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41006043 彭立宏

因为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来看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所以只是非常粗略的浏览了前三章(其中第一章是重点),也因此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读后感,我只能说是尽力表达自己看完之后的一些感受以及一些思考。

伯耳曼教授以西方社会面临的“整体性危机”为切入点,指出这种已临近的崩溃的一个主要征兆在于“法律信任的严重丧失与宗教信仰的丧失殆尽”并对西方社会法律与宗教完全分离的现实提出了严厉的批判,他指出“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他是人们进行立法、裁判、执法和谈判的活动。他是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纠纷、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宗教也不只是一套信条和仪式;他是人们表明对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一种集体关切——它是一种对于超验价值的共同直觉与献身”。由此作者指出,为了解决现存的危机,必须改变自16世纪西方宗教改革以来对于宗教与法律截然分离的做法,唯有加强二者的紧密联系,才能解决西方社会面临的危机。随后,伯尔曼以法律中的宗教为题,指出仪式、传统、权威、普遍性是法律中与宗教共通的特征。而在历史上的基督教法学这一章里,作者实质上在表明一个观点:即西方的法学从基督教而来,西方法律中基本的诸如公民不服从原则、理性原则、良心原则与法律生长原则都来源于基督教。之后又讲述了法律对于宗教的巨大反作用。而这些,都是伯尔曼教授就西方文化进行的分析,如果以本书内容对照中国的实际,我们会发现,两者存在极大的差异。

要谈法律信仰与宗教信仰,首先应该具备法律与宗教。尽管中国存在着诸如佛教、道教、乃至于基督教。可都没有形成气候。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地方,不信仰宗教的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中国的宗教因素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小到几乎可以忽略。正是因此,我关注地更多的是法律信仰。

伯尔曼在书中提到了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要想得到真正有效地实施,来自于人们的拥护,来源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

反观中国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已经拥有了大量法律法规,我们字面上的法律规则、乃至于法律体系都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是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这种难以实施不表现为在需要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场合(在这里我想说,我们中国的这架国家机器真是太强大了),而在于绝大多数需要社会公民需要自行实施法律要求的场合下,我们的法律软弱无力。这其中的原因值得人深思,也许对于法律信仰的缺失,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们会没有对法律的信仰?

看到这个问题,相比于对答案的思考,我更想先提出一个疑问:法律的信仰需要我们信仰法律的什么呢?相信大家都会告诉我是法律的公正,或者把它拆开来理解,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那么,我们又为什么没有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信仰呢?

对中国而言,正义公平是我们以前没有的观念,我们需要挣脱以前的桎梏,新建这种观念。但我认为这不是能一蹴而就的,相反,这个过程非常漫长。之所

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我看来,人是一种自私的动物,但人们对正义公平的信仰也正源于此。因为自私,所以我们容易对那些占有社会资源比我们多的人产生不平衡的心理,希望自己能将这种相对劣势的情况扭转过来,这就产生了一种博弈。永远都有想要占据上风的一方,但另一方的制约也从未消失,这种角逐最终会归于公平的状态,人们也会明白在有多方制约的情况下,公平会是最好的结果,而对公平的信仰也就由此产生。一个新的信仰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文化宣扬和积淀,西方从正义公平的观念产生到将之变为一种信仰不也用了好几百年的时间吗?而中国经历的时间还太短,从封建时代终结至今才短短百多年时间,更何况期间还有数次战争和各种运动。这个博弈才刚刚开始,我们又怎能期望它马上就能呈现最终的公平状态呢?因此,我认为,我们需要时间。

但我们也不只是需要时间,如果没有积极主动的去改变现状,时间也只不过是不断的重复昨天的轨迹罢了。我们需要时间,是需要时间为我们带来更为平稳的心态去作出改变的行为以及面对未来的期盼和勇气。

写到最后,感觉自己又陷入了以前写应试作文的老套路,而且好像想表达的东西也总有种还没有表达清楚的感觉,但无奈笔力有限,目前或许也就只能写成这样了,期盼自己过段时间能有新的突破吧。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读书心得五篇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读书心得五篇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阅读的对象不同,感受也会不同,因而,同样的 文本、视频,总能得到不同的读后感。关于《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是小 编给大家整理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来参阅。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更多的是迷茫和无力,因为我想到了小时候自己第一次意识到死 亡这件事: 那时我正在读小学三年级,我有一天趴在床上,想到有一天我死了,这世界上便没有 我了,我的思想什么的都没了,没有意识了,太可怕了,差点吓哭。 这之后我便想既然每个人都有一死,那我总得留下点什么给世界,让它在我死后依然 生机勃勃,于是我成了理想主义者。 到现在看这本书,12个人已经死去了,但他们创造了不会陨落的星星,在他们死后 的宇宙里依然闪耀着。 我今年21岁,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者慢慢地悲观 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耀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 “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意味着一切,第二个则什么都不是。”南极探险队看见挪威的 国旗比他们先插在南极大地上时,他们留下了眼泪。同样经历了南极天气的极端考验,但 是最终却成了什么多不是的第二个。 对,历史太漫长,漫长到最后只会记住“第一个”的东西,而无数个“第二个”却淹没在 历史浪潮中。 第二个并不失败,依旧会像斯科特写下恳请我们照顾好他的遗孀死去一样具有史诗般 的光荣,失败的是你没有成为“第二个”的资格,你没有去追求“第一个”。这样的你,不会 像巴尔博亚欠下债后出逃勇敢探索发现新大陆;也不会坚持不懈地攻下拜占庭,更不会像七十多岁的托尔斯泰依旧勇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而出逃... 因为他们没有停止追求,即使在灵感枯竭了,心中依然响起《弥撒曲》,是他们心中 那团永不磨灭的热火点亮了一颗星星,让它永远在黑暗的宇宙中闪烁。 我今年21岁了,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慢慢悲观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烁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

