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管理规定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工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 管理职责

安技科人员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自查、教育和纠正。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三违”行为,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各部门、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操作行为。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当正确、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布置生产作业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各作业人员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利向安技科人员报告相关情况。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得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而有报复、辱骂等行为。

各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文明生产。

安技科人员应每日对各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各人员的“三违”行为,对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教育。

对危险性较大、影响恶劣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立即拍照,开出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相关人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立即整改“三违”行为。有以下情况的,安技科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或经济惩处,并进行单独的教育。

三违”行为情节严重,极易造成伤亡或者损坏设备事故的;

三违”行为且拒绝整改的;

当多人次发生同样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集体的安全教育,并对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

各部门、各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安技科人员。

因“三违”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各部门应对作业人员使用设备的“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安技科人员。

安技科人员负责对各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汇总,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6检查与考核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指挥考核按以下执行:

同一违章指挥超过2次(含2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不同违章指挥超过3次(含3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连续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应撤销其职务,停工至安技科学习。经学习考核合格后回原岗位进行1个月考察,考察和考核为“合格”可恢复相应职务。

年度违章指挥行为超过12次的,应永久撤销其职务,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该部门或班组不能参加当年度优秀组织的评定工作。

违章指挥行为次数不累计至下一年度。

各人员违章作业行为考核按以下执行:

同一违章作业行为超过3次(含3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不同违章作业行为超过5次(含5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连续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停工至安技科学习。经学习考核合格后回原岗位进行1个月考察,考察和考核为“合格”可继续从事相应的工作。

年度违章作业行为超过18次的,或者停工学习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直接开除。

两次月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违章作业行为次数不累计至下一年度。

各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考核按以下执行:

同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超过3次(含3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不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超过5次(含5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涉及出勤的,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连续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应判定该人员劳动纪律散漫,立即开除处理。

年度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的,应判定该人员劳动纪律散漫,立即开除处理。

有以下行为的,应由其承担责任,立即开除。涉及刑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⑴打架、辱骂他人的;

⑵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的;

⑶赌博、醉酒的;

⑷传播不良信息的。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次数不累计至下一年度。

各人员对“三违”行为的处理和考核工作有异议的,有权向公司报告和复议。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应取消对当事人的处理;“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从重处罚。当月考核为“不合格”,且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80%;

公司鼓励职工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职工,经核实属实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奖励。

7 附则

安技科人员应对“三违”行为管理工作的纪律进行归类存档,永久保存。

“三违”行为附后。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三违”行为

一、违反劳动纪律

1.班中睡觉、喝酒;

2.班中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4.酒后上岗;

5.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带班、值班不到岗;

7.无故迟到、早退;

8.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违章指挥

1.允许、批准未经入职三级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的;

2.允许、批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允许批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未经过逐级审批或者安全交底,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

4.无有效安全设施或措施,或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措施不完善,强令职工作业;

5.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越权指挥运行的;

6.允许、批准购置不符合国家、天津市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个体劳动防护装备、安全设备设施的;或者采购已经淘汰报废的设备设施;

7.允许、批准或者指使拆除、变更安全设备设施,而进行生产作业的;

8.隐瞒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指使他人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

9.擅自变更未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

10.拒绝隐患整改,指使他人拒绝隐患整改的;

11.未经许可,指使他人或批准使用被查封的设备设施,或者私自恢复生产的;

12.其它指挥性违章行为。

三、违章作业

1.管理违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未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

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

设备设施没有经过验收、年检的,无操作规程的;

机构变更、设备变更或系统变更后,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控制的;未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未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纠正处理的;

危险作业未执行安全交底会制度的;

其他管理违章行为。

2.行为违章

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个体劳动防护装备的;

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作业前未对相关的设备、设施、工具进行检查的,或者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工具的;

危险作业未执行审批制度,未经过审批进行危险作业,或者变更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未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的;

原材料、中间材料的储存、摆放、堆垛不符合要求的;

危险化学品未独立分类存放、无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私自切断、拆除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作业的;

消防栓、配电室等部位堆放杂物,堵占消防通道的;

危险作业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进行的;

损坏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的;

发现隐患,未上报排除,冒险作业或者未交接班;

设备设施超负荷、超载、超速、超温等非常规运行的;

未按照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或者作业指导书执行,错误操作、野蛮操作的;

手持移动设备未安装独立的漏电保护器的;

危险作业监护人私自离岗的;

