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资料

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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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第一批)

“十三五”中国要上的100个大项目(名单)

“十三五”中国要上的100个大项目(名单) 1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纲要草案中包含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重大机遇。 2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26、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开发和工程化。 27、研发新一代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8、研制高档数控机床。 29、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完整)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

(完整)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的全部内容。 【发布文号】建城[2005]43号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2005-03—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建城[2005]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照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园林 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创建活动;申报城市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切实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完善本地区的创建园林城市办法和标准。对 申报城市,要认真组织检查和指导,做好资格评定、初审和上报工作。 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 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 施实施有力; (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 业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 逐年增长; (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 严重事件;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2012(住建部)

附件1 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 生态园林城市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考核、逐级晋升、有升有降的原则。生态园林城市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命名,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3年以上; 2.达到《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Ⅰ级; 3.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包括宣传发动在内的年度实施方案,并已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且实施3年以上; 4.近3年内未发生违规损毁、移植、砍伐树木、大规模移植大树、古树进城等破坏园林绿化成果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未发生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较大安全事故,未曾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 (二)晋级要求 1.获得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两年以上,可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获得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四年以上,可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 1 -

2.北方采暖地区城市,申报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需达到40%以上;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50%以上;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60%以上。 (三)申报时间 生态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2.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申请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连同书面初审推荐意见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3.直辖市申报申请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附电子版光盘,1式2份)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DVD音像片(1式2份)。 1.纸质材料 按四册装订,第一册内容包括: (1)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 (2)申报城市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Ⅰ级达标自评的综述报告及初审推荐- 2 -

十三五规划100个重大项目表(名单)

十三五规划100个重大项目表(名单)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记者从5日提交全国人大 审查的纲要草案全文中摘取了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 重大机遇。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 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新能源产业政策(精)

(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导向 (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池、核电) 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伴随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而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新能源技术开发和装备制造是新能源利用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日俱增的形势下,国内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大量的如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核心设备严重依赖进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国家能源安全。因此,加速新能源转化利用技术和开发,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已经成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将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列为重点突破的16大领域之一,其中涉及新能源的关键技术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等新型能源装备,推进以核电装备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国产化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新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到2020年的中长期内,国内的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转化发电的装机容量年均递增率都将在两位数以上,我国的新兴能源开发将进入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新时期,也将是新型能源装备市场的迅速成长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律规定和政策。 2015年3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

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 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 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 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 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 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 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 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 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1、太阳能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太阳能规划确定到到 202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180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太 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 年替代能源量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 根据我国《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将原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目标进行了较大调整,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由原来的180万kW调整到1000万kW以上,按照每兆瓦光伏电池需要12吨晶硅的行业平均水平计算,共需12万吨多晶硅。 国家能源局公告,今年国内太阳能的建置目标增至 500MW,较去年规划的270MW上修近一倍。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一、综合管理 1、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 2、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3、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包括城市绿地分布、植物物种分布与数量统计、古树名木挂牌建档与卫星定位等城市园林绿化数字等。 4、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对照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主要调查绿地数量、质量、使用和环境质量四部分,重点是绿地使用情况。被抽查的公众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 二、绿地建设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2、建成区绿地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中公园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的城市人口之比。 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的百分比。 5、城区绿地率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市行政区绿地率最低的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绿地率评价。 6、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各城区的城市人口之比的最低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评价。

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一般城区:指大5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建成内的历史街区:指大于1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3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指建成区内每万人城市人口拥有大于 10hm2的综合公园的个数。 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指城市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的长度(米)占道路总长度的百分比(米)。 1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中,符合GB 50180 —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7.0.2.3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要求的居住区(小区)数量占居住区(小区)总数量的百分比。新建、改建居 住区应为2002年(含2002年)以后建成或改造的居住区(小区)。 11、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纳入绿地达标统计的公共设施用地应符合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关于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的规 ^定。 12、城市防护绿地达标率:指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关要求的防护绿地面积(hm2)占总防护绿地面积(hm2)的百分比。 13、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1)生产绿地面积(hm2)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hm2)的百分比。2)生产绿地面积统计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 类圃地。 14、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1)指符合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3.1.2道路绿地率(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 —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要求的城市道路长度(米)占总城市道路长度 (米)的百分比。2)不含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和历史街区。 15、建成区内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纳入统计的植物园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规定 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1 )城市建成区内林荫停车场面积占全部