《我的生活与工作》读后感

《我的生活与工作》读后感 这段时间,我在学习之暇通读了一遍《我的生活与工作》,感触良多。应该说亨利·福特先生彻底改变了全世界千百万人们的生活,是他赋予了人们前所未有的个人交通便利。亨利·福特的一生无疑是传奇而令人瞩目的。《福布斯》杂志2005年公布的有史以来最有影响力的20位企业家,亨利·福特名列榜首。其推选理由为:“亨利·福特推出的廉价、高度统一的T型车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以及美国的城市面貌。他所创立的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方式则为现代商业带来革命。” 也有人这样评价:当他来到人世时,这个世界还是马车的时代,当他离开人世时,这个世界已经成了汽车世界。----这个人就是享利·福特。 而我通过阅读此书,发现生活与生活手段之间的矛盾,生活与工作的平衡问题能在这本书里找到答案。 在那个年代福特已经认识到产品服务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对于产品服务,“除非尽最大努力地听取抱怨和建议,否则没有一个企业能够取得进步。如果服务中有什么缺陷的话,必须马上进行认真调查。”对于社会责任,“如果一个工业组织要履行它的全部职能的话,它应该是一般社会的缩影,对它的雇员尽到自己的责任。”“一家企业意味着很多人的生活来源,不能够随意践踏。‘杀死’一家企业是犯罪,因为很多的人把自己的劳动投入到这家企业,他们把它当作是实现自己价值的地方,是他们生活的来源。” 对于员工工资,“很多公司老板认为……尽可能少地给工人工资……。这种标准和习惯完全一无是处,它们必须被废除。总有一天它们会被彻底废除的,否则,我们就无法消灭贫穷。我们进行改革,并不只是因为我们想支付更高的工资和认为我们能支付更高的工资。我们支付这些工资是希望企业能奠立在一个更长久的基础之上。我们不是在分发什么东西,我们是在为未来而建设。一家支付低工资的企业总是不稳固的”联系到我国一些地区近几年出现的民工荒、招工难现象,确实有产业结构提升的原因,另一方面“血汗工厂”通过靠低工资维持企业运转的运营办法已难以为继,劳动者用脚投票,显示了福特的话早已言之在先。而且“降低工资只能意味着降低购买力和抑制国内市场。如果工业管理如此糟糕,以致无法给予与它相关的人们一份好生活,那工业有什么好处?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41006043 彭立宏 因为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来看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所以只是非常粗略的浏览了前三章(其中第一章是重点),也因此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读后感,我只能说是尽力表达自己看完之后的一些感受以及一些思考。 伯耳曼教授以西方社会面临的“整体性危机”为切入点,指出这种已临近的崩溃的一个主要征兆在于“法律信任的严重丧失与宗教信仰的丧失殆尽”并对西方社会法律与宗教完全分离的现实提出了严厉的批判,他指出“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他是人们进行立法、裁判、执法和谈判的活动。他是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纠纷、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宗教也不只是一套信条和仪式;他是人们表明对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一种集体关切——它是一种对于超验价值的共同直觉与献身”。由此作者指出,为了解决现存的危机,必须改变自16世纪西方宗教改革以来对于宗教与法律截然分离的做法,唯有加强二者的紧密联系,才能解决西方社会面临的危机。随后,伯尔曼以法律中的宗教为题,指出仪式、传统、权威、普遍性是法律中与宗教共通的特征。而在历史上的基督教法学这一章里,作者实质上在表明一个观点:即西方的法学从基督教而来,西方法律中基本的诸如公民不服从原则、理性原则、良心原则与法律生长原则都来源于基督教。之后又讲述了法律对于宗教的巨大反作用。而这些,都是伯尔曼教授就西方文化进行的分析,如果以本书内容对照中国的实际,我们会发现,两者存在极大的差异。 要谈法律信仰与宗教信仰,首先应该具备法律与宗教。尽管中国存在着诸如佛教、道教、乃至于基督教。可都没有形成气候。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地方,不信仰宗教的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中国的宗教因素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小到几乎可以忽略。正是因此,我关注地更多的是法律信仰。 伯尔曼在书中提到了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要想得到真正有效地实施,来自于人们的拥护,来源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 反观中国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已经拥有了大量法律法规,我们字面上的法律规则、乃至于法律体系都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是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这种难以实施不表现为在需要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场合(在这里我想说,我们中国的这架国家机器真是太强大了),而在于绝大多数需要社会公民需要自行实施法律要求的场合下,我们的法律软弱无力。这其中的原因值得人深思,也许对于法律信仰的缺失,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们会没有对法律的信仰? 看到这个问题,相比于对答案的思考,我更想先提出一个疑问:法律的信仰需要我们信仰法律的什么呢?相信大家都会告诉我是法律的公正,或者把它拆开来理解,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那么,我们又为什么没有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信仰呢? 对中国而言,正义公平是我们以前没有的观念,我们需要挣脱以前的桎梏,新建这种观念。但我认为这不是能一蹴而就的,相反,这个过程非常漫长。之所

《宇宙最后一本书》读后感六篇

《宇宙最后一本书》读后感六篇 《宇宙最后一本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罗德曼·菲尔布里克的扛鼎之作,融科幻与冒险于一炉,下面是为大家准备以下的内容《宇宙最后一本书》读后感,仅供参考。 《宇宙最后一本书》读后感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宇宙的最后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保罗·特普斯写的。可能大家对这个名字有些不熟悉,不过没有关系。听我介绍了这本书,大家可能就把这个名字烙在了脑海里。保罗·特普斯,一位擅长写科幻类小说的作家。可是这本书写了一本没有书的世界。人人颓废,像一具尸体一般,没有笑容,没有泪水,没有抱怨。更没有知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地震和一场大火。所有的书毁于一旦,化为乌有。人人失去了所有,就这样,上帝还留给地球一个天使。一个来拯救地球和宇宙的天使——一位充满善良,自信,阳光,感恩的小男孩儿。他夹带着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开始经历起了"九九八十一难"的 拯救人类,拯救地球,拯救全宇宙的重要使命。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现在的日子。就在不久,我还抱怨妈妈又给我买了“小山”一样高的书,抱怨不想看

