言和第2章“术语”; 删除了附录“初步设计《安全卫生篇(章)》内容”; 在修改、补充原标准的基础上重新编排本规范的目次与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的技术内容由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1号.邮政编码:300400,电话:022—,传真:022—),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査人: 主编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员 :杨玉兰石晶 陆 徐 峰 英 魏建民 张春丽 刘新伟 李荣 李勇 马国栋 主要审查人 员 :段天魁 魏 涛 肖慧高 陈为群 王世芳 刘晓林 戴志平 王晓民 李凤强 孙利民 吴晓军 姜英 隆丹彤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 一.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概念设计:6.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2.方案设计:8.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二.单体建筑物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一般单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 按建筑面积7.0元/平方米起收取。 2.一般多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 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起收取。 3.一般多层民用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900平方米≤2000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11.0元/平方米起收取。 4.一般门卫、锅炉房(≤2吨锅炉)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按2500元/栋起收取(单独设计,按5000元/栋起收取)。三.室外总体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室外给排水、消防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7元/平方米收取)2.室外道路、围墙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3元/平方米收取)3.室外总体设计费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 四.室内装修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 住宅内装修:按建筑面积150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每套住宅不低于1.0万元设计费)。 * 办公楼内装修: 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不低于1.0万元设计费)* 设计院向业主交付的设计文件和服务: 1.方案图设计: 方案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效果图。 2.施工图设计: 平立剖面图,铺地图,天花图,用料说明,节点大详,厨、卫独立大详,水、电图。 五.室外总图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室外电缆铺设、电气照明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5元/平方米起收取) 2.室外绿化设计。(按绿化投资额的 3.5%起收取)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精心打造 Q/TGGF 通钢集团股份公司企业标准 Q/TGGF.GL-L3-17-2015/A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2015-11-11发布2015-11-11实施

目次 前言.............................................. XI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图管理办法 (1) 4 总图规划的编制 (1) 4.1 通钢股份公司运营发展部是辖区内总图管理的主管部 门,具体负责指导总图规划的制定参与总图图纸的审查。 (1) 4.2 在辖区内承担总图设计的部门,必须具备相应的规划 设计资质。 (1) 4.3 编制总图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辖区远景发 展的需要,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布局,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应使总图布置科学合理。坚持少占地、少拆迁,尽量 利用原有设施的原则。 (1)

4.4 总图设计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放火、防爆、防洪、 满足交通管理的需要,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先进美观的要求。 (1) 4.5 辖区内工业及民用设施的设计要同时完成美化、绿化设计,确保美化、绿化与工程施工同步完成。 (1) 4.6 新区开发和老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长远发展的需要。 (1) 4.7 总图设计图纸必须给全建筑物的转角、所有管线的拐 点、变坡点、变径点、分叉点、管井等特征点的坐标和标高。设计变更通知单,与总图位置有关的,设计院要给出 变更后的坐标和标高。 (1) 4.8 编制总图规划所依据的测量及其他基础资料必须准确,设计者要经现场踏勘核对后再使用。 (1) 4.9 总图规划的管理及实施 (1) 4.10 在辖区内从事总图规划管理,实施工程建设的单位必 须依据本办法和审查批准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造物及管线的位置,确因设计不合理或地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参考】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参考】 一. 住宅类收费 1 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2.0~3.0%收取。 2 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 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 方案:3元/M2 2.5~5元/M2 扩初:7~12元/M2 施工图:16~25元/M2 4 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 4.5元/M2 3.5~8元/M2 扩初:10~16元/M2 施工图:22~32元/M2 5 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 方案:6元/M2 5~10元/M2 扩初:14~19元/M2 施工图:30~38元/M2 6 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 方案:8元/M2起 扩初:17元/M2起 施工图:38元/M2起 7 别墅 方案:12元/M2 8~20元/M2 扩初:20~40元/M2 施工图:40~80元/M2 说明: 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1.2; 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1.0; 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0.95.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 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7.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 8.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 9.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 10.地下室及人防,普通地下室设计取费按35元/M2,人防地下室设计取费按45元/M2 11.独立地下车库,设计取费35~45元/M2, 二教育类建筑(上限为采暖地区) 1 中小学建筑 1)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8元/M2 7~9元/M2 扩初:16~22元/M2