禁火区域吸烟或者私自动用明火的。

“三违”行为检查制度

“三违”行为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作业人员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炼钢厂厂区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三违”,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第四条职责与要求 一、生产车间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现场的“三违”作业人员,进行查处和考核。 二、管理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设备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技术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生产科负责对各单位“违章指挥”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各级管理人员依据《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三违”的查处和考核。 第五条“三违“行为检查的具体项目和考核,依据《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违制行为处罚办法(试行)》的第二、三、四、五章执行。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4.机构与职责 4.1本公司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行政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各级组织、工会在开展的“员工身边无事故”、“安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本公司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

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办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张煤安〔2013〕32号 关于印发《三违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科、室、所、处、区、队、厂、中心,二水平项目部,集团公司在矿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三违”查处力度,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对《三违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张煤安〔2012〕7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 1 - / 36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属于“三违”行为。 第三条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都有权力、责任和义务,查处他人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有责任杜绝自身“三违”行为。 第四条对“三违”行为的查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按规定程序和界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三违”人员的界定标准 第五条“三违”界定标准 (一)一类“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和84条较严重三违)见附件1。 (二)二类“三违”界定标准(各工种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三类“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见附件3。 - 2 - / 36

第三章“三违”人员的汇报程序 第六条所有人员抓到有“三违”行为的人员,必须于当班及时、准确地向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汇报、登记。 第七条各部门接到“三违”举报信息,都必须当班报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 第八条凡查出“三违”行为在填报“三违”人员时,必须写明“三违”的性质、灯号、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及“三违”行为的详细情况。 第九条自主抓的各类“三违”人员必须及时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填报自主抓“三违”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严格对照“三违”界定标准界定,经区、队认定不属于“三违”的,在24小时内将信息反馈安监处),并于每周二将自主抓“三违”报告单(见附表1)上报安监处三违办公室。基层单位每周将自主反“三违”报告单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给分管口长,各分管口长认真分析口内各单位“三违”现象,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各类“三违”。 第十条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接到“三违”信息后,必须于当天报到安监处安全检查科。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确认 第十一条安监处对安全质量信息中心上报的“三违”人员 - 3 - / 36

2、“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倡导标准化作业,杜绝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象,保障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相关文件和术语 3.1、公司《关于严禁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 3.2术语: 3.2.1违章行为一般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尚未发生操作、设备、人员伤害的事件。 3.2.2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规定的作业。 3.2.3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或造成他人违章作业的指挥行为。凡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有关领导研究措施、作业规定或亲临指挥,却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 3.2.4 A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受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3.2.5 B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3.2.6 C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轻伤事故的违章行为和不构成人身伤害的一般违章行为。 3.3、职责 3.3.1安全科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接收到的违章信息进行核实和对标提出处理意见。

3.3.2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职工违章检查控制、考核、登记。 3.3.3生产班组负责人始终把守规章、纠违章作为班组安全工作重心、对班组的违章进行批评教育、考核、登记。 4、活动描述 4.1、为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除对事故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办法》考核外,对各类违章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A、B、C 三类(见《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类考核细则》)、并根据不同类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考核。 4.2为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思想、对厂级(含上级)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在考核的同时、实行违章当事人积分(A 类违章记12分、B类违章记6分、 C类违章记3分)脱产接受安全再教育办法(具体积分学习方式见表),经再教育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上岗。车间、班组对内部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内部处理、同时做到登记在册。 积分学习方式表 4.3、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对年内所属职工违章积分累计达到规定分值的相关责任人除进行经济考核外、实行安全管理再教育和行政处分。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工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 管理职责 安技科人员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自查、教育和纠正。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三违”行为,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各部门、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操作行为。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当正确、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布置生产作业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各作业人员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利向安技科人员报告相关情况。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得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而有报复、辱骂等行为。 各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文明生产。 安技科人员应每日对各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各人员的“三违”行为,对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教育。 对危险性较大、影响恶劣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立即拍照,开出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相关人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立即整改“三违”行为。有以下情况的,安技科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或经济惩处,并进行单独的教育。 三违”行为情节严重,极易造成伤亡或者损坏设备事故的; 三违”行为且拒绝整改的; 当多人次发生同样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集体的安全教育,并对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 各部门、各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安技科人员。 因“三违”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各部门应对作业人员使用设备的“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安技科人员。 安技科人员负责对各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汇总,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6检查与考核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指挥考核按以下执行: 同一违章指挥超过2次(含2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三违帮教分析记录