书,还想让书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读完这本书,一想到没有书的日子,我就后背一股冷风吹来——害怕。害怕我变成和书中一样的人类。就如行尸走肉一般,那样的生活是多么无聊、黑暗、害怕。一向不爱惜书的我竟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可心里还是有种“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破”的感觉,似乎那就是宇宙的最后一本书。我还觉得在这个日新月异、充满竞争的社会上你不读书,又和书中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和社会共同发展,与时俱进。 借书中的一句话作结吧:假如你不读书,明天就将会是一个没有书的时代! 《宇宙最后一本书》读后感二 《宇宙最后一本书》讲述的是世界被一场巨大的地震毁灭,到处是一片片的废墟,人们忘记了从前,也看不到未来。书籍消失了,人们都靠着现代的科技发展来度过剩下的日子,这时一个小男孩为了给妹妹治病,踏上了旅程,途中出现一个只会说“巧克力”的5岁男孩,一个完美的少女和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都参与到了其中。小男孩发现,这位老人可能是废墟中最后一个对书感兴趣的人,他将在老人的影响下写出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 我觉得这些内容是要表达决不退却的希望与信心的力量。我觉得要是那个老人直接就教大家来学习怎样去写书,这样的话,不是就可以挽救回现在的世界喽!还有那个5岁小男孩不能只会

中国法律的宗教性

中国古代法律的宗教性探析 摘要:在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备受关注的同时,中国法律是否也具有宗教性成了学界广泛讨论的话题。为此,本文通过宗教的定义和中国古代宗教所表现出的神明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法权渊源、法律内容和司法程序方面具有的宗教性,旨在说明中国古代法律有宗教性,法律和宗教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神明崇拜自然崇拜宗教性 众所周知,对于诸如法从何而来,其本身具有哪些属性这类的问题是法学研究必不可少的。西方近代一些法学家,如霍贝尔、马克思·韦伯、以及伯尔曼等人认为,当探讨法律的起源以及属性时,我们不能忽视宗教对法律的巨大影响。他们一致认为法律与宗教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在西方,基督教作为西方人信仰的支柱,对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演化以及实在法的制订、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具有极大的影响。然而,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是否有关系?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否具有宗教性?学者谈到这个问题时,通常持否定意见。伯尔曼认为,“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对立在东方文化中间表现得最为明显。在那里,宗教基本上是神秘的、个人的,而官方的法律组织(也许部分是由于其宗教的这一特点)倾向于过分的形式主义和刻板。”①在其他外国学者的论述中也谈到“在中国,人们关于法律起源的观念与上述其他国家截然不同。有史以来,没有一个中国人认为任何一部成文法源于神的旨意,即使是最完备的成文法也不例外。”②即使是中国自己的一些学者,如近代瞿同祖先生,以及当代张中秋先生也将中国古代的法律定义为伦理化法律,认为宗教性为西方法律的特征。③李步云同样认为“历史上,

宗教对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影响,我国古代的法律很早就摆脱了法规和教规合为一体的阶段。”④那么,能否得出结论,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世俗性质的伦理化法律,它不具有宗教的特性呢? 在作出结论前,我先对中国古代法与宗教的关系做一分析。 一、宗教的定义 与“法”一样,人们对于宗教的定义也不完全相同。“宗教”,(Religion)这个词在西方的语源,一是拉丁语religere,意思是敬仰神灵时的“集中”、“重视”和“小心翼翼”。另一是拉丁语的religare,意思是“联结”、“组合”和“固定”,包含着人与神、神与灵魂之间的联结之意。因此,可以推测,在西方拉丁语时代,宗教就是人对神的敬仰和祟拜以及神人之间存在着的某种沟通,它在当时泛指人对超自然神灵的崇拜,而并非只指基督教等一神教。《美国英语遗产词典》认为,宗教是“人们对超人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的表现”。《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宗教涉及人与神的关系,其中“包括尊敬、崇拜、服从和屈从超自然力量的命令和箴言”。⑤据《牛津法律大词典》的解释“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根据宗教理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要受到超自然力的掌握和控制。宗教包括信仰、教义,以及抚慰、礼拜、宗教仪式等活动”。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⑥我国古籍亦有类似说法:《礼记·祭义》说:“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意即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是教化人民的圣理,而《辞源》(旧版)言:“宗教以神道设教,而设立戒约,使人崇拜信仰者也”。也就是说,任何宗教都是以对超人间力量,即神灵的实在性信仰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对神灵的信仰是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 二、中国古代宗教的特点

关于工作的读后感

关于工作的读后感 关于工作的读后感一 《优秀员工这样工作》读后感 胡海杰 在学院组织的读书主题活动中,我有幸拜读了邢桂平所著的《优秀员 工这样工作》。 该书分为三部分,从职业理念、职业策略、职业精神三个方面给予现 代职场人士最实用且全面的指导, 主要分为三方面第一, 正确的工作理念, 可树立正确的职场心态,开创一种高效、乐业工作的新局面;第二,高效 工作的途径,可获取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做事策略,从而打破身心疲惫的工 作状态,以最短的时间创造最高的效率;第三,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可 拥有乐业精神,从工作中获得快乐和满足。 该书每个章节均从实例展示、 点评分析、 行动指南三个板块进行讲述, 使我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获取更便捷、更实用的工作指南,让我受益匪浅。 以前,我有时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同在一个单位、同样的学历,为什么 有的人总是业绩更好、进步更快、更能够获得领导的信任?为什么总有一 部分人比别人优秀?优秀有什么特质?如何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教师乃 至领导者?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结合自己的经历和在工作实践中的体会,发现无