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5]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对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照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创建活动;申报城市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切实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完善本地区的创建园林城市办法和标准。对申报城市,要认真组织检查和指导,做好资格评定、初审和上报工作。 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工作,我部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并改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城区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参照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标准)。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三、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五月底前。 四、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二)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 (三)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 (四)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五、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 (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 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 4、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 5、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6、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六、评审程序 (一)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 (二)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 (三)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 (五)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七、复查管理

寒冬里的正能量——第二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批复建设

寒冬里的正能量——第二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批复建设 近日,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建设第二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湘潭、芜湖等城市获批,这无疑为寒冬里进一步打开国内新能源应用市场带来了正能量,为新能源产业带来了新能量。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积极踊跃筹备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但回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可以看到,这一份促进打开国内新能源应用市场的“正能量”经历了从自下往上城市发展驱动到自上往下政策加速推动的过程。 几年前,国内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陆很多城市就提出发展新能源城市(低碳城市)的要求。2012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促进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新能源交通等技术在城市中的利用;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设100座新能源城市、1000座新能源示范区和10000个新能源示范镇。 申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基本条件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申报建设国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主体覆盖范围非常广,符合当地省份污染排放标准并具有一定新能源利用基础的地级市、县级市、副省级城市的城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均具备申报资格,不受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情况等限制。 申报主体覆盖范围广泛的同时,《通知》对申报对象也提出了具体的申报基本条件要求,从污染物削减任务完成情况、节能减排、环境整治、新能源利用基础等角度对申报门槛做了一定限制,具体要求如下图所示。 图1 申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基本条件 资料来源:赛迪投资顾问整理 申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基本流程 根据《通知》要求,成功申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需要经过申报材料的编写、申报材料报送、专家组初审、专家组联合评审、国家能源局批复等一系列程序,工作量比较大,专业性强。特别是作为申报的必备材料的《城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将作为城市新能源应用的依据,系统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要求高,编制工作难度大。根据申报城市新能源资源条件与城市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新能源发展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作为筹备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 申报城市材料报送当地省发改委(能源局)后,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后由省发改委(能源局)统一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联合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批复意见。 图2 申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基本流程 资料来源:赛迪投资顾问整理,2013.01 申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建议 编制《城市新能源发展规划》需要与城市能源总体规划、能源利用现状、城市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性,所以其系统性要求比较高,并且,每个地区新能源资源条件不同,因地制宜提出适合当地城市的新能源应用工程与应用方式非常重要。赛迪投资顾问根据积累的《城市新能源发展规划》经验,提出如下编制规划的总体思路。 图3申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总体思路

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日前,建设部对原有标准和申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今后园林城市的评审和复查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据悉,明天建设部将在浙江绍兴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研讨会,专门就此事向各城市进行说明。 自1992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国家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目前全国已有56个城市(城区)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称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逐步规范的。1997年,建设部提出了12条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建设部下发《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申报范围、程序上进行了规范性要求;此次出台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内容上更规范,对申报城市要求更高,审查机制更严谨,更公开透明。 申报须符合四个条件 根据新标准,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分别是已制定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新标准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时间由每五年一次缩短为每三年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大基本指标上调 在新标准中,园林城市的三大基本指标较之前有所提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提高了1平方米。此外,在“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中不再简单地把城市列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取而代之以人口数量作为标准,分为100万以上人口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50万以下人口城市,适应了现在城市人口急剧变化的现状。 申报园林城区范围扩大 原来的申评办法规定只有直辖市的城区才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新办法将其扩大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区。总体来说,我国园林绿化的发展东部优于西部,这是由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决定的;就是同一个城市,也有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整个城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有困难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区申报,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整个城市园林绿化的进步。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能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审批程序更严格 以前各个城市申报后,由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进行遥感测试,三大基本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后,建设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专家组把评估意见报给建设部,再由建设部城建司审查,报建设部常务会议审批。修改后的审批程序在评审中增加了一个环节,专家组评估报告出来后,需要再向建设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然后由建设部审批。此外还增加了公示内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需通过为期10天的公示。 增加立体绿化、驳岸治理 新标准鼓励实行立体绿化,规定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以此调动各城市进行立体绿化的积极性。 新标准首次提到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的绿化要求,纠正目前许多城市采用水泥治理滨河和驳岸的错误做法,提出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对城市绿线制度实施的规定,要求城市常用园林植物要以乡土物种为主,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等内容。

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截至2019年)