化工企业总图的布置原则

化工工艺设计--总图的布置原则 一、装置布置设计必须采取三重安全措施 首先预防一次危险引起的次生危险,其次是一旦发生危险,则尽可能限制其危害程度和范围,第三次是次生危险发生以后,能为及时抢救和安全疏散提供方便条件。 二、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1)满足生产和运输的要求: (2)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 (3)满足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三、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操作、检修和施工的要求 1、可操作和管理。 2、一个装置能够长期运转,需要对设备仪表和管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 检修。 3、可施工。 4、在装置布置设计时应将上述操作、检修、施工所需要的通道、场地、 空间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在竖向布置和管线布置的要求: (1)竖向布置主要满足生产工艺布置和运输,装卸对高程的要求。 (2)管线布置,工程技术管网的布置及敷设方式等的合理对生产过程中的动力消耗以及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四、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考虑工厂发展,留有余地。 五、装置布置设计应适应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 1、结合所在地区的气温、降雨量、风沙等气候条件和生产过程特点以及某些设备的特殊要求。

2、结合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 3、装置布置设计应结合地质条件。 4、装置布置设计考虑风向的影响,主要为了尽可能避免因风向而引起的火灾和尽量减少因风向而造成的污染。 六、装置布置设计应力求经济合理 1 、节约占地减少能耗 2、经济合理的典型布置 七、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用户要求 八、装置布置设计应注意外观美和绿化环境 绿化,美化环境,可减少粉尘等危害,应与平面布置一起设计。 7.3 总图运输 7.3.1总平面布置原则 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遵循防火、防爆、消防、环保和安全等有关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气象等条件,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使近期的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做到远期指导近期,以近期体现远期,做到人流、物流合理,生产区域与辅助区域功能分区明确。结合工厂的远期发展,节约用地,充分考虑到卫生防护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厂区地形特点、化工产品生产工程的特点和各类建筑物的功能,进行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合理、处理流程通畅、有利生产、方便管理。 7.3.2 总平面布置 生产装置着重按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作业的连续性进行布置,主要有厂房、仓库,车间与车间之间、车间与道路之间按建筑防火规范要求和总图设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充分考虑各装置之间物料互供,缩短管线连接距离,在装置间和装置内衔接紧密,工艺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设计管理规定

设计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设计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设计管理制度。 二、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必须按设计程序进行。 三、新产品的设计和老产品的改进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用户要求。 四、新产品的开发由公司安排计划、技术科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每次新产品设计应指定设计负责人,负责人对产品的性能、结构形式、审定、批准,进行审批签字。 六、新产品图纸进行认真审阅后按规定进行校对、审核、工艺、标准化、审定、批准,进行审批签字。 七、产品设计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设计评审。 八、产品图样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办理试制审批手续,然后进行试制生产。 九、产品按有关规定鉴定后,再办理批量生产审批手续,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新产品开发设计评审制度 为保证产品功能、质量、成本与进度,满足计划或合同的规定,在新产品开发的不同阶段,对产品开发的设计方案、产品结构、性能、工艺性、技术经济指标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发现并纠正设计、试制工作中存在缺陷与不足。 一、设计评审的组织