论在什么岗位,也不管是什么单位和专业,优秀的工作者总是有着某些共 同的特质,这些特质与他们从事的工作无关,完全体现在个人的工作态度 上。 因此,我认为要成为一名优秀工作者,必须做到以下八个方面 一、要乐于承担更多的责任 工作就是责任。 每个人的工作都是上天赋予的使命,无论干什么工作,都应该做到最 好。 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即使是辛苦枯燥的工作,也能 从中感受到价值。 当你对自己的工作和单位负责的时候,你就会认真对待工作,努力做 到最好。 当你完成使命的同时,就会发现成功之芽正在萌发。 一个优秀的员工,总是主动要求承担更多的责任或自动承担责任。 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没有被正式告知要对某事负责,也会努力做好。 事情可以做好,也可以做坏;可以高高兴兴骄傲地做,也可以愁眉苦 脸和厌恶地作。 但如何去做,完全在于自己,这是一个选择问题。 有一位名人说过,世上没有鄙微的工作,只有鄙微的态度。 而工作态度完全取决于自己。 一个人的工作,是他亲手制作成的雕像,是美是丑、可爱还可憎,都 由他自己决定的。

《异乡人》读后感

《异乡人》(局外人)读后感 《异乡人》【法】加缪著张一乔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第1版 首页语: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作者简介】 加缪(Albert camus)烟不离手,笑看人世,洞悉人性,拥抱荒谬。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为文学上的存在主义大师。著有小说《异乡人》《鼠疫》《堕落》。 全名阿尔贝·加缪,法国著名法国作家,1913年11月7日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阿尔及利亚的蒙多维——法属阿尔吉利亚,父亲是欧洲人,母亲是西班牙血统,自己却在北非的贫民窟长大。在他的一生中,无论是他的作品还是他的现实人生,他都在与荒诞作斗争。他反对歧视北非穆斯林,也援助西班牙流放者,又同情斯大林的受害者。1957年,他因为“作为一个艺术家和道德家,通过一个存在主义者对世界荒诞性的透视,形象地体现了现代人的道德良知,戏剧性地表现了自由、正义和死亡等有关人类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作品简述】 我把妈妈送去敬老院,在妈妈的葬礼上没哭;葬礼后就和女友厮混;知道邻居会实施暴力却不加以阻止;见仇家和朋友打架却不制止反倒帮忙;由此可见我想杀这个阿拉伯人预谋已久,并不是所谓的意外事件。就这样,被法官定了死刑。我觉得冤枉,并不是因为我杀了人而感到冤枉,而是因为法官因我的生活态度而非证据来定这案件的罪行,仅仅是因为我的行为举止甚至是思想不符合社会约定俗成的种种道德规范下的节度,仅仅是因为我是世俗生活中的“局外人”而定罪。就这样我接收到身体上的审判。我输掉了第一场审判。 接下来时灵魂,精神上的审判。在这过程中,我质疑法律。在奠定这个结果的判决和宣判后不可动摇的执行期间,存在着荒谬与失衡,法律与伦理是扯不清,法律与宗教也是扯不清的。我不相信上帝,我不需要上帝对我审判,我的行为举动是我自己决定的,是我自己选择的,我的人生是由我自己掌握的,我真实地存在着,我活着,现实地活着,无需上帝来对我审判。我赢了第二场审判,灵魂上的审判。 所以我感觉自己曾经很快乐,而今也依旧如是。 【经典语句】 我不相信上帝。这对我不重要,我不感兴趣。 我不需要上帝,我不需要帮助,我没有时间为我原本不感兴趣的事情培养兴趣。 我会用与现在一模一样的方式去面对死亡。 死后生命将完全消失,没有什么会遗留下来。标准的存在主义 我不相信上帝,我需要上帝来对我审判。因为有罪,我已经付出代价,我将付出生命,没人有权对我提出更多的要求,让我接受上帝的审判。法律,上帝谁才是审判的终结者? 我当然希望有来生。但能让我记起这一世的,那就是我想象的来世。我激怒了,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不想把它浪费在上帝身上。 他活着就像具行尸走肉,甚至不能说他是实实在在的活着。但我对着自己有把握,对自己的人生和即将面对的死亡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这是我的生活方式,只要我愿意,他也可以完全是另外一种。这是我选择的。 P125页最后一段 【作品评析】 1因我的“局外人”而导致死亡的荒谬—荒诞主义文学的时代大背景

条据书信 宇宙最后一本书主要内容

宇宙最后一本书主要内容 在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爱因斯坦传》,每个同学喜欢的一本书都有原因,我也一样,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的内容真实、具体、丰富,更让我喜欢它的原因是我很崇拜爱因斯坦,他刻苦学习,坚持不懈,最后达到了科学界的最高水平,还有他的诚实和努力。 在我心目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一本自传体的作品。这是一位又盲又哑又聋、从小体弱多病的弱女子。我想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一定会被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永不屈服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与震撼吧! 我最喜欢《昆虫记》那本书。《昆虫记》那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那本书详细地介绍了各种各样昆虫的生活习性,如何造巢、如何产卵、天生本能、秘密武器……,法布尔不仅写了这些,而且还写了自己如何做试验。每一个故事都写得生动有趣。《昆虫记》那本书上写了法布尔如何细心观察昆虫精心伺养昆虫。 《童年》这本书描述了作者童年时发生的事情。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这本书的文笔不是最好的,但其情节的真实性确实让人震撼!让我明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是什么意思了,更吸引我的是封面的那几句话,“一个没有上过小学的成功者,他以真实的童年经历告诉孩子们:苦难,也是一所学校!” 同学们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三顾茅庐。从这个故事里,我确切地体会