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截止到2019年12月)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7+4+8) 江苏:徐州市、苏州市、昆山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南京市、太仓市、南通市、宿迁市 山东:寿光市、东营市 广东:珠海市 广西:南宁市 陕西:宝鸡市 浙江:杭州市、诸暨市 河南:许昌市、郑州市 福建:厦门市 二、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北京市:北京市、密云县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区、闵行区 天津市:天津市、塘沽区、蓟县 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渝北区、丰都县、忠县、巫溪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足县、荣昌县、云阳县、璧山县、开县、奉节县、巫山县、酉阳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梁平县、垫江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巴南区东温泉镇、涪陵区焦石镇、忠县石宝镇、云阳县南溪镇、蔺市镇、大木乡、武陵山乡、黑山镇、中山镇 1、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邯郸市、石家庄市、迁安市、张家口市、承德市、保定市、邢台市、沧州市、武安市、黄骅市、辛集市、晋州市、任丘市、乐亭县、栾城县、迁西县、涉县、临漳县、邱县、张北县、怀来县、平泉县、高邑县、滦南县、永年县、鸡泽县、南和县、滦平县、宽城满族自治县、肃宁县、固安县、魏县、曲周县、任县、威县、涿鹿县、承德县、东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正定县、卢龙县、成安县、广平县、定兴县、枣强县 2、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长治市、阳泉市、侯马市、孝义市、潞城市、介休市、大同市、朔州市、永济市、晋中市、忻州市、运城市、壶关县、怀仁县、武乡县、襄垣县、屯留县、平顺县、黎城县、长子县、灵石县、古县、沁源县、阳城县、左权县、昔阳县、洪洞县、应县、静乐县、沁水县、垣曲县、五台县、河曲县、岚县

月最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发挥创建工作促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包括国家园林城市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 第三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分类考核、动态监管、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二申报 第六条申报城市(县、镇)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并向社会公示,且创建工作方案及年度实施情况已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标准,获得省级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年

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Ⅰ级标准,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3年以上,并获得国家节水城市称号。 申报国家园林县城、城镇需获得省级相应称号2年以上。 第七条申报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申请和申报材料。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城市(县、镇)进行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初审,组织专家现场考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初审合格城市(县、镇)推荐函及申报材料。 直辖市人民政府按要求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申报申请及申报材料。 第八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在申报年9月3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申报城市(县、镇)推荐函和申报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详见附表1),在评审年6月30日前报送申报城市(县、镇)其他申报材料(详见附表2)。 三评审 第九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建专家委员会,开展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相关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包括风景园林、市政、规划、生态、环保、住房保障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第十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查、达标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攀枝花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知明度的内在需要;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有何规定? ①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树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③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④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⑤近3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三、什么是园林城市?

园林城市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要达到较高水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七个方面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并经申报、考核后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四、如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上下同心,认真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我市创建工作规划和要求,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共同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五、哪些城市可以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六、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五)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Ⅰ级,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

中央文明委公示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中央文明委公示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深圳、包头、中山、烟台、廊坊、张家港、天津和平区、上海浦东新区、北京西城区……9月5日,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在媒体和网站上公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名单一经公布,立刻引起广泛关注。10个全国文明城市、3个全国文明城区更是成了焦点。要知道,这是创建文明城市活动20多年来第一次评选全国文明城市,也是继1999年和2002年表彰两批121个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后,第一次“少而精”地给少数城市(区)戴上“全国文明城市(区)”的桂冠。(小标题)7大类119项指标……定性定量,科学合理,测评体系一改那种凭主观印象评选的做法,使文明城市评选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放大器”和“加速器”,聚焦和折射着人类文明演进的轨迹。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于上世纪80年代。文明窗口、文明行业、文明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日渐提上党和国家的重要日程,创建活动节节升温。 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 1997年5月2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成为党中央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1999年和2002年,中央文明委分两批共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121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在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20多年,“文明城市”的桂冠始终没城市能戴上。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文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包含方方面面的内容,指标体系难以确定,许多定性指标难以量化,许多主观指标难以测量。中央文明委领导明确要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要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从2002年起,中央文明办组织专家开始研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并被列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几乎动员了全国各省市文明办的力量,征求了中央30多个部委的意见,历时2年零8个月。研制要求之高,工作量之大,涉及面之广,参与人数之多,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是空前的。 综合参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国内外有关指标体系,深入9个城市调研,5次专题研讨会,4次座谈会,13个城市测试……反复修改,专家组最终形成测评体系送审稿,然后分别报送中央文明委委员审改。再次修