设计评审工作由总师办召集,成员主要由不直接参与被评审产品开发设计、不直接承担设计责任的企业中各方面(如设计、工艺、检验、标准化、供应、销售、财会等)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 二、设计评审的分类 根据新产品开发不同阶段的要求,设计评审一般可分为:初步设计评审;技术设计评审;最终设计评审;工艺方案评审等四类。 ⑴.初步设计评审。是对设计任务书及总图(草图)的评审,以确认计划任务书(或合同)要求的满足程度。以及是否具备满足这些要求的条件。 ⑵.技术设计评审。是对产品的总图,主要另部件图(草图)及设计计算书等的评审。以确认设计的正确性、合理性。 ⑶.最终设计评审。是对设计改进方案的评审,以确认设计改进的正确与完善,以及是否具备小批试制或试生产条件。 ⑷.工艺方案评审。是对工艺方案,工艺文件等评审,以确认工艺设计的正确、合理与完整性。 三.设计评审的内容 1.初步评审的内容 ⑴.满足用户要求的程度与产品标准(国标、行标)的符合性。 ⑵.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原理采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⑶.总体结构的合理性、工艺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及安全与环境保护。 ⑷.操作方便性、宜人性及外观与造型。 ⑸.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工作能力、自动保护能力及措施。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收费标准包括民用各类建筑工程的设计收费定额和费率收费标准。 二、民用建筑根据其复杂程度共分为六级,各级的主要特征及适用范围如下:

三、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 四、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五、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六.承担小区规划布置,在3公顷以上按每公顷700元收费,3公顷以下不收费,但小区内的管线. 绿化. 土方等设计不论大小均按概算的1.5%收费。 七、承担多功能建筑,按主体建筑功能计算收费,其中较主体体功能更为复杂的部分按相应等级计算。 八、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本分类法仅限于本表使用。 九、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

十、按照本收费标准提供文件的份数为初步设计图纸6份、施工图8份。 注:1. 凡收费不足700元者均按700元计算。 2. 凡一子项在上一档面积范围计算出收费额低于下一档时,按下一档最高面积和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

GB_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目录 前言 (2) 1总则 (3) 2术语 (3) 3厂址选择 (4) 3.1一般规定 (4) 3.2技术要求 (5) 3.3居住区 (6) 4化工区总体布置 (6) 4.1一般规定 (6) 4.2交通运输 (7) 4.3公用工程设施 (8) 4.4仓储设施 (9) 4.5居住区 (10) 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0) 4.7固体废物堆场 (10) 5总平面布置 (11) 5.1一般规定 (11) 5.2生产设施 (13) 5.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 5.4仓储设施 (16) 5.5运输设施 (17) 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8) 6竖向设计 (19) 6.1一般规定 (19) 6.2设计标高的确定 (20) 6.3阶梯式竖向设计 (20) 6.4场地排水 (21) 6.5土(石)方工程 (22) 7管线综合布置 (22) 7.1一般规定 (22) 7.2地下管线 (23) 7.3地上管线 (24) 8绿化设计 (30) 8.1一般规定 (30) 8.2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31) 8.3卫生防护林带 (33) 9运输设计 (33) 9.1一般规定 (33) 9.2企业铁路 (34)

9.3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37) 9.4企业码头 (40) 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0) 附录A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42) A.1投资强度 (42) A.2建筑系数 (42) A.3厂区利用系数 (42) A.4工厂容积率 (43) 附录B土壤松散系数 (44) 附录C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45)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3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有较强的适应性,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能起到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我国的化工总图运输设计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实践,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和成熟理念,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总图运输设计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化工、石油、医药及铁路等行业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l5号院l号楼中乐大厦406房间,邮政编码:iOOlOi,传真:010一5137278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QD总图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 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总图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总图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总图工程(道路及管线)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本规程所指综合管线是指给水管、排水管、煤气管、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安保监控等各种小区内管线。 3. 职责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 管理流程 5. 管线综合协调及图纸会审 配合前期召集各管线设计单位及环境设计单位召开综合协调会,审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已得到相关行业接口部门的认可。 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重点审查建筑单体与管线、区外管线与区内管线的接口有无问题。 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 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人员的施工经验、素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到位情况,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对不能满足要求的,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特殊管线得到接受部门认可的除外)。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 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重点把握各配套管线的先后施工顺序,避免相互干扰。 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时,是否已充分考虑到对其余成品或自然环境的保护措施。 材料及工艺