到刘备三顾茅庐的诚意。知道了做事都要有诚意,不要敷敷衍了事。有了诚意,事情才会成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体会到。篇二:《我喜爱的十本书(1)》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 我是全海小学五(3)班的李欣喆。/我好动,喜欢在运动场上风一样地奔跑。可有一样东西却可以让我立刻安静并投入,那就是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书使我安静,更令我快乐,一本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扇知识之门,心灵之窗,让我在喜与忧,笑与泪中思考人生,丰富心灵,陶冶品格。可以说,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灯。/下面我向大家推荐我喜爱的十本课外书 我喜爱的十本书 《夏络的网》/ 《绿山墙的安妮》 《长袜子皮皮》 《阁楼里的秘密》 《宇宙最后一本书》 《月光下的肚肚狼》 《草房子》 《五个孩子和一个怪物》 《窗边的小豆豆》 《时代广场的蟋蟀》

《如何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读后感

《如何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读后感 法国作家蒙田曾说过,“要是你懂得如伺思考和安排你的生活,你就完成了一项最伟大的工作。”那么如何更加有效地工作与生活,有更多的时间去完成以前因为“没有时间”而一直推迟的计划和梦想呢? 阿拉?拉金的《如何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可以给我们一些有用的建议。书中对为什么要掌握时间,掌握时间所得到的回报以及掌握时间的方法做出了一个较系统、明确的讲述,使读者懂得要珍惜生命赋予我们的两件最伟大的礼物:时间以及如何利用时间的能力。看完这本书,主要体会如下: 一、合理的规划至关重要。我们经常会感到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经常感到还有很多事情没做,每天都在忙碌的状态里。这是因为没有把一天的事情好好地安排妥当,没有把重要的事情安排好。如何能做到事半功倍而非事倍功半,就需要有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安排和规划,从每一天开始,每个月开始,每年开始。从而珍惜生命赋予我们的时间,同时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二、掌握好时间就能够轻松的掌控自己的生活。掌握好时间可以不必让你总是神经紧绷,好像总觉得有事要做,但不知道如何开展,也不会让你总是精神松懈,就好像对什么事漠不关心,抱无谓的态度,甚至是过于懒惰。这种掌控感不仅可以使你更好地完成手头的工作,还可以让你在处理问题时更加灵活,更加富有主动性,从而可以更合理的安排

自己的生活。 三、掌控时间首先要学会进行规划。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可能会经常感觉到“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我总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厌烦,觉得工作负担过重,让自己疲惫不堪,精神紧张,感觉永远不能放松一样。”其实控制始于规划,规划的本质是将未来带到现在,这样你就可以通过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产生控制,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优先次序,再确立工作次序。 四、要想合理的应用时间首先要学会放松。如果你可以利用工作排序把工作安排得好,你就会有更多的时间放松自己,理清头绪从而取得更好的结果并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乐趣,避免了对工作所产生的厌倦情绪。总之就是要学会平衡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关系,使之在一个良好的轨道内循环。 五、什么时候应该追求完美,什么时候不?在处理那些具有重要价值或是对自己的目标产生重要影响的活动时,确实应该追求完美,但如果在一些细微的事情上太过于追求完美,显然是在浪费时间,这些事情会在不知不觉中浪费你大量的时间,并使你脱离原来的计划,甚至没有时间去做真正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只有不断创新,不断突破才可能有更好的收获,所以一定要反复提醒自己,要集中精力处理那些重要而复杂的事情,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那些价值不高的活动上。当然,这并不是做事不讲究细节,而是说要将有限的工作时间放在相对重要的工作上,不要舍本求末,抓小放大,选择得不偿失。 当然在这本书中所罗列的远远不止以上所概括的这几条,里面还讲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主旨脉络:作者以西方所面临的所谓“整体性危机”,其实是法律与宗教过分绝缘化危机。这种绝缘化体现在:当代西方人认为法律 只不过是约束行为的规则,而宗教只不过是一种与道德相关的非常私 人的事情而已。而作者则认为法律不应仅仅是一整套的规则,也应该 同时一种信仰,而宗教也不仅是一套信条和仪式,是一种超验价值的 认同为起点。以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和宗教信仰的缺失开始了本篇 的论述。首先论证了法律中的宗教(亦即宗教的法律性);其次为了 论证法律的宗教性这一殊相,作者论述了基督教对西方法律发展对这 一殊相的影响;其三,作者转向了对法律与宗教共相的论述,其从法 律与爱、法律与信仰、法律与恩典、法律与青年文化等方面展开,最 后以对二元论的摒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东方的神秘主义和西方的实 践主义无助于法律与宗教关系应然化的实现,这种实现在于整体性危 机的克服、在于二元论的否弃,二元论的屏弃是新思维产生的途径, 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应从“非此即彼”转向为“亦此亦彼”。 几点思考:1、宗教与信仰的混用书中大部分的宗教,是我们一般所说的那种宗教,但从全书看,他所说的宗教并不局限于狭义的宗教,许多时候还扩及到其他信仰。论证主题是法律与宗教还是法律与信仰?如果仅仅只有狭义的宗教能为法律的正义提供支撑,难道只有宗教能够提供正意的支持吗?如果这样,缺乏宗教传统的民族来说,它的法治的前途就非常暗淡了。同时,法律与宗教的联系是必然的吗?我还想知道在作者心里,法律与道德关系是什么呢?宗教、道德与信仰的关系又是什么?对于缺乏宗教传统的我们民族来说,难道意味着