选煤厂1月份“三违”及不安全行为帮教分析记录时间:2012年1月25日 地点:选煤厂小会议室 帮教人员:安敬民、张胜利、宋文、陆具先、靳明俭 分析内容: 一、违章的基本情况 1月20日中班,选煤厂安敬民检修时,没有及时修好管路瓦垄,造成跑冒滴漏现象,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60条规定;1月20日早班,现场提问宋文手指口述回答不合格,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80条规定;1月20日中班,选煤厂张胜利上岗时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规范,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66条规定;1月19日早班,现场提问选煤厂陆具先指口述回答不合格,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74条规定;1月25日早班查,选煤厂靳明俭安全确认不到位,违反29号文不安全行为第66条规定。 二、违章原因 1、张胜利、宋文、陆具先、靳明俭工作中图省劲、怕麻烦,开工安全不确认,安全意识差,是违章的直接原因。 安敬民工作检修时,不能够认真负责,工作不细心,安全文化建设理念查,是不安全行为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班组长不及时盯靠现场,没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者的责任,是这起违章的重要原因。 三、违章危害和后果

即不安全行为的意向也会对不安全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他们的不安全行为,也影响我厂安全文化建设,给我厂安全生产也带来隐患,个人的不安全行为也给班组带来负面影响,经济也受到损失。 四、违章教训 (1)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提高人们的安全技术素质,使之达到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 (2)建立健全安全法规,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 (3)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后顾之忧。 (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5)加强不安全行为人员的管理。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在单位须建立相应的档案,调换岗位,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6)制定检修的应急方案并加以演练,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7)强化职工学习《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接受违章教训,杜绝类似违章发生。 (8)利用班前班后会给职工讲述,违章作业的严重性及违章产生的后果,使职工明白在工作中只能按章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参加分析人员:支部书记: 当班安全班长: 违章责任人: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现场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行为管理。 3、术语定义 三违行为种类 3.1 违章指挥行为: (1)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5)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6)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3.2 违规作业行为: (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4)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5)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6)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7)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9)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10)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11)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12)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13)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4)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5)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16)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1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3.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不按规定佩戴公司发放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现场互相说笑、追逐打闹; (3)无故脱岗、离岗; (4)不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5)工作期间醉酒; (6)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7)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4 职责 4.1 安委会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员工的“三违”行为。 4.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负责本车间、班组人员日常操作中“三违”行为的日常检查和查处。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管理中心定期组织三违行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 (1)各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行为; (3)各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三违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时的检查重点是: (1)车间、班组人员的生产操作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员工的现场操作是否存在4.1所列三违行为的种类; 5.3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使三违人员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将

(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7.1-1-7)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 4.机构与职责 4.1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厂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5.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6. 检查与考核 6.1安全办每月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周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6.2相关车间、科室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6.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或科室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待岗一月,由综合管理科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期间的薪酬考核按综合管理科的有关规定执行。 6.4一月内同一车间累计5人次以上“三违”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连挂车间领导。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 1.1 为增强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 “三违”现象,降低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 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二、对“三违”现象的管理 2.1 “三违”现象是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 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2.2“三违”现象的主要行为有: 2.2.1违章指挥的主要行为: a 工艺条件不满足情况下指挥开停工、检维修等作

业; b 作业所需设备存在缺陷不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 c 作业所需仪表电气公用工程不完好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 d 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指挥作业; e 动火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f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g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h 高处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i 吊装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j 动土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k 断路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l 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0.更改记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内容 5.控制程序 6.检查记录

1.目的 为了清楚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安全办公室重点组织检查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2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4.内容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1)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凭借当事人的经验、感觉、习惯、盲目蛮干。 (2)违章指挥:确切的讲就是长官意志办事,夜郎自大,随心所欲指挥,也称瞎指挥,它是管理者不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不切合工作实际,不调查研究,仅凭个人的主观意愿的武断指挥。 (3)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定了企业的行政行规和管理制度,有若干个条款和章程,它规范了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活动范畴。违反劳动纪律,就是不遵守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法则和操作规程,按行为者意愿行事的行为。 5.控制程序 5.1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除批评教育外,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与绩效工 资挂钩考核。 5.2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5.3安全办公室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 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5.4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安全办公室重新考核后上岗。 5.6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5.7各部门累计10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5.8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9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 条件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6.检查记录 “三违”行为检查记录表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 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 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严重“三违”人员帮教制度

严重“三违”人员帮教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思想教育,规范“三违”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全体职工的安全行为规范,促进“三违大王”向“安全标兵”转化,减少和杜绝违章现象发生,实现“操作零违章”目标。 一、目的意义 其目的和意义就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规范严格的安全帮教工作流程,强化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操作行为养成,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安全思想、安全理念成为广大职工群众认同和接受的价值观,使公司安全法规、安全制度、作业规程的行为养成深入人心,成为职工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主动抵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自身应有的安全和健康权利自觉进行维护,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变“他律”为“自律”,从而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安全帮教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安全副总工会负责人 成员:党工部宣传部安全部工会等单位有关成员各安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违”帮教及心理疏导办公室,地点设在党工部,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帮教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安全思想教育及“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