根据不同的配套管线,检查各施工单位所用的材料是否已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对新材料、新工艺,工程管理人员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艺交底,必要时邀请质监站、供货方参加。 事中及事后控制 管道施工及验收 复核道路各种管道定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定管道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一般要遵循由深到浅的施工顺序,即最深的管道先施工(如污水管、雨水管等),然后施工较浅的管道(如煤气管道、上水管等)。 复核各种管道的垫层与基础的厚度、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复核各种管道检查井的坐标、井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各管道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管道连接完成后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有闭水试验要求的,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闭水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填写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隐蔽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隐蔽。 检查各管道回填的材料与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各管线的穿路管有否遗漏。 组织人员对管道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道路垫层施工与验收 复核道路的定位放样工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复核路基持力层土方的质量和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土路基两侧临时排水沟有否考虑。 检查路基垫层的材料、铺设方法和压实、厚度方法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复核路基垫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组织人员对路基垫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道路基层施工与验收 检查道路基层材料(主要为三渣)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试验报告。检查道路基层铺设前的顶标高是否已做好标记,并复核铺设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道路基层铺设顺序是否合理,铺设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检查道路基层压实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基层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组织人员对道路基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各种管线穿线、调试 检查各种线路的材料有否生产合格证、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各种线路中继设施的设置位置是否合理。 检查各种线路的调试情况是否已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道路面层施工与验收 检查道路面层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检验报告。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第一章综述 1、总则 1.1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 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1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 2.2“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服务。其服务计费为“设计基本计费”。 2.3“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包括设计总包服务)、采用绿色建筑设计、应用BIM技术、采用被动式节能建筑设计、采用预制装配式建筑设计、编制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建设过程技术顾问咨询、编制竣工图、驻场服务;提供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总平面布置或者小区规划方案设计、绿色建筑设

(完整word版)闽价服〔2012〕237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服〔2012〕237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施工图审查服务质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要求,结合《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闽价房[2009]168号)执行情况,现对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方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施工图审查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施工图审查收费应当按照自愿有偿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委托人支付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 三、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按规定标准分档累进计收;居住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分项工程(幕墙、装修、轻钢、智能化、岩土、桩基础、人防工程等)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概算额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其中,单个项目计算的施工图审查(不含勘察文件)收费金额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单个项目计算的勘察文件审查收费金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 本收费标准仅限于房屋建筑(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服务,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四、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收费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60%收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等)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70%收取。 五、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须进行局部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施工图总量60%以上须进行设计整改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50%另行收取。 六、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结果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支付;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原审查机构支付。复查费用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50%收取。 七、施工图审查机构所提交的审查结果达不到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负责完善,不得再加收审查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施工图审查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证》相关手续,

企业总图管理规定.(018)

南京钛白公司企业总图管理规定 (GPRO?TB―JS/JS018―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土地和建筑管理法规,保持企业总体规划和总图布置的合理,为把我公司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发展协调,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企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总图管理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三条总图管理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实行科学管理。 第二章总图管理的归口与职责 第四条本企业总图管理工作是在分管技术的付总经理领导下,由技术中心具体负责,资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 第五条参与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图设计方案的制定,并参与协调、审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监督已批准的企业规划总图的实施。

第七条负责绘制企业现状总图,并根据现状的改变而不断进行补充、修改,使总图正确反映企业现状。 第八条对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有管理权。技术中心在征地手续完成后,须交一份产权图和核准用地通知单给副总经理,以便及时反映到企业现状总图上。 第九条监督、检查和制止企业内违章建筑、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总图管理所需的图纸、资料、文件,并达到完整无误。 第十一条与当地城建规划、国土管理、环境保护、绿化、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和业务联系。 第十二条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做好厂容管理、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消防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总图管理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工程筹建阶段总图管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对于新建工程,应根据设计和建设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建设区域内的总图基础资料,查清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各种管线),并应将资料整理成册存档。 2.对于老、扩建工程,应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现状图和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第一章综述 1、总则 1.1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1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 2.2?“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服务。其服务计费为“设计基本计费”。2.3“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包括设计总包服务)、采用绿色建筑设计、应用BIM技术、采用被动式节能建筑设计、采用预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最新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1号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最新 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2015年5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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