法治的前途渺茫? (2)纵观该书,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伯尔曼的命题并非是论证法律规则必然或必然为社会公众所信仰,而是在传统自然法的理论基点上,呼吁重视法律与宗教或传统的内在联系,并对宗教和传统的逐步失落给法律带来的正当性危机表现出深刻的忧虑。所谓法律信仰,不如说是对“法”的正义性的信仰,这种危机产生于法律与宗教(信仰)的分离,还是人们对正义认识的分裂?当代法律的危机是由于法律与宗教的分离,人们逐渐丧失了对于正义和信仰的追求,还是只不过因为大家对正义和信仰难以达成共识? 3、在我国是否可行???“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论作为一种神圣论述,与中国源远流长的缺乏神圣之维的思想文化不相协调,,梁治平教授在序中说到:“伯尔曼的思想无可指责的,他毕竟不是在谈论中国的问题。尽管中国存在着诸如佛教、道教、乃至于基督教。可都没有形成气候。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地方,不信仰宗教的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这一点也为大多数西方学者所困惑。15世纪当传教士利玛窦肩负着罗马教廷的使命,企图用基督教征服中国时,他第一个感受就是“中国所熟悉的唯一较高深的哲理科学就是道德哲学”。罗素在《中国问题》一书也曾指出,“中国文化的大部分内容可以从希腊文明中找到相似的内容,但是缺乏宗教与科学”。无论上述西方学者的论述是否正确,有一点总归是可以肯定的,中华文明有区别于西方文明的重大不同。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传统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所需要的,“不是综合,而是分析,不是克服二元论,而是破除一元论”。

历史书籍读后感5篇

历史书籍读后感5篇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出自《三国演义》这本书,《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在书中的故事也是久久流传,不仅是这样,它的每一个故事中如果你细细的读,你会发现好多的道理。那么《三国演义》一书中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呢?在这个寒假,我就借着这个理由,勾起了我对三国演义的兴趣。 三顾茅庐不仅是个成语,还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三国演义》一书中:诸葛亮是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的能人,刘备便带上张飞、关羽去请诸葛亮出山协助自己。结果第一次没遇见;第二次不顾张、关二人的阻拦冒着大雪去的,还是没见着;第三次等诸葛亮睡醒了才见到。故事的过程,说明了刘备是诚心诚意邀请诸葛亮出山,来辅佐他完成统一国家大业的。而且第二次还下着大雪,张飞还阻拦道:“现在就是军队在打仗,这时也会停下来的。”第三次关羽等人见刘备又要去拜见诸葛亮,怒气冲冲声称要用一条麻麻绳把诸葛亮捆过来,刘备狠狠地斥责他们,这表明刘备以诚待人。 三顾茅庐的故事告诉我们:管理者要礼贤下士、知人善用。比如:商汤任用伊尹等人作为大臣,商朝很快强大起来。还有周文王任用贤人姜尚,国力才逐步强大。这都是礼贤下士、知人善用的表现。