示范城市(群)配套政策出台情况表

附件: 示范城市(群)配套政策出台情况表 序号城市(群)出台时间配套政策名称 1 郑州2013年1月《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带动和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年)》(郑政〔2013〕8号) 2 天津 2013年1月《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津发改规划〔2013〕92号)2014年10月《关于促进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津政办发〔2014〕82 号) 3 上海 2013年3月《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3〕19号) 2014年5月《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4)21号) 2014年5月《关于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实施意见》 2014年6月《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沪府办发〔2014〕29号)2014年10月《浦东新区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浦府办发(2014)40号) 4 芜湖2013年12月《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 5 年)》(芜政秘〔2013〕280号)2013年12月《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芜政秘〔2013〕281号) 5 武汉 2014年1月《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14〕14号) 2014年6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4〕9号)2014年10月《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 6 北京2014年2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 2014年2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京经信委发〔2014〕12号)2014年3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 2014年6月《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京政办发〔2014〕39号) 2014年7月《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京建发〔2014〕238号)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 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 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 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护完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中国最适合人类居住及城市及排名

中国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的排名 一、威海 将威海排在第一名多少会出乎大家的意料,在两获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城市”奖、2003年10月又获得全球人居领域的最高奖项——“联合国人居奖”,06年又荣获联合国“最适合人类居住城市”的荣誉,这也充分说明它的当选是当之无愧的。 威海是一座海滨花园城市,是全国有名的卫生先进市。这里不仅自然风光优美,海水碧绿,沙滩松软,而且城市街道整齐、干净。威海的建筑很“洋”气,宾馆、剧院商店色彩艳丽典雅。民居楼房小巧,造型各受欧美建筑影响较多。楼房周围种植奇花异草,使人感到赏心悦目。威海街头塑像很多,且有独特的情趣。 威海气候宜人。春冷、夏凉、秋暖、冬温,适宜旅游。 威海盛产小麦、玉米、花生、苹果、三季梨、海米、大是、海参和多种鱼类。 威海是中国北方重要的对外开放城市,市政建设日新月异,下朝向以轻工业为主的新型港口城市方向发展。 二、青岛 青岛的优雅,成为这个城市被公众青睐的主要原因。 青岛黄海之滨,胶州湾畔,有一颗深受中外游人喜受的璀灿明珠——青岛。城市是因为海中有座小青岛而得名。这里风景秀丽,气候宜人,以多姿多采的旅游名胜和天然良港驰名中外。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是青岛永远的主旋律,绵长的海岸线、灿烂的阳光和蔚蓝的天空、娇媚的樱花和茂盛的法国梧桐、青岛啤酒和童话中的小房子、优雅的八大关和漫步的夜晚——这一切,构成了青岛的浪漫。那些弯弯曲曲起起伏伏的小街小巷,令你不由得把脚步放轻放慢。漫步在古老的街巷,即使是随着性子任意闲逛都是很写意美好的。 三、大连 大连,与葱绿的青山相依,与蔚蓝的大海相连。当你进入大连时,你会惊奇地发现:这座城市恰似一位亭亭玉立、极富青春魅力的美丽少女。是的,从102年之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起步的大连,如今已是一座闻名遐迩、充满勃勃生机、花园般的海滨城市。 城市的形式是城市文明的符号,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按照"不求最大,但求最佳"的思路,大连城市建设发展的主题无疑是城市内在质量的提高和城市功能的转换。于是,细规划、高起点、大手笔,又融入聪慧、胆识与远见,改革开放的20多年使大连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附件一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申报 (一)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二)城市申报条件 1、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2、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 3、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4、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5、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Ⅰ级,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不少于3年的城市可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3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1、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2、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连同书面初审意见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3、直辖市的申报申请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申报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情况、城市环境状况等)及最新批准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范围图、城市绿地现状图、设区城市行政区划图。 3、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说明、城市绿线图及媒体公示说明。 4、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标(Ⅱ级或Ⅱ级以上)自评材料,包括:(1)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表(详见附表1);(2)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自评的综述;(3)遥感测试基础资料(详见附表2)。 遥感测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并须在评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遥感测试数据处理分析。遥感测试基础资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须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同意。 5、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 6、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二、评审 (一)评审的组织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风景园林、市政、规划、住房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城市进行创建指导服务、审查申报材料、实地考查及综合评审。 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每个成员原则上只限参加创建指导、材料审查、实地考查和综合评审中的一项工作。 (二)评审程序 1、材料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负责从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中抽取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遥感测试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2、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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