三、主要内容 严重“三违”帮教就是要严格执行安全帮教“过五关”工作流程。 对职工出现违章行为,安全部事故组要根据违章性质、事故责任确认被帮教人员,并以书面形式出具安全帮教通知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三违帮教”的第一责任人,陪同被帮教人到“三违”帮教办公室备案,开始启动帮教程序,要严格执行帮教工作流程,着力形成闭合的帮教工作格局。 1、是谈心疏导关;首先要了解严重“三违”人员违章成因及心理状况,然后由专门心理咨询师、宣传部长、党工部长、各单位安全负责人组成谈心小组,与“三违”人员谈心进行心理疏导,深挖思想根源。 2、是班组检查关;在各单位班前会上,“三违”人员要讲“三违”经过、危害、后果、教训和改进措施,并现场宣读承诺保证书。此项工作由各单位安全负责人主持实施。 3、是安全培训关;安全部根据“三违”性质,确定被帮教人员学习培训时间,被帮教者要按照规定时间内到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班”报到确定,安全部要根据“三违”类型及培训时间,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培训计划,进行规程制度学习、案例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此项工作由安全部负责实施。 4、是亲情帮教关;要充分发挥家属协管的“二道防线”作用,设立亲情帮教工作恳谈会机制,让职工家属帮助三违人员从思想上提高对三违行为严重性的认识,要着力倡导“丈夫儿子不遵章、亲人脸上也无光”的安全亲情理念,用亲情使其认识到违章给家庭、给亲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亲情帮教可采取上门访谈或邀请被帮教者家人到现场帮教的形式,此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通用版) 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我们归纳为12种60类安全不放心人员,要加强不安全行为的管控,就要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致力于调控职工群众个体的安全行为,通过调控使之自觉遵章作业,养成安全行为,由基层各单位党支部书记、队长负责对职工认真开展“12.60”工作,摸排和调控职工的个体安全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规范完善安全宣传教育记录记载。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印制专门的安全活动记录本,明确活动内容和活动要求,规范活动形式,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做为实况记载,党群工作部要定期深入队组进行检查,并严格考核。 二、加大事故案例教育的力度。党群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职工学校要把案例教育作为重点工作,集中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案例教育的剖析、教育工作。职工学校组织全员性的案例考试,每季度

每人考三个案例。开展案例教育的措施包括: 1.观看光盘。即各队组要通过“二五”活动,组织职工收看《煤矿事故案例》和集团公司编制的《生命警示录》系列光盘。 2.编写案例教材。由职工学校牵头,安全监察部参加,编写事故案例教材,特别要深度挖掘每一起事故案例当事人发生事故背后的生理、心理、家庭、社会等原因,案例教材要及时更新。 3.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巡讲。由工会、女职委、团委联合组织安全宣讲团到队组巡回演讲忽视安全、引发伤亡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要求每季度举办一次事故案例巡讲报告。 4.张挂图版漫画。各队部会议室要张贴悬挂安全图版漫画,通过这种形式,潜移默化的教育职工群众。 三、强力推进“三违”帮教。一直以来,各单位坚持开展一般“三违”帮教、严重“三违”过五关的帮助教育工作。“三违”不除,矿无宁日。公司上下要形成强大的“三违”帮教态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完善“三违”帮教的档案。各单位要认真对“三违”帮教记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 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 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 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生产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

三违管理制度

第1条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二.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三.职责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2.安保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各级部门把反“三违”作为安全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1)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 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

规定组织生产; 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 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保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

编号:SM-ZD-87980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 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1 为增强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现象,降低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二、对“三违”现象的管理 2.1 “三违”现象是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2.2“三违”现象的主要行为有: 2.2.1违章指挥的主要行为: a 工艺条件不满足情况下指挥开停工、检维修等作业; b 作业所需设备存在缺陷不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 c 作业所需仪表电气公用工程不完好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 d 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指挥作业;

e 动火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f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g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h 高处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i 吊装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j 动土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k 断路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l 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m 锅炉点炉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n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和特殊工种作业证的职工安排上岗操作; o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直接安排上岗操作; p 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未协调沟通好情况下指挥作业; q 作业方案未得到签字批准或无作业方案情况下指挥作业;

(通用安全)“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我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所有人员及进入厂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我厂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科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维修技术科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我厂安全科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科。 5.3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我厂入厂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h,并对其进行考核。 5.6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全科负责核实。 5.7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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