不仅是这个道理,三顾茅庐的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刘备就是这样,一次去了没有找到诸葛亮,第二次去还是没有,可他的心向着国家富强,又第三次去了诸葛亮家,在第三次终于请到了。这种不怕困难,坚持不懈,一心想着蜀国的未来的精神,不就是我们在学习上所缺少的吗?如果我们在学习上再用一点耐心和努力,我相信没有我们不能面对的学习难关,就没有在学习上的那一声声叹气。 在这个寒假,读的历史书籍使我受益匪浅,也使我有了读书的兴趣,我会继续从书籍中发现在生活中发现不了的东西。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法制史&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法制史&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法律是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并解决社会纠纷的一些行为规则和制度。它用于调节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但主要限于那些对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宗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确信,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直觉知识,以及对此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 二者的区别: 第一,产生的方式不同。法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而宗教规范则由宗教领袖假托神的名义而制定,它被视为神意的表现, 第二,实现的方式不同。法之所以为法在于它要由国家强制力来作为最后的保障。宗教规范的实现,则主要依靠教徒的自愿或自我强制 第三,制裁的程序不同。法的规范体系的存在与司法机构的存在是分不开的。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当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都必须由特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而宗教规范体系则并不要求一定有这样一个唯一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 第四,作用的范围不同。首先,法的规范只调整那些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具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而宗教规范则覆盖了全部社会关系。其次,法的规范一般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只要行为上无过错就不予追究,而不问主观上是否有恶意;宗教规范不但规范人的外部行为,而且更侧重于规范人的内心活动,行为上无过错而心存恶念仍然是不允许的。再次,法的规范无条件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而宗教规范只能约束自己的教徒,对于没有选择该宗教信仰的人毫无约束力。 第五,规范的形式不同。法的规范通过规定出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来给人们的行动指明方向,它有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两种基本形式。宗教规范则以强调人对神的服从义务为主,因为人在神面前是没有权利可言的。故宗教规范大多是义务性规范。 二者的联系: 首先,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每一种法律体系确立之初.总是与宗教典礼和仪式密切相关; 其次,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于神的力量的支撑,君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把其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归结于神; 再次,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会有其秩序而不发生混乱,甚至使人们精神上有所依*与寄托; 最后,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我在为谁工作》读后感 我们到底在为谁工作呢这是职场中每个人都应扪心自问的。如果不能首先弄清这个问题,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我们很可能永远与成功无缘。 公司如战场,职场如战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要想在职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要想纵横职场,“驾驭”工作,在走向工作岗位的时候,在自己对工作产生消极应付的时候,请务必冷静下来,认真反问一下自己:“我在为谁工作”,然后努力去做。上述中心思想是《我在为谁工作》此书提出的,这是一本反思性职员自助自励的书刊,本人非常有幸的读到此书,感想颇多,欲与大家共分享。 一、为薪水工作还是为自己工作看一个人对待薪水的态度,就可知道他的心放在何处。一个人以薪水为个人奋斗目标是无法走出平庸的生活模式的,也从来不会有真正的成就感。虽然挣工资应该成为工作目的之一,但是从工作中能真正获得的更多东西却不是装在信封中的钞票。 如果我们把工作当做一种谋生的手段,当做混碗饭吃的一件差事,我们肯定不去重视、喜欢它。如果我们将之视作深化、拓宽我们自身阅历的一种途径,工作在我们眼中就会成为最愉快的事情。事物往往从它的反面达成,今天,我们若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如果没有为他人、为事业彻底付出的心态,如果不想让别人得到好结果,那么,我们自己也不会得到任何好结果的。现代社会,单凭几个人无法成功。成功源于团队力量,成功也需要别人的帮助,别人的力量也许是促进我们成功的一个重要力量,帮助别人,也就是帮助自己。我们帮助老板的事业成功,老板也为我们创造成功舞台的机遇。 一些心理学家发现,金钱在达到某种程度之后就不再诱人了。即使你还没有达到那种境界,但如果你忠于自我的话,就会发现金钱只不过是许多种报酬中的一种,当我们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时,金钱就会尾随而至。我们也将成为人们竞相聘请的对象,并且为此获得更丰厚的酬劳。工作的质量决定生活的质量。无论薪水高低,工作中尽心尽力、积极进取,能使自己得到内心的平静。工作过分轻松随意的人,无论从事什么领域的工作都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二、回顾我们的工作,在拔打和接收电话时,应该特别注意语气,体现出我们的素质与水平。微笑着平心静气地接打电话,会使对方感到温暖亲切。尤其是使用敬语、谦语收到的效果往往是意想不到的。不要认为对方看不到自己的表情,其实,从电话中的语调己经传递出了我们是否友好、礼貌、尊重他人等信息了。也许自己一个不经意的冷淡和鲁莽,就会吓走了一个潜在的客户。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法律的另一面 张录芳 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法通常与和平、安宁、秩序紧密相连。无怪乎有此理念。众所周知,正是因为有了法的存在,与人类社会相伴相随的复仇、暴力、流血才逐渐被理性、平和、安全所替代。然而,德国法学巨匠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却为我们揭示了法的另外一面——斗争。而斗争,势必与矛盾、冲突、反抗相生相伴。 ”法的诞生如同人的诞生,通常伴随着剧烈的分娩阵痛。”与萨维尼”法是自然产生”的观点不同,耶林认为,法的产生过程就是一部斗争史,它必须要经过两种或多种力量不断博弈才能得到长足发展。但是,”一切法律规范把道路铺在被践踏的利益之上,利益必定被牺牲掉,以便新的法律规范能够产生。”新的制定法的产生,必然涉及对旧有制定法的革新而招致其基于自我保护本能的强烈阻挠。而旧有的制定法之所以能够持久存在,关键在于其背后所关乎的既存利益的抵抗。换句话说,法只有在与既存利益的斗争当中,才能缓慢前进、脱胎换骨。在笔者看来,此处的既存利益,需要在更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它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现实利益主体,也包括国情、风俗、习惯以及自然人的生活习性和观念意识。从这个层面理解,有助于我们对立法工作保持一种应有的理性和宽容。因为在表面上看来,法系统内部存在的种种瑕疵,某种程度上,或许正是法在产生过程当中而不得为的一种妥协艺术。譬如,在关于死刑存废的论争当中,废除死刑论者常常将批判的矛头指向我国刑法依然保留的死刑规定。但是,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是:结合当前我国的特殊国情以及人们长久以来形成的报应论思维模式,短期内彻底取消死刑只能是一种激进的冒险主义做法。然而,在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趋势的情况下,我国坚持”保留死刑、严格适用”的政策理念,在实体上,通过刑法修正案,大幅度削减了死刑罪名;在程序上,坚持比一般犯罪更加严格的证明标准以及更加严格的审批手续。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这是对死刑的一种折中态度。 为权利斗争的过程就是维护制定法的过程。借助德语Recht这个核心概念的双重语意,耶林通过提出客观意义上的法和主体意义上的权利一组概念,诠释了抽象意义的法与具体意义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并抛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观点:具体”具体的而具有相反的作用力。的权利之于抽象的法而言并非简单的依附关系,权利不仅仅从抽象的法中获得生命和力量,而且它也还抽象的法以生命和力量。”之所谓颠覆,是因为在通常意义上理解法与权利,二者的关系是:抽象的法是具体权利的前提,权利的内容及边界在制定法中被给定。只有当法律规定的条件存在时,具体的权利才得以实现。但是耶林认为,如果具体的权利没有尽力实现时,那么抽象的法只是一张仅存在于纸上的钞票,没有丝毫价值。只有通过个体不断的斗争,将写在纸上的权利在现实当中得到兑现,才能帮助制定法从实践当中汲取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否则,制定法必将成为僵化的尸体。从这个意义上而言,

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项塔兰读后感6篇

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项塔兰读后感6篇 《项塔兰》读后感(1):命运迟早会让我们相遇的 有一类书是这样的,不知道它的存在也就罢了,一旦得知后读了起来,简直要为自己竟然从没听说过它而感到羞愧。《项塔兰》就是这么一本书。 起初在《西亚走着瞧》里看到许老师提到一句,立刻来了兴趣。光是大致的几个关键词:抢劫、逃犯、孟买、偷渡、黑帮……就足以令人痴迷,更何况发生在20世纪末,居然是一个根据真实改编的故事。作者即主人公,上演了现实版的《越狱》,用一本假护照从新西兰逃到印度——又一个不思议之国度。比起魔幻的印度,越狱什么的几乎不值一提。 小说这才刚刚要开始。从孟买。 我在上一次穿越欧洲大陆的旅途中开始读《项塔兰》,从柏林飞往阿姆斯特丹的飞机、比利时前往法国的大巴、横跨西班牙的列车、波尔多闹市的coffeebar、一路奔向欧洲最南端的顺风车上,读着发生在遥远南亚大陆上的奇幻情节: 隐藏巨大秘密的逃犯,住过印度偏僻的小村子,会说一口流利的印地语和马拉地语,在贫民窟当赤脚医生,爱上一个似乎更神秘的女人,被关进监狱受尽折磨,掌管过孟买的黑市交易,学会了假护照业务,跟着帮会的人去阿富汗给穆斯林游击队送补给…… 欧洲的最后一天,我在傍晚抵达与摩洛哥隔海相望的港口小城

