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2

教育资料

XX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说明

教育资料

教育资料

教育资料

教育资料

2.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总分=基本指标实际得分×80%+加分指标实际得分×20%。

3.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确定办法:

(1)依可比较原则进行排名:若经教务处、评估处认定,某二级学院基本指标中有部分二级指标无法加以考核,则确定该学院排名时,只与那些含有相同二级考核指标的学院进行比较,针对相同的指标得分计算总分(称为有效总分)进行排名,确定该学院名次。

(2)确定各二级学院考核总分排名后,排名第一的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最终得分按学校教学工作定量考核的满分计算,其他学院与排名第一的学院按照有效总分进行比较,每相差1分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相应递减,递减分值由教务处、评估处根据当年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确定。

教育资料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