Algeciras,入住的airbnb有点sharehouse的意思,几个房间租给不同房客,建筑已经有点像摩洛哥riad,中间围出一个天井,一位瘦骨嶙峋的赤膊大叔躺在藤椅上看天,见我后站起来打招呼“hi,我叫Paul。”Paul是名自由作家,来自英国,却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剩下的时间也是在各个国家乱晃,写一些有关旅行的稿子。“我前几天去攀岩的时候摔坏了腿,只能暂且在这儿养伤啦。”Paul也从这儿坐船去过摩洛哥,热心地拖着一瘸一瘸的腿带我先去港口踩点。 屋子楼下就是房东经营的café,我们坐在露天的座位上喝着冰啤酒聊天,自然少不了有关书的话题,跟英国人聊毛姆一般都不会错,但总会互相问起,“最近在看什么书呢?” “《项塔兰》,一部很神奇的书。”我说。 “啊,这本书超棒啊我也读过,是讲逃犯的故事吧。”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旅行、小说、过去、未来。自从法国一个人旅行至西班牙南边尽头,已经好久没有同人认真地聊天、说那么多话。 尤其是当你谈论正在看的书时,还能获得对面那个人的共鸣,这个本来只有渡口作用的小城,也显得温馨和具象起来了。 半个月后,我已渡过直布罗陀海峡,南下到摩洛哥的马拉喀什。有天晚上,老板邀我一起在旅舍客厅抽水烟,随后又有两位小哥加入。他们是孟买出生肯尼亚长大目前在英国念书的印度小哥,地道的“世界人”,作为移民二代,对于印度几乎没有太大印象,我试着问起,“你们知道《项塔兰》这本书么,是发生在孟买的故事。” “啊知道啊,这本书超级有名哎,你知道么,书中的Leopold酒吧在

《我的岗位我负责 我的工作请放心》读后感

“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读后感 昨天,我曾羡慕那些有着自己的岗位的成功人士,也曾努力寻找过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如鱼得的秘诀,可唯一能够找出的只有他们坚定的目光中透出的那份自信。而今天,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身体力行,自然心里多了一份牵挂,肩上也多了一份责任。带着这份牵挂,带着这份责任,我努力寻找自己想要的那份自信。 “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我会在不经意间默念上几遍,而每念过一遍,心里的那份牵挂,肩上的那份责任都会变得沉重一点。尤其是我所在的行业和岗位,既要注重项目的日常管理,也要提高申报的质量,还要做好日常的科技管理,也就意味着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立足本职工作,勇于创新,积极优化工作方法。精益求精的责任感和顽强拼搏的使命感,是支撑我做好工作点点滴滴的信念,对事业的执着和热爱,使得我不懈追求。 面对成功,面对明天,我们每个人无需美丽动听的语言,无需任何自喜的动作去表现。不求我们皆功名利禄,只需我们尽心尽责,做到无愧于那份鞠躬尽瘁,因为成功也只是一种伟大的平凡,也只是一种成熟的见证。对此,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在工作、生活中,我始终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两学一做”,坚决执行党在新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始终与技术中心党小组保持一致,自觉抵制社会上的种种不良现象,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自己的工作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增强学习的实效性,提高自身政治素质,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二、立足本职工作,勇于创新,积极优化工作方法 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知识等,学习当今世界的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使自己的知识结构与水平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工作中,切实增强学习的实效性,进一步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通过不断总结学习各级政府的资助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完成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区市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论文

《法律与革命》读后感 法二101区队 10125024 曾艺雅【内容摘要】《法律与革命》作者伯尔曼给读者勾画出一种大异奇趣的西方法律传统史,,一种可以从法律体系研究的历史记载本身沉浮的法制史。伯尔曼在寻求西方古老的法律传统对我们现代文明的永恒贡献的同时,也体现了这门个阶段当时的完整历史,同时也给读者上了很好的一课,提供了独特的研究切入点以及研究方法,研究态度。 【关键词】法律与革命批判的精神法律的历史 哈罗德?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是一部当之无愧的巨著,不单是指其书本厚度而言,更是指其思想之深度与探究之广度,实在是大大拓展了我们学习和研究西方法律传统的视野。首次听说有一个叫做伯尔曼的学者花了40年的岁月,著了一本书,书名为《法律与革命》,之后我是久久不能回神,深感震撼,课间我无数次的幻想着此书的作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是怎样的执着与追求才会拥有这份胸襟与气魄来花费人生中的半辈子于一本书上?我无数次的设想倘若这本书不被世人接受,倘若作者最后实在是续写不出内容,那么一本没有结局没有未来的书,作者又该如何自处?课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翻阅了这本跨越了一个学者四十年时光的书籍,虽只是阅读了冰山一角,亦是深感折服,这对于自己的原有的认识模式,认识方式,确实是一次重大的理念革命。限于时间关系以及读者自身的阅读水平,我只是粗粗浏览了一小部分,接下来,我将从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批判的精神。 律与革命》这本书的导论中,这位哈佛教授首先指出这是一本关于历史的书,一本有关“西方的(Western)”、“法律的(legal)”、“传统(tradition)”和“革命”的书。伯尔曼指出:“西方是不能借助罗盘找到的”,他认为西方是具有强烈时间性的文化方面的词,并且给西方下了个定义;“西方不是指古希腊、古罗马和以色列民族,而是指转而吸收古希腊、古罗马和希伯来典籍并以会使